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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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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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市房地产管理法》、《 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的写字楼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写字楼基本情况及甲方承诺
1、甲方所售写字楼坐落于位于第层共间,房屋结构为,登记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2、该写字楼的土地使用年限共 年,还剩余使用年限 年。
3、甲方拥有该写字楼的完全产权,产权证号为:。甲方承诺该写字楼没有被抵押或者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等影响产权完整和归属的情形。
4、该写字楼现配备的装饰装修设施设备有,该设施设备总折价元,不包含在房屋总价款中。
5、该写字楼有物业服务,目前的物业服务公司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
第二条房屋写字楼总价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写字总金额为人民币。该价款不含税费。
2、双方选择以下第种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并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买房向银行抵押付款: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币元。其余房款乙方拟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如果乙方在 年 月 日前还未能将银行贷款办理好并交付给甲方,则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退回乙方之前已付购房款。
3、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第三条交纳税费的约定
1、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由承担。
2、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承担。
第四条写字楼交付
1、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共同对该写字楼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及水、电、气的读数等列表记载。
2、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日起 日内,将该写字楼钥匙交付给乙方。
3、双方其他约定:。
第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甲方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内,共同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 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乙方损失。间间隔不宜过长。
第六条定金及交房保证金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交纳购房定金元。
2、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地产,甲乙双方同意从交易总房款中预留元作为交房保证金。此款在甲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交付给甲方。
3、关于交房保证金托管的约定:
4、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的约定
1、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和不作累加):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则乙方应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向甲方按日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合同继续履行。如乙方逾期付款时间超过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购房款总额的百分之支付违约金甲方也有权选择还是按本条上述第项执行。
2、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和不作累加):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则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总额的万分之向乙方按日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逾期交房超过天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购房款总额的百分之支付违约金乙方也有权选择还是按本条上述第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
3、任何一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作为违约金。
4、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甲乙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承诺和保证: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均已按规定交纳,单据交买房确认。该写字楼目前没有租约。
2、乙方承诺和保证: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及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双方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____食品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
第二条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数量:_______。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法结算。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值的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和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货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分交部分货款部分的__%的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甲乙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对于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部分,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调整。
第七条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及时通报,经有关机构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其它
________。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7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变更或解除合同不得损害双方利益和影响国家收购计划的执行。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抵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买方: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
双方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钢管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共识如下:
第一条买卖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买卖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买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双方协商外架钢管新出售价每吨人民币:_____元;扣件新每套出售价人民币:_____元。
第五条本管材按实际吨位计算或按理论单位计算,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六条订金:双方协商同意签定合同后预付订金人民币_____元;双方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按人民币_____元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另一方。
第七条乙方在签定合同之日_____天运走所购买材料。
第八条所买材料拉走后_____天付清货款,最迟不得超过____天,在双方约定时间内不付货款按每天人民币_____元赔付给乙方。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进出口贸易合同8
合同号码:
日 期: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 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 数 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 规 格: 指 标 项 目 试 验 方 法
①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 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 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 价 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 交 货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 装船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 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 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 单 据: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 发票四份;
b) 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 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 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 附 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 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 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 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 方: 买 方:
地 址: 地 址: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 传:电 传:
第 二 部 分
一, 总 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 交货条件: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 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 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④ 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 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 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 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 装船通知: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 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 对方根据储罐, 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 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 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 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 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 装货定额:
① 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 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 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③ 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 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 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三) 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 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⑤ 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①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 滞期费:
① 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worldscale 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 afra 运费率计算。
② 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③ 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④ 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 商品检验:
① 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② 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 syb20xx—59 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 投保油污责任险:
① 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1969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 & I 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
② 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 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③ 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及TOVALOP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八, 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 罚款: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十, 仲裁: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一, 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
卖方:
年月日
出卖人: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一年。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满足设备运输要求,包装物不回收。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出厂标准。
第六条标的物所有权自到货验收合格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买受人应尽到保管、维护责任。
第七条交货方式、地点:买受人所在地。
第八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汽运,费用出卖人承担。
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到后由出卖人按标准验收。
第一十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
第一十一条付款方式:货到付款。
第一十二条担保方式
第一十三条本合同解除对条件:双方协商解决。
第一十四条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执行。
第一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第一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买受人
出卖人: 买受人: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编码: 编码:
甲方: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
乙方: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规格型号及价格
1、结算方式:
2、交货时间:______交货地点:______
3、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______
4、质量验收,企业标准:______
5、包装议定:______
6、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经济责任。因乙方货款不到位,不能及时供货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在约定时间内乙方不能按时汇款的无条件承担甲方总货款每天10‰的滞纳金。甲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承担按乙方所付总货款每天10%的违约金,甲方未按质按量供货,甲方除赔付乙方损失外,还需支付乙方总货款20%的违约金。
7、附则:
①合同经双方确认后生效,如有异议,需经双方协商并同意后方能修改有关条文。
②合同有效期间,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合同。否则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③如因运输计划或人力不可抗拒原因未能如期全部交货,剩余部分由买卖双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合同。
④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⑤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法定代表: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茶厂、茶叶公司
乙方: 乡 村 组
根据国家现行的农副产品的收购政策,经双方商定,签订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向甲方交售茶叶品名,数量如下:
品名
项目
名茶鲜叶
春毛茶
夏、秋毛茶
细茶小计
粗茶
合计
数量
参考均价
合计金额
二、结算办法:批货批款、当天兑现。
三、交售地点:茶叶收购站或甲方所属收购站点。
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样价政策;在各基层收购站张榜公布国家规定的评茶等级标准、价格和样茶;坚持对样评茶,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和提级提价。
五、乙方交售的茶叶,不得掺杂使假,要表里合一。
六、乙方向甲方按合同交售名茶原料和春毛茶,甲方将保证收购乙方生产的低档茶,如乙方不按合同执行,向它方交售茶叶,甲方可不收乙方的低档茶叶。
七、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都不得违反合同,如有违反《民法典》规定的有关情形,违约方应承担未履行合同部分金额10%的违约金。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乡政府和当地工商部门各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茶厂站代表
乙方: 乡 村 组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为了销售及购买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__的相关事宜,,买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1.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数量、产品型号及价格
____________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__价格为_________美元/,中国_________。
6.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7.质量标准:_________。
8.原产地:_________。
9.包装及标识
包装:集装箱装运,_________/包。
标识:平均出口标准。
10.运输
最迟装运期:_________________
装运港:_________________。
卸货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允许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付款方式
合同之全部款项自本合同提货单所开之日起90天内,以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方式付清。
12.相关文件
-标明“运费已预付”的提单。
-已签商业发票。
-包装清单。
-卖方开出的原产地证明。
-卖方开出的质量数量证明。
-保险证明/保险单/综合险,保价为发票总值的10%,可以中国境内索赔。
-第三方提单和相关文件是可接受的。
-装船后21天内与任何银行所作的一切可能的协商文件。
13.不可抗力
由于自然灾害、火灾、罢工及其他劳工阻碍,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状态或禁运,海滩、政府或军队部门颁布的条文、要求或命令,以及其他任何超出买卖双方控制范围的原因,不论在此是否列举,如理致使卖方无法交货或买方无法以正常方式收货的,则卖方可免交货之责,买方可免收货之责。
14.仲裁条款
合同双方或与第三方之间引起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及由于违反合同所导致的任何争议,矛盾和异议,应最终交由美国纽约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据以为准,仲裁委员会所作仲裁决定效力将及于合同双方。
15.效力条款
本合同签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感谢贵方与本公司的合作,并期待今后更多的合作机会,如对本合同的执行有任何异议问题,欢迎询问。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双方
特许者: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特许者: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特许方式和内容
1、乙方自愿申请加盟___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特许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特许企业)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4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万元。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______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___________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4、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_______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5、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___________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6、甲方账户所在地为: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q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5、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6、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五.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___________个),并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___________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___________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6、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___________公司标志。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经长兴县教育局批准,由长兴县教育局招投标分中心对长兴县夹浦镇鼎甲桥中心小学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乐器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1、乐器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价款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 验收
1、验收方式:甲方在乙方交货时当场验收;
2、甲方应对乐器名称、产地、商标或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颜色、数量予以当场验收。
3、对质量有异议的,双方委托国家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第四条 交付方式
乙方在年 月 日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五条 搬运费用
搬运费用由 乙 方承担。
第六条 支付方式
乙方交货后,经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100%。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自开具销售凭证之日起,保修期限 壹 年。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书所规定的工期,准时交付甲方使用,否则,每拖延一天,乙方须按总工程费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工期的罚金给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书所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乙方款项,否则,每拖延一天,甲方须按总工程费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付款的罚金给乙方;
3、若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等)的因素或非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期延误,属于免责条件;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县教育局招投标中心 壹 份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日期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数量、价格等
二、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期
参考行业标准自行约定
三、防爆检验合格证号:
四、验收方法及期限:
1、乙方按甲方供货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前 个小时应通知甲方作接货准备;
2、货物在甲方、施工单位和监理进行进场验收并交接于甲方或施工单位前,其风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毁损、灭失及乙方指派人员的人身伤害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 小时内,由甲方组织乙方、施工单位和监理共同对货物的包装、外观、产品标识、合格证书、检测报告、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进行初步检查验收,根据货物的不同特点可采用目测、称重或测量等方法进行;如果本合同所涉产品之前有封样的,应同时进行对样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参验各方签字确认完成现场验收单据,该验收单据仅说明参验各方对实际接收进场的产品在数量上无异议,产品外观亦无明显瑕疵,并不作为证明实际接收进场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的依据;
4、验收依据: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企业标准或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或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检测检验结果报告;已封样的产品;
5、甲方在验收时发现型材质量、规格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或产品有损伤的,均视为乙方产品不合格,甲方不予接收。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6、甲方对于乙方供应产品的检查不限于到货时的检查验收,在施工前、施工中、竣工时以及质保期内,甲方有权随时抽检。甲方提出质量异议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立即予以维修、更换,并赔偿因此给甲方、物业公司或他人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来货产品以甲方工地现场过磅实际重量为准,但过磅重量大于乙方出库单显示重量的,则以乙方出库单显示的重量为准。
五、运杂费用及包装费用承担
1、产品包装按乙方出厂标准执行,但乙方出厂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包装方式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贮存等,并应考虑到运输途中各种不利情况和甲方工地现场存放的需要。包装方式的确定由乙方负责,货物运至现场验收合格以前铝型材有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对于包装物不予回收。
六、运输方式及交(提)货地点
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费用,运输方式为汽运;提货地点为
七、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具有下列任何情况之一项或多项即视为违约:
(1)任何一方未能或拒绝按照本合同约定完全履行任何义务;
(2)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干涉、阻碍或以其他方式妨碍对方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
(3)任何一方违反约定主张权益;
(4)任何一方其他违反本合同条款的作为或因其不作为所造成的违约或既定事实。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均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立即要求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要求违约方按照守约方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双方各有违约行为,则根据责任的归属,按双方过错大小各自承担违约责任。
3、如违约方的行为造成守约方经济及其他方面的损害,守约方可进一步向违约方追索。
八、通知
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需要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按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发出后即视为收讫。通过邮寄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寄出 天后即视为收讫。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改变的,应自变更之曰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照原来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出的文件、资料、通知等均视为在前款约定的时间内收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担。
九、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每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出卖人___简称甲方,
承买人___简称乙方,兹为__货物欠款买卖,经双方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愿将__货__件卖与乙方,约定____年_月_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__元整。
第三条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__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应于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契约,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_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契约。
第六条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_日内交付。
第七条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契约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
地址:
买受人:
地址:
____年_月_日
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棉花品种、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
品名
产地
等级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
第二条棉花质量标准:
第三条包装标准:
第四条合理损耗标准和计算方法:
第五条交货方式、地点: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九条担保方式: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_种方式解决: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 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
出卖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
买受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
经办人:
年月日
监制部门:印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