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工程施工(建设)安全管理协议书(通用3篇)

商场工程施工(建设)安全管理协议书(精选3篇)

商场工程施工(建设)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

发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与义务,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

3、工程范围及内容:住户及门市电表集中安装,电源接至每户门口,住宅每户配置 单相电表一只, 的断路器一只, 组合型漏电断路器一只,门市每间配置单相电表一只、断路器一只,集表箱均采用铁壳表箱。

第二条 工程合同价款

1、工程采用包工包料计价形式:住户 元/套,(电表 只),门市 元/间,(电表 只),总价款 元,按实结算。

2、若合同约定工程范围及内容不作更改,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第三条 材料及设备选用

1、 电度表选用江苏林洋集团生产的单相电子表,短路器选用正泰集团产品。

2、其余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第四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承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提供相关的电气安装资料,5日内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承包方签订合同时,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合同总价款的 %的预付款,计人民币 元

2、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发包方须一次付清工程款。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包方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

2、发包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按应付款的0.2%每天支付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商场工程施工(建设)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和双方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工程施工合同》,本着诚信、和谐、共赢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承包工程名称及内容

第二条 工程承包形式

独立生产、自行管理、独立核算。

第三条 承包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甲乙双方安全、工程管理人员表

第五条 双方履行的安全责任

5.1甲方安全责任

(1)审查乙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有效证件、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械安全防护设施及检测情况等。

(2)向乙方介绍安全管理规定,介绍施工现场条件及有关事宜,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3)会同监理单位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方案、施工技术措施以及关键工序、重点环节、特种机械设备、民爆物品的使用、专项施工方案等,同意后方可实施。

(4)负责办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各种备案、施工许可等手续。

(5)对乙方实施工程安全监管,有权纠正和制止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行为;发现乙方存在安全隐患有权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工程安全隐患的,有权责令乙方立即停工予以整改,待隐患消除验收后方可复工。

(6)建立由甲方、乙方、监理单位共同参加的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分析工程安全动态,协助乙方制定保障安全施工的方案和措施。安全例会应形成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

(7)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技术资料和图纸,提供有效准确的基础资料,提供容量足够、质量合格的供电电源。如因甲方提供的电源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全或错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由甲方承担主要责任和损失。

(8)甲方应全面负起安全监管职责,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制度,组织项目施工准备和施工管理,对项目施工相关单位进行统一协调管理;负责划分施工单位的施工区域和安全管理范围,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组织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责任协议。

(9)协助乙方与当地矿山救护队、医院签订救护协议。乙方施工期间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协调抢险及伤员的救护工作,为乙方进行现场救援抢险和救护提供必要的条件。

(10)甲方不得随意压缩工期或随意更改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同时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的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消防器材等器材,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1)甲方工作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后,应当严格遵守乙方相关规定,因违反乙方安全施工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担主要责任和损失。

5.2乙方安全职责

(1)施工前由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协同甲方办理批准备案及生产物资批供手续。

(2)在本工程施工范围内按照自行管理的原则,遵照安全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组织施工,并全面进行施工安全管理。

(3)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服从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指导和隐患整改要求,要及时采纳处置。

(4)按要求参加甲方召集的安全生产会议,形成纪要或记录。

(5)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和监理方会同审核批准后,方能正式开始施工。

(6)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持证率必须保证100%。

(7)项目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落实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编制施工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情况。

(8)领用爆破器材必须严格执行运输、保管、发放、使用、剩余返库等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特别要防止爆破器材流失、转借、倒卖等。

(9)负责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体系,配备齐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规范使用,对所辖区域及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10)所用工程用机械、工器具的安全防护措施、设施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11)应及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形成记录、采取“五定”措施予以处置,并适时向甲方通报排查、整改情况。

(12)更换项目主要负责人时,须经甲方同意。

(13)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得进入与施工无关的施工、作业场所。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第六条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的责任约定

(1)发生轻伤事故,由乙方负责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2)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乙方在救援处理的同时,要报告甲方安全环保部备案。

(3)发生工亡事故,双方必须按法律规定各自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调查处理,并根据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设备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设备伤害或生产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七条 安全保证金及处罚

(一)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以工程款的2%为准。

(二)安全保证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后 日内由甲方全额退还乙方。

第八条 其它

8.1本协议双方约定,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生效;

8.2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安全环保部各备案一份、上报安监局。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人: (签字)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商场工程施工(建设)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3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GF-95-0202)

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与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监理范围: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词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8)“月”是指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四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八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各执份。

业主:(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签于

签于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