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模版(实用三篇)

装饰装修合同模版(精选3篇)

装饰装修合同模版 篇1

甲方(物业管理单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装修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为了规范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活动及管理行为,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本小区_________栋_________房装修管理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装修项目或方案(可加附页)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二、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超期装修,乙方应与甲方续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三、装修禁止行为

1、破坏或擅自改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擅自增加楼面荷载;

3、在承重墙上穿洞或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4、将厅、房、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雨水管用于排放生活污水;

5、破坏卫生间、厨房的地面防水层;

6、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7、破坏或擅自改变住宅外观,擅自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

8、擅自改动、接驳燃气管道设施和公共管线;

9、占用、损坏或者擅自变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

10、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四、装修管理规定

1、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需佩带《装修出入证》,并接受甲方人员的查验。乙方向甲方申领装修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_________个,交纳押金_________元/个共_________元。

2、装修施工人员一般不允许在装修住宅室内内住宿,如需留人看守施工现场,乙方应向甲方申报登记。

3、装修施工作业应当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

4、施工时间为每天8:00-12:00、14:00-18:00,其余时段禁止施工。

5、装修施工期间,丙方须对各种管道口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杂物进入管道造成堵塞。

6、甲方在履行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乙方及丙方不得拒绝或阻碍:

(1)要求乙方或丙方提供有关资料;

(2)进入装修现场进行检查;

(3)制止违规装修行为,要求停工或整改;

(4)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5)采取_________措施;

(6)_________;

(7)_________。

五、室外设施及防盗门窗的安装规定

1、室外各种设施如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应当安装在建筑设计预定的位置,尺寸不得超出设计要求。如原设计未预定位置,则按照甲方指定的统一位置进行规范合理安装。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管道内,不得滴漏。

2、室外防盗门窗应按规定安装,不得违反有关法规。

3、_________。

六、装修材料与装修垃圾的存放、清运与处置

1、装修材料应存放于装修住宅室内内,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或公共场所,因装卸需要暂时堆放的应尽快清理;不及时清理的,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或丙方仍未做出适当安排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置,处置费用可从乙方的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装修垃圾清运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自行清运。乙方或丙方必须于每天18:00前清运堆放在指定地点的装修垃圾;未按时进行清运的,甲方将代其进行清运,清运费用按_________元/车(不足一车按一车计)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委托甲方清运。乙方或丙方应在需清运垃圾前一天通知甲方,并将装修垃圾用包装物装载或捆扎后放在指定地点;乙方或丙方须向甲方缴交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车,不足1车按1车计。

3、_________。

七、装修保证金及管理服务费用

1、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即按下列标准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

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非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2、装修工程完毕后,经甲方检查确认无违章装修、无损害公共利益及其他业主利益行为的,甲方在验收后_________天(不得超过30天)内将装修保证金退还乙方。

3、乙方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装修服务费_________元。

4、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

1、因装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共用管道堵塞、渗漏等,乙方应当立即组织修复;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与受损人协商进行合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属于丙方责任的,乙方可向丙方追偿。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装修合同模版 篇2

合同编号_____

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的办公室/商铺系合法拥有。

甲方承诺其有权对该办公室/商铺进行装饰装修,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                               。

2、施工地址       市       区(县)       路       号(弄)

楼       室。

3、该办公楼/商铺/住宅套内施工面积        平方米,结构:    

4、装饰装修内容:见附件《装饰装修施工内容表》。

5、施工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6、总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

拆除费           元,清洁、搬运、运输费         元。

其他费用           元,税金                元。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     %。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甲方变更或增加施工内容和材料的,变更或增加部分的工程款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条 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2、发生以下情况,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 甲方增加或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或变更设计的。

(3) 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 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5) 因甲方通知停工或者错误指令导致工期延误的。

(6) 其他不可抗力或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第三条 材料供应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且应按时送达现场,甲、乙双方对材料应办妥验收、交接手续,如甲方未与乙方办妥验收、交接手续,不利后果甲方自负。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保管的,其保管费、保管要求等可由双方书面约定,如双方未书面约定,甲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通知甲方验收。凡未经甲方验收或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中要求的材料,应禁止使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    天内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进行质量验收,逾期视为甲方同意使用。

5、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如甲方仍坚持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6、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按照以下第     项约定:

(1)国家及       市的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                                                      。

2、本工程由     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其一切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原定工期不变,如需变化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协商,在双方签订书面的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正式生效,方能进行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并共同开展现场验收。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的,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若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     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验收又未通知改期,或恶意拖延验收时间的,逾期之日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9、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保修期商定为     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

10、凡阶段性项目结束和工程全部竣工,甲、乙双方都需进行阶段性验收和工程竣工总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后方能交付使用。甲方在未经验收和交付的情况下使用,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11、乙方仅对其施工部分的工程进行保修,非乙方施工部分以及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第五条  安全生产和消防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他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区域的安全,防止相邻区域或公共空间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室内装饰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与拆改共用管道、设施。

第六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室内装饰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工程进度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合同签订当日

%

施工队伍进场

开工日

%

基础设施施工过程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

工程竣工验收

验收通过当天

%

保修期满

保修期满当天

%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

2、甲、乙双方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发生经济来往的,均需开具甲、乙双方认可的“收据凭证”,以作该工程竣工决算时的依据;工程竣工结算后,甲方向乙方付清最后尾款时,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工程结算单》。

第七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     日全部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未采取保护措施造成滞留物损毁的,甲方自行承担。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分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支付。

(5)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企业有关物业管理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6)甲方如需工程质量第三方监理或工程质量检测检验的,须与乙方协商,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乙方应文明施工,遵守物业管理条例。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制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        为乙方进驻工地代表,全权代表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中间更换人员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工期顺延。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相应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担,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进行赔偿。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       元。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有权拒绝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的,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工期顺延。甲方逾期付款超过     天,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并且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8、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纠纷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解除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       %赔偿。

3、施工过程中,若甲方逾期付款超过      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

附件:《装饰装修施工内容表》

附件:《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附件:《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工程结算单》

附件:《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装饰装修合同模版 篇3

工 程 名 称 :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1工程地址: 漳浦县绥安镇中国台湾东路

1.2规格:一楼、二楼、三楼、四楼地面、墙身、天花的装修

1.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预算书》。

1.4装饰工程开工日期: 20xx 年 6 月 10 日

1.5装饰工程竣工日期: 20xx 年 9 月 10 日

1.6 工程总天数: 90 天(注:不含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及双休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总造价 500000 元,(金额大写) 伍拾万元整 详见本合同附件《预算书》。

第三条:质量要求

3.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名称、规格、型号,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预算书。

3.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行业标准《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3.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签订补充合同。

3.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广西区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3.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负责;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3.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3.7 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乙方负责反工,直到符合国家标准为止。

第四条:工程验收

4.1 开工进场时,甲、乙双方共同对原土建、水、电等工程进行质量确认,如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后,乙方开始施工,并从此时计算工期。

4.2.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4.3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甲方应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力并视为验收合格。若甲方自行搬入与该工程无关的家具、其它物品或更换分户门锁,均视为验收合格,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材料供应

5. 1 乙方应按合同预算书所列材料进行材料供应,并负责保管。

5.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供货,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不在乙方保修范围内,如需乙方负责安装,则收取一定工费,如因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9.1 合同生效后,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9.2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饰工程直接造价(不含主材的造价)的0.5‰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程直接造价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一日,以装饰工程直接造价(不含主材的造价)的0.5‰的罚金支付给乙方。(注:不含双休日及国家法定的节假日)

第七条: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向广西区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投诉,请求解决。

10. 2 如双方对造价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按法律规定选择鉴定机构。

10.3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直接向——南宁仲裁委员会,在南宁的仲裁庭申请仲裁(不由其它办事处受理)。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九条:合同生效

12.1 合同和合同附件(工程预算、材料清单、施工图纸、工程过程中的施工设计变更、项目变更、材料变更、工程结算书等)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2.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名: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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