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设备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定,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安全目标:
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装工作顺利完成。
二、甲方责任:
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
2. 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公司各项安全法规、规程、标准、条例等,督促乙方实施落实。
3. 加强安全管理,督促乙方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4. 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冒险作业。
5. 乙方违章作业,甲方有权令其停工整顿。
6. 乙方提出安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须认真接受,并尽快采取措施。
三、乙方责任:
1. 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公司各项安全法规、规程、标准、条例,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野蛮施工,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2. 严格遵守本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 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向甲方提供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全体员工的岗位证书、操作证、身份证等复印件。
4. 乙方职工的人身安全、施工设备安全、生活设施安全、机电设备安全及施工防护安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 在作业前,应先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同一垂直面上是否有人施工,是否有可靠的立足点,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作业条件,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6. 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不论事故危及者是乙方人员还是其他人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 服从和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协议书有效期:
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专项工程完工退场后失效。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为工程承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应。
一、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本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
1、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管理规定;
2、严格遵守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
3、安全施工、文明生产,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及生命安全;
二、组成本协议书的文件包括:
1、本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
2、本协议书规定条款;
3、其他管理规定补充条款;
4、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三、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履行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所有条款及规定。
四、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所进行的一切处罚和处理分承包方均无异议。
五、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发包方对承包方已处罚款项均不予以退还。
第二部分规定条款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3 %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符合中建系统及地方政府的要求;
6、确保发包方的形象管理要求。
二、用工制度:
1、承包方项目经理及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未经发包方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如有违反, 承包方必须接受罚款500元/人、日次。
2、 承包方必须为现场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仪器等办理相应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承包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承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承包方的所有外来工人必须到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 《暂住证》,否则发包方有权不予办理《出入证》。任何承包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 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5、承包方应遵守发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外协队伍的管理制度及规定。
6、承包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因本分包工程与附近居民或其他单位产生的一切矛盾。
三、安全生产要求
1、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
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1)《国家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3)《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7)《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11)《劳动合同法》
2、承包方须自觉遵守、执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省、市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承包方承担。
4、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承包方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并经发包方批准后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5、承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发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本协议书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6、承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考虑工程工序上的危险性,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应严格执行。
7、承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7.1、承包方必须执行发包方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承包方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发包方通知召开的
安全例会,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应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资格人员全权代表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参加会议和做出有关决定。 承包方不能参加例会又未委托代表参加时,例会所做出的决定 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 承包方连续三次不能参加例会,发包方将对承包方进行50元/次的罚款。
7.2、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入场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7.3、承包方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一切责任均由 承包方承担。
7.4、承包方的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上岗。
7.5、承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发包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发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后方可上岗。
7.6、承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7.7、承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工作内容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7.8、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7.8.1、承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 班前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并将制度和日程安排报发包方审批后严格执行。
7.8.2、承包方必须虚心接受发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及其他一切损失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7.8.3、承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组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7.8.4、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发包方的检查整改制度。
7.9、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
甲方:
乙方:
承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安装、拆卸单位 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明确承发包三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三方在签订本机械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
1、 工程项目名称:
2、 工程地址:
3、 租赁机械名称:
4、租赁合同编号:
二、租赁期限
本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协议内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 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2) 不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主要责任交通事故。
3) 达到发包单位(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执行的主要安全、文明施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制度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
5) 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
3、甲乙丙方共同遵守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权利和义务
1) 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建设单位和甲方(总承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2) 三方在未签订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提前进场及作业。
3) 三方应分别负责对各自的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做到有据可查
4) 三方应相互协作,并按照各自的责任处理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有关安全工作以及安全问题、事件,应认真组织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5) 租赁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三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照规定,了解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权利和义务
1) 按照规定在现场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
2) 对乙方提供的机械租赁资质进行核查;审核进场机械的安装或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3) 组织对租赁机械的安装拆除方案的审查,并对实施过程加强监督。
4) 对入场的操作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书的核查
5) 落实现场道路和基础平整和承压符合起重机械的要求。
6) 按照现场机械管理制度加强对租赁机械的监督
5、乙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和义务
1) 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建设单位、上级单位、监理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2) 乙方负责制定租赁机械的保养、使用、维修管理制度以及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 乙方操作租赁机械的人员,应指派有经验、有资格的操作人员,定人、定机进行操作。
4) 乙方负责租赁机械的进场运输安全。
5) 乙丙方负责编制租赁机械的安装和拆除施工方案和相关安全措施,经本方技术主管领导审批并报甲方审查后,方可组织安装或拆除,安装或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6) 丙方参加安装或拆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效的操作证;安装或拆除前,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装或拆除方案和安全操作技术的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7) 丙方在租赁机械安装或拆除过程中,高空作业要采取防止高处坠落、高空落物的安全措施。
8) 乙方负责委托专业机构对租赁机械进行安全检测,确保机械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向甲方提供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测合格证和专项质量检测报告。
9) 乙方确保租赁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完好,按规定及时安装好附墙锚固件。并每月对设备垂直度检测,向甲方提供数据和表格。
10) 乙方负责租赁机械在工作状况下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11) 乙方负责租赁机械的例行保养、检查、维护。
12) 乙方随机配备操作人员操作,操作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应在有效期内。
13) 乙方操作人员应服从现场指定的起重指挥人员的指挥。但对不符合安全起吊的指挥信号,有权拒绝执行。
14) 租赁机械在安装、拆卸和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人员问题或者设备本身原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机械事故以及吊运设备材料损坏事故,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6、需要补充协议内容
四、协议说明
1、 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三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 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丙 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起止日期:从乙方签订本协议书开始至分包工程结束。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99)的要求,以及市建委颁发的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通知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若发现违章、隐患作业及时责令乙方停止作业并及时整改。
2、遇到需要停电的紧急情况,甲方应在停电之前及时通知乙方。
3、制定现场施工用电管理制度,进行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监督检查。
二、乙方职责
1、各配电箱位置设立合理便于使用,各开关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标准配备持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
2、乙方需严格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的安全用电技术规范及相关用电标准。
3、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现场施工用电制度、规定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4、乙方人员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源及其它不安全的电气设备,如需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5、乙方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的手提箱,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小插板。电源线必须选用无接头、无破损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
6、现场移动照明必须采用封闭式碘钨灯,严禁使用开口式碘钨灯;在特殊场所需使用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和设置防溅漏电保护器。
7、在使用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好防触电防护用品;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接保护线并安装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8、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应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并选用电流动作型,漏电动作电源部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及手持工具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 mA。配电箱内设备必须完好无损,安装牢固,导线接头包扎严密,绝缘良好,电源线进箱处做固定。箱内分路应标注明确。箱门内侧应标有单线系统,箱内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配电箱周围不能有杂物。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0、发生有碍整体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提 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由甲方人员完成(因触电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11、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所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补充条款:--------------------------------------------------------------------------------------------------------------------------------------------------------------------------------------------------------------------------------------------------------------------------------------------------------------------------------------------------------------------------------------------------------------------------------------------------------------------------------------------------------------------------------------- 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尽事宜按北京市有关用电规范、规定执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