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施工合同书(精选30篇)
发包人: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
吉林省建设厅监制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______年_____月
说明
1.此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资质或行业协会的相应资格。签订合同前,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上述承包资格证明。
3.发包、承包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应当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凡在当地各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三份(发包、承包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备案各执一份)。
4.本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并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当恪守诚实信用,负有对合同条款正确说明的义务。
5.住宅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指隐蔽在装饰表面内的电气回路、上下水、煤气、地热等管线工程)结束时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后方能使用。如某项工程不能达标,乙方应予整改,直到达标为止。
6.本合同施行之日起,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各专业市场自制的家装合同同时废止。
7.本合同文本条款由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规范服务达标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内容:(见报价单和图纸)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二)。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一、二)。
(3)承包人包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一)。
1.6工程期限_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1.7工程造价和报价单
(1)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金额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3)工程报价(见附件三)。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
3.1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3.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予以确认。
3.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三日前要为承包人人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应书面告知乙方施工人员有关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承包人施工人员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6负责垃圾外运输及处理。
4.7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其它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8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适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9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发包人则应负责配合承包人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内容: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
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民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7)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并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5.3发包人为少数民族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1)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发包、承包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影响装饰设计效果,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发包人。
6.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通知发包人到现场验收,双方就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发包人确认备案。
6.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装饰材料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第七条质量标准
7.1本工程施工质量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所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文件。
7.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工程验收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8.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竣工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验收单。
8.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不得人住,如发包人擅自人住视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8.4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可视为验收。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9.1合同签字生效后,发包人按下列表格中的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付款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 额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
元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
元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元
9.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发包人。
9.3工程结算(见附件五)。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需提前与对方联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件四)。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10.2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 经双方同意办理法律手续, 订立终止合同协议, 并由过错方按合同总价
款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11.2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的延误,工期应当顺延,每误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违约金。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发包人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它情况。
11.3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 工期不顺延,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违约金。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2.2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定进行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____把交承包人施工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安装交付使用。
13.3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家居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应一式三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各执一份。
13.5双方可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承包人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3.6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时间,附件内容如下:
l.附件一: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2.附件二: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3.附件三:工程报价单
4.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
5.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
6.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7.附件七:工程报修单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公司地址:
本工程设计师: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和《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家庭装饰工程交易规定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福建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自己位于 的室内装饰工程以 形势交给乙方承做;
2、工程总造价¥ 元,人民币 圆整;其中管理费¥ 元,人民币 圆整;
3、工期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付款方式:
(1)第一次:签合同当日,甲方应付工程总款的50%,¥ 元,人民币 圆整;
家装施工合同范本(一)(2)第二次:工程至饰面工程完工,甲方应付工程总款的45%,¥ 元,人民币 圆整;
(3) 第三次:验收合同三日内,甲方应付工程总款的5%,¥ 元,人民币 圆整;
5、工程保修期:两年
6、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家装工程报价表,并以家装工程报价表为准;
7、工艺做法详见家装工程报价表(附表二);
8、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二、合同细节说明:
1、甲方工作:
(1)开工前三天,为乙方进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空或部分空出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定协议。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3)负责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1)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文明规程》、《防火安全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护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3、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b.不可抗力(停电、停水、停气);
c.因甲方违约造成暂停施工; d.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的,应付误工费;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合同期相应顺延。
4、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本单位以验收标准为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2)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与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家装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四,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a、隐蔽工程验收
b、饰面工程验收
c、竣工验收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接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两年。验收合格后填写《家装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六。
5、工程变更:
(1)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定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见附表三《家装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费用和工期;
(2)因变更产生的增项款按100%与二次工程款同时交纳;
(3)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6、工程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3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天内,结清尾数。
7、材料供应:
(1)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每项目动工前两天到达施工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3)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必须列在合同中并由乙方签字认可。甲方所供应材料应是符合设计与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施工进度送到工地现场。因甲方供应材料造成工程延误或质量问题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8、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文明操作规范》;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文明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为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第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整改,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工程造价3‰的违约金。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办理验收手续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6)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任一方提出解除合同,责任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在赔偿对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后,并按合同额10%承担违约责任。;
10、合同争议
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1、其它约定
(1)甲方房产所在物业管理部门所施工押金及各种管理费用等物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办理工人施工证件的费用,如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
(2)方对乙方人员的工作、施工质量、服务等不满意时,可向乙方投诉,乙方有义务进行协调处理。
12、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章)生效。
13、附件
14、其他约定条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 人 代 表:电 话:
委 托 人:
电 话:
年 月 日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施工内容
第五条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
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
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
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五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六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_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结算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____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
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
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工程进度
第二十二条本工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____日按延误工期____日处理。不满____日的按____日处理。
返
发包人: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
说明
1.此合同文本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资质或行业协会的相应资格。签订合同前,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上述承包资格证明。
3.发包、承包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应当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凡在当地各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三份(发包、承包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备案各执一份)。
4.本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并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当恪守诚实信用,负有对合同条款正确说明的义务。
5.住宅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指隐蔽在装饰表面内的电气回路、上下水、煤气、地热等管线工程)结束时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后方能使用。如某项工程不能达标,乙方应予整改,直到达标为止。
6.本合同施行之日起,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各专业市场自制的家装合同同时废止。
7.本合同文本条款由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规范服务达标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内容:(见报价单和图纸)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二)。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一、二)o
(3)承包人包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一)。
1.6工程期限_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1.7工程造价和报价单
(1)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金额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3)工程报价(见附件三)。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
3.1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3.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予以确认。
3.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三日前要为承包人人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应书面告知乙方施工人员有关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承包人施工人员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6负责垃圾外运输及处理。
4.7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其它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8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适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9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发包人则应负责配合承包人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内容: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
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民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7)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并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5.3发包人为少数民族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1)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发包、承包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影响装饰设计效果,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发包人。
6.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通知发包人到现场验收,双方就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发包人确认备案o
6.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装饰材料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第七条质量标准
7.1本工程施工质量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所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文件。
7.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工程验收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8.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竣工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验收单。
8.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不得人住,如发包人擅自人住视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8.4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可视为验收。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9.1合同签字生效后,发包人按下列表格中的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付款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工程项目如需变更,需提前与对方联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件四)。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材料,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10.2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 经双方同意办理法律手续, 订立终止合同协议, 并由过错方按合同总价
款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11.2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的延误,工期应当顺延,每误工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违约金。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发包人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它情况。
11.3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 工期不顺延,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违约金。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2.2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定进行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3.1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____把交承包人施工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安装交付使用。
13.3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家居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应一式三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各执一份。
13.5双方可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承包人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3.6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时间,附件内容如下:
1.附件一: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2.附件二: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3.附件三:工程报价单
4.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
5.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
6.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7.附件七:工程报修单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无锡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村)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
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天65%元
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30%元
竣工验收当天 5%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表 100%元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无锡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无锡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路____弄(村)____号___楼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甲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壹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便墙,加大楼(地)面荷裁,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
(1)工程款付款可以双方协商约定:
(2)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签订合同之日定金若干不超过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三天内30%____________元
施工过程中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35%____________元
工期过半油漆工进场前30%____________元
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天5%____________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100%____________元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____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4.本合同当事人自愿鉴证的,可将本合同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 装饰施工内容表;
附件二 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三 主材料报价单(工程报价单可用电脑打印件);
附件四 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 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 工程结算单;
附件七 工程保修单。
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其内容应包括上列示范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附件一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装饰施工内容表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序号分项工程施工说明
一地面部位
二墙面部位
三天棚部位
四门窗部位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装饰施工内容表(续)
序号分项工程做法说明
五家具
六卫生间
七厨房
八电气、水管
九其他要求: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二
北京市家庭居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三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主材料报价单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序号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四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 -)
详细说明:
增加工程金额减项工程金额(增-减)金额实付金额
元元元元
注:
(1)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2)增加项目金额、减少项目金额后应将实付金额在签变更单认可时,将款一次付清。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五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工程质量验收单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检验签名
合格不合格补验
验收意见整体工程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分项检验评定: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签名。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六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示范合同工程结算单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序号项目金额备注
1工程合同总价____________元
2变更增加项目____________元
3变更减少项目____________元
4工程结算总额____________元
5甲方已付金额____________元
6甲方结算应付金额____________元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七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工程保修单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用户姓名____________
登记编号____________
装修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
现场施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备注: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之日计算,保修期为壹年。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
(4)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住 所: 营业地址:
电 话: 电 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
1.4 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发包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材料的提供
1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双方共同验收;
第六条 工期延误
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 支付首期30% 第二次 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剩余70%
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3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算工程尾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附则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 ______部门___份。
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发包人: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浙江省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或取得上岗证书的个体工匠。
2、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按设计图纸施工。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期:工程期限______天,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总工程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照工程更改联系单决算。
2、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30%计______元。木工进场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40%计______元。木工结束油漆进场前,支付总工程款20%,余款在工程验收合格三天内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合作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回固方案,经房产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证。
2、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__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____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__________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和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手续。如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的畅道、合格。乙方施工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邻里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的住户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赔偿。
六、施工内容及工期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或增减工程项目时,必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联系单》后,方能进行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持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乙方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方式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浙江省住宅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具体参照《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书面认可。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五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自己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费用每天100元,如每延期一天付款,支付未付款的_____%为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造成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二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算起。
十、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家装协会、消费者或所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当事人也可按下列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东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实行生效。
甲方: 乙方:
姓名(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委托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发包方(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包方(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家装饰工程的在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房屋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装饰施工地点:____区(县)____路____小区____号楼____号。
3、住房结构:____房型____房____厅____套,施工面积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及做法:
5、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第承包方式,具体内容:________________。
6、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双方约定,如果施工内容或变更施工材料,这部分的工程协商另计。
7、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日,其中完中后观察期为____日,为双方共同看管。
第二条甲方工作
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在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选购、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三条乙方工作
1、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和污染环境,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4、工程竣工前,乙方全权负责甲方材料、工程成品、半成品的保管,做好防腐、防盗等措施。工程移交关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和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四条材料供应
1、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面在材料设备到施工前天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____天通知甲方,甲方根据附表(包工包料材料单)天内对材料进行选购,并经乙方同意。乙方将甲方选购的材料进行施工前天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共同验收,如与甲方选定的质量、规格有差异,甲方有权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坚持使用需签字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合同规定的装饰范围内,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的材料、设备价款赔偿给甲方。
第五条工程验收
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由甲乙双方分别购买的材料,双方共同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共同参与由乙方提前____天通知的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3)装修设计验收:装修设计符合双方约定。
(4)竣工验收:乙方应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单后____日内组织验收。
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天____元。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工期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____元。
第八条其它事项
1、本工程由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份。甲乙双方应在施工图纸签字认可。
2、乙方应按图纸施工,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施工图。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____天与乙方沟通联系并书面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4、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5、双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清工程尾款,乙方办理移交手续,并签订《工程质保单》。
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8、凡是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环保事故。
9、乙方承诺此合同价格为最终工程总价,工程竣工结算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金额。
10、若甲方要求增加项目,则由甲乙双方协商费用。
甲方签字:______
时间: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
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工程名称: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
承包人名称: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根据京国土房管房字[20__]767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甲种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适用的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碗需使用其他语言文字时双方另行商定)。
3.2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法规及有关规定:_________
3.3适用的标准、规范: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修缮及房屋建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商定需进一步明示的标准和规范:
(1)国家标准、规范:_________
(2)行业标准、规范:_________
(3)地方性标准、规范:_________
3.4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部分有:_________应由发包人在_________日内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__日内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图纸及作法说明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内容、时间及套数:_________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2发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的保密要求_________因采取保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若违反约定并有确凿证据证明属承包人泄密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一切损失赔偿。
4.3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作法说明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外,应将全部图纸及作法说明退还给发包人。
4.4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的承担:_________
4.5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第5条工程师
5.1发包人委托_________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性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其职权主要内容:_________发包人在实施监理前应将委托监理的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_________
(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6条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工程师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工程师的职权,履行前任工程师的义务。
第7条项目经理
7.1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项目经理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经理职权,履行前任项目经理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8条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对需要而且可以腾空的建筑物,应在开工前______天将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清理完毕。对建筑物内确属不易腾空的设备、家具、陈设等采取相应遮盖保护措施;
(2)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要求及时间:_________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煤气、热力、通讯等设备管线的时间、规格、地点及使用要求:_________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的时间及内容:_________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交通等批准手续的名称和时间:_________
(6)提供确定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的时间:_________
(7)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
(8)协调施工场地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其他设备管线的保护及与毗邻的其他单位关系,并负责支付相应费用:_________
(9)协调施工场地内不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的要求:_________
(10)双方约定由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工作:_________
8.2属发包人应完成8.1款的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内容:_________并承担相应费用。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第9条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与工程配套设计的内容和提交的时间:_________报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此项费用的计算:_________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名称和时间:_________
(3)在腾空后单独由承包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置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_________
(4)对不腾空、不停止使用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的建筑物施工,设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_________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5)对本工程需夜间施工的具体要求及费用的计取:_________
(6)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需要办理的手续:_________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但因承包人的责任发生的罚款应由承包人承担;
(7)对施工场地各种管线和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内容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凡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罚款或其他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
(8)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等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作法;
(9)非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必须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防火墙、增加荷载、随意改变管线走向等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10)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期间,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承包人自费给予修复。但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修复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成品保护提出的特殊保护要求及费用的承担:_________
(11)双方约定对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要求:_________
(12)双方约定由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工程师在收到后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提供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的时间,按单位工程提供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
10.2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条款。
第11条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12条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3条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和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条款约定提供所得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双方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14条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第15条工程质量与样板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约定在_________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的实物标准。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封存,由发包人承担制作样板及样板间的费用计算:_________
15.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16条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第17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问验收的部位:_________对上述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图纸及作法说明等的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8条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成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9条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设备及设备管线工程的范围相一致。具体试车的内容及范围:_________。
19.2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的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及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的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的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外,试车费用另由发包人承担的计算:_________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第20条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房屋修缮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21条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22条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3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经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但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约定为:_________
(2)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加酬金的构成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3)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包括下列内容及调整方法:_________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的合同价款;
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
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_________
23.3双方约定采用可调合同价款的,在双方约定的调整因素发生后14天内,承包人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24条工程预付款
24.1双方约定工程预付款时间:_________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________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及比例:
24.2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同期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5条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图纸及作法说明核实计量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26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时间:_________按本合同条款第24.1款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进行。
26.2本合同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合同价款、第33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同期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第27条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经双方商定,由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应规定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内(附件二)作为本合同附件。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提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泥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承担责任: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
第28条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双方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_________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验收。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29条材料的样品及样本
29.1双方约定,双方任何一方采购或提供的下列材料均需提供样品或样本:_________
29.2由发包人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需提供指定的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_________
29.3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认定验收后共同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不符合样品或样本标准的,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第30条材料试验
30.1双方约定对下列材料必须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及其他试验(包括防水、冻溶、强度测试等):_________
(1)属应作防火阻燃试验的材科:_________
(2)属应作毒性反应试验的材料:_________
(3)其他应作试验的材料及试验内容:_________
30.2由承包人负责组织进行上述各类材料试验,但不具备专业测试条件的可委托_________进行试验,试验费用由发包方负担。
30.3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并运至施工场地的,应立即退货或由采购方运出施工场地,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支出,由采购方负责。由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经测试不合格,由发包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八、工程变更
第31条工程设计变更
31.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修缮、装修标准或范围时,发包人应报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及作法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1.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1.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及作法说明、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致使发包人因此而直接或间接获得收益,所发生的费用分担和利益的分享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约定。
31.4工程设计变更,双方均应主动办理变更洽商手续。承包人应按变更洽商的要求实际履行。
第32条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33条确定变更价款
33.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3.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3.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3.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33.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
33.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工程验收与结算
第34条竣工验收
34.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的详细内容、时间和份数:
34.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4.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报告已被认可。
34.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4.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4.6双方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______其验收程序按本合同条款34.1款至34.4款办理。
34.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34.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也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第35条竣工结算
35.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价款及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5.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5.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科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5.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5.5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6条质量保修
36.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及本市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6.2双方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的具体时间及要求:_________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应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37条违约责任
37.1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条款第24条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2)本合同条款第26.4条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3)本合同条款第35.3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4)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赔偿承包人损失金额或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_________
37.2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_________
(1)本合同条款第14.2款约定的因承包人不按协议书约定的时间竣工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2)本合同条款第15.1款约定的因承包人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3)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发包人损失金额成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_________
37.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38条索赔
38.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8.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条款(3)、(4)规定相同。
38.3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本合同条款38.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第39条争议解决方式
39.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9.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第40条工程分包
40.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部分工程内容:_________分包施工单位为:_________承包人应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40.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0.3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0.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第41条不可抗力
41.1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
4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41.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因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1.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42条保险
42.1被修缮或装修的建筑物、构筑物已办理过人员或财产保险的仍然有效,未办理保险的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被修增或装修建筑物、构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科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2.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2.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2.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_________
(1)发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及费用: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_________
第43条担保
43.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相互提供下列担保,被担保方与担保方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_________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_________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________
43.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44条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4.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_________发包人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
44.2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_________经工程师认可,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3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45条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5.1文物古建筑施工,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提出保护方案,并征得文物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实施,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5.2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45.3在施工中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某部位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并要求仔细挖掘时,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因挖掘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在48小时内未予答复,视为同意。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的书面报告,但实际确实挖掘出相应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仍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45.4施工中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但施工中未能采取挖掘和相应保护措施,致使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受损,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5.5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46条合同解除
46.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6.2发生本合同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3发生本合同条款第40.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双方约定的其他原因:_________
46.5一方依据46.2、46.3、46.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46.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6.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7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_________
第48条合同终止
48.1除本合同条款第36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8.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49条合同份数
49.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49.2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发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承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承保人承揽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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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建设│建筑面积│结│层│跨度│设备安装│工程造价│开工│竣工│
│名称│规模│(平方米)│构│数│(米)│内容│(元)│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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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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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质量│供应│送达│备注│
│││││││等级│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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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为保证_________(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根据本工程修缮和装修的项目,双方约定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如下: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助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修缮及装修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结构修缮工程为:_________年;
2.房屋防水修缮工程为:_____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_____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修缮工程为:_________年;
5.供热及供冷为:_________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_________年;
7.其他约定:_________
三、质量保修责任
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但不负责原房屋建筑的保修责任。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检修。
4.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二、 工程范围:办公室装修图纸中所含的全部内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其中地板砖、墙砖、办公室的石材为甲方供材)、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
四、 质量标准:合格,能充分体现设计效果。 施工工期: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实际开工期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认的日期为准)
五、 工程总价:合同固定总价为 元整 (人民币)。 结算方式:
1、 发包范围内如无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决算不再调整,如发生设计变更,单项变更少于500元(包含基数)决算也不再调整。
2、 甲方视项目实际需要有权对工程进行设计变更。施工期间,工程师签署的设计变更是合同文件的补充和完善,乙方不得拒绝。工程变更的增减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价格,进入结算。
3、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疏忽,对图纸尺寸、标高等明显错误而未发现,造成影响实际使用功能或违背设计意图或违反强制性规定的,由此引起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4、 施工用水、电由乙方自理。
5、 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联系单变更等均需甲方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后生效。
六、 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水电及墙体、天棚完成后(不包括装饰面)付至合同价款的30%。
3、装饰工程全部完成付至合同价款的80%。
4、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竣工资料后,竣工结算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价的95%。
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没有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6、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若不提供者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7、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付款申请7日内,未依据承包人工程进度履行付款义务,发包人应按本次应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延误违约金支付承包人(延误违约款计取从承包人递交付款申请第8日期计算);若发包人延误付款超过14日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承包人可径行停止施工至款项到位,并相应延长承包人施工工期。
8、在施工过程中如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付进度款。
七、 材料选用
1、关于乙方自购材料的约定:
① 施工单位应报送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组织中应明确工程内容和用料、具体的施工工艺。施工的项目要明确、尺寸要准确,用材有说明(包括材料的型号、等级和品牌)。
②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返工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想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供应的材料(地板砖及墙砖、石材)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应双倍赔偿。
八、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两年;
2、乙方必须按设计意图及施工图纸和现行工程规范施工,甲方及监理按现行工程规范验收,确保工程达到合格。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应无条件返修至合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在施工隐蔽工程验收中,需甲方代表验收签字确认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4、所有材料应有合格证、质保单并且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并由甲方、监理单位验收认定。若使用劣质建材施工,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制止使用,责令停工、返工。如发现乙方二次使用劣质建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经济处罚均由乙方承担。无论甲方或监理单位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保证精心组织施工,在施工工程中,如乙方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6、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因乙方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无限期追溯;
7、为确保工程质量,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不得使用,如确因工程需要使用的,须经甲方签证,若有损坏由甲方负责。
九、 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严密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并对工人加强安全文明教育,因乙方违章作业或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不力而造成的地方执法部门罚款、人身伤亡事故或伤害他人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且乙方不得要求计取安全施工增加费。
2、施工现场的卫生标准、噪音标准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施工中因违反规定而造成的罚款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十、 合同解除:
乙方必须按合同中承诺的工期、质量、现场文明的要求组织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处罚,停工整顿,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在合同实施中,如乙方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设备、现场文明施工投入和管理不符合本工程需要,造成现场管理、工程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相关规范、地方标准,甲方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乙方必须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无效时,监理或甲方有权随时要求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将工程进行转包,则由甲方全额扣罚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由于上述原因,当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后7日内将所有施工机械和人员清楚出场,否则乙方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十一、其他:
1、 乙方承诺主要工种采用广东高级技工,确保达到设计要求和效果。
2、 工程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 由于甲方及其它配合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有权要求工期顺延,但不得要求经济赔偿。包括:
① 甲方定材料在乙方提出要求5日内为确定并确已影响到工程进度;
② 甲方在乙方提交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分项工程验收报告24小时内未予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③ 工地连续停水、停电8小时以上;
4、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报告、申请等应予签收,不得无故拒签。
5、 工程验收合格乙方提交工程决算后,甲方应在30日内审核完毕,并在完成决算后15日内进行结算。
6、 乙方应当保证乙方推荐并购买的材料符合环保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若已完工程不符合环保要求,造成室内空气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或重作,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7、 由于乙方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对业主造成的所有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致而造成停工,属乙方责任的均不计为误工,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仲裁,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8、 决算时预留结算总价的5%作为保证金。工程已竣工交付使用但结算尚未完成期间的维修和赔偿费用在结算款中直接扣除,如需维修,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三天内组织整改,逾期由甲方组织整改,费用按实在维修金中直接扣除。
9、 在竣工验收前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各肆套;乙方提供的竣工图保证与实际相符,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0、 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向甲方提供详细正确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11、乙方应积极做好场内设施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本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不得使用,甲方擅自使用,视为验收合格,但双方对提前使用有明确约定时除外。
12、一方不得违约,如违约,违约方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_____室_____厅;总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1.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_______日
第2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____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_____%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______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4.1指派________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5.1指派_______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 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_______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
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 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 竣工结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10.2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 工程保修
11.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 违约责任
12.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_______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______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______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______%。
12.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2.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12.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8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 不可抗力
14.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15条 保险
第16条 合同生效
16.1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7条 合同份数
1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8条 合同备案、鉴证
18.1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第19条 其它约定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工程施工内容(见附表:工程预算表)
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乙方包工、包预算表施工项目中全部材料的承包方式。
4.工程期限为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二 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为 。以上款项不含代购及不确定项目,代购及不确定项目最终结算以规定标准为依据,以实际发生量结算。以上金额均为税前报价。(详见附表:工程预算表。)
三 施工图纸
施工图纸由甲方设计施工图纸及效果图。
四 甲方工作
1.开工前二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
3.负责协调施工项目与城管、消防及项目所在地物业之间的关系并办好相应的手续;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区域的,负责做好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验收、工程阶段验收、工程竣工验收。
五 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验收前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严格保证施工质量,所用材料保质保量。
六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七 材料供应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八 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拒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完成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P6016—97)标准执行。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 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所用材料进场进行验,并在单项工程完工进行单项验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提供书面工程验收单。出具工程验收单后,三日内结清工程尾款。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附表:工程结算单);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如甲方未按规定结清尾款,则视为自动放弃保修。
十一 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过半是指:框架工程完成,除定制项目外均以完成。
十二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发生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能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为 5 天以上,乙方有权撤离工地,由此造成工程延期,由甲方负责。
5.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十三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保定市工商局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保定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 注意事项
施工期间,甲方将场地钥匙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 负责保管。
十五 附 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工程变更所立协议与本合同同样有效。
5.本工程所发生款项以附表《工程预算表》为准,最终结算以实际所发生工程量结算。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装饰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 ________ 套房装饰装修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项目及内容:
铺贴地板、油墙、做柜、线路新装 等工程,详细内容见乙方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及工程预算书。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价(¥________元)
为人民币________
四、工程款项结算方法:
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50%工程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五、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和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如属乙方因材料质量或不按图纸施工,而造成施工项目不合格的,乙方要自行返工,返工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在施工期间,甲方提出更改正在进行或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更改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如在施工期间提出增加施工项目或更改使用材料的,必须经甲方负责人或技术员签字认可。
七、交付使用日期:总施工期为________天,即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逾期乙方每日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赔款给甲方。如甲方因某种原因令乙方不能进行正常施工的所误日期顺延。
八、其它约定事项:
九、本合同连同乙方提供给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和工程预算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份,各执为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装饰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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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及参与人: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土建承包单位: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____________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其解释顺序
本合同文件应包括:
1、本合同及其附件
2、图纸
3、工程量报价清单
4、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其他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并最优先解释适用
6、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期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标准等投标文件
上述文件是相互说明、相互解释的,如出现不一致时,上述的排列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1、装饰装修范围:公寓内装修,公共部位装修
2 、装饰工程:装饰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吊顶、墙面、地面等的基层及饰面;卫生间防水;各类隔断、门槛、窗套、窗帘盒、窗栏杆;各类固定家具等,具体详见图纸、清单。
3 、水暖工程:甲方已将冷、热水铺设至进户500mm的位置,下水的管道敷设完毕,乙方需将冷热水管道铺设至各用水点,对卫生洁具及其五金件等进行施工,但不包括卫生洁具的购置。暖气(散热器)由甲方分包。
4、电气工程:各类照明灯具、开关、插座(包括电视、电话、宽带)、面板等的购装。不包括弱电可视对讲及监控等。
5、除以上承包范围外,对于甲方委托的其它工作内容,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计价规则支付合理费用的前提下,乙方也必须承担。
第四条、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要求深化装修工程施工图纸,并在工程完工后出具竣工图纸。
2、负责办理工程施工的全部手续并承担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深化设计后的装修图纸的报批,夜间施工、环保、交通、生活用水、临时设施、消防、安全、建筑施工排污、噪声超标、施工安全防护、施工合同签定等所有与承包工程施工有关的建设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3、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购配件及必要的结构及环保检验、检测、试验,并承担经济费用。
4、负责与其他施工单位的交接和协调工作
5、负责施工中的定期清洁工作,承包范围内的清洁及施工垃圾外排至排渣站点等。
6、承担设计图纸中已明确表述或根据规范应当进行的,所有与本装修工程有关的预设、凿洞、穿线、改线等。
7、乙方负责所施工项目的施工图的深化、竣工图的设计、报图;报检、报验、报竣;整理档案等。负责完成本项目施工以及甲方根据情况追加的工程项目。
8、乙方不得将其承包工程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如出现并经查实,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向承包人追究违约责任。
第五条 工地视察
乙方已仔细考察本合同协议书项下的全部可能使用或涉及的场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围环境、储存空间、作业空间、起卸限制、道路以及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同时或交叉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由于本项目的体量巨大而分解的各个施工标段之间的工序限制,特别是对平行流水和立体交叉施工中的相互影响;理解必须在各个施工标段上与相邻施工队伍相互协调并保持同步;理解交叉施工对工期的影响和相互配合的费用;亦理解政府管理部门对施工作业方式和时间可能的影响或限制,乙方确认本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工程价款(或结算依据)的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不予追加工程款。乙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协议书约定,并具备国家规定交付使用条件的竣工工程及其相应的竣工档案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上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经济索赔或工期延长。
第六条、施工工期
1.开、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总工期为____日历天,工期实际起始日如与前述时间不符,则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签署日期为准,总工期不变。本工期含休息日、测试复检、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与其他施工方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包括政府的各种规定及临时规定,通报对工期的影响等在内,上述因素不作为延长工期的理由。
2.无论因何原因,甲方认为乙方就某一工程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及竣工日明显地变得不能遵守或不能实现时,甲方可要求对本工程的一个或多个部位优先完成而无需增加费用。乙方须无偿地对剩余工作无延误地遵从甲方指示完成。
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总工期拖延,乙方承诺累计工期拖延在一个月内的,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费用索偿。
第七条、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市优”。本工程执行如下标准:
环保标准;gb50325—________;施工工艺标准gb50327—________;工程验收标准gb50210—________,如国家、省及大连市等有更新的规范、标准及规定,按后者执行。如各标准、规范及规定有不一致的,以最高要求为准。所有材料均需有国家绿色环保认证。
乙方承诺所有施工材料满足我国知名品牌中档以上要求并保证采用环保材料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10项国家标准:gb18580-______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______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______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________《室内装
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______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
物质限量》;gb18585-______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______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6566-________《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释放限量》。
上述材料未达到要求,乙方负责全部退换同时承担工期责任及按施工承包金额5%支付质量违约金,造成对第三方的赔偿均由乙方按实另行承担。
2. 隐蔽工程施工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承包商进行自检,认为合格后,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组织各相关单位会签,验收合格签证认可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工程质量验收按施工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执行。
3. 如果甲方出于对装饰效果或工程质量的考虑,需要乙方先进行工程样板施工的,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并且在工程样板获得甲方的认可后,方可进行该部分的整体施工。如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先进行工程样板施工,而甲方出于对装饰效果的考虑未认可该工程样板,导致工程样板拆除的,由甲方承担该工程样板的费用,但如因工程样板质量不合格而拆除或返工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第八条 工程价款及其计价规则
1、工程价款:
____________内部装修总价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元),闭口包净,除设计变更外不作调整。公共部位装修单价包死,总价按实决算。
2、计价规则:
1)、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样品、品牌及价格应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2)、甲方指定的材料其价格将在甲方对材料供应单位招标价格的基础上增加10%给乙方。
3)、施工用电由甲方提供现场接驳位置,到具体用电作业区的二次接线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全部费用。电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同时保证在甲方不需要时按甲方要求全部拆除。施工用水由乙方自行解决。生活用水不得做施工用水使用,生活用水费由甲方承担。
4)、乙方应服从甲方关于电梯垂直运输管理,在进场前对现场垂直运输情况做充分了解,在施工前对此做好考虑,所需垂直运输、各种配合费用等措施费已含入报价中,甲方不再对此做任何调整(包括另行定价的后增加项目或设计变更项目等)。若因乙方对垂直运输了解不详,导致在施工中引起费用增加由乙方负责。
5)、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为固定不可调单价,将作为结算、项目增加及设计变更依据,当项目增加及设计变更中的项目有可参照单价时既参照执行,无可参照单价则按市场现行的价格为准,项目及工程量按实际调整。
6)、政府相关部门、公用企业未明确规定要由甲方承担的工程材料及设备的检测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指定的分包工程由该工程施工方承担。
第九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及结算
1、本工程预付款10%,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2、乙方按合同协议书约定时间进场,每月25日乙方按所完成工程情况,向甲方递交工程进度报告和请款申请报告及相应的档案资料,经监理及甲方共同确认后进入付款工作程序,15个工作日后领取工程款。未按约定提交上述资料所引起的付款逾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额=当月完成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55%
3、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经业户验收同意,竣工档案资料齐全后开始进行结算,结算总价款的5%做为保修款,其余款额在结算总价款确定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90个工作日内支付。
4、甲方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确认及对工程进度款的审核拨付,并不视为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认可。如乙方由于工程质量缺陷等原因需经济补偿,乙方同意由甲方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经甲方、监理、设计、质检站及乙方共同验收达到国家规范、设计图纸及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符合竣工备案及交付使用条件的全部文件、资料。所有文件、资料、竣工图纸及结算报告(含结算书)应以现场实际为准。
6、乙方首次提供竣工结算报告、资料后,并不等于乙方已提供了合格的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有不同意见时,甲方(或委托代理人)自接到上述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核实上述资料及进行结算工作的开始时间,应自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上述资料得到甲方认可后算起,结算结束时间应自双方对结算总价确认并签字为止。
第十条 材料及设备
1、乙方采购的材料及设备:
1) 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采购的,质量必须经国家专业机构认证,符合本行业国标
要求并具有进入大连市的准用证明资料等,提前7天将样品提供甲方,甲方审批合格后方可使用。
2) 所用设备、材料的仓储、运输、保管及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3) 任何进入现场的材料、设施、及设备,包括乙方自有的施工设施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外运,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
4) 所有乙方自采进入现场的材料及设备,由乙方负责卸车保管、保护,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对于乙方采购的部分材料及设备甲方有权利直接采购或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甲方采购的按本条第3款的约定执行。甲方指定的按本条第1款的约定执行。
3、甲方采购的材料及设备:
1) 乙方应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及甲供材料设备的生产周期,书面提供供货计划。
2) 甲供材料设备到场后由甲方、监理、乙方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统一交由乙方二次搬运及包管,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清单报价中。
3) 如由于二次搬运、保管或施工中所发生的材料设备损坏由乙方自费采购,工期不得顺延。
4) 对于不能逐一开箱验收的材料设备,到货后随机抽样验收,施工时如发现材料设备有质量缺陷或损坏要及时向甲方及监理报告,甲方及监理确认后,由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调换,影响工期的顺延,但甲方不承担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 施工要求
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交乙方现场负责人及乙方工地代表、技术人员、安全人员、施工队长(经理)、专业工长名单,并付相应的证书。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当提前七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调整。乙方必须以自有的或经甲方批准租赁的机械设备、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甲方发现现场乙方上述人员与乙方所报不符,视为乙方违约分包。
2、如因特殊专业而需分包时,乙方必须在分包工程施工前10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分包报告,详细报告分包商的情况,待取得甲方同意其分包的书面许可之后方可分包施工。如分包商不称职或其行为影响项目的工期(包括阶段工期)、质量等,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将该分包商撤换,如因分包对甲方造成工期、质量或其他方面的损失,应由乙方按合同规定的相应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分包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按甲方要求期限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分包商撤出场地,并由甲方委托新的施工企业,因此而延误的工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当承担分包工程预算造价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甲方发现乙方同一部位两次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分包的或不同部位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施工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赔偿金。乙方承诺对其分包商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3、设计有防水要求的重要分项或分部工程,如室内卫生间、厨房、雨水管的出墙口处、室外空调挂机位置交接等防水做法由乙方负责,且须经甲方的确认,但甲方的确认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如出现在正常使用状态下的渗漏情况,乙方必须在6个小时内到场修复 ,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双倍承担。
4、本工程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包,如乙方私自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乙方并应承担施工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因乙方的转包给甲方造成经济和声誉上的损失,甲方同时保留诉讼索赔的权利。
5、乙方如在设计技术交底和设计施工图会审中没有解决的问题,例如(但不仅限于)相关尺寸规定、标高、数量、洞口位置、技术参数等的不一致,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平面或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错项、漏项等,乙方应当在此项工程施工两日前向甲方及监理方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指令执行。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及监理方报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6、为避免可能出现排水、暖通、电、抽油烟机等项目布置时相互矛盾,乙方应当在施工前作好上述个专业工程的联合技术交底,并现场放样,经甲方、监理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指定分包的施工单位施工,包括提供场地、临时设施移交等一切方便条件。
8、乙方所须的办公室、厕所、材料堆放场地、库房等,应当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自行搭设。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场外解决。到工地现场的管线及动力、照明设施、取水设施及独立计量表由乙方负责,并在甲方不需要时按甲方要求拆除。乙方承诺乙方使用的范围内一旦发生任何伤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和承担,同时不得影响甲方的形象和声誉。
9、乙方(乙方同时负责管理和监督在乙方承包区内施工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按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要求组织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在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每三日清理一次或根据甲方随时要求情况及时清理。乙方在撤场时,应当按规定清理好工程现场,清理好工地直到甲方满意为止。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甲方可在应付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0、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布置施工机械和材料堆放。在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工程的整体情况对已确定的场地进行调整。
11、出入工地限制
1) 乙方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规定施工现场在施工期间对现场的其他成品具有保护和维护的义务;
2) 乙方须遵从规定及政府部门关于道路的使用、车辆行驶和允许停泊的时间等的要求及限制,办理有关手续、交纳相关的费用;
3) 乙方的进出人员、车辆、材料、设备必须服从工地门卫的正常管理和检查;
4)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统一着装,佩带统一标志或证件。
第十二条 工程技术档案
1、本工程乙方的施工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并严格按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________)和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db21/1234—________ j10241—________)执行及本行业的相关规定,否则因档案引起的逾期付款责任乙方自负。
2、本工程的工程技术档案有各个标段的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所承包范围的资料,然后按竣工档案标准每次(月)报工程进度报告时和请付工程款时,向甲方交报一次所完成工程的全部档案资料原件一套复印件三套并由甲方保管,甲方可指定本工程的施工单位为档案整理和报验牵头单位。甲方档案管理人员根据进度情况定期组织其他相关施工单位档案整理人员,在档案牵头整理单位牵头下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指导下整理归档。配合单位须支付给档案牵头整理单位的各承包价款1‰的配合费。如确需要,被甲方指定的牵头整理单位和配合单位应按约定履行应尽的责任,正常产生的政府手续费用,按比例正常支付。
3、乙方同时必须向甲方抱呈以光盘为载体的声像技术档案资料一份,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予埋件位置、钢龙骨节点位置、防锈处理、防水隐蔽等等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过程和工程成品。
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验收,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第十三条 工程变更
图纸内容包死,不做变更(主材除外),除非甲方要求更改设计。
1、工程变更
在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若有重大变更,应在该设计所涉及部位实施时,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按甲方的设计变更指示进行下列变更:
a) 更改有关工程设备及材料品牌、性质、质量及规格等。
b) 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上述变更价格按最终确定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对应工程项目结算
2、设计变更计价原则:
对于设计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前述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相应价格执行,并在最终结算时支付(特殊情况如大范围的变更,甲方可按暂时核定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进度款比例支付进度款)。
1) 由于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工程数量的增加、减少或材质的改变,而有关工作与合同原来工作相类似,其增减费用按合同原来的单价或采取原来的合同单价为换算基础计算。
2) 对技术参数未发生变化,只是品牌发生变化的,其安装费不变,主材费乙方同意按甲方确认的单价替换原合同单价。
3) 对没有适当的换算基础,则采取公平合理的市场价计算。由乙方报价,甲方审核确认后调整,乙方同意以甲方确认的价格为准。
3、现场变更的联络单必须经甲方指定的委托代表人签盖印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4、工程量变更应体现到竣工图纸上。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乙方承诺先解决工人工资和统筹问题,如因上述问题造成任何纠纷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不得对甲方造成任何声誉和经济的影响,否则,乙方按甲方已付工程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且甲方保留诉讼解决的权利。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防疫法及大连市政府关于建筑施工工地及建筑工人的管理规定组织管理,如因乙方管理不利而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及其处理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图和相关规范要求组织施工。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都必须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按甲方(或设计、或监理)的书面处理方案处理。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乙方未及时发现,或未及时报告,或未按甲方(或设计、或监理)的处理方案及时处理,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如造成重大质量问题,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对装修工程主要质量通病的处理和防治要有具体措施,并写入施工组织设计中。对重要部位和重大质量问题要有专题书面处理报告,并同时经由甲方,监理,设计等相关部门的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及本协议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和检评标准规定,并符合本协议要求后,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及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包括符合竣工备案要求及交付使用所需的按规定应由乙方办理的全部文件资料。
2、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因此而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甲方如同意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提交前述要求的报告、文件及资料的义务。
3、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协议约定标准,乙方按规定清理好施工现场,达到甲方要求并满足办理移交条件的,甲方应当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乙方应当在甲方签发之日起7日内移交全部工程,并同时移交全部相关合格的竣工技术档案资料。乙方按期移交全部工程,并同时移交全部相关合格的竣工技术档案资料,且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之日为竣工日。
4、工程竣工后7日内乙方提交完整合格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提交的竣工报告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给予验收。
5、工程最后竣工日期为业户验收日期,保修期以此日期为准开始计算。
第十七条 保修
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由乙方对甲方及第三方负有保修责任,并承担费用。凡属保修范围内经乙方保修的项目或部位,其保修期自该应修项目或部位修复完好,并通过甲方或业主验收之日重新起算。保修期及保修责任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协议书附件。
第十八条 保险
由乙方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乙方必须自行办理施工现场人员人身伤害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支付一切费用。出现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不能影响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
1、甲方责任:
对于乙方提交的报告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及批准,或甲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甲方应承担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2、乙方责任:
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按实赔偿并承担双倍罚款。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承担本工程造价1%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应付给第三方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无故停工达三日以上的(含三日),或将本工程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协议书,乙方并应无条件的于接到甲方解除本合同协议书通知后七日内退场,并应承担协议书总价20%的违约赔偿金。双方于乙方退场后开始结算。
2) 在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及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五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二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协议书,乙方并应承担协议书总价10%的违约赔偿金。双方于乙方退场后开始结算。
3、合同协议书的解除
1) 因甲方原因合同协议书解除,乙方应于二日内将完成工程量和合格的档案资料、结算报告等提交给甲方,双方同意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赔偿乙方预计可得利益。
2) 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协议书,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单位继续施工,发生的费用和因此原因需比原合同协议书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甲方在支付其结算工程款时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3) 因任何原因合同协议书解除、或终止、或无效,乙方已施工的相应工程款,必须待全部工程竣工结算后方可支付。
4) 如有特殊情况,工期须按甲方的书面通知顺延或调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5) 国家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可另行签定补充条款。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字并加盖公章起生效。
附件:
1、工程量清单报价(含报价编制说明,甲供材料明细,综合单价分析表,乙供材料表)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
5、施工图纸(另行成册)
6、施工组织设计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居民身份号】: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住所地】【个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的房型结构: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_____厨________卫________阳台。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范围、内容及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表一报价单和图纸)。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
2.1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第三条工程造价
3.1工程造价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1)固定工程造价方式,即在确定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做法)、承包方式的情况下(见附表和图纸),工程造价一次性包干确定,不做增减调整。该造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固定工程单价方式,即固定附表报价单中工程项目的单价不变(见附表),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项目实物量计算工程造价。
(3)浮动工程造价方式,即在确定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做法)、承包方式的情况下(见附表和图纸)初步确定工程造价,完工后对设计变更部分的造价按实际发生和附表报价单予以增减。设计变更前的该工程现造价为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报价单应参照《山西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参考价》,根据市场经济运作原则和优质优价的原则由甲、乙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3报价单应当涵盖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四条工期
4.1本工程的工期为________天(按实际可施工的日历天数计算,包含法定的节日、假日和休息日在内)。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2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施工时间为:
上午________点________分至________点________分
下午________点________分至________点________分
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认定,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需要顺延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4)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影响工程施工的;
(5)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6)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不可抗力。
4.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4.5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6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书面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4.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施工图纸
5.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设计或甲方委托他人设计,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5.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书面签收确认;
5.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5.4图纸设计者应具备从事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
5.6甲方提供图纸的,由甲方对图纸的设计内容和质量负责;乙方提供图纸的,由乙方对图纸的设计内容和质量负责。
5.7图纸中不得有下列内容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上述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5.8图纸中有下列内容的,应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上述所列第(1)项、第(2)项内容,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3)项内容,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4)项内容,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5.9图纸中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住宅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涉及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提出设计方案,并提出闭水试验要求。
5.10本合同中涉及第5.8.5.9条的装修事项,由甲方依法办理审批和审核事项。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甲方变更设计,应在所变更的项目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2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甲方应当办理签字确认手续,作为工程造价的计算依据。
6.3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费用和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6.4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双方协商处理。
6.5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确认,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材料更换,甲方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费用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6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之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仍坚持进行变更,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及后果由甲方承担。
6.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品种、品牌和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见附表二)。
7.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品种、品牌和外在感官质量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见附表三)。甲方验收材料后,不影响甲方对因乙方所提供材料的内在质量造成的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索赔。
7.3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4甲、乙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7.5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其先行预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7.6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质量标准
8.1本工程的质量等级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50327-)。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50210-)。
8.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应当申请相关工程质量鉴定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鉴定部门由双方协商确定。鉴定费用由甲方预付。
8.4双方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和质量控制标准,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8.5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室内环境质量及其施工要求
9.1工程竣工后,住宅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本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的验收标准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50325-)。
9.2工程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验收由双方确定的相应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检测费用由甲方预付。
9.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竣工至少7天以后和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日内组织参与施工的各方进行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9.4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不合格的,甲、乙双方应采取措施整改,经整改后另行验收;整改费用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属甲方责任,工期顺延,属乙方责任,工期不顺延。
9.5工程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未经验收双方已办理移交手续,不影响甲方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索赔。
9.6在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后,双方应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9.7乙方不得在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不得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作为稀释剂和溶剂;不得采用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装修中必须采用类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装修材料、1类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9.8对甲方要求购买预防装修污染的产品,乙方需积极配合。
9.9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本工程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和中期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材料验收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材料供应的约定执行。
10.3甲乙双方必须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项目有:水、电线路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贴瓷砖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
凡需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乙方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甲方若不按期到场,则视为甲方验收通过。
10.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
竣工验收后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六)。
10.5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工程交付和保修
11.1本工程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
11.2本工程执行以下第________种保修期限:
(1)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两年。
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2)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分期支付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
上述工程进度过半,指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和顶面管线全部铺设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2工程款支付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甲方事项
14.1开工前____日,甲方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等,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14.2甲方提供施工的水源、电源,保证满足施工需要;
14.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装修登记,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14.4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14.5甲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14.6甲方应遵守国家关于住宅装修的相关规定,不得要求乙方进行涉及本合同第5.7条内容的装修。
14.7甲方未经批准和审核,不得要求乙方进行涉及本合同中第5.8.5.9条内容的装修,不得要求乙方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要求乙方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要求乙方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不得要求乙方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以及水、暖、电、煤气等配套设施;不得要求乙方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等。
14.9甲方强令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违反合同约定装修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4.9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住宅的,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14.10甲方应及时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14.11甲方负责提供合法、适当的装修垃圾的对方地点,支付乙方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此费用不包含在工程价款内);
14.1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施工中侵占公共空间或损害住宅的公共部位和设施。
14.1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乙方事项
15.1乙方在施工前,应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
对图纸中存在违反本合同第5.7条内容的,应向甲方说明,并在图纸改正前,不得施工相关内容。
对图纸中存在涉及本合同中第5.8.5.9条内容的,应查看是否有相关批准和审核手续,并向甲方说明,在甲方取得批准和审核手续前,乙方不得施工。
甲方强令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违反合同约定装修的,甲方无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
15.2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15.3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15.4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相邻居民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
15.5乙方应严格执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15.6保证不得因施工影响住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因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15.7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15.8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15.9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15.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本工程。
15.1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合法的指定地点.
15.12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6.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和造成损失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6.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6.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6.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
16.5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的违约金。
16.6对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乙方应承但违约责任。
16.7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
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乙方应承但违约责任。
16.8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17.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执,由双方自行协商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附则
19.1本合同的附件、图纸、签证单和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均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2本合同的附件为
19.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9.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包方(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家装饰工程的在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房屋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装饰施工地点: 区(县) 路 小区 号楼 号。
3、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预算合同)。
5、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第 承包方式,具体内容:(见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明细单)。
6、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万 千 百拾 元。双方约定,如果施工内容或变更施工材料,这部分的工程协商另计。
7、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日,其中完中后观察期为6日,为双方共同看管。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在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选购、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和污染环境,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4、工程竣工前,乙方全权负责甲方材料、工程成品、半成品的保管,做好防腐、防盗等措施。工程移交关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和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四条 材料供应
1、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面在材料设备到施工前 天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5天通知甲方,甲方根据附表(包工包料材料单) 天内对材料进行选购,并经乙方同意。乙方将甲方选购的材料进行施工前 天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共同验收,如与甲方选定的质量、规格有差异,甲方有权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坚持使用需签字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合同规定的装饰范围内,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的材料、设备价款赔偿给甲方。
第五条 工程验收
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由甲乙双方分别购买的材料,双方共同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共同参与由乙方提前2天通知的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3)装修设计验收:装修设计符合双方约定。
(4)竣工验收:乙方应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单后10日内组织验收。
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天100元。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工期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100元。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本工程由 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份。甲乙双方应在施工图纸签字认可。
2、乙方应按图纸施工,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施工图。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3天与乙方沟通联系并书面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4、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5、双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清工程尾款,乙方办理移交手续,并签订《工程质保单》。
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8、凡是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环保事故。
9、乙方承诺此合同价格为最终工程总价,工程竣工结算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金额。
10、若甲方要求增加项目,则由甲乙双方协商费用。
甲方签字:时间: 年 月
乙方签字:日 时间: 年日 月
发包方(甲方):联系方式:
承包方(乙方):公司地址: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协商一致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预算书
1.2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部分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1.3工程期限_____天,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为:人民币元,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甲方义务
2.1提供施工期间的水、电;
2.2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物业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乙方义务
3.1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3.2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3.3合同签订后,乙方指派项目经理做为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四条工程变更
4.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设计变更书,明确工程变更的相关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
4.2甲方增加的施工项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五条材料的提供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管件接头、开关等)、石材、瓷砖、洁具、灯具、厨柜、开关插座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期延误
6.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工期延误。
6.2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未能及时到场影响工期或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3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
第八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隐蔽工程验收;
(2)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8.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过期视为认可。
8.3工程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向甲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一次: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的进度款为合同金额的60%;
第二次: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的进度款金额为合同金额的37%;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的工程合同余款,即施工总金额的3%;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10.2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1‰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几项具体规定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钥匙_______把,交给乙方保管。
甲方(签):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
发包人(甲方): 代 表:
承包人(乙方):
代 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装饰施工法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洽谈。就有关工程的装饰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表。
3、 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不包含部分以预算表清单为准。
4、 工程期限:工程期限为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5、 工程造价计算方式:
本合同总造价为大写: 元(¥ 元)。
6、付款方式:
(1)乙方工程施工队进入甲方施工现场施工首付
(2)当工程施工进入总工程量的二分之一时,甲方再付乙方
(3)当工程施工进入总工程量的90%时,甲方再付乙方 大写: 元(¥ 元)。
(4)当乙方工程施工队完成全部总工程量时,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再付乙方全部工程款大写: 元(¥ 元)。
二、工程设计项目:由乙方无偿提供甲方
三、双方应尽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施工创造条件,腾空房间,清除影响工程的障碍物,部分滞留物件,甲方采取保护措施。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协调施工队与邻里间的关系。
(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工作。
2、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
四、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由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五、工程验收
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和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并另签补充合同。
六、工程延误 :
2、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八、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造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九、工程保修
工程完工后,乙方要负责甲方对整个工程的调试和营运,若出现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维修和更换。
十、合同签订方式
本合同以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发包人: 承包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开工前三日
工程进度过半
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支付 元
支付 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算工程尾款。
8.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8.4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 月(详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9.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9.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1.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1.3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份。
11.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____________(签字)承包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办公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报价单。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乙方包工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即:地砖、墙面砖、木地板、洁具、灯具、开关面板、五金件)。
1.4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本工程合同金额:金额大写:
1.6 付款方式如下:
施工队伍进场后,由乙方垫资30%。
第一次付款:大房间工程完成50%时,甲方付
第二次付款:大房间工程完成100%时,甲方付
第三次付款: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付
第四次付款:整体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甲方再付
第二条 工程监理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此协议乙方同时具有监理义务。
第三条 施工图纸
3.1 乙方设计图纸(图纸为合同中的一部分)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工人各执一份;
3.2 图纸甲方签名确认后方可施工,施工项目成型后,如不是质量问题甲方要求变更,变更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前为乙方入场创造条件;
4.2 免费提供装修期间水电源;
4.3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
4.4 负责办理装修审批手续交纳物业管理押金;
4.5 工程材料进场验收,质量,进度的监督,负责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4 保护好原室内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及电路的畅通;
5.5 服从大楼物业及保安正常管理,遵守大楼纪律,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工人安全责任;
5.6 协调处理城管、房管等部门关系(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产生的费用可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施工项目或施工方式如有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变更中所产生的费用在第三次工程款支付时一并付清。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按本工程合同规定除甲方自购材料外,其余为包工包料( 详情见工程报价单 )。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
8.5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家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施工中如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建筑装饰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中所支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中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进行验收:
1.材料进场验收
2.木工完工验收
3.竣工验收
10.2 乙方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工程验收单)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一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进行(见1.5 、 1.6款);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结算单签字甲方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急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另一方相应经济损失;
12.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 责修理,工期不顺延。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向区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到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
14.2 施工期间,乙方的作息时间按该物业指定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5.2 甲乙双方直接签定此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15.3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4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签证,以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方: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室内装修、装饰的特点,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所列工程项目的装修、装饰设计解决方案等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工程项目说明: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
2.工程项目地点:______
3.工程项目使用面积:______
4.设计内容包括:______
二、设计收费方式:______
1.本委托设计合同设计费按______/平米计取,设计费总额币大写。
2.甲方于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支付设计费总额的万元。初步设计方案确定后,甲方按实地测量面积支付设计费总额的,共计万元,乙方进行整套图纸的绘制。整套图纸绘制完成交给甲方使用,甲方按实地测量面积支付设计费总额的,共计万元,即支付完全部设计费用。
三、设计时间周期:
1.乙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后进行实地测量,并在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
2.甲方确定初步设计方案后,乙方应在天内完成整套图纸的绘制。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提供给乙方进行设计所需的原建筑有关图纸资料。
2.甲方在接到乙方初步设计方案已完成的通知后,有义务在内对方案设计文件进行签字确认。如甲方认为该设计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内容确定修改文件的提交日期。乙方负责在约定日期内对原方案进行修改,如期提交。
3.甲方在接到乙方整套图纸绘制已完成的通知后,有义务在天内对方案设计文件进行签字确认。如甲方认为该设计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内容确定修改文件的提交日期。乙方负责在约定日期内对原方案进行修改,如期提交。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实地测量及初步设计方案的设计,并知道甲方进行沟通确定。
2.乙方在甲方签字确认初步设计方案后,应在约定的设计时间内完成整套图纸的绘制,并知道甲方进行沟通确定。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义务负责处理有关图纸内容存在的技术性问题,并配合甲方参加现场技术指导及阶段验收工作。
六、设计方案修改及版权:
1.乙方对甲方已签字确认的方案不再有修改的义务,若甲方有修改需求,可与乙方协商,并交纳相关的方案变更费用。方案变更及变更费用,以附件方式由双方签字生效。
2.本项目的设计版权为乙方所有,甲方有责任对此进行保护,不得将本项目的设计造型、设计文件、相关技术参数提供给第三方或其他项目使用。如甲方将上述图纸另作其它用途或公开发表,须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3.为保证甲方利益,乙方须对甲方身份背景,项目的各项内容进行保密。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完成日期延误的,每延一天乙方须支付甲方设计费总额的作为违约赔偿金。
2.因乙方原因造成中途停止设计的,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按照设计费总额支付给甲方作为违约赔偿金,并将甲方已付的设计费返还甲方。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委托终止时,甲方应以已付费用作为违约赔偿金,乙方有权不予退还。
八、纠纷解决方法:
1.双方出现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问题,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解决。
1)、到乙方所在地区行业管理仲裁机构解决。
2)、到乙方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其他
1.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县______路____幢____号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室______厅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和图纸。
5、承包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乙方包清工。
6、本工程由__________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______天,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_______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_____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元;
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
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_元;
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甲方工作
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______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的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项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5、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五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期为伍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才能签订《工程保修单》。
十、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到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或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当事人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1、工程施工报价单
附件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4、工程项目更单
附件5、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6、工程包修单
附件7、施工业务通知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附件一:工程施工报价单
序号
项目
单位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甲方代表: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
名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质量
等级
单位
数量
单价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乙方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联系电话: 手机: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设计负责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行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小区 楼 单元 号
1.2工程装饰装修户型及面积: 室 厅 卫, 施工面积
平方米
1.3装修施工内容和工艺(详见附表一: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1.4承包方法:(包工包料( )、清包工()、部分承包( )
1.5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
本工程总价款:
大写(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详见附件一: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1.6 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2.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款付款表
支付次数
形象进度时间
按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大写)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第三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2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
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2.3工程进度过半(即中期验收),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
地砖铺贴完毕,纸面石膏板吊顶结束;门、窗及细木制品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2.4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双方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方能交付使用。
2.5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及监理单位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如未有异议,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尾款。
2.6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款后,均应出具加盖财务章的收据。竣工验收合格,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见附件八:《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甲方无偿提供装修期间水、电和冬季供暖。
3.3负责协调邻里关系。
3.4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工人管理费除外)。
3.5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主体和承重结构。
3.6住宅装饰装修活动中,不得有以下列行为:
(1)在外墙开门、窗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门窗阳台的墙体;
(2)损坏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3)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厨房或破坏卫生间、厨房的防水层;
(4)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管线设备;
(5)不得要求乙方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线路;
(6)其它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3.7已经入住的房屋或旧房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3.8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式竣工的验收。
3.9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4.2按照《建筑内部装饰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4.3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石家庄市城市住宅
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4.4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4.5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6保护工程成品、设备和原居室留存室内的家具和陈设。
4.7保证居室内上、侠水管道的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4.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对方和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和其他物品。
4.9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
4.10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11己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4.12乙方不行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第五条、材料供应
5.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甲方供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乙方应提前三日向甲方提供材料单,甲方应在接到材料单三日内供料到工地;(见附件三:《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2)甲方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要求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供应的材料抵达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材料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相应赔偿;
(4)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做它用;
(5)由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声前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提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见附件四:《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6)乙方按双方约定品牌,规格材料运抵现场后,如甲方要求更换其他品牌规格材料,甲方需另付更换材料的采购费和运输费及材料差价;
(7)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找购的,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购费(材料款的 %)+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耽误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完整施工图纸、效果图,时间为 年 月 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二: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二:家庭装饰装修设计图纸)。
第七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八条 工程质量标准
8.1 本合同执行的施工验收标准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
8.2本合同执行的施工工艺标准为:《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GB50327-20__).
8.3 本合同执行的室内装修防火控制标准为:《建筑内部装饰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TI8883-20__)
8.4 本合同执行的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为:《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I8883-20__)
第九条 工程变更
9.1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增减工程项目或变更施工方式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经双方协商后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附件五:《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9.2增减项目内容以增减项目工程变更单为准,口头协议无效。
9.3增加项目工程,乙方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9.4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工程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相应赔偿。
9.5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10%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订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订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第十条 工期延误
10.1由以下原因引起的工程延误,经甲方确认(书面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拒力;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缴纳工程阶段工期款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0.2下列情况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应顺延。(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一)验收
(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材料验收 隐蔽工程 验收中期验收 竣工验收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对有关事项及增加的费用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口头协议无效;
(3)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施工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4)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各个阶段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的检查验收手续,签订验收单。(见附件六《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应顺延。
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七《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私自入住或更换入户门锁,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如工程质量不合格,物品损坏、盗窃、失火、水淹)等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7)因乙方责任使验收不能正常进行,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二)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保修单》);
(2)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由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五年。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或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逾期交付或因返工造成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
向石家庄市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节;
(3)如不服调解,可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解释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责任,仍以本合同为准。
14.3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合同附件:
附表一: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三: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表四: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表五: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中期工程验收单
附表七: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单
附表八: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附表九: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一: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装饰装修建筑面积:
1.4工程内容及做法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乙方包工。
1.6工程期限____日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金额大写:
报价单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工程设计
3.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进行本工程施工,甲方必须提供有关本工程的土建施工图及有关设计要求。甲方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合同签订后甲方若有设计更改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3.2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现场需要必须变更,需双方协商后确定最终施工方案,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3.3乙方编制本工程的装饰工程预算书提交给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工程付款依据。
第四条:材料供应
4.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4.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如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价款及结算合同一经签订,甲方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预算价款作为依据,按以下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进场前____日内,甲方应付总工程款的%,计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
第二次付总工程款的%,计。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计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交送甲方,甲方结清尾款。
第六条:工程工期
6.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6.3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6.4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6.5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按一天顺延工期。
6.6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7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6.8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6.9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7.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7.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手续以签单为准。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乙方可以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窝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需在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需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8.1因甲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2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其他事项
9.1开工前天,甲方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_等甲方要采取保护措施。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物资及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9.2如须拆改建原建筑结构,建筑外观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
9.3甲方要配合乙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保卫、消防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9.4乙方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并做好各项质量检查乙方根据施工现场如需对图纸进行改动,在未影响整体效果的情况下,乙方可以不向甲方汇报,否则乙方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改变施工方案。
9.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及周围单位的关系。
9.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施工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十条:维修约定
10.1本工程交工后,乙方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个工作日。
10.2因甲方使用不当或甲方的其他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实行有尝维修
10.3甲方在使用过程中要求更改或增加项目时,乙方实行有尝服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2.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投诉,请求解决。
2.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3.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4.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4.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附表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交付前应打扫卫生一次。
第六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见附件十一)
2、双方商定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保修期为5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______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 _________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___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近额(元)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第三次 双方验收合格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间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岳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
第十六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鉴证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凡在本市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表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
纸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附件十一: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1、此合同文本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应资格;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凡在本市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 _____
开户行:__ 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___
乙方(承包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费用单价:_________元/平米 总金额: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
(1)毛坯墙用界面剂做表面处理;
(2)美巢108胶,水泥抹平两遍并打磨;
(3)滚刷1遍底漆,两遍面漆;
1.3工程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部分材料)
1.4 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准备好现场;
2.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第三条 质量验收标准
3.1
工程验收: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逐层验收,最后由甲、乙方共同验收;
3.2 质量保证:工程保质期为3年。
第四条 付款方式
4.1 合同签定后甲方付总金额的20%作为备料款;
4.2 乙方工人进场后,甲方再付总金额的50%工程款;
4.3 施工完成后,甲方应在5日内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并付清全部货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协议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担负;
5.2 因一方原因,造成本协议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的损失;
5.3 如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视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停止继续施工,并要求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出现争议,本着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6.2 甲、乙双方可通过仲裁委员会仲裁方式解决;
6.3 甲、乙方可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第七条 合同终止
7.1 双方执行完本合同条款且无争议,或者争议经有关部门裁决已获执行后自行终止;
7.2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政府指令,天灾)双方均可终止合同。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按照、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施工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5、工期: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6、工程质量: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标准
7、合同价: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甲方义务
1、开工前甲方组织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甲方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三、乙方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的关系。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费用乙方自理。
四、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五、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六、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进场施工前后三日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工程进度过半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工程完工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剩余款项____________元于工程完工后三个月支付。
2、本合同价款以双方确认为结算依据,具体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了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以及材料、设备等供应到现场能够正常使用不可或缺的工作及责任的所有费用。
3、主材单价均以签约以后的材料报批核定为结算依据,其余人工单价、辅料单价、综合费用按合同清单计价,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4、如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内容发生变化时,在合同预算价的基础上对变更部分进行适当的调整,变更增加项目,合同中有单价的,按合同中对应的单价计算;合同中有类似项目的,以类似项目单价为基础,按预算计价原则调整后作为结算单价;合同中没有的项目,乙方按预算计价原则重新编制综合单价,按甲方审核确认后之单价结算。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竣工
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八、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九、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十一、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_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月___日
乙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
甲方(发包方):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联系电话: _______
经 营 地 址:
设 计 师: 联系电话:
客 服: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房屋设计及装修施工等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施工地址:
预算面积: 户型: 室 厅 卫
1.2工程预算为人民币(大写): 整,¥ 元整,(工程预算项目及报价详见《预算表》)。工程内容为双方认可的施工图纸和预算表中注明的项目。
1.3工程期限: 日。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但若因甲方原因(如延迟付款、未在施工前选定材料型号)、或自然不可抗力限制(如停水停电等)造成工程延迟,竣工日期顺延,国家法定节假日施工工期自动顺延。
第2条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如有变动,应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后执行,协商不成按原合同执行。
2.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1甲方保证对所装修的房屋具有所有权或已取得了所有权人的合法委托,有权对本合同房屋进行装修。甲方指定 为己方的全权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施工过程中乙方只认可甲方或甲方代表的意见,如有工程变更,须有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的签字确认。
2.1.2甲方有权对装饰工程的设计图纸、预(结)算表进行审核,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双方各持一份,作为工程验收、结算的依据。
2.1.3乙方进场施工前,由甲方负责协调物业管理部门关系,并承担物业管理部门收取的装修物业管理费用,包括物业单位规定的强制装饰公司交纳的装修押金、装修管理费、垃圾外运费用、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等。
2.1.4签订装饰施工合同后,其装饰业务牵涉到须在物业部门或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由甲方负责办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包含但不限于物业装修押金、消防、城管、渣土等管理部门收取的行政及相关费用。
2.1.5如因乙方施工人员擅自违反物业合理规定造成的扣款,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或相关费用。
2.1.6甲方有义务将乙方施工所需的水、电开通入户,并承担水电费用。
2.1.7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甲方有权请求乙方承担其责任并赔偿其相应损失,但乙方按甲方要求采购的除外。
2.1.8甲方或与甲方相关的第三方人为的原因造成工地停工、怠工,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由于乙方自身管理原因造成的工程亏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1.9甲方有权外请工人协助装修,但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若要改动煤气管道、智能网络线等,应由甲方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公司负责施工,乙方不承担相应义务。
2.1.10 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清理等工作。
2.1.11 甲方根据乙方施工进度及通知,及时到场对阶段工程进行验收;若有工程变更,甲方及时按乙方流程要求办理现场签证。
2.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2.1在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工作的开展。
2.2.2若由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方案,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甲方应签署《变更单》,并经乙方相关人员签字后方可实施,否则乙方有权按原设计施工。甲方与项目经理私自达成的变更协议对乙方无任何约束力,乙方不负有任何法律责任。
2.2.3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物业方面相关手续,因本公司施工人员违反物业合理规定造成的扣款或罚款,由乙方承担费用。
2.2.4如甲方未开通入户的水源、电源,需乙方从户外接入户内,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2.5由乙方负责提供的材料,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及预算的规定送达施工现场并通知甲方确认签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签字确认,否则由此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增加的施工费用,施工期限做相应延长。甲方无法在24小时内确认签收的,为了保证工程进度,乙方有权在确认主材与甲方选材一致时,代为签收。
2.2.6乙方必须确保房屋结构牢固,如要改动结构,敲墙必须征求甲方和物业管理部门的书面批准,否则,乙方不得动工。如甲方经乙方告知改动结构后的严重影响后,仍强制要求乙方改动结构,乙方可拒绝施工。甲方如擅自改动结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2.2.7甲方的装饰垃圾,乙方负责清运到小区内物业指定位置,垃圾外运由业主与物业公司负责。如小区物业在本小区内不准倾倒装饰垃圾的,由此产生的外运费用由甲方承担。
2.2.8甲方应知会邻里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灰尘和噪音可能对其生活和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协调关系获得理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2.9甲方有义务事先告知乙方未知的与本工程质量相关的事项,如甲方知道或根据经验应该知道的有关质量问题而未告知乙方,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2.10乙方在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堆放在现场的家俬、陈设以及工程成品;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3条 工程变更
3.1签订合同后,甲方未与乙方协商,不得擅自单方修改、变更设计,若有修改意见双方应该协商一致,签订乙方提供的《中期施工增(减)项目变更申请单》(以下简称《变更单》),并经甲方、设计师、项目经理、监理、预算员、物料员签字认可后方能生效。如甲方修改原设计方案造成工程延期,则有义务签订工程延期单,工期相应顺延。
3.2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设计与现场情况相冲突的时候,在保证工程质量和美观的前提下,经与甲方共同协商,可以变更解决。
3.3签订施工合同三日后乙方开始采购、定制相关主材及辅料,如果甲方在合同签订三日之后要求减少工程项目,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取得一致后方可实施变更程序。
3.4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变更,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批准签字,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定材料更换,甲方有权不认可,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3.5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若甲方强行进行设计变更,从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3.6乙方按照甲方签字认可的设计方案予以施工的项目,甲方不得以不美观或不满意为由要求更改设计。若甲方强行更改设计与材料,其返工费,材料损耗费等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4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的约定
4.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当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65%,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在泥作工程、木制作基本完工、漆工进场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二期工程款,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 元(大写: )。余款5%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在双方制安验收合格的三日内付清。
4.2甲方如没有按时付款,本工程工期自然顺延,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交付主材及进行后续项目施工,并且无须承担甲方房屋装饰的保修义务。甲方拖欠工程款的,按30元/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在交付二期工程款前进行变更导致工程款增加的,应在交纳二期款时向乙方缴清;二期款后进行施工项目变更导致工程款增加的,应在增项项目开工前全额交纳增加款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相应责任由甲方承担。
4.3工程结算由乙方根据实际工程量做出《装修工程业主缴款结算单》,经甲方确认后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4.4甲方支付乙方的款项,只能交付给乙方公司,并开具乙方财务收据。如甲方将现金交付给其他人代缴而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5条 工程工期
6.1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甲方自购的材料不能按时送达现场或因甲方提供的材料用品不合格造成返工而影响工程工期,原定工期顺延,并由甲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6.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中途停工或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而返工,影响工程工期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原定工期不顺延。
6.3由于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6.4部分工作和部分制作需在施工过程中由甲方配合、确认,而甲方迟迟不予表态确认也不予以配合,则视作甲方有意拖延工期,其工期顺延。
第6条 验收结算
7.1本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1)施工图纸 (2)预算表中所载明的主材说明及工艺备注 (3)中期变更单;
7.2工程验收项目:基础改造工程、水电线路改造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设瓷片前)、吊顶工程(涂料前)、细木工程(油漆前),泥作工程、油漆工程。
7.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当工程具备覆盖、遮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标准(如水管及电线管的凿槽暗敷恢复工作),乙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合格,甲方或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视为甲方已同意。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7.4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材料、设备的损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7.5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遇交叉作业时,乙方和甲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应对各自的工程质量负责,若发生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7.6工程竣工后,乙方可口头、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若甲方既不另行通知乙方延期验收时间,又不按约定时间验收,视为默认验收合格。
7.7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7.8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第7条 工程保修
8.1本工程保修责任期以公司完工后发放的《保修单》所载明的期限为准:
1)屋内防水工程、防漏工程保修期为5年,水电工程保修期为5年,木工、泥工、油漆工程保修期为2年;
2)基础装修施工项目非人为及自然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坏公司提供终身维护;
3)公司所代购的主材保修期为1年;
4) 家具、灯管保修期为3个月;
5)家电保修期以家电保修卡规定的期限为准,保修义务由电器供应商履行;
8.2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甲方在交纳尾款后,乙方为甲方开具工程保修卡。
8.3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8.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8.5在保修期间内,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
8.6乙方验收交房后,甲方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电路短路及其他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派专业人员检修,不得擅自请其他行外人员进行维修,否则因此导致的次生灾害事故等由甲方承担。
8.7未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并开具工程质量保修单,甲方提前入住使用视为默认验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拒绝保修。
第8条 争 议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否则由责任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损失。
9.2协商不成可通过广西建筑装饰协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9条 合同解除和终止
10.1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客户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开工前,材料未进场,客户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材料进场后,客户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10.2甲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竣工,结算款项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
第10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11条 合同附件:
12.1、工程预算书一份
12.2、A3纸CAD黑白设计施工图一份
第12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银行账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承包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有关机关审定具有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其中:
材 料 费:______,人工费:______
管 理 费:______,设计费: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税金(3.41%):____
其 他 费 用: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材料供应
1、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发包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承包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书面提出,发包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承包方验收,由承包方负责保管,承包方可收取发包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2、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承包方对发包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非经发包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方。
4、承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如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承包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双方商定。凡发包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发包方自负,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发包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承包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发包方应予承认。事后,若发包方要求复验,承包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承包方应提前三天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发包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承包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发包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承包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安全生产:
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承包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发包方责任的,发包方负责和赔偿;属于承包方责任的,承包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工程价款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详见《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发包方工作:
(1)发包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承包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份,并向承包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承包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承包方工作:
(1)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____为承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承包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方。
(3)未经发包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发包方应补偿承包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方付承包方__元;发包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承包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承包方按发包方已付款的___%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3、发包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承包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发包方负责并担责任。
4、承包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本设计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如在30日内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协商或诉讼期间,承包方应继续按约定履行义务。如果承包方停工视为违约,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九、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方(签章): 承包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存量房,即二手房,是指通过办理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综合地价款、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7、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
8、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出卖人所售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为:____________【区】____润枫欣尚_________【小区】__6号楼______【幢】【座】【号】_________单元___701户______号。该房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_______层,其中地上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
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工业】:________商业__________。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该房屋所有权人为_段金作____,共有权人为,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中,尚未取得。
房屋共有权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见附件二。
土地使用状况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_______种情形:
1、商品房;
2、已购公有住房;
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4、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
5、其他房屋。
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___________。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___________。
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关于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三。
第三条出卖人与买受人自行成交达成交易。
第四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壹佰肆拾万元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的有关价格另有约定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一。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四。
1、自行交割,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见附件五。
2、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见附件五。
买受人【是】【否】向出卖人支付定金,定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定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直接支付给出卖人】【存入专用账户划转】。
买受人应将房价款存入双方共同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出卖人持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出具的《转移登记办结单》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按照《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的约定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关于贷款的约定
买受人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申办抵押贷款,拟贷款金额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未获得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双方同意按照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买受人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出卖人;
买受人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其间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本合同终止,买受人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申办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五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出卖人应当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对出卖人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
出卖人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账面余额转移至买受人名下。
第六条房屋的交付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__________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手续:
1、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逾期交房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和不作累加)。
逾期在______日之内,自第六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______日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附件四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和不作累加)
逾期在__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____日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按照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六。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出卖人】【买受人】缴纳。
第十条权属转移登记
当事人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买受人未能在____________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因出卖人自身原因未如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应当向买受人支付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日未迁出的,自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及附件共__页,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__份;买受人__份;____份;双方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提交主合同一份,
附件二、附件三有实际约定内容的,需一并提交。
出卖人: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附件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
1、供水:【自来水】【矿泉水】【热水】【中水】:________________
2、供电:【220】【380】【可负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燃气:【天燃气】【煤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外供暖气:【汽暖】【水暖】【供暖周期】:____________________
5、自备采暖:【电暖】【燃气采暖】【燃煤采暖】:________________
6、空调:【中央空调】【自装柜机_______台】【自装挂机_______台】:
_________________
7、电视馈线:【无线】【有线】:_________________
8、电话:【外线号码_________________】【内线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9、互联网接入方式:【拨号】【宽带】:_________________
10、其他:
房屋家具、电器、用品情况
1、双人床:
2、单人床:
3、床头柜:
4、梳妆台:
5、衣柜:
6、书柜:
7、写字台:
8、沙发:
9、茶几:
10、椅子:
11、餐桌:
12、电视柜:
13、电视:
14、冰箱:
15、洗衣机:
16、热水器:
17、空调:
18、燃气灶:
19、排油烟机:
20、饮水机:
21、电话机:
22、吸尘器:
23、其他:
房屋配套物品
1、【房屋钥匙】【单元门钥匙】【信箱钥匙】【水门钥匙】【电门钥匙】【暖门钥匙】【燃气门钥匙】;
2、【《住宅使用说明书》及《住宅质量保证书》】、【《家装装修施工合同》及装修材料的发票】;
3、【水卡】【电卡】【气卡】;
4、【有线电视交费凭证】【电话交费凭证】【交费凭证】;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