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工程施工合同(31篇)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精选31篇)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1

房主人

承建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私人住宅主体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建筑项目:私人住宅主体工程。

二、建筑面积及房屋方位:

三、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将其住宅主体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2、乙方必须按合同施工,提供以下建筑材料,所有材料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

⑴地槽深度1000,外包围宽度1600,内三墙宽度1800,主钢筋12,混凝土高度250,副钢筋8,间距150-160;以上所用钢筋应用标准沙钢或永钢,水泥用常熟金猫425#标准水泥。

⑵地梁圈梁立柱为底3_18,中间2_12,顶3_14,间距180-200,钢筋混凝土上面有400_500的地梁。钢筋用标准沙钢或永钢,水泥用常熟金猫425#标准水泥。

⑶圈梁:220_250,钢筋用标准沙钢或永钢,水泥用常熟金猫425#标准水泥。墙体的高度和门窗位置大小根据图纸确定,如无图纸根据双方协商决定

⑷楼面,楼梯一次性现浇,楼板厚度不小于120,钢筋双层网8;楼板承重梁:250_600,钢筋25.钢筋用标准沙钢或永钢,水泥用常熟金猫425#标准水泥。

⑸楼面屋顶木头横条小头不小于180,挂瓦条3_4,屋面板厚度不低于25,屋面用防水油毡。油毛毡用牌标准油毛毡,厚度3-4.

⑹工程中用到的所有黄沙用中沙和粗沙,不允许用细沙;石子用符合标准的石子;砖头用质量优良符合标准的砖头,其它副料也应用符合标准的材料。乙方应做到水泥与其它材料配比合理,所有材料不得影响工程质量。

⑺除水电村料及安装,门窗材料及安装由甲方负责;卫生间,厨房的贴面,以及围墙波形瓦和外墙涂料,防水涂料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负责施工。除此条以外的任何材料及人工都包含在工程总价内。乙方不得在工程期间任意加价,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材料及工程结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用的竹木等,必须备有遮雨帆布,避免在捣制楼面时下雨影响楼面质量。

四、建房工期:建房工期为150天。

五、承建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

1.本住宅工程总造价为18.6万元人民币,大写:拾捌万陆仟元整。

2.付款方式:

开工时首付3万,基础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2万,第一层楼面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4万,第二层楼面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2万,屋面封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3万,工程竣工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2万,其余款项工程竣工一年后付清。

六、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明确自己有与承揽建设的私人住宅工程相应的建筑资质,而且明确其施工人员也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和资历,以确保乙方所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乙方必须重点抓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施工,严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设标准建房,在施工期间,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

3、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负责办好劳动保险,施工中如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另何责任。

七、工程质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建房后的墙体、窗户安装、门等要做到平整、光滑,墙砖、地板铺设要做到平滑,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4、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八、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乙方承揽建设工程的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

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十、其他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2

工程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实际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土地整治项目由甲方承包,乙方在甲方统一管理下参与合作施工,本着精诚团结,公平公正,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施工合作协议,以分清双方责、权、利,并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内容

1、 此工程为南水北调沿线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第一期片区 ,位于县城西 村。

2、 内容:甲方交与乙方的图纸上所有内容,包括清理淤沟、井亭井堡、机井、生产桥、田间主道、次道、改建田间道及生产路和农田防护林等。

二、 合作方式

1、 该工程总合同由甲方签定,与乙方签订合作协议后,由乙方自行组织人员、机械、材料及施工和一切发生的资金项目,由乙方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合同中承包方的所有合同义务。

2、

(1)甲方委派管理人员协助乙方解决施工中重大问题和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有权检查乙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工程资料及资金使用情况,督促乙方按工程要求整理资料及建账,协助乙方同监理进行接触。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加强组织,精心施工,贯彻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对全体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搞好施工中计划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按协议工期,保质保量,无安全事故,圆满完成工程任务。

做好原始资料收集和整理,按时向甲方报送相关的各类报表,向甲方提交施工方案,同意后方可施工。

三、 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根据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按工程总造价_______%收取管理费,乙方提供工程所需原材料、正规原始_______交与甲方,施工前乙方交纳工程

质量保证金_______万元,人、材、机全部进场,并正常运转 天内,甲方可以退保证金,甲方负责交纳税费。

2、管理费暂按合同价执行,施工中有变更(如增加工程量)时,乙方应按比例向甲方交纳管理费,以工程施工决算为准,工程款按大合同拨入甲方账户后,根据工程进度和资金拨入情况,扣除管理费后按比例向乙方拨付工程款,甲方不挤占,不挪用,专款专用于本工程项目上。

3、乙方严格执行甲方财务制度,认真抓好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施工大合同乙方不得提前向甲方申请拨款。

四、 其他

1、 根据甲方与发包方所签合同对工程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养护,有质量缺陷及时修补,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应付款项。

2、 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管理,不得酗酒、打架、扰乱村民,如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自负,如有违反协议及损害甲方信誉,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工程,另建项目部,乙方损失自负。

3、 未尽事宜,双方在施工中协商解决,重大问题不能解决,可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质量保修期满结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发包方拟实施流域水电站开发工程总承包,发包方与承包方于20__年月日在友好协商,达成施工协议,接收承包方的合同价约叁亿人民币(以实际结算工程量为准)作为工程施工、完成和修补缺陷等的投标价,达成如下施工协议:

1、计价方式;工程项目单价采用《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__》为计算依据(二级一类取费计算),材料费、人工费采用工程价所在地每季度公布的价格调差计算,工程完工验收标准按07标准执行验收。

2、由承包方向发包方交纳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

支付方式和期限:(1)、在签订本协议书当日支付1000万元,本合同自发包方收到该履约保证金生效,逾期未支付该笔款项本协议不生效;(2)、自承包方接到进场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1000万元;(3)、余款1000万元在承包方收到开工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1000万元。

发包人不接收银行履约保证金保函。

承包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担保合同履行的期限在发包人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

发包人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5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包人。

3、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另计,取费率为工程总价的15%,临时工程费用为工程总价的8%,据实结算。

4、本合同自发包方收到第一笔履约保证金生效。

5、每月的工程进度款承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报送的价款结算申请

书及相关资料后七日内完成审核。

承包方每月25号申报当月工程量,次月10号内发包方审核完毕并支付工程量的85%工程进度款。

双方按此方式结算至工程完工。

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扣除工程款总价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尾款在工程完工一个月之内支付给承包方,质保金在工程竣工一年后(验收合格)支付给承包方。

6、发包方必须保证承包人中标,如果承包人未能中标,则由发

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费1000万元人民币。

7、如果承包方入场施工后,没有垫资20__万元工程款的,则承

包方向发包方赔偿1000万人民币损失。

8、如果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方不得以此为由停

工,但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发包方如果未支付进度款超过1个月,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按欠付工程进度款承担利息(银行贷款利息的3倍)并以水电站的产权作抵押。

9、炸材购买、管理由发包方统一购买保管,承包方在发包方库

房领用,价格按市场价计算(在工程款中扣除)。

10、承包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

同规定的承包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1、施工期间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含法律责任均由承包方承

担,未经发包方认可承包方不得私自停工,不得转包、分包。

民工保证金由承包方缴纳和承担。

本工程总工期为30个月。

在30个月完不成每月罚款200万,提前

完工一个月奖励200万,以此类推。

12、本协议为自愿协议,招投标程序完善后双方补充协议或其他文

书对合同进行完善,如有异议以本合同为准。

13、本合同书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两份,副本四份),发包方执叁

份(包括正本一份),承包方执叁份(包括正本一份)。

发包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年月日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4

委托方: (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互惠互利和自愿诚信的原则下,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 联系承揽 开发区万达广场公寓室内装修工程。

二、项目、工程概况(以正签项目,施工合同为准)

1、项目工程名称:

2、项目工程地点:

3、项目工程内容:

4、项目工程造价:

三、居间费用:

1、乙方前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促成甲方与 正签合同 甲方自愿付给乙方费用 (报酬)。

2、无论合同名称或项目,工程负责人及法人发生变化,甲方付给乙方的报酬都要如约履行。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结束,甲方在上述发包方继续签订装修工程合同也要按合同执行。

四、居间费用(报酬)付款方式:

1、工程报酬:按本工程总造价3%提取报酬(税后),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2、付款方式:年完工结算剩余50%一次性付清 。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乙方有权向仲裁机构和法院起诉。

六、合同及法律生效: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外门脸底商平开门、旋转门、铁艺装饰门楣工程。

1.4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1.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装饰验收标准(JGJ73—91)。

1.6结算方式:按双方约定单价为结算依据。

注:(双方约定单价明细为本合同附件)

1.7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注:(按双方约定单价和实际工程量为结算依据)

第2条甲方工作

以上只作为首付款依据,施工图由乙方自行设计,经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施工。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及甲方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_________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此工程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日供热,若供热前乙方需保证封闭结束,如不能封闭需考虑临时封闭措施。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此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_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乙方应向总承包方提供相关资料以备主体验收。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

6.2、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签定合同之日后,甲方首付款_________%。

第二次付款工程完成_________%以上,付款_________%。

第三次付款工程完成_________%,付款_________%。

第四次付款按双方商定结算价格结清,付款_________%。

第五次付款尾款_________%质保金一年。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修改方案,因甲方不进行修改方案,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8.5、因施工所造成一切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总额_________%的日违约金。由于甲方无故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甲方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_________%日滞纳金

9.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2条其它

第13条附则

12.1、本合同正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12.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6

发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为了保证_____________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工程形式):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

四、工期:_________________1、开工: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2、竣工: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3、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__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

六、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

七、工程价款:_________________共计人民币元。

八、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项的_____%,计__________元;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_____%,计__________元;质保金______元,质保期满后支付。

九、质保期:_________________年。十、双方的责任义务1、发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源,满足开工条件。解决施工中需要发包方协调解决的四邻关系及纠纷;

②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督促工程进度;③给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坐标点、标高点;④按时给承包方拨付款项和进行验收、结算;2、承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按发包方要求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③接受发包方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标准要求;④负责发包方提供料物及设备的保护;

⑤教育施工人员爱护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窃和损坏;⑥承担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提交山东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号码: 注册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号码:注册地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湖北省、武汉市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充分协商,就工程的施工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概况

第一条工程简介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设计单位:

4、设计编号:

第二条合同工程内容:

1、按标段划分的全部施工图、施工过程中的优化设计变更、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等(详见“工程技术标准”);

2、所有阳台全部采用塑钢窗进行封闭,所有门窗均采用单层玻璃;

3、电子防盗系统、煤气、强弱电、消防系统等本次未招标工程的预留及预埋;

4、消防电梯坑-   加砼板   厚,配筋  0双层双向 。

5、上述内容未提及的,但涉及招标项目的完整性和建筑施工规范要求所必需完成的部位、预埋、预留、服务、配合等工程内容均为本合同所包含的内容。

第三条合同承包形式:采取总价包干形式。本价格包含完成本工程施工图纸、施工前设计变更及上条款中工程内容的全部费用,包干价款不因国家政策及物价变化和方案变动而作任何调整。

第四条工程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为二  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2、主体工程封顶日期为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3、工程竣工日期为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工完场清。

第五条本工程委托监理单位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如有变更,甲方提前一周通报乙方。

第二章双方责任

第六条驻现场代表

1、甲方驻现场代表:,电话:;甲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并继续承担前任代表的责任和义务;

2、乙方驻现场代表:,电话:;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继续承担前任代表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所需工程资料,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

2、以书面形式或在现场提供现场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并进行交验;

3、提供施工图纸叁套

4、提供施工用水的水源,施工用电的电源,达到“三通一平”;

5、委托监理单位对本工程实行社会监理;

6、对本工程建设实施全面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资金使用情况;

7、负责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项和结算事务;

8、现场甲方应完成的工作。

第八条乙方责任

1、完成合同所确定的所有工程内容,对产品有保护的义务,造成损坏,应予以赔偿;

2、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施工组织方案,施工组织应符合甲方整体组织安排,并按期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有关报表;

3、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按工程所需提供和维修施工设施,保证工程、财产、人身安全,并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4、负责工程施工时按甲方指定位置挂表计量水电用量,并按甲方规定综合价格交纳水电费;负责现场临时设施的建设;达到武汉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要求;

5、对所有材料、设备实行进出场许可制度,非本工程所用材料、设备一律不准进场,设备、材料堆放施工现场不得妨碍正常生产;本工程所用材料、设备等,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或“开箱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检验随意使用材料、设备于本工程,将对此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6、要有建制完整的项目经理部和质量、工期保证体系,并上交相关真实证件和名单给甲方和监理方;

7、遵守甲方或省市政府的有关管理部门规定,并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任何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而造成一切损失和责任;

8、积极无条件配合其他工程的交叉施工和成品保护工作,因本单位施工造成的损坏或破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因此影响竣工或交付使用时间的经济损失;

9、工程竣工后十五天内,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10、按照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要求,完成竣工资料并符合市档案馆相关要求;

11、服从甲方及监理方的管理与协调;

1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和肢解分包该项目;

13、负责完成其他有关手续。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延误

第九条施工组织设计

1、在本合同签订的三天内,乙方向甲方和监理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甲方或监理方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一周内,予以审查和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已批准。

2、乙方必须按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接受甲方及监理方的检查和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工期要求提出赶工措施,报甲方批准后执行,费用自理。

第十条暂停施工

1、甲方或监理方(须经甲方认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应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或监理方意见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或监理方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甲方批准后继续施工。

2、非甲方原因的停工,按乙方违约处理。

第十一条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停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

第十二条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经监理方总监签证且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相应顺延工期。

1、甲方不能按约定的日期提供图纸,按延期时间顺延工期;

2、一天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以上,经监理方、甲方代表确认后顺延工期一天;

3、连续下大雨4小时以上,经监理方、甲方代表确认后顺延工期一天;

4、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其它情况,按协商结果顺延工期。

第四章质量与验收

第十三条乙方竣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范标准以上及合同约定的武汉市优质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

乙方达不到以上工程质量标准部分,或出现施工检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代表及监理单位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符合工程质量标准,且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仍不能达到所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相应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二十罚款。

第十四条乙方应该按照国家施工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图纸会审纪要等有关规定及甲方和监理方的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及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施工中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乙方预检后,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方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手续后,乙方才能继续施工。

第十五条质量等级按《建筑法》相关要求及武汉市质量监督部门监督评定结果为合法有效。甲乙双方因工程质量发生的争议,由政府有关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五章材料供应

第十六条合同的总承包款中包括所有工程用料和施工用料,全部由乙方负责采购、运输、检测、保管和使用,且必须符合设计和质量要求。

第十七条材料选用标准:选用国家规范、合格材料;若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有指定材料或产品时,则选用甲方指定材料或产品,若施工单位未采用指定品牌材料时,立即更换为指定材料;合同指定材料有:

1、钢材:采用武钢或鄂钢生产的合格产品;

2、水泥:采用黄石华新水泥厂、武汉三磊(原一冶)水泥厂、武汉水泥厂、武汉亚东水泥厂生产的合格产品;

3、外墙面砖挂贴时,其颜色及品质需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

4、工程施工使用的材料及产成品,必须报经甲方和监理方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按工程质量违约处理。

第十八条乙方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设计和质量要求,具有合格的质量证明,并经甲方代表和监理方审核认可;特殊材料还须经设计或有关管理部门认可方可使用,由此增加的费用甲方不予认可,减少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材料进场后必须按规范、程序抽样检验,并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认可,符合质量要求方可使用,由乙方承担试验费用;设备、材料不合格的限二天内运出施工现场。

第六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其中,消防系统等工程价款为人民币元整;本价款为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不因国家政策或物价变动等因素作任何调整。

第二十一条价款调整:工程项目出现增减时,由甲乙双方代表签证且附有监理方见证签证,并采用甲方专用《工程现场签证单》,报甲方预算部门审查认可,并遵循甲方《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条例》后方可作调整;若需要时,另签增加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

第二十二条进度款支付:按照甲方《工程预算、结算、决算管理条例》执行;

1、乙方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每月25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工程形象进度报告,先经监理方审定,并由甲方现场代表签证,每层作为一结算单位,未满一层的,留待下月结算。

2、甲方在按相关管理条例办理进度款的支付手续,月进度款的支付结合工程进度支付;

3、工程进度符合或超出甲方工程计划安排时,支付审核后款项的60%;工程进度未达到甲方计划安排时暂停付当月进度款。

第七章竣工与决算

第二十三条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竣工验收10天前,向甲方提交经监理公司审定后的竣工验收报告和完整的竣工资料陆套及市档案馆验收证明壹份: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尽快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组织有关部门按国家相关规定参加验收。

第二十五条竣工日期为乙方送竣工验收报告后,经甲方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由相关部门出具各项书面验收合格证明书面材料之日期。

第二十六条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银行设立共管帐户,甲方进度款和结算款均通过此帐户进行,并且甲方有权了解此款项是否用于本工程(乙方每月提供该帐户银行对帐单核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付款,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相关部门及甲方批准后,完成交工手续办理,此后进行合同决算,甲方从合同总价款中留取5%作为乙方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用于保修期内(主体一年、外墙、厨、卫防水三年、屋面防水五年)因工程质量问题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支出,待保修期满后,余额退返乙方;若出现质保金不足时,经甲乙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部门审定,均由乙方支付。

第二十九条工程竣工后十五天内,乙方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甲方同意保留外);自办理交工手续之日起计算其保修期(按本合同上一条的内容执行),并与甲方签订质量保证书

第三十条在质保期内,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必须随时进行维修,且承担质量违约责任;若乙方未及时维修,甲方有权进行维修,并从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支出所发生的维修及相关费用。

第八章争议与违约

第三十一条争议。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第三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应付额万分之四每天支付违约金;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转包或肢解转包工程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并按转包工程项目的款额对乙方进行处罚;

3、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总额万分之四每天支付违约金,同时按甲方要求尽快完成工程,若整体工期逾合同工期三月及以上时,扣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处罚;

4、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及合同要求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同时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达到质量要求;

5、除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6、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双方认同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三条安全施工。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施工,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十四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小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48小时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致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十五条因不可抗力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含以下附件,若附件有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内容,以本合同为准,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附件一:清江花园主体建安工程招标商务文件;

2、附件二:清江花园主体建安工程技术标准;

3、附件三:本项目工程所有施工图、设计变更及图纸会审纪要;

4、附件四:本工程乙方投标文件;

5、附件五:清江花园主体建安工程进度款结算实施细则;

6、附件六:甲方工程建设、结算相关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作为本工程结算的唯一依据,若因其他原因需对本工程签订合同,则该合同仅作为本工程的资料之用,不作为结算依据。

第三十八条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及有效附件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后终止。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捌份,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地点: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友爱安置区一期单体楼号防护栏杆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兴庆区康居友爱安置区一期17#、18#、19#、20#、21#、

2、工程内容:阳台、空调板防护栏杆及一层窗防盗栏工程(主要包括:下料、焊接、焊缝打磨、油漆、安装等)。

二、工程价款

1、单价:阳台防护栏杆 60 元/个;空调板栏杆 25 元/个;窗防盗栏 元/个。

2、合同总价:结算时以实际施工具体楼号的实际数量据实结算。

三、工期:20xx年 5月 8日— 20xx年 6月30日。

四、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甲方只提供方管,辅材全部由乙方自理)。

五、付款方式

1、工程款以进度款的形式支付,乙方完成所有工程量的50%后甲方支付实际完成工程总价款的25%;完成所有工程量经验收合格,资料齐全后一月内,甲方支付到工程总价款的90%,其余10%的工程款在小区整体工程交工后半年内付清。

2、甲方付款时,乙方不出具由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全额工程发票,甲方不扣税金。

六、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

2、负责提供施工用电电源。

3、组织竣工验收并办理各项工程验收接收手续。

(二)乙方责任

1、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一式三份,报甲方审核,经审核合格后交乙方严格按施工方案及图纸施工。乙方开工前,提交开工报告,由甲方工程负责人签证后开工。

2、严格按照图纸和国家及地方的各项技术要求、规范、规定进行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3、自行从总电源接通施工用电,并承担接通费用和用电电费。

4、严格按协议工期安排进度,保证工程按期完工。

5、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并提供完整报验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技术人员依据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甲方技术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或盖章,乙方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返工后重新验收。

6、乙方编制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安全资料和功能检验资料等所有工程技术资料。

7、乙方负责保护已完工成品,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

8、乙方负责因施工造成的返工或维修。

9、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土建施工,接受甲方和土建施工单位的统一管理。乙方如不服从甲方或土建施工单位的统一管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七、违约

1、乙方超过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三日还不开工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乙方工期每逾期一天承担协议总价5‰的违约金,乙方连续延误三天工期,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开工、完工工期顺延。

2、乙方安装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由乙方承担协议总价20%的赔偿金。

3、乙方施工时,每道工序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报验,并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一式四份,不报验或资料不全,乙方自动放弃工程款结算权利。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乙方人员、设备缺乏、技术力量薄弱造成工程进度缓慢,明显在协议工期内无法完成承包工程建设任务或工程质量缺陷较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另行安排施工单位施工,并要求乙方赔偿由其造成的损失,已完工分项工程款不予结算。

八、安全及文明施工

1、乙方组织好安全施工,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2、乙方随时负责清(整)理现场材料,保持物料码放整齐,现场整洁。

3、每检查出一次乙方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每次扣减工程款500元。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达成协议。

3、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9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承包形式: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2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是不是有付预付款或进度款的时候乙方开不了票?)

双方同意按下述第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第一种方式: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元人民币(大写:)。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元工程款;

3、余款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二种方式:本合同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使用晨曦软件,依据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作为本合同的结算价款。

1、甲方于支付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5%,留5%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3、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是否都是包工包料?)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材料进场是不是要甲方确认?)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三、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 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质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为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二、在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 ;乙方保修联系人: 。

第九条违约责任(乙方擅自修改图纸的违约责任,甲方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均无)

一、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15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二、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10-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可否作为解除合同条件?)

三、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一、甲方代表为 ,乙方代表为 。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年_____月_____日 年_____月_____日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责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建之________________,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料、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各站点、区间交通设施或信号灯单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站、区间交通设施部分工程。

二、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终与业主、审计中心结算价对乙方进行结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缴纳该结算总价的________%为施工责任管理费,各类税、费均由乙方另行缴纳。

三、组织领导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3)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反光背心,佩带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负责以甲方名义上报各级部门审批。做到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5)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6)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所需交通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我市有关道路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承担。

(7)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9)乙方不得将依据本责任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10)工程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施工总结。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结算总价的________‰或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罚金。

七、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每月或每一单项工程完工后,根据业主给甲方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帐户后三天内按________%扣除税金和管理费后支付给乙方。

(2)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_ ______%逐月或每单项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________年后,据实返还。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

八、其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____%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收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九、甲方对本责任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甲方(发包方):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火车站扩建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工程的给排水、采暖及电气分项工程分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概况

1、分项工程名称: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期:根据土建施工,必须合理安排进度,如果延误工期,每天处以300-500元(大写:叁佰-伍佰元整)罚款。

5、承包范围:____________

6、合同价款: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规范施工。

2、乙方提前向甲方提供材料采购样品。材料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资料,并做到进场材料与样品、设计、预算相符。如变更时,必须取得甲方及建设单位同意。每批进场材料必须取得监理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验收同意后方可使用。

3、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做好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防护、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员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4、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自行组织施工工具设备、用具、劳动保护用品。

7、乙方代表必须随叫随到。否则后果自负。

8、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一间房子。

第三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因自然条件产生的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

(2)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第四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积极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对验收存在的问题,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保修为2年。

3、供热系统为2个采暖期。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预验后付至80%工程款,剩余20%工程款在正式验收后支付(扣除5%的保修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认真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如因乙方不能按期完工,甲方可以另行组织人员施工,费用从乙方总工费中扣除。

第七条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1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发包方拟实施流域水电站开发工程总承包,发包方与承包方于 年 月 日在友好协商,达成施工协议,接收承包方的合同价约 人民币(以实际结算工程量为准)作为工程施工、完成和修补缺陷等的投标价,达成如下施工协议:

1、计价方式;工程项目单价采用《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__》为计算依据(二级一类取费计算),材料费、人工费采用工程价所在地每季度公布的价格调差计算,工程完工验收标准按07标准执行验收。

2、由承包方向发包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

支付方式和期限:

(1)、在签订本协议书当日支付 万元,本合同自发包方收到该履约保证金生效,逾期未支付该笔款项本协议不生效;

(2)、自承包方接到进场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万元;

(3)、余款 万元在承包方收到开工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万元。

发包人不接收银行履约保证金保函。

承包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担保合同履行的期限在发包人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

发包人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 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包人。

3、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另计,取费率为工程总价的 %,临时工程费用为工程总价的8%,据实结算。

4、本合同自发包方收到第一笔履约保证金生效。

5、每月的工程进度款承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报送的价款结算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后七日内完成审核。

承包方每月 号申报当月工程量,次月 号内发包方审核完毕并支付工程量的 %工程进度款。

双方按此方式结算至工程完工。

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扣除工程款总价的 %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尾款在工程完工一个月之内支付给承包方,质保金在工程竣工一年后(验收合格)支付给承包方。

6、发包方必须保证承包人中标,如果承包人未能中标,则由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费 万元人民币。

7、如果承包方入场施工后,没有垫资 万元工程款的,则承包方向发包方赔偿 万人民币损失。

8、如果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方不得以此为由停工,但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发包方如果未支付进度款超过 个月,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按欠付工程进度款承担利息(银行贷款利息的3倍)并以水电站的产权作抵押。

9、炸材购买、管理由发包方统一购买保管,承包方在发包方库房领用,价格按市场价计算(在工程款中扣除)。

10、承包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1、施工期间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含法律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未经发包方认可承包方不得私自停工,不得转包、分包。

民工保证金由承包方缴纳和承担。

本工程总工期为 个月。

在30个月完不成每月罚款 万,提前完工一个月奖励200万,以此类推。

12、本协议为自愿协议,招投标程序完善后双方补充协议或其他文书对合同进行完善,如有异议以本合同为准。

13、本合同书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两份,副本四份),发包方执叁

份(包括正本一份),承包方执叁份(包括正本一份)。

发包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年月日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责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建之________________,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料、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

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各站点、区间交通设施或信号灯单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站、区间交通设施部分工程。

二、方式

三、组织领导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

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四、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3)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2.乙方责任:(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

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反光背心,佩带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负责以甲方名义上报各级部门审批。

做到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5)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6)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所需交通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我市有关道路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承担。

(7)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

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

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9)乙方不得将依据本责任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10)工程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施工总结。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

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

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期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结算总价的________‰或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罚金。

七、付款方法(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每月或每一单项工程完工后,根据业主给甲方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帐户后三天内按________%扣除税金和管理费后支付给乙方。

(2)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_

______%逐月或每单项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________年后,据实返还。

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________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八、其它(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____%的违约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施工责任方):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施工责任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14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专科学校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学校医院门卫房工程

2、工程地点:校医院大门口。

3、工程内容:以双方认定的施工图纸为准。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材料、包人工。

二、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必须符合有关规范及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合同确认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合同固定单价为:___________元/m2.大约总造价_________万元,最终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2、工程竣工后,经甲方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 如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尾款。

四、工期:

合同生效后自乙方签发开工报告之日正式开工,工期为35天,若遇不可抗拒力,工期顺延;若因甲方行为或失误造工期拖延,顺延延误的工期,并对乙方赔偿因工期施延造成的损失。

五、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方案及技术文件及资料,进行技术交底。 负责工程进度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管、文明施工管理。

2、 负责及时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及时验收乙方提供的材料及施工质量,并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工程的监督。

3、 工程完工后在乙方提出申请验收3个工作日内,甲方进行验收,逾期视为验收通过。

六、 乙方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等企业资质的复印件为资质证明文件。

2、 保证提供的材料符合报价表中品种规格、价格要求。乙方应做好施工记录,整理好竣工资料并及时办理竣工及移交手续。

3、 乙方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及施工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大小安全事故,其责任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 工程保修:

工程完工即日起,维护保修期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保修期为五年。

八、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报菏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五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15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原甲乙双方的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书:

1、甲方同意在本协议书经双方签收之日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人民币万元(除本协议书第4条约定外的建筑物的保修、维修及后期整理均由甲方承担),该款从法院业已冻结的款项中支付,且甲方同意从冻结款项中另行划款X万元至法院并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支付;同时乙方同意申请法院解除对万元外款项的冻结。

2、乙方同意在本协议书签定之日起的2日内将全部安装完毕;

3、在乙方完成上条之同日,甲方同意将乙方支付的X万元保证金及其银行利息由甲方签字后向银行递交解封凭证。

4、乙方同意按照建筑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案工程的主体结构工程、基础工程承担设计合理使用寿命期限内的保修责任,并出具必须的质量保修书。

5、对于建设局质监站提出的应由施工单位提供的验收所需的完整合格的资料和手续,乙方同意在协议书签定之日起的30日内提供,并同意负全部提供责任,否则乙方每迟延一天扣付工程款X万元给甲方。本条义务完成后,乙方向法院提出并征求甲方建筑局监督站书面意见同意后由法院将X万元予以转付。

6、甲方双方均放弃追究对方的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其它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7、在上述条款履行完毕后,双方就施工合同已无其他经济纠葛,双方经济纠纷已经解决。

8、本案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 乙方: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16

合同编号: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甲方_________为兴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合同协议书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_______个月(天)或: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甲、乙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后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词语定义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1

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1

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1

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1

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1

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1

6.保修金:指为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1

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1

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1

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

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可以另行约定。

第四条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5)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在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报甲方确认并予以答复,以确定施工期延长的天数和费用。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答复,则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6)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放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乙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量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认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的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在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办签认手续。

(3)若监理工程师认为确需对已签字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乙方应协助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影响的施工期予以延长;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施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5.试验与检验:试验、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4)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和金额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并报经甲方批准答复,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预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4.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5)属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按上述方法提出变更价款,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应在乙方提出后14天内与乙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

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3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2)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单位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2)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年整。疏浚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请主管部门调解,或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2)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规定按时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报告或补充资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核或确认,视为乙方索赔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1款执行。

(6)若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件进行审核,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但上述规定的索赔时限不变。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编码:_________编码: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17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做到相互协调配合以便顺利完成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施工工程,按照《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__________所有需要消防防火封堵的部位。

4、合同承包范围内包人工、包材料、包机具、包措施、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括乙方各种税、费在内。

二、工程工期

1、合同工期:总工期为______日历日,开工日期暂定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施工进度完成本工程,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工期延迟累计达到1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承诺无条件退场。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迟,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仅工期予以顺延。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价款

(1)本合同采用包干单价方式计价,包干单价为: ______元/平方米,合同面积为______㎡,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包括主材、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机械费、施工设备费、管理费、施工用水电费、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检测费、利润、税金、承包商应交纳的各种政策文件规定的费用及本工程所包含的各种风险因素、责任等。

(2)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由总包单位提供接口,乙方自行装表计量,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施工用水、用电计费标准向总包单位缴纳或由乙方与总包单位自行协商缴纳。

2、付款方式:

(1)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并办理完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7%;

(2)剩余的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付清,质保金不计息;

(3)乙方在收取工程款时,需向甲方提供国家足额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实施甲方权利,对乙方的工程质量、材料、进度、施工管理进行监督及管理。

(2)甲方应及时确认有关的方案、图纸,协调与工程有关的问题。

(3)甲方应及时提供施工所必需的各种资料。

(4)甲方应积极、及时、主动参与决定相关技术方案。

(5)甲方应确保施工场地、水、电等方面满足乙方进场需求。

(6)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防火封堵施工记录报告后一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执行本合同中乙方的有关权利和责任,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服从甲方及监理对工程质量、材料、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

(2)从总包单位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与总包单位协商好水电费。

(3)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及甲方确认,按监理及甲方同意的方案组织施工。

(4)工程需要的材料由乙方供应和运输至现场并保证产品质量,乙方负责材料保管。乙方材料进场前,须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进场时经甲方、监理共同验收并作书面记录。

(5)做好施工安全措施;遵守有关环境保护规定,采取措施控制和防范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做好成品和相邻物品的保护(如房屋结构、各种管线等);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按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及成都地区消防部门的验收标准,最终以消防部门通过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为准。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场合格证书,试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全部对其进行化验、检测(化验、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完成所有的工程内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按工程竣工的有关规定提请甲方进行竣工验收。提请竣工验收应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防火封堵施工记录报告报告各2份。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防火封堵施工记录报告和相应的资料后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包括消防部门)进行验收。

六、材料的提供

1、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2、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3、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4、材料设备采用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七、保修责任

1、双方约定为:

保修期:______年;保修范围:所有施工项目。

2、保修期从具体竣工之日起算,保修期间发生维修,该维修项目从维修完成之日起另行计算保修期。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______%。

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_____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4、乙方如将甲方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了明确双方在工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总量约(以实际方量为准)。

第二条:工程施工内容

1、工程材质:

2、装料地点:

3、卸料地点:内转距梦想城两公里。

3、运输方式:运料自卸,进场车辆测量后,以测量数据为准。

第三条:工程价款决算与拨付方式

一:单价

合同单价内转/立方/公里,每超出一公里每公里加,不含倒土费)以上价格均为税后单价,乙方不负责税费和开具发票。

二、运费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当天所运的运费以及误工费在第天点前结清现金支付。

2、本合同双方约定付款方式甲方必须每天支付运输款给乙方。如延期一天以上按应付款项予以补偿乙方。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的车辆进场的必备手续及乙方施工时一切证件,确保乙方设备进场后能正常运输,所需油料由甲方提供。

2、乙方车辆进场后因甲方管理等原因造成天以上仍不能正常开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立即支付乙方所有损失费用不得拖欠。

3、如果甲方变更运输路线导致运输里程超过原定公里数或倒土场变更,需提前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其价格在原有基础超出公里数按每公里元予以计算。

4、甲方保证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干扰,凡由甲方安排装运的所有土石方车辆,如导致环保、交警、城管、卫生等政府部门查扣,罚款造成扣车停运和扣分,应由甲方负全部责任。承担责一切损失费用,施工范围内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需洗车,洗车费由甲方承担支付或甲方安排专业人员予以清洗车辆。

5、甲方因拖欠乙方工程款,乙方有权暂时停工,因此乙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在乙方的车辆入场前一日必须把施工现场清理完毕,包括运输道路。装车现场,保证道路行驶畅通。

7、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正常运输条件下无法施工一天以上按每天伍佰元每辆车补偿乙方,其人员工资元/人/天(包括管理人员)。超出五天甲方赔偿乙方误工损失

8、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食宿安排,乙方食宿费用,甲方从乙方工程款项中扣除。

9、甲方要保证乙方车辆正常装运,并划分装车区域给乙方自行调配,保证乙方车辆正常装卸。

二:乙方责任

1,工程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交通事故,甲方不子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肇事车主自行负责。

2、乙方驾驶员和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己方或责任人员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在合同期内,在甲方无过错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旷工,车辆不得无故退场,无故刁难。确保运行正常,确保工期顺利进行,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台同,且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总工程款的作为罚款(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以及车辆正常维修除外)。

4、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指定专人每天向甲方上报工作进度和按规定时间上交运输单据。

5、乙方在合同期内确保一切安全,加强驾驶员的工作管理,杜绝打架、斗殴、酗酒滋事、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现象发生,如有,与甲方无关。

6、乙方所有人员在当地要遵纪守法,如有违法,甲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第五条:合同纠纷

1、甲乙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它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数量不得作为运费计算外,还须按虚假部分运输数量的运费的十倍作为罚款。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工程完工后自行失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19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把_________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围:

4、承包造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二)工程期限

根据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总工期_________天。(雨天及人力不可抗拒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开工日期为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总工期_________天。

(三)本工程竣工质量为一次性合格工程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施工和标准进行施工。

(四)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本工程按进度付款,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为准。

(五)其它约定

1、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1)甲方负责制订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3)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4)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2、乙方的责任、权利

(1)乙方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2)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安装施工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的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3)乙方应对现场安装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安装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不得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防护工作;

(4)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为了优质高效地完成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施工任务,明确甲乙双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形式:

4、工程内容: 成孔、砼搅拌与浇注、钢筋笼制作与安装;

5、工程量:实际完成工程作量结算(桩长含0.5米桩头)

二、工程造价及工期

1、桩基检测: 元/栋

2、工程总价:

3、施工工期:自年日竣工,施工工期为 天。

三、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在开工前,将与施工项目有关的设计图纸、地质勘察报告以及书面的技术要求交付乙方;并对施工现场及技术资料做一次性技术交底。

2、在乙方开始施工前,甲方应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并负责清除施工场地的地下隐蔽物。

3、施工过程中,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与周边有关各方面的关系;负责提供乙方施工现场办公室 间;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用场地及施工用料堆放用场地,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4、按有关规定及技术规范检查、督导乙方的施工质量及工程进度,在发现问题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对已完工部位及时予以验收;在施工现场出现未曾预料到的情况时,及时对乙方对此提出的技术措施予以审议,并提出书面意见。

5、对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甲方负责按实际发生补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甲方按双方约定及时向乙方划拨工程款,以确保工程按正常进度进行。

(二)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及时向各技术管理部门提交完整无缺的技术资料。

2、按设计图纸及国家颁发的现行技术质量标准,认真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验收一次合格。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机械、人身事故及工程质量事故,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4、因乙方施工组织管理及施工设备配置不当而造成的停工、窝工、待料等情况,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若出现工期延长时,乙方应补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5、施工过程中,遇地质情况与原勘察报告不符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因素出现时,在及时向甲方报告的同时,应立即提出技术处理措施,在取得甲方、监理的同意意见后,按调整后的方案进行施工。

6、委托秦皇岛市建筑主管部门认可的桩基检测单位进行桩基工程检测。

7、支付施工水电费。

五、付款及结算

1、日内甲方向乙方付工程总价的%,做为乙方的备料(预付)款。

2、工程进度达到时,甲方向乙方再付工程总价的 %,做为乙方施工的进度款。

3、工程量全部完成时,甲方向乙方再付工程总价的%。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日内将尾款一次性对乙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同等效用。

2、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并结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3、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性的情况发生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违约造成的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5、受现场实际条件制约,需增加工程量或加大乙方责任时,甲方按乙方中标时取费原则,甲方给乙方增加工程施工费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2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为兴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____个月(天),或: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甲、乙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后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_?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_____、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0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_____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_____、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放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认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的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在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办签认手续。

5.试验与检验:试验、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4)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3.工程预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

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_____

1.工程_____: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_____: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_____,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3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2)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单位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2)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请主管部门调解,或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_____机构申请_____;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2)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1款执行。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

三、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词语定义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

(1)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2)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列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型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第四条?技术标准

2.技术标准的替代: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22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年?月?日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为兴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个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后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份,双方各执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编码: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_____、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0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_____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_____、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放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认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的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在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办签认手续。

5.试验与检验:试验、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4)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3.工程预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

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_____

1.工程_____: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_____: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_____,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3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2)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单位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2)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请主管部门调解,或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_____机构申请_____;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2)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1款执行。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三、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词语定义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

(1)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2)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列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型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第四条?技术标准

2.技术标准的替代: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

辅助语言。

2.法规: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23

甲方: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名称:黄村停车场一、工程地点:桥下镇黄村村头三、工作内容:工程的定位控制测量,水准测量与平面放样。停车场车道和车位的建设工程。劳动力及技术装备的组织,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清理以及周边建筑物、居民的安全防护设施,工程资料的编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周边居民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而作的协调等工作。四、工程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现场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对停车场的车道和停车位进行施工建设。五、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50天。六、合同价款: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机械设备等的进、出场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建筑垃圾清理费以及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等个部费用组成,其单价为:45万。七、工程结算:按分段结算方式对工程款进行结算,施工单位进场,甲方预付25%工程款,以后按施工进度支付。不在图纸设计范围内的项目以计量结算。八、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1、为确保本工程的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对于砼浇灌的部位要派专人进行浇水养护,其他需要防晒、保温的基础上要采取适当的覆盖措施。

2、严格把好材料质量,禁止不合格材料流入到施工现场,特别重视控制砼及现场砂浆的拌制质量。

3、进场施工前,必须提前7天向甲方分别提交:停车场车道和车位的建设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质量进度保证措施。九、安全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作业中,所遇任何与工程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十、违约责任: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若甲方核实乙方有转包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该工程总工作量20%的违约金。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合格交验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24

定作人:

承揽人:

签订地点:(甲方所在地)签订时间:年月日

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

双方就甲方----------------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1工程概况

1.11工程名称:-------------------。

1.12施工地点:--------------

1.13施工范围:依据甲方提供的施工期间,乙方完成(施工内容),验收标准以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现场签证变更为准。

乙方负责辅材、人工、机械费用,设备及主材料由甲方供应。

1.2主要日期

工程完工日期:甲方发出开工令之日起30天(包括法定节假日),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提供工程施工进度运行大表。

1.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及国标焊接标准。

1.4合同价款

141本合同总价款元人民币,大写整包干价;符合本合同113范围内的工程量价格不再做调整。

因设计图纸变更或业主要求增加的工作量,得到工程建设方的工作量签证认可后,另行结算。

1.42以上价格包含:(施工内容)。

1.5价款支付:(双发约定付款方式)。

1.6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期间,所有发生的一切与工程有关安全责任、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7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签字)后生效。

1.8甲方违约责任

1.81因工程变更等产生的合同外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

1.9乙方违约责任

1.9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进行施工,乙方应当进行维修或返工,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价款,并向甲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92乙方因技术及其他原因造成施工过程中,乙方损坏或损毁甲方提供的主材料,乙方照价赔偿并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1.93乙方负责对施工的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如不按时对农民工发放工资,造成农民工围堵或聚众闹事,甲方有权从其工程款内扣除农民工工资发放。

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及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1.10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1.11本合同共3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签订地点:

甲方:乙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住所:

证件号:

联系人:电话:传真:住所:证件号: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25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在钻壹口水井,为确保工程顺利完成,明确责任,协同配合搞好机井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合同条款如下:

一、机井规格与单价:

⑴米以内机井松散层口径公分,岩石层口径 公分 以下口径为 公分,单价是每米元。

⑵不包水量、不包水质、不包材料和税条。

二、施工机井结构:

松散复盖层,开孔口径为 公分,终孔口径 公分为方便安装水泵抽水,成井结构上大下小,松散层入成井管材,岩石层不下管。

三、机井的核算:

⑴ 单井初定设计深度为 米,机井不出水或出水量不满足甲方要求时,深度可以增减,但要在钻打范围之内(若遇地层特殊变化,双方研究同意后,可以增减深度,增减部分按实际单价增减费用)。

⑵ 机井钻进最深度为以内。

四、甲方责任:

⑴ 甲方负责施工人员的住宿、宿舍照明,生活及生产所用水电安排;负责解决施工场地与障碍物的拆除工作,通车便道和平整井位场地及施工用水用料,应及时购买下井管材料。

⑵ 合同签订后,乙方作准备若因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乙方材料运输损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20%作为违约金。

⑶ 在乙方进场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元作为进场费用。否则乙方离开场地。

五、乙方责任:

⑴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必须赶到现场并且施工(除天然灾害影响和意

外故障以外)。

⑵ 合同签订后甲方准备若因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向甲方预付工程款的20%作为违约金。

六、验收标准:

⑴ 米以内机井松散层口径是 公分,硬层口径是 公分 以下至终孔口径 公分。

⑵甲方接到乙方口头或书面通知后一天内应同乙方到现场验收,否则作为验收,乙方撤离现场。

⑶机井不包水量、不包水质、不包材料等。

七、付款方式:

⑴ 当机井工程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按机井钻进的实际深度与乙方结算,并且2天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⑵ 若逾期支付,甲方应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⑶ 甲方可以现金或账户付款。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乙方农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26

镇村南、北路道路绿化工程工程量增加补充协议建设单位:____镇村民委员会(甲方)施工单位:XX公司分公司(乙方)镇村南、北路道路绿化工程由XX公司分公司承建,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增加了工程量。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以下补充条款。以上增加工程量概算金额:元2. 工期要求:按原来合同工期不更改3. 承包方式、双方权力责任同原合同4. 工程款支付、结算办法以及其他条款同原合同5. 在协议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时由____市人民法院裁决。6. 本协议一式2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7. 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后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设单位:(公章)施工单位:(公章)负责人:负责人:订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量增加补充协议建设单位: (甲方) 施工单位: (乙方)镇村南、北路道路绿化工程由XX公司分公司承建,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增加了工程量。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以下补充条款。以上增加工程量概算金额: 元 二)工期要求:按原来合同工期不更改三)承包方式、双方权力责任同原合同四)工程款支付、结算办法以及其他条款同原合同六)在协议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时由____市人民法院裁决。七)本协议一式2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后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设单位:(公章)施工单位:(公章)负责人:负责人:订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27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合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蔬菜种植、光伏发电

工程地点:嘉祥县梁宝寺镇燕尾河村

工程内容:本园区内的所有道路硬化、绿化、给排水、电线电缆、路灯等附属工程的施工及设计。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0__年底前齐备

资金来源:开工前已备齐该工程款。

二、 工程承包范围:大包,包工包料,保质量安全,绿化保设计。

三、 合同工期:道路、给排水在20__年底前完工(即20__年12月30日前)电线电缆、路灯、绿化等具体开工日期依工地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定。

四、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五、 取费标准:道路硬化、绿化、给排水、路灯照明等均按山东省最新定额取费。

六、合同价款: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见预算报表)。道路硬化、绿化、给排水、电线电缆、路灯等附属工程的预算报表,为本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条款,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七、 付款方式:乙方的机械人员进场拨付总工程款35%的预付款,本工程施工一半拨到70%,完工拨至97%,剩余3%完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

八、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 : 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28

甲方:xx县___镇中心学校

乙方:xx县___花木园艺场

甲方为美化、绿化校园环境,经甲方公开招标,经多家投标,由乙方中标。根据《民法典》,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xx县___镇运动场花池。

二、工程内容及范围:在运动场四周及主席台两侧的花池,半年后植物成活率达到100%,按实际收方标准数量结算。

三、工程造价: 元/㎡× ㎡= 元。

四、付款方式:于20 年 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指定专人监督工程质量,及时提出乙方不足的问题,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负责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2、甲方负责提供种植面,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不合适的地方提出建议,使工程顺利进行。甲方应提供水源、培土源。

3、乙方必须按设计的植物品种,双方约定的事项、合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植物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六、工程安全: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校规校纪,在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国家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县___镇中心学校 乙方:xx县___花木园艺场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29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日期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共同遵守,经协商签定本合同,商定如下条款:

一、乙方自愿承包,独立承担生产,保质、保量、安全生产等管理事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一切规章制度按甲方制度实行,(另乙方工人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①、厂房、设备和配套设施,②、材料、水、电、办公用品、宿舍、饭堂设备、工具及劳保用品。(如乙方损坏以上项目,将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有权押乙方30天的工资作为生产违规奖罚金,但年底必须全部结清工资给乙方。

四、员工必须遵守厂规,遵守法律,做到爱厂如家,节约水电,团结友爱,互相关心的良好风尚,精通工艺、工序,做到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为厂为社会贡献力量。

五、如有乙方员工有违法厂规、法律的,甲方可立即开除出厂,违反法律

送政法部门处理。

六、生产成品件、按乙方所要完成的工序计价,每台箱体元定价计算,每月月底结算工资。乙方人员基本工资由甲方统一每月25日发放。

七、在生产过程中,甲、乙双方有不一致的观点或考虑不周的,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不健全的地方可参观有效的劳动民法典参考解决。

八、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撤场或要求提前结清加工费及工人工资,如乙方违反以上要求,必须付给甲方万元作为违约的赔偿。

九、在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生产周期,按时交货,绝不擅自挑单,但甲方必须保证材料供应齐全,如有误期不交货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如因材料、设备等造成的误期,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30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简称甲方)将在北五十家子镇升弘养殖场建筑工程承包给(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承包协议:

一、建设物料及施工费用共239万元,核算标准如下:

2、圈舍主体建筑:圈舍总面积20平方米,包工包料600元平方米,合计120万元。

3、办公室及防疫室200平方米,工料及施工费20万元。饲料加工车间200平方米,工料及施工费12万元。

4、青贮池3000立方米,工料费合计45万元,干草棚300平方米,工料费6万元,沼气池200立方米,工料费16万元。

5、院墙及厂区绿化、路面硬化施工及物料费20万元。

二、施工期限工程建设自________年____月份开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工验收。

三、甲方前期拨付乙方预备资金50万元,用于园区建设前期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及物料购置支出。此款项由甲方在工程结束验收交付后由甲方从乙方施工费中一并扣除。其余款项189万元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分3次支付给乙方。

四、双方权利和

(一)甲方:

1、认真履行协议要求,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施工费用。

2、为乙方提供劳动食宿场所,保证水、电设施正常使用。

3、负责维护乙方施工期间的正常生产秩序,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二)乙方:

1、严格按甲方图纸,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施工。

2、施工所用原材料应按甲方建筑要求选择,严格执行采购制度,保证原材料质量。

3、施工期间负责施工队伍的管理,保证施工安全,无责任事故。

4、按甲方规定的39;时间内保质保量如期交工。如延误交工期限,负责赔偿甲方相当于正常生产收入数额的违约金。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工程施工合同 篇31

甲方(发包方):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火车站扩建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工程的给排水、采暖及电气分项工程分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概况:1、分项工程名称:________。2、工程地点:________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4、工期:根据土建施工,必须合理安排进度,如果延误工期,每天处以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整)罚款。5、承包范围:____________6、合同价款: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责任: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规范施工。2、乙方提前向甲方提供材料采购样品。材料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资料,并做到进场材料与样品、设计、预算相符。如变更时,必须取得甲方及建设单位同意。每批进场材料必须取得监理和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验收同意后方可使用。3、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做好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防护、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员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4、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6、自行组织施工工具设备、用具、劳动保护用品。7、乙方代表必须随叫随到。否则后果自负。8、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一间房子。

第三条、工期延误: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因自然条件产生的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2)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第四条、工程验收和保修: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积极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对验收存在的问题,乙方必须限期整改。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保修为________年。3、供热系统为________个采暖期。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预验后付至________%工程款,剩余________%工程款在正式验收后支付(扣除________%的保修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认真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工期不予顺延。5、如因乙方不能按期完工,甲方可以另行组织人员施工,费用从乙方总工费中扣除。

第七条附则: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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