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协议书(精选25篇)
订合同单位: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由于建筑施工任务的需要,甲方将承建的 工程的分包任务,委托乙方承包施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分工协作,互相促进的原则,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基本内容:
1、 承包任务的名称、范围及数量:
2、 质量标准、等级:
3、 合同价款:
4、 工 期:
5、 承包形式:
6、 材料供应:
7、 计算方法:
二、质量要求及管理:
1、 乙方对施工工程承担包修责任,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内出裂缝、渗水等等其它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免费返修及承担其它造成的经济损失。
2、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理等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意见,同甲方、监理等单位搞好配合,对自己工作面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负全部责任。
3、 乙方负责施工所用的所有材料、及其它工具均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工人进入工地后,必须服从工地现场一切规章制度,乙方如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停工或终止合同,工程不予结算。
三、安全施工:乙方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于生产中可能出的工伤医疗费和安全设施费用,甲方已综合计算到工程合同价款中,因此而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款结算: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承包的分包工程,必须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的检查检验,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的要求返工、翻修、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的损失。
2、 由于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连续超过小时;不可抗力;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后,可以推迟完工,非上述原因不能按合同完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规定工期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延期罚款 元。
六、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
1、所有拨款单据
2、工程量清单
3、工程验收证明
七、保修责任:乙方对施工工程承担包修责任,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内如出现出现裂缝、渗漏、等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返修。
八、解决纠纷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合同双方签章后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临汾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规范企业管理,增强竞争意识,工程实行承包施工。甲、乙双方以树立“金洲杯的质量目标及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安全目标”从严从精为管理前提,据此双方依据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见附补充说明。
四、施工日期:20xx年冬季放假前必须完成主体砌筑,否则按总人工费的20%处罚。(20xx.10.28-----20xx.12.18)
五、安全、质量等级:金洲杯及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六、承包方式:包清工
七、承包价格:按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 元计算(含二次结构,砌筑工程包括墙体中的现浇及预制砼构件。建筑面积计算执行蓝图标注面积,合计 平方米计款: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负责材料的供应,因材料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2、负责工程施工的交底,建设单位的联系工作及外界一切关系;
3、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及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利责令乙方整改,所出现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并追加损失的2~3倍罚款;
4、甲方造成的因材料不及时,其他工序不具备操作施工的前提下,在有效时间超过12小时以上的,甲方应付给乙方相应补偿;并顺延工期;
5、甲方发现乙方浪费材料;按原物价的5倍罚款;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2、 乙方根据工程组织人员,进行施工;
3、 严格按照施工工程范围提前做好材料和设备的用量计划,提前三天提交甲方审批及采购供应,迟报造成停工,甲方概不负责.
4、 乙方需严格按施工要求和有关说明及变更,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期交工。(图纸变更,根据实际情况工期顺延)
5、 负责现场和班组自检资料和班组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
6、 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熟读建筑图纸及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达到验收标准;
7、 做到文明施工。做到不扰民,不随意在居民区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次。
8、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在施工期间的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打架斗殴及偷盗。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并清除工地。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9、 出现非甲方原因,乙方私自停工一天,罚总造价的2%。如乙方无故停工七天以上,合同自行解除,甲方不予结算人工费。由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追偿的权利。
10、 乙方必须按甲方施工进度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因乙方人员少、组织不力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进度工期完成,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人员、队伍进行施工,由此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11、 如达不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倒扣总人工费的5%。
十、付款方式:
1、 按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 元计算,主体阶段:按进度地下室~6、
7~顶层分两次60%拨付。主体完成验收后付到总人工费的95%,留5%抹灰完成后付清。
十一、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教育管理,严格按安全要求及施工程序操作,正确使用好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如出现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因违章施工或操作失误出现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二、补充说明
1、 施工内容:
(1) 按照本工程图纸的设计及现行的规范的要求进行的所有砌筑工程、预制过梁、预埋件等。(含二次结构)
(2) 所有落地灰做到及时回收利用,墙体及时养护,废料集中堆放。
2、施工要求:
(1) 砌筑工程的砌筑砂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必须按配合比要求进行砂浆的配比。
(2) 砌筑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要求。
(3) 出现非甲方原因,乙方私自停工一天,罚总造价的5%。停工超七天,视乙方自动退场并不结算人工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加陪偿。
十三、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人工费结清后废止。
3、 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双方协商不成可上诉东营区人民法院。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发包人:
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6.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年__月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年__月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
其中:
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
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
暂列金额:
人民币。
2.合同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
投标函及其附录;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属文件;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属文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_年__月__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甲方:乙方:为了顺利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旋挖桩基工程施工任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甲方将该项桩基工程任务委托给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承建中的职责,本着民主、互惠互利的原则,并遵照国家民法典订阅本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规模:具体桩数以设计图纸为准。工程量按实计算。
四、 承包方式与承包内容:
1、
2、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承包内容:施工的旋挖桩机械设备、配套、旋挖成孔、清孔、钢筋笼安装、砼浇灌(含机械设备油耗)、现场日常施工纪录。如需吊车,由乙方自备。(不含施工费及挖孔的土方清X在内)。
五、 承包单价与工程计算:
1、 承包价款:
① 、桩型为800-1300旋挖机。
② 、旋挖机承包单价为360元,本单价含土层砂层,碎裂状强、中风化,花岗岩。(设计桩顶标高至进入中风化2米花岗岩面),工程量从自然地面算起。
③ 泥浆材料、黄土由甲方提供。
六、 施工日期:总桩数以实际根数为准,从打第一根桩起____日历天施工完成。如遇雨天、自然灾害、停电、法定节假日、设计变更、地质变更、地质障碍、甲供材料不及时不能连续施工,工期应顺延。不含补桩与设计变更所增加的工程量(注:夜间施工至晚上22:00)。若因乙方人为机械原因造成工期延慢,每延误一天罚款5000元,每个月允许有四天的机械维修。累计超过十五天,乙方应自动退场,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生产量无偿归甲方所有。
七、 质量要求:业主验收合格。
1、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建筑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和有关规程规定要求。
2、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有关规范制作施工;并经现场施工员,管理人员,监理及市安全部等有关人员的验收,对施工员、监理单位等有关人员提出的质量问题必须积极组织人员定期整改,若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3、 质量评定由相关职能部门、建设单位、现场监理及现场管理人员评定为标准。
八、 进度款支付与结算:
1、 进度款支付按当月完成实际总工程量价款的80%,(含隐蔽签证工程量价款),余款20%待桩基检测合格验收后一个月内结算付清。
2、 进度款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转账,其中乙方不提供发票费用。
九、 甲乙双方职责:
(一) 甲方:
1、 负责施工场地的一平一排(排水),场地满足重型机械进退场,以及桩机在场地内正常工作。清理地下障碍物、地下管道。供应至现场。费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及文明施工要求的相关设施费用。及时组织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至施工现场。甲方提供挖机和塔吊。
2、 提供设计图纸三份,地质资料一份,坐标点大样图,负责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地下电缆及地下管道的安全,如需特殊保护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3、 办理相关开工手续及前期的准备工作(如修建洗车台等),甲方只提供40㎡的活动房两间,作为乙方办公场所,不足房间乙方自负。
4、 提供建筑物的定位、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及桩位的复测,负责及时清X旋挖机挖出的土方泥浆的运输、场地的平整,负责内业资料的整理。
5、 甲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环保噪音相关手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____市管理条例》,负责理顺城管、交警、环保及周边居民等部门事项并承担相关费用。
6、 甲方配合协调好现场相关单位的关系,确保乙方正常施工。若每月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超过7天,从第8天起开始累加计量(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补偿乙方机械停滞费5000元天,除非常特殊情况外。
7、 按合同之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办理工程结算与付款。 应及时提供合格的施工材料(钢筋笼、商品砼等),并具备有相关手续,确保施工的顺利进展。乙方将每根桩有效长报给甲方,甲方负责想混凝土公司报混凝土量。混凝土供应量不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并送至孔口,由乙方负责灌桩。
8、 甲方应定时对乙方工程进行检查、监督,对工程中产生的隐蔽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认真整改执行。
(二) 乙方:
1、 乙方委派______________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全权解决工程上一切事务。
2、 负责及时组织旋挖机(旋挖机保证能够钻入中风化花岗岩,否则乙方必须换其他旋挖机进场,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及完成其他配套工序的设备及时进场施工。
3、 必须服从甲方、建设方、监理的管理安排进行施工。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执行国家地方桩基础施工规范,施工过程中如遇孤石或出现异常情况须及时报告甲方会同相关单位处理。
4、
5、 乙方必须完整。准确地做好成孔施工纪录,并及时交给甲方。 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问题,其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6、 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和____省的.基规范及桩基设计施工说明进行施工,如乙方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补强及补桩至合格并承担相关费用。
7、
8、 挖出土方甲方必须尽快负责清理干净,以利于施工。 乙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机械及配套设备全部进场,并在____日正式开工,否则按违约处罚。
9、 乙方必须协助施工放样。
10、 因桩基孔以及因此造成返工,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十、 当本工程停建,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并承担乙方部分经济损失。
十
一、 本合同一式四份,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若无法解决,可由当地法院仲裁。十
二、 合同双方签字,待乙方设备进场生效。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丽景金城二期建筑工程总承包事宜,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订立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3、施工工程的土建、给排水、供暖、电气等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和预算编制说明书。
4、工程面积:约
二、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三、工程质量:合格。乙方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条件,竣工后由质量监督部门评定等级。单项工程、隐蔽工程的验收应由甲方会同建设单位、工程监理、质检站和乙方共同验收评定质量等级。
四、工程承包总价
本工程承包总价确定为 元(大写整)。承包范围(见工程内容)内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附合同价款预算,本预算缺项、漏项、多项的,决算时相应增减)钢筋、混凝土价格变动超过预算价±5%,可进行相应调整(价格必须由甲、乙、监理三方签证)。
五、工程款拨付方式
1、施工至±0.00后拨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75%(可单工程计算)。
2、进度付款每七层封顶后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75%。
3、主体封顶后拨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75%(不足五层单体工程,按此执行)。
4、进度付款每个月25日以前,乙方实际进度报表经由监理签字确认,并经甲方项目经理审核后,报房产预算部审定,拨付该月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75%。
5、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工程款至工程总价的85%。
6、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10日内付至工程总决算价的95%,剩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金支付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委托保修的,28日内拨至保修金的80%,剩余的20%,在五年后的28日内付清。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派驻现场代表 按照本合同约定代表甲方行使各项职责;
2、施工前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即“三通一平”,包括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3、将施工所需的生活用水(不含施工用水)、电接至施工场地围墙以内并挂表;
4、为乙方提供全套施工图纸六套;
5、根据工程需要,甲方有权提供建筑材料及制品,甲方提供材料的费用从预算中扣除,但不付给乙方材料保管费等其他费用。
6、甲方暂定价部分需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购买或施工;暂定部分的材料价格需经甲方、乙方、监理三方签证,以备决算时作为调整依据。
7、对乙方违反甲方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进行管理、经济处罚;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派驻现场代表 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乙方行使各项职责;
2、提供满足甲方、监理管理人员正常办公和管理需要的办公室及宿舍(根据现场情况,如甲方提供,须扣除乙方相应费用);
3、每月按甲方水电表数及时、足额缴纳水电费,电费单价计算时综合考虑用电损耗;
4、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管理、安检及施工噪音管理手续均由乙方办理并承担费用;
5、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的管理制度及监理指令;
6、因乙方原因,本工程如有政府相关部门及建筑监管部门的书面停工通知,因此出现的施工困难、拖延工期及因停工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负责;
7、乙方要做到规范、文明施工并承担与现场环境有关的环境卫生、生活污水粪便排放建筑垃圾外运等费用;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施工材料及建筑垃圾影响下步施工工序的,甲方有权安排其他队伍清理,发生的相应费用在乙方进度款中双倍扣除。
8、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人员生命财产损害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9、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若因乙方原因发生损坏,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10、乙方要严格履行合同,有效完成施工任务,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及进度,有效配合甲方的协调管理。否则,如因乙方原因工期滞后影响使用,或存在质量、安全及管理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扣除违约金,违约金可自工程款中扣除;
11、在乙方施工期间,乙方应做好甲方另行专业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配合工作。在施工时负责预留孔洞和预埋配件的工作,并符合质量要求(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返工及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施工期间,所有由甲方另行专业分包的工程,乙方应做好配合及成品保护工作,承担总包管理责任;
12、竣工验收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竣工图一套;
八、质量、安全指标
1、质量指标:施工过程中,乙方要服从甲方、监理方的管理和安排,严禁独断专行。施工中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应为各证件齐全的合格材料,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工程的施工工艺要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所承建施工的工程要达到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2、安全指标:施工工程中乙方应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场后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职工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施工过程中要与甲方、监理单位驻现场人员密切配合,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的实施与验收,做到文明施工,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因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工作未做到位,扣除相应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因乙方管理不善及施工问题等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进度指标:满足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4、其他约定:工程开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监理审核通过,施工中各施工资料要与工程进度同步。
九、工期:
1、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全部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或建设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十、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
2、竣工工程验收,甲方分包工程乙方负责收集竣工资料,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图为依据,工程量不调整(变更除外)。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提交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
4、工程竣工验收后,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装饰装修工程为2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采暖工程保修两个采暖期;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墙面防水为5年。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
5、发生质量缺陷乙方应立即到达现场修正,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正某项质量缺陷,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修正缺陷,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在维修保证金中扣除。
十一、工程决算价按如下确定:
1、执行河北省消耗量定额(HEBGYD-A、B 、C -20xx)。
2、取费按相应的取费标准。
3、有综合单价执行综合单价,执行综合单价的不再下浮15%,无综合单价按20xx年第一期造价信息材料价格执行。
4、综合用工单价执行冀建质〔20xx〕195号,税金费率执行冀建质〔20xx〕462号计入,机械台班执行冀建价〔20xx〕47号。
5、不再执行其他有关文件及定额。
6、工程预算造价:根据以上1至6项据实计算工程预算造价。
7、变更总价=工程预算造价下浮15%(有特殊说明的不再下浮15%)。 除以上所列内容外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结算总价
第四项和第十一项之和为结算总价。
十三、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经监理、建设方签证后方可顺延工期。
2、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承包总价×1‰/天×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工程承包总价的30%。
3、如果乙方未能按监理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进度计划如期完成工程,连续三个时段未按时达到中间控制工期要求的,将撤换项目部,且延期的期限达到30日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整个工程延期的期限达到6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4、乙方在承包工程期间,如果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工或人员太少、不出活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对乙方进行清场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在承包工程期间,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包括农民工)工资。如乙方在承包工程期间拖欠工人工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将其拖欠的工人工资数额在应付乙方的承包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乙方工人或将扣除的款项交由有关部门用以支付乙方拖欠的工人工资。如乙方屡次拖欠工人工资或拖欠工人工资数额超过50000元,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他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确定。
合同签订地:衡水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六、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八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叁份。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投标、议标、定标,________将其所属的___________矿_____井交由__________进行施工生产总承包。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经济关系和责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和有关安全、技术规定,以及自治区、地、市有关矿业开发、生产、施工、安全方面的规定、条例,在遵法守纪、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及内容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拓工程。
2)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方式
1)乙方以包施工、包生产、包设备、包设施、包材料、包人工的大承包形式对甲方项目进行施工生产总承包。
2)乙方对承包甲方的工程项目不得进行转包或变相转包。
3)乙方必须直接负责实施矿山施工生产的行政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不允许“以包代管”。
3.施工、生产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的生产、施工计划和工程施工设计方案、采矿质量要求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和采矿生产作业。
2)乙方对甲方的生产、施工计划和工程施工设计方案一经签字,即视为认可,不得自行变更,并负有施工生产责任和安全责任。
4.工程单价(见附表)
1)表中未涉及的工程项根据实际需发生工程量,比照表中同类工程单价进行计算。
2)除另行要求外,其他设备、材料、制作均含在表中单价内,不再单独计算。
3)属于安全检查特别要求的安全整改支护工程,根据实际发生材料量,甲方承担_____,乙方承担_____。由于乙方原因进行安全整改所发生的工程量,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4)经甲方认可的厚度小于_____的需采矿体和已采矿房的残采作业,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采矿单价。
5)地表设施、设备、建设等,包括堆矿场、挡墙等,均由施工方自行解决,甲方不予负担。
二、生产计划的制定和施工要求
1.生产计划的制定
1)年计划的制定:每年______月底,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年度生产计划,作为双方下年度施工生产计划的控制依据。
2)月计划的制定:在保障年度计划完成的总前提下,由甲方综合考虑制定月计划。双方在每月各自生产调度会后,及时召开甲乙方矿山工作协调会,以确定下月矿山生产计划、施工计划。
3)因甲方原因不能保障月计划的完成,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商榷,由甲方对月计划进行调整。乙方无权对月计划进行私自调整。
2.生产施工要求
1)生产矿量要求:按当月生产计划执行。
2)矿石块度要求:由乙方控制进入选厂矿石块度不得超过_________,超标矿石不予计价。
3)采矿要求: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符合安全技术条件下进行开采。
4)工程施工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合理的工程设计方案、技术要求、时间要求进行施工。
三、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派矿山管理人员进驻矿山,依照有关规定对矿山的采拓施工、生产、计划、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代表甲方行使权力、责任和义务。
2.负责编制单体采拓工程方案、施工设计,在施工前5天向乙方提供,并在乙方签收后及时下达施工通知。
3.甲方在单体工程设计中必须明确回采量、回采率、贫化率、出矿最低品位等各项技术指标。
4.负责对乙方工程施工、生产进度和质量的检查、验收。
5.协助乙方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并有权督促、检查乙方进行安全整改。
6.负责按月结算合格工程款项。
7.甲方对乙方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违规作业和不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的质量、技术、安全等问题,有责令停工、停岗、整改或按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的权力。
8.负责保障乙方能够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
9.甲方矿山管理人员的调整,应及时向乙方书面通知。
四、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负责矿山施工、生产、生活的内部管理,自行解决生产生活所需设备、设施、物资材料、人员、运输等。
2.乙方接到甲方的单体工程方案、施工设计后,3天内给予提出异议或签收。否则,对影响施工生产责任负责。
3.负责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生产质量以及生产、施工计划的完成,配合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检查、指导。
4.对井口堆矿质量负责,不同质量矿石和渣石按甲方要求分类堆放。矿渣分离,不得混堆。并对未拉运矿石的保管负责,不得发生丢失、污染、混杂。
5.负责矿房房壁的加固、支护处理,防止围岩废石塌落混入。负责井壁、想到的加固、支护处理,防止塌方、片帮造成安全事故。
6.配合甲方在矿山的地测采技术工作和探矿工作,协助解决甲方技术工作和探矿工作所需,期间所发生的使用人工费由乙方承担,大宗材料费(按市场价计),由甲方承担。
7.乙方对甲方所下达的各项通知书须签字签收,并负责保障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
8.对甲方违章的通知书,乙方有拒绝的权利,并及时提出理由和修改意见。在矿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双方公司协调解决。
9.乙方矿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的调整、主要设备的更换,应及时向甲方书面通知。
五、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责任
1.甲方负责督促乙方做好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工作,乙方负责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设施、矿山救护等矿山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建立健全矿山安全保障机构、设备、设施、人员。
2.乙方在矿山必须配备齐全并持有资格证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整的细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保证所有特种工持证上岗。
3.对甲方下达的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有关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无条件签收,并付诸于行动。
4.乙方必须依照国家法规与下属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有关规定为员工进行相应保险。保险金由乙方负责,若发生伤残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保险赔付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5.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工程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甲方人员下井前须通知乙方,并服从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安排。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
7.甲方人员下井检查过程中,乙方管理人员必须陪同。
六、生产月工程验收、生产验收、安全检查办法
1.每月在甲方财务结算日前(每月______日)由甲方组织并会同乙方人员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出矿量、出矿质量进行验收,同时对安全管理、安全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系统检查。验收前甲乙双方确定参加验收人员名单,验收后所有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
2.对不合格的工程项当月不予验收,乙方负责返工合格后在次月一并验收,返工费用自负。
3.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所造成工程浪费或报废,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对甲方的工程安排、采矿计划、施工进度造成影响,则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4.没有施工通知书的工程和超出施工通知书的工程不予验收。
5.出矿量的验收:以乙方出矿(含工程矿量)车数折合吨量计算或以实地测量计算矿量进行验收,作为甲方月生产计划的控制依据和对乙方生产计划完成与否的验收,不作为结算依据。
6.安全检查执行“一票否决”制,凡安全检查不合格,对当月所有工程量、生产量暂不予结算,待整改合格后再行结算。
7.工程验收单、安全检查表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各持一份,作为结算依据。
七、结算、付款办法
1.工程量以验收单结算工程费用。
2.出矿量以当月矿石拉运到甲方选厂,按过磅实际量进行结算。
3.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将当月矿石运出,按验收出矿量的______给乙方进行预结算。由于其他客观原因造成当月矿石不能运出,按验收出矿量的_____给乙方进行预结算。
4.附有安装项目的未安装完成的单项工程暂按掘进量的_____进行预验收,待完工后一次性验收。
5.月结算日为当月______日—次月______日,结算当月工程施工、出矿生产等费用;年结算日为______月______日—次年1月20日,进行当年工程施工、出矿生产等费用的总决算。
6.当月工程施工费用结算额按_____由甲方向乙方及时支付,剩余______在年终结算后一次性给予支付。
7.结算额的支付乙方须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8.工程矿的结算:如果乙方承担采准工程施工费用,工程矿计算在乙方总出矿量中;如果甲方承担采准工程施工费用,工程矿则从乙方出矿量中按月扣除。
八、甲乙双方对保障生产计划完成、保障生产质量、保障安全生产的约定
1.乙方将所承包矿山属于乙方的井上所有主要设备、设施作为施工生产和安全生产的抵押保证,其产权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2.凡因乙方安全问题造成的停工,停工一天对乙方罚款_______元。安监部门要求的停工除外。
3.凡因乙方原因将废石倒入矿堆,按每吨_____元计算对乙方进行罚款,并由乙方负责将废石挑出。
4.乙方没有及时处理矿房壁或及时支护采场而发生围岩混入的废石,乙方负责人工挑拣,如由甲方安排人工挑拣,其费用由乙方支付。特殊地质因素除外。
5.在甲方设计的开采范围中,在采矿时不能剔除的夹石中的蚀变岩石,甲方负责人工挑拣,如由乙方安排人工挑拣,其费用由甲方支付。
6.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出矿品位达不到甲方最低要求或造成开采贫化率____以上,对所采出的矿石量不予结算。
九、违约责任
1.凡违反本合同条款均属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直接经济损失和其他经济赔偿。若甲乙双方协商后更改的条款不属违约,但须有补充协议。
2.因乙方原因连续3个月不能完成计划生产任务,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其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甲方因故拖延向乙方付款,每拖延一天按欠付款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延付则不属违约。
4.乙方因故中止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乙双方暂停结算,待甲方在一个月内寻找新的承包方来接替乙方工作后再行结算。
5.甲方因故需中止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一个月后,无论甲方是否找到接替方,乙方均可自行撤工,甲方给予乙方结算所有已经形成的、经双方验收合格的工程施工、采矿生产费用。在合同中止或解除生效后,如属于乙方的井上设备和设施,甲方有租赁或购买的优先权,其办法另行协商。
6.因不可抗力致使工程施工和生产经营无法进行,不属违约范畴。
十、合同附件
1.工程合同单价表。
十一、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2.与本合同相关的补充协议、附件,均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有效期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与乙方续订合同。如因故未签订新合同,即仍延续本合同执行。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厂房A—5层,总高度24.15M,建筑层水平投影面积15160.6㎡;
(2)厂房B—5层,总高度24.15M,建筑层水平投影面积8851.82㎡;
(3)旧宿舍在原有楼层上加二层;
暂定厂房A、B,宿舍加层建筑层水平投影面积约25000㎡,合总价2100万,(每平方米以850元计价,如与报建合同不符以本合同为准)工程完成建筑层水平面积大于25000㎡的面积按每平方米850元计价。
工程名称:东莞市佳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工程项目:厂房A、B、宿舍加层(不包括原有宿舍装修)
工程地点:东莞市凤岗镇天堂围西旺工业区佳达工业园
开工期限:自开工日起300个晴天,不包括节假日,工程在期限内未能完工,如未超出一个月不奖不罚。
第二条付款方式
1、厂房A、B、宿舍加层,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后至工程完工支付工程款1600万到乙方账户,余款500万元在工程完成日起后36个月内每月平分支付(即按每月付款138800元不等给乙方,每月15日前至少支付138800元)。
乙方指定账户,开户名:邓康强,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凤岗支行,账户:
2、1600万工程款在开工前甲方需要支付乙方订购钢材费用360万元、商品混凝土费用200万元(开工三天前)、工程其他材料费用100万元。开工后完工前按照进度支付宿舍建筑费用85万元、门窗工程费用100万元(分两期,其中窗框工程50万元,窗肉工程50万)、外墙装饰工程费用50万元、工程完工代支工人工资65万元。剩余工程款640万元按照每层梁板混凝土浇捣完,按进度比例付款乙方(即厂房A每层梁板混凝土浇捣完付80万元,厂房B每层梁板混凝土浇捣完付48万元)
第三条建筑材料标准:
1、厂房A、B内地台浇捣C20混凝土10CM厚。
2、厂房A、B首层地面分格原色水泥水磨石,楼面分格原色水泥金刚砂。
3、宿舍加层楼面水泥砂浆铺贴500_500陶瓷地砖。
4、卫生间楼地面水泥砂浆铺贴陶瓷防滑地砖。
5、厂房A、B楼梯休息台平面及楼梯踏步级水泥沙浆,铺贴每平方米100元以内的大理石决料。
6、厂房A、B、宿舍加层楼地面的踢脚线用600_600的地板砖割成5块,120MM长条砖粘贴。
7、厂房A、B卫生间墙面用250_400每块约1.5元的瓷片粘贴2.2M高,加层宿舍卫生间粘贴至板底。
8、厂房A、B、宿舍加层所有内墙抹灰找平压干刮腻子。
9、厂房A、B、宿舍加层所有天柵底梁柱面不可抹灰,只用刮腻子。
10、厂房A、B、宿舍加层外墙水泥沙浆抹底灰,面粘贴每平方米16元的纸皮砖。
11、厂房A、B楼梯扶手用304型厚1.0的不锈钢材料制安。
12、厂房卫生间门用铝材料制安。
13、铝窗用雄业牌白铝白玻,玻璃5MM材料制安。
14、层面防水按二布三油铺贴。
第四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天然基础检测费由甲方支付。
(2)、10万元以上的城建押金由甲方支付。
(3)、城建基础设施费,建筑监督部门放线费由甲方支付。
(4)、静压桩检测费由甲方支付。
2、乙方责任
(1)、10万元以下城建押金由乙方支付。
(2)、工程公司管理费、建筑工程税金,工人社保,费用,工地工程用水用电费由乙方支付。
(3)、静压桩工程费由乙方支付。
(4)、乙方包括厂房A、B化粪池建造,楼层内排污、排水安装,但是不包厂区内排污、排水管道及设施,不包防雷设施工程,不包水电安装工程。
(5)、工程完成竣工后期如楼板产生裂痕,由乙方负责补修及费用,但甲方不可扣减工程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工程款不按时支付或停工,甲方应赔偿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按照每名工人150元一天、材料涨价所造成的损失计算)
2、甲方未按照约定在工程完成日起后36个月内每月平分支付500万元余款,若有拖欠则按照应付款的千分之五每天加收滞纳金。
3、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并解除合同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未尽事宜
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不可预算的其他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认可,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承包方(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搞好配合协调,确保工期和工程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山韵佳苑B区
二、工程单价:壹拾叁元(13.00)每米
三、工程内容范围:
四、承包方式:单包人工(工程量约23000m)
五、工程造价:大写约贰拾玖万玖仟元小写约299000.00元
六、结算方式:合同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结算,办好签证,验收手续。
七、施工方案和工期:施工组织方案乙方应提交甲方、监理批准。乙方必须按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理对施工质量和进度检查监督,严格按图施工。
工期包括:开工日期按实际开工日期竣工日期20--年2月10日除以下原因工期顺延:
①天气原因
②设计变更
③地质原因
④场地影响
⑤甲方供桩影响
⑥其他双方均能接受的客观原因
八、付款方式:首期:机械设备进场试桩完成后甲方付工程总造价的20%。中期每完成两千米工作量甲方付已完成工作量的50%。末期:施工完成后甲方付工程总造价的90%。余款桩基验收合格甲方基础底版浇完后结清余款。
九、乙方在施工期内,甲方、监理随时派员到现场检查工艺和质量,如发现不符有关规定时,甲方有权指正,乙方应负责及时改正。
十、乙方在施工中,如乙方责任者发生工伤,设备损坏等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及赔偿,甲方概不负责。
十一、甲乙双方应明确工作代表,甲方工地代表同志,监理单位工地代表徐惠明同志,乙方工地代表孙海燕同志。
十二、工程质量验收,由甲方会同乙方等有关单位,对工程按规定进行总体验收。凡在验收中发现必须返工或修补的部分,以书面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乙方完工后要经再验收合格移交甲方,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乙方负责保修期贰年。
十三、违约责任:
1、按《经济合同法》。
2、甲方责任: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责任,竣工期得以顺延,由于图纸及其它原因变更而造成的返工、停工,应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同时给予乙方相应补偿。
3、乙方责任:
(1)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质量验收规范验收,由乙方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工期延误,每天按工程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五付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解决。
(2)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3)可向无锡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它:
1、甲方负责场地清理,做到三通一平。乙方严格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施工。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须由甲方负责补贴乙方损失,标准为500.00元每天、每台机。
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压桩以外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4.乙方不开据工程发票。
5.送桩部分超出2.5米按实结算。
十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七、本合同订立时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位于建筑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工程内容:除本工程所需的商砼及钢材两项材料由甲方自行采购至工地外,其余所有本工程施工图中包含的内容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卫生承包施工。(但甲方采购的商砼及钢材质量由甲方负责)。
四、工程造价:本工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单价元,工程总造价。
五、付款方式:甲方按工程进度,在每月底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余款在本工程全面竣工并做好卫生清理后,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除扣留2%的工程质保金外)一次性结清,保修期满后,退还质保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并负责工地上与周边的一切协调工作。本工程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本工程的工伤保险由乙方自行购买,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甲方必须保证工程款的`按时支付,如果由于工程款的拖欠,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工期:有效天气为能超出陆个月,如在超期陆个月后再超期,每超期一天,甲方惩罚乙方壹仟元人民币,以此类推。
八、保修责任:按国家规定执行,在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派人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发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含如下内容:地下室基础承台及基础梁的开挖、桩头的破除、开挖后基坑的抽水(抽水工具由甲方提供)、基坑基槽采用人工整平、砖胎模完工后的回填整平、多余的土方由乙方用大挖机甩到地下室主道的两侧后由甲方负责外运。工程总价:按下室占地面积_______元(此价格含不可考虑的因素,没有任何价格调差)。工期:
第2条:合同使用标准和法律2.1、合同使用标准:
2.2、适用法律: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第3条:甲方工作
3.1公布工地各项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材料耗用等进行检查、督促,监督施工质量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3.2按照合同条款按时按量支付工程款。
3.3如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不能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施工任务,或发生重大失误导致工程停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4负责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安全设防。
3.5对乙方违反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人员甲方有权清理出施工现场。乙方不服从甲方现场施工员的安排,不能按时、按量、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或整改内容)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完成,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对消极对待、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中途退场的,甲方有权不付任何工资费用。
第4条:乙方工作
4.1乙方须安排一个负责人长期呆在现场协调工作,至该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
4.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测量出的桩顶标高进行破除,标高测量中乙方必须派人员配合,严禁用炮机凿除,人工破除过程中不能伤及桩钢筋,破除后的桩头必须保持平整完好。预留钢筋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所预留。破除完的的桩头由乙方用挖机吊出基坑,并掩埋在车库底板以下。
4.3前期进场必须保证有一台大挖机和两台小挖机方可开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进度相应的增加机械人员,如进度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完成的50%结算。
4.4乙方进场后,甲方负责提供住宿及生活水电,乙方自带破桩工具(包括空压机)。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紧密配合,确保施工进度以保证工程的如期完成。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上班必须安全帽,穿胶鞋,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各种生活制度。另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进度,如进度严重跟不上,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作。
第5条:工程款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地下室后浇带分成六块,每块垫层砼完成后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一次工程款,其余款项待地下室垫层全部浇筑完一周内全部付清,甲方违约的责任: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权停工,甲方应承担乙方停工期间的一切损失。乙方所收的工程款不含任何税金,乙方只提供收款收据。
第6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成、工程款全部付清后合同自行终止。
第7条:合同份数:甲乙双方各执2份。
第8条:合同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用补充协议补充或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业主):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条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条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装饰工程施工地点:_________施工内容:_________承包方式:_________合同总工期_________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合同总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其中:人工费_________元,材料费_________元。(见附表
一)
第二条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装饰方案及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条陈X等采取保护措施,并经乙方书面确认。
1、2办理本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条批件等手续,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1、3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条电条气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协调做好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2、1按照甲方的意图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交甲方进行书面认定。
2、2乙方指派_________(姓名)为乙方驻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准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2、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条安全操作规程条防火及环保规定。
2、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三条工期
1、工期延误
1、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3)甲方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1、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条设备闲置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1、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四条工程价款支付开工日前三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工程日期过半,甲方再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验收合格____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剩余部门,计_________元。
第五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材料甲方供应的材料条设备应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
二)。甲方供应的材料条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条设备运抵现场____日内,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条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否则,乙方应按相应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采购的材料乙方采购的材料条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见附表
三)注明品牌条规格条等级条数量条单价和总价,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如乙方采购的材料条设备与材料设备表不符,不得使用。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变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变更单(见附表
四)后方可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施工作业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
1、1工程以施工图纸条做法说明条设计变更为依据,以《____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质量评定标准。
1、2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技术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返工条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条修改的费用。
2、竣工验收与保修
2、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单(见附表
五)。甲方自接到工程验收单____日内验收,在验收单上签字。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验收,超过____日的视为竣工验收已被确认。
2、2双方约定隐藏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
2、3双方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期限为:_________。(本条
2、2和
2、3款的内容过多可另加页)
第八条安全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违约责任甲条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条确认,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或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承担违约责任均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予以增加。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_________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表;
2、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
3、双方有关本工程洽商的其他书面协议;
4、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可根据需要确定合同副本的数量,双方约定(签字条鉴证条公证)后生效。
2、乙方收到本装饰工程价款尾款,本合同即告终止。业主(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住地:_________
住地: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协调与合作、诚信友好的原则,就通辽市开鲁县( )项目,经双方商讨达成以下条件及承诺并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义务与责任
1、本着对通辽市开鲁县( )项目的人脉及项目充分了解,为乙方提供真实的信息,协助乙方对通辽市开鲁县( )项目的合同签订给予配合把关。
2、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并协调业主与乙方签订项目的施工合同。
二、乙方义务与责任
1、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跟踪业主对此项目的进度动向。
2、本着甲方对( )工程发包了解及拿到施工承包权的信任及信心,为甲方负责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及施工中资金和施工实力,劳动酬金及支付方式。指定甲方为协调负责人,不能指定第三方(指另外的接洽人)为协调负责人。
三、报酬支付
1、在甲方帮助乙方取得这一项( )工程施工承包权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劳动报酬总工程费 6 %。
2、本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所得报酬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本项目 )(以下简称甲方
再接受任何的第三方服务(承建商)。
2、本协议签订后,若甲方就此项目给予另外的施工队伍施工,视甲方违约赔偿乙方违约金____万元。
3、若乙方拒绝配合甲方的工作,甲方有权另行寻求其他合作者。
(二)乙方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越过甲方与中介方完成交易(包括直接或间接),视为甲方完成工作,乙方需支付甲方本合同的第三条的
第1款所约定的劳务报酬,甲方对该劳务报酬有无限期追偿权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力。
2、本协议签订后,若乙方就此项目与第三方(另外的接洽人)接洽,视乙方违约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万元。
五、保密
在本次服务项目中,甲、乙双方对知悉的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永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披露或使用。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人各执一份。
如甲方提出的协议合同乙方没有意见,双方签字当日生效。
甲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乙方:
总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电话号码:
分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电话号码:
甲方与乙方达成协议,因有鉴于甲方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本着诚实守信,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及相关事实,甲乙双方应充分如实告知相关当事人,甲方提供之本合同之标的应合法有效。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
第四条:价款
4.1工程总价: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此项为投标价,支付以实际工程量为依据,此为税后价),乙方包工包料。
4.2按20__年江苏省单位估价表方式按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材料按市场当月信息价结算,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3以上工程量总包以实际工程量价款中抽取 %作为总包管理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浮点、税金、配合费等费用。此管理费自每次甲方付款中自动扣除。
4.4此合同开工10天内,乙方向甲方交质量保证金 万元,此保证金应在该分包工程验收完工后,15天内归还给乙方。
第五条:工程期限
5.1开工日期:
5.2竣工日期: (以竣工报告为准) 交付日
5.3合同总工期: 天
5.4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自然日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乙方应辛勤以赴,不得耽误。
第六条:付款办法
6.1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付给乙方进场施工费 元。乙方施工至壹个月后,10天内付进场第壹个月的工程进度款的75%。以后以按每月工程量的进度款付75%,工程结束验收合格付至总工程款的90%。删除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付5%。
6.2工程竣工满一年后20天内5%付清(此项为保固金)。
6.3水电费由甲方预交,费用从乙方工程最后一批工程款中扣除〔水电费用是决算后机械费中的50%〕
6.4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发票为前提。
第七条:本工程质量标准
按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规定的标准施工且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第八条:代表
甲方应指定一到两名人员作为甲方的代表,有他亲笔签名的文件即认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项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发生变更,甲方应当自变更后即日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工地管理
9.1乙方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及职业技能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清除隐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9.2严格执行工地上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归堆并运送指定地点。如不及时处理,经乙方书面确认,甲方可以于该期工程款中扣除__元以下罚款。
9.3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不得打架斗殴、酗洒闹事。情节严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条:设备、材料、通行及配套
10.1 甲方提供乙方临时用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永久性质的设备。
10.2 凡本工程使用的由乙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除甲方当即提出不合格外,均视为合格品。
10.3 乙方堆置器材设备之场所,应在甲方许可之范围内,不得妨碍工程之进行与街道之畅通。甲方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应向乙方提供使其设备足够能进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几个部分的便利措施。
10.4本工程施工期间工地及相关场所临时水电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应随时注意保持交通、电力、通讯、给水、瓦斯或其它设施之安全正常营运。
第十一条:工程保险
11.1乙方应对其员工购买保险
11.2由甲方办理的保险单以履行总包合同通则,如果涉及乙方应当享有保险单内利益,甲方应当将乙方享有的利益注明或特别载列于保险单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1.3双方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1.4除能证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工期延长,应由甲方支付续保费用。
第十二条:变更设计
12.1双方得以按照下列情况改变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12.1.1经由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减少的事项。
12.1.2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书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变更或增加或减少的事项。
12.2所增加或变更之费用,乙方可以按照签订到变更期间的相对高价定价。
12.3减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担乙方已购材料之损失外,还应支付乙方为此支付合理的费用。
第十三条:工程延期
13.1须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可于原因发生后3日内据实将工程延期通知单书面通知甲方,但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3.2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得通知乙方将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四条:验收
14.1工程具有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进行验收。
14.2本工程进度于符合完工或阶段性验收标准时,乙方应以书面报请完工验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由甲方验收。
14.3乙方在验收前3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2日书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参照本合同十三条停工损失赔偿。
14.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内未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验收通知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认可,通知的验收日期即视为验收合格之日,作为支付合同价款的依据。
14.5本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0天内移交予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即视为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义务发生转移。
第十五条:违约及损害赔偿责任
15.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终止或解除本合约,一方应给付另一方按工程总价10%计算之违约金。
15.1.1一方要求减少工程金额达原合约金额之百分之二十。
15.1.2一方要求停工达15日,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 。
15.1.3一方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情事之虞,或一方显无能力支付工程款。
15.2本合约依上述原因而终止或解除时,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发生其它赔偿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偿。
15.3除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时进场施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5万元。
15.4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应按每人100元/天对乙方承担赔偿金,并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发生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具折旧费、工地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甲方应于通知停工之十日内主动赔偿乙方。
15.5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准时支付工程款、违约金、赔偿金等,每迟延一天按照工程总价的百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本合约条款发生争议,双方应平等协商,协商不成,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其它
17.1合约时效: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自付清尾款后终止。
17.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7.3本合约正本之印花由双方各自贴销。
17.4一方提供之地址为可送达之地址,如果变更应及时通知,否则按照合同约定地址投递即视为送达。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
甲方担保人:
乙 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作协议书
第一部分协议书
甲方:西昌昆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班公司)。
住所: 。办公话: 。
法定代表人: ,系该公司 。机: 。
乙方:南充金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班公司)。
住所: 。办公话: 。
法定代表人: ,系该公司 。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行业规范、国家和地方政策的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金阳县教师干部管理所拆旧建新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合作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金阳县教师干部管理所拆旧建新改造项目工程(简称本合作项目)
工程地点:西昌市一环路159号。
工程内容:本合作项目拆旧(砖混)建新(框架剪力墙结构),商住两用高层电梯公寓建设竣工验收交付合格。(详见业主和甲方提供的本合作项目下的《施工图纸》和《建设规划许可证》)。
本合作项目立项批准文号: 。
业主单位:金阳县人民政府
承建单位:西昌昆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业主金阳县人民政府。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合作项目拆旧(砖混)建新(框架剪力墙结构),商住两用高层电梯公寓(包括本合作项目外环境的绿美化、排污(水)及地皮硬化等附属工程建设竣工验收交付合格。(详见业主和甲方提供的本合作项目下的《施工图纸》和《建设规划许可证》)。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本合作项目为9度设防(防震)。施工过程中所使用各类建筑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正规合格产品,并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方可使用。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三无产品及国家禁止使用类产品。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合同价款如有争议,以本合作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决算文件为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施工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 年____ 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时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 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 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 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 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 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 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关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 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 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 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 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贷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贷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贷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贷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就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 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____________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
(2)采取第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施工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47、补充条款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略)
发包方: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丙三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项目二期14#、15#楼桩基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装、包安全、包验收通过的一揽子承包方式承揽本工程。
工程承包范围:14#、15#楼桩基图纸范围内的桩基工程施工的全部工序。
第二条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工程部所发开工通知为准。工程工期为45天日历天数。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文件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测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工程桩的合格率为100%,如质量达不到合格,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材料供应
乙方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进场的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代表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支付材料款的依据。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混凝土构件的强度报告及其汇总表和有关材料的检测报告等一切有关材料的证明资料,同时应按工程所在地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量及单价
1)本项目工程量约:8310米(本工程总根数为277跟,桩长暂按30米)。
2)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PHC),采用徐州管桩,用锤击法或静压法施工,PHC—500(125)AB—C80:综合单价按194元/米;此综合单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辅助费、机械设备费、检测费用、截桩费,小型机具,配件费用、临时设施费、缺陷修复费、送桩费、物质的运输、装修、堆放,领用、保管、二次搬运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赶工措施费、冬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费、水电费、损耗、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配合费用、风险费用等与桩基工程施工相关的一切费用。
3)本项目桩基工程的综合单价不含桩基检测费用,桩基检测费用为_____万元(小写:_____元),计入竣工结算。
2、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款支付,桩基成功后施工完毕后,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50%,工程桩静载、动力测试合格,资料齐全,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竣工结算完成后甲方付至结算价的95%,余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15日内付余下工程款(不计利息)。
3)工程款支付时,优先用_____一套商品房作为工程款抵扣给乙方。
第六条竣工验收及工程资料
1)打桩完毕后,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及建设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基坑开挖后3个日历天内,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资料给甲方。
2)竣工资料乙方自行负责,按本工程所在地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本工程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的整理要求和分数要求(不得少于三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第七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应在施工前确保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负责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并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勘探报告等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应在施工前提供图纸一份,并组织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3)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4)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协调处理好施工现场周边的群众关系,解决施工现场周围群众阻挠施工问题。
5)甲方提前7日通知乙方进场
2、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要求做好各项施工准备,且如若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不当造成的爆桩或桩身破碎,由此造成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服从甲方、监理单位的管理,时刻注意本机组人员的安全,在PHC管桩运输过程中及到施工现场后的卸桩期间和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人身、机械、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3)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安排。按甲方要求的人员、设备、进场日期进场,每延期一天罚款20__元,并视工程情况有权清退出场。保证机械的正常运转,从人员到设备合理组织,不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
4)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人员及委派人员的检查,把好质量关。乙方加工的管桩送到施工现场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这批管桩的出场合格证、混凝土构件的强度报告及其汇总表和有关材料的检测报告等一切有关材料的证明资料,同时应按工程所在地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5)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工程损失等一切费用。未经报验的工程质量及工程量不予任何。
6)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每天上报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施工进度。
7)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接受各方监督,预防环境破坏,不断改善施工环境。
8)桩基检测中,若存在不合格桩,乙方需补桩处理及承担相应的费用。因乙方原因桩在施工中出现超送现象,导致基础变深或其他基础处理费用,根据设计院处理意见及设计变更单,由甲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出具处理意见,以签证形式通知,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由甲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经济签证处理。
9)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后,应当无条件3天内退场并及时清理场地内的垃圾及临设施,保持工程现场清洁,不得影响甲方下一步施工。否则乙方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桩基中间验收
1)工程覆盖前,如桩焊接质量、桩入土前的实际位移、桩垂直度等,乙方自行检验后立即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参加验收,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甲方代表和监理实行旁站跟踪施工监督管理。
2)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施工,在施工压桩过程中若出现桩身断裂及补桩,乙方必须在桩基未离开桩位前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并保持现场状态,因乙方机械设备原因或工人操作不当引起的断桩偏桩及爆桩,乙方则承担该爆桩的桩费(如桩偏位超出规范范围需变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七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验收合格工程造价的80%结算,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2)工期延误或出现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停止施工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质量事故、工期延误等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逾期开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均应当向甲方承担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逾期达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均自甲方或使用人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第十条其他条款
1)本工程发生的所有经济签证须在发生之日起3天内报送完毕,逾期报送的经济签证均视为无效签证。
2)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承包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在 公司承包的《 》,就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及内容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由三方联合按比例投资完成甲方
第一条 联合宗旨、项目和范围
联合经营宗旨: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 联合经营项目:建筑工程
第二条 联合投资各方均以该项目开发负责人 与甲方所签订的《 》工程前期垫资价款作为联合投资范围。
第三条 联合投资方式、比例、核算方式
投资方式:
(1)甲方以现金作为投资。(投资 )
(2)乙方以现金作为投资。(投资 )
(3)丙方以现金作为投资。(投资 ) 投资比例:
(1)甲方占工程项目的 %(按 %出资,承担亏损,享受分红)。
(2)乙方占工程项目的 %(按 %出资,承担亏损,享受分红)。
(3)丙方占工程项目的 %(按 %出资,承担亏损,享受分红)。
核算方式:仅对联合经营的范围实行独立核算。
第四条 联营各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对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行使建设性意见表决权,享有红利、出资、承担亏损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乙方:对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行使建设性意见表决权,享有红利、出资、承担亏损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丙方:对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行使建设性意见表决权,享有红利、出资、承担亏损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第五条 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联合经营范围的全部所得,在除去全部成本和开支后,其余为红利,按投资比例分配。
该项目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合投资双方对该债务在投资范围内,按投资和分红比例承担亏损。
第六条 联合 投资各方按约定投资多少按实际需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联营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依期如数支付投资时,视为违约,每逾期壹日,违约方应向联营体缴付其投资额的1%作为违约金。
2、由于联营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按投资额的10%支付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并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守约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联营体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丙和各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书经甲、乙、丙各方盖章或签字捺 印后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地点: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内容
四、合同价款
五、付款方式
六、总工期要求 个工作日。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进场时,施工场地应具备三通一平等开工条件。
2.甲方应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已完工程损失和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内施工完毕,并符合验收要求。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解决至合格,延误期每日罚款 元。
九、工程质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应按照图纸精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
十、争议及解决办法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和解、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区新__自住房的建房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建筑材料,包括:建筑用水、用电、红砖、水泥、沙、碎石、钢材、铁钉、扎丝、安全网等一切建筑材料;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施工所需的木料、板材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组织、管理工人,指挥工人施工,施工人员的生活由乙方妥善安置,乙方及其施工工人与甲方不存在雇佣关系,乙方及施工人员就餐、饮用水、烟等均自理。施工工人用工合同及工资由乙方负责,如有劳资等用工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须负全责并处理好。
二、 施工范围:
在甲方一栋自住房三层基础上再承建三层,一层毛坯房约1002(以实际面积计算)。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或图纸进行施工(如有更改,双方应提前协商),承建结果以甲方实际情况而定,如出现其他情况甲方可以就此工程的一个阶段做为结束可以终止施工(如主体建好、外墙装修内部毛坯、全部建成并装修完工);乙方接受承包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施工。
三、承包工程内容及金额:
按滴水平方面积计算,毛坯房三层按叁佰叁拾圆整(330.00元)每平方米结算,乙方工程含吊所有建筑材料、搭排山(协助围网)、做板面、楼梯、砌内外墙、外墙贴瓷片、内墙过水泥沙浆、安装排污管道、协助钻孔、建筑垃圾清理至一楼垫底。其他:泵车费用甲乙双方各付一半;甲方应付原三层搭排山人工竹架款,按排山面积每平方柒圆整(7.00元)结算;甲方应付原三层外墙贴瓷,每平方按墙面面积计算,门窗不除,每平方叁拾圆整(30.00元)结算;甲方应付订网人工费共陆佰圆整(600.00元),如甲方有协助做就减少贰佰圆整(200.00元);甲方按每倒好一层板面补助人工加餐伙食贰佰圆整(200.00元)、倒板面时每个人工一包烟、一瓶水;最顶层楼梯间按每平方贰佰叁拾圆整(230.00元)的百分之七十结算(以曾来方屋主的样式做);协助完成天面四周截水墙;天面栏河砌红砖不计,有贴瓷片按每平方伍拾圆整(50.00元)结算。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装修完工。
四、六层按叁佰捌拾圆整(380.00元)每平方结算,在原来毛坯房基础上增加如下项目:四层房间和厅地板,规格为60 c 60c,厅地板规格为80 c80 c;房和厅墙面贴瓷片1.2米高,规格为25c40c;厨房卫生间墙面贴瓷片至顶,需要做防水工程。
五、六层房间地板规格为60 c 60c,贴地脚线;厅地板规格为80 c 80c,厅墙面贴瓷片至顶;厨房卫生间墙面贴瓷片至顶,需要做防水工程。楼梯墙面贴瓷片1.6米高;协助安装门窗等装修;天面另计。甲方需要另行增加工程,双方协商定价。
六、施工工期:
按毛坯房建筑工期自公历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工期前后不超过天;全部装修完工甲乙双方具体协商。乙方应按时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按总工程款每天扣除1%的费用。
七、付款方式:
甲方按每层倒好楼面后五天内付壹万伍仟圆整(15000.00元)给乙方;砌砖完,付壹万伍仟圆整(15000.00元)给乙方;其他工程款按工程进度的80%付款,工程完工结算所有工程款。总工程款拖欠不得超过壹万伍仟圆整(15000.00元),拖欠时间最长不超过________年(________年),如甲方经济许可应提前付款。________年内甲方房屋出现有工程质量问题,乙方须重新修缮。
八、施工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乙方应在工地安装一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不得违法违规操作,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甲方不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的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失,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如遇当地有违建执法,造成乙方建筑用具被没收、拖走,甲方应给予赔偿。
九、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2.主要节点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费用: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第九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节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十一条、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
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二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_____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_____日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_______%,余款_______%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付清。(结算款支付额以扣除劳务管理费后的数额为基数)
3.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劳务公司应缴纳_______%的劳务管理费。
第十三条、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四条、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六条、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
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就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二十条、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一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第二十二条、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
(编号:ZS×××-×××-[20××]- ×××号)
甲方: (项目部(施工局)全称)
乙方:(营业执照登记名称,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工,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就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项格式条款的约定,并自愿履行由此产生的全部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地点:
2、合同范围
2.1 主要合同内容
具体以施工图(含业主同意变更的部分)为准。
2.2 主要施工工序
(1) (2) (3)
以及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其它一切准备工作。
2.3 主要工程量
2.4 合同工期
2.4.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节点控制工期见下表:
2.4.2工期延误
如果关键线路的节点工期在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a.重大设计变更;
b.不可抗力;
c.由于业主原因要求停工;
d.甲方书面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2.4.3乙方应在发生工期延误造成窝工事实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书面报告,甲方就相关事项及时向业主提交报告。如乙方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则视为乙方放弃顺延工期及赔偿的权利。如乙方虽按约定提交上述书面报告,但遇业主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时,则乙方认可甲方因此采用的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的处理意见。
2.4.4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赶工费用。
2.4.5业主及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时,有关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约定。
3、承包方式
根据本合同的施工内容及主要施工工序,乙方同意按 (单价或总价)方式进行承包。本合同 (单价或总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工程量是否变化合同价格均不做调整。
若在合同签订 个日历天之后,因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等导致燃油费(柴油)等其它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并且主合同有相关补偿条款时,双方才可以协商调整合同执行期间受影响项目的单价或总价;否则合同价格不做调整。由于非上述原因影响的燃油费(柴油)等其它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合同单价或总价均不得调整。
4、合同价格
4.1 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含 %税金),固定总价/暂定总价。
4.2 合同单价
合同单价见附件 B 《工程量计价清单》。合同单价包括完成施工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括施工所需各种材料运输及配合人工费用;包括人员和机械的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综合管理费、合理利润、 %税金等所有可能发生一切费用;包括因气候季节以及工序协调等因素导致的施工停滞窝工费等;乙方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的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承担由于任何风险引起的费用。
4.3 税费的承担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税金 %;甲方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并在乙方每月进度款结算中扣除。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由乙方自行缴纳。
5、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权利与义务
5.1.1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工作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检查。
5.1.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有关施工文件,并提供施工场所。
5.1.3甲方负责组织相关施工图纸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工作。
5.1.4甲方负责组织现场调度会,协调现场施工。
5.1.5甲方负责与业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
5.1.6甲方负责向乙方发布书面开工通知,并向乙方下达承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月工程进度计划及周进度计划。
5.1.7甲方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权利。
5.1.8就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本合同和甲方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所发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或直接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包括因拒不执行指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含业主的罚款、重新安排队伍施工造成的单价差、赶工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1.9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1.10甲方负责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计价结算,并按业主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工程款的支付。
5.1.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及施工人员。
5.1.1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等级、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维护、初验、检查和返工、终验进行检查和监督。
5.1.13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乙方采取整改措施。
5.1.14双方约定甲方的其他权力与义务: 。
5.2 乙方权利与义务
5.2.1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组织人员接受甲方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
5.2.2乙方负责组织人员研究和熟悉施工图纸、按照施工总布置要求、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5.2.3乙方负责按规定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成月工程量统计报表。
5.2.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工程实际进度不满足计划进度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整改措施和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但并不免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损失责任。
5.2.5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调度及甲方转发的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直接致函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不得直接从业主处收取工程款。
5.2.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规定及制度,乙方必须严格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并及时提供相关各种见证资料及记录,对所属员工及因其过错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等负责。
5.2.7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持证上岗规定,确保所属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技术岗位人员、特殊工种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将人员持证情况及有关证件复印件一并报送甲方备案。
5.2.8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按照本合同14.1条要求安排人员进场;并向甲方书面报告,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
5.2.9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按照本合同14.2条安排进场设备,并保证进场设备完好率达到 %以上。在设备进场后 日内及退场前 日内,乙方均须将设备情况书面报送甲方,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验收。
5.2.10乙方应按甲方与业主的主合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甲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等满足合同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甲方要求,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2.11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看护、保卫及未完工程的安全工作,按时向甲方移交工程。保护期内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修复。
5.2.12乙方应对在保修期内承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进行修理的,甲方则有权另行指定第三方修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5.2.13如承包合同工程跨年度,乙方应在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应证书年检或到期更换新证书后日内将通过年检或更换的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单位公章)送交甲方备案。
5.2.14乙方确保其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并配合甲方对其施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5.2.15乙方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职业病防治、工资发放、各种社会保险、伤亡事故处理、劳动争议等事宜,并负责因其施工人员作业不当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赔偿。
5.2.16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5.2.17乙方应该及时提供年度及完工清算资料,以备甲方审核。
5.2.18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其它任何活动。
5.2.19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明确不予补偿或赔偿的事项,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
5.2.20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到施工现场条件及自然地理环境的风险,并承担由该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和责任。
5.2.21乙方确认 为本合同工程项目经理。乙方依据本合同发出的请求及通知,必须由分包项目经理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5.2.22乙方的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须常驻工地或委托工地全权代表,全权负责乙方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结算、民工管理等职责,分包工程项目经理离开工地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单位请假,经甲方单位同意后方可离开工地。
5.2.23乙方已全面了解并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指令。
5.2.2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包括再次分包、事实上的转包等)。
5.2.25乙方须按照合同及甲方的管理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报表、施工原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如不能按时提供资料,甲方有权暂停给乙方的工程款结算和支付。
5.2.26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6、施工辅助设施
6.1 施工供水
a(甲方供应)甲方设置施工用水的主管路至工作面 米处,由 方装表计量,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乙方负责该点到工作面的支线管路的安装、维护及拆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管路由甲方管理维护。每月甲方按 元/m3的价格和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备水源时,其水池/泵站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经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及费用。
6.2 施工供电
a(甲方供应)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 (电压或容量)的电源端口(盘柜)至 处,由方在端口处装表计量,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乙方负责该点到工作面的支线安装、维护及拆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线路由甲方负责管理维护。结算时每月甲方按元/KWh的价格和乙方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备电源(备用电源)时,其发电站(机)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经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及费用。
6.3 施工用风
a(甲方供应)甲方设置施工用风的主管路端点至距现场作业面 米处,该点以上管路由甲方管理维护,该点以下至工作面的支管路由乙方安装维护并拆除。结算时甲方按元/立方米的价格和乙方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建自营施工用风系统,其压气站(含移动式)、供水站、池(含移动式)和相应管路设施布置要符合甲方现场总体要求并报甲方批准,同时做好日常维护。
6.4 现场施工道路
a(甲方提供)甲方按工程主合同要求(另见图表)向乙方无偿提供如图所示的施工道路,该道路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完工退场时乙方将道路及道路设施恢复为起始状交还给甲方。
b(自建)乙方自建临时施工道路要事前报甲方批准并符合甲方总体现场要求和技术要求,同时应无偿提供给业主、监理、甲方和其他施工方使用。
6.5 施工住房
a(甲方供应)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房屋 平方米。使用期间,其上述区域内的安全责任、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若有偿使用临时房屋,每月由甲方按元/m2向乙方收取费用。生活用电
元/KWh,生活用水 元/m3按表计量收费。其以上费用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建住房或营地(包括其它临时设施和场地)要符合甲方现场的总体要求并报经甲方批准,该住房或营地的安全责任和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6.6 其它: 。
7、材料供应
7.1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统供材料(见下表),由甲方按约定消耗量向乙方有偿提供,按月进行核销,且超耗部分的材料按核销日市场价(含采保费、运杂费;若采购时价格高于核销日市场价,则按照采购时价格计算)加计 %费用收取材料款。
7.2上述统供材料,乙方必须提前 天向甲方报送使用计划;使用时由乙方书面授权指定专人出示身份证明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或地点)进行调拨,发生的转运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7.3若属构成工程实体的其它主要材料 ,乙方必须委托甲方代为采购。并提前 天向甲方报送使用计划,材料价款为采购价格 加 %采保费、运杂费,在每次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7.4乙方从甲方仓库领用的材料,出库后材料管理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领用及采购材料的堆放和管理要符合甲方总体规划的要求,并且按甲方标准化要求设置标识。
7.5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目所需的特殊材料: ,由甲方统一管理,并服从甲方有关特殊材料的管理制度。
7.6周转性材料的管理
乙方自备周转性材料必须在甲方物资部门进行备案,退场时由甲方物资部门对其周转性材料进行核实,办理周转性材料退场的相关手续。
乙方使用甲方周转性材料另行签订租赁协议。
7.7乙方领用的材料仅限在本合同工程中使用,不得改变其材料的用途。否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7.8其他: 。
8.施工设备
8.1本合同工程施工时由乙方自备的设备 ,并按甲乙双方约定按时进场(按照本合同第5.2.9条及第14.2条要求)。乙方施工设备进场后,应通知甲方现场书面认定并备案。乙方施工设备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否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8.2乙方设备停放与管理要服从甲方现场总体要求,不得随意进出特定区域和乱停乱放。
8.3乙方使用甲方设备,必须书面申请,由甲方统一安排,并签订租赁合同,双方按租赁合同进行管理和结算,乙方应每月向甲方上报运行记录。零星使用甲方设备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计量方式及台时费标准,费用在工程款结算时扣除。
8.4对于甲方零星使用乙方机械设备,由甲方 部门签证及 审查后按第8.3条同等原则结算。
8.5乙方每月应将自有主要设备的完好、使用、维修等情况上报甲方 部门,供甲方对施工资源与生产进度进行及时分析和掌握。
8.6乙方施工设备应安全装置齐全、性能可靠,其施工设备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使用甲方施工设备造成损坏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8.7其它: 。
9、质量要求
9.1 质量目标与要求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 执行,工程质量全面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其中:单元验收合格率 %(优良率达 %)以上,工程综合验收质量评定达 标准。
(依据主合同条款补充具体工序的标准、要求)
9.2 质量检查与验收
9.2.1乙方应确保承包工程的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并就承包工程向甲方承担主合同相应项目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9.2.2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测量由方负责(包括按规定填报资料),费用由 方承担(视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约定)。
9.2.3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检验、试验由方负责,费用由方承担。
9.2.4乙方须允许并配合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进入乙方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工程具备覆盖、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要求时,乙方必须在自检合格以后,及时申请甲方验收。乙方的施工必须经过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并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9.2.5工程经甲方验收后,仍需业主、国家或地方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视为正式验收。
9.2.6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或修理,使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未进行整改,则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整改,并有权将发生的全部费用直接从乙方结算款项内扣除。
9.2.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本工程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9.2.8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
9.2.9其它: 。
10、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0.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现场防护要求,确保施工安全。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见附件 C ,并应向甲方缴纳安全保证金。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及重大环境事故,该保证金不退还。
10.2乙方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乙方必须配备合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加强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10.3乙方必须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安全生产作出指导,并对其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5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若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6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保护用品,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10.7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抢救伤员,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减少损失,同时须立即报告甲方。
10.8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须将保单复印件在签订合同后 天内报送甲方备案。超过 天未办理保险的,由甲方代为购买,费用在工程款支付时扣除。
10.9乙方应教育其施工及管理人员遵纪守法,服从工地各种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10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乙方应保持自己生活区及施工区内的环境卫生,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本合同工程完工退场时,要清理施工场地和生活住地的垃圾,保障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10.11非甲方原因,乙方遭受到财产和人员(包括乙方雇员、乙方施工范围内其他人员)生命、健康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交纳的安全保证金不予退回。由第三者造成乙方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由第三者负责,由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由乙方从保险公司的赔偿中补偿,甲方给予协助,不能补偿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10.12其它要求: 。
11. 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
11.1 职业健康
11.1.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与甲方签订《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见附件
D ,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1.2乙方应为自己雇用人员配置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尘面罩、雨衣、雨鞋等劳动防护用品。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1.1.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防护标准和防止污染环境的要求组织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有关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11.1.4其他要求: 。
11.2 环境保护
11.2.1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区域或有害因素等环境问题需要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时,乙方应提出安全、环境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2乙方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控制,工业垃圾按照指定要求进行堆放弃渣,生产生活产生的废弃物分类收集,统一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危险废弃物/不可回收的废物/可回收废物分类收集、按规定统一处理。
11.2.3乙方对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实行有效管理、专人负责,放射源实行有效存放,专人负责,有效控制。
11.2.4乙方对生产生活废水做到规划管理,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和满足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不污染河域环境,生产生活废水必须经沉淀池、化粪池、隔油池处理。
11.2.5乙方在工程项目设计要求范围内进行施工,不发生施工设计规划以外的破坏环境保护性质的施工行为。
11.2.6乙方对工作生活场所大气污染环境因素(源)进行控制管理,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11.2.7乙方生产、施工场界噪声控制指标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
11.2.8乙方应加强节能降耗,控制高能耗设备和超产品能耗设计性能设备的使用。
11.2.9乙方负责教育本单位现场工作人员,不断提高环境意识。
11.2.10乙方应确保本单位在施工活动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和法规。
11.2.11乙方应遵守甲方环境管理规定,适时接受并配合甲方对环境管理工作实施的监督检查活动。
11.2.12其他要求: 。
11.3 责任划分
乙方如发生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接受甲方、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承担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此作出的责任追究及处罚。
12、技术条款
对于非临时工程以甲方与业主主合同有关本合同项目的技术要求为准,对本合同同样有效;对于临时工程以甲方对本合同项目的技术要求为准。详见附件 E 。
13、乙方人员工资保障措施
13.1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发放形式
a.为确保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其施工人员工资。每月由乙方制作“员工工资发放表”,列明工资月份、姓名、工资数额,并经乙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甲方。代发金额视为乙方收到工程款数额。
b.为确保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甲方对其施工人员的工资发放进行监管。每次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上月“员工工资发放表”,列明工资月份、姓名、工资数额,并经乙方负责人、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甲方。不提交“员工工资发放表”或提交表格不合格、不真实的,甲方有权暂时拒绝支付工程款。
13.2 工资保证金
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每月结算中按当月工程款的 %扣留其员工工资保证金,如合同执行中发生拖欠员工工资需由甲方代为支付时,甲方有权从工资保证金中代付;如乙方未拖欠员工工资,提取的保证金分别于每年7月和次年1月返还累计扣留额的 %,剩余部分待工程完工验收且无拖欠员工工资情况时全部返还(不计利息)。
14、资源配置
乙方投入的人员及机械设备必须满足工程项目实施的要求,并为其承诺投入的人员、设备负责。当乙方资源配置影响承包项目实施时,甲方有权要求增加人员及设备等资源的配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4.1 人力资源投入
14.2 机械设备资源投入
15、施工协作
15.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业主、监理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5.2乙方按约定完成施工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第三方的配合。
15.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有关的管理制度。
15.4其他要求: 。
16、计量原则及工程量确认
16.1 计量原则
16.1.1甲方按施工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和标准为依据,对乙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验收、计量。隐蔽工程部分,乙方须通知甲方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办理现场签证方可计量。
16.1.2乙方按照设计图纸实际完成的、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量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免除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的责任(含业主、监理的罚款等)。对于规范允许的超挖超填工程量已计入单价中。
16.1.3甲方与业主主合同的结算签证,均不作为甲乙双方之间结算的依据。
16.1.4 (根据本合同的专业性质逐条列明清单项目的计量原则)
16.2 工程量确认
16.2.1甲方在计量或由监理工程师计量前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若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则计量结果有效。
16.2.2乙方的结算工程量以甲方确定为准。乙方按照5.2.3条上报已完工程量报表,经甲方部门校核,经 部门审核,经
批准方作为结算依据。
17、结算与支付
17.1 结算方式
本合同执行按 (按月结算或按工程进度分阶段结算)结算。
(本合同不设预付款。)
17.2 支付方式
17.2.1本合同所有结算均采用银行转账支付,乙方必须在 (地点)
银行开设结算专门账户,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不提供现金。
17.2.2工程结算时段为每月 日至 日,过期不予办理,乙方凭甲方确认的工程量、验收报告及库房领用材料结算单统一结算,从每月结算款扣除 %为质保金、 %为履约保证金、 %为安全生产保证金、 %为乙方雇佣人员工资保证金。
17.2.3甲方有义务代扣代缴乙方承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等税金 %,并在乙方每月进度款结算中扣除。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书价款、单价中,由乙方自行缴纳。
17.2.4原则上工程款支付与业主给甲方结算同步同比例支付,工程余款根据业主给甲方实际支付一次或分期支付(不计息)。
17.2.5若本合同工期超过12个月,则在每年1月份须对前一年的完工项目进行清算。乙方能够按合同履行义务,在年度清算时,返还已扣留履约保证金的 (不超过25%)。
17.2.6乙方雇佣人员工资保证金返还按照本合同13.2条执行。
17.2.7在本合同项目施工结束后,乙方按期足额发放了本单位工人的工资、并清理完自己的债务后,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剩余履约保证金。
17.2.8施工期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在完工验收后,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安全生产保证金。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保证金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进行部分返还或罚没处理。
17.2.9在本工程保质期届满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质保金。
18、变更
18.1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18.2在紧急(防洪、抢险、救灾等)情况下,乙方应立即执行甲方的变更指令。
18.3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8.4 变更处置原则
a若变更引起工期变化时,则按以下原则调整工期:
若变更需要延长工期时,应按第2.4.2、2.4.3款的规定办理;
若变更使合同工作量减少,甲方认为应予提前变更项目的工期时,由双方协商确定,但确定的完工日期不得晚于业主对该项工作批复的完工日期。
b 若变更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并签订补充协议。
19、竣工验收与完工结算
19.1 竣工验收
19.1.1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在 日内组织验收。若由于业主、监理原因不能及时验收,乙方应予充分理解,不能以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但甲方应该积极协调,尽快组织验收。
19.1.2如乙方所完成工程质量,经验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或修复。乙方如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返工或修复时,由甲方组织人员返工或修复,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直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否则,由甲方组织人员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19.1.3乙方应注意成品的防护工作,不以中间交工验收免除乙方成品的保护责任。
19.1.4其他要求: 。
19.2 完工结算
19.2.1完工结算时,乙方须递交证明不拖欠雇佣人员工资的文件、已完成与工程有关债务的清算文件、与项目部各部门手续清理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完工工程量统计表、完工结算统计表等其他甲方认为应该递交的相关文件。
19.2.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相关文件,在 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无误后再进行完工结算,乙方递交的工程量统计表经乙方签字、甲方审核后生效,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19.2.3经完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双方完成完工结算。
20、质保期
本合同质保期为 年,时间从完工验收之日算起。
21、担保及保险
21.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5.2.16条及10.8条的要求为其进场人员办理保险。
21.2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a.人员的伤亡;
b.承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1.3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a.由于乙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b.由于乙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c.由于乙方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2、暂停施工与补偿
由于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及进度安排的暂停施工引起的误工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甲方不再另外承担暂停施工的施工人员、设备停工补偿。
发生暂停施工事件时,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将暂停施工发生的人员、设备尽可能协调分流到其它施工工作面施工,减少因暂停施工发生的施工人员、设备的窝工。
本工程对业主原因、甲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不予补偿。
23、违约责任
23.1 甲方违约责任
23.1.1若由于甲方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付款,承担延期付款部分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予充分理解。
23.1.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23.1.3双方约定的甲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
23.2 乙方违约责任
23.2.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发生合同列举的健康、环境、安全等事故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责任的,每发生一起承担违约金元至 元。
23.2.2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范围内工程或施工工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 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23.2.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但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元及甲方由此发生的全部损失。甲方根据乙方履行情况推断出乙方无力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经甲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天内仍未提供确保合同履行的措施、方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 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23.2.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逾期的,乙方应按逾期天数以 元/天向甲方计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23.2.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并被甲方认为有重大偷工减料行为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承担返修及赔偿损失责任;当乙方质保金不足以充抵的,以履约保证金充抵。造成工期逾期的,按23.2.4条执行。
23.2.6如发生乙方拖欠雇员工资,乙方同意甲方从其工资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乙方雇员,同时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元。
23.2.7如乙方煽动所使用的农民工闹事或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聚众闹事时,均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增加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乙方履约保证金和工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23.2.8双方约定的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
23.3违约金总额限制
本合同执行期间对乙方有关的违约金总额不得大于合同额(完工结算总额)的 %。
24、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24.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其他不可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外部力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结束后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损失情况和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4.2免责条款
若业主未能按时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应充分理解,不能因业主原因造成甲方未能按期支付而视甲方违约。
25、争议与仲裁
25.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果时:□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向甲方法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5.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得影响与争议无关或不受影响义务的履行,但经甲方同意的不在此限。若乙方因争议暂停施工,且经调查后被认定为理由不充分的,乙方不得就暂停履行部分要求延长履约期限或免除合同责任,并应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26、合同解除与终止
26.1合同解除
26.1.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 日通知违约方。
26.1.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方与业主的合同终止,则甲方与乙方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天内办理退场,甲方根据业主赔付情况支付乙方已完工程未支付的工程款。
26.1.3因不可抗力或因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6.1.4发生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可以解除合同。
26.1.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现场。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26.2 合同终止
自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完毕合同全部义务,包括乙方向甲方交付符合约定的竣工工程,甲方支付完毕竣工结算价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7、特别约定
27.1甲乙双方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各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负责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其他人员未经书面授权签字无效。
27.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负责缴纳地方政府规定征收的税费(如地方税、暂住费等)。
27.3因甲方企业文化建设需要,乙方人员、设备使用甲方标志时,不代表设备为甲方所有,也不代表乙方人员与甲方有任何劳动关系。
27.4乙方应按甲方的质量、环境、健康要求和认证体系运行,执行甲方相关的体系文件和管理办法,并签订《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
27.5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须按其规定执行。
27.6甲乙双方应签订《保廉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其规定。
27.7本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往来的通知、指示、要求、确认、决定等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口头通知,后补充书面材料;并应送达约定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7.8本合同中的:
主合同为: ;
业主指: ;
监理指: ;
设计指: 。
28、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 份,正本甲乙双方各1份,副本甲方 份、乙方 份。
本合同签订地为甲方法人住所地:省 市 区(县)
合同附件
A法人授权书
B工程量计价清单
C技术条款
D安全生产责任书
E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
F保廉合同
G双方认为应该补充的其他材料
甲方:( 项目部全称) 乙方:(营业执照标注的单位名称)
(公章) (公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甲方决定将 承包给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及内容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承包范围:除电梯外,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项目。
四、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如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扣除
五、 合同价款:固定单价合同:砖混结构人民币800元/m2(大写:捌佰
六、 合同工期:总工期为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七、 开工前水、电由甲方接到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使用,但所产生
八、 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x实际工程量。
九、 主材进场:该工程项目所有的材料必须使用国标产品,如不合格的
十、 付款方式:开工前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封顶后支付 %的工程款;
十一、 保修时间:从该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为一年。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联系现场工程师,向乙方提供现有导线网点、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对乙方测量数据进行审核。
2、向乙方提供所需施工图纸。
3、负责与现场工程师、上级单位等有关部门的联系。
4、对乙方施工的工程任务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和现场文明施工等方面具有否决权,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罚措施。
5、在施工过程中,根据乙方的施工能力和进度有权调整乙方的工程范围和工程数量。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绘制分项工程施工图和上报开工报告,
2、根据甲方要求,确保组织相应的资金、人员、设备、材料、仪器进场,完成工程的施工。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
( 镶 贴 工 )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以约束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筑高度: 米
建筑层数: 层 结构类型:框架(砖混)
二、承包范围与内容:
室内的地砖、厨房、卫生间镶贴墙砖及材料运输。
三、承包方式:包人工费 。
四、承包价格:按实贴面积计算墙面 元/M2;地面 元/M2。
五、工程期限:从年月日
到年月日结束(遇不可抗力顺延工期,若无故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
六、付款方式:工程结束付工程造价的80%,交工后一个月内付15%,余下5%维修期满付清(建立身份证复印件式台账,人及证件必须相符,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七、质量要求:
1、乙方承包的分项工程按国家质量标准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或优良工程验收标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按规范施工,按现场技术人员制订的方案施工,听从现场技术人员的指挥,积极主动配合其它工种人员的工作。
3、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尺寸,按规范要求排砖、拼缝、镶贴,表面平整度必须符合要求。并做好已铺贴好的成品保护工作。
4、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达不到规范、标准要求,造成返工所发生材料及人工费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计算工作量。工期不予顺延,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机具的控制:甲方提供垂直运输机械,其余运输工具及铺贴工具乙方自备。
九、安全要求:工人必须持证上岗,进工地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操作,必须按照国家安全施工规范标准要求施工,禁止违章作业,否则出现工伤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十、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停工或窝工延误的,每延期一天乙方自愿支付甲方违金1000元。
2、乙方应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建筑物及设施,如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3、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 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 其他约定:
1、乙方应自觉爱护甲方施工现场内的机械、工器具等其他财产且有保护本班组及其他班组成品半成品及其他劳动成果的责任,如有破坏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工作完成后需及时清理场地;做到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材料,合理利用材料,杜绝浪费,如有浪费则按其浪费部分价值的二倍在结算中扣除。
2、其它未尽事宜,甲、乙方随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结束内有效,待工程结束后自动作废。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备 注:
二、工程承包范围
广场硬化。(见图纸,以预算单中的项目为准)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在预付款到位,且钢结构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开工日 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合同 工期总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钢构有关验收规范合格。
五、合同价款
工程总造价:大写: ¥:
六、合同价款支付;
1、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应付工程总造价的%给乙方作工程预付款。
2、钢架安装完成三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给乙方作钢构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 %给乙方作工程尾款。
七、发包人工作
1、委派
2、工程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提供三通一平,水电供至建筑物中心五十米以内,并承担费用,有条件为乙方提供住宿便利。
3、应办理开工前的各种文件及其它施工所需证件。
4、有义务协调地方关系,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如有当地干扰或不法收费,应承担责任。
八、承包人工作
1、委派为工地代表,联系方式;
2、严格按图纸进行制作安装。
3、进入工地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承担自身造成的事故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工前清理好现场。
九、工程变更
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变更通知,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
3、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十、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后三日内,由甲方组织工程验收,如不组织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和该工程合格。甲方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十一、竣工结算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三日内,给予确认并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乙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三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十二、违约
1、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甲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停工或工期延误及其损失责任。
2、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即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的违约金。
3、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职能部门解决。
十三、不可抗力
1、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施工困难,如雨、雪天气,自然灾害工期延误。
2、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困难,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其它条款:
十五、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该工程结算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规范企业管理,增强竞争意识,工程实行承包施工。甲、乙双方以树立“金洲杯的质量目标及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安全目标”从严从精为管理前提,据此双方依据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见附补充说明。
四、施工日期:20xx年冬季放假前必须完成主体砌筑,否则按总人工费的20%处罚。(20xx.10.28-----20xx.12.18)
五、安全、质量等级:金洲杯及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六、承包方式:包清工
七、承包价格:按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 元计算(含二次结构,砌筑工程包括墙体中的现浇及预制砼构件。建筑面积计算执行蓝图标注面积,合计 平方米计款: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负责材料的供应,因材料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2、负责工程施工的交底,建设单位的联系工作及外界一切关系;
3、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及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利责令乙方整改,所出现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并追加损失的2~3倍罚款;
4、甲方造成的因材料不及时,其他工序不具备操作施工的前提下,在有效时间超过12小时以上的,甲方应付给乙方相应补偿;并顺延工期;
5、甲方发现乙方浪费材料;按原物价的5倍罚款;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2、 乙方根据工程组织人员,进行施工;
3、 严格按照施工工程范围提前做好材料和设备的用量计划,提前三天提交甲方审批及采购供应,迟报造成停工,甲方概不负责.
4、 乙方需严格按施工要求和有关说明及变更,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期交工。(图纸变更,根据实际情况工期顺延)
5、 负责现场和班组自检资料和班组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
6、 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熟读建筑图纸及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达到验收标准;
7、 做到文明施工。做到不扰民,不随意在居民区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次。
8、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在施工期间的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打架斗殴及偷盗。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并清除工地。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9、 出现非甲方原因,乙方私自停工一天,罚总造价的2%。如乙方无故停工七天以上,合同自行解除,甲方不予结算人工费。由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追偿的权利。
10、 乙方必须按甲方施工进度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因乙方人员少、组织不力等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进度工期完成,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人员、队伍进行施工,由此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11、 如达不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倒扣总人工费的5%。
十、付款方式:
1、 按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 元计算,主体阶段:按进度地下室6、7~顶层分两次60%拨付。主体完成验收后付到总人工费的95%,留5%抹灰完成后付清。
十一、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教育管理,严格按安全要求及施工程序操作,正确使用好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如出现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因违章施工或操作失误出现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二、补充说明
1、 施工内容:
(1) 按照本工程图纸的设计及现行的规范的要求进行的所有砌筑工程、预制过梁、预埋件等。(含二次结构)
(2) 所有落地灰做到及时回收利用,墙体及时养护,废料集中堆放。
2、施工要求:
(1) 砌筑工程的砌筑砂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必须按配合比要求进行砂浆的配比。
(2) 砌筑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要求。
(3) 出现非甲方原因,乙方私自停工一天,罚总造价的5%。停工超七天,视乙方自动退场并不结算人工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加陪偿。
十三、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人工费结清后废止。
3、 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双方协商不成可上诉东营区人民法院。
甲方代表: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新乡市平原新区东合角村道工程(总长度1.4公里)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承包该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实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备材料,乙方只负责施工。
二、承包费用:_________________元/㎡
三、支付方式:施工队进场预付 _________________ 元,5天后再付 _________________ 元,经验收合格后付_________________ 元,剩余款项待工程款拨付后一次性全部付清。
四、工期: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五、其他约定
1、乙方自行准备工具、聘请人员,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行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材料损失、人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2、乙方不得浪费、挪用甲方的材料,否则按500元/次予以处罚,并需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处罚。
4、水电由甲方负责。
5、保修期内乙方应该及时负责为甲方免费维修。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