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出国研修劳务合同通用3篇

外派出国研修劳务合同(通用3篇)

外派出国研修劳务合同 篇1

派出单位(甲方):_________

被派人员(乙方):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甲方选派乙方出国培训事宜,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派遣乙方到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学习,具体内容为: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在国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对出国留学人员的规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第三条乙方保证在国外自觉坚持学习,努力达到预定的目标,圆满完成学习任务,并按期回国。学习期满后,应提交毕(结)证书,学习成绩单和学习小结。

第四条乙方的出国旅差费,办理出国的手续费和国外培训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医疗保险费等由甲方承担90%,乙方承担10%。

第五条乙方出国期间的工资、津贴、福利待遇等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乙方出国培训期满回国后,应保证在甲方继续工作_________年以上。如果甲方工作不满五年要求调离(或辞职或由于乙方的原因被甲方辞退),乙方必须按下列规定向甲方赔偿违约金:回国后在甲方继续工作不满一年,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满一年不满二年,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满二年不满三年,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满三年不满四年,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满四年不满五年,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七条乙方出国培训期满回国后的两年内,应至少在本专业领域内的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协议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述,要求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责成甲方执行本协议书,赔偿损失等。必要时,乙方可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乙方违反本协议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对乙方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或辞退,或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必要时,甲方可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经甲方同意,为乙方出国培训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在乙方违约而保证人又未履行自己职责的情况下,保证人须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

第十条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本协议书第六条规定的工作年限期满时止。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保证人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证人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保证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派出国研修劳务合同 篇2

甲方(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

乙方(研修人员):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就派遣乙方赴______________研修一事,经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派遣国家、地区、企业名称

一、派遣国家:______________

二、派遣地区:______________

三、接收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研修内容

从事工作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派遣时间

合同期为_________________年,自乙方离开____________之日起。

第四条 乙方待遇

一、在_____________期间,乙方每月应得研修津贴__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_津贴由_________企业直接付给乙方,余额和加班费则由___________企业存入乙方银行帐户,归国前一次性发放。

二、乙方赴______________企业的国际间旅费由甲方承担,圆满完成合同后回国旅费由承担。如因乙方个人原因提前回国,回国路费由乙方负担。

三、由________________企业按照其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向乙方无偿提供劳动保护用品、住宿、炊事用具和一定的文化生活条件。

四、由________________企业依其本国政府的规定为乙方办理研修生综合保险(慢性病、牙病治疗费、妊娠治疗费不予承保,乙方自行负担,休息期间无工资),税金、上下班交通费均由_______________或甲方负担。

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作致病、残、亡所发生的医疗费、补偿费、回国的国际旅费、丧葬费及抚恤金由__________企业依保险合同的规定及____________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办理,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但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交涉救治伤者并负责将因工死亡者的遗物运回国内,连同赔偿金或抚恤金一并付给乙方家属。乙方非因工所致病、残、亡,如在承保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依保险科目赔付医疗费、赔偿金;如不在承保范围内,其医疗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但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交涉救治伤者并负责将死亡者的遗物运回国内交付乙方家属,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其家属支付。如因个人原因致病、残,乙方需提前回国,其旅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乙方在合同期内,若发生自伤、自杀,保险公司(含________企业)不予赔付时,由此发生的医疗费、提前回国旅费、丧葬费、运费等均由乙方或其家属自行负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如甲方为协助乙方和外国有关方面先行垫付了上述有关费用,甲方有权通过_________从乙方的研修津贴中直接抵扣。)

第五条 各方责任

1、甲方责任、负责对外签订劳务合同,并向乙方如实介绍劳务项目的有关情况。

2、办理乙方出国前的培训和各项出国手续。

3、落实_________国当地的接收企业,在乙方抵达____________国时的接站、住宿和工作安排等。

4、负责乙方在国外期间的管理工作,随时与________企业联系,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5、处理乙方在国外期间伤亡的善后事宜。

6、负责乙方行为担保交付的房屋产权证或缴纳的行为保证金的管理和返还。如乙方圆满完成研修任务,甲方应在一周内将行为保证金本息全额返还给乙方。

二、乙方责任

出国前:

(1)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个人简历、政审材料及与所在工作单位签署的合同。

(2)到指定部门进行出国前体检,费用自负。

(3)向甲方交付办理出国护照、签证手续费、培训费及其它甲方为乙方出国先行垫付的费用,此费包含在25%的管理费中。

(4)向甲方缴纳行为保证金万元人民币或提供履约抵押保证有效的房屋产权证。

(5)负担出入境的行李超重费。

出国后:

(1)遵守外事纪律,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领导和管理,严格遵守外派人员守则,维护国家声誉。

(2)遵守______国的法律、法令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3)服从________企业对乙方工作的分配和指导,按______________企业的要求认真完成自己承担的工作,遵守______________企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对个别人员因劳动态度恶劣、违法违纪,______________有权做好记录,终止其合同提前送回中国,乙方需向甲方和______________企业赔偿经济损失。

(4)不得因任何原因和为任何目的聚众闹事、参加罢工等政治活动、工人运动及宗教活动。

(5)合同期满或需提前回国时,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准时回国,不得前往第三国或在当地滞留不归。回国后7日内将护照交还甲方,甲方返还护照押金,否则超期一天,罚扣押金金额的______________%(按市外办和财政局的要求办理)。

第六条 违约与索赔

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视为乙方违约。根据甲方与__________所签合同规定,除乙方须负担其往返国际旅费外,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向乙方索赔损失。

(1)故意隐瞒或虚报自己的劳动技能及健康状况,导致不能胜任工作而在工作期满前回国者。

(2)不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严重侵犯当地的风俗和宗教习惯者;不遵守外事纪律,造成严重后果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盗窃企业或他人财物者;参与、组织、煽动罢工、示威等政治活动或宗教活动者。

(3)不服从______________企业的管理,不遵守______________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听从______________企业的工作安排和指导者;擅自在业余时间打工者,或在合同期内私自出走,或合同期满不按时回国者。

(4)拒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威胁、恐吓、骚扰甲方管理人员者。

(5)因个人原因造成自身或她人怀孕以及造成其它身心精神损害或不良影响者。

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损失。

(1)甲方与______________所签合同有损于研修人员合法权益。

(2)甲方向乙方变相超标准收取费用。

(3)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书中第五条第一款所列的相关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和我国与派驻国家关系恶化及两国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派驻国家治安及经济情况严重恶化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同意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仲裁

如在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产生异议或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有权将未能协商解决的异议或纠纷提交合同履行地_________市的有关司法机关裁决,适应法律为中国法律。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派出国研修劳务合同 篇3

合同编号:no

甲方(团体或个人):

乙方(福建省中国国际旅行社)

本合同所指出国(境)旅游,是指到我国开放的目的地国家和港、澳地区旅游。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游团自费出国(境)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旅游服务质量.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乙方有责任向甲方全面介绍本合同所载服务项目和质量(含旅游行程及服务项目说明书,以下简称行程说明书),提请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第一条旅游团队名称、旅游行程、服务项目与费用

游程与项目

人 数 (详见行程说明书)

旅游总费用 万仟佰拾元 (其中境内段元境外段 元)

成行时间约定

第二条乙方应根据国家旅游局的规定为甲方投保旅游意外保险。

第三条甲方在出境前应向乙方交付元押金(由单位担保的,另行约定)。若甲方于境外途中擅自离团,造成无法与团队同时入境,乙方有权将押金用于补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上缴有关部门作为调查取证与遣返的费用。

第四条本合同中交通、景点等价格,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如遇价格调整,按新价格执行。

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延期执行,遇价格上涨的,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的,按照新价格执行。

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延期执行,遇价格上涨的.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的,按照原价格执行。

乙方有责任将价格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据。

第五条乙方应派有领队证的人员担任领队。领队应带领甲方出国(境)旅游,并为甲方提供办理出入境手续、交通、住宿、游览及其它完成旅游所需要的全程随团服务。

第六条在境外旅游过程中,乙方不得强迫甲方购物,安排购物的次数平均每天不得超过壹店次(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乙方因参团人数不足,且甲方又无法承担小团体领队费用,需将甲方转交其他组团社出团的,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经甲方同意转交拼团的,乙方仍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旅游签证前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凭出国旅游费用发票向乙方办理退款手续,但应支付人民币每人100元的手续费。

2 在乙方办妥旅游签证后,因甲方原因造成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应支付签证费用外,还须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出发七日前解除合同的,赔偿旅游费用总额的10%;

(2)出发前七日内(含第七日)赔偿旅游费用总额的50%;

(3)闯出发前三日内(含第三日),赔偿旅游费用总额的80%。

3、因乙方原因,致甲方不能成行的,除可与甲方协商在三个月内另行安排出游或全部退回团费外,乙方应按以下方式负违约责任:

(1)乙方在约定出发时间七日前通知甲方不能成行的,应赔偿甲方旅游费用总额的10%。

(2)乙方在约定出发时间前七日内(含第七日)告知甲方不能成行的,应赔偿甲方旅游费用总额的50%;

(3)乙方在约定出发时间前三日内(含第三日)告知甲方不能成行的,应赔偿甲方旅游费用总额的80%;

4、乙方委托国内旅行社安排旅游活动,因被委托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合同个符合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入境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自身不能入境的,有关旅游费用乙方不予返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6、甲方于旅游活动开始后,未能及时参加排定的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时,视为自愿放弃,所缴费用概不退还。

7、乙方违约后,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未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九条不可抗力

1、乙方因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素或因国家新颁布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机关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造成团队无法成行,或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给束时,不负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乙方如遇上述情况,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乙方应将已发生的规定费用或为履行本合同已支付的全部费用扣除后,余款退还甲方。

乙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在征求旅游者半数以上书面同意后,变更旅程、游览项目或更换食宿、行程,如因此超过原定费用时,应由甲方承担。如因变更而节省支出经费,应将节省部分退还甲方,乙方征得甲方同意为旅游团的安全和利益所采取必要的措施,为此而支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按本标准合同签约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保护。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方可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及提出赔偿请求;对质监所的处理决定不服时,甲乙双方均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出申诉或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福建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邮编:350001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1号天马广场16层

第十一条乙方在业务宣传资料、店堂告示及公开广告所载或规定的内容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包括:旅游行程及服务项目说明书(应包括旅游日程、路线、游览景点交通工具及标准、用餐标化住宿标准、购物娱乐安排导游服务及费用情况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特殊事项的约定。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授权(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时间:时间: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