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总包施工合同(合集22篇)

园林绿化工程总包施工合同(精选22篇)

园林绿化工程总包施工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____________ 设计图内所示的苗木种植,水电安装、雕塑及铺装工程。

2、具体见甲方提供的园林绿化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及苗木统计表;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限额。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一) 本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甲方协助乙方共同管理该项目进行。工程暂定价为_______万元人民币,暂定成本价为_______元人民币。纯利润分成七三分成(甲方为七成,乙方为三成)。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固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详见附件:____________工程综合中标价格表或合同预算书)包干方式,即以包苗木本体费用、掘苗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现场二次搬运费、假植费、检疫费、栽植费、铺装石材本体费用、运输费、装卸费、铺贴费、垫层费、养护费、水电设备安装费、材料费、维护费、垃圾外运费、平整场地费、种植土及运输费(包括种植土垂直运输费)、场地清理费、现场措施、因场地运输或种植破坏其它工种之修复、现场发生水电费等全部费用;以及包税费、包利润、包管理费、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包护成活苗木、成品铺装、水电、包养:____________工程质量修书约定)及_______养期间发生水电费、包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包承包风险等为完成该项工作所需全部费用的综合单价包干方式。

(二)结算办法:____________

1、工程量按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签证的实际成活及实际工程量结算;

2、合同暂定总价=按双方现场确认工程量×相应综合单价;

3、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工程管理站发布的前一期相应材料综合信息价(苗木单价)与长期合作协议投标截止日前一期 材料综合信息价(苗木单价)相比上涨超过10%(含10%)或降低超过5%时(含5%)时,苗木单价根据上涨或下降幅度同比调整,养护费用不作调整;

4、以上确定的清单价格,不因生产要素、市场行情、深化设计等因素的变化而做任何的调整;

5、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报、冒报。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3%,则甲方有权扣回超过部分金额,乙方还应按报送金额与最终审定金额之差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由甲方在结算金额中直接扣除。如因对定额子目的套用、定额规则解释不清或其他双方有争议部分的造价不列入在超出3%的范畴内。甲方拥有对于"争议"的最终解释权,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四条 工期

(一)工期自《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共计 45 ________日历天。

(二)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____________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验收标准按 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执行,因乙方有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优良。

2、甲方移交场地不应有堆土及施工泥坑。

3、苗木、材料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图纸对规格、质量的要求。施工及分项验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玉溪相关地方法规。

4、乙方需提交完整、可行的施工方案(正式施工图及有关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应结合现场情况编排)报甲方审批,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施工方案的审批。

5、乙方需提交材料送样样板,材料样块必须经甲方及驻现项目部负责人进行确认后方可采购进场。

6、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提交一式四份完整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及其电子文件给甲方。工程变更较大时,由乙方重新绘制竣工图及提供有关工程验收资料,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核点工程量及检查工程质量,经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乙方按规定办理工程移交工作。

8、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三个月后的 5个工作日由乙方书面提出质量评定要求,甲方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进行质量等级评定。

第六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 X元(大写叁佰柒拾万元整)。

(二)付款方式及结算:____________

1、 园林绿化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 时,经双方签证确认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文件,甲方审核后于7天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款的 %;

2、工程竣工并移交,乙方向甲方提供齐备完善的竣工验收资料、结算资料且双方办妥结算手续后的30天内,甲方向乙方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0%,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修金。工程质量修金返还按附件《工程质量修书》的约定。

3、如遇假期或乙方的原因延误,付款日顺延。

4、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程或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程或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5、 增项或设计变更部分的工程量另行审计计量进入决算。其中:____________雕塑、高压电安全维护设施、避灾避难应急用水用电设施,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土方挖掘一项,按实际发生工程量乘以清单中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第七条 养期

1、成品养期为两年,从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养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无条件予以养,苗木必须采用熟苗,苗木不成活、成品有损坏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养,一切费用在养金内扣除,超出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甲方工程部经理)付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工程的初验、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的接驳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及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材料报验、样板验收、组织工程的初验,接乙方书面通知起4个工作小时内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接乙方书面竣工验收通知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6、对于工程变更申请,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材料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或确认,办理有关签证。

7、接乙方提供工程进度报表后3个工作日内审批并确认工程施工进度,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8、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

9、按相关规定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包括。

(二)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并按甲方要求的格式书面提请办理验收和确认手续。

3、工程项目开工应提前3个工作日将完整的施工方案、开工报告、工程主要负责人名单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4、乙方材料进场前,须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进场时经双方共同验收并作书面记录。

5、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时,应立即停工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对扩大的损失负责赔偿。

6、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提供相应的工程进度报表给甲方确认,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的还应向甲方发出书面付款通知,若乙方未及时提供前述资料,甲方可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7、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应处理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工完场清。

9、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10、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1、乙方进场施工时,应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有关的协议。

12、乙方与其员工之间的一切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3、乙方应证绿化工程通过 玉溪(市)绿化委员会验收及小区综合验收的绿化专业验收,且应在通过甲方竣工验收后30日内领取《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14、分项工程施工完成,乙方进行自检合格后应以书面形式(按甲方要求的格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报验。

15、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于竣工验收后的六个月内完成结算。

16、乙方不按上款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乙方同意以甲方结算金额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如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少于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和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之间的差额退回给甲方。

17、乙方须按本合同附件二《施工单位进场须知》的规定进行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的工作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质量责任。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时,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管及风险责任。

3、如果甲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有关应付的任何款额,甲方可以与乙方达成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应按照延期付款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如果未能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或虽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但在延期付款协议约定的延期内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则乙方有权得到未付款额自应付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补偿。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用于计算该利息的利率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若乙方擅自中途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五日内更换。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施工须遵守甲方对工程管理的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7、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所产生的对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8、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并在此期限内与甲方共同签证已完成的工程量。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证的工程量不得再要求结算。甲方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9、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虚构事实或使用其他方式虚报签证工程量的,乙方应当返还因虚报所获得的工程款,并按虚报工程款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或提交后未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和甲方核对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

11、甲方在乙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乙方核对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

1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以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____________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密责任。

2、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 责任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保密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它

1、按本合同约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养期届满,结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5、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6、合同各方通讯地址改变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

8、附件(共3件)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__ (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__

投诉监督电话:____________ 投诉监督电话:____________

园林绿化工程总包施工合同 篇2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司部分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订立本施工意向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环境景观绿化工程

2、 工程地点:市县路号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养护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

二、 工程价款

1、 合同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合同价款暂定为万 元整,竣工后据实结算。

2、 合同价款涵盖内容为:

(1) 绿化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采购杂肥、栽种、清场、 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包养护等全部内容。

(2) 绿化土方平整及换、填土,渣土外运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测量 后,方可外运。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计开工时间年月日。

2、本工程预计完工时间年月日。

3、如遇不可抗剂因素和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

4、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甲方可从乙方的工程款内扣付。

四、工程支付

苗木栽植完毕,余款在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完毕后全部付清。

五、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24个月,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场地、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水电源接引点。

2、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处理、现场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

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甲方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4、甲方负责提供四套施工图纸。

5、甲方委派为本工程现场代表,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三天内进场施工,否则乙方每日需承担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乙方超过七天没有进场施工的,甲方无需通知即可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工程延误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按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赔偿甲方。

2、乙方进场施工后,五天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并报监理和甲方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所承诺配备的机械设备和工程技术人员、劳动力的数量开展工程进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施工单位代理乙方完成需要赶工的工程量,并按实际支付费用的1.5倍从乙方合同款项中扣除。

3、乙方负责办妥政府规定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手续,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乙方需支付全部费用。

4、乙方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甲方、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5、乙方进行施工后,在各方面与其他单位密切配合和承担管理协调责任。

6、乙方需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的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因乙方原因导致破坏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每周例会前一天向甲方、监理单位报送周报,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8、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费用乙方承担。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政府部门的罚款由乙方负责。如超出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时间施工,造成周边居民投诉,责任由乙方承担。

9、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负责修复。工程完成时,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场清。

10、凡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范规定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1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后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影响,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仟元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2、乙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包括水电安装负责人)需按时参加甲方项目部(或监理)组织的工程例会,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的,须提前4小时向甲方请假,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或迟到,否则乙方每人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13、对工程例会(或会下),确定须由乙方完成的工作(如配合分包的工作,配合甲方销售和入伙的有关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工作等),乙方须按时完成。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则甲方有权推迟支付当期应付的工程进度款。

14、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付,甲方在需付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代付的施工用水用电费。

15、乙方需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按时发放工人工资,否则将延缓支付工程款的时间。若出现劳资纠纷由乙方负责,否则甲方可以在付款时扣除代为发放。

16、乙方委派 为本工程现场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八、材料的供应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采购,到现场后,必须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并得到甲方签字认可后,才能栽种。

2、乙方所购苗木必须是新鲜、树杆挺直、树形好、植株健壮。枝叶茂盛丰满,无病症现象。

3、工种所用材料,必须先向甲方提供样品及各种资料,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进场。进场后,必须及时向甲方报验,经检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九、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质量等级验收评定执行当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规定,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能满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为质量标准,其园林绿化标准达到预期设计的效果。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苗木枯死,乙方无条件重植。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四套,电子文档一套,甲方代表收到相关的资料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的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应损失。

3、乙方每道工序都应向甲方报验,经甲方检查、签证后才能施工下道工序。

十、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需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同时为其办理必要的保险手续。

3、乙方须确保工地现场治安状况良好,不会对正常施工造成破坏影响。

4、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以及临近正在施工建筑区附近施工时,施工前须做足安全措施后实施。

5、乙方全体现场施工人员须统一管理,佩戴工作牌。

6、施工期间,所有机械、工具、建筑材料等须堆放整齐,并保持道路通畅,及时清除余土及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7、乙方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的,甲方可视其情况处以罚款。

十一、违约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2、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3、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十二、养护

1、 乙方派人负责对本工程进行为期两年的免费养护工作。

2、 乙方应向甲方递交两年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

3、 如乙方派人养护苗木工作不力,造成苗木枯死,乙方应补种。

4、 因死亡而重新更换的苗木,需经过一年的养护后予以确认。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武汉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可生效,养护期满付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林绿化工程总包施工合同 篇3

发包方: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项目外环境景观及______________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园林景观、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含各出入口)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本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则乙方免费提供该项服务;如不由乙方承包该工程的施工,则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____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用电,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阶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_______小时以上者;

(4)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条工程合同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

4.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5.具有合证书建筑材料、设备、发包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发包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证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于本工程。

7.乙方已预定或已采购的材料,若甲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3.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为____________;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8.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

9.工程交工验收后,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间由施工质量

造成的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绿化工程保养成活期6个月,保养水费由发包方承担。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承包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复。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发包方、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4)确认的事实必须在2天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三通”;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5)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____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表,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0)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及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______%;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_%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书后三十天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工程结算后七天内付至结算总价的______%工程款;留结算价的5%尾款,园建工程及绿化工程单项保修期满后______天内分别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5.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6.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7.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7.1工程量以审查后的施工图加变更签证、图纸会审记录等按实际工程量进行计算;

7.2园林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费用计取套用20__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3安装工程项目费计取套用20__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4园

林建筑、绿化工程结算造价按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__年7月12日颁发的《20__年园林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水电安装工程结算造价按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____年7月12日颁发的《20__年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

7.5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及安装工程的主材价格执行东莞建委颁发的20__年度7月份《_________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材料、苗木价格表》,发包方可指定部分材料、苗木的品牌、厂家、原产地及价格等;

7.6发包方指定的材料或指定的价格,结算时列入独立费,价格不按本合同第八条7.4款下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全部施工图纸。上述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其中发包方执1份,承包方执1份,副本2份,发包方执1份,承包方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林绿化工程总包施工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鉴于甲方同意将工程委托承包人负责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包括布控、挖树穴、换填土及施基肥、种植、养护等。

4.工程承包: 包括人工、机械及材料等 。

二、合同期限

合同施工工期为   天,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完工日期为 年 月  日之前。

三、工程质量标准

按交通部(JTJ071—9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进行。

四、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

2.招标文件及施工标准、规范:交通部(JTJ071—9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设计文件及其它有关规范、规定等。同一种类的规范、标准以国家版本为准。

3.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以及工程变更确认书等相关书面文件材料。

上述文件相互补充,若出现不相一致时,以最后形成的书面认可文件为准。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及时确认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并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2)定期或不定期对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复核,有权对乙方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撤换不能胜任工作的作业班组。

(3)负责明确乙方承包工程内容的范围、数量和质量标准,制定相应的作业考核办法。

(4)如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规定的任务,达不到质量标准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时,甲方有权核减合同的相关项目的合同价款,直到终止本合同。

(5)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本路段范围内的应急、抢险、抢修等小修作业。

(6)协助乙方办理施工作业车辆在本路段区间内的通行便利。

(7)负责计量乙方完成的工程内容作业次数或数量,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关费用。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甲方明确的工程任务、承包范围、内容和质量标准,根据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的内容要求进行养护作业,并进行相关的技术调查和资料整理。

(2)作业现场应严格按照国家、部、省有关安全生产规范、规定,设置施工安全标志,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障施工作业和高速公路行车安全。上路作业车辆必须符合高速公路行驶车辆相关规定,按规定行驶、停放。作业人员应穿反光背心且不得在安全布控以外停留、穿行。如果在作业中发生意外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包括绿化损失和人员赔偿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3)保护好既有建筑物、绿化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如因施工发生路产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作业时产生的枯枝、落叶、草屑等杂物,要及时清理出高速公路用地范围,严禁在高速公路范围内焚烧;若擅自焚烧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为所有从事绿化施工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工伤责任险和车辆保险。

(5)负责及时、快速、保质保量地完成合同所约定的施工作业内容。乙方最少要有1名专业技术人员和1部养护车辆常驻工地,相应的人员、机械必须同时到位。

(6)主动接受甲方的业务监督、检查和指导,并要求定期向甲方代表提供相应进度统计报表、有关台帐和原始数据资料。

(7)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施工巡查、作业质量自检、考核和验收制度,并有完整的原始记录。

(8)乙方在实行合同约定的作业项目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化操作,保障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安全,保障施工作业和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所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

(9)在规定时间或周期内负责已完成项目质量保护工作。

(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作业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 元)。合同工程量清单附后,清单中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工、料、机、税收等费。

2.工程清单数量为暂定数量,工程结算数量以经甲方签认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3. 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合格、乙方递交决算资料后,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工程决算审核。双方对决算无异议后,乙方提交正式建筑安装统一发票后,甲方支付决算金额的80%;其余的20%工程款,在缺陷责任期终止,乙方提交合格的完整的竣工文件后一次性付清。

4.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半年,自交工验收日算起,责任期内因施工质量引起的缺陷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施工

乙方现场施工时应按照安全施工规范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应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因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交通事故概由乙方承担责任。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污染高速公路设施及构造物。若确因施工需要,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报请相关部门同意。

八、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合适的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天内向对方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书面证明文件。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可友好协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免除相应的责任。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2、当发生不可抗力的灾害时,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抗灾自救,尽力减少损失,并在12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灾情况。属合同约定范围的维修保养作业乙方自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及时对乙方的工程量进行确认,并支付工程款,若甲方无合理理由延迟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在30天以上的,应按日承担应付款额0.5%的违约金,至多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5%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超过6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作业,因乙方施工作业过程造成的一切人身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除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外,应按向甲方承担合同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3. 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偷工减料,以及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的,应承担合同总价5%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4.乙方未按照与甲方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进度或未在限定日期前完工的,应按逾期天数每天承担合同总价0.1%的违约金,逾期天数超过15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泉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住址: 单位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园林绿化工程总包施工合同 篇5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市建委有关规定,甲方将首期绿化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_________绿化工程。

二、施工地点及范围:

本工程位于_________,绿地总面积为___又平方米。

三、工程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按图施工,甲方按图验收;

2、绿地深翻50厘米,加工20厘米(包括土地平整、造地形等);

3、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养护一年(落叶树今冬明春种植,按具体树种种植起算);

4、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5、种植质量应根据市有关部门对绿化工程的要求进行验收。草坪应按地形铺设,要求平整度高,整体性强,自然泛水,铺设间隙不得超过一指宽。

四、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元整,一次性包干。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50%;

2、第二次付款,在草皮铺设过半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5%;

3、第三次付款,在工程验收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0%;

4、余款待一年养护期满、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施工期限:

本工程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

七、甲方委托_________,乙方指派_________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工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义份,图纸预算各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园林绿化工程总包施工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鉴于甲方同意将_____工程委托承包人负责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泉三高速公路泉州段沿线碎落台、一级下边坡及迎坡面等绿化区域。

3.工程内容:包括布控、挖树穴、换填土及施基肥、种植、养护等。

4.工程承包:包括人工、机械及材料等。

二、合同期限

合同施工工期为20天,开工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

三、工程质量标准

按交通部(JTJ071—9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进行。

四、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

2.招标文件及施工标准、规范:交通部(JTJ071—9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设计文件及其它有关规范、规定等。同一种类的规范、标准以国家最新版本为准。

3.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以及工程变更确认书等相关书面文件材料。

上述文件相互补充,若出现不相一致时,以最后形成的书面认可文件为准。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及时确认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并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2)定期或不定期对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复核,有权对乙方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撤换不能胜任工作的作业班组。

(3)负责明确乙方承包工程内容的范围、数量和质量标准,制定相应的作业考核办法。

(4)如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规定的任务,达不到质量标准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时,甲方有权核减合同的相关项目的合同价款,直到终止本合同。

(5)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本路段范围内的应急、抢险、抢修等小修作业。

(6)协助乙方办理施工作业车辆在本路段区间内的通行便利。

(7)负责计量乙方完成的工程内容作业次数或数量,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关费用。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甲方明确的工程任务、承包范围、内容和质量标准,根据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的内容要求进行养护作业,并进行相关的技术调查和资料整理。

(2)作业现场应严格按照国家、部、省有关安全生产规范、规定,设置施工安全标志,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障施工作业和高速公路行车安全。上路作业车辆必须符合高速公路行驶车辆相关规定,按规定行驶、停放。作业人员应穿反光背心且不得在安全布控以外停留、穿行。如果在作业中发生意外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包括绿化损失和人员赔偿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3)保护好既有建筑物、绿化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如因施工发生路产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作业时产生的枯枝、落叶、草屑等杂物,要及时清理出高速公路用地范围,严禁在高速公路范围内焚烧;若擅自焚烧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为所有从事绿化施工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工伤责任险和车辆保险。

(5)负责及时、快速、保质保量地完成合同所约定的施工作业内容。乙方最少要有1名专业技术人员和1部养护车辆常驻工地,相应的人员、机械必须同时到位。

(6)主动接受甲方的业务监督、检查和指导,并要求定期向甲方代表提供相应进度统计报表、有关台帐和原始数据资料。

(7)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施工巡查、作业质量自检、考核和验收制度,并有完整的原始记录。

(8)乙方在实行合同约定的作业项目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化操作,保障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安全,保障施工作业和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所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

(9)在规定时间或周期内负责已完成项目质量保护工作。

(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作业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_____元)。合同工程量清单附后,清单中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工、料、机、税收等费。

2.工程清单数量为暂定数量,工程结算数量以经甲方签认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3.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合格、乙方递交决算资料后,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工程决算审核。双方对决算无异议后,乙方提交正式建筑安装统一发票后,甲方支付决算金额的80%;其余的20%工程款,在缺陷责任期终止,乙方提交合格的完整的竣工文件后一次性付清。

4.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半年,自交工验收日算起,责任期内因施工质量引起的缺陷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施工

乙方现场施工时应按照安全施工规范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应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因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交通事故概由乙方承担责任。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污染高速公路设施及构造物。若确因施工需要,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报请相关部门同意。

八、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合适的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天内向对方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书面证明文件。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可友好协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免除相应的责任。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2、当发生不可抗力的灾害时,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抗灾自救,尽力减少损失,并在12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灾情况。属合同约定范围的维修保养作业乙方自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及时对乙方的工程量进行确认,并支付工程款,若甲方无合理理由延迟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在30天以上的,应按日承担应付款额0.5%的违约金,至多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超过6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作业,因乙方施工作业过程造成的一切人身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除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外,应按向甲方承担合同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3.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偷工减料,以及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的,应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4.乙方未按照与甲方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进度或未在限定日期前完工的,应按逾期天数每天承担合同总价0.1%的违约金,逾期天数超过15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泉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林绿化工程总包施工合同 篇7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点:

乙方(居间人):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武黄城际铁路绿化工程施工黄石三标段绿化 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 承包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路桥九队 (以下称该公司)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该公司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该公司签订了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与该公司未能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

3、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所约定的信息以甲方与该公司签订施工合同视为乙方已经完成所有的提供信息之义务。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信息最终以甲方与该公司所签订施工合同内容为准。

5、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致甲方与该公司未签订施工合同,则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6、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无须向甲方出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该公司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该公司签订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日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总金额15060000.00元(壹仟壹佰零陆万)的 10 %,合计人民币150.6万元整(壹佰伍拾万陆仟元整),甲方与该公司所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为本合同的附件。

2、居间成功后,甲方与该公司双方签订正式施工合同为居间报酬开始支付之时,甲乙双方按约定分三阶段支付居间费用;第一阶段为甲方与该公司双方签订正式施工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居间费的1%,合计人民币15.06万元(拾伍万零陆佰元整);第二阶段为甲方进场施工,该公司支付工程总金额一定比例的进场费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居间费用的5%,合计人民币75.3万元(柒拾伍万叁千元整);第三阶段为该公司支付次月工程进度款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居间费用剩下的4%,合计人民币60.24万元(陆拾万贰千肆佰元整),至此居间费用支付完毕,本合同终止,否则应视为甲方违约。

3、甲方应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居间费。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费用。乙方若完成居间活动,促成甲方与该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之日按阶段支付居间费。

六、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七、合同终止

1、如果居间成功,甲方履行完支付居间费用后合同终止。

2、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项

1、乙方可以将本合同约定的收取居间费的权利转委托给他人实施,甲方以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签定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签定日期:

园林绿化工程总包施工合同 篇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园路、廊架、六角亭、花坛、小品、苗木栽植、草坪铺植等。

二、合同工期

开竣工日期:工期日历天数40天,开工日由甲方签署工程开工报告之日为准。

三、质量标准: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施工图标准。

四、合同价款:叁拾贰万伍仟捌佰玖拾壹元叁角伍分整(325891.35元)

五、双方责任

1、甲方驻现场全权代表人姓名:

如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2、甲方工作

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1)提供现场施工用水接口、电源接头。

(2)向乙方提供或指明施工现场的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3)在开工前三天之内,向乙方提供经核准的场地内管线资料及相关图纸两套。

(4)组织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出技术要求和验收效果。

(5)协调施工现场周边关系。

3、乙方驻现场全权代表人姓名:

如代表易人,乙方应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4、乙方工作

乙方应履行以下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1)施工期间,乙方负责内接挂表,并承担全部施工水、电费用。

(2)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土建施工单位消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物、地下障碍物、地下管线、邻里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

(3)应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在工程质量合格前提下,甲方监理核定形象进度,进度款方可支付。

(4)保护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

六、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延误

1、施工组织设计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3天,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甲方收到后3天内予以批准,乙方必须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和监理的检查监督。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应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经甲、乙方同意的其它情况。

七、质量与验收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

2、凡隐蔽工程部位,乙方预检后,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按时组织验收,合格后,乙方才能继续施工。

3、中期验收:

(1)xx年4月组织中期验收,验收前5天,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交中期验收报告和中期验收资料(包括工程结算资料)两套。

(2)甲方在收到乙方中期验收报告后7天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和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验收报告,且又提不出修改意见,可视为中期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3)中期验收报告批准后,进入结算审计阶段。

4、竣工验收:

(2)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和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验收报告,且又提不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3)竣工验收报告批准后15天内,甲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5、乙方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经验收不合格,乙方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八、支付方式

1、本工程结算方式为审计结算,结算依据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xx版)》,不足子目部分参照《**省园林绿化工程定额(xx版)》。

2、工程款支付

(1)乙方进场开工前,甲方按合同价向乙方预付工程款10%。

九、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十、养护和保修

绿化工程养护期、园林建筑和水电安装工程保修期均为一年,截止xx年12月。

养护保修期内,因乙方栽植和养护不当致使苗木死亡,乙方须补种补栽相同品种和规格的苗木,园林建筑水电安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在7天内派人修理。

养护保修期内,乙方不负责治安管理,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苗木毁损、被盗、死亡和园林建筑水电设施毁损,乙方不负责任,但甲方要求乙方补种补栽和修复,乙方应按原样补种补栽和修复,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十一、违约、索赔和争议

违约:

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可向甲方索赔。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三、其他条款:乙方负责协调场区周边关系,如与周边其他人发生矛盾纠纷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园林绿化工程总包施工合同 篇9

甲方:XX县X镇中心学校

乙方:XX县花木园艺场

甲方为美化、绿化校园环境,经甲方公开招标,经多家投标,由乙方中标。根据《合同法》,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威远县铺子湾镇运动场花池。

二、工程内容及范围:在运动场四周及主席台两侧的花池,半年后植物成活率达到100%,按实际收方标准数量结算。

三、工程造价:25元/m2×140m2=3500元。

四、付款方式:于20__年5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指定专人监督工程质量,及时提出乙方不足的问题,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负责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2、甲方负责提供种植面,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不合适的地方提出建议,使工程顺利进行。甲方应提供水源、培土源。

3、乙方必须按设计的植物品种,双方约定的事项、合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植物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六、工程安全: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校规校纪,在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国家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威远县铺子湾镇中心学校 乙 方:威远县龙滩沟花木园艺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园林绿化工程总包施工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营根河综合治理绿化工程(一标)

2、工程地点:琼中县营根镇

3、工程内容:绿化种植及养护。

4、工程造价(包干不含税):以现场数量为准,附单价报价表。

5、工程变更时,根据海南省相关定额标准计取。

二、施工期限及要求

1、施工期限:

2、验收标准:G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其它符合有关专业验收标准。

3、本工程养护为3个月,保证成活率100%。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订后,按已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进度款、

2、养护期满后,一个星期内付清余款。

四、工程变更情况

在绿化施工过程,甲乙双方本着尊重事实的原则,经双方协调同意后,可对部分苗木进行调整。

五、竣工验收

1、乙方在种植完工后,应进行自验,验收合格后,通知甲方,若甲方7天内不组织验收,则视为初验合格。

2、初验合格后,满3个月进行交工验收,要求所有苗木均出现生长之势。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及时提供可用于施工的场地及种植苗木点。

2)甲方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电。

3)甲方对苗木计划和进场材料的验收应积极配合,原则当日确认,以确保工期。

4)甲方配合乙方的对外协调工作(例如: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苗木的采购、运输环节需办理批文等有关手续的申办)。

2、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要求的名称、数量、规格进行施工,并确保种植全部成活。

2)在保活期,如乙方种植的苗木死亡,由乙方补栽,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需按设计要求种植苗木,如擅自种植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

4)种植须符合绿化施工技术要求。

5)乙方要服从甲方关于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人员须统一服装、佩戴安全帽,保持现场整洁、有序。

七、不可抗力的因素

1、在施工期由强台风、暴雨造成延误的天数不计入施工期内。

2、在施工期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苗木死亡,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

3、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按合提出赔偿。

八、其它

1、甲方指派驻现场的代表为_________,乙方派驻现场的代表为_________,双方代表现场签收的文件及资料均为有效文件。

2、工程总造价以最终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3、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工程保活期满,余款付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4、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作原则另行签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林绿化工程总包施工合同 篇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期

2.1工期(日历)天。[

2.2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3合同价款为人民币______(¥)

第三条工程管理

3.1甲方住工地代表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3.2乙方工地现场负责人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3.3作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达到创建卫生城市标准;

3.4工程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市政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3.5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工程付款方式

4.1项目全部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合同款的80%,余款待苗木或草坪成活率达到规定后一次性付清。

4.2养护期为一年,甲方提供水源。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日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园林绿化工程总包施工合同 篇12

甲方(发包人):

乙方(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着绿化工程设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1.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3.工程设计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中标通知书。

4.发包人提出的设计任务书及其它有关设计工作的书面要求。

第三条 工程概况及设计范围

1. 工程项目名称:

2. 工程项目规模:

3. 工程项目设计:

4. 工程项目内容:

第四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1. 提交资料,文件

2. 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要求。

3. 提供现场现状图或地形图。

4. 提供现场市政排水渠的位置图等。

5. 提交资料,文件的时间。

第五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及时间

1. 方案设计

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确定设计意向文件后,十个工作日完成(根据项目情况议定设计周期);

2. 施工图设计

按国家制定的行业标准进行设计,能完整提供环境景观施工所需要的全部图纸及所应达到可供施工的设计深度。

3. 交付时间

经发包人对初步设计同意后,十五个工作日完成(根据项目情况议定设计周期);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蓝图12份,可供报批的电子文件一份。

第六条 费用

1.经双方协商,本合同支付的总费用为 万元人民(¥ ) 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xx】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第七条 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既¥ 万元(大写 )作为预付款。

2.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发包人一次性支付剩余的设计费用总额的90%给设计人,即¥ 万元(大写 )

3. 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剩余10%的费用,即¥ 万元(大写 )

4.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第八条 双方的责任

1. 甲方(发包人)责任

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十五天(含十五天)以内,设计人有权要求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十五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与发包人重新商定提交设计文件的合理时间。

3.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设计有变更,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如造成设计人出现重大设计返工,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4.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 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预付款不予退还;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完成的有效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

4.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尚未支付的金额的10%以内的逾期违约金,如发包人逾期未支付上阶段设计费用,设计人有权停止下一阶段工作。

5.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2. 乙方(设计人)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 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 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3.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必须负责及时进行修改 或补充,如因设计人的原因造成项目出现工期延误、成本增加、 质量下降或发生质量事故等情况之一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 措施外,免收该部分的设计费,并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 额不超设计费总额的30%的违约金。

4. 设计人支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项目交底、现场技术指导、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竣工验收。

第九条 保密

1.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仲裁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业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3.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商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要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6.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及生效,一式( )份,发包人( )份,设计人( )份。

7.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日期:

设计人(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日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园林绿化工程总包施工合同 篇13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期

2.1工期(日历)天。

2.2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3合同价款为人民币______(¥)

第三条工程管理

3.1甲方住工地代表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3.2乙方工地现场负责人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3.3作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达到创建卫生城市标准;

3.4工程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市政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3.5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工程付款方式

4.1项目全部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合同款的80%,余款待苗木或草坪成活率达到规定后一次性付清。

4.2养护期为一年,甲方提供水源。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日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园林绿化工程总包施工合同 篇14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市建委有关规定,甲方将首期绿化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绿化工程。

二、施工地点及范围:

本工程位于,绿地总面积为又平方米。

三、工程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按图施工,甲方按图验收;

2.绿地深翻50厘米,加工20厘米(包括土地平整、造地形等);

3.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养护一年(落叶树今冬明春种植,按具体树种种植起算);

4.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5.种植质量应根据市有关部门对绿化工程的要求进行验收。草坪应按地形铺设,要求平整度高,整体性强,自然泛水,铺设间隙不得超过一指宽。

四、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元整,一次性包干。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50%;

2.第二次付款,在草皮铺设过半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5%;

3.第三次付款,在工程验收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0%;

4.余款待一年养护期满、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施工期限:

本工程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竣工。

七、甲方委托,乙方指派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工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义份,图纸预算各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日期: 日期:

园林绿化工程总包施工合同 篇15

发包方(拟园林产权所有人,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单位: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注 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工程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场园林绿化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 园林绿化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件二:家庭装饰工程报价书)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 乙方包工、部份包料,甲方提供部份材料;

(3)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 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详见附件二:园林绿化工程报价书)。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方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一: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图纸);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一: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之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参与工程质量和配合乙方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验收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4.5 不拆除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6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份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7分步工程验收并签字。

4.8负责甲供材料、物品的及时提供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见附件三:《质量验收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场地,保证施工现场上、下水道的畅通,工程竣工交验前对现场物件及施工成品负保管责任。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洁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施工方式或物件改造如需变更,甲方至少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并一次性付清增加内容的价款。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7.3 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购料,必须对材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才能施工,对甲方提供或指定购买的材料有明显缺陷或隐患的,应办理书面签证后乙方才能施工。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QB/T6016-97,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标准执行,

具体验收标准见附件三:《质量验收标准》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成都市装饰工程质监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进行验收:

1.基层、水电改造基层完工;

2. 漆饰基层完工;

3. 泥工面层及整体竣工。

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分步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两年(非施工部分和甲方自购材料及自购物品不属质保范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卡。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 此合同签定地为:本市 装饰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验收三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工程款即 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定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并由甲方交纳1%的管理费)。

2.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元)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

总造价×50 %= 元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总造价×45 %= 元

第三次

双方验收合格

总造价×5 %= 元

3. 其它支付方式(定金): 元。

11.2 工程进度过半是指基层及水电改造基层完工。工程进度过半,三日之内经双方验收并填写验收单。

11.3 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决算资料,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认定,甲方应在签字时间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即视为违约,甲、乙双方议定违约金率为合同总价款的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给对方造成

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2.2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地方政策规定,受到行政单位的处罚等,均由责任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额损失;

12.3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4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5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 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12.6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12.7 由于乙方质量原因达不到双方约定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解决:

1.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甲方物管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运费(人民币)¥ 元(此费用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甲方将进户门钥匙应移交给乙方,以落实户内物件保管责任。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一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

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五条 附 则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4 凡在本市场各园林绿化市场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

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15.5 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5.6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

合同附件:

附件一: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二:园林绿化工程报价书

附件三:《质量验收标准》

合 同 签 章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园林绿化工程总包施工合同 篇16

发包人: (以下称甲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着绿化工程设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执行。

一、 设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设计及交图时间期限:

二、 工程设计费:40元/平米

三、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分数、地点及时间

四、费用

4.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4.2此项工程设计完工后,如由乙方施工,另行签订施工合同。设计费则由乙方承担,已付设计费作为工程进度款从工作总价中扣回。

五、支付方式

5.1本合同生效三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

5.2设计人提交费总额的40%,计;之后,发包人经图纸会审后,在施工期间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20%,计 ,施工完成后,发包人结清余款10%,计 不留尾款。

六、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法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签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6.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已开始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计,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分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6.1.1、6.1.2、6.1.3、6.1.4、6.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6.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6.2.3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6.2.4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2.5设计人支付设计文件后,根据发包人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项目交底、现场技术指导、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竣工验收。

6.2.6在合同约定期限,乙方(设计人)未能保质保量履行合同设计及交付义务的,经甲方(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催告,乙方仍不能履行并完成本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据实赔偿。

6.2.7出现6.2.6条款情形的,本合同第6.1.3条款对甲方不具约束力。

七、保密

双方都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八、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合同鉴定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9.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9.2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商或供货商。

9.3发包人委托设计惹承担本合同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9.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及生效,一式 份,发包人 份,设计人 份。

9.6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9.7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本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盖章) 设计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园林绿化工程总包施工合同 篇17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____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3、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林绿化工程总包施工合同 篇1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鉴于甲方同意将_____工程委托承包人负责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xx高速公路泉州段沿线碎落台、一级下边坡及迎坡面等绿化区域。

3.工程内容:包括布控、挖树穴、换填土及施基肥、种植、养护等。

4.工程承包:包括人工、机械及材料等。

二、合同期限

合同施工工期为20天,开工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

三、工程质量标准

按交通部(JTJ071—9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进行。

四、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

2.招标文件及施工标准、规范:交通部(JTJ071—9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设计文件及其它有关规范、规定等。同一种类的规范、标准以国家最新版本为准。

3.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以及工程变更确认书等相关书面文件材料。

上述文件相互补充,若出现不相一致时,以最后形成的书面认可文件为准。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及时确认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并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2)定期或不定期对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复核,有权对乙方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撤换不能胜任工作的作业班组。

(3)负责明确乙方承包工程内容的范围、数量和质量标准,制定相应的作业考核办法。

(4)如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规定的任务,达不到质量标准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时,甲方有权核减合同的相关项目的合同价款,直到终止本合同。

(5)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本路段范围内的应急、抢险、抢修等小修作业。

(6)协助乙方办理施工作业车辆在本路段区间内的通行便利。

(7)负责计量乙方完成的工程内容作业次数或数量,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关费用。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甲方明确的工程任务、承包范围、内容和质量标准,根据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的内容要求进行养护作业,并进行相关的技术调查和资料整理。

(2)作业现场应严格按照国家、部、省有关安全生产规范、规定,设置施工安全标志,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障施工作业和高速公路行车安全。上路作业车辆必须符合高速公路行驶车辆相关规定,按规定行驶、停放。作业人员应穿反光背心且不得在安全布控以外停留、穿行。如果在作业中发生意外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包括绿化损失和人员赔偿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3)保护好既有建筑物、绿化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如因施工发生路产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作业时产生的枯枝、落叶、草屑等杂物,要及时清理出高速公路用地范围,严禁在高速公路范围内焚烧;若擅自焚烧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为所有从事绿化施工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工伤责任险和车辆保险。

(5)负责及时、快速、保质保量地完成合同所约定的施工作业内容。乙方最少要有1名专业技术人员和1部养护车辆常驻工地,相应的人员、机械必须同时到位。

(6)主动接受甲方的业务监督、检查和指导,并要求定期向甲方代表提供相应进度统计报表、有关台帐和原始数据资料。

(7)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施工巡查、作业质量自检、考核和验收制度,并有完整的原始记录。

(8)乙方在实行合同约定的作业项目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化操作,保障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安全,保障施工作业和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所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

(9)在规定时间或周期内负责已完成项目质量保护工作。

(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作业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_____元)。合同工程量清单附后,清单中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工、料、机、税收等费。

2.工程清单数量为暂定数量,工程结算数量以经甲方签认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3.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合格、乙方递交决算资料后,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工程决算审核。双方对决算无异议后,乙方提交正式建筑安装统一发票后,甲方支付决算金额的80%;其余的20%工程款,在缺陷责任期终止,乙方提交合格的完整的竣工文件后一次性付清。

4.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半年,自交工验收日算起,责任期内因施工质量引起的缺陷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施工

乙方现场施工时应按照安全施工规范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应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因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交通事故概由乙方承担责任。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污染高速公路设施及构造物。若确因施工需要,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报请相关部门同意。

八、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合适的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天内向对方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书面证明文件。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可友好协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免除相应的责任。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2、当发生不可抗力的灾害时,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抗灾自救,尽力减少损失,并在12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灾情况。属合同约定范围的维修保养作业乙方自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及时对乙方的工程量进行确认,并支付工程款,若甲方无合理理由延迟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在30天以上的,应按日承担应付款额0.5%的违约金,至多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超过6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作业,因乙方施工作业过程造成的一切人身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除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外,应按向甲方承担合同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3.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偷工减料,以及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的,应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4.乙方未按照与甲方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进度或未在限定日期前完工的`,应按逾期天数每天承担合同总价0.1%的违约金,逾期天数超过15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泉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住址:单位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园林绿化工程总包施工合同 篇19

卡设单位: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 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____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________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卡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 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林绿化工程总包施工合同 篇20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定,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相互合作、严密配合的准则跟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签署此合同以独特遵照。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含、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品质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动物种类、数目、规格按配置计划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估算书,按园林修建、绿化____类工程尺度取费,人工、资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履行,工程造价暂定为国民币元。

三、付款方法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支款。

2、工程竣工甲方初验及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招待颐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动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3、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五、双方义务: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造许可证和施工允许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划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巧标准进行施工。

2、承当绿化工程开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算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统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等同效率。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林绿化工程总包施工合同 篇21

工程名称: 绿化景观工程

工程地点: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景观工程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 设计图内所示的苗木种植,水电安装、雕塑及铺装工程。

2、具体见甲方提供的园林绿化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及苗木统计表;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限额。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一) 本工程承包方式:

甲方协助乙方共同管理该项目进行。工程暂定价为3700000.00万元人民币,暂定成本价为3100000.00元人民币。纯利润分成七三分成(甲方为七成,乙方为三成)。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固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详见附件:工程综合中标价格表或合同预算书)包干方式,即以包苗木本体费用、掘苗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现场二次搬运费、假植费、检疫费、栽植费、铺装石材本体费用、运输费、装卸费、铺贴费、垫层费、养护费、水电设备安装费、材料费、维护费、垃圾外运费、平整场地费、种植土及运输费(包括种植土垂直运输费)、场地清理费、现场措施、因场地运输或种植破坏其它工种之修复、现场发生水电费等全部费用;以及包税费、包利润、包管理费、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包保护成活苗木、成品铺装、水电、包保养、保修(保养期按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及保养期间发生水电费、包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包承包风险等为完成该项工作所需全部费用的综合单价包干方式。

(二)结算办法:

1、工程量按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签证的实际成活及实际工程量结算;

2、合同暂定总价=按双方现场确认工程量×相应综合单价;

3、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工程管理站发布的前一期相应材料综合信息价(苗木单价)与长期合作协议投标截止日前一期 材料综合信息价(苗木单价)相比上涨超过10%(含10%)或降低超过5%时(含5%)时,苗木单价根据上涨或下降幅度同比调整,养护费用不作调整;

4、以上确定的清单价格,不因生产要素、市场行情、深化设计等因素的变化而做任何的调整;

5、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报、冒报。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3%,则甲方有权扣回超过部分金额,乙方还应按报送金额与最终审定金额之差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由甲方在结算金额中直接扣除。如因对定额子目的套用、定额规则解释不清或其他双方有争议部分的造价不列入在超出3%的范畴内。甲方拥有对于“争议”的最终解释权,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四条 工期

(一)工期自《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共计 45 日历天。

(二)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验收标准按 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执行,因乙方有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优良。

2、甲方移交场地不应有堆土及施工泥坑。

3、苗木、材料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图纸对规格、质量的要求。施工及分项验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玉溪市的相关地方法规。

4、乙方需提交完整、可行的施工方案(正式施工图及有关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应结合现场情况编排)报甲方审批,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施工方案的审批。

5、乙方需提交材料送样样板,材料样块必须经甲方及驻现项目部负责人进行确认后方可采购进场。

6、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提交一式四份完整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及其电子文件给甲方。工程变更较大时,由乙方重新绘制竣工图及提供有关工程验收资料,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核点工程量及检查工程质量,经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乙方按规定办理工程移交工作。

8、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三个月后的 5个工作日由乙方书面提出质量评定要求,甲方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进行质量等级评定。

第六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 3700000元(大写叁佰柒拾万元整)。

(二)付款方式及结算:

1、 园林绿化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 时,经双方签证确认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文件,甲方审核后于7天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款的 %;

2、工程竣工并移交,乙方向甲方提供齐备完善的竣工验收资料、结算资料且双方办妥结算手续后的30天内,甲方向乙方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0%,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按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

3、如遇假期或乙方的原因延误,付款日顺延。

4、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程或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程或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5、 增项或设计变更部分的工程量另行审计计量进入决算。其中:雕塑、高压电安全维护设施、避灾避难应急用水用电设施,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土方挖掘一项,按实际发生工程量乘以清单中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第七条 保养期

1、成品保养期为两年,从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必须采用熟苗,苗木不成活、成品有损坏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出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甲方工程部经理)付宇峰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工程的初验、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的接驳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及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材料报验、样板验收、组织工程的初验,接乙方书面通知起4个工作小时内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接乙方书面竣工验收通知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6、对于工程变更申请,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材料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或确认,办理有关签证。

7、接乙方提供工程进度报表后3个工作日内审批并确认工程施工进度,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8、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

9、按相关规定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包括。

(二)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并按甲方要求的格式书面提请办理验收和确认手续。

3、工程项目开工应提前3个工作日将完整的施工方案、开工报告、工程主要负责人名单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4、乙方材料进场前,须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进场时经双方共同验收并作书面记录。

5、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时,应立即停工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对扩大的损失负责赔偿。

6、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提供相应的工程进度报表给甲方确认,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的还应向甲方发出书面付款通知,若乙方未及时提供前述资料,甲方可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7、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应处理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工完场清。

9、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10、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1、乙方进场施工时,应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有关的协议。

12、乙方与其员工之间的一切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3、乙方应保证绿化工程通过 玉溪(市)绿化委员会验收及小区综合验收的绿化专业验收,且应在通过甲方竣工验收后30日内领取《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14、分项工程施工完成,乙方进行自检合格后应以书面形式(按甲方要求的格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报验。

15、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于竣工验收后的六个月内完成结算。

16、乙方不按上款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乙方同意以甲方结算金额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如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少于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和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之间的差额退回给甲方。

17、乙方须按本合同附件二《施工单位进场须知》的规定进行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的工作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质量责任。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时,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如果甲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有关应付的任何款额,甲方可以与乙方达成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应按照延期付款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如果未能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或虽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但在延期付款协议约定的延期内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则乙方有权得到未付款额自应付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补偿。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用于计算该利息的利率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若乙方擅自中途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五日内更换。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施工须遵守甲方对工程管理的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7、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所产生的对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8、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并在此期限内与甲方共同签证已完成的工程量。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证的工程量不得再要求结算。甲方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9、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虚构事实或使用其他方式虚报签证工程量的,乙方应当返还因虚报所获得的工程款,并按虚报工程款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或提交后未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和甲方核对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

11、甲方在乙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乙方核对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

1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以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 责任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它

1、按本合同约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届满,结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5、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6、合同各方通讯地址改变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7、其它约定:

8、附件(共3件)

1) 附件一:施工单位进场须知

2) 附件二:工程综合中标价格表(或合同预算书)

3) 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 乙方: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投诉监督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

附件一

施工单位进场须知

一、 进场管理

1、独立发包工程的施工单位进场,要接受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遵守安全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规定,签署保证协议,并按相关规定向总承包单位交缴押金。

2、总承包单位需提供以下条件:临时办公点、工人宿舍、材料堆放用地、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费用由分包单位支付)。

3、项目部负责总承包与独立分包单位之间的协调。

二、 施工方案

1、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报项目部审批。

2、经审批的施工方案是组织施工和工程监理的依据,不得随意修改,需变更时应提出申请,按程序重新审批。

3、对于不编制施工方案而自行施工,或不按施工方案施工的,造成的损失和工期延误等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三、 场地移交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项目部要求办理场地移交手续,并记录移交日期。

2、如果整体场地不具备移交条件,可分段办理移交手续。

四、 开工报告

1、当现场具备开工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部提交《单位(项)工程开工报告》,办理开工审批手续,未办理开工手续的工程不得擅自开工。

2、合同工期应以《单位(项)工程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作为开工日期,且作为工期计算依据。

五、 施工质量管理

(一)材料进场报验

1、材料、设备进场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填报《材料、设备报验单》,附上《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等产品质量保证资料,进口材料、设备应有海关商检证明及中文说明书,经项目部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2、主要装饰材料、构配件应按确认的样板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如未确认样板,应由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提交样板和有关厂家资质证明及报价资料,经项目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订货。

(二)施工样板报验

1、 凡重要分项及涉及装饰效果的工程全面施工前,施工单位均应制作“施工样板”,报项目部验收。施工样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全面组织施工。

2、 施工单位应随《施工样板报验单》同时提供小样图,提前三天报项目部验收。

3、 具体单位工程由项目部在施工单位进场后进行交底,明确需做“施工样板”的分项工程。

(三)分部、分项(隐蔽)工程验收

1、 分部、分项(隐蔽)工程完工,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并附质量保证资料及自检资料向项目部申请验收。

2、 隐蔽工程应执行分层报验制度。

3、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者,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六、 进度管理

1、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要求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报项目部审批,并按计划组织施工;独立发包工程进度计划应纳入总进度计划。

2、 当工期拖延三天以上时,施工单位应分析原因、制订赶工计划;项目部将按照合同对施工单位实施工期违约处罚。

3、 施工单位在工程进度达到合同规定的进度控制点后,应在二天内向项目部报送《进度控制点时间签证表》或《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办理进度签证手续。

4、 如因甲方原因发生工期顺延,施工单位应在事发二天内向项目部报送《工程延期申请》,办理签证手续,逾期不予确认。

附件二:

工程综合中标价格表(或合同预算书)

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为保证 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

1、 (即乙方施工的工程范围) ;

2、 ;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之日算起,除下列特殊说明外,本工程的保修期限均以 24个月为准。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

;

绿化工程保养期24个月 ;

除上述外,其它工程的保修期限均以有关政府部门所发的指令为准。

绿化工程保养期从通过甲方、建设方及工程所在地的区(市)绿化委员会及小区综合验收的绿化专业验收并移交之次日起计;但在保养期内所更换的绿化苗木均从更换验收合格之次日起重新计算该绿化苗木的保养期。

三、养护标准

本工程的养护标准为 ;

四、质量保修责任

1、甲方或建设方以适当的方式通知乙方以后,乙方须在接获甲方或建设方维护工作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维护,保证足够的维护材料维护服务人员执行维护工作,并在双方协商经甲方、建设方确认的期限内完成维护工作。若乙方超过24小时后才进行维护工作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整;若乙方未能在甲方和建设方通知要求的时间内按照本条约定履行其保修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整。若因设计缺陷、建设方、甲方供应供材料质量、使用不当等非乙方责任引起的质量缺陷仍由乙方负责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能在甲方和建设方要求按照本条约定履行其保修义务,则甲方可以委托他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缺陷修复。在不限制甲方采取其他方式获得补偿的情况下,所发生的费用(发生的经济损失费用加损失费用之20%的甲方管理费)以及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可以从合同总价中扣除,此等费用不需事先争取乙方同意。

3、如果同一位置或同一缺陷或成因而维修两次依然不能彻底处理好,甲方和建设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执行,乙方不得异议:

(1)乙方执行,乙方在接到甲方或建设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在书面通知的限定期限内执行一次性彻底维修;

(2)另外委托专业公司代为处理执行,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含维护、其它使用者、甲方支付所有费用及所有费用之20%的甲方管理费)在工程款中扣除,此等费用不需事先征取乙方同意。

4、乙方在处理维护工程中,午膳时间不允许停工(除非甲方、建设方特别提出)。另如午膳时间出现突发性维护问题,甲方或建设方有权先代为即时处理,涉及费用(含维护、其它使用者、甲方支付所有费用及所有费用之20%的甲方管理费)由乙方负责,甲方或建设方不能处理的,可立即安排乙方到场处理(乙方须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五、质量保修金的计算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 10% ,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于工程款中直接预留,且不计取任何利息。

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 (大写: / )。

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 。

六、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1、工程质量保修金按如下约定返还:

在保养期(包成活) 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会同甲方确认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同时返还乙方保修金(金额=工程结算总价款的10%—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

在每次支付保修金前,甲方均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将剩余金额返还乙方。

质量保修金无息返还乙方后,乙方仍须严格按照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二条所约定的质量保修期限履行保修责任。否则,甲方有权从其他工程款扣除相应的费用。

七、其他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甲方乙方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如保修金不足以支付赔偿或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或在甲方应付乙方的其他工程款项中扣除。

(下一页为双方签署栏,无正文)

(本页为双方签署栏,无正文)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园林绿化工程总包施工合同 篇22

发包方: ____________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项目外环境景观及______________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园林景观、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含各出入口)、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本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则乙方免费提供该项服务;如不由乙方承包该工程的施工,则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____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用电,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阶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_______小时以上者;

(4)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条 工程合同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

4.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5.具有合证书建筑材料、设备、发包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发包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证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于本工程。

7.乙方已预定或已采购的材料,若甲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3.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为____________;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8.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

9.工程交工验收后,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间由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绿化工程保养成活期6个月,保养水费由发包方承担。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承包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复。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发包方、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甲方:_______ (盖章) 乙方: _______(盖章)

甲方: 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 (签字)

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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