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管道预埋施工合同3篇

暖气管道预埋施工合同(精选3篇)

暖气管道预埋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承建的 施工标砂砾料供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供应范围及供货期限:

沿渠道路回填用砂砾料;

供货期限:自 年 月 日起,满足甲方现场指挥人员现场要求。

二、供货地点:

乙方料源所在地(王营)。

三、计量及结算方式:

乙方提供料源,挖、装、运由甲方自行实施,砂砾料计量以甲方现场过磅的重量计量,结算时重量按1.58的系数折算成方进行结算。由甲方材料设备部按统一格式与甲方现场人员、乙方指定人员联合进行计量收方并经签字确认后,将相关单据交甲方相关部门进行结算支付(单据一式四联,原件交财务,第二联交经营管理部,第三联由材料设备部留存,第四联作为乙方计量依据)。

四、砂砾石供应单价

砂砾料单价: 18 元/m3。

五、结算支付:

1、材料价款在供应完成后一次性进行结算。结算前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报表格式和要求填报所完成的工程量,同时附上由甲方有关部门签字认可的附件资料交甲方经营管理部开具结算单。

2、支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款一律经双方开户银行转帐支付。

六、质量要求:

1、必须满足甲方进行施工便道回填的质量要求。

2、质量经现场验收不合格的,当车砂砾料不予计量且由乙方自行处理。

七、其他要求:

1) 若乙方无故中断为甲方供应合格砂砾料达两次及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协

2) 乙方应作好当地居民协调工作,保证甲方施工用材料顺利进场,若因乙

八、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中止合同的,解除合同后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阻碍甲方施工生产。

九、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其它未言明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合同价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3、本协议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刘振江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日 期:

暖气管道预埋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国家《劳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协议如下:

一、工程承包内容:空调、暖气管道预埋施工

二、工程地点:济南欧亚大观商都工程部

三、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工程技术要求:乙方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规定及公司(甲方)的技术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交底,进行组织施工。

五、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部分,经甲方发现,应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程量的计算:以施工图纸挖方工程量计算。施工中发生工程量增减工程时,经公司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七、价格:本工程量为综合包干价人民币元。

八、施工中由地方因素影响的由甲方负责协调。

九、文明施工:符合市容市貌,文明施工要求标准,违反相关规定,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工期:天。

十一、付款方式:项目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

十二、结账方式:乙方以机械油料费和工人工资表方式向甲方结算。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以票据为准)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暖气管道预埋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中标信阳街跨沪陕高速桥梁项目,为保证该工程的顺利施工,经双方自愿协商本着公平、平等、公正的原则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项目

信阳国际家居产业小镇街Ⅳ标段(跨沪陕高速桥梁)

二、合作原则

自愿、平等、职责明确、各负其责。

三、合作形式

1、甲方负责合作项目前期的招标,乙方负责项目中标后的具体实施。

2、甲方负责项目招、投标前(含招标、评标等一切事宜)的费用支付(中标返还相关费用归甲方),乙方负责中标后项目的具体实施(含中标后中标方的一切义务及项目的临时垫资及中标施工的一切费用)。

3、合作项目完结甲方负责结算,乙方负责提供施工结算具体资料。

4、甲方按工程总价(含合同价款、变更价款、项目基础建设价款、违约赔偿等由乙方支付的工程总价)叁仟万元以内(含中标价)甲方提取伍佰万元技术服务费。超出叁仟万元按总价的20%提取技术服务费,超出叁仟伍佰万,按%提取技术服务费。

5、甲乙双方按合同双方应得比例承担税款,在施工中发生的其余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6、工程款拨付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各自设立帐户,工程款由业主拨出后,三日内由甲方付给乙方,甲方如无理由挪用截留工程款,乙方如违背质量、安全、拖欠民工工资、债务等承诺,违约方应得工程款比例作废,赔付守约方。

7、乙方依甲方中标合同约定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承担责任,具体以甲方与发包方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为准。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投标中的一切手续,履约金、诚信金等一切有关事宜,中标后上述资金的返还归甲方所有。

(2)负责协调业主方、政府等方面的关系督促发包方按合同履行义务,支付工程价款。

(3)帮助协调施工中的一切事宜。

(4)负责施工中对发包方涉及施工的证照的许可、批准、备案等许可的督促催要,在获得相应文件后五日内及时转发乙方,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5)甲方全面负责施工中与发包方的协调事宜,费用由乙方负责。(由施工引起的)

(6)甲乙双方依与发包方合同约定,保证在取得发包方支付工程款后,甲乙双方按此合同有关条款约定,应各自得到应得款项。

(7)甲方及时传递发包方对工程的指令通知、图纸资料等事项要求,监督乙方履行的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但不属于乙方施工范围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依合同的约定取得工程款(含变更、增加工程)的权利。

(2)负责依合同的约定(含甲方与发包方合同约定)工程及变更追加工程施工的建设任务。

(3)承担因工程(含甲方与发包方约定)质量事故及人员伤害事故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承担甲方与发包方约定责任。

(4)工程(含变更、追加)中一切机械设备、材料、人员及项目管理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5)保证施工资质、人员资质等符合发包方工程要求,提供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一切条件,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6)承担因工程延期、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的赔偿责任。承担由工程引起的一切税、费用。(技术服务费按所得比例分摊)

(7)除不可抗力的原因,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工程的施工或撤离施工场地,否则应承担一切损失赔偿。

(8)应向甲方提供安全质量保证金150万元, 其中100万元打入甲方帐户,另50万元存入银行第三者共管,80片梁板架设完毕并通车后,在铺油面之前,此项目并无安全质量等责任事故,5日内退还保证金,否则,按挪用资金处罚。

五、工程款项的管理及拨付

甲乙双方依照比例合同约定,具有同等的对工程款项管理权力,依据比例约定,得到应得款项。

六、违约责任

1、对此合同涉及部分双方有共同知情权,如任何一方隐瞒与跨沪陕大桥合同中工程款有关事项,将视为违约,由守约方提出起诉后,违约方将承担五倍赔偿。

2、乙方施工的进度及质量符合发包方的要求,应为工程延期、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承担责任,如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在甲方负责的权力与义务中所造成的开支由甲方承担,在施工中有关施工的开支由乙方承担,由于催要工程款,协调业主与现场施工事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施工中一切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工程完工乙方不得拖欠因该工程产生的债务、包括人工费、材料费、事故赔偿等费用。

6、在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合同履行完毕并经结算自行终止。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3、因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提出解除。

八、争议解决

1、协调解决。

2、依法解决。

九、本协议双方自愿达成,如有违反应担违约金 万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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