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回购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回购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回购权
乙方充分了解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是因为甲方经营遭受到暂时性困难而不得已的行为,故同意甲方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的一段时间内有权对该合同所出卖之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行使回购权。
二、回购标的
甲方回购标的为《房地产转让合同》第一条所列之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为“该房产”)。
三、回购权行使期限
甲方行使回购权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年,在该期间甲方随时有权回购该房产。
四、甲方回购方式为
五、回购价格及付款时间
六、交付期限及交付标准
1、该房产在回购时如尚未由甲方交付给乙方的,甲方不再向乙方交付。
2、该房产如果在回购时已经由甲方交付给乙方的,乙方应当在甲方支付完毕回购价款之日立即交付给甲方。乙方保证交付时该房产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
七、税费承担
因该房屋买卖而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该房屋产权手续的办理
该房屋的产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给予协助。
九、乙方保证
1、在回购权行使期限内,乙方不得将该房产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抵押、出租给第三方或者在该房产上设定任何第三方权利。
2、如甲方行使回购权时该房产已经处于乙方管理或者控制之下,乙方保证该房产与依据《房地产转让合同》由甲方向乙方交付时状态相比较,未受到任何形式的毁损。
十、房屋拆迁的处理
1、如《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被拆迁或者被国家征用,拆迁人对该房屋给予的拆迁补偿全部归甲方所有。
2、如该房产全部被拆迁或者被国家征用,在领取补偿款后,甲方应当返还乙方依据《房地产转让合同》而向甲方支付的全部价款。
3、如该房产部分拆迁,则甲方行使回购权的标的为该房产尚未被拆迁或者尚未被国家征用的部分,回购价款仍然依据本协议第五条确定。
第十一条 特别条款
1、乙方同意在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之后,甲方行使回购权之前,甲方有权利对上述房产进行转让或者处分。
2、转让或者处分所得归甲方所有。
3、如该房产转让的,甲方应当在该房产转让后三个月内行使回购权,并按本协议第五条支付回购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行使回购权后,逾期支付回购价款的,应当按当期应付回购
2、甲方依据本协议行使回购权而被乙方拒绝的,乙方应当支付回购价款的 %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争议条款
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裁决。
第十三条 其它
1、本协议独立于《房地产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回收乙方所购房产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资源向乙方回购在 年 月 日出售给乙方的坐落于 。 上述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议定甲方回购上述商品房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三、回购期限:甲方回购上述商品房的时限为 年 月 日之前
四、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为乙方所购买房产的总房款。回购时,如若有剩余的银行按揭贷款由出乙方负责向银行偿还。
1. 房屋装修费
2. 各种税费:
①契税 ②物业维修基金
③手续费 ④评估费
⑤抵押费 ⑥公证费
3. 甲方替乙方支付首付款
4. 按揭贷款利息
5. 入住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如:
①采暖费 ②物业费
③维修金 ④煤气安装费
⑤视听费 ⑥垃圾清运费等
五、回购时间: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不得破坏房屋的结构和公共设施,不得对所购房屋装修及门窗、管线等设施有恶意破坏行为,如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拒绝回购。
2. 乙方必须在本协议规定时间内办理回购事宜,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回购。
3. 以房抵债的房屋不在回购范围内。
七、回购程序:
1. 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必须有乙方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夫妻)签字,并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此《协议书》。
2. 甲方公司销售部门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
3. 甲方公司工程部门、物业公司、监理公司到拟回购的住宅进行勘查。
4. 在拟回购的住宅符合本《协议书》要求,乙方携带物业公司出具的各种缴费证明到甲方办理回购手续,甲方在7天内给予办理完毕。
八、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于: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本着为确保双方权益,促进双方事业发展,达成如下协议:
一 借款额度:
原则上此次借款来源由甲方负责提供正规合法有效的资金,乙方负责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房产作为回购房源,同时甲方为乙方提供借款额度为 万的借款担保(以购房合同、商品房认购协议生效的金额为准)。
二、借款形式:
此次借款形式为房产担保,签订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回购协议或商品房认购协议。如到期无法还款,购买方和甲方有权依据合同要求乙方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或购买方的指示办理过户手续,乙方不还款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生效。
三、回购价:
双方协商此次借款原则上房产价格为:住宅 元/ ㎡,商铺 元/㎡,一户一签,一户一放款清算。
四、借款费用:此次房产担保借款期限为陆月,月息1.5%月,担保费为1.5%月,利息按月支付,担保费一次性扣除。评估费等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支付。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义务:此次借款资金来源为甲方负责介绍正规合法有效的资金提供者,放款条件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好书面备案手续或签署商品房认购协议之后,在乙方未违约并及时还款的情况下,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办理预售解除手续。
2、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开发资质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以及股东身份证的真实、合法、有效;并提供购买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由于以上材料未提供或不符合购买人的要求未融资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2、乙方需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商品房买卖合同书面备案手续,否则从不能按期办理完商品房买卖合同书面备案之日起按合同金额日付违约金百分之一;
3、乙方应在回购日前及时将购房款退还购买方,否则视为违约,乙方从不能按期还款日起按合同金额日付购买方百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直至还清款项或给买方办理完毕房产证;
4、乙方应及时办理回购房产的产权登记备案证;
5、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对借款的监督管理,若乙方出现影响还款的重大事由,甲方及资金提供者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6、如到期未还款,买方选择办理房产证或甲方替乙方向买方偿还欠款,买方将合同权利转让给甲方,甲方要求办理房产证的,
7、乙方若未还款的情况下擅自自行解除预售登记的或与行政部门及其他第三人串通导致预售被解除的,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立即要求乙方还款或办理过户,并由乙方分别赔偿甲方和购买方借款金额20%的重大违约事项违约金。
8、特别事项:以上违约金为惩罚性质且可分别计算,如违约乙方自愿交付,乙方放弃向法院申请减少的权利;
9、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资金,若购买方及甲方发现借款用途与约定不符,甲方及购买方有权采取一切措施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乙方双倍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可以部分提前还款,但需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及购买方,同时按照还款额另外支付1个月利息。
六、条款的完整性
甲、乙双方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协议,并同意:本合同为双方关于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双方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七、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附件。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
八、不可抗力
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地震等等不可抗力事故,将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尽快将有关当局出
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进行确认。对方未确认前,合同继续履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日付守约方千分之五的逾期履行违约金。(该违约金为惩罚性质,乙方放弃向法院申请减少的权利)
九、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由回购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执行。
3、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