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股份委托持股协议书热门三篇

代表股份委托持股协议书(精选3篇)

代表股份委托持股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详细地址: 详细地址:

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员工期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等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激励股权

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甲方拟以其持有的公司%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无偿转让至持股平台用于实施激励,该激励股权在乙方行权期满之前处于锁定状态,不得转让、赠与或设定质押。

上述激励股权授予后,乙方取得的股权期权记载在持股平台内部股权期权股东名册,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

上述激励股权通过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程序行权后,转为乙方股权。

为免疑义,乙方知悉并同意,公司未来可能会根据发展规划引入战略投资者、私募股权投资者或者其他投资方,可能导致前述期权所代表的公司股权比例会稀释或者摊薄。

第二条期权行权期

乙方进入行权期应满足下列条件:

在行权完毕之前,乙方应保证每年度考核均能合格,否则当期股权期权行权顺延一年。

一年后如仍未合格,则公司股东会有权取消其当期行权资格;

乙方行权期为3个月。

但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可以提前结束或延展。

乙方在行权之后,依照公司章程享有其所持股权的相关权利。

第三条期权行权规则

进入行权期后,乙方按如下程序分批行权:

(1)第一期行权:一旦进入行权期,乙方可对其股权期权的40%(即占持股平台注册资本40%的激励股权)申请行权。

(2)第二期行权:第一期行权后,如符合下列条件,乙方可对其股权期权的60%(即占持股平台注册资本60%的激励股权)申请行权:

(a)距离第一期行权后已届满12个月;

(b)每个年度业绩考核均合格;

(c)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3)每一期的行权都应在各自的条件成就后3个月内行权完毕,但是由于甲方不予配合、双方约定延期办理手续、或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除外。

(4)乙方每一期行权可以选择部分行权,但是没有行权的部分将不被累计至下一期。

乙方行权价格为: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行权对价人民币0元。

行权对价支付(1)每一期的行权,乙方必须在当期行权期内足额支付行权对价,(2)如乙方未在行权期内足额支付当期行权对价,则甲方按照乙方实际支付的款项与应付款的比例完成股权转让的比例。

乙方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行权对价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乙方行权完成的,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双方应当在三个月内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通过行权取得股权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股权的赎回

乙方通过行权取得的股权后,如发生下列情形,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赎回部分或全部股权:

(1)激励对象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在公司工作未满3年的;

(2)激励对象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激励对象履行职务时,有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5)激励对象的岗位或职责发生变化,激励对象为公司所做贡献发生严重降低。

股权赎回价格:

(1)赎回在公司工作不足3年的员工所持有的已行权的激励股权时,其赎回价格为以下两者之间的孰低者:(i)原始行权成本+自行权日起至赎回日止按8%年单利累计可获得的利息;(ii)赎回日其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价格;

(2)赎回在公司工作满3年的员工所持有的已行权的激励股权时,其赎回价格为以下两者之间的孰高者:(i)原始行权成本+自行权日起至赎回日止按8%年单利累计可获得的利息;(ii)赎回日其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价格;

甲方可以指定第三方按照上述方式赎回乙方通过行权取得的股权。

如发生股权赎回,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赎回的全部手续和法律文件,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按照赎回股权的市场价值支付赔偿金。

股权赎回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通过行权取得的股权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进行转让。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赠与、交换、还债。

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股权随售规定

(1)如第三方投资人购买公司的全部股权,甲方同意转让其股权的情况下,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必须同意以相同价格转让所持有的股权。

(2)如第三方投资人购买公司的部分股权,甲方有权选择仅转让自己所持部分股权或要求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以相同价格按照公司股权比例共同转让公司部分股权。

甲方选择要求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以相同价格按照公司股权比例共同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必须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

(5)执行职务时的故意或者过失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不符合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的。

激励对象发生侵犯公司权益的行为,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仍需向公司进行赔偿。

第七条协议解除

预备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甲方可以无条件单方解除本协议:

乙方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发生解除或终止的情况。

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第八条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九条关于免责的声明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是依照本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

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持股平台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被收购,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2份,双方各执壹份,公司保存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表股份委托持股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_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___公司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___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___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_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_________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_________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_________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_________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_________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___%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

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_________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_________元的代为持股费用,该费用应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年月日

代表股份委托持股协议书 篇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均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为支持本公司上市,优化股份结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份有限公司股份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持有的____________份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万股的名义持有人,双方签订本代持协议。

二、委托代持时间委托代持时间为本协议签订日至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上市满一周年后股东(非大股东)解禁股获准上市后任一交易日(具体交易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标的物交割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购买的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万股(总购买价_______万元),自动正式委托乙方代持。

2、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上市满一周年后股东(非大股东)解禁股获准上市后任一交易日,甲方授权乙方在当天将委托代持股份全部或部分卖出兑现,兑现资金乙方在______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全部转账到甲方指定帐户。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代持期间,代持标的物所有权归甲方,乙方不得将代持股份转让或抵押。

2、乙方收取甲方代持费用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元整)。

3、代持期间,标的物如果现金分红,乙方应在代扣税金后全额转给甲方。

4、代持期间,标的物如果送股或转赠股份,其增加股份自动加入标的物并享受本协议所有条款。

5、乙方有权在委托代持期间行使代持股份的投票权以及其他正常股东权利。

五、代持期限及股份回购事项

1、如果双方约定时间内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上市为成功,双方约定代持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代持期限到期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名下代持的由甲方出资的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万股回购,回购价格为:甲方原购买价格_______元(1购买后年限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上市满一周年后股东(非大股东)解禁股获准上市后任一交易日,甲方授权乙方在当天将代持股份全部或部分卖出兑现,卖出价格按当天该股平均成交价格计算,卖出指令由甲方在当日_______点前书面送达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个人在回执上签字确认后指令生效。

3、股票卖出兑现资金以及分红现金乙方逾期转给甲方,乙方按每日_______%支付滞纳金。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指令及时卖出股票,致使甲方遭受损失,其损失金额由乙方赔偿。

2、乙方未得到甲方指令擅自卖出或转让委托代持股份,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万元。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

(2)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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