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公司聘用合同(通用3篇)
甲方:
乙方:
为提高乙方的基本素质及职业技能,甲方鼓励并支持乙方参加职业培训。为确保乙方圆满完成培训学业 ,并按时返回甲方工作,甲乙双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赴______学习______专业,学习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实计为期______.
二、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或与甲方约定的学校及专业就学。如需要变更,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批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三、乙方的学习时间,计入工作时间之内,按连续工龄累计。
四、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视情况按原工资办法的______支付。在晋级或工资办法修订时,乙方作为在编人员处理。社会保险原则上按有关规定作为在编人员处理。在培训期间,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生活费______元/月。培训期间的工资和生活费也计入培训费用。若在培训学习期间,乙方接受甲方交付的调查或安排出差,差旅费按公司规定的标准支付。
五、乙方学习期间患有不能继续学业的疾病时,应接受甲方指令,终止学习,返回甲方,并依有关规定处理。
六、乙方在学习期间,必须每隔______天向甲方书面报告一次学习情况,并附学校有关成绩等方面的记录。
七、乙方应自觉遵守培训校方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凡因违规违纪而受到校方处分的,视同在甲方内的违纪,甲方将按规章制度处理。
八、乙方在培训学习期间的学费、书费、调研费、实习费、上机费、住宿费、来回往返甲方的交通费(需有事招回)由甲方全额承担。
九、乙方如在培训学习期间辞职,应向甲方支付由甲方缴纳的全部培训学习费用的双倍的违约金,不足______元的按______元计算。
十、培训学习结束后,乙方应为甲方继续服务______年,从培训结束之日起算。该服务期约定视作劳动合同期限。在服务期内,乙方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按服务期限等分培训费,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服务期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服务期满解除的可免交培训费用;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亦照此办理。
十一、在服务期内乙方以任何理由违反服务期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______元;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亦照此办理。
十二、培训学习结束后,乙方应于培训结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甲方报到。乙方逾期不向甲方报到,视作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按本协议第十条、第十一条处理。
十三、乙方在学习期间成绩优异,有杰出表现,甲方将视情况给予奖励。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电邮: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月,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二条、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______天,即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聘请乙方主要从事幼儿学前教育、护理、家教等工作。
2、甲方实行每月工休天,可和雇主自行调整累计休息。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资待遇
1、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_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第五条、服务培训费用
1、跟踪服务、培训、教材费用__________元/年,费用从乙方试用期工资中扣除。
第六条、从业要求
1、乙方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正规医院体验证明、深户担保人一名。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委托贷款事宜,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委托款项,对外发放短期贷款。
二、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基本账户,委托款项存入该账户。
三、乙方就为委托款项可以发放下列形式贷款:
1、存单质押贷款;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
3、城区房地产抵押贷款;
4、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贷款。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托款项可直接发放存单质押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贷款;发放城区房地产抵押贷款必须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书面通知乙方对其发放贷款。
五、委托贷款利率
1、委托贷款利率范围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5倍。
2、逾期、挤占挪用贷款,按照国家逾期、挤占挪用利率计付利息。
3、国家贷款利率调整,委托款项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甲方按照贷款利息收入的25%-30%向乙方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七、利用委托款项发放贷款,乙方应严格审查借款人资格及借款资料,确保贷款发放合法。
八、对委托款项贷款,乙方应尽力清收。对借款人信用状况变化威胁款项安全的,乙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文书生效后,乙方应在法定期间内申请执行。
九、甲乙双方按月对帐,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账户资金变动的对帐单等资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托贷款手续费后,将利息剩余款项直接转入甲方基本账户。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托款项贷款到期,借款人申请展期的,经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贷款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续期。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或其受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受权委托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