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薯淀粉买卖合同(三篇)

木薯淀粉买卖合同(精选3篇)

木薯淀粉买卖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采购单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采购的内容和成交价格(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交付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2、交付地点:采购单位仓库。

3、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4、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 3个工 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

5、验收标准::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第四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_____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_____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采购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木薯淀粉买卖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

供方: 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需方: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一质量标准:

1、泰国产木薯干:淀粉大于68%,水份小于13%,杂质小于3%,无霉变;

2、越南产木薯干:削去红皮,淀粉大于70%,水份小于13%,杂质小于2%,无霉变。

二、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需方在仓库验收质量后派车提货,按公司出库过磅的货物重量结算。

三、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需方派车到公司仓库提货,供方负责装车和过磅费用。如需方将货物装集装箱,供方负责将货移送到仓库外场,由需方自行 装箱。

四、包装标准、和费用负担:供方提供散装货物,如需方需要灌包,灌包费用由需方负责。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签订合同后,需方付给供方合同定金_____万元,需方即分批提货分批结算,每天发货后按需方签字的磅码单提货重量结算,供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给需方。需方即付请款给供方,定金抵作最后一批货款结算。

六、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执行。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发生纠纷,先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由起诉方提交其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八、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以传真方式签定,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及支付定金后生效。

供 方 _________(章) 需 方___________ (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

木薯淀粉买卖合同 篇3

供方:怀化市沅陵县盛昌副食店

需方: 供方与需方就有关 低温奶系列产品购销事宜,经过认真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

1、供方向需方提供 低温奶商品渠道产品,由需方在省 市 县 镇 超市行政区销售该项产品。

2、本合同产品计量方法是以供方标准为准。

3、供方保证按需方的要货通知及时组织、准备、提供产品。

4、产品包装物由供方提供,不回收,包装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5、储运条件必须保持在20C-60C之间,需方应保证产品在20C-60C规定条件下储存、运输。

6、需方必须在冷链条件下销售,如未按供方要求导致产品质量问题及事故责任均由需方承担。

二、质量

1、供方提供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2、供方向需方提供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需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向供方提供五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需方为个人的应向供方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两种由供方核对原件后收存复印件。

三、价款

1、每批进货价款按要货数量计算。

2、合同价:见附件价格表。

3、需方必须遵守供方规定的`统一价格,不得哄抬物价,不得低价倾销。

四、要货与发货

1、为保证合理供应产品,满足需方的需求,需方提供所属市场的3天要货计划。

2、需方将货款电汇至指定帐户或变现金后,凭供货单到冷库自行提货,运费由需方自行负责。

3、需方每次要货必须按计划要求提前8天将要货计划表告知供方,供方在收到货款后4天之内发货,需方必须保证帐上有足额现金报计划。‘

4、需方应合理预计销售,做好销售计划的连续性,管理好产品。

五、运输与交接

1、需方乘虚而入地提货。

2、产品保温运输包装物由需方负责。

3、在确保冷链条件下运输工具与方式由需方自行确认。

六、产品所有权的转移

供方凭提货单从仓库发货后,产品的所有权即刻从供方转给需方如果发生损失,则由需方自负。

七、保证金

1、需方应向供方交纳保证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2、该保证金用于下列保证内容,需方保证在指定的经销区域经销,保证不跨区经销,需方保证不窜货、杜绝窜货。 需方保证不擅自退货,杜绝擅自解除本合同。

如果需方违反本合同或其上述保证内容,保证金用于支付违约金,同时供方将取消全部促销优惠政策,如果需方未违反本合同及保证内容也不再经销产品时,供方应于十五日内退还需方保证金。

八、违约责任

1、需方经营供方产品时,如需方低于规定价格销售,供方对需方每次处罚500元的违约金,并限期三天内由需方按供方规定价格改正,累计发现两次者,供方对需方停止供货,终止合同关系。

2、需方经营供方产品时,如违反供方规定价格,造成严重窜货,出现一次供方对需方处500元违约金并由需方在三天内提交一份书面保证材料累计两次者,供方对需方做出终止合同处理。

3、需方违约冷链储存和销售产品的由此出现质量问题,由需方承担一切后果。

4、其余违反责任适用于我国合同法有关买卖合同的规定。

九、合同不可转让

需方在经营期间,无论在任何情况,均不得转让《购销合同》需方承诺在履行合同进程中掌握供方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属商业机密,需方不得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泄露,原则向供方支付违约金贰仟元整。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从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成立生效,需方为个人,本合同从供方签字盖章和需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十一、合同文书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怀化市沅陵县盛昌副食店

需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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