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代为甲方食堂采购食品,为确保双方合作事宜,特拟定此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一星期前将各类伙食品名、价格清单交给甲方。
2、所有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等情况。如果发现,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蔬菜退给乙方,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甲方要求重新换货。
3、甲方必须提前一天将需要采购的各类食品的品名、数量清单交给乙方。
4、各类食品的单价以 天为一周期为准,价格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不允许任何一方擅自更改。如需更改,不许经双方认可。
5、乙方必须在每天的 点之前将采购的食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食堂所在地)。
第二条:质量
1、乙方采购的食品,必须保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
2、乙方采购的肉类、蛋类、鱼类、禽类、豆制品及绿叶菜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
3、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食品退给乙方,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重新采购。
第三条:数量、验收及货款结算办法
1、甲方申购数量以市斤计量,差距不可多送或少送5%为限度,否则甲方则退给乙方,或要求补送。
2、数量以甲方过磅为准。
3、货款为 天结算一次,甲方不得无故延长结算时间。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或不按清单配送,甲方可提前一个星期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协议书。
2、如果甲方未按协议书规定的日期支付货款,乙方可提前一个星期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协议书。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其他
1、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先试运行一个月,一个月后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书有效期为壹年。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按手印)
乙方: (按手印)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按照区市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甲方经多次考察决定学校食堂所需肉类统一由乙方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中华人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乙方必须向甲方 所学校无偿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健康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每批肉类动检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2、乙方先试供10天,即试供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试供期内主要考核乙方的实际供货能力、供货质量等。试供期满,如各方面均能达到甲方及食堂生产要求,甲方正式向乙方采购;如不能达到要求,甲方停止向乙方采购。
3、正式供期为试供合格后起至20xx年春季学期放学,采购量视甲方食堂的生产需求而定。
4、乙方所提供的肉类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票据。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5、乙方提供的肉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是县统一定点屠宰。
(2)必须经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
(3)肉类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若市场价格有变化,供应方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待批准后再对价格进行调整。
(4)乙方供给甲方的每批肉应提供检疫证明。
6、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所供米面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学校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并负相应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7、争端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县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8、其它
(1)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县营养办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学校能按时正常给学生提供就餐,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采购食堂大米,乙方送货上门,每批食堂大米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期按质按量供应。
2、乙方所供各种大米须取得有关卫生许可证,同时要提供该批大米的产品合格证,并承诺向甲方供应的大米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3、交货及验收: (1)交货时间:乙方按甲方指定的时间交货。(2)验收:由甲方验收。
4、结算方式为月结,即每月结算一次。
5、乙方应保证:若供应的产品有数量、质量等不符合要求,或者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没有通过验收或在使用中表现出一定的质量缺陷,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有异议,可委托有关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采购食堂大米,品牌为 ,
2、乙方先试供20天,即试供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试供期内主要考核乙方的实际供货能力、供货质量等。试供期满,如各方面均能达到甲方及食堂生产要求的,甲方正式向乙方采购食堂大米;如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停止向乙方采购食堂大米。
3、正式供期为试供合格后起至 年 月 日止,采购量视甲方食堂的需求而定。
4、供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每批食堂大米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期按质按量供应。
5、乙方所供各种大米须取得有关卫生许可证,同时要提供该批大米的产品合格证,并承诺向甲方供应的大米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6、交货及验收:
(1)交货时间:乙方按甲方指定的时间交货。
(2)验收:由甲方验收。
7、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即当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一月结算一次。乙方于当月供货期满后一个星期内开出正式发票,并于次月5-10日到甲方财务报帐结算。
8、乙方应保证:若供应的产品有数量、质量等不符合要求,或者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没有通过验收或在使用中表现出一定的质量缺陷,乙方必须及时更换,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有异议,可委托有关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9、违约责任:
(1)供应商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重量一致,甲方验收时抽样5%过秤,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3‰视为正常误差),则当批货物按抽样平均重量计算,如累计出现三次不足秤的,以后各批次货物若出现不足秤的,按该批货不足额的2倍扣除。
(2)乙方未能按期按质按量送交大米或所送大米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则每次向甲方偿付伍仟元整的违约金。
(3)甲方拒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大米,甲方每次向乙方偿付伍仟元整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所供大米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处罚金壹拾万元,追究法律责任。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使对方受到损失的,违约方须向被违约方支付壹拾万元违约金。
10、争端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的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县人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3)本合同依照中华人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
12、其它
(1) 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3)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为保证全校师生能吃上“放心菜”,杜绝有农药残余的蔬菜进入食堂,避免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xx小学食堂(以下称甲方)经考察商定,学校食堂的蔬菜由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供应。现就有关问题订立如下:
一、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类,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否则由此造成一切后果及其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供应给甲方蔬菜类食品的价格随行就市,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定价,实行浮动。
三、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类食品,必须按甲方的需要量供应。供应的蔬菜类产品运送过程必须做好防污染工作,确保清洁卫生。
四、乙方必须向甲方出示蔬菜证明检验报告单、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
五、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开始执行。乙方若违犯本合同原则,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合同的执行。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为服务学生需要,决定向乙方采购蔬菜,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有选择地从乙方订购新鲜蔬菜,价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2、乙方所供蔬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卫生质量安全标准,不得将“三无”、糜烂、变质、过期等不合格商品送进学校。如因乙方供货卫生质量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都有检查验收权利,凡是不合格商品有权拒收和拒绝付款。
3、甲方每次提前订好次日所需货单,如市场短缺,甲、乙双方可作适当调整,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货单内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乙方必须确保按合同要求在每天上午8时前将食堂当天所需商品免费送货上门。所送商品必须经过校方食堂管理人员检查、过称、验收、签名后,方可进入结账程序。否则,学校不予认可和付账。
5、如乙方不能按本协议认真履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结账方式:每星期结一次帐,现金付款。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并盖章):
乙方(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按照县教育局关于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米面油政府统一采购精神,县城关粮库(乙方)为我校(甲方)食堂米面油定点采购单位,根据《中华人和国合同法》、《中华人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文件,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相互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采购学校食堂学生营养餐生产用大米、面粉和清油,大米品牌: ,单价: ;面粉品牌: ,单价: ;清油品牌: ,单价: 。
2、供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每批食堂米面油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按期按质按量供应。
3、乙方所供米面油须取得有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清真食品准营证、商标注册证等各类证件,同时要提供该批米面油的检验报告单,并承诺向甲方供应的米面油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4、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即一月结算一次。乙方于当月供货期满后一个星期内开出正式发票,并于次月5-10日到甲方报帐结算。
5、违约责任:
(1)供应商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重量一致,甲方验收时抽样5%过秤,如发现有不足秤的
(偏差3‰视为正常误差),则当批货物按抽样平均重量计算,如累计出现三次不足秤的,按该批货不足额的2倍扣除。
(2)乙方未能按期按质按量送交米面油或所送米面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3)由于乙方所供米面油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学校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
7、其它
(1)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供货方(乙方):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食堂所需鸡、鸭等肉食品,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第一条 合同期限:20xx年 1月 1 日至 20xx 年 12月 31 日。
第二条 供货方式:乙方须“按时、按质、按量”将货物送达册亨县弼佑乡政府食堂,货物运送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质量验收要求及规定:
1、乙方所有货物都应有合格,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保证所有资料报告真实、合法、有效。“散装”货物应外观正常,无霉变腐烂,无异味。
2、如乙方因供应货物的质量原因,给甲方造成食品质量问题或不良影响,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按情节轻重罚款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3、对于已通过验收的货物,甲方在使用或政府部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退换货,并在甲方规定期限内补足合格的货物,否则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添加或非法添加“添加剂”,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四条 付款方式:每月月末结清当月货款(如遇节假日顺延,寒暑假期间按甲方通知要求),结账时由乙方提供正式票据(税款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果不能“按质、按量、及时”供应产品,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且甲方有权中止合同。2、合同期内,若因乙方质量问题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时间:
甲方(学校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监督实施方(签章):少普乡教育管理中心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采购的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按照市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通过招标会议研究决定甲方学校食堂所需米油统一由乙方供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中华人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乙方必须向甲方无偿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健康证)。
2、正式供货期限为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春季学期放假(一个学
3、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造成食物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4、乙方按各学校的数量采购并送到该校,到各学校后要经各学校的负责人、食堂管理员、工勤人员检查验收,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并现场过磅。各学校的校长、食堂管理员、工勤人员天天作好每日安全台帐记录。
5、供货报价
具体价格每月由采购方所在的管理中心和供货方在当月2日前商议好,实际价格按照上月下旬的市场价格为参考价进行适当下浮,双方一经定价,则不得更改。
6、结算方式
结算时间为原则为一月内一次,甲方每两周的报帐中如现金提前到帐,可提前支付。
7、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食品不符合质量要求,不仅退货,还要赔偿当天学生的生活费(按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计算发给学生)。
(2)由于乙方所供食品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所在学校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一切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8、争端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暂时继续履行。
9、其它
(1)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起。
(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乙方在供应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教育管理中心留存,一份报送教育局营养办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若有违反本协议条款或教育局等主管部门要收回管理,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协议的执行。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采购物品:
为防止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流入学校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货采购工作,提高食品原料的采购卫生质量,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高效运行。按照市教科局关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对我校食堂所需的蔬菜、干杂等食品、副食品采取定点采购。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和国民法典》、《中华人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文件,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相互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1、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类,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否则由此造成一切后果及其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供应给甲方蔬菜类食品的价格随行就市,根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定价,实行浮动。
3、乙方供应给甲方的蔬菜类食品,必须按甲方的需要量供应。供应的蔬菜类产品运送过程必须做好防污染工作,确保清洁卫生。发现腐烂变质的蔬菜除退回处理处,还要处以一定的罚款。
4、乙方必须向甲方出示蔬菜证明检验报告单、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复印件。
5、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即一月结算一次。乙方于当月供货期满后一个星期内开出正式发票,并于次月5-10日到甲方报帐结算。
6、违约责任:
(1)于乙方所供物品的质量问题导致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者导致甲方师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其结果一律由乙方承担,除赔偿甲方损失外,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乙方如不诚信经营,有违背甲方意愿的,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7、争端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可向县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甲方:____
乙方:__
为了给学生提供安全、优质、价廉的食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不得在其它市场购买蔬菜。
第二条:乙方不得提供有毒、有害、发霉、腐烂、人工染色等危害身体健康的蔬菜,农药残留量及其它元素含量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标准。
第三条:蔬菜的价格以当地市场价计算,不得超过当日市场零售价。销售的蔬菜必须新鲜且保质,运输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四条:师生由蔬菜引发的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五条:甲方收到乙方蔬菜后提供收货单给乙方,乙方凭收货单到学校财务结账。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
甲方:____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