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供电贸易合同(热门3篇)

仪器供电贸易合同(精选3篇)

仪器供电贸易合同 篇1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项目》招标的结果(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就以下产品和条款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执行: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及项目

风险提示:_________________买卖的标的物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如有样品的,双方应封存样品并可进行公正。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就所提供合格与否产生纠纷。

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

编号

产品名称

品牌/产地

配置或参数

数量

产品金额合计

(大写)(小写)

其他部分

编号

项目名称

其它

合计

(大写)(小写)

合同总金额

(大写)(小写)

二、产品的交货时间、地点和运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上述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验收前的一切费用(包括包装、运输、保险、入关事宜、安装调试等)、风险(包括损坏、灭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

风险提示:_________________价款及支付方式

采购合同的主要义务是一方给物,一方给钱。因此,价款是采购合同的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采购单一货物,价格固定,价款比较清楚,一般不会产生争议。如果采购多种货物或进行长时间的货物买卖,价款较为复杂,一旦约定不明,则极易产生争议。因此,合同中应明确产品单价、计量标准、数量、产品附件等,对于涉外合同,还应当明确货币种类及外汇结算标准,防止出现分歧。

另外,支付方式也应当约定明确,价款支付是现金支付,还是用支票支付;如果采用汇款,汇费由谁负担等细节应当明确。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经双方协商,采取以下______种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a、上述货物到货并经甲方清点无误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须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的到预付款,共计: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整(大写);

上述货物经安装调试正常,完全达到合同要求,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须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剩余的货款,共计: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

b、在本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共计: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__________个月。

甲方收到乙方符合要求的银行保函后十个工作日内,须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的货款,共计: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

上述货物经安装调试正常,完全达到合同要求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须退还乙方该银行保函的原件用以解冻银行资金。

3、乙方账户如下: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_

四、产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_________________质量标准

实际上,商品缺少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非常普遍。采购合同一定要写上具体的质量标准,而不能直接写“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避免发生质量纠纷时“没有规矩”;

在供方为外商的情况下,更应该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因为我国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如果有)仅约束国内企业,对外商并无直接约束力。在这种情况写上适用国家强制性标准,将无法确定是哪个国家的标准,从而导致此约定不明,等于没有约定。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满足合同配置的全新产品。国产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口产品必须符合产品的原厂标准及有关的国际标准。

五、产品验收:__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_________________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约定不明时,极易发生产品质量纠纷。

应在验收条款中详细列明货物的验收标准、验收手续及过程,还可选择约定验收结果的最终确认权人。同时还应详细列明货物不符合约定条件时的处理方式、及以处理过程的沟通与衔接。

1、乙方完成全部项目的安装调试并通过自验和试运行测试后,由甲方组织项目的验收。

2、乙方完成产品交付,在自验、试运行正常后,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经一个月试运行无异常,应在乙方出具的验收或安装调试报告上签字确认。

3、验收时甲乙双方应于现场依据本合同规定的验收依据共同对商品的数量、型号规格、技术性能指标进行验证。

六、验收的特殊要求

1、特殊标准:_________________(需与用户协商确定,如无特殊要求可填“无”)

2、计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需与用户协商确定,如无特殊要求可填“无”)

七、验收依据

验收依照如下的文件、标准和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中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地、数量等款项和相关的配置情况文件(附件1),以及相关的产品质量、技术性能要求文件。

2、生产厂的出厂标准。

3、本合同规定的验收的特殊要求。

八、保修和服务保障

1、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未使用的原厂商产品,并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问题负责包修,质保期为__________个月,从甲方对验收或安装调试报告签字确认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担。

2、乙方对其所供产品应能提供质保期外的原厂商技术服务支持,负责维护维修。

3、乙方对其所供产品负责安装调试并保证能正常运行使用,应对需方的使用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4、乙方所供产品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的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

5、乙方须随产品向需方提供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和相关的资料。如所供说明书和资料是外文的,供方应为需方提供中文版或译成中文文件。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仪器供电贸易合同 篇2

本合约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订立,订立合约双方为:

___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供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市东风三路八号

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__市。

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后,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电力系统向澳门 供电。

兹订立合约如后,双方必须并同遵守履行其责任。

第一条总则

第一款:本合约经___省及澳门地区有关当局核准并由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 生效,合约总期限为贰拾贰年,即知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 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续订,为此,用电方最晚应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订。否则,供方不保证到期日后的连续供电。考虑在此期限 内有不可预计的各种变化情况。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约的有关条款时, 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采用之“供电价目表”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 附件一。

双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价目表(一)及价目表(二)将适用于“用方”的供电 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确定办法(略)。

第三款:《供电运行细则》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约的条文与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有不符或矛盾时,应按下列 次序为取舍之准则:

(1)本合约。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条供电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向“用方”供电。双方 应遵守合约所订明之供电价格、供电条件等规定。 ____年至____年“供方”供应“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额功率”及“ 超限额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数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 月 日前,“用户”将交给“供方”次年分月预计最高功 率值,该条最高功率值不应超过上表所列的规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该年最高功 率值超过第一款表列的规定值时,须与“供方”协商确定。 一年内每月实际取得“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

率千伏安(KVA)值不应 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 ___%。计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价目表(一)的功率费时,“基本限额 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 限额功率”

等级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须对“用方”提出临时减少功率,则该月的实际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该 月的表计实测记录数值计收价目表(一)中的功率费。

第三款:上述电力“供方”以___万伏___赫兹频率供应“用方”。

在第一阶段“供方”将由__万伏变电站的___万伏母线,以两回___万 伏线路接至澳门北面变电站供电。该系统根据将来供电负荷增长的需要,得予以扩 充。

第四款:供电质量标准及供电运行管理制度均应符合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 之规定。

第三条供电价目

第一款:供电价目以港元计算,“用方”应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电费。

第二款:双方同意按第一条第二款附件一供电价目表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 规定计算和支付电费。

第四条供电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

第一款:在合约有效期内为满足对用方的供电,在___电力系统内的有关电 力工程建设,其设备及全部建设费均由供方负责。

第二款:由___市二十二万伏变电站至澳门北面变电站的输电线路的建设, 在___市境内的建设费用由供方负责,在澳门境内的线路及全部变电设备的建设 费用由用方负责。

第三款:___市至澳门北面变电站的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____ 市境内的设备由供方负责;澳门境内的设备由用方负责。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 电运行细则》执行。

第五条供电之计量及发单结付

第一款:全部收费及校核仪表,均安装于____市变电站的____万伏线 路出线端。

供电计量仪表由下列两组仪表所组成:

(1)一级称为收费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电量及 月最高功率值,将由此组仪表记录,并据此发单收费。

(2)另一组称为校核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 以上仪表的校验由供方负责,用方派人参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上述第一款所指的两组计量仪表的组成及特点见附件二。

第三款:当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收费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记录 或被发现该月的计量记录不正确,则应以校核仪表之计量记录数作为收费之根据, 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复使用。若因电流或电压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费仪表 及校核仪表均同时不正

确记录时,则双方可参照装于珠海变电站内的其他仪表及装 于澳门北面变电站之线路仪表进行推算后,协商确定收费所依据的数值。

第四款:若用方或供方对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准确度有怀疑时, 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派人员对该仪表进行校验。当仪表的准确度超出±___ %的极限时,即认为不准确,而用校核仪表之计量数作为收费根据。计量仪表之运 行管理按附件二《供电运

行细则》的规定进行。

第五款:(1)供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的上午抄录上述全部电表之读数同时将最 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读数摄影两份,对方各执一份存案,抄读表后, 立即将指示器指针拨回零位。

(2)抄读表时用方应派代表在场,并将抄读表之数值签字确认。

第六款:双方将按本条之规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发出收费收单,用方应在收 到收费帐单后的___天内,将应付之电费拨入广东省电力公司指定的专用帐户内。

第七款:若由于任何原因,帐单上之帐目有差错,则该帐目须经双方同意而修 改。

第六条电力供应的中止或减少

第一款:供方应尽量保证对用方供电的可靠性。万一供方电力系统发生故障而 造成供电中断时,供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速恢复供电,并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 则》的规定处理。

第二款:当供方或用方电力系统需进行预定的设备停电检修时,双方将根据附

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取得协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术上需要的最短时 间范围内暂时停止或减少电力供应。

第三款:供方无需向用方负责第一款、第二款因电力供应中止或减少而导致之 损失。

第七条免除对引起损失、毁坏或不便之责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无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迟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条之 责任时,受阻或推迟履行合约的一方对另一方遭受的损失不负赔偿之责任。并且合 约将在该段时间暂停。在引起受阻或推迟之原因停止后,合约应重新充分生效;若 此种推迟超过十二个

月,则任何一方可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此合约,随后此合约便 告终止。

第二款:上款所述的无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 灾祸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条补偿贸易方式的预付款项

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电力而向供方提供二亿港币的无息预付款项,作为_ __省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的电力工程建设费用,合约正式签订后,用方应按下列 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约正式签订后一个月以内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预付之无息款项以补偿贸易的方式,从____年__ 月份开始,分____年,每年__万元,分十二个月,在每月之电费结算中支付 偿还。

第三款:即使遇供电中断的情况,本条第一、第二款仍继续生效,并以港币支 付结算。

第九条文件的递送

第一款:任何一方给予对方之通知及发给对方之帐单,以下述方式递送为合格。 给予供方之通知,须书写供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 供方在___市之注册地址;给予用方之通知或帐单,须书写用方之名称及地址, 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

件邮寄往用方的澳门之注册地址。

第十条解决争执

第一款:凡有关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款:倘双方不能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获得圆满解决时,可向中国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中国法律解决争端。

第十一条文字

第一款:本合约之中文本、葡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约之订立及解释有相等之 确实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供方与用方相互间之书信及技术性文件的来往,可使用中文或葡文, 并附有英文译本。

第十二条合约正副本

第一款:本合约的中、葡、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份。供方和用方各 执中、葡、英文本正本合约各一份,副本__份。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中国_______省电力公司(盖章)

用方:_________市电力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

仪器供电贸易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签订地点:北京 

乙方(承租方): 

签订时间:年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用仪器名称、租赁单价

租用仪器名称:光缆线路路由探测器、便携式全球定位系统、气体检测仪、风机、自动光纤熔接机藤仓FSM-50S单芯熔接机,自动光纤熔接机藤仓FSM-50R带状光纤熔接机,微钻顶管机,抽水机、发电机,光功率计,光时域反射仪(OTDR),机械式接头及其专用工具,地下管线探测仪,天馈线驻波比测试仪,频谱仪,电焊机,路测仪表(支持GSM、TD、LTE各频段)

租赁单价:以上仪器仪表58000元/年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仪器的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结束后乙方将仪器归还给甲方。以上租赁时间为预估租赁时间,实际费用的计取按照实际租赁天数计算(含路途时间)。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甲乙双方按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实际租用天数每月结算一次租赁费用。

第四条 租赁期间租赁仪器的维修保养:

1、甲乙双方确认租赁关系之时,双方应对仪器的质量、成色共同确认,租赁仪器由甲方移交给乙方之时起,甲方负责正常的维修保养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租赁仪器硬件出现故障或受损无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机维修,应返还甲方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甲乙双方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 甲乙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5、甲乙双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到当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仍不能解决时可诉之于法。

第七条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经办人:乙方经办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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