租赁委托合同书(汇编16篇)

租赁委托合同书(通用16篇)

租赁委托合同书 篇1

编号: 日期:

甲方:            租赁公司

地址:

报:

(租)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报:

电话: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文号 )和乙方的 《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 ),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 (大写: )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 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 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 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租赁费划拨至甲方帐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知银行向乙方开户行( 帐号: )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2%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2%,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2.5%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

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 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 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担保单位:(章)

代表:                                  代表:                                     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帐号

合同管理机关

年   月   日

租赁委托合同书 篇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

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______市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____人。

第三条 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租代理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年_____个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长 (□日/□月)。

(三)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银行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和建设网查询),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佣金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_____________: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见附件三。

第九条 转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划付租金达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委托合同书 篇3

出租方(甲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事务。

第二条,其租赁权限与具体要求:

1、租赁地界和面积

乙方租赁脱甲村____________小组部分耕地,面积为_________亩。

2、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_____年),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在租赁期内,乙方对租赁土地拥有全部使用权、经营自主权。每年每亩租赁费为________元。

3、甲方责任

(1)做好土地的规划、丈量、调整工作,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甲方土地,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将土地移交乙方使用。

(2)认真帮好周边群众工作,处理好因农民土地问题引的一切问题,有责任对发生的问题作出合法、公正、及时、有效的处理,以确保乙方项目的生产、经营工作的有序进行。

(3)允许乙方在租赁地区内修建工作路面、排水系统、灌水系统等生产经营需要和基础设施以及临时配套设施,并协助办理有关国土水利等手续。

(4)按租赁前已有状况及整体规划提供乙方基地生产生活用水、用电和道路出入方便,提供原有水利、电力设施给乙方灌排水、用电。若甲方故意限制排灌、用电或在未经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改变给排水设施、给排水路线,在乙方书面申请而甲方未及时解决的情况下,造成乙方生产经营受损,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责任

(1)搞好租赁地的生产经营,积极组织项目的实施。

(2)认真落实生产经营计划,自由安排田地。

(3)按时缴纳土地租赁金,及时维护和维修租赁地的所有水利设施和田硬。

(4)加强租赁地内部管理,不损害周边农户的利益。配合处理好周边关系,确保生产、经营、生活的正常进行,如对周边农户及环境造成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5、土地租金及支付

土地租凭金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年每亩按人民币__________元(¥:_______)计算。

每年度于当年_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清。乙方每年付清土地租赁金后,不再支付任何农用地面积和人口摊派的任何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摊派任何费用。

6、其他

(1)若国家公路、铁路等重点工程建设必须征用乙方租赁地范围内的部分土地,则这部分被征用也可以解除租赁关系,但征收单位国家有关征收补偿办法给予的青苗及其他乙方所建的附属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除国家征用土地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乙方租赁期内收回、占用乙方所租赁的土地或干涉乙方在租赁地上自主生产经营。

(2)在遵守乙方规章制度、符合乙方用工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乙方用工优先考虑甲方村民。

(3)甲方有责任承担与乙方周边关系的协调和矛盾、纠纷的调处,如甲方村民对乙方的生产经营及生活进行干扰或无理取闹,甲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及时处理任何突发事件。

(5)乙方在租赁地上的建设,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施工单位。甲方不得阻碍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6)公路两边建房用地属国家集体征用,不受本合同制约。

(7)合同期满后,租田归还甲方,必须保障能够正常耕作。

(8)原属国家对农民的任何政策补偿归农户所有。

7、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约的,必须承担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若甲方违约,甲方除赔偿乙方所有投入外(以中介机构评估为准),并需按乙方上交甲方的当年租赁金额的以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执行,除乙方在租赁地上所建设施无偿赠与甲方或甲方要求恢复原状,并需按乙方上交甲方的年租凭标准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附则

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不得因双方人事变动和单位名称变更而影响合同效力以及本合同补充规定的效力。

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甲方行政主管机关即金井镇人民政府为监督执行单位。督促甲方履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规定。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鉴证机关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委托合同书 篇4

编号: 日期: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 和乙方的《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 ),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品名、规格、数量: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大写:)。租赁期自提单交付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 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 次,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订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误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的租赁费划拨至甲方账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据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过银行向乙方开户行( 账号: )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 %的违约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 %,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或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 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租赁委托合同书 篇5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人:受托方: 博房(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电话: (010)

代理人:传真: (010)

身份证号:地址:望京新城A2区望京东园513号楼1层27号 联系电话:

邮编:

联系店: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代理人:

其他联系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其房产出租事宜,达成本合同。

房屋:屋交割清单》所列为准。《房屋交割清单》为甲方正式将房屋交付乙方和期满后乙方向甲方

交还房屋的验收依据。

委托期: 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出租该房屋的期限为12个月,具体截止期限以乙方客户承租截止日期为准,超过12个月以上为延长期,但全部委托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月。委托起始日,延长期租金为,乙方按照此价格,并遵照合同付款方式之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免租期:

免租期(在此期间乙方不需向甲方支付租金)用于乙方寻找承租客户,为房屋清洁,办理,从第七个月的付款方式:委托期内,乙方按 □月 □季度于每月

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自然顺延),扣除相应月份的免租金额,及按照本合同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后,向甲方支付租金。甲方从乙方代缴税费:甲方 □委托 □不委托乙方从租金中扣除并代缴出租房屋综合税,20xx年的税率为租金的5%,税率按当时国家规定比例为准。友情提示: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之要求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出租房屋综合税。

甲方权力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该房屋全权委托乙方,并以乙方的名义代理出租。乙方为出租该房屋而采取的必要步骤无须再取得甲方的另外授权。

第二条 甲方承诺该房屋为其合法拥有,并且具备合法出租的资格。如因甲方不具备上述资格而造成的有关争议纠纷,甲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而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在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期内,该房屋的一切使用、出租权利均由乙方独立行使。甲方有义务将该房屋及个人身份的证明文件副本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在委托期结束后,甲方恢复对该房屋的使用权利和出租权利。

第四条 甲方应保证在委托期内,该房屋及屋内配套设施可以被安全、正常使用。

第五条 房屋所有权在委托期内发生转让、继承的,房屋受让人或继承人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六条 在委托期内,发生政府部门或房屋建设及物业部门等对房屋主体结构、供排水系统、供电照明系统、供暖系统、管道煤气系统等设施的施工改造,所产生费用应由甲方及时交纳,以保证上述施工改造的顺利进行,及乙方之承租客户的正常使用。

第七条 签订《房屋交割清单》之前,该房屋的水、电、煤/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公用电费、供暖费及物业费等相关发生费用应处于结清状态,如因费用未结清而导致乙方损失的,其损失部分应由甲方支付。

第八条 房屋委托期间,供暖费、物业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电话初装费、宽带初装费等不因使用而发生的费用均由甲方自行负担,亦可由乙方代缴并由乙方自应支付给甲方的房租中扣除。

第九条 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前,必须将电话长途功能取消,如因甲方疏忽未关闭电话长途功能,导致乙方损失的,其损失部分应由甲方支付。

第十条 在委托期内,甲方应配合乙方承租客户开通或取消宽带功能。

第十一条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与合同期内承租该房屋的乙方客户或其关系人私下达成租赁交易,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月委托价进行赔偿。乙方权力和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承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该房屋行使代理权。

第十二条 乙方承诺仅以个人居住目的,对该房屋的出租行使代理权。

第十三条 乙方从甲方接收该房屋后,及向甲方归还该房屋前,负责该房屋的清洁工作。

第十四条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和金额,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十五条 委托期满,乙方归还甲方房屋时应保证房屋内原有设施完好(因使用发生的自然磨损除外)。 第十六条 委托期内,该房屋的水、电、煤/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公用电费等因使用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向承租人代收。凡由乙方向承租人代收有线电视费的,如本合同延期,则延期期间的有线电视费在本合同委托期终止时支付或在续签委托合同中第一次付房租时支付。

第十七条 乙方应在委托期满,退还该房屋后30日内,向甲方结清委托期内发生的水、电、煤/燃气、电话、上网、有线电视收视、卫生、公共用电等相关费用。房屋维修

第十八条 自委托起始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由于房屋设施使用不当产生的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于房屋本身或设施老化产生的维修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九条 房屋在委托期内产生应由甲方承担的维修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维修通知后三日内,完成维修,或提供相应替代品,否则视为甲方授权乙方采取维修措施,费用由甲方负担或由乙方自应支付给甲方的房租中扣除。如因甲方维修责任导致乙方客户不能正常居住的,甲方还应对维修期间内的房租予以免除。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须支付日租金相同金额的违约金,乙方并有权要求将委托起始日期顺延。逾期交付房屋超过七日的,乙方有权选择将委托起始日期顺延或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方发生下列严重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须支付乙方房屋年租金的1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如乙方客户租赁其他房屋产生的中介费、搬家费等,甲方还应予以赔偿:

1.本合同生效后,逾期交付房屋超过七日的。

2.委托期未满提前收回该房屋的。

3.甲方拒绝承担其应负的维修责任,导致乙方客户无法正常居住的。

第二十二条 如乙方逾期支付房租,在30日内,每逾期一日,须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相同金额违约金(如遇到银行系统故障,则乙方免责)。但滞纳金的最高金额不超过房屋年租金的8%。

第二十三条 甲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并须支付甲方房屋年租金的15%作为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直接损失的,乙方还应给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终止本合同,双方免责,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该房屋的。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责任,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1.甲方隐瞒房屋重大瑕疵,或房屋存在交验时无法发现的重大隐患,影响乙方对外出租或承租人居住的;

2.因权属纠纷问题,影响乙方对外出租或承租人居住的;

3.因甲方或其亲属的行为,影响乙方对外出租或承租人居住的;

4.因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影响乙方对外出租或承租人居住的。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该房屋,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将受托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的。

2.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合同的生效与争议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房屋交割,并签订《房屋交割清单》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之附件《房屋交割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任何一方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为正规文本合同,不得进行涂改或修改,如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条款,双方必须签署补充协议,经乙方盖章后方可生效任何经纪人的口头承诺一律无效。

第三十条 其他:

甲方:乙方:日期:

租赁委托合同书 篇6

委托人: (甲方)

以下简称

行纪人:镇江市兄弟房产买卖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_________区__________ 路(街)__________房屋委托乙方出租。

甲方上述房屋产权人__________,户型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平方,楼层_____/_____,并含下列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月。委托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金按__________结算,乙方每年给付甲方十个月租金,扣除2个月房租的闲置费,计人民币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三、付款方式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付款。

1. 现金; 2.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并征得共有人同意。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乙方通过媒体,寻求到承租户,可自行与承租户签定房屋租赁合同,所有权利和义务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的原因造成违约的除外,乙方应在监督租户妥善保管好室内物品,并监督使用。

六、乙方的报酬在收取承租户的租金中提留(乙方所收取的承租户的租金减去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七、在乙方与承租户签定承租合同后甲方不得自行出租或悔租。如因甲方原因,到使承租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支付乙方劳务费_______________,另付赔偿承租户的其他损失及违约金。

八、对甲方的上述房屋,乙方在支付租金后有权自己使用,也可出租给任何人使用,对与乙方出租的价格与甲方无关。

九、在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施能够正常使用;

2.负责对房屋及附着物的自然损坏维修,因甲方延误维修而使乙方造成损失,应由甲方赔偿;

十、在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对其房屋进行装修,增扩设备时,应经得甲方同意,费用乙方承担;

2.不得利用甲方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3.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的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后把房屋完好交给甲方,租赁期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等由乙方根据实际用量付费;

十一、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行纪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在十日内负责赔偿。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本契约未经事项:双方另行议定,补充协议经双方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甲方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一份。

十五、其它事项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资质证号:

身 份 证: 经 办 人: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二OO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租赁委托合同书 篇7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 和乙方的《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 ),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品名、规格、数量: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大写:)。租赁期自提单交付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 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 次,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订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误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的租赁费划拨至甲方账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据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过银行向乙方开户行( 账号: )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 %的违约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 %,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或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 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委托合同书 篇8

甲方:___________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乙方:___________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20xx〕第2号)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明确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和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三者的管理职责,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特订立本委托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范围:甲方将辖区内全部房屋(含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委托乙方负责办理。

二、委托时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正式挂牌办公;

2.两名以上经培训的专、兼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

3.统一使用“广州市房屋租赁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

四、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对违法租赁行为进行查处和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2.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组织实施,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开展违法租赁行为和租赁登记备案违规操作的调查、查处工作。

3.负责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组织工作。

(二)乙方职责:

1.负责办理辖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每月将受理的登记备案数据信息及时报送甲方。要求按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办事程序进行统一操作,统一收费。

2.负责对辖区内租赁房屋进行巡查,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发现涉及甲方职权范围的违法租赁行为,及时书面告知甲方查处。

3.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工作。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履衅湎嘤Φ闹霸穑?曳娇梢砸?蠹追铰男校?缂追饺圆宦男校?曳接腥ㄏ蛏弦患吨鞴懿棵呕蛳喙匦?鞑棵牛ò欤┓从常?酱偌追铰男小R蚣追讲宦男兄霸鸲?斐晒芾砉?У模?追接Τ械O嘤π姓?鹑巍?BR> 2.甲方发现乙方不履行职责或有违规操作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乙方逾期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向协调部门(办)反映。因乙方不履行职责或违规操作而造成管理过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一份给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

立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租赁委托合同书 篇9

甲方:租赁公司(地址:电报:

(租)电话:

乙方:(地址:电报:电话:)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文号)和乙方的《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大写:)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租赁费划拨至甲方账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知银行向乙方开户行(帐号:)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2%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2%,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2.5%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

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乙方:(章)担保单位:(章)

代表:代表:代表:

开户行: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帐号

年月日

租赁委托合同书 篇10

编号:

委托人(下称甲方):

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

证件种类及号码:

电话:

传真:

受托人(下称乙方):

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拥有之位于北京市区街号第座层单位房产(下称“该房产”),有关买卖契约或产权证明见附件,委托期限两年。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平米(需以产权证所载数为准)。甲方合法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及其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且甲方愿将房产出租。

2.甲方出租房产的条件如下:

1)租约年期:

2)租金:

3)租金支付:

4)按金:

5)其他:

3.乙方应积极为甲方寻找适合租户并最大限度地满足甲方要求。

4.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介绍客户完成该房产租赁后,乙方可获得相当于该房产租约中所签订之全年租金总额的平均租金作为代理费。甲方授权乙方可在签署正式房产租约前收取订金,此订金可作为之后乙方应得之代理费的一部分,不足部分由甲方在甲方与承租人签署该房产正式租赁合约(包括甲方应收之租房订金到位)之日起7日内缴付乙方。

5.当乙方向甲方介绍可能承租人时,甲方应积极配合,自行与承租方签约,并尽快办理签署租约所需的有关手续。

6.甲方亦可授权乙方作为代理人代理签署有关租约,有关事宜将在授权书中另行约定。

7.甲方除委托乙方代为出租该房产外,亦可自行寻求或委托他人寻求该房产的可能承租人。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最先寻求到该房产的承租人,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将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在委托期及委托期终止后六个月内,若甲方私下与乙方所介绍的承租方签订租约,甲方也须将按照本协议订明的代理费支付给乙方。

9.本协议书在以下情形下即告失效:

1)委托期满且双方并无续约;

2)甲方与经乙方介绍的承租方签约且付清应付乙方之代理费;

3)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

10.甲、乙双方均须为本协议书内容予以保密,未经双方许可不得将有关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1.本委托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拟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拟补充条款。如有争议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2.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租赁委托合同书 篇11

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文号 )和乙方的 《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 ),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 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 (大写: )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 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 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租赁费划拨至甲方账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知银行向乙方开户行(帐号: )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2%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2%,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2.5%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

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 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 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章)乙方: (章)担保单位: (章)

代表: 代表: 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帐号 :

合同管理机关年 月 日

租赁委托合同书 篇12

甲方:租赁公司(地址: 电报:(租)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报: 电话: )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文号 )和乙方的 《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 ),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 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 (大写: )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 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 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 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租赁费划拨至甲方帐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知银行向乙方开户行( 帐号: )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2%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2%,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2.5%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 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 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委托合同书 篇13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 和乙方的《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 ),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品名、规格、数量: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大写:)。租赁期自提单交付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 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次,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订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误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的租赁费划拨至甲方账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据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过银行向乙方开户行(账号: )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 %的违约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 %,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或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委托合同书 篇14

租赁委托合同

编号:

日期:

甲方:租赁公司(地址:

电报:

(租)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报:

电话: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文号)和乙方的《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大写:)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租赁费划拨至甲方账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知银行向乙方开户行(帐号:)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2%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2%,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2.5%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

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乙方:(章)担保单位:(章)

代表:代表:代表:

开户行: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帐号

合同管理机关年月日

租赁委托合同书 篇15

编号: 日期:

甲方:租赁公司(地址: 电话: )

乙方: (地址: 电话: )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文号 )和乙方的 《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 ),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 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 (大写: )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 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 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租赁费划拨至甲方账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知银行向乙方开户行(帐号: )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2%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2%,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2.5%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

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 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 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章)乙方: (章)担保单位: (章)

代表: 代表: 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帐号 :

合同管理机关年 月 日

租赁委托合同书 篇16

甲方:租赁公司(地址: 电报:

(租)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报: 电话: )

根据租赁项目的批准文件(文号 )和乙方的 《租赁项目申请书》(编号: ),并依据下述各款规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赁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赁物件

设备成交单价、总值和其他交易条款,均按第 号《订货协议书》规定办理。

二、租赁费及有关条件

1.租赁费总额: (大写: )租赁期自提单之日起算,自租赁期起算日起满个月的当天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满 个月支付1次,共支付 次,即租赁期结束。

2.其他有关费用,如本合同附表《 估价单》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内,甲方将按照租赁业务和国际贸易习惯做法,代表乙方签定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履行该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三、租赁物件交接

1.租赁物件装船后,甲方应适时向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并负责在到货后代办进口许可、报关、保险、提货、托运等有关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接货后,应立即在商检部门的督导下开箱检验。检验无讹后,即可安装使用。如检验结果与合同及其附件规定不符,应立即申请商检部门检验并出具商检证书,最迟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对外提出索赔。

四、费用结算办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国内外费用系估算额,实际支付时,按附表说明事项办理。

(2)有关各期租赁费的结算办法,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将本期应支付租赁费划拨至甲方帐户。甲方在对外结算后,以原始发票金额为准开列结算清单,多退少补。倘乙方未能按期划拨,甲方将依据本合同通知银行向乙方开户行( 帐号: )托收。在此情况下,甲方按本期迟付额每月向乙方加收2%的滞纳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国内有关费用,系指乙方应向国内有关单位交纳的进口关税,进口工商税、港口、陆运杂费和银行费用等概算额。结算办法同本款第(1)(2)条。

(4)甲方代理费按租赁费总额的2%,于到货时一次性计收,不足5万美元的租赁项目,按2.5%计收,结算办法同本款第(2)条。

五、担保单位及责任

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同意为乙方的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有责任监督乙方按期执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无力支付租赁费及其他费用时,代乙方履行付款责任。

六、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并由乙方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第 号《租赁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 号估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担保单位:(章)

代表:

表:

开户行:

行:

帐号:

号:

合同管理机关 年 月 代 代表: 开户 开户行: 帐 帐号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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