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一、产品名称、规格、产地、重量、价格、金额(RMB)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执行JIS4305-1999(GB4239-1991)标准。如需方需要,供方可提供质量保证书。
三、相关要求: 本批430不锈钢材料厚度公差为±0.01mm,硬度为155HV.
三、交货地点: 供方库
四、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需方在无锡自提
六、包装方式: 常规包装
七、计算方式: 按实际重量计价
八、结算方式: 现金提货
九、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执行,如因本批430不锈钢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赔偿,供方赔偿的范围限于在质量问题板材的材料成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无锡市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需方电汇确保金额等内容真实,并在银行规定期限内汇至供方帐户,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复印件有效。
十二、备注: 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需方应在到货30天内提出书面异议,逾期视为质量合格。
供 方 需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方钢材城二期一栋B109-110号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税号: 税号: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供方:
需方: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根据国家《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所购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如下表。 所购材料的具体情况
二、质量技术要求及验收方法
1、质量要求及执行技术标准: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附材质书。
2、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按国家标准验收。货到7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出现数量和质量问题,需方应在7个工作日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保证原货物单独堆放,经第三方国家权威检验机购检验确认,免费更换。
三、供货方式
1、交货地点: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交完;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及费用:价格表中单价不含运费。如需供方运输,运费单独计价由双方书面确认;或需方自提;
四、结算:
1、结算单价:本合同结算价格为不固定单价。如遇钢厂价格调整;
(1)、当调整幅度依据≤± 元/吨时:结算单价=合同单价+运费(如果有);
(2)、当调整幅度≥±元/吨时:结算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幅度+运费(如果有);钢厂调整幅度依据为《关于调整板材价格的通知》的复印件。计算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未供完部分将根据《关于调整板材价格的通知》进行调整。
2、付款方式:支票或/和三个月内银行承兑汇票。如需方付银行承兑汇票贴息费由需方承担,按每月每吨40元计入最终结算单价中结算,如需方付支票则相应免除贴息费。
3、按实际交货的实际理论重量交货验收结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需方付清全款,超过两个月在最终结算单价基础上按实际未结算部分加收资金占用费每天每吨10元。
五、供方要为需方提供最优惠的价格,不得对需方有关人员给予回扣或变相回扣,如违背本条,需方将取消合同或不支付材料余款。
六、违约责任
(一)需方责任
1、需方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向供方付款。
2、需方按合同规定按收材料 ,组织卸货。
(二)供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按期交货,并保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七、纠纷解决方法供需双方出现合同纠纷时,应首先通过充公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章。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采购不锈钢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合作、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以及总价
合同结算金额:大写(人民币)拾伍万零贰佰肆拾元整(¥150240.00元) 说明:
1、 以上价格为含税价,供方应开具17%增值税发票。
2、 以上价格包含运输和包装等费用,为到货验收交货价。
3、 以上压花板每张板贴进口保护膜。
4、 板面要求平整,无划伤,无锭点,无折痕等现象,边波不允许超过3mm。
5、 压花深度为10-12个丝
6、 材料底板必须为张浦或宝新一级板
二、 技术标准
1、乙方在发货时需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材质单和检验报告等文件,一式肆份,均需盖乙方红章。所供产品必须符合GB/3280-92或JIS G4305-20xx-SUS304相关标准。
2、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板材质量问题,我司对有质量问题的货物全部退货。同时发生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地点:北京大兴区黄村镇刘一村工业大院内北京康盛伟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磊
四、交货方式: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乙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后,甲方付清全部货款乙方将合同项下货物送到指定地点交货。
五、运输方式:乙方代办运输,送货到甲方北京工厂,运输中的货物安全、质量由乙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甲方按乙方提供质保书标准验收,并符合本合同的技术标准。
七、异议期限:甲方在购货后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在一个月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如确认是乙方提供的板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合格品送甲方公司。若由于甲方对货物的保管不妥引起的问题,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电汇30%定金,款到乙方账户以后,乙方安排加工,余款发货前付清。
九、交货期:乙方收到预付款后10天内完成货物生产,全款到账后立即发货。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条款追究违约方责任。如因质量问题产生的赔偿,卖方赔偿的范围限于有质量问题板材的材料成本(其它问题双方协商确定)。
十、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的传真件、电子扫描件为合同有效形式之一。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甲方确保电汇等金额内容真实,并在银行规定期限内汇至乙方账户。
十三、有效期: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