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劳务合同(通用3篇)

消防劳务合同(精选3篇)

消防劳务合同 篇1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 消防水、电;地上建筑单体消防水、电;以及室外综合消防管网等消防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本消防工程项目能按期按质按量顺利完成交付验收使用,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发包劳务安装的工程范围及施工内容:

包括地上建筑单体楼层、地下车库、水泵房以及室外消防管网,具体分项发包工程内容如下:消防喷淋自动水灭火系统安装、消火栓水灭火系统安装、水泵房内设备及管道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安装、室外消防埋地综合循环管网安装;单体楼层及地下车库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安装等。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累加核算后为准。

三、施工工期:

该工程施工总工期跟随建筑总包土建工程工期配套,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合同签定后乙方即进场开始施工。如遇下列特殊情况工期则相应顺延,并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相应后果乙方概不负责。

1、由于甲方及总包土建或业主方原因造成;

2、原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的设计变更;

3、甲方不按合同条款规定支付乙方劳务费用并由此造成的损失;

4、不可抗力的事件。

四、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即包清工劳务费,甲方提供六回路二级配电箱、压槽机,割管机,开孔机以及本工程所有机械损耗工具)。

2、本合同暂定劳务费为人民币:3500000.00元整(叁佰伍拾万元整)

3、如需委托乙方进行其他本合同外消防工程施工内容,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劳务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双方结合市场价协商另行结算,并补充施工协议。

五、劳务费支付方法及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后乙方组织人员进场开始施工,甲方根据实际施工已完成工程量情况必须每月定时足额支付发放已完成工程量的70%作为工人生活费。2、待分项工程施工工程量完成至100%时,甲方须支付乙方全部施工工程量劳务费的80%。

3、工程在进行消防设施检测时开始完成双方的结算手续,消防设施检测后甲方须支付本合同所发包施工内容劳务费的95%给乙方,甲方在本项目经芜湖消防监督管理部门竣工消防验收合格后的30个日历天内,须支付乙方合同所承包工程内容的全部劳务费,扣留1%的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4、发包劳务费结算总价:按实际施工安装的工程量乘以各个分项工程计价节点的合同劳务费单价为本工程合同乙方承包劳务费的最终总价;共三部分其中

(A)、地下室部分:

1.消防喷淋自动水灭火系统安装-----按72元/个点(喷淋头)累加核算,以喷淋头实际安装个数来计算点数;包括所有大小管道(DN150--DN25)安装刷漆、支吊架制安刷漆、阀门、风管上下避让绕行管道安装,管道安装临界点从系统湿式报警阀后的所有管道安装。

2.消火栓系统安装----按500元/套累加核算,包括所有大小管道(DN150--DN65)安装刷漆、支吊架制作刷漆、阀门、风管避让绕行管道安装,管道安装临界点从室外第一个阀门开始计算到室内消防箱内消火栓阀。

3.水泵房内所有消防设备按45000元一次性包干(包括水泵控制箱安装,但不含设备到控制箱电源线缆穿管及钢导管或金属桥架敷设安装在内)

4.思想汇报专题地下车库消防应急照明回路系统安装---按单体地库所有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灯具个数62.00元/套累加计算,包括预埋管管内穿线、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安装、插座和盖板安装、系统回路双电源送配电调试(注:预埋管必须具备穿线使用条件。

5.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安装----按62元/个点累加核算,按报警系统编码或非编码点实际安装的报警设备个数来计算安装点数,包括管内穿线、报警设备编码、安装(金属桥架、线槽安装不在内,只含线槽、桥架放线),所有预埋管必须具备穿线使用条件。

备注.本消防设施系统工程所有管道及设备等在与其他班组交叉施工安装完成后,如再被造成二次人为污染或损坏,乙方概不负责清理维修

(B)、地上单体楼层部分:

1.消防喷淋自动水灭火系统安装----按72元/个点(喷淋头)累加核算,以喷淋头实际安装个数来计算点数;包括所有大小管道(DN150--DN25)安装刷漆、支吊架制作刷漆、阀门、风管避让绕行管道安装等。

2.消火栓系统安装--按515元/套累加核算,包括所有大小管道(DN150--DN65)安装刷漆、楼层现浇板预留孔洞打铆、钢套管制作安装、封堵,支吊架制作刷漆、阀门,砌体预留箱体孔洞、箱体背面二次补平加固等,管道安装临界点从室外或单体地下室第一个阀门开始计算到室内消防箱内消火栓阀、到屋面实验栓。

3.室外消防栓、水泵接合器等安装--按500元/套累加核算,但不含砖砌井和土方挖填。屋面高位补给消防水箱安装--按6000元/台(包括阀门、范文参考网溢流管、法兰焊接预留安装,出水管安装刷漆等,但不含水箱本体垂直二次运输和保温以及混凝土基础)

4.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安装-----按62元/个点累加核算,按报警系统编码或非编码点实际安装的报警设备个数来计算安装点数,包括管内穿线、报警设备编码、安装,砖砌体二次开槽配管及恢复(金属桥架、线槽安装不在内,只含线槽、桥架放线),所有预埋管必须具备穿线使用条件。

5.楼层单元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安装---按单体建筑所有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灯具个数62.00元/套累加计算,包括预埋管管内穿线、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安装、插座和盖板安装、系统回路双电源送配电调试,砖砌体二次开槽配管及恢复。备注:本消防设施系统工程所有管道及设备等在与其他班组(特别是油工班组)交叉施工完成后,如再被造成二次人为污染或损坏,乙方概不负责清理维修。

(C)室外埋地部分

1.室外埋地消防水偱环管网安装--热镀锌钢DN150及以下沟槽连接按30元/米累加计算。热镀锌钢管DN150焊接法兰连接按60元/米计算。(具体以实际施工发生工程量按上述单价累计核算为准,包括过马路套管制作安装、阀门、防腐、管沟砂垫层,但不含所有管道埋地沟槽土方挖、填及砖砌阀门井)

备注:本消防设施系统工程所有管道及设备等在与其他班组(特别是外环境班组)交叉施工完成后,如再被造成二次人为或机械损坏,乙方概不负责维修

六、双方责任:

甲方:

1、必须按计划及时采购提供施工安装所需的相关设备和材料;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生活、住宿便利条件。提供其分包范围内的消防施工图纸两份,按设计图纸解决与土建及建设和监理等各方的协调事宜。

2、委派现场专业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确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节点,合理安排制定应急施工措施,检查隐蔽工程,施工中由于现场因素的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与乙方进行技术交底。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施工队伍、班组交叉施工等各项事宜。

3、对乙方的现场施工进行配合及三级安全教育。协助解决影响工程施工、生产机器安全等方面现场检查、督促。提供的加工机器和安装机器应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4、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及时足额支付劳务费给乙方;并对非本合同内的工程量其必须要委托乙方施工安装的,劳务费由双方协商后予以确认签证,形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在本工程合同劳务费最后结算时一并支付。

5、对乙方的施工不合格项出具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对乙方施工不合格项衍生施工材料的浪费进行教育督促

6、甲方必须对其自身及发包工程施工现场的乙方全部雇员办理工伤意外保险。

乙方:

1、本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节约、规范”的施工方法,配合甲方现场代表的施工管理、监督、协调,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安全、文明施工等。

2、合同签订后即开始进场施工,按图纸设计要求并参照现行国家有关消防安装工程的质量规范规定施工,服从配合甲方施工专业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3、对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施工图纸设计和现行消防验收规范要求的,应及时无偿维修或返工;对甲方开具施工不符合项的限期整改通知单,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并报甲方现场代表复查。

4、因工程仅对需要安排加班施工的,与甲方进行协商。施工中遇到必须损坏建筑物某些局部结构或装饰物的,先通知甲方代表,经甲方研究同意后方可施工。

5、承包人必须教育并约束员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参照现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组织施工,对违章操作、不服从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纠正教育、责令整改、处罚,直至辞退出施工现场。

6、对承包人在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在发包人多次发出指令要求整改,而承包人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发包人有权勒令承包人停工整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工期损失均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七、工程质量标准及保修期限:

1、该工程消防设施系统的安装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消防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要求。确保各个系统的使用功能稳定、可靠、满足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

2、本工程自消防检测单位消防设施、电气安全防火技术检测合格之日起,乙方对该工程所有合同内施工内容施工质量保修一年。

3、保修期内,属安装施工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检修并承担维修劳务费用;属安装施工材料问题的,由甲方负责可委派乙方维修并承担相应维修劳务费用,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和系统损坏的,乙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顺延外,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赔偿乙方因此而发生的损失;若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日期交付使用,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九、其他:

(1)、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机具,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节约使用材料,若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甲方施工机具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

(2)、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进度,若乙方耽误工期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若甲方发现乙方不按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施工,技术低劣,造成工程质量差.业主投诉,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4)、甲方的所有设备、构件、工具、材料等,乙方只能使用,而无权进行挪用、转借、及变卖等,一旦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十倍之劳务费及开除相关人员。

(5)、若本工程在施工中途,非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停工一个月或不能继续施工,甲方必须把乙方已完成的所有工程量按合同条约结清所有施工劳务费。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在本消防工程质保期完并结清安装劳务费后自行失效;合同执行期间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商定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同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消防劳务合同 篇2

甲方(劳务发包方):

乙方(劳务承包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二、承包价格

1.室内消火栓系统只按箱体数量计算,不计管道及配件等其他安装费用。具体单价如下:箱体规格:1600*700*240,单价: 450元/只

2.室内喷淋系统只按喷头数量计算,不计管道及配件等其他安装费用。具体单价如下:喷头类型: 下喷,单价: 75元/只

3.消防报警系统按探头数量计算,另计弱电线管安装费用(3元/米)。具体单价如下:探头单价: 70元/只

4.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只按管道长度计算(消防水池给水主管至室外市政给水管,约120米),不计配件等其他安装费用。共计3200元,土方开挖费用不包含在内。

5.开洞、堵洞及暗箱开墙洞等零星费用。具体单价如下: 费用内容:开DN150洞,单价: 45元/只

6.由于设计、建设方及监理要求变更等签证内容,人工费甲方应按照签证单最终审计后定额人工费支付另支付给乙方。

7.消防水泵房含2台消防主泵、2台稳压泵、1台气压罐、1台湿式报警阀共计15000元。

8.消防系统调试费仅计取报警系统调试费,小计3200元。消火栓、喷淋系统调试费不再另计取。

三、付款方式

甲方在乙方进场施工后1周内支付乙方5000元作为当月生活费。

乙方待消防喷淋支管、弱电支管(含穿线)安装结束后,甲方在1周内内支付乙方工程量的85﹪的工程款;待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材料及施工施工场地

工程材料由乙方开列数量清单,甲方选择品牌给乙方购买,乙方负责施工,材料实行多退少补。乙方的施工工具和试压等检测工具由乙方自备。

乙方应提前2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2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对方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甲方在乙方进场前需提供施工工作面及住所。如在外租房由甲方支付房租,乙方支付水电费。

五、合同争议

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 期:

乙方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 期:

消防劳务合同 篇3

甲方(工程承包人)

乙方(劳务分包人)

甲方(工程承包人) 乙方(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上,鉴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定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内容以及安排

1.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1.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1.3分包工程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 天

1.4质量标准

按照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 合格 。

1.5总(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

件一份,供劳务分包人查阅。

1.6图纸: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1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纸 1 套。

二、工程承包人的义务

2.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分包人负责。

2.2在年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季度、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和验收。

2.4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及交工验收。

2.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2.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2.7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2.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三、劳务分包人义务

3.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3.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3.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设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3.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3.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3.6劳务分包方负责办妥消防报检,验收手续。

3.7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成部分的产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3.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围材料及其他设施。

3.9劳务分包人必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3.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3.11禁止转包或再分包,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3.12劳务分包方应充分预见本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一切非不可抗力风险,并做好足够的保全措施,亿利于工程的施工并保证整体施工质量。

3.13劳务分包方与其他专业施工方密切配合,不得互相推诿,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因劳务分包方未通知各交叉施工单位先行施工而造成返工,返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安全施工与责任

4.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4.2乙方应遵守国家级地方主管部门,业主,总包,监理对于该工程的各项管理制度,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处罚的,甲方按处罚结果双倍处罚乙方。

五、保险: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六、材料设备的供应、保管、使用

6.1劳务分包人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照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及时供货。

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劳务报酬的计算及支付

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方式计算:(不含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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