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程挂靠协议(通用3篇)
建筑工程挂靠协议
甲方(管理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方式:
乙方(挂靠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丙方(担保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发挥甲方(管理方)的宏观调控职能,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甲方(管理方)、乙方(挂靠方)、丙方(担保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挂靠在甲方公司下的有关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书:
一、合同目的
甲乙方双方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乙方具有有效的信息、广泛的社会资源和一定的施工管理能力;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进行强强联合、互利双赢。
二、合作方式
1、乙方负责以甲方名义对该工程从信息跟踪、前期运作、招投标到实施等全过程的施工项目的市场开发、承揽;
2、乙方负责办理工程施工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工程中标后,乙方以甲方名义进行项目经理部的筹建和施工项目管理,并以自身作为其权利义务的载体,对双方合作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和其他一切活动承担法律责任;
4、甲方仅按本协议的约定对双方合作工程项目进行监控管理。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承接合作工程项目的需要,在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预结算、技术方案、施工合同、资料管理、竣工交验等方面给予乙方相应的协助和指导。
2、如乙方做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阻止,乙方不听,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3、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4、甲方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地盘进行的监督指导。对发现有违反质安操作规程施工的或发现有质安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顿。
5、挂靠期间因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建工程项目,所以甲方有责任对工程负责,凡以甲方名义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协议条款及与工程相关的其他协议。
6、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协议签订和办理工程开发,凡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交缴的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充分利用甲方建筑业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经营业务;
2、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3、项目中标后,乙方为方便其业务开展,可向甲方申请刻制一枚项目专用章。该项目专用章派专人管理,仅限于合作工程项目与本合作工程的业主及监理之间的文件往来使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该印鉴交还甲方。乙方承诺该印鉴仅用于该工程资料。乙方不得使用该印鉴对外出具财务手续,不得使用该印鉴对外出具债务凭证。若因使用该印鉴对外出具财务手续或债务凭证所引起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5、乙方须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人员和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6、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7、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8、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9、乙方挂靠甲方下经营期间,对所属施工队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和有关综合治理的管理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用工,依法办理所聘员工各种手续,特殊工程要持证上岗。
10、为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乙方挂靠经营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工程管理人员,即项目经理、中初级工程技术人员若干人以及施工员、质安员、材料员、电工、起重工、电焊工、架子工等特种工,施工现场要配足持证上岗的管理人员。
五、财务管理
1、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甲方协助。合作工程项目的资金必须从财务走账。所有工程资金必须先入甲方账户,甲方在收取本协议约定的管理费后,拨付至由甲方内部在银行为乙方专设的项目账户。甲方不能挪为己用和截留。乙方必须提供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和工资表。
2、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停工、返工和拖欠人工工资、发生工伤事故以及拖欠材料款所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缴纳的工程建设风险金以及履约保证金用于解决和处理上述问题,同时用于赔偿由此给甲方和其他方造成的经济与社会损失,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六、特别约定
1、乙方可以以自身的名义自行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工程分包、材料购租、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并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同时报甲方工程管理部备案;禁止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上述合同。
2、乙方仅能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工程承包等协议。
3、乙方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按期足额结算工人工资等,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被问责,通过法院解决争端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资料复印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等。
4、丙方对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法律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七、税费管理
乙方承担涉案工程所涉及的一切税和费,乙方必须执行国家和行业以及当地行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的相关税、费缴纳规定,乙方必须合法经营,及时照章纳税。缴纳税、费的主体为甲方;乙方承担税、费缴纳的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履约保证金以及工程建设风险金用于补缴税、费,同时用于赔偿由此给甲方和其他方造成的经济和社会损失,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八、管理费及履约保证金收取
1、乙方应向甲方上交工程结算总造价 %的管理费(不含税金及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交纳的各种基金和规费),税金(包括在本项目发生的企业所得税,暂按3.3%考虑)按实际发生额由甲方或业主代收代缴,政府要求交纳的各种基金和规费及在本项目所发生的企业所得税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上述管理费和税金由甲方从每笔应收工程款中按比例扣取。
2、每次建设方拨款到账交纳当期管理费,管理费按每次拨款到账金额的 %收取,当拨款达到工程款总价款的 %时,乙方必须在20日内提供已完成工程价款的税、费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履约保证金。逾期提供视为乙方违约,按拖欠时间每日计罚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滞纳金。
3、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元)。乙方在履行完本协议全部条款和合同约定条款后甲方15日内全部返还乙方。
4、为保证本协议的履行,乙方应按每个单项工程造价的 %向甲方交纳工程建设风险保证金,且每个单项工程应交纳的风险保证金不得少于 万元。此风险保证金在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竣工资料移交完毕、竣工结算或结算审计业主已签认、投标项目经理解除备案后以及工人工资结算完毕之后,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若工程质量不达标或工人工资未结算等所造成的赔偿或损失,甲方优先将乙方缴纳的工程建设保证金用于处理该赔偿或损失;尚不足以弥补赔偿或损失的,甲方有权将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用于处理该赔偿或损失,并要求乙方补足履约保证金以及工程建设风险金。
九、安全责任
本工程在乙方施工中实行乙方负责项目全部安全责任,乙方必须执行国家和行业以及当地行政安全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在保障一切安全的条件下实施本工程项目。本工程在实施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以及引起的经济赔偿、民事诉讼和刑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向甲方缴纳风险保证金用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同时用于赔偿由此给甲方和其他方造成的经济和社会损失,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十、工程质量
乙方以甲方名义所承包的工程,在乙方施工中实行乙方负责本工程全部质量责任,乙方必须执行国家和行业以及当地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达到工程质量合格要求,承担质保期的缺陷责任和质量返工等责任,本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质量责任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因质量事故引起的经济赔偿和民事诉讼、刑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建设风险保证金以及履约保证金用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同时用于赔偿由此给甲方和其他方造成的经济和社会损失,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十一、乙方对本工程协议外产生的全部民事和刑事纠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十二、甲乙双方对本协议产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两份、乙丙两方各执一份,三方签名盖章且乙方交齐保证金后生效。甲乙双方债权债务结清以及乙方结清以挂靠单位名义在外的债务后自动失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丙方:
(盖章) (签字并按手印) (签字并按手印)
代表: 代表: 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协议订立地点: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电脑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决定签订本合同,并自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总则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合同内容: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所列设备,进行系统工程设计、技术服务、安装调试、维修维护及人员培训。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合同清单
合同总价:人民币元整(¥),该总价已包含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以及系统工程设计、技术服务、安装调试、维修维护、人员培训等费用。
第三条工程期限
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为乙方在收到预付款后日内进场施工,工期初定为天。
第四条设备供应及人员配合
1、全部工程器材根据双方约定时间由乙方一次或几次供应至甲方指定地点(见附件:《设备清单及报价》)由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员负责签收确认。
2、施工过程中所需暂用工具(升降机、人字梯),经双方商定由甲方提供。
3、施工期间甲、乙双方应指定有关人员负责工程施工现场协调。
4、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列并保证其质量,工程实施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并保证其质量。
第五条付款方式
第六条验收与保修
工程竣工后由双方按验收报告内容组织验收工作。
乙方提供并负责安装的设备(见附件:《设备清单及报价》)免费保修一年。
系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内,乙方负责免费维修维护(人为损坏或不可抗拒的灾害除外)
免费保修期满,双方再商议签订维保合同事宜,乙方负责对系统进行终身维护。
第七条人员培训
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甲方指定人员进行相应系统的技术知识、操作使用、日常维护等方面的培训。
第八条违约责任
因任何一方违约而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实施或中断,可能或已经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因乙方提供的设备、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有义务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未尽事宜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所有附件(含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后续协议等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XX年月日
乙方:_________电脑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XX年月日
协议书
甲方:x公司
乙方: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而订立。因乙方承包x部分土建、钢构厂房、综合楼等项目工程,且乙方对该工程的建设所招聘的施工人员要求用甲方的名义并以劳务分包形式与x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书》。为了明确甲、乙方之间的关系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部分土建、钢构厂房、综合楼等项目。
2、工程地点:第号地块
3、工程内容:x部分土建、钢构厂房、综合楼等项目。
三、合同价额:x万元(以结算为准),其中人工劳务费和机械费x万元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权利:
1、甲方按乙方总工程人工劳务费和机械费的千分之四作为劳务管理费。支付方式:甲方以x公司每次拔款为依据拔付,扣除千分之四的管理费剩余款项按工人工资清单拔付给施工工人。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一切费用如税金及违约金等一切款项。
2、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提供发票,税费由乙方负责缴纳。
3、甲方有权维护本公司利益和乙方利益不受损害
4、如乙方做出有损甲方声誉及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本工程管理费用不予退还。
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应向乙方提供相关资质及有关的手续证件。
2、如业主不能及时支付劳务工人工资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业主追讨,乙方同时放弃追究对甲方支付工人工资责任及赔偿给乙方。
3、对乙方提出在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好服务
4、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1、有权决定乙方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人员在聘任
2、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人员
4、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甲方干涉
义务:
1、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2、乙方农民工工资必须到甲方账户,并提供乙方一切管理人员和民工工资表花名册给甲方
3、乙方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自行解决施工条件及施工设备和乙方的工人大小工伤和人身安全,如发生工人亡及工程施工中其他一切意外事故,一切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整个工程的所有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及与工程项目有关的一切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5、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6、乙方必须负责办理本工程工地所有劳务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并接受甲方监督;如果不为工人买保险,则工人不得上岗,如果本工程工地上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7、本工程所产生的一切罚款,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8、乙方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费,若乙方需要甲方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服务,乙方负责甲方工作人员工资、差旅费用。
9、甲方在乙方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乙方需要甲方提供帮助时,乙方应支付有关的费用。
乙方责任
1、乙方同意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自行组织施工人员,自备施工所需的一切机械设备工具、施工人员的安全帽等进场施工,进场全部施工人员必须按照工程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登记造册,应有身份证、计生证、劳务证和专业技术工种岗位证等有关证件,乙方为进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开办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登记或安全教育擅自上岗者,每人每次处以500元的罚款,罚款归为甲方。
2、因工程延误工期,质量引起工人意外事故伤亡或乙方在施工中违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承担的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与签订的《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书》待定由甲方履行的工程施工义务,应由乙方负责。待定由甲方承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与因劳务分包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的,法院判决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利依照判决的赔偿数额向乙方追偿。
4、乙方不得与串通迫使解除甲方与签订的《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或中途另找其他劳务公司。
5、乙方不得与工程建设方(发包方)和工程承包方串通隐瞒或改变工程结算的工人工资及机械费用的数额。
6、因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或因欠工人工资,施工人员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或支付所欠工资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7、工程竣工、验收、结算乙方应通知甲方安排人参与,工程价格结算资料应提供一份给甲方。
8、乙方所做的工程中途被解除或因其他及因工程无法继续履行,乙方应当按所做工程量 结算出人工费和机械费数额的千分之四给乙方。
9、乙方必须按甲方支付给其的工人工资及时发给工人。如乙方挪用工人工资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工程完工后失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