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招聘方):
乙方(被招聘方):
(以下简称甲、乙方)
并因聘雇事经双方同意特签定条款如下:
1.甲 方 聘 雇 乙 方 担 任压痕机师傅职 务,工资发放标准每月3200元,不上班不发放工资,即实发工资为每月标准工资减去不上班所扣除的工资(100元天计算),如果加班工资另算。
2.聘用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聘用时间以________年为原则,乙方一经甲方任用签约后,乙方需压一个月工资在甲方,应按约定工作,不得无故擅自请假,不得中途毁约,如出现中途毁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压在甲方的一个月工资。但如因服务成绩不佳,品德不良,甲方可随时解聘(雇),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并视为乙方毁约处理。
3.乙方参加甲方公司工作,要遵守甲方一切规定,善尽职责,努力从公,如有违背,服从公司章则处理,如情节重大被甲方解聘亦无异议。乙方参加甲方工作后,应遵守公司最高指导方针诚实信用,负责和蔼的精神处事待人,团结合作。
4.乙方对甲方的设备、用品及公物应确尽维护爱惜之责,如有破坏,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或修复的,并作为人事考核资料,为以后职务调勤及工资调整的重要参考。
甲 方:(盖章)
乙 方:
住址:
户籍:
身份证号:
---
用人单位(甲方)
职工(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临时招用工作人员,乙方申请应聘。经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为临时工,并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的工作需求,在食堂岗位承担工作。
三、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内,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各项劳动纪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完成工作。
四、劳动的时间与劳动报酬
1、甲方保证乙方在工作期间实行五天工作制。原则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经与劳动者协商后,适当加班。
2、乙方基本工资标准为350/月,上班时经考核,另加月考核奖150元,学期考核奖500元,社会养老保险乙方自动放弃。
3、在假期若教师上课需用膳,食堂人员也需上班,且发基本工资,不发考核奖。
4、甲方每月30日前如期发放工资,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发放。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切实做好乙方工作期间中的安全与健康。
2、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放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可以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终止解释劳动合同条件
1、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伤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学校规章制度的;
4)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质量要求完成工作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6)学校因教学、管理、技术条件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或岗位编制调整需裁减人员;
7)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在合同期内,下列情况之一者,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临时工合法权益的;
4、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一方。
七、违反合同责任
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按有关政策予以适当赔偿。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或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期限满自行终止。
十、本合同书一式三份,临时工本人和学校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以及单位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要求,
第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按照--县政府关于单位驾驶员待遇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520元(其中420元财政拨付,单位补贴100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520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证》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