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劳务合同模板集合(精选5篇)
甲方: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就甲方将支行大楼辖内、各营业机构清洁卫生和辖内各机构职工食堂项目外包给乙方事宜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章 合作事项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向甲方派遣服务人员从事有关工作。甲、乙双方建立劳务外包合同关系,乙方与派遣到甲方的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法劳动关系。
第二条 本协议中甲方称为发包单位,乙方称为承包单位,乙方为完成承包任务派驻甲方的劳动者称为服务人员。
第二章 外包内容
第三条 甲方将支行大楼辖内、各营业机构清洁卫生、辖内各机构职工食堂和门前车辆管理等项目外包给乙方,乙方提供上门服务,具体的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数量、服务方式、服务标准、服务质量及其他要求详见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劳务外包补充协议》和《劳务外包服务方案》。
第三章 服务人员管理
第四条 服务人员的基本条件
1.年龄:女:18-55岁,男:18-60岁;
2.学历:初中以上;
3.持有证书:上岗服务证、炊事员有效健康证;
4.具备所从事服务专业的基本知识和业务技能;
5.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6.无重大疾病或其他不适应工作要求的疾病;
7.无赌博、吸毒、盗窃和其他违法行为;
8.与乙方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
第五条 乙方应在服务人员进驻甲方前两日内将服务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业技术证书、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提供给甲方。甲方有权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服务人员进行退回。服务期间服务人员或服务人员的相关信息变动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信息。
第六条 甲方使用的服务人员属于乙方聘用的劳动者。
第四章 服务人员的退回
第七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
1.乙方提供的简历、学历、身份证、资格证、健康状况等资料不真实的;
2.未按照双方确认的服务方案履行服务的;
3.有赌博、吸毒、偷盗及其它违法行为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5.因受伤、患病或其他原因不适应工作需要的;
6.严重违反职业操守的;
7.工作能力差,难以胜任岗位工作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条 在派遣期内主动要求停止为甲方提供劳动服务的,乙方同时派员接替工作。
第九条 甲方因机构调整或用工政策发生变化需要裁员的,甲方有权将服务人员退回乙方。
第十条 劳务外包协议订立时甲方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外包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派遣协议达成一致的,甲方有权将服务人员退回乙方。
第五章 派驻岗位和协议期限
第十一条 乙方向甲方派驻服务人员,从事机关、各营业机构食堂炊事员、帮厨、保洁、车辆秩序维护岗位工作。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壹年, 从20xx年11月1 日生效,至20xx年10月31日终止。
第六章 外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十三条 劳务外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约定:
1.劳务外包费用:采取定额包干,即每月人民币41000元(大写)肆万壹仟元整。费用预算附后。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费用和任何责任。(保洁用具、炊事用具以及水、电、气 由甲方负责)
2.支付方式:按转账形式支付;
3.支付时间:次月10日前支付当月劳务包干费。
第七章 工伤及病假处理
第十四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服务期间患病、受伤、死亡均应由乙方按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第十五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因患病、受伤等原因请假超过三日的,甲方可提出更换服务人员或要求乙方派人顶班。
第八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服务人员服务岗位管理和安排提出意见,有权对服务人员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意见;若乙方提供服务未能达到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务外包服务补充协议》和《劳务外包服务方案》的服务要求,甲方有权按照《外包服务补充协议》的约定标准扣除外包费用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在五日内整改,并及时书面通报整改情况,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或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外包协议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对服务人员的服务职责提出调整意见,可对服务岗位提出调整意见;
3.如乙方或乙方服务人员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向乙方和服务人员追偿的权利。
第十七条 甲方的义务
1.保洁员、炊事员因工作需要,所使用的保洁用具、炊事用具、水、电、气等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义务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务外包费用。
3.甲方对劳务外包费用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利向甲方收取外包服务费用;
2.如甲方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侵犯服务人员的权利时,有为服务人员主张合法权益的权利。
第十九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义务对服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负责工作期间安全;
2.乙方有义务根据营业执照的规定从事合法经营;
3.乙方有义务与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4.乙方收取外包服务费用时有义务出具正式税收发票;
5.乙方有义务按国家、重庆政府规定为服务人员完善各种手续;
6.乙方有义务教育服务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定;
7.服务人员与甲方发生争议纠纷,乙方有调解的义务;
8.服务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服务人员不能完全赔偿或拒不赔偿的,乙方应向服务人员追偿甲方经济损失和处理相关善后工作,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甲方。服务人员无力赔付或无力全额赔付的,乙方有代为赔付的义务;
9.如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发生工伤事故,乙方有义务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0.乙方有义务向派驻的服务人员告知本劳务外包协议中的相关内容;
11.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业务联系;
12.乙方因故被撤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办理终止本合同的手续。
第九章 协议的解除、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条 甲方或乙方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协议。
第二十一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本协议,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1.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执行的;
3.甲乙双方中有一方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影响本协议执行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
2.合同期满任何一方无续签意愿。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若甲方或乙方在协议期内擅自终止协议,应向对方负全部违约责任,并支付给对方违约金5000元。
第二十四条 若乙方未达到甲方管理服务要求中所约定的劳务数量和质量,对甲方造成了损失,乙方则须按实际损失对甲方进行赔偿。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六条 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务外包服务补充协议》及《劳务外包服务方案》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聘方:简称甲方
受聘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期限
协议生效期限为X个月,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1、甲方以招聘形式选择乙方,乙方自愿形式到甲方工作。
2、乙方负责餐厅、厨房安全、防火、卫生工作,不得有外人随意出入厨房重地,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3、乙方负责厨房食品的安全卫生,不得发生食品中毒等事件,如发生食品中毒等事件由乙方负责。卫生防疫部门来检查,如果达不到卫生防疫部门要求,乙方及按要求改正,并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责任。(硬件设施除外)
4、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尽职尽责,在菜品,食品花样上不断推陈出新,满足不同顾客的要求。
5、乙方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在工作中爱护设备、节约能源,避免浪费。做出物美价廉,搭配合理,营养丰富,色、香、味俱全的高品质菜品。
第三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酒店各项具体规章制度。
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酒店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协议。
第四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为:元/月
2、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于次月X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可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若甲方推后半个月未发放工资,视为违约。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除支付乙方工资外,负责乙方职工餐的提供,及,除此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第五条:劳动纪律
1、如乙方终止协议,必须提前半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手续。
2、如果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加倍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要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及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触犯甲方规定的相关制度,甲方有权对其予以警告、处罚、直至辞退。
4、甲方因业务萎缩时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协议终止时,甲方得结清乙方的工资,且乙方不必补偿协议期内的培训费。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姓名):
签约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或经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册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用工合同
甲方代表:
年日
合同编号:
年月
乙方:
月 时间: 日
第一部分协议书
劳务作业发包人: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 劳务作业承包人:保定兴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朝阳区20xx年既有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工程
五标段
2、分包合同内容:
2.1本合同分包范围: 图纸中全部施工项目
2.2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 美景东方小区、紫南北区、世纪东方、欢乐园等小区内入户热计量设备的安装、楼栋热计量设备的安装、锅炉房余热回收系统安装、换热站热平衡、气候补偿器的安装、变频器安装等。
3、工程地点:朝阳区
4、合同价款总额 元(人民币),
大写元。
5、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 20xx年 08 月 20 日
竣工日期: 20xx 年 11月 20 日
总日历天数为: 92天
6、劳务作业人数: 150 人。
7、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如有);
(3)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
(4)专用条款;
(5)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xx 年 08 月 10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
发包人: (合同专用章 )承包人: (合同专用章 ) 地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9、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9.1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完成后,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依照约定提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完成审核并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
9.2 上款所述结算程序完成后,发包人应当自结算完成之日起28日内支付全部结算价款。合同价款的支付应当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
9.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9.4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9.5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9.6 随时对承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对存在的质量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9.7 及时签认劳务作业变更洽商及确认承包人停工、窝工损失。
9.8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9.9检查承包人工人持证情况,禁止未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9.10在发现承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书面告知承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9.11 行使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对承包人行使扣款权利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获得承包人有相应委托权限的人员的书面认可。
9.12 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本项目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9.13 承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发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发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工作或确保承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9.14 其它发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10、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10.1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工人(持证上岗率100%)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0.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10.3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10.4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投入足够的人力,确保工期;服从发包人安全施工管理,自备劳动保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
10.5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管理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损失及各种扣款。
甲 方:
乙 方:
1. 承包方式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黎平县矮枧至小堡S308省道改建工程项目路基土石、岸路基防护、排水及涵洞工程劳务协作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材料全部费用包干的方式,包干价格包含工资、劳保用品费、辅助材料费、委托采购的砂石料、工人进退场费、材料和构件的工地小搬运费用、班长带班管理费以及按国家税法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税费等,还包括不良气候影响所增加的施工费用。
协议价款:按承包单价乘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经甲乙双方及监理业主现场实际收方确定工程量)计算其合同价。
2. 施工作业内容
(1)路基土石方,包括交通维护、清理、机械、火供材料、柴油及涉及相关的材料费用。
(2)路基排水浆砌片(块)石工程,包括基坑开挖、基坑清理、临时排水、选修洗运石料、配拌运砂浆、浆砌片(块)石砌筑、 勾缝、养生、设置泄水孔、垃圾清理运输出场、含砂石料、小型机具费及辅助材料。所用砂砾垫层材料、填缝材料、滤水层、泄水孔以及地基平整夯实及回填等均作为附属工作不另收方计价。
(3)防护及涵洞基础浆砌片(块)石工程,包括基础开挖、基坑清理及回填、临时排水、选修洗运石料、配拌运砂浆、浆砌片(块)石砌筑、 勾缝、养生、设置泄水孔、垃圾清理运输出场、含砂石料、小型机具费及辅助材料。所用砂砾垫层材料、填缝材料、滤水层、泄水孔以及地基平整夯实及回填等均作为附属工作不另收方计价。
(4)防护、排水及涵洞基础片石混凝土工程,包括支架材料与搭拆、模板提供
与安拆,混凝土拌制、浇筑,清洗片石、加入设计规定片石量,混凝土养生与混凝土表面整修。
(5)防护、排水及涵洞基础混凝土工程,包括支架材料与搭拆、模板提供与安拆,混凝土拌制、浇筑,混凝土养生与混凝土表面整修。还包括预制构件的预制、贮存、转运、安装及安装所须材料与作业。
(6)若甲方要求实行混凝土由甲方集中拌和,则上述混凝土工作就不包括混凝土拌制和运输。
(7)防护、排水及涵洞基础钢筋工程,包括钢筋加工、安装(焊接)、场内转运,以及安装必须的支架和操作平台的材料、搭设与拆除。
(8)土工织物,铺设土工织物按其净面积以平方米计量,包括除甲供材土工织物以个的材料、机械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
(9)边坡防护锚杆,包括坡面清理、锚孔的钻孔、锚杆的制作和安装、锚孔灌浆,以及作业所须的支架平台的材料、搭设与拆除。
(10)边坡喷混或水泥砂浆防护,包括喷射前的岩面清理、操作平台、通道的搭拆、混凝土或砂浆拌制与喷射,及其他相关作业。
(11)边坡加固预应力锚索,包括支架和操作平台的材料、搭设与拆除,钻孔、清孔、锚索制作、锚索安装、注浆、张拉、锚固及配合检验等有关施工作业。
(12)抗滑桩挖孔,包括设置支撑和护壁、挖孔、弃渣、清孔、通风、钎探、排水,以及孔口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与拆除。
(13)上述所有工作还包括作业面的场地准备、施工过程及完工后的场地清理工作,以及施工必要的操作平台、通道和安全防护措施的搭设与拆除等。
(14)点工:工作内容为完成甲方技术人员临时交给包干协议外的零星工作任务。
(15)其他未列举工作内容以《包干工程单价》包含工作内容为准。
3.施工作业计价规则
(1)浆砌片(块)石工程,按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质量标准的实际施工工程数
量以体积收方计价,基坑(槽)开挖及回填作为附属工作不单独计价。
(2)片石混凝土或混凝土工程,按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质量标准的实际施工工程数量以体积收方计价。基坑(槽)开挖及回填、支架搭拆等作为附属工作不单独计价。
(3)防护、排水及涵洞基础钢筋工程,按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质量标准的实际施工工程数量以重量收方计价。
(4)土工织物,按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质量标准的实际施工面积以平方米收方计价。
(5)边坡防护锚杆,按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质量标准的实际施工工程数量以锚杆理论重量千克为单位收方计价。
(6)边坡喷混或水泥砂浆防护,按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质量标准的实际施工工程数量以边面面积平方米为单位收方计价。
(7)边坡加固预应力锚索,按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质量标准的锚索实际施工长度以米为单位收方计价。
(8)抗滑桩挖孔,按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质量标准的实际完成的桩长与设计截面尺寸计算体积,以立方米计价。
(9)点工,为完成包干协议外的零星工作所用计时工,实际发生时由现场技术员开具临时用工单经项目部收方计价小组核实后按月计价。
(10)其他未列举施工作业计价规则见《包干工程量清单》包含内容及费用。
4.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本合同签订后,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协议施工作业开工的施工场地,提供施工作业所必须的施工场所。
(2)负责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向班组下达施工作业计划,对技术工艺、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实验检测等实施指导、监督、控制、检查和验收;
(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日
常技术、质量资料和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交验;
(5)协助解决乙方使用的生产用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有条件的提供生活设施。(费用由乙方负责)
(6)负责施工过程的试验检测。
(7)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已完成并经检验合格且已计价的包干费用款项;
(8)负责对乙方进场人员、工作质量、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作业进度等进行考核;如乙方未按或达不到业主、监理或甲方的管理要求,经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时,有权辞退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 作业班组(乙方)的一般义务与责任
(1) 乙方应对本协议规定作业内容的实施和完工负责,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施工验收规范及技术交底要求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2) 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是与甲方签订临时劳协合同并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作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项目部、业主及监理工程师下达的任何指令。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3)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项目部随时检查其机具、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4) 按项目部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其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5) 乙方应指定专人协助甲方进行现场安全、民爆器材的管理。所指派的人员必须有相应证件和满足项目部的要求并同意。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重视工程成品的保护。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