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布机买卖合同(精选3篇)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二)标的
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三)价款
这里也是很主要的内容,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五)违约责任
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七)合同生效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熟或不成熟;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十)附件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二手房的买卖纠纷,有些是因为价款,有些是因为房屋质量,还有些是因为房屋产权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提醒二手房的购买者一定要仔细审查二手房的产权和质量以及相关内容,避免在购买后自己房屋的权属有瑕疵。
供方:__________有限公司
需方:__________佳运公司
签订地点:__________
一、双方供需产品数单位价款及交货时间签订时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需方要求和国家标准生产,质保期壹年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送货至需方场内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
六、包装标准、包装货物的供养与回收:按厂标包装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需求和国家标准验收,提出异议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价的30%,发货时付合同全款的70%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年月日: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土地及工业厂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转让标的
1.1卖方拥有位于的一幅工业用地,土地信息如下:____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地号: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他信息详见《土地使用证》)
卖方在其上建有工业厂房,并办有《房地产权证》,其中:____________;(其他信息详见房地产权证)
(本合同交易土地及厂房以下简称为转让标的)
1.2买方购买转让标的用于生产经营(包括关联公司的生产经营)。
第2条转让标的概况
2.1卖方保证,上述土地及厂房的产权清晰,卖方对其享有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债务纠纷,未使用转让标的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
2.2转让标的现已空置,原则上按照现状转让。具体的现状及交付标准详见第九条。
第3条转让价款
转让标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元。
成交价不含本合同第八条所列之各项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承担。
第4条交易定金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当日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卖方应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
第5条【付款方式】
5.1双方应于定金支付完成后日内共同至开立资金监管账户。账户开立完成后日内,买方应当将支付至上述资金监管账户。
5.2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5日内,双方应共同至行、持新的登记证书原件(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监管资金解付手续,即由行将监管资金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
5.3剩余作为交房保证金(其中为房产税贯清缴保证金),在下述文件齐备的前提下,卖方应当在10日内将交房保证金支付给卖方:
5.3.1本合同第九条所述之交接确认文件;
5.3.2本合同第8.1.2条所提及的房产税的清缴凭证。(根据市现行规定,该房产税由财产所有权人按年度申报清缴,且该税费并非交易税种,为此,卖方应当向买方出具房屋过户登记完成之日前房产税已经足额缴纳的文件/证明。)
5.4若卖方未能按第九条要求完成全部交接义务,或者存在房产税欠缴情形,则自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剩余部分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第6条卖方指定代理人
6.1卖方指定作为本次交易卖方的全权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享受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权利、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义务,即包括而不限于办理资金监管手续、代为收取转让价款、办理交接手续,等等。
6.2代理人身份信息如下: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6.3本合同第3、4、5条的全部转让价款应当支付(或由____行解付)至以下账户之一,即买方支付至任何一个账户即视为已完成了付款义务。具体按照________行及土地、税务等部门的要求办理。
账户一: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账户二: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6.4若支付至代理人之收款账户,则其与卖方之间的账务结算支付与买方无关。
第7条过户
7.1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之当日,卖方应当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之《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原件提供给买方。
7.2卖方收到定金后,双方即开始办理转让标的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签署用于过户登记的买卖合同(以市政府规定的名称为准),至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等。
7.3买方应于本条7.2款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的十日内,依据第五条之付款方式向指定行资金监管账户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7.4过户登记手续原则上由买方主导办理,卖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即卖方应当在根据买方的要求积极配合。若卖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第11条约定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7.5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由买方负责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的领取。
第8条税费承担
8.1转让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费除(公司)所得税外,由买方承担,即:
8.1.1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若有)、公证费等等,均由买方全部承担。具体税种、税率依照国家规定。
(公司)所得税由卖方自行承担。
8.1.2此外,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卖方承担。
8.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第9条交接
9.1双方应于:买方付清部分合同价款/或买方付清第期合同价款/或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3日内,共同至现场开始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原则上应当在20日内完成。
9.2转让标的全部过户登记完成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
9.3在根据9.2条约定结算各项费用的同时,双方应当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
9.4卖方应当按照附件一清单将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买方。
9.5转让标的如果存在需要和其他相关部门结算的款项,应当一并在9.1条约定的期限内由卖方结算并支付完成。
9.6上述过户、清点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结算事项)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即视为交接完成,买卖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完成确认文件。
第10条合同解除及变更
10.1双方确认,根据现行政策及客观情况,转让标的过户登记所需的时间预估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因此,本合同第5.2条之监管资金的监管期限亦为行收到全部监管资金后5个月。若非因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转让标的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过户,则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次日行自动将监管资金及所产生的利息转回买方账户。此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卖方应在三日内退还。
10.2当然,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对上述期限予以延长,并在期限届满前通知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未能办理完成的,依照10.1条办理。
第11条违约责任
11.1若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逾期应付款项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11.2若卖方怠于履行过户登记之配合义务,则自收到买方协助配合通知之日应以转让总价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卖方履行协助配合义务之日。
11.3若转让标的无法过户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则买方除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立即退还全部款项(包括行监管资金)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
11.4若转让标的存在任何卖方未披露之争议、债务、纠纷,致使买方的购买目的无法实现,则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退还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买方承担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第12条法律适用与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3条合同数量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卖方:____________(盖章)买方: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