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云南XX公司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确保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人身、电网、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南以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订本协议。本协议除明确双方安全职责等重要内容外,还应根据各阶段(如土建、安装、调试,高空作业、停电作业、带电作业等)的安全技术要求及特点,从完善保障人身安全及施工安全方面,增加提出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和明确双方的义务及责任,并按协议严格遵守。必要时,必须在各个阶段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中重申并明确,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应双方签字。
一、工程项目名称: 220大南、回送电线路工程
二、工程地址:____市官家山
三、工程范围:1、1—10组立铁塔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
五、甲乙双方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XX公司、云南XX公司、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制度、规定。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相关规定。、易爆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3.施工期间,乙方指派专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甲方指派专人不定期的检查施工现场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状况。
4.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内,都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职责,确保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5.甲方安全责任
5.1 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5.
1.1 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有施工简历和近________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5.
1.2 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在合格有效期内,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5.
1.3 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5.
1.4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5.
1.5 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职安全员。
5.2 开工前对乙方工程负责人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指明在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并做好记录及相关资料。
5.3 在具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塌方等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须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乙方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保证安全的“四大措施”(组织、安全、技术、文明施工措施),并认真审查,对“四大措施”不合格者,禁止乙方开工作业。
5.4 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危险点、带电部位等,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遮栏(不包括乙方自行设置的违栏和标识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为了保证________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工程形式):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
1、开工:____年__月__日;
2、竣工:____年__月__日;
3、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
六、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
七、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 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项的__%,计____元;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__%,计____元;质保金___元,质保期满后支付。
九、质保期:____年。
十、双方的责任义务
1、发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源,满足开工条件。解决施工中需要发包方协调解决的四邻关系及纠纷;
②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督促工程进度;
③给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坐标点、标高点;
④按时给承包方拨付款项和进行验收、结算;
2、承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按发包方要求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③接受发包方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标准要求;
④负责发包方提供料物及设备的保护;
⑤教育施工人员爱护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窃和损坏;
⑥承担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提交山东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 承包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本工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开招标、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____市有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内容:道路________
2、人行道________
2、排水管边:规格________、桥梁:部位_______________
2.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期
(1)按定标(或议标、或约定)规定工期 (日历)天。(
2)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3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含____________费用,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币)_________元。全部工程等价按下列规定计算:
第二条 甲方工程
2.1开工前_______天办妥建设许可证,开工证和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
2.2开工前_______天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
2.3开工前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2.4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内组织乙方和设计、监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做好会审、交底纪要,并按图纸的份数发给乙方。
2.5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及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3.1甲方任命驻工地现场总代表及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地,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3.2甲方代表或其代理人的指令、通知须经其本人签署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收到时间后生效。
3.3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委托____________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____________为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
第四条 乙方工作
4.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并送交甲方代表;
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3作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移交甲方;
4.4作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达到创建卫生____市标准;
4.5工程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的修理费由甲方承担。
4.6竣工后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于接到甲方通知的___天内无条件保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可给予返修,但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4.7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建设主管部门。
第五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5.1乙方任命的驻工地的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5.2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 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第六条 工期提前
6.1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6.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__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_元。
6.3无正当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_______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________元,罚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_%。
第七条 工期顺延
7.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
(2) 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3) 甲方代表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度;(
4) 甲方资金不足,导致停工、窝工;(
5)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6) 甲方分包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7.2上述情况发生后两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7.3非7。1列出各种原因,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工程质量等级
8.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_________标准。
8.2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标准,并按合同工期竣工,甲方给乙方奖金________元。
8.3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____市质量检验监督总站进行裁决,裁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9.1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
(1)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 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增减;
(3) 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9.2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后,报送工程造价审查部门审定,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第十条 工程预付款及竣工结算
10.1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预算价的_____%为工程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
10.2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强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十五天内将结算审核完毕,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审定,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10.3甲、乙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工程结算手续。
10.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将结算审核完毕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审定,或在签收审定书后十五天内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则从甲方签收审定书后第____日起,按施工企业向计划外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款额的利息,并承担每日按拖欠总额的万分之三的罚金。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
11.1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一式______份)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十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五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11.2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十五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五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11.3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乙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日期,若要修改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修改后乙方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11.4甲方未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工程保管费、每天按承包工程造价的万分之八计醛
11.5经验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自验收完毕起五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若甲方未按时接管而导致已验收工程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验收完毕若乙方在五天内未向甲方移交完毕(特殊情况除外)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11.6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擅自动用或提前使用,则自甲方动用(或使用)之日即为工程竣工日期,由此而发生的安全、质量责任问题及经济支出或损失,概由甲方承担。
11.7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
第十二条 保 修
12.1保修期限:分别以每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沥青砼路面及人行边为________年,水泥砼路面为________年。
12.2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损坏、脱落、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2.3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2.4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总价款计算为3%,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保修费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12.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七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持。
12.6保修期满后二十天内,甲方将剩余保修费和按保修期内存款得率计算的利息一次付给乙方。
第十三条 争 议
13.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经双方同意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 向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部门申请调解;
2、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向人民法院起诉。
13.2选择上述
第一种方式解决争议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结果作出后七天内执行,若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不执行调解结果等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在调解结果作出七天后请当地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违 约
14.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14.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14.3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
(1) 甲方代表不按合同约定发出必要通知、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而导致乙方经济损失。
(2) 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
14.4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再加上以计划外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14.5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后仍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14.6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须提前十天通知违约方并签订中止或解除原合同的协议书,报原合同审查(或签证)部门审查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14.7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属乙方在现场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的权利。
第十五条 安全施工
15.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
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5.2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5.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其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1) 六度以上的地震;
(2) 六级以上的持续一天台风;
(3) 30以上的持续24小时的大雨、暴雨;
(4) ________年以上未发生过,接近或达到人体体温持续二天的高温天气;
(5) 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6) 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等)。
16.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形式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情处理提供必须条件。
16.3因16.1所列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造成施工现场乙方临时设施损坏和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 乙方设备、机械、车辆等现场施工用具及人员停、窝工、机械、设备停置损失,由乙方承担;
(5) 清理、修理工作的责任与费用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送____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或____市____市管理办公室审查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开户:
帐号:帐号:
编码:编码: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字地点:
审查意见:
经办人:
审查机关(公章)____日期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铁通中心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通信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 。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任务;
2、 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 负责主材的供应,详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4、 指派甲方代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协调和监督检查;
5、 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6、 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 必须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通信行业施工资质,并经铁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核准的施工入围资格,并向甲方提供企业(或公司)施工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
2、 应编制《工程施工概、预算》,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签订本合同暂定工程款的依据;
3、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 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 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
6、 合理组织施工,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并在施工前送甲方备案;
7、 严格按设计文件及《gb/t50312-20__》、《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51-97》等规范要求施工;
8、 做好施工材料的检验、清点和保管,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能使用,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9、 服从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10、 线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时承担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任务。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半年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要求进行该项目范围内的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工作。安装费用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11、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和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开工日期年 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五条竣工验收
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乙方应在一周内按铁通网建[20__]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通过的文件,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改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质量保证
1、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十二个月;
2、 保修责任:乙方对交付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第七条工程考核
1、乙方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一经发现,乙方自行承担整改所需的工料费,同时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情节恶劣的,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3、不服从甲方指挥,拒绝或延误电话机及数据终端安装,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并同时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4、未按期按铁通网建[20__]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据乙方编制的施工预算,合同价暂定为 。
2、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按照邮电部(1995)626号文件《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的规定据实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经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审计费的支付按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20__]262号文件执行。
3、工程最终结算款的确定:工程最终结算款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审计审定价款中乙方采购的材料款和其他费用不作调整,按审计的价款确定;(2)审计审定价款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部分(扣除材料费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浙铁通计建[20__]303号文的规定调整相关费率后下浮 %。
3、乙方向甲方开具建安和材料统一发票后,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90%(甲方有权在该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待十二个月保修期满后,若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甲方付清剩余工程价款。
第九条合同解除
1、 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 一方依据本条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
1、 乙方确认其完全了解本合同中所述的铁通公司的相关文件内容;
2、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地点: 售楼部
(二)工程内容:地暖保护层浇筑
(三)承包方式:包工(含机械)
第二条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明细如下: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 10天。
开工日期: 20xx 年 10 月 6 日,竣工日期: 20xx 年 10 月 15 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火灾、地震)等造成的停工。
②因设计图纸修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响时。
③因停水、停电等情况达六小时以上时。
④甲方因财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受影响时。
⑤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和接通施工水源、电源时。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
(二) 工程保修按建设有关规定执行,保修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
(三) 属乙方施工范围的工程项目,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给予免费修补。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 工程所需混凝土由甲方供应。
(二) 材料设备附有出厂合格证明,材料设备有异议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一)由乙方完成工程量的30%,甲方付总造价的30%给乙方;
(二)乙方完成工程量的60%,甲方再付总造价的30%给乙方;
(三)当工程竣工验收后七天内甲方支付竣工结算总价的 100 %;
第七条 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道路畅通;
2、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验收并支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保证施工质量,精心施工、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凡施工期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① 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②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服从遵守施工场内各项管理规定,无条件服从场地内保安的管理,妥善处理好相邻单位的关系,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③ 乙方施工期间损坏原有建筑物、消防设施应负责一切后果。
2、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工作:
3、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工程施工结束后,负责清理完毕场内建筑垃圾。
第八条 其它事项
(一)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增加或变更工程项目,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经双方充分协商,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2、待乙方提交设计图纸、报价或项目调整后,甲方须分别签字盖章认可;
3、增加或变更内容所需材料必须落实;
(二)乙方施工凡因乙方人员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三)甲方不具备施工条件造成停工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停工的误工损失;
(四)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研究另立补充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裁决。
(五)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其中:甲方一 份、乙方 一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基地房屋建设。
第二条 工程地点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县。
第三条 工程量按实际工程结束后计算。
第四条 承包双方施工方包工包料,单价:______元每平方米。本单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做任何调整,单价综合包括了完成本工程量人工、材料(运费、周转、加工),小型机具,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法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六个月内分期(竣工后首付20%,后续在六个月之内)付清工程款;如竣工验收不合格,达不到甲方验收标准,不予以结算,并不对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六条 质量标准及保修:按国家有关条例、规范施工。因人为和自然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造成的破坏,不在质保范围内。保修期________年。
第七条 在保修期内,活动房出现质量问题,直甲方通知乙方起____日内到达现场并修缮完毕。如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时间内修理,影响甲方使用及安全的,甲方有权租用其他劳务队伍对活动房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修缮,期间所发生的劳务用工、材料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在乙方交纳的质保金中扣留。
第八条 主要内容:屋面、墙面板制作安装,连接槽、铝合金窗、防盗门的制作安装缆风绳的安装等。
第九条 具体要求:
第十条 甲方责任:负责乙方施工中的水、电、路三通。因甲方变动施工地点,给乙方带来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严格按照《彩钢房》相关施工规范施工,并承担一切施工中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期限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
第三条 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实行固定单价按实结算,经双方约定,光伏板安装工程按每组______元/组(一组______块电池板)。
1、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确认工程量后,对其进行费用的核定。
3、工程量的确认,所有工程量需双方到现场进行核对,达到标准的按单价_安装组数进行费用结算。
4、费用支付,施工结束后,甲方10日内支付相关工程费用。
第四条 甲乙方责任
1、甲方需把料运至安装现场。
2、乙方安装光伏板必须达到组与组之间高差不大于1cm。
3、乙方安装光伏板在每组中需要保证整组光伏板在一个水平面上。
4、乙方需每天对自己成员进行安全检查,保证施工现场零事故。
5、乙方需对自己完成的成果进行保护,如现场发生破损,乙方需无条件进行维修。
第五条 安全施工
乙方必须注意安全事项,保证安装前对其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奖惩责任
1、如______月______日前安装达到1MW光伏板安装,则按1MW=______元标准进行结算。
2、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省_______市(县)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
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_______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
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在甲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
诚实义务。
如果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
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
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10)%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合同额的3%(三个居间人共计),即万元
2、居间成功后,在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后支付万元;
在施工队伍入场后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万支付%即万元;
3、甲方可以转帐的方式支付,并且按照不同比例分别转入三个居间人账户,(共计合同额的3%)
居间人居间费用的%;
居间人居间费用的%;
居间人居间费用的%.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或甲方同意承担费用)。
六、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如果至年月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壹份,居间人各持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
(居间人共同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____年____月_____日
发包人:
承包人:
广州亚运建设项目 工程是广东省、广州市的重点项目,及时完成建设项目的结算工作,不仅是省市领导的明确要求,也是建设项目开展财务决算、资产移交、工程审计等工作的前提条件,是圆满完成建设任务自身的需要。为及时做好工程结算工作,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工作协议书,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结算报告的提交及审定
1.1承包人在本工作协议书附件中提供的全部 名工程结算人员,在 年
月 日至 月 日必须保证在工地现场办公,专门从事竣工档案编制、工程结算工作;否则,应按 号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直至承包人改正到位为止。
1.2承包人应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要求编制工程结算基础资料,并在 年 月 日前向发包人提交符合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要求的全部竣工结算资料。
1.3本工程合同正常结算工作以截止在 年 月 日前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为基础进行,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协助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完成上报结算书的审定工作。
1.4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 年 月 日提交的手续齐备的工程结算资料后,应组织有关单位在 年 月 日前审核完毕,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审批。
1.5承包人虽未能在 年 月 日前上报,但能在 年 月 日前上报且符合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要求的工程结算资料,由发包人作为本工程合同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审核审定。
1.6本工程结算资料发包人接收的最后截止日期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承包人仍未报送本工程结算资料,视为已全部报出,发包人不再受理任何本工程结算资料。
1.7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派出足够的工程结算管理人员与发包人派出的工程结算管理人员一起组成工程结算管理小组,要求及时报送工程结算资料并予以落实,否则,应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承包人不按发包人的要求及时派出足够的工程结算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有关工程结算管理人员,有关费用在原合同对专业工程管理配合服务费中支付,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2、工程结算定审后有关款项的支付
本工程结算定审、承包人按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约定完整移交工程竣工档案且不发生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违约情形的,双方同意依据原合同专用条款第 款的约定按如下方法之一处理:
(1)发包人已支付的累计金额小于工程结算定审金额的100%的(含项目保障费实际支付金额),发包人继续支付至结算定审金额的100%。
3、工程结算中争议问题的处理对于工程结算中有争议的问题,依据合同的相关约定,本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和风险共担”的原则,按如下约定处理:
(1)承包人在 年 月 日前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后如发生争议,在 年 月 日前双方能达成一致且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的部分纳入正常结算审定;未能达成一致的部分如能在 年 月 日前取得一致的,将与承包人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间上报的工程结算资料为基础并在 年 月 日前取得一致的部分一起,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由发包人作为本工程合同的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审核审定。
(2)双方未能在 年 月 日前达成一致的本工程结算争议,按照原合同专用条款第40.1款的约定由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4、本工作协议书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作协议书的约定与原合同相冲突的,以本工作协议书的约定为准。
5、本工作协议书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本工作协议书中的义务与责任时终止。
6、本工作协议书一式 份,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建设项目 工程结算工作架构。
发包人:承包人: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为加快园区的工程施工进度,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同意将厂区内的公共厕所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特签订如下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内容
灌注桩、土方开挖、回填、捣砼、钢筋制安、模板、砌砖、粉刷等。
二、 工程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
1、人工挖土方:8元
2、C10垫层: 2303
3、C25砼基础地梁构造柱等: 2603
4、 砌砖: 268元3
5、模板制安: 26元㎡
6、钢筋制安: 4300吨
7、粉刷:18元㎡
8、回填土:4元
9、内外脚手架:6.5元㎡
10、灌注桩:95元
结算方式:各项目工程量以实际完成数量为准,另加18%施工企业管理费。
三、付款方式:甲方按乙方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的60%付款,余款待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再付。
四、施工期限:自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年 ____月 ____日止。
五、工程质量: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精心施工,工程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全部达到合格,如有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必须由乙方负责。
六、施工安全:施工场地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其它事项:甲方提供水电,乙方使用于本工程中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行业标准。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本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共进双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德州实华24万吨/年烧碱、30万吨/年PVC搬迁项目设备库工程相关事宜,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二、工期
本工程的加工工期为因无法抗拒的自然因素所造成的加工工期延误必须有双方签字认可。如果甲方有变更工期顺延的,必须双方签字认可。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材料的及时到位,不得耽误乙方的加工制作工作。若工程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避免费工损料。提货费用甲方承担。
2、遵守以上约定并执行。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按照图纸制作,保证工期和质量。. 配合甲方审阅图纸,如图纸出现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积极主动向甲方反映进行协商,并出具变更说明完善图纸设计,达到甲方设计要求。
3、因甲方材料不及时到位,乙方有权停工并不纳入工期范围。甲方提货时乙方承担装车的费用。
4、遵守以上约定并执行。
五、技术要求
1、甲方提供完整的加工图纸壹套,乙方根据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加工制作不得擅自改动图纸。合同签订后乙方根据工期和甲方要求编排工程进度表以利于工程按时完成。
2、钢构件抛丸除锈。油漆为中灰防锈漆,漆膜厚度达到设计要求。不含防火涂料的采购及涂刷。
3、本工程的款项不含构件加工竣工资料的编制
费用,如需探伤,费用由甲方负责,并且不含高强螺栓及抗滑移试验费。但应为甲方提供方便的途径以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4、乙方在加工期间,甲方可随时派技术人员对加工构件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若有错误及时返修达到规范要求标准让甲方满意。
5、构件制作验收执行GB50205-20xx《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3日内,甲方付给乙方总加工款的50%作为预付款,余款按提货量分期付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德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责任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八、本合同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将总承包施工的西湖花园工程中的小区高低压电力工程下达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便于合同的实施,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华盛达西湖花园住宅小区
二、施工内容及范围:
由黄冈强源电力设计有限公司红安设计室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地埋管,电缆敷设,电缆分接箱,单元配电箱,箱式变压器、环网柜的安装、调试,施工图、竣工图、竣工资料的提供等)。总之,乙方负责组织报装、设计、施工、验收、产权移交、通电。
三、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总造价为4680000.00元(大写:肆佰陆拾捌万元)。(包含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费用,此价款不含税,但乙方必须提供主材购货正规税务发票给甲方)。该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不因国家政策调整、市场因素变动其它因素而调整。
四、承包方式:
以合同第三条中的工程价款包工、包料(主材由甲方指定品牌,乙方按实际工程量购买,购货发票交甲方,货款从总价款中扣除),固定价包干,在方案没有改变的情况下,总价款不发生任何变化。包文明生产、包安全作业、包竣工验收、包小区配电全部设备和线路的产权移交给红安供电公司,甲方不再承担小区交工后配电工程的管理、维护、维修责任。
五、施工工期:
一期工程必须在 年 月
六、使用材料、规格:
本工程必须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的材料规格及材质进行施工,材料规格及材质必须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七、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分三次支付
7.1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进场之日起七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20%;
7.2所有工程完工,乙方出示红安县供电公司送电手续的相关证明资料且整套竣工资料及相关合格证移交甲方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50%,付款之日起乙方保证3日内通上电能够使用,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价款的25%
7.3 x小区供电设备、线路产权移交给红安供电公司后,剩余5%一次性无息支付。
八、质量要求:
本工程必须经红安县供电公司验收合格。乙方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施工,所用设备及材料必须为正规厂家产品,符合设计要求,并应附出厂合格证或材质证明。如因所供设备、材料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保期:该工程自竣工之日起(以甲乙双方书面形式确认时间为准)质保期为两年。
十、双方权利和责任
甲方:
1、 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
2、 协助乙方协调施工环境。
3、 甲方现场代表在发现乙方的施工有可能甲方小区将来的使用和后期工程的进展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双方协商解决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乙方:
1、负责协调供电相关部门的内、外部关系,在施工中如有村民等阻碍施工时,由乙方为主来处理,甲方协助乙方解决;
2、按有关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规定、规范施工,保证工程按期竣工且施工质量满足合同规定的验收合格要求;
3、保证施工范围周边建筑物及原有设施的完好,因乙方施工作业原因造成相关设施、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4、在工程过程中应听从甲方驻工地代表的管理、协调;
5、乙方必须保证文明安全施工、用工,主管部门对乙方的管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工程转包、变卖给他人。
7、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红安供电公司接收x小区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合法证明文件,并由甲方(或开发有限公司)与红安供电公司签订产权交接手续。
十一、事故处理及安全防护: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自行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和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其相关费用,无论任何原因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任何安全事故;而造成的自身工作人员和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其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
十二、成品保护及维护:
工程施工安装期间和项目完工验收后由乙方负责进行成品保护出现设备、线路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经监理、甲方验收无质量问题符合使用条件后以书面形式交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交接后出现构件损坏、丢失由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保质期内出现任何非人为的设备、线路损坏等质量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维护。
十三、工程移交:
工程验收合格送电后,乙方填写工程移交证明书一式两份,甲方对工程质量作出评价,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即为工程移交。
十四、保修:
本合同工程在正式移交红安县电力公司之前的质量和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由于电缆线路等本工程相关部分出现丢失、损坏、质量问题等乙方应承担修理、重作更换、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责任。正式通电之日起两年内由乙方和供电公司共同负责。若供电公司不负责,由乙方负责与协调,协调不成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五、违约责任:乙方违反工期约定,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支付每日5000元的延期违约金。乙方如不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甲方有权停止拨付工程款并视情节予以罚款。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红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八、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法人代表(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甲方将行政楼小广场绿化改造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行政楼小广场绿化改造工程
二、施工地点及范围:本工程位于 第一小学
绿地总面积为 280 平方米
三、工程内容:
1.乙方根据设计图纸按图施工,甲方按图验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养护三个月 (20xx年4月5日起算);
3.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四、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 (附苗木结算清单),经过审计结算后按照实际支付。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施工完成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70%(其中10%养护费三个月养护期满后付清)。
2.余款待三个月养护期满、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八、养护期内遇自然灾害、人为引起的原因导致绿化死亡的由甲方负责。
九、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