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共同投资协议书(精选3篇)

合伙人共同投资协议书(精选3篇)

合伙人共同投资协议书 篇1

第一章 总则 和 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管理____________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_____ ____,住址:__ __ _ 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住址:______ 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一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公司注册地为:_________ 。

第三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 __。

第四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合同时限

自 年 月 日双方确认签字开始生效,至双方一致同意撤股为止。签订合同时乙方需同时提供合同条款中第3条乙方责任

.第一项

第五章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与权利:

1、于合同所签订之生效日期后,公司所有财务相关项目,将由甲方负责保管、监控,并于每月核算签字后,公布当月营业状况。

2 于合同所签订之生效日期后,公司各项相关经营管理权利将归属于甲方,并由甲方主管____________等事项;

3. 甲乙双方合同所签订之生效日期前,乙方所有已产生的相关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并于合同所签订之生效日期后___天内,甲方可于原需支付予乙方的总出资额中,保留部分金额做为保证金使用 (具体金额参照结算方式);若发现任何乙方于合同生效日期前,尚未支付之任何相关债权、债务,甲方有权力不归还保证金予乙方;若发生乙方尚未支付之相关债务超过保证金所预留的金额时,甲方将保有向乙方追讨的权利。

二、乙方责任与权利:

1、合同签订前,乙方所需提供材料如下:

(1)乙方现有所有股东人数,并由所有股东共同签订本次甲乙双方合作同意书,同意书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并经过甲方认可同意书之相关内容后,方可成立。

(2)所有股东需以书面形式承诺,不直接干预甲乙双方所共同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

(3)乙方需按照甲方所提出的要求,提供现行所有财务、税务报表及资产明细表,员工薪资表…等各项相关资料。

(4)乙方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并交付予甲方保管。

(5)乙方需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原件,并交付予甲方保管。

2、于合同签订后___天内,乙方需配和甲方所提出相关工作交接之需求,并经由甲乙方确认无误后,由甲方支付予乙方相关剩余款项(保证金除外)。

2、甲方仅需针对乙方所指定的法定代表人一人,进行公司的相关的经营管理汇报及讨论,其他人不得干涉亦无权干涉。

4、甲乙双方办理交接及各项手续所产生之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所提供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若有虚假一旦查出则视为违约,须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将甲方投入的________一次性全部退还。

第六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甲乙双方共同认定公司总资产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 ___整。

一、出资及占股:

甲方出资:________;收购股份(占股): _________

a.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签订完合同后7天内,甲方需支付总出资额 %,金额为______元予乙方。

2.于合同所签订之生效日期后____天内,经由甲乙方确认交接无误后,甲方需支付 %,金额为______元予乙方。

3.于合同所签订之生效日期后____天内,经由甲乙方确认无误后,甲方需归还总出资额 %(保证金),金额为______元予乙方。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包括:

c. 甲方及乙方共同拥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乙方需自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其下属(除本项目外)之其他营业项目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收购合同书范文三

转让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代表:

1、姓名: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姓名: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姓名: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劳服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 言

鉴于甲方欲整体转让其投资于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___公司)的全部股权,甲、乙双方已于xx年十月二十七日签订“股权意向合同书”(下称“意向合同”),并根据该“意向合同”的约定,甲、乙双方实际履行了有关_____________公司的交接工作。现乙方收购甲方持有_____________公司全部股权的条件基本具备,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意向合同”第十条之规定,就甲方整体转让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_____________公司)全部股权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股权收购合同书,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 _____________公司现股权结构

1-1_____________公司原是由甲方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公司的原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见“意向合同”的附件9。

1-2甲、乙双方根据“意向合同”之约定,在双方交接_____________公司期间,甲方已自愿进行了变更登记。_____________公司现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公司现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出资比例见附件1。

第二条 乙方甲方整体股权的形式

甲方自愿将各自对_____________公司的全部出资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整体受让甲方的股权后,由乙方绝对控股_____________公司,剩余出资额由乙方决定有关受让人,具体受让人以变更后的_____________

公司工商档案为准。

第三条 甲方整体转让股权的价格

3-1甲方整体转让股权的价格以其所对应的_____________公司的净资产为根据,并最终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评估报告为准(附件2)。

3-2根据上款所述的评估报告,甲方转让股权的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整。其中实物资产价值_____________万元整、注册商标价值_____________万元整。乙方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的价格整体受让甲方的全部股权,并以其中的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_____________万元,即注册商标由____________公司享有资产所有权。

第四条 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意向合同”的约定,乙方已将总价款的____%给付甲方。本股权合同生效之日,除总价款的___%作为保证金外,乙方将剩余总价款的___%全部给付甲方,由甲方授权的代表共同验收并出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 资产交接后续协助事项

甲、乙双方依据“意向合同”的约定,对_____________公司的资产预先进行了全面交接工作。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及其指派的工作人员正式接管_____________公司,甲方及其原雇佣的人员应积极移交剩余的相关工作,并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涉及原_____________公司的一切事宜合理地履行通知、保密、说明、协助等义务。

第六条 清产核资文件

甲、乙双方依据“意向合同”的约定,对_____________公司的资产预先进行了全面交接工作,在此交接工作期间所形成的真实、准确、完整的__________公司资产负债表和双方认定的资产交接清单作为本股权合同的附件3和附件4。

第七条 _____________公司的债权和债务

7-1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个人及其经营管理_____________公司期间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全部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全部归甲方享有,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之日原_____________公司的一切债权及债务已全部结清。

7-2本合同生效之日后,乙方对_____________公司经营管理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及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八条 权利交割

第九条 税收负担

双方依法各自承担因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应缴纳的税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因各自的债务问题而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违约方应及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总价款的5%向守约方给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补充、修改

未尽事宜,双方在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可进行补充、修改。由此所形成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附件

以下附件为此合同必要组成部分(第3项以后为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证照):

1、双方签订《股权意向合同书》;

2、___________有限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股权转让决议;

3、税务登记证;

4、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十三条 附则

13-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的最终股权收购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本合同一式十份,双方各执五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1:姓名: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_____

4:姓名:_____________

5:姓名: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

合伙人共同投资协议书 篇2

一、合同双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合伙投资人就合伙投资承租柳州市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生产线一条达成如下协议。

1、___,身份证号:住所:

2、___,身份证号:住所:

二、合伙投资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单位:万元

出资者

名称货币实物合计出资比例%缴付日期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合伙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合伙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同承担风险责任。

四、投资的转让

1、合伙投资人向合伙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方合伙投资人同意。

2、合伙投资人因其他原因,可以向另一方合伙投资人转让其在合伙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五、合伙投资协议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投资协议终止:

1、合伙投资人增加或变更;

2、合伙人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5、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合伙的其他事由,经双方合伙投资人同意。

合伙投资协议终止前发生的合伙债务,合伙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共同承担债务。

合伙期间所购置的机具设备以及原材料、半成品、尚未售出的产成品等,在合伙投资终止时的资产评估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六、违约责任

1、由于合伙人单方行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2、合伙人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合伙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

3、投资双方若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柳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合伙人签字:

签定日期:

合伙人共同投资协议书 篇3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 省____ 市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章 成立合作公司

第一条 合作经营企业的名称为:____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 市____ 区____ 路____ 号。

第二条 合作公司是经____ 市人民政府审批机构批准成立,并在____ 市登记注册的合作经营企业,为中国法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三条 合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各方向合作公司提供的出资或合作条件,均属于合作公司的资产,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合作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各方在合作公司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

第二章 合作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四条 合作企业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获取满意的回报。

第五条 合作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作企业环境保护方案、消防安全措施,必须经____ 市环境保护部门、消防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三章 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与合作条件

第七条 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万元。(注:或各方商定的其它币种)

第八条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条件:

甲方:____;

乙方:____。

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现金和合作条件按以下方式缴付或提供:____。

第十条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构批准。

合作各方用作合作条件的借款及其担保,由各方自行解决。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投资或者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十一条 合作公司一方如需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须经董事会作出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一个月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生效。合作公司一方向第三者抵押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须经董事会同意。

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时,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作一方向非合作方转让权利、义务的条件,不得比向合作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转让无效。

第四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二条 合作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甲方责任:

1.办理申请设立合作公司、登记注册等事宜;

2.办理申请土地使用权或租用厂房及建筑设施的手续;

3.组织合作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注:应尽量优先聘请国内有关部门进行设计和施工。)

4.按第八条规定提供合作条件;

5.协助办理合作公司生产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

6.协助合作公司在国内外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7.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生产经营条件;

8.协助合作公司招聘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9.协助合作公司办理有关暂住证、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负责协助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1.按第八条规定提供合作条件,并负责将作为乙方出资的机器设备等实物运至合作公司目的地;

2.协助合作公司办理在国际市场选购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协助合作公司设备安装、调试以及提供试生产所需的技术人员;

4.负责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6.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五章 技术、设备

第十三条 合作公司所采用的技术为____方负责提供时,____方为合作公司的技术责任方,技术责任方承担如下技术责任:

1、保证为合作公司提供____,按____要求生产出质量合格的产品;

2、保证培训____,技术培训费由____方负责(或订技术培训合同);

3、如不能提供或有意欺瞒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注:如有技术转让时,所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并报____市人民政府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 合作公司所需的机械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可以自行决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购买。合作公司从国际市场购买的设备等,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提交中国商品检验机构检验认证。

第十五条 合作公司不得以明显低于合理的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出口产品,不得以高于国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进口物资。

第六章 产品的销售

第十六条 合作公司进口或者出口属于许可证、配额管理的商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领手续。

第十七条 合作公司可以在中国市场销售其产品。

第十八条 合作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由合作公司依法自行确定。

第七章 收益分配和风险亏损承担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在完税并提取各项基金后,收益按如下方式进行分配____。

第二十条 合作公司经营性亏损由____方承担。

第八章 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合作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____人。董事长由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方____委派。董事和董事长任期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对其他事项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超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是合作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会议记录应经到会董事签名确认后归档保存。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公司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第九章 经营管理、劳动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合作公司在其法定地址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均由董事会聘任,任期____年。经董事会聘请,董事会成员可兼任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处理重要问题时,应同副总经理协商。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经董事会决定可以随时解聘。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录用、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和奖罚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办理,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与合作企业的工会组织集体或职工个人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____市劳动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

第三十一条 合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三十二条 合作公司的职工有权依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合作公司应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章 监事会

第三十三条 合作企业设监事会。合作企业注册登记之日,为监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三十四条 监事会由 名监事组成(不得少于三名),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公司职工代表____名(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的任期为每届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五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其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三十六条 监事会是合作企业的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进行监督。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第三十七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监事签字。

第十一章 税务、财务、审计、统计和环保

第三十八条 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九条 合作公司及其职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各项税款和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条 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合作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一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应遵照中国有关法律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规定办理,并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须报____市财政局、税务局备案,接受____市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四十二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合作各方有权自费聘请会计师对合作公司帐簿进行审计。

第四十三条 合作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第四十四条 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承担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并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

第十二章 外汇收支管理

第四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六条 境外合作方获得的合法利润、其他的合法收益和清算后的资金,可以依法汇往国外。

第四十七条 合作公司的外籍职工和台、港、澳职工的工资和其他的合法收益,依法纳税后,减去在中国境内的开支,其剩余部分,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购汇汇出。

第十三章 合同期限

第四十八条 合作公司的期限为____年,从合作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合作一方提议,合作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可在距合作期满一百八十天前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四章 合作公司合同终止时财产的处理

第四十九条 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合同时,合作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对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算。

第五十条 合作期满或者提前终止合作公司合同时,合作公司的财产归属和债权、债务分担按下列方式进行:____。

第十五章 保险

第五十一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境内的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六章 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重大修改,合作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分立、合并、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调整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必须经合作公司董事会一致通过,合作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

第五十三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由于合作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提前终止合作合同。

第五十四条 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向原审批机构申请批准终止合作合同。如合作各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还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合作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五条 合作一方未按照合作合同的规定如期提供或如数提供合作条件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一个月内提供或如数提供合作条件。逾期仍未提供或仍未投足合作条件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作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作公司。守约方应当在逾期后一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作公司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合作者承担违约方在合作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提供合作条件义务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前款违约方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缴付部分出资的,由合作公司对该项出资进行清理。

第五十六条 因未如期履行或未如数提供合作条件而构成违约的,从逾期之日起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注册资本的____%违约金给履约方。如逾期六个月仍未履行,除累计缴付注册资本的____%违约金外,履约方有权申报终止合作公司,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十七条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八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作公司合同之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其他合作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作公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作公司合同影响之程度,由合作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章 适用法律

第五十九条 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条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一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文件,包括:合作公司章程,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上附属文件如果与本合同相矛盾时,以本合同为准。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报经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三条合作各方如用电报、电传发送通知,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若地址有更改,须及时书面通知合作各方。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合作企业执_____份,其余由有关政府部门留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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