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劳务合同锦集(精选7篇)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同意将 之水电安装项目 交由乙方负责施工,双方据此达成下列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内容
1、1工程名称: 装饰工程
1、2合同范围: 水电安装及调试完成、临时水电架设等
第二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按以下第2、2条执行:
2、1确定暂估总价款为人民币 / 元(大写:¥ / )。
2、2按固定单价及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最终以完工单进行结算)
2、3 按建筑面积x固定单价进行结算。
2、4 水电安装单价30元/m2 临时水电安装单价 1元/ m2
第三条 工期
3、1开始日期:20xx 年 月 日
3、2完成日期:20xx 年 月 日
3、3协议总工期为 天。
3、4上述工期内各具体完成节点均需符合甲方的进度计划要求。
3、5工期违约责任: 各具体完成节点未符合项目部的进度计划要求,甲方视实际情况有权予以乙方相应经济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总承包材料品质等一致,并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要求及技术要求施工。若整体工程要求达到各类奖项的,乙方施工部
4、2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者承诺奖项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金额 5 %的质
4、3乙方在施工期间自行做好完成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并达到甲方对成品保护的要求和实际保护作用。否
4、4乙方必须编制劳务施工进度表报甲方审查。有关工程的检查、交接验收等程序必须满足甲方与建设方/
4、5 质量保修: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保修期按甲
第五条 工程结算
5、1按2、1约定的合同价款:本工程最终结算价=协议价款。
5、2按2、2约定的合同价款:协议单价×实际工程量。
5、3本合同工程除由甲方交纳的各项税金、规费外,工程中的包括工程保险等一切开支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款的支付
6、1除另行约定以外,乙方工程款的支付与甲方和建设方/业主/总承包签订的合同付款方法和时间以及实际
6、2乙方在收到工程款后应当专款专用以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并在每次支付工程款项同时提供对等金额的有
6、3另行约定:
1、乙方在完成工作量 100%后,等甲方竣工验收结束一个月后支付工程最终结算金额的90%
2、 工程最终结算金额的10%明年(20xx年)结清。
3、 乙方保修期为工程完工后2年(签订完工单时间起)
第七条 工程管理
7、1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管理,所有参与作业人员接受甲方组织的技术、安全等培训和教育;接受甲方对工程
7、2乙方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设计及甲方要求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7、3甲方可随时按行业质量、安全规范以及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总承包签订的合同要求对乙方施工进行检查,如乙方在工程项目施工中不按规范标准执行和不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有损建设方/业主/总承包和甲方利益以及损害甲方信誉和形象的,甲方有权责令整顿、整改直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以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解除。同时乙方应承担合同造价100%的违约金以及甲方实际遭受的所有损失。
7、4乙方按设计及施工要求需要进行,并严格控制损耗,现场与图纸不符之处因及时向甲方提出,否则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7、5乙方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图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7、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材料申领,同时做到节约使用材料,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八条 安全文明施工
8、1乙方应当建对其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遵守甲方以及建设方/业主/的施工现场制度,并与甲方签订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并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纠正;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部、维护好现场、采取应急措施,根据事故、事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损失。如果属乙方违规操作,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雇佣工人以及工资发放
9、1乙方应自行与因项目施工所雇用的工人签订用工合同,操作人员均需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应依法缴纳各种用工费用,按时结付工人工资,并将雇用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附身份证、务工证、操作证、暂住证复印件)。乙方与雇用工人之间的劳动合同纠纷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意外伤害、死亡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因上述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9、2乙方必须保证按有关国家法律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如乙方未能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导致工人因工资问题闹事或向有关部门投诉的,甲方有权从剩余工程款中直接支付,同时乙方仍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向甲方支付相当未能及时发放的工人工资总和,且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未付工程款;
(2)如甲方因此受到建设方/业主索赔或被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乙方需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上述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和损失,由甲方在应当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不够部分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单后7日内向甲方支付。
第十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签订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动用工合同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合同。如果违反约定引起诉讼、仲裁的,乙方除承担裁判文书确定的由甲方履行的义务外,因此所发生的律师费等诉讼成本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施工过程中与乙方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工期、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创建治安、防火、防盗、用工伤亡事故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而引起纠纷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的违约金以及相关的赔偿款或者费用、损失等,由甲方在应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应在甲方索赔通知发出之日起一周内补交给甲方。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四条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无锡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受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第十六条 补充条款
16、1附件1:协议单价。
16、2附件2:(补充条款)。
甲方: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增强,在对外提供劳务服务时,提供者多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然而,在签订合同时多数人都将注意力集中在薪酬、用工时限、用工条件等方面,对于税收往往忽略了。其实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时,适当考虑一下税收因素,可以节省税款支出,得到实惠。
报酬与费用分开
目前,多数劳务合同在约定劳务报酬时,多采用“甲方支付全部劳务报酬,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这样的字眼。对此提供劳务者多将其当作是一种约定俗成,殊不知这种约定却会使提供劳务者多负担税款。
例如,王先生应一家企业的邀请给部分管理人员培训,双方约定劳务报酬1万元,由王先生自己支付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在此种情况下王先生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00×(1-20%)×20%=1600(元)。在此期间王先生共计支付交通等费用1400元,王先生实际获得收入7000元(10000-1600-1400)。
假如王先生与用工单位签订合同时约定,劳务报酬8600元,由用工单位提供交通、住宿、就餐等。在此种情况下王先生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600×(1-20%)×20%=1376(元)。王先生实际获得收入7224元(8600-1376),比前一种方式多获得224元。对于用工单位来讲,提供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有时就是举手之劳,不会增加太多费用,说不定还会比一次支付1万元劳务报酬节省。
劳务报酬与薪金合理转换
在提供劳务时有时因用工单位的用工时间长,劳务提供者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都会提供劳务。
对于此种劳务方式,劳务提供者可与用工单位协商,将劳务合同更改为招聘合同,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降低从而减少税款支出。
例如,李先生在一家企业长期从事技术顾问。李先生与企业约定的报酬为每年3万元,按月领取。假如李先生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将报酬性质定性为劳务报酬,那么李先生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0000÷12-800)×20%=340(元)。假如李先生与企业签订招聘合同,将报酬性质定性为薪金所得,那么李先生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0000÷12-20xx)×5%=25(元)。通过比较发现,李先生在签订合同时选择招聘合同与劳务合同二者每月相差个人所得税315元。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因薪金与劳务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设置不同,在计税数额较小时选择薪金个人所得税负较轻,在计税数额较大时选择劳务所得的税负较轻。
甲方全称: xx市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护照号码: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工资帐户:中国建设银行支行
工资帐号:
丙方全称:中国建设集团(马)有限公司巴贡2&3标项目经理部
丙方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配套法规,为保障甲方、乙方和丙方的合法权益依法确定劳动关系,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书。甲方向乙方说明了丙方用人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条件、职业危害及其后果、社会保险、规章制度等情况,乙方已认真阅读本合同书,同意按甲方及丙方有关规定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及工作地点
本合同期限:乙方愿意根据丙方的工作安排,从XX年 月 日起,为期20个月。如有续约,由三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的工作地点:马来西亚沙捞越洲巴贡水电站施工现场。
本合同的货币单位:马币(rm)。汇率按1马币兑2。15人民币固定计算。
二、生产(工作)任务
1、甲方根据丙方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丙方所属马来西亚巴贡工地工作。
2、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由丙方安排。
3、乙方同意并服从丙方所安排的岗位、工种、工作;丙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4、乙方必须按照丙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的责任制的要求,保证按质按量地完成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生产(工作)条件
2、丙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丙方制订的劳动安全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有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任。
2、乙方在马来西亚工作期间,若因自身原因被遣送回国或自己申请回国的,其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交纳丙方为其办理的工作准证、安全准证、保险费用等相关费用以及来马来西亚交通费用后才准以回国,其回程机票由乙方自己承担。
3、乙方来到马来西亚后,需将护照、工作准证等证件交给丙方统一保管。若乙方回国,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丙方并获得丙方批准,方可领取护照回国。
4、乙方在马来西亚期间,需服从甲方及丙方的统一管理。
5、乙方须严格执行丙方的施工工艺,正确操作施工设备和工具。如果乙方在工作当中发生人为的质量事故,丙方将根据有关质量管理条例,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和评估后,对乙方进行扣除一定工时的处罚,严重的将追究乙方的责任。
6、乙方须严格遵守丙方有关安全规范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条例。如果乙方违反工地有关安全规范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条例时,丙方将根据有关安全管理条例,对乙方进行扣除一定工时的处罚,事态严重的将根据有关法规追究乙方的责任。
7、乙方在马来西亚工作期间不得做出有损中国人形象的行为,并自觉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丙方职责:
1、丙方协助甲方办理乙方的正常进、退场,进退场的交通费用由丙方承担,若发生乙方在到马来西亚机场后被马来西亚海关阻止入关并遣送回国,则发生的交通费用由丙方承担。丙方在乙方连续在马来西亚巴贡工地工作满24个月后,应根据生产需要安排乙方回国探亲并承担交通费用。交通费用指长沙市到甲方工作地点的路费及住宿费(如果有)。
2、丙方负责组织乙方参加当地的安全培训,并承担合格人员的工作准证费用及安全培训费用等相关的费用。
3、丙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住宿及其它条件:
1) 通电并安装有吊扇的住宿用房,住宿标准为上下铺8人间或集装箱式住房7x2人间;
2) 水电设施齐全的食堂,其他食堂用具由甲方自行承担;
3) 到施工现场的交通;
4) 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和正式职工同等的劳保用品;
5) 每人一套的床上用品;
6) 现场通讯:提供2个手机号和对讲机1部,电话费用由甲方承担。
4、丙方负责乙方在工作现场的工作安排及管理,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或者劳动态度不好,丙方经与甲方协商可以采取警告、扣记工时、罚款直至辞退乙方。被辞退的乙方需在交纳丙方为其办理的工作准证、安全准证、保险费用等相关费用以及来马来西亚交通费用后(根据该劳务实际已工作时间按比例分摊)才准以回国,其回程机票由乙方自己承担。
5、丙方指派专人对乙方每日出勤记录签字并进行现场考核,负责用工费用的核算及支付。
四、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
1、计时工单价:星期一至星期六6马币/工时,时间按乙方实际工作小时计;每天工作时间如果超过十小时则超出时间按加班计算,若加班,加班时间按实际工作小时计,工时单价按9马币/工时。星期天或其他节假日(指中国国家法定节假日10天)工作,全部按加班计算,时间按乙方当天实际工作小时计,工时单价按12马币/工时计。丙方每月及时为乙方劳务人员进行结算,结算时间与丙方内部结算时间相同。丙方每月于工作地当地发放600马币/人给乙方劳务人员,工资余款人民币由丙方及时支付给乙方劳务人员在前述工资帐户。丙方支付工资给乙方劳务人员的时间不得滞后3个月,若超过 3个月,丙方按乙方劳务人员当月工资的0。5 %作为月利息支付给乙方劳务人员。 共5页,当前第2页12345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工单价:1400马币/每月,(水泵工、发电机工、食堂帮厨等岗位工种),工作小时为12小时/天。其日工资标准为月工资/30。5天。
3、若乙方工作能力突出,丙方可根据工程现场施工组织管理的实际需要将乙方提拔为工长和大工长,具体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4、工时数量的计算:按劳务人员抵达工作地点进行指定的工作开始至停止工作为止计算,但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时间。若遇早上上班前下雨,甲方可以在7:00之前通知乙方不做工,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误工费。若在上班过程中遇到下雨而导致整班无法做工,则按每人4小时计算,若超过4小时,则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五、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乙方因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为一个月,停工医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丙方按每天9。5马币支付病伤假补助。若超过1个月,经民都鲁医院证明不能胜任马来西亚工作的,由甲方负责将乙方送返国内,丙方提供返回长沙机票,其他费用及后续费用安排由甲方负责。 由此给丙方带来的办理工作准证损失,丙方按照乙方已工作月数进行分摊后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2、乙方享受与丙方正式职工同等的工地作业劳保待遇,享有按人员比例参加丙方评选先进的权利,先进人员奖金额与丙方正式职工相同。
3、丙方为乙方提供最高保额每人人民币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受益人为投保人。若乙方在保险期内因工遇有工伤、人身意外,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所得赔偿金在扣除丙方为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后的剩余部分交给乙方或其亲属。甲方及丙方不再另外承担其它一切费用。
乙方因工负伤经医院证明不能继续工作的,在治疗期间由丙方按照每月1152马币支付其病假工资,若超过三个月仍不能工作,甲方应负责将乙方送返国内,丙方提供返回长沙机票。
合同期间如劳务人员发生病故或意外身亡,遗体由甲方协助丙方按所在国有关法例处理,如火化处理,骨灰及遗物则由甲方负责托送到乙方家属手上,并协助家属处理好善后事宜。
4、乙方连续三个月的工作小时应不得低于576小时,若因丙方原因造成乙方窝工,致使乙方连续三个月的工作总小时低于576小时 ,在乙方服从丙方其它工作安排的前提下,丙方将按每人每月1152马币保底工资发给乙方。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工作,则在计算工作小时数时及保底工资时须扣除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无法正常工作小时数及相应保底工资数。
5、合同期满经三方协商同意就地延期的情况下,乙方为丙方在马来西亚巴贡工地连续工作满24个月后,乙方可申请探亲假,报丙方批准,由丙方根据工地生产任务情况安乙方休假,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丙方安排。丙方负责乙方获准探亲假的路费(由工地至长沙往返)。
6、丙方有权针对乙方劳务人员发生如下情况进行罚款、警告等处罚:
迟到/早退:不到半小时按半小时算,超过半小时不到1小时的按1小时算,迟到超过2小时的,不享受当天加班小时待遇,工作小时按实际工作小时算。
警告:每书面警告一次,扣当天工作小时4小时,不享受当天加班小时待遇。当月警告超过3次的(含3次)加扣一天的工资(8小时),同时丙方有权予以辞退,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停工:每次停工最少1天,最多为3天。每停工一次,从当天宣布开始起算,在被停工天数内,没有工时。当月停工超过2次的(含2次)加扣一天的工资(8小时),同时丙方有权予以辞退,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旷工:迟到/早退超过4小时而没有及时通报丙方而得到批准的,被视为整天旷工,没有工作小时。当月旷工超过5天的(含5天)加扣一天的工资(8小时),同时丙方有权予以辞退,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因上述原因(或将来工地补充的有关规定)被处罚的人员,丙方将不承诺其保底工资,直到当月工资被处罚为零。
六、劳动合同的终止、变更、续订和解除
1、本劳动合同期满或三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本劳动合同在有效期间内因生产经营工作发生重大变化,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解除劳动合同。
3、本劳动合同临近终止期间时,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续签劳动合同。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及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违反甲方和丙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的;
3)不服从甲方和丙方的工作安排的或以各种理由逃避甲方和丙方的工作安排;
4)泄漏甲方和丙方的商业秘密,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5)在合同期间内以病、事假、工伤、长假等为由从事第二职业的;
6)被开除、除名、辞退、劳动教育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和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丙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考核仍不能上岗或经丙方调整工作仍不能担任或不服从安排的;
3)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6、乙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及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7、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丙方,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随时通知甲方及丙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或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丙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2、乙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和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出国体检、培训、签证、进出场路费、工作准证费及相关费用、个人所得税担保金等甲方损失),并遣送回国。
3、甲方在乙方出国前进行出国前思想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训,丙方对乙方上岗前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及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法制、职业道德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进场教育;
4、乙方在本合同期间不能未经甲方和丙方允许与另一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按以上二条处理。
5、乙方所欠甲方及丙方任何款项,甲方及丙方有权在乙方应得收入中扣除,若仍然不足,甲方及丙方有权通过法律追索。
6、丙方有权根据将来工地的实际情况对乙方所从事的.工作按照完成工程量的数量进行结算,其目的既是保证丙方所承担工程的及时完工,避免出现消极怠工的现象,同时也鼓励积极工作的劳务能多劳多得。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并签定相关协议后, 三方按协商后的量化标准即工程量单价进行结算,相关工时及单价条款不再适用。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责任和经济损失情况,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经济赔偿。
八、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在长沙市提出仲裁,仲裁结果对三方有约束力。
九、其他
1、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直至合同履行和支付完毕终止。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经乙方申请,甲方决定派遣乙方赴日本某公司(以下简称日本公司)进行劳务输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到日本工作期限
1.1 乙方到日本公司工作的期限为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期限届满乙方应立即回国并回甲方工作;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缩短、调整或结束工作期限的权利。
第二条:出国费用承担及出国履约保证金
2.1 乙方应在出国前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
(1)办理护照等出国手续费用人民币13500元;
(2)单程去日本机票约人民币3500元(按实结算);
(3)出国前三个月在国内的培训费用人民币1000元。
2.2 除上述约定外,乙方还应在出国前向甲方支付出国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除要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外,该出国履约保证金还应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1)乙方不愿出国;
(2)因乙方的原因而无法出国、不能出国;
(3)因乙方的原因,乙方被日本公司退工等而导致乙方无法完成三年工作时间。
如未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回国到甲方工作后,上述出国履约保证金即退还给乙方。
第三条:工作报酬及回国履约保证金
3.1 乙方在日本公司工作期间的报酬约定为:第一年每月为5万日元、第二年和第三年每月皆为6万日元;加班报酬约定:第一年每小时为300日元、第二年每小时为320日元、第三年每小时为350日元。
3.2 乙方同意,甲方可要求日本公司每月从上述报酬中扣除2万日作为乙方的回国履约保证金,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该回国履约保证金应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1)三年工作期满,乙方不愿回国或因乙方的原因无法回国、不能回国;
(2)乙方回国后拒绝和甲方签订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或拒绝回甲方工作的;
(3)乙方回国在甲方工作期间,乙方以个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或乙方严重失职或违反劳动合同中的条款而被甲方解雇。
如未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回国到甲方工作三年后,上述回国履约保证金即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在日本公司工作期间的义务
4.1 乙方在日本公司三年工作期间的食宿等费用开支皆由乙方本人承担,国内的养老等社会保险金皆由乙方个人承担,先由甲方代为支付,乙方回国后直接支付结算给甲方。
4.2 乙方从工作中获得的任何技术、知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允许,不得公开、泄露或提供给予他人,乙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三年。
4.3 乙方应认真学习、勤奋工作,在出国期间不得有下列违约行为:
(1)触犯法律,违反当地有关劳动或其他条例;
(2)参与或牵涉政治敏感性活动;
(3)闹事、扰乱社会秩序和作出有损甲方和日本公司声誉的举动;
(4)进行危险性运动或活动;
(5)故意致使自己不能或无法继续参加工作的任何行为;
(6)抵触或违反日本公司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第五条:本合同经甲方的授权代表、乙方签字后生效。
第六条:本合同中如有任何条款被裁定无效,并不影响其余余款的效力,合同双方应协商修改有关条款,使合同保持有效。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双方同意不在其他任何机构提起针对对方的诉讼、仲裁或劳动仲裁。
第九条:双方确认,本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以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双方对合同内容理解一致。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雇用方(甲方):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求职者
为加强用工管理,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和学院的利益,根据《重庆师范学院录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的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第一条 劳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为壹年。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 岗位工作。(具体工作任务等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工资待遇:
1.根据《重庆师范学院录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的办法》(试行)中不占编制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相应条款,乙方在劳务期间的工资为 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完成当月工作任务的下月发放。
2. 按相关规定为乙方交纳意外伤害保险及其它单项保险(具体险种)。
第四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管理教育,检查督促乙方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宣传国家法令、法规和介绍甲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与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及职业道德教育。
2、按时支付乙方的报酬,按规定代扣意外伤害保险及其它单项保险。
(三)乙方权利:
1、乙方对甲方在劳务合同和岗位责任外的其他不合理要求可提出意见,必要时有权拒绝操作。
(四)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2. 乙方应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团结协作、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第五条、解除劳务合同
1. 乙方不服从安排或不胜任岗位工作;
2. 违反规章制度,工作出现过错、事故,给甲方造损失和影响的;
3. 多次迟到、串岗、溜岗,连续旷工二天以上的;
4. 有弄虚作假、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赌博和触犯法律行为的;
5. 甲乙双方因特殊原因提出,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务合同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规定和违反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责任比例追究乙方必要赔偿,若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同时根据学院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必要的纪律外分,直至解除本劳务合同。
2. 甲方违约或侵害乙方权益,并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提出赔尝要求。
3. 乙方因违纪、拒聘等无法履行劳务合同被解除或提前终止劳务合同的,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经济赔偿。
第七条、有关事宜:
1、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期满自行终止。若需要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务合同。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于________ 年 月 日在________________ (地点)签订,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学院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
签约日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地点从事
工作(岗位)。
(二)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无正当理由应服从变更。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并可按照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对乙方具体工作时间作出规定和调整。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工作时间执行。
(二)鉴于甲方行业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工作班次、休息日进行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安排。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满后,甲方以下列第 种计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1、计时工资。工资为 元/月。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双方及时协商约定计件单价。
3、其他支付形式 。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的 日。乙方月工资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加点工资按法律法规执行。
(二)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工作岗位调整后,其工资参照同岗位、同工种、同职务的标准执行。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均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有关劳动安全知识、规章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及技能等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劳动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三)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告知乙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一)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训的约定:
(二)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定:
(四)其他事项的约定: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记载变更内容,注明变更日期,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成立。变更劳动合同,应订立《劳动合同变更书》,也可就有关内容协商签订专项协议。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九、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续定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劳动争议处理
若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在法定时效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不服仲裁裁决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本合同没有定明的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定明的事项如与新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新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本着民族团结、相互信任、平等协商、诚实守信的原则,保证长期愉快合作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因生产需要,由甲方组织少数民族员工____人(其中女性____、男性____),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____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提供县级医院体检证明)。合同期为壹年(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主要从事_____________工作。
2、甲方招聘的员工要求思想进步,吃苦耐劳,服从组织管理,遵守国家法律,遵守甲方厂记厂规,派遣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附件。
3、甲方务工人员初次入厂前,乙方负责1-2个月的岗位培训,培训(学徒)期间每月工资1200元,学徒期满实行计件制工资加全勤奖。上不封顶、多劳多得。乙方因停电、来料加工不足或本月无生产任务等原因停产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每月生活费,不足满月的按照日补助发放。各项工资每月25日前按时发放,严禁拖欠,节假日加班或工作日规定时间外加班工资因按照《劳动法》加班费规定标准执行。
4、因少数民族生活习惯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员工在厂期间管理主要由甲方带队干部负责乙方要积极配合带队干部并提供方便。乙方安排独立的宿舍和清真食堂,免费提供被褥、衣柜、防寒降温电器设备、电视以及娱乐设施、淋雨设施等生活必须品,带队干部协助宿舍用品的管理。
5、甲方根据务工人员情况委派带队干部和清真厨师,原则上按照每一百名员工配一名带队干部和两名厨师为标准,乙方需付带队干部每人每月管理费不低于1500元,厨师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厨师作为企业聘请员工,与其他生产员工享受同等待遇。
6、乙方必须遵守劳动法相关规定,尊重和维护甲方务工人员的人生权益。根据从事的岗位特性,进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教育,并建立有效手续;同时因按国家规定向员工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必要的劳动条件。务工人员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工作8小时,每月休假日不少于4天。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员工在厂期间与其他各族员工同工同酬。
7、乙方给予员工每人每天8元的伙食费补贴,不足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为消除家长顾虑增进名族感情,每年6-8月份由甲方组织部分优秀务工人员家长赴厂参观,家长赴厂来回路费及住宿接待由乙方负责。
8、员工在务工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乙方应积极组织抢救,送至正规医院治疗直至伤愈,因工伤发生的医疗、务工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且员工在工伤期间任然享受其他员工各项待遇。对留下伤残或后遗症员工由甲方进行伤残认定,乙方因积极配合,工伤认定及处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9、乙方一次性按照每人500元标准支付甲方赴厂前路费,到达终点火车站后由乙方负责接至企业,原则上享受乙方支付路费的务工人员必须干满6个月,未满6个月由乙方在该员工工资中扣除。乙方每年安排一次员工探亲年假,年假安排在古尔邦节期间不少于15天且负责联系返乡火车票等事宜,同时报销老员 工来回路费。对不享受探亲返乡的员工奖励过节费不少于500元。
10、乙方提供的劳动条件及待遇与协议不符的、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强迫劳动的、不按照协议固定支付或拖欠甲方员工劳动报酬或管理服务的、不按规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用工及民族团结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11、因乙方原因(倒闭、破产等)造成与甲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需按照《劳动法》规定全额支付工人工资,付清返乡路费,以及其他经济赔偿。对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经协商继续签订合同的,次年起给予员工工龄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或年底前一次性发放。
1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维护民族团结的态度相互沟通,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