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单位、
第一章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工程概况
4、 装饰建筑面积:
5、 承包方式:6、 合同签订地点: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日
2、竣工日期:日
3、工期总日期:
第三条 全同价确定方式:室内装饰定额价
第四条 合同价款(是否含设计费)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第六条 保修金额: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七条 甲方代表
1、 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
第八条 甲方的义务。甲方在按规定完成招投标工作,落实工程监
1、 协助办理装修工程项目的工商、消防等相关申报手续。
2、 开工前消除障碍物、协调外部环境,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3、 无偿将施工所需水、电接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 向乙方提供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网线路等建筑施工图,保证
5、 负责在装饰施工图、预算单上签字,如变更设计、材料和配套用
6、 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结算款项。
第九条 乙方代表
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第十条 乙方的义务。乙方应负责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由乙方负
1、 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申报手续。竣工验收后负责整理全套资
2、 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有关规定,按图纸组织施工。
3、 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工程事故报告。
4、 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进、出口交通、环境卫生;施工噪音、
5、 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
6、 施工期间负责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等管理费用。
7、 负责支付项目施工的行业管理、消防安全等管理费用。
第三章 施工管理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
1、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五天,向甲方和监理部门提交施工方案,
2、 乙方必须按已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和监
3、 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工程和上岗人员
第十二条 因乙方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如要求乙方按合同竣工日期提前竣工,应为乙方提
第十四条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应顺延工期。
1、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2、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 因停电或停水达12小时,按一天顺延;
4、 经甲方同意的其它情况。(经双方施工负责人签字为证)
第四章 工程质量管理与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
1、 施工中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制度,凡
2、 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对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通知书后,48小时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报告,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予认可。
3、 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室内装饰质量
第十六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五天,向甲方提
1、 增、减设计变更的文件和工程协商记录;
2、 外购材料及配套用品的合格证;
3、 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记录等有关资料;
4、 工程竣工图;
5、 甲、乙双方自检工程质量表;
6、 工程决算报告。
第十七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五天内、应与乙
第十八条 工程未经室内装饰质监部门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
第十九条 竣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消防规
第二十条 竣工工程质量和消防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室内质量监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后,自收到质监结论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保修
第五章 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
第二十二条 乙方采购的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要严格按照甲方提
1、 种类、规格、数量、价格和提供时间(另附清单)。
2、 由于材料质量的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并承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代用材料,根据工程需要,需使用代
第二十四条 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应附合格证明,无合格证明的材
第二十五条 有合格证明的材料,需要重新试验。经试验合格,由提
第六章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结算依据该工程招投标时中标的标底和竣工决
算审计的金额为结算依据。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价款,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
1、 经室内装饰管理部门审核,不符合有关规定;
2、 甲方确认的工作量增、减或所用材料、配套用品的变更;
3、 设计变更;
4、 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第二十八条 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将决算报告提交甲方审查,甲方收到乙方决算报告后,应提出审查处理意见,办理工程决算手续。乙方在办理完工程尾款结算手结后, 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均须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第三十条 在施工中,甲方提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由甲、乙双方向甲方的主管部门申请报批后,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施工。因变更导致的费用和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一条 因乙方施工责任导致设计变更,应经甲方同意,方可变更设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是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工部行政管理机关或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双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三条安全生产。乙方按有关规定,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提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第三十四条 乙方可根据室内装饰管理论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分包。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合同副本送交甲方。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去何从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失误,均由乙方负责,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自行结算。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各一份。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支付工程决算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会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退还保修款项,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年月日:
发包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室内装饰装修的室内空间系合法拥有甲方承诺有权对该建筑室内空间进行装饰装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施工资质等级_____。
2、装饰装修施工地址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__弄(村)_______号_______楼_______室;小区或楼盘名称:_________。
3、住宅建筑结构_______房型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_______阳台,套内施工面积_______平方米。
4、公共建筑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施工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元;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当前的设计方案、工程预算价己互相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舞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_____%。
施工期间如甲方变更施工内容和材料的,工程款按实结算。
7、工期:
本工程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总工期为_____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送达现场。
甲、乙双方对材料应办妥交接手续,如甲方委托乙方负贵保管的,其保管费、保管要求等可由双方书面约定。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室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主材料、设备,应提前_____天通知甲方验收。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如甲方仍坚持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地方、国家现行的《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31/30-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0210-20__)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其一切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原定工期不变,如需变化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合同生效后,甲方如提出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变更主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协商,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正式生效,方能进行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6、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并共同开展现场验收。
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的,可先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甲方应予以承认。
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办理复验。
若复验通过,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若复验不通过,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_____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通过的,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并办理工程项目移交手续(见附件三《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8、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
保修期按甲、乙双方确定。
清包工的工程,仅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局部室内装饰翻新工程,甲、乙双方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实际情况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
9、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八条中约定。
第四条安全生产和消防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的安全,防止相邻住宅或公共空间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
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贵任的,乙方负贵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室内装饰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改变或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与拆改公共管线、设施。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施工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第二条施工图纸
第三条发包人义务
第四条承包人义务
第五条工程变更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第七条工期延误
第八条质量标准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三条几项具体规定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发包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约地址:
一、合同方
甲方:
乙方:
二、总则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磋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承接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何证工程按质按量顺利进行,本着信任、协作、配合、守约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遵循。
三、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居室规格:房型 ______ 层(式) ______ 室 ______ 厅 ______ 厨 ______ 卫,总计施工面积 ____________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造价
1、本工程以人民币进行报价,采取包工、包料的承包形式。
2、工程项目造价以早计审定的预算造价(金额大写),为元, 以后项目有增减,按审计审定单价和甲、乙签订进行讲算。
五、施工期限
1、工程开工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2、工程竣工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3、工程总天数:天,如有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
4、甲方如提出增减项目或要求修改设计,应在该项目村料进场之前或未施工之前发出书面通知,由乙方技术负责人及主管签字认可,对增减项目乙方应在较
少短的时候内拿出预算交甲方认可。
六、工程管理和质量验收
1、根据甲、乙双方认可的设计图纸,工程预算内容及工程预算项目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在施工期间如有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确保施工质量和设计效果。
2、甲、乙双方负责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互相协调配合,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由甲、乙双方竣工时进行整体验收,合格后以双方有关负责人签字为准。
4、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如经甲方发现有权停止施工,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七、安全
1、乙方加强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预防发生事故,确保安全施工,如发生人为责任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八、现场
甲方应在乙方进场时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保证现场用水用电。
九、付款方式和结算
合同签订时甲方应去付乙方首期工程款65%,当工程过半甲方应付第二期工程款为总造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后3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额部分款项5%。
十、违约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因资金不能按时拨到位,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或工期顺延。如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质量造成返工现象,其返工费用乙方承担,乙方应保证施工人员到位,保证施工工期完成,双方都应按合同规定办理,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其它事项
1、消防手续,建委报建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实施乙方配合。
2、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贰年,保修期内如因施工质量和材料不符合标准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因甲方便用不当或其它原因,甲方应支付成本材料费。
3、本合同盖章后生效,完工后账清失效,执行中或不遵守合同条款者,应承担其所造成的损失。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别行补充合同解决或协商解决,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矛盾时,以补充合同为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执行1份。
十二、附件
1、工程施工图纸一份。
2、工程预算表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安装任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和造价
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住房结构:房厅
224、 建筑面积:,施工面积: m。
5、 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7、 总价款:¥元,人名币(大写):元。 其中:设计费: 元,管理费: 元。
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
税 金: 元,其他费用: 元。
工程施工安装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工程报价单中项目为准;施工费用以双方签订的工程报价单中单价为依据。按实际工程质量结算,增减项目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生效。
8、 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为 天。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楚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居,陈设等应采取保护和安放措施,若因甲方不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放措施而造成家居、陈设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
3、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缴纳物业管理处报批的一切费用。
4、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结算。
5、甲方指派人员参与或监督工程施工的,甲方所派人员的行为,甲方应予以承认。
6、及时履行乙方的其他协助义务。
三、乙方工作
1、乙方派出专职工地工程监理,负责合同的履行,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负责。
3、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
1、工程款付款方式: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双方同意以《报价单》为本工程单价及数量的基础约定,结算时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五、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
1、甲方责任: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并承担C、D、E、F条款原因造成乙方的的损失;A、不能按期、按时供时供水电;B、不能保证每天由10小时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C、不能按期提供自购的材料、设备;D、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或规格造成反工;E、不能按期付工程款F、变更设计及因变更设计造成的材料、人工的浪费;G、逾期验收;H、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而施工工程质量未过半,乙方除收取已施工项目的费用外另收工程设计费;I、非乙方造成的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
2、乙方责任:
A、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B、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签订的图纸施工安装。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设计,增减项目,应及时通知乙方。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甲方两天内不验收,乙方可自检后隐
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
5、工程竣工,甲方付清工程尾数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乙方同时提供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除顺延工期外,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
3、工程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视为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双方签订的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它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据、具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
一、装饰工程报价单
二、设计施工图纸
三、补充协议(甲方代表签字和乙方加盖公章方可生效)除合同条款及以上补充内容外,其它任何口头承诺均不作为施工、结算的依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安装任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和造价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住房结构:房厅
224、 建筑面积:,施工面积: m。
5、 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7、 总价款:¥元,人名币(大写):元。 其中:设计费: 元,管理费: 元。
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
税 金: 元,其他费用: 元。
工程施工安装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工程报价单中项目为准;施工费用以双方签订的工程报价单中单价为依据。按实际工程质量结算,增减项目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生效。
8、 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为 天。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楚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居,陈设等应采取保护和安放措施,若因甲方不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放措施而造成家居、陈设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
3、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缴纳物业管理处报批的一切费用。
4、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结算。
5、甲方指派人员参与或监督工程施工的,甲方所派人员的行为,甲方应予以承认。
6、及时履行乙方的其他协助义务。
三、乙方工作
1、乙方派出专职工地工程监理,负责合同的履行,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负责。
3、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
1、工程款付款方式: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双方同意以《报价单》为本工程单价及数量的基础约定,结算时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五、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
1、甲方责任: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并承担C、D、E、F条款原因造成乙方的的损失;A、不能按期、按时供时供水电;B、不能保证每天由10小时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C、不能按期提供自购的材料、设备;D、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或规格造成反工;E、不能按期付工程款F、变更设计及因变更设计造成的材料、人工的浪费;G、逾期验收;H、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而施工工程质量未过半,乙方除收取已施工项目的费用外另收工程设计费;I、非乙方造成的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
2、乙方责任:
A、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B、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两年内发现的属于乙方施工安装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C、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常规造成的人员伤害,责任由乙方负责;D、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E、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处规定所造成的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签订的图纸施工安装。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设计,增减项目,应及时通知乙方。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甲方两天内不验收,乙方可自检后隐蔽并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以承认。
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验收,需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第一通知时间爱你为竣工日期。
5、工程竣工,甲方付清工程尾数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乙方同时提供竣工图,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除顺延工期外,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预付工程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的 %加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
3、工程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已实际验收。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双方签订的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它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据、具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址:
1.3 承包范围:全包居室面积: 100 ㎡、居室间数:2室2厅1厨1卫
1.4 工程内容:(附设计图。施工图及报价单)
1.5 承包方式:
1.6 天,自年月10日开工,于年月 日竣工。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伍千元整 其中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免费
1.8 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水。电工进场预付45000元工程款,木工、瓦工进场付45000元工程款,油漆工进场施工后,再付40000元工程款。交房后10天内付清余款 5000元。
1.9 工程保修期一年。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全部腾出或部分腾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出的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订协议。
2.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3 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2.4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2.5 如确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签字认可。
3.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处理好由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工期
4.1 甲方要求此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4.2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不能按期竣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3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5.1 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以《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暂行规定》为质量评定标准。
5.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 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变更
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取得联系,在鉴定变更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末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10天内,结清尾款。
第九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9.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9.2 乙方在施工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 全操作规范》。
9.3 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范,消防法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9.4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范,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拖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 0 支付滞纳金。
10.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价款的 违约金。
10.3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10.6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过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1.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依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建筑装饰协会申请解决。
11.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商议、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通过仲裁委员会会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 所购材料未经甲方签字同意,不得使用。
12.2 如果因工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提出更换工人。
12.3 如改工程的水电不需要全部改动应据实结算,扣除其中费用。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13.2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第十四条 附件
14.1 施工图纸
14.2 工程预算表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有 因需要装修,经与乙方协商和实地考察,决定委托乙方进行设计及施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本着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本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
一、施工内容、做法、主材及造价,见附页。
施工工程总造价为(大写)税前价。
二、施工日期:
1、 自共天。
2、安装灯具、洁具、及卫生清理不在此工期范围内。
3、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顺延:
(1)设计工程量变化或变更。
(2)停水停电及非双方原因。
(3)经甲方同意的其它原因。
三、材料及施工质量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中级标准执行。
四、工程验收及付款方式:
1、双方均具有监察权。为充分保证质量合格直至完工,甲方应分阶段在两日内对乙方完工部分进行验收。
2、甲方分阶段验收并付乙方工程费用。具体内容如下:
(1)合同签定后甲方应付总造价的百分之六十即_________________元作材料款、工费及搬运费(主材除外)。
(2)工程木制品基本完工后甲方应付总造价的百分之三十八即______________元。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付总造价的百分之二即________元。(有工人代收)
3、甲方付款时,乙方应出具经公司签章的正式收据,付款即为验收合格。
4、甲方若无故不签收《验收单》或不付乙方阶段款,即视为甲方自动放弃合同权利,所有责任有甲方负责。
5、 工程竣工没验收,没结清尾款,乙方负责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
五、其它规定:
1、因工程施工产生的垃圾,有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费用有甲方支付。
2、甲方工作:
(1) 开工前两天,为乙方创造施工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不负责室内物品的搬动:
(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支付水电费:
(3) 负责施工队与邻里的关系:
(4) 不拆除室内的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相应的部门办理手续,并交纳各种费用及物业押金:
(5) 施工期间甲方如需使用该居室,由甲方负责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甲方负责材料:
灯具、洁具、水电暖材料、玻璃、铁艺、门锁、轨道、布艺、五金件、合页、及地面主材:
4、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及质量标准按工期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六、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未完成准备工作或未办理相关手续、没协调好邻里关系、材料供应不及时或未及时验收未按阶段付款,合同签定后因各种原因对造价又有异议)造成延期或工程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三付给乙方误工费:一星期后,乙方撤场:由甲方负责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逾期完工,每逾期一天按总工费的百分之一付甲方违约金:
2、阶段验收时,双方对质量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申请有装饰协会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费用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负责施工修正,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但甲方不得以此退约,若同一项目连续修正三次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负责因此造成的损失: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费用及由此引起的乙方停工和其它损失有甲方负责:
3、施工内容、设计必须与所签合同施工内容、设计一致,甲方变更施工内容、设计或另有质量要求,必须与乙方签定《施工变更协议》,乙方方能组织施工。如果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更改施工内容及原设计、做法或私下付款让施工人员购料施工,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千元,并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4、合同签定后,若中途退约,退约方应向对方按合同总造价的百分之十支付违约金,已造成材料和人工损失的,须按实际进行赔偿,并办理书面合同终止手续。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1、向双方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双方当地法院起诉。
八、附则:
1、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须严格遵守。
2、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3、任何口头协议无效。
4、本合同无公司签章无效。
5、保修执行乙方规定:保修期为两年。
6、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住房结构:______,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装饰施工内容:详见《装饰施工造价表》。
1.3工程承发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不含税金),金额大写______(详见:《工程预算书》)
1.5工程工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2.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折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2.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3.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装修垃圾。
第四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五条材料供应
5.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5.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应保证质量,主要工程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前乙方应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六条工期延误
6.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可抗力;
3、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6.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工程验收和保修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验收标准。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7.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面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隐蔽工程验收
2、工程中期验收
3、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四:《装饰装修工程验单》)。
7.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年。
验收合格签并在乙方付清工程尾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8.2.工程进度过半指:在油漆工程材料进场之前。
8.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甲方应在签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9.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9.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应付工程款金额的_____‰。
9.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9.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金额的_____‰元。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①向___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1.3甲、乙方双方直接签定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11.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址:
1.3 承包范围:全包居室面积: 100 ㎡、居室间数:2室2厅1厨1卫
1.4 工程内容:(附设计图。施工图及报价单)
1.5 承包方式:
1.6 天,自年月10日开工,于年月 日竣工。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伍千元整 其中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免费
1.8 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水。电工进场预付45000元工程款,木工、瓦工进场付45000
1.9 工程保修期一年。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全部腾出或部分腾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出的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订协议。
2.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3 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2.4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2.5 如确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签字认可。
3.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处理好由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工期
4.1 甲方要求此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4.2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不能按期竣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3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5.1 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以《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暂行规定》为质量评定标准。
5.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 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变更
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取得联系,在鉴定变更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末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10天内,结清尾款。
第九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9.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9.2 乙方在施工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 全操作规范》。
9.3 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范,消防法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9.4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范,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拖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 0 支付滞纳金。
10.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价款的 违约金。
10.3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10.6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过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1.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依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建筑装饰协会申请解决。
11.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商议、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通过仲裁委员会会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 所购材料未经甲方签字同意,不得使用。
12.2 如果因工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提出更换工人。
12.3 如改工程的水电不需要全部改动应据实结算,扣除其中费用。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13.2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第十四条 附件
14.1 施工图纸
14.2 工程预算表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管理规定》、《湖北省室内装饰工程费用定额》和《湖北省室内装饰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工程概况
4、 装饰建筑面积:
5、 承包方式:
6、 合同签订地点: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日
2、竣工日期:日
3、工期总日期:
第三条 全同价确定方式:室内装饰定额价
第四条 合同价款(是否含设计费)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第六条 保修金额: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七条 甲方代表
1、 甲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第八条 甲方的义务。甲方在按规定完成招投标工作,落实工程监理部门后、还应负责以下工作;
1、 协助办理装修工程项目的工商、消防等相关申报手续。
2、 开工前消除障碍物、协调外部环境,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3、 无偿将施工所需水、电接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4、 向乙方提供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网线路等建筑施工图,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 负责在装饰施工图、预算单上签字,如变更设计、材料和配套用品需书面通知乙方。并负责组织工和竣工条件。
6、 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结算款项。
第九条 乙方代表
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第十条 乙方的义务。乙方应负责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由乙方负责所造成损失的责任。
1、 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申报手续。竣工验收后负责整理全套资料送行业主管有关部门。
2、 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有关规定,按图纸组织施工。
3、 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工程事故报告。
4、 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进、出口交通、环境卫生;施工噪音、安全消防等管理规定。
5、 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
6、 施工期间负责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等管理费用。
7、 负责支付项目施工的行业管理、消防安全等管理费用。
第三章 施工管理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
1、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五天,向甲方和监理部门提交施工方案,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施工方案后,三天内予以批准和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视为施工已经批准。
2、 乙方必须按已经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和监理部的检查和监督。
3、 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工程和上岗人员情,将负责办理的有关手续交甲方备案。
第十二条 因乙方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延误一天,由责任方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三赔偿给对方。
第十三条 甲方如要求乙方按合同竣工日期提前竣工,应为乙方提供提前竣工的方便条件。
第十四条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应顺延工期。
1、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2、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 因停电或停水达12小时,按一天顺延;
4、 经甲方同意的其它情况。(经双方施工负责人签字为证)
第四章 工程质量管理与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部门及室内装饰质量监督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方便。
1、 施工中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乙方预检后,提前24小时局面通知甲方。甲方应组织室内装饰质检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办理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手续后,乙方才能继续进行施工。
2、 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对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通知书后,48小时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报告,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予认可。
3、 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室内装饰质量监督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其返工、修改的费用。非乙方责任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六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五天,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以下资料 套。
1、 增、减设计变更的文件和工程协商记录;
2、 外购材料及配套用品的合格证;
3、 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记录等有关资料;
4、 工程竣工图;
5、 甲、乙双方自检工程质量表;
6、 工程决算报告。
第十七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五天内、应与乙方联合邀请室内装饰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验收。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且以不出修改意见,乙方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甲方批准,可按期请质监部门验收。
第十八条 工程未经室内装饰质监部门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运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
第十九条 竣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消防规定的合格条件。
第二十条 竣工工程质量和消防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室内质量监督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提出来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直到达到全国室内装饰质量标准和消防标准。并承担返工、修改所发生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后,自收到质监结论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保修期半年,工程价款的百分之五留作保修金,保修期内因乙方工程质量引起的损坏,维修费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人为造成损坏,其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章 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
第二十二条 乙方采购的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品牌、规格和质量等要求,自行采购。并接受甲方的检查验收。
1、 种类、规格、数量、价格和提供时间(另附清单)。
2、 由于材料质量的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代用材料,根据工程需要,需使用代用材料,应事先取得甲方批准。
第二十四条 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应附合格证明,无合格证明的材料、装饰用品和设备必须经过试验后方可使用,试验费由采购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 有合格证明的材料,需要重新试验。经试验合格,由提出重新试验方承担试验费用,经试验不合格,由采购供应一方承担试验费用。
第六章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结算依据该工程招投标时中标的标底和竣工决算审计的金额为结算依据。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价款,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时应作调整。
1、 经室内装饰管理部门审核,不符合有关规定;
2、 甲方确认的工作量增、减或所用材料、配套用品的变更;
3、 设计变更;
4、 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第二十八条 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将决算报告提交甲方审查,甲方收到乙方决算报告后,应提出审查处理意见,办理工程决算手续。乙方在办理完工程尾款结算手结后, 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均须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第三十条 在施工中,甲方提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由甲、乙双方向甲方的主管部门申请报批后,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施工。因变更导致的费用和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一条 因乙方施工责任导致设计变更,应经甲方同意,方可变更设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是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工部行政管理机关或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双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三条 安全生产。乙方按有关规定,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提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第三十四条 乙方可根据室内装饰管理论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工程分包。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合同副本送交甲方。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去何从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失误,均由乙方负责,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自行结算。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各一份。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支付工程决算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会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退还保修款项,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室内装饰施工合同的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附表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交付前应打扫卫生一次。
第六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见附件十一)
2、双方商定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保修期为5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______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_________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___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近额(元)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间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岳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安装任务,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和造价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住房结构:房厅
4、 建筑面积:,施工面积: m。
5、 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7、 总价款:¥元,人名币(大写):元。 其中:设计费: 元,管理费: 元。
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
税 金: 元,其他费用: 元。
工程施工安装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工程报价单中项目为准;施工费用以双方签订的工程报价单中单价为依据。按实际工程质量结算,增减项目需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生效。
8、 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为 天。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楚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居,陈设等应采取保护和安放措施,若因甲方不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放措施而造成家居、陈设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
3、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缴纳物业管理处报批的一切费用。
4、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结算。
5、甲方指派人员参与或监督工程施工的,甲方所派人员的行为,甲方应予以承认。
6、及时履行乙方的其他协助义务。
三、乙方工作
1、乙方派出专职工地工程监理,负责合同的履行,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负责。
3、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
1、工程款付款方式: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双方同意以《报价单》为本工程单价及数量的基础约定,结算时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五、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
1、甲方责任: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并承担C、D、E、F条款原因造成乙方的的损失;A、不能按期、按时供时供水电;B、不能保证每天由10小时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C、不能按期提供自购的材料、设备;D、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或规格造成反工;E、不能按期付工程款F、变更设计及因变更设计造成的材料、人工的浪费;G、逾期验收;H、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而施工工程质量未过半,乙方除收取已施工项目的费用外另收工程设计费;I、非乙方造成的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
2、乙方责任:
A、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B、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两年内发现的属于乙方施工安装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
C、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常规造成的人员伤害,责任由乙方负责;
D、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E、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处规定所造成的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签订的图纸施工安装。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设计,增减项目,应及时通知乙方。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甲方两天内不验收,乙方可自检后隐蔽并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以承认。
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验收,需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第一通知时间爱你为竣工日期。
5、工程竣工,甲方付清工程尾数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乙方同时提供竣工图,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除顺延工期外,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预付工程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的 %加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
3、工程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已实际验收。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双方签订的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和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它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据、具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