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
二、工程承包内容及造价(待定)
1、图纸设计范围(工程设计、制造、运输、安装)。
2、合同价款: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待定)
1、实际工程量以项目部出具的签证单为准。
2、工程完工后七日内付清全部款项。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竣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技术要求的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条件,如人员进出、材料堆放、进出道路等,使之符合乙方正常施工;
2、支付来自政府的关于建造、使用所必须的申请及各项增容等费 用;
3、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及堆放场地;
4、对施工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
5、负责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工期等,并有提出整改的权利;
6、如乙方未能按甲方的技术要求施工,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命令乙方立即停止施工,并有权解除合同,且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为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要求,并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沟通;
8、工程完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报告或通知后3日内组织验收,并及时出具验收报告。
乙方责任: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管理,自觉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委派现场管理代表为工程负责人,全面负责工地现场及本合同的施工和管理,保证工程进度,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保质保量完工;
3、对未完成的分项工程负有监护责任;对损坏的成品及半成品负有维护、恢复的责任,其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在施工中若损坏其它分项工程产品,乙方应照价赔偿;
4、所提供的材料须符合甲方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
5、所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等所有材料必须为刚出厂的、崭新的、未使用过的产品,且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及相关材质证明文件;
6、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且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7、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停工、返工,材料、器材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8、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均由乙方承担,在工程款中扣除;
9、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标准组织施工,维护好现场文明施工形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否则每延期一天承担1000元违约金。
1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至甲方(必要时还需送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根据需要可会同甲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12、如甲方验收中发现不合格之处,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和规定时间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如不能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每延期一天承担1000元违约金,如因此延误甲方整体工程进度,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3、乙方未能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按甲方要求完成整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14、工程竣工后,乙方按合同约定对工程实施保修,保修期自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每逾期一日,乙方承担1000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若乙方超过30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七、其它事宜约定
1、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因甲方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无偿维修。
2、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具体完工时间双方可另行协商;
3、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4、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实际工程量计算为准。
八、合同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九、争议解决的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附则
1、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2、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组织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施工范围及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工程造价:本工程预算价为 _________________ 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详见工程预算书)。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结算方式:本工程结算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结算审核下浮率为,工程量按实计算。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信息价、劳保费用、定额套用及取费标准等按本工程预算标准执行。
七、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核决算后支付工程决算审核总造价的90%,余款10%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八、工程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因雨季和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予以相应顺延。若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完工,超过5天后,每延期一天扣工程款300元。
九、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技术要求及核定的工程数量进行施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质量标准须达到合格以上。
2、乙方应自觉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及措施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十、其它事项
1、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经甲方认定后方可签订施工协议。
2、乙方必须协调解决本工程施工中的纠纷和相关事宜。
3、本工程完成后,由乙方书面申请报甲方审批后方可进行验收。
4、验收时,若乙方未按图纸施工,乙方须在15日内整改到位,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
5、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个月,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间发生质量问题一切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乙方未进场修复,视为自动放弃保修金,由甲方委托它方维修。
十一、本协议共股壹份、办公室存档壹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_________________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 (甲方) 承包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 汽车环保检测车间零修合同
二、工程地点: 开发区湖州路
三、工程内容: 20xx年零修 (见本合同双方签章的附件)
四、合同价款
1、本项目合同价款暂定为:(大写)人民币 / ,(小写) ¥ / ,最终以甲方审计或审定结算价为准。
2、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签证或图纸),项目单价为甲方认定或甲方委托的审核结构进行审定为准。
3、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保险事项,有本合同乙方施工的建设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所需的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4、合同价中的项目措施费为包干费用,结算不作调整。项目措施费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包含了完成该工程所需发生的所有施工措施费用,具体内容按照建设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因乙方措施不当而引起的罚款、索赔和指控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充分考虑和认可因甲方提供的地质资料、参考工程量、施工图等相关资料可能与实际不符及其它风险而引起的费用增加。
6、合同价已包含根据现场条件和工程情况,甲方接通施工场地内外满足施工期间需要的水、电(包括备用电源)、道路等全部费用。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预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接受后,甲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5%,
3、工程结算经审计或审定且后,甲方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90%,
4、余款10%作为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该保修款不计算利息,保修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或无返修后质保金付清。
5、在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法发票,在未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不合要求时,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或延迟至乙方提供合法发票时止。
六、合同工期
工期: / 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七、质量标准
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工程变更及结算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工程的特点及使用功能的要求,可能会增加或变更某些项目,乙方应无任何异议并应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变更的工程费用依变更工程价款确定条款进行结算。
2、工程变更、签证和增加工程项目单价的确定:审定预算书单价中有相同或类似子目的,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的,首先按《20xx山东消耗量定额》,同期《山东省价目表》,主材价格执行同期《东营市信息交流》,人工费66元/日,零工120元/日。
3、变更工程价款和(或)调整工期报告发出和确认的时限:所有由于变更和暂定价等因素而产生的增加价款以及零星项目价款,均需按有关规定送甲方审定后方可支付。
九、竣工验收及交付
1、工程竣工后,须经甲方、乙方、使用单位等依据规范进行验收,并签署书面竣工验收意见。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通过后,依据甲方、监理及乙方确认的竣工图进行结算,乙方竣工结算资料的递交时间应不迟于竣工验收之日起 15 日,否则甲方有权按已有资料进行结算。
2、工程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向甲方交付完工工程及该所有的图纸资料等,经甲方签收后开始计算乙方质保期限。
十、质量保修
1、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即为乙方的保修范围,保修期内乙方应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交付使用的工程承 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对因施工或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予以免费维修。整个项目保修期为 1 年,防水工程保修期为五年,保修期自整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甲方审定结算价款的10%,甲方在 1 年项目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将工程质量保修金支付给乙方。
十一、甲方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协调各相关单位的工作配合。
十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及工期进行施工,保证按期完工、验收合格和向甲方交付。
2、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满足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做好安全施工的一切措施和承担安全责任与费用。
3、竣工验收合格后,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交付甲方使用。
4、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建筑及地下管线及其他设施设备等,不因本次施工产生结构安全和其他破坏和隐患;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建筑结构安全事故及地下管线破坏或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乙方应承担相应所有赔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十三、安全约定
1、在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保证其具有合法的施工资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为履行本合同的乙方职员购臵意外伤害保险,在安装及后续维修时加强安全教育与检查,接受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督。
2、乙方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货物交付和施工安装)期间和质保期内,一切安全责任或事故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的任何原因所引起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等均与甲方无关。
十四、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的工程停工、窝工、误工,经甲方现场工程师确认后,工期可顺延可补偿相关费用。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完成施工后交付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天的违约金,但最多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乙方延迟履行合同超过7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履行,并追究乙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完成施工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
4、因乙方产品质量、施工等任何原因而引起的该工程对甲方员工、第三方造成的财产与人员损伤等一切责任与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履行保修期的保修义务(包括拒绝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拖延履行),若每出现一次须支付甲方 100 元/次。乙方累计达3次以上时须另支付甲方合同总价款 1 %的违约金。
6、乙方有其他任何违约行为,应支付合同总价款 2 %的违约金,情节严重时甲方还可解除合同。
十五、争议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协商或者要求第三人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应向甲方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双方其他特别约定
无图纸的用签证表达
十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并至全部义务(含质保义务)结束时止。
2、如合同一方提出合同变更,应提前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外一方,经双方认可后,须形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中相应条款与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不再执行,合同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报价单及平面设计图纸(如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到货物签收或施工安装中的涉及变更、签证、付款、延期等增加或影响甲方权利义务的任一行为,除由工程代表签字外还须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
6、双方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组织机构信息、税务登记证件等为本合同附件之一,并由各方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后交存于对方。
7、双方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地址等,能够收到对方发出的各类信函或通知。如果在合同履行期内上述信息发生变化,变更方须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提前告知对方,否则将承担因此造成的送达不能的不利后果。
8、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发包人):(公章)
乙方(承包人):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零星工程维修承揽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承包范围:甲方指定的各项零星工程。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使用材料:由乙方自行选定,但必须保证质量。
二、双方义务
(一)甲方
1、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确保乙方能按时进场施工。
2、保证乙方施工用水、用电等条件。
3、协助乙方维持现场秩序,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若有变更,应提前合理时间通知乙方做好相应的准备,并负责随时检查督促工作进度和质量。
(二)乙方
1、开工前应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派人进行监督。
2、施工产生的垃圾乙方必须及时进行清扫处理,保证施工现场的卫生整洁、干净。
3、乙方负责人要保证好施工人员的防火、 防盗、 防意外事故等安全保障工作,发生相关损害的,由乙方自主承担责任。
三、工程验收
施工完毕后,由甲方进行质量验收,乙方应予配合。
四、工程价格及结算方法
1、总工程量:按实际签证工程量计算。
2、工程定价:以签证协商价为准。
3、总金额:单价×总施工数目(最后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五、保修
发生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当及时、有效、充分地履行维修义务。甲方不承担材料、工钱、交通、食宿等任何费用,但非乙方人为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破坏的情形除外。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委托人: 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将__________零星工程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价格:_________________承包价格参考《现代城零星项目价目表》。_________________
三、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施工完毕验收合格7天后方可结算。
四、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所有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承包价款。
五、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甲方要求的建筑工程规范和要求施工,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如因工艺问题造成的返工,一切工费由乙方负责。
六、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工程总工期为天,即施工时段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工期包括雨天在内,每延迟一天按贰佰元进行处罚。
七、其他要求
1.施工期间,坚决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所有安全事故无论大小,概由乙方负责。
2.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相关技术人员的现场指导和监督,不得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拒绝施工。
3.乙方若无故擅自停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前面工程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概不负责,合同另签他人。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甲方财物,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乙方在施工中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概由乙方自己负责。
5.工程竣工后由甲方验收质量检查,并签字付款。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甲方零星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 项目负责人:
5.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6. 价款说明:
(6.1)本合同价款为包干综合价款,附工程分项报价单,以甲方验收的实际工程量为依据,以第三方造价师按实际工程量出具的预(决)算书价款结算,甲方有权视为乙方在预算前已充分进行了现场踏勘、测量、风险评估及工期提前等所有风险,在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内已充分考虑,甲方不予调整。
(6.2)综合价款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燃油费、措施费、风险费(含不可预见费)、检测试验费(水冲洗及打压)、规费、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办理施工及验收手续等为完成本工程所应发生的全部费用。 (6.3)施工中出现扰民费用、安全文明环保费用、按政府规定应由乙方交纳的政府收费、 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等已包含在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内,发生时不另行计取。
(6.4)乙方必须保证出入场区车辆清洁干净,如因车辆不清洁违反市容市貌管理规定引起的一切相关部门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6.5)合同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6.6)乙方如有报价,应作为本合同附件。
(6.7)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更,乙方无条件按甲方变更要求完成,费用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变更洽商单及双方核定单价计算。
二、质量和安全
1.质量
(1)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执行国家相关的最新技术标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等组织施工,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2) 乙方主要项目施工材料进场,应经甲方人员检查验收,合格者方可用于项目中。隐蔽工程开始前应通报甲方到现场查看,竣工后应通知甲方组织专项验收。
2.安全
(1) 乙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规范等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在甲方现场内进行施工时,应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及其他相关制度,如有违反,按甲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
三、项目验收和质量保证
1.项目验收
项目结束后,经乙方自验合格,应申请甲方验收。甲方收到乙方申请后,应在一周内组织验收。对于项目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瑕疵,乙方应负责免费立即组织整改,整改不另增加工期和费用。
2.双方对项目的验收,不能免除乙方提交合格工程的责任。项目验收后如发现属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的事项,乙方仍应免费维修,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乙方工程质量而造成的瑕疵,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2 小时内予以维修。愈期不至,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发生之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应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四、合同价款支付
1.本合同无预付金。
2.合同承包各项目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凭甲方签字确认的的项目验收单、本合同、第三方出具的预(决)算书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发票向甲方申请结算。甲方收到乙方结算申请经审查无误后付款。
五、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必须派人到现场进行勘察,3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责 任 人:
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合同协议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安乃近二期项目土建零星工程及日常零星维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名称:安乃近二期项目土建零星工程及日常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2. 工程地点: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富池镇王坟路12号远大医药工业园内
3.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建设单位要求配合室内设备安装基础施工、洞口封堵、室外部分零星设备基础、管道支架基础及日常零星维修工程等
4. 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0月30日
竣工日期:20xx年12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以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供设计图纸中设计质量评定规范和招标文件中施工及验收规范为依据。乙方确保本工程质量合格。
6.计价方式与合同价格
6.1 本合同采用计价方式为 以20xx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鄂建文【20xx】214号)标准规定进行计价,工程取费只计取直接费、规费和税金。结算时工程量据实结算,主材单价参考当期或最近一期黄石市信息价。
6.2 合同总价:肆拾伍万元整,人民币(45万元),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而变更价款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7.付款方式
1) 每月支付一次工程款,将每月已完零星工程汇总后,报建设单位及单项工程负责人审核确认工程量,经审计部门审核完成后,支付已完工程量造价的95%,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一年后付清。其中,每月单次支付工程款金额大于8万元(含8万元),支付方式为50%承兑,50%现汇;支付工程款金额小于8万元,支付方式为现汇。
8.组成合同的文件
8.1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文件;
(2)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
(3)中标通知书;
(4)技术条款;
(5)通用条款;
(6) 图纸和建设单位确认的工程量;
(7)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8)双方认可的其他合同文件。
8.2 合同各组成文件能够互相解释,互为补充与说明。各组成文件之间出现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进行解释。如依照前述文件顺序无法得出明确的解释,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承包人同意由发包人进行合理的解释。
9.发包人指定的发包人代表为沈璐;承包人指定的项目经理为夏军。
10.其他约定:施工用水电由甲方提供,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的当期进度款中扣回;水单价按2.00元/吨,电单价按1.50元/kwh;现场用水用电总量按甲方出具的收费单(全部费用)为准。
11.合同生效
11.1 合同订立时间:
11.2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乙方: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 工期
自合同签订后20天。
三、 工程费用及结算方式
1、 本工程费用及预算为:
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依据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四、 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
1、 甲方派出1—2名施工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监督。
2、 甲方随时可以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乙方不得拒绝。
3、 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变更设计方案等行为进行纠正;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分有权提出返工要求,乙方不得拒绝。
4、 甲方有权对乙方随意扩大或缩小工程以及偷工减料的行为加以制止,乙方必须服从。
乙方权利:
1、 乙方派出现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工作。
2、 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加以拒绝,但不得终止工程施工,待争议解决后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甲方义务:
1、 开工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或技术要求,并且进行工程交底工作。
2、 甲方必须在开工前办理好属于自己应当办理的一切手续,以免因手续不全而延误工期。
3、 随时解答乙方提出的有关工程问题的咨询,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施工队。
乙方义务:
1、 乙方应在接受甲方图纸的3日内积极组织施工,并编制出施工计划书报甲方备查。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工程图纸、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并且接受甲方有关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3、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规定,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4、 在施工中如有可能增、减工程量和工程费用时,乙方必须在48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亦应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查看,经双方认可签字后可进入下道工序。
五、 验收:
1、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收集有关资料与7日内交给甲方,甲方在接到有关资料后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2、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乙方必须返工,直到工程质量达到甲方的要求为止。
六、 其他约定:
1、 双方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延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 由于雨雪天气等非人为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的,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自动顺延。
3、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执行。
发包人: 承包人:
主管厂长签字:
主管科长签字: 年 月 日签订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零星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条款,以利双方共同履行:
一、 工程名称:零星工程。
二、 承包内容:小区主体工程以外(包含施工图纸以外的工程 量)的工程内容,按业主、物业及相关主管部门(消防、人防、测绘、电力、规划等)委托指派任务。
三、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竣工后工程量按实结算。
四、 工程质量:乙方须按照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国家施工规 范进行施工,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须接受甲方及物业管理人员的监督。
五、 维修施工期限:
六、 工程验收:按照国家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如工程出现施工 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返工,并承包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施工中由于施工的不当引起重大质量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 付款方式:已完成工程量的85%计取;保修任务结束且工 程竣工决算审核完毕,付至工程量的100%。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建筑安装税务发票付款。
八、 结算方式:根据《浙江省建筑土建工程预算定额》(20xx 年版),土建定额没有的子目参套市政、园林等相应定额。材料价格按当期建德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进行计算,无价材料以及其它大宗材料(三材除外)双方以市场价为基础协商。
九、 安全责任:施工期间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于乙方违章由其 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 其它: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 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零星工程施工合同
发 包 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承 包 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
(二)工程地点: ;
(三)工程内容: ;
(四)资金来源: ;
(五)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为以下第 种。
1.工程实行招投标的,本合同的签订主体就是中标主体,工程范围就是招投标文件上要求的范围,如果对方在初次、二次设计图及设计图修改变更等过程中省减的项目以及未施工的项目,应当在结算时作相应的扣减。
2.工程未实行招投标的,承包范围为 。
(二)承包方式: ;
第三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第四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二)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的,不应拒绝。
(三)因甲方原因或非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相应的顺延。
(四)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的,工期不顺延。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价款
(一)本合同初步预算总价款 元。未实行合同包干价的,最终价款由贵州水城矿业*份有限公司工程结算部门根据最新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二)总价包干合同不作价款调整,但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款应作相应调整,按照第五条第(一)项规定进行结算。
1.设计发生变更;
2.在施工中增加或减少了工程项目。
(三)合同外工程必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进行确定,未经事先书面确认的,甲乙双方一律不予认可。
第六条 工程质量验收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15日之内及时通知甲方进行质量验收,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对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按规范的要求,承担返修工作及费用直到合格为止。
第七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后30日之内甲方一次性支付95%的工程款,留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金。乙方在每次收款时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八条 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和施工规范的要求及规定组织施工,加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范围为施工的全部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工程保修;如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保修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在质保金中予以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违约情形:合同一方违反合同任意一条约定的,均为违约。
(二)违约责任:
1.如双方均有违约行为的,各自自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外,还需支付守约方按合同价款总额 %的违约金;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本合同项目不允许分包,如果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乙方任何工程款,且乙方须支付违约金500万元,
5.如发现第三人挂靠、施工的,承包方一律支付违约金200万元,且该违约金不得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调低。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或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以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对方提出后不采取弥补措施的或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
2.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3.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实际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承包方的项目经理、授权签订合同的代理人必须是承包方的正式员工,应在合同签订时提供其工资收入证明、社保等证明其身份的资料。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后即自行终止。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签名)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精神要求,对村容村貌进行改造提升。为使街道整齐、美观,甲方将零星工程承包给乙方。为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条款,以利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零星工程。
二、承包内容:临街围墙新建、翻建以及宅椅子处理。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竣工后工程量按实结算。
四、工程质量: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人员的监督。
五、工程施工要求:根据实际情况,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针对不同情况采用红砖或青砖用白灰或水泥砂浆垒砌“二四”实墙或空心斗墙、“三七”墙等方式建设。
六、施工期限:20xx年8月5日至20xx年10月31日。
七、工程验收:按照国家规定有关标准进行验收。如工程出现不合格,乙方必须返工,并承担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施工中由于施工不当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工程造价:采用砌墙用“砖”量,按固定价每块砖0.85元计算,按实际工程量确定工程价款。
九、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工程量结算工程款,付款同时乙方出具相应票据。
十、安全责任:施工期间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于乙方违章由其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建设方(甲方):
施工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人民医院停车场外围墙工程
2、工程地点:人民医院大院内
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4、承包范围:该垃圾站新建围墙、墙面抹灰。
5、工期:本工程自签订合同起月 日前竣工。
6、工程质量:合格。
7、合同价款计价方式: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围墙按1.5元/块。
二、 甲方责任:
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及三通一平,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指派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3、负责对该工程项目事宜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工作。
三、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方面:乙方应加强施工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2、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或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四、承包方式和工程造价:
1、本工程以包工包料方式由乙方承包施工。
2、增加工程按现场签证及实际竣工面积为依据进行验收和结算。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注:
1、本工程以国家指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承担返工工程的所有费用。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
六、质量保证期:
本工程质保期六个月。质保期内,工程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
七、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并进场施工三日内先付
2、工程进行接近尾声时付万元。
3、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数。
4、留2%工程质量保证金,六个月后无质量问题,退还质保金。
八、乙方采购的材料,应符合本项目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