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外雇特种作业安全协议书(精选3篇)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甲方:
乙方: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枣庄茂源国际采购中心工程
2、工程地址:枣庄市峄城区中兴大道十里泉电厂南800米路东
3、承包范围: 油漆施工工程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20__ 年 11 月 24 日 至 20__ 年 11月 02日。
三、协议内容
1、:因为环境复杂、以及外界环境、因素造成施工有一定的困难,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及汇报建议。
2、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枣庄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3、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负责人,应有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作业。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察和指导。 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改认真整改。
5、乙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及负责人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 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公共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有各方自理,乙方都应督促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不良因素而导致的事故乙方全部负责承担,乙方盲目指挥、违章作业、未能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用品、擅自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施工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并要求停工整改,强行施工所造成经济损失及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6、贯彻先订协议后施工、谁施工谁负责原则,贰万以下安全事故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人员从事协议外(本工种)的施工任务,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施工方(者)负责。
7、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不得违约,否则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签字) 法人代表: (签字)
代表: (签字) 代表: (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下称甲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工程需要,甲方向乙方雇用 作业人员 等 人(以下称为“乙方人员”),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职责,确保施工中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报失,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规章、制度等。
二、乙方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用工手续齐全。
三、乙方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的管理和安全知识和法规的教育及考核。
四、乙方人员必须持有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有效岗位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并在作业中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甲、乙双方应根根经济合同约定条款由负责方按要求给特种作业人员配齐合格的防险用品,因未配齐而造成的事故由负责方负责.
六、乙方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对不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执行而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指令。
七、甲方严禁违章指挥,并有权监督、检查、纠正乙方人员的违章行为,有权对违章者进行处罚,直至停工处理。如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解除雇用合约,将人员退回乙方。如现场隐患严重危及乙方人员人身安全,乙方人员可先停工再向甲方报告。
八、乙方人员负责对自己所管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不得带病使用,如遇重大隐患或故障不能自主解决,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甲方管理部门,甲方接报后应立即组织维修,严禁违章指挥乙方人员使用带病机械设备。
九、协议生效期间,由于乙方人员违章操作或对所管设备、设施未及时检查、维修、保养而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人员被甲方聘为管理人员时,因其违章指挥而发生的直接或间接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隐性存在的隐患或故障而发生的事故,由事故处理权力机关判定责任及经济损失的划分。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十一、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起至乙方正式收回人员时止。
十二、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北京市等有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企业无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十三、需要补充的条款:
甲 方 签 字: 乙 方 签 字: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以下称甲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工程需要,甲方向乙方雇用 作业人员 等 人(以下称为“乙方人员”),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职责,确保施工中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报失,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规章、制度等。
二、乙方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用工手续齐全。
三、乙方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的管理和安全知识和法规的教育及考核。
四、乙方人员必须持有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有效岗位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并在作业中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甲、乙双方应根根经济合同约定条款由负责方按要求给特种作业人员配齐合格的防险用品,因未配齐而造成的事故由负责方负责.
六、乙方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对不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执行而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指令。
七、甲方严禁违章指挥,并有权监督、检查、纠正乙方人员的违章行为,有权对违章者进行处罚,直至停工处理。如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解除雇用合约,将人员退回乙方。如现场隐患严重危及乙方人员人身安全,乙方人员可先停工再向甲方报告。
八、乙方人员负责对自己所管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不得带病使用,如遇重大隐患或故障不能自主解决,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甲方管理部门,甲方接报后应立即组织维修,严禁违章指挥乙方人员使用带病机械设备。
九、协议生效期间,由于乙方人员违章操作或对所管设备、设施未及时检查、维修、保养而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人员被甲方聘为管理人员时,因其违章指挥而发生的直接或间接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隐性存在的隐患或故障而发生的事故,由事故处理权力机关判定责任及经济损失的划分。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十一、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起至乙方正式收回人员时止。
十二、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北京市等有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企业无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十三、需要补充的条款:
甲 方 签 字: 乙 方 签 字: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