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劳务合同范本(精选18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洛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细则(试行)》及《洛阳市公租房管理条例(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解决乙方企业员工住房问题,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代建“国花宝居” 5#楼公租房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公租房位置、结构、建筑面积及价格
1、该公租房位于洛阳市? 为公租房,为框剪结构。
2、该公租房代建价格为每平方米2850元(此价格已扣除政府补助部分),为乙方代建楼房 号楼 层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总价为 元,住宅楼交付时,实际面积如有差异,双方同意按测绘机构实测为准,代建款总金额按代建价格乘以测绘机构实测面积。
二、代建费支付方法
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支付代建款85%,小计 元。
2、工程全部完工后七日内,支付代建款15%,小计 元。
三、公租房交付时间
甲方应于20xx年06月30日前将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公租房交付乙方使用。如工程量增加或遇不可抗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因素,经双方协商交付时间顺延。
四、公租房建筑、设备和装饰标准
1、主体建筑
1.1、室内地面:水泥地坪。
1.2、室内墙、顶面:防瓷涂料。
1.3、楼梯间及候机厅:墙面、天棚为防瓷涂料,楼梯间地面为水泥亚光,候机厅及走廊为地板砖。
2、厨、卫:电源插座及各种管道到位,地面做防水处理后贴地砖,卫生间坐便器、洗面盆安装到位,墙面砖粘贴到顶,厨房不安装橱柜及厨具。
3、门、窗:房间内门为木门,入户为防盗门,卫生间为塑钢门,外窗为塑钢推拉窗,阳台封闭,通向阳台的入口不做隔断。
4、给排水、采暖、燃气、供电
4.1、室内、外上下水管与市网并网,电力与市网并网。上水管使用PPR管,下水管使用国标PVC管。水、电表单户单表计量。
4.2、采暖系统入户,安装暖气片(不含开口费)。
首先对于承租了公租房且名下又有车的行为没有相关规定制度。但是,对于承租后购买了较高价格车辆的家庭,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其承租时的相关手续进行重新核查。如发现其在申请公租房时有隐瞒资产收入等方面的违规行为,将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收回住房。
承租公租房的家庭,租赁期内遵守《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承租家庭,在租赁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营单位将入户发放《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满通知书》。承租家庭在通知书上填写续租意见进行续租申请,续租起始日期为现租赁合同期满次月1日,期限两年。
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家庭,区房管局向其发放《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续租条件通知单》,并告知理由。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在接到通知单5日内到区房管局申请复核。
如果在承租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在租赁合同期满自行退出承租房屋:_________________
1.租赁期内违反合同未整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包括:_________________将房屋转借、转租他人或擅自与他人调换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原有使用功能、内部结构和配套设施,拒绝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房屋;欠缴租金累计满6个月,经催告仍未缴纳等。
2.符合续租条件但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
3.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属于这种情况,并且确需继续租赁原公租房的承租家庭,经营单位可按照规定为其安排搬迁期,搬迁期限1年,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届时租金标准确定,搬迁期满应当自行退出承租房屋。搬迁期只有1次。
编号
甲方: (出租方)
乙 方: (承租方)
身份证:电 话: 根据《XX市(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XX市(县)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将位于美好家园小区 楼x 单元 室面积为: ㎡,车库 x 号面积为: ㎡,出租给乙方,以上房屋仅限乙方家庭居住,不得出租、出借、转让。
第二条 租期为3年,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 xx月 x 日止。租赁期满后,重新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承租,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清退。
第三条 乙方应自觉遵守《沭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沭阳县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履行本协议。
第二章 租金、保证金及水电气等费用的交纳与结算
第四条 乙方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内为 元/平方米/月,超出标准为 元/平方米/月,车库租金为 x 元/平方米/月,每年共计收取租金为: 元。第一年租金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向甲方缴纳,以后每年租金在租住满一年前的1x日内( 年 月 日前)缴纳。
第五条 租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住保证金为陆佰元(小写:x元),由乙方负责,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向甲方缴纳,办理退房手续时甲方视乙方履约情况予以退还。
第六条 办理租住手续后,由乙方自行办理房屋内水电、网络、有线电视、燃气等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不及时缴费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解决。租住期满,乙方应按时向有关部门结清上述费用。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所在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交纳。
第三章 公寓房的使用和维修
第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房内配备的现有装修及配套(燃气灶1台、太阳能1台及洁具1套等)设施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保护公共设施和正常使用房内设施,并做好上述设施的日常维护,非正常使用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第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为周转住房,乙方不得再自行进行再装修;不得擅自将公寓房的设施移位或改装;不得随意变动室内的`电线、管道位臵,不得改变其他设施的摆放位臵或搬离室内。
第九条 乙方在租住期间,如发现室内设施出现妨碍安全或正常使用的自然损坏的,应及时告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第十条 因乙方造成室内的设施损坏、丢失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由甲方采取措施,进行必要的维修和安装或重新添臵。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四章 协议终止、解除和续签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1.乙方未如实申报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及住房状况的;
2.乙方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租金的;
3.乙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居住的;
4.乙方擅自出租、出借、转让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
5.乙方擅自改变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用途的。
6.乙方损坏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设施而不主动赔偿,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有关费用后,乙方在1x日内不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7.乙方在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内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
8.乙方租住期间内,住房条件得到改善的;
9.其他符合《办法》中退出管理相关条件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履约保证押金:
在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内设施发生自然损坏或乙方愿意承担人为损坏的费用时,由于甲方不能及时维修,致使乙方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且未能及时为乙方安排其他适当住房。
第十三条 乙方因第十一条自动终止协议的,须在15日内自行或委托他人处理室中个人物品。逾期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对该室中所有个人物品处理的权利,由甲方进行清理收房(并不承担物品的保管)。
第十四条 本协议到期或出现本协议自动终止的情况,甲方对乙方租住的住房进行核收,结清乙方所有应付房租、水电费等费用。乙方应按期搬出住房,如继续租用的(需符合《办法》规定),乙方应于协议有效期满前5天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新的协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但不得与本协议内容相悖离。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留存,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乙 方:(签字)
经办人:(签字)
xx年xx月x日 xx年xx月x日
甲方(房主):
乙方(承租人):
一、甲方将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号一楼一底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壹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必须一次性付清租金后使用。
三、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作为甲方净收入),乙方共现金支付(计大写__________元整)。
四、保证金
1、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元人民币)。
2、保证金支付方式:a)现金支付;b)上期转入;c)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协议作为本期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当本期保证金转入下期租房协议后,本协议作为保证金收据的功能自动作废、同时按新协议条款执行老协议自行作废。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 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 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3、 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 电、水、电视、及其它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乙方应支付甲方必要费用。
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
附:电表底数___________;水表底数___________;电视费______________; 以上数据由乙方自行核对,自行填写。
4、 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装修请同时恢复房屋原貌,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按违约处理
5、 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六、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 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
2、 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另要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 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退租、转让、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协议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4、 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租房协议和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用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金额。
5、 甲方原则上不同意转让,但乙方经营确有困难时,应提前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授权同意,乙方才可实施转让事宜,但转让风险自担,请转让双方谨慎考虑。
6、 乙方转让时需向续租方明示本协议内容,转让期为租期内期限;乙方没有通过甲方书面同意及签字的转让行为,属乙方无效转让、乙方的无效转让是违约行为甲方不予承认.
7、 乙方无效转让的责任由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承担,如该无效转让已交接结束,责任由续租方全额承担,甲方在收回房屋的同时续租方还将支付乙方应负担的全额违约金及相关费用。
8、 有效转让租期为合同内租期,有效期内租金本次调整为叁万陆仟元整(人民币3万6千元正)。
9、 续租方需超出租期时,必须同甲方签订新的租房协议。
12、 转让交接,水、电、电视、设施及有关经济费用问题,由双方自行处理,如有遗留问题,续租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七、有关续租的事项
1、 原租房者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在前期协议租金基础上逐年捉增,提增幅度根椐当年情况确定,一般在15%-20%左右.
2、 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将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八、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协议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同时甲方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本协议条款缴清各种费用所有应付款。
九、本租房协议为甲乙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甲方未盖红印章的不属正式协议,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使用),;如有转让,则经甲方、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三方同意签名的转让附件应附于正式协议一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补充协议:
十二、本协议壹式_____份,每份壹张贰页,甲乙各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协调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使用,面积是 平方米,经双方商定,每月租金 元,年租金为 元。
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付款方法:按一年收费,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一次性付清一年房租,到期续租应提前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受优先权。
四、乙方按时交纳房租金,如乙方不按时交纳房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另租他人使用。乙方应每次提前三十天交纳房租金。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包括工商、税务、水、电费、地税、房屋租赁税、房管局房屋租赁费、债权、债务及安全保卫,包括消防设施及消防安全,所有一切后果连带责任等等,都由乙方全部负担。
六、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因电源、火源管理不当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给甲方。乙方在租赁期间,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造装修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如需收回房屋,需取得乙方同意,否则,甲方要承担乙方所有损失。
七、在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得用甲方房屋作任何形式抵押或担保。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1、具有本市城六区城镇户籍的家庭及人员(不含在校大中专学生);或在本市城六区长期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职工的家庭及人员;
2、家庭收入符合准入条件:_________________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公租房申请材料
1、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3、婚姻证明;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注:领取资格审核申请表的地址:
⑴、持有西安市城六区户籍的群众,在其户籍所在地社区或人才交流中心;
⑵、西安市五区二县户籍的群众,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
⑶、非西安市户籍的在其居住证所在地社区。
公租房申请流程
申请公租房只需向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人才交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在其居住证所在地社区或工作地所在地社区进行申请)。申请审批程序为社区受理,街办、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组织进行资格联审和备案工作。具体为: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提交申请点);
2、申请点审理;
3、初审(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4、复审(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
5、公示;
6、轮候;
7、摇号配租(未配租者进入下一轮摇号);
8、签约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郑州市 区 街道办事处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人姓名: 。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居住 ;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郑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费用。
本合同中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租住方乙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重大房屋维修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1、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郑州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不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甲方若发现乙方出现转租情况可即时解除此合同。按照违约处理。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7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7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3份,其中甲方执2份,乙方执1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_个月。
第二条本合同试用期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三条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六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乙方应履行新任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相关协议,待原订合同期满后,再按照新任岗位、工作地点签订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八条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九条甲方因项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加班费用在项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条乙方加班不能自行决定,须经上级安排或者按照程序报上级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承租方家庭成员姓名:
为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公租房基本情况
平方米,配租方式。
该房屋仅限乙方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不能给予亲戚朋友单独居住,违者按双倍押金或租金收取,卫生院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第二条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年,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租金标准
未交住房押金者按建筑面积计算缴交租金,租金标准为人民币2元/平方米〃月,按月收取。
第四条租金缴纳
未交住房押金者在租赁期内,不足半个月退租的,租金按半个月收取;满半个月不足一个月退租的,租金按一个月收取。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缴交住房押金者,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到期或乙方中途退出租赁,甲方应全额退回乙方押金。
第六条房屋维修
1、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居住用途,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擅自装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因乙方使用不甲方同意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当或人为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原样修复或赔偿实际损失。
2、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以及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乙方承担维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3、甲方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为原则,定期对房屋实施检查维修养护,乙方应对房屋维修养护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及附属设施不能及时维修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交付逾期30日以上的。
2、甲方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或在房屋使用期间未尽约定的修缮义务,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书面确认严重影响居住的。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造成的损失。
1、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
2、因就业、房产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逾期不退出的;
3、将房屋转让、转租、出借、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或者用于违法活动的;
4、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
5、累计3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
7、违反房屋使用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其它行为。
第八条房屋腾退
(一)乙方应自合同解除或终止后5日内腾空该房屋,并结清租金、水、电、有线(数字)电视、垃圾清运等费用。
(二)乙方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可以给予1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租房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租金。
(三)乙方不再符合租住条件,拒不腾退住屋的,按公租房租金标准2倍计收租金。甲方有权提起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间,为维护公共租赁住房的清洁,建议住户厨房安装抽油烟机。闭路电视安装由甲方统一安装,费用为甲乙双方各出一半,如乙方不出安装费用,不能享用闭路电视资源。
2、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因城市建设需要征收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规执行。
4、租赁期间,乙方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时,可提前向甲方申请终止本合同,双方据实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
5、乙方在公共租赁房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应在一个月内腾退该房屋,并通知甲方验房,经验房合格后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乙方需按规定重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续租手续,否则到期日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法规政策调整,本合同与之有抵触的部分,以调整后的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电话:
联系人
承租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
住址:
电话: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诚实、信用、平等、善意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房屋地址及租赁期限
1.甲方将坐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办公使用。
2.租赁期限为年:自至二、合同金额及其履行期限
1.年租金:人民币____元整,合同总金额共计人民币_____元整。
2.甲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提供合格有效的期租金的房屋发票给乙方,乙方在收到该发票后日内以电汇方式支付该租金。
相关税金由甲方承担。
3.支付方式:乙方将房屋租金存入以下账户:开户名称: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外滩支行帐号:乙方将房屋租金汇入存入上述账户后,则视为乙方已履行付款义务,甲方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
4、如任何一方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履行以上条款,均需在合同规定期限前一个月内向另一方提出书面更改请求,并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
具体事宜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善意、合法的原则协商解决。
如因一方原因而导致另一方租金延期、代扣税款等事项,责任由过错方承担。
15、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交付合格有效发票义务,则乙方支付租金之义务顺延履行,直至甲方提供合格有效发票。
三、租用房及配套设施
1.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该房屋及原有配套设施完好无损的交付乙方使用。
2.配套设施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交接时,双方应对清单予以书面签字确认。
3.
双方皆承认租住房屋内设施的`正常、非人为损耗。
甲方应负责对因损耗无法正常使用的设施进行修缮,以确保租住人可以安全、正常的使用。
合同期满后,甲方不得因设施的正常损耗而向乙方提出无理索赔要求。
否则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单身证明
兹证明我单位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从未登记结婚;
离异后未再登记结婚;
丧偶后未再登记结婚。
我单位对所提供证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上就是公租房未婚证明怎么写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疑惑,请继续重新询问我们。
单位填写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组织(人事、保卫科)章
___年___月___日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号,使用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属于公租房。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住宅,乙方租赁后作为住房使用,乙方不得用于其他,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条 房屋改善及相关安全要求
1、甲方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装修、装饰不得损坏房屋承重的墙、柱、楼板等影响房屋安全的结构,装修、装饰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或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解除合同,装修、装饰部分归甲方所有,甲方对乙方不作任何补偿。 乙方不能私拉乱接线路影响房屋的整体外观。
2、乙方在房屋交付时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不具备正常、安全、合理使用条件的,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及时消除隐患或修复,以满足正常、安全、合同使用目的。
3、乙方应按照各类家具、水电煤气设备、管线、仪表、物品的使用方法,并规范操作。掌握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逃生基本知识。在使用房屋期间,应注意观察房屋及屋内外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4、乙方应对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备、物品进行合理且妥善的照管,因乙方照管/保管不力或不正当使用,致使承租房屋毁损、灭失、甲方提供的各类物品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在承租房屋内严禁存放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及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炉等明火设备。
6、乙方须遵守安全用电等相关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水壶、电水杯、伪劣接线板电器等违规电器,违反规定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置。乙方的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7、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
8、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和政策,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这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容留传销人员;吸毒或容留他人吸毒;或贩卖;卖淫、组织卖淫或强迫他人卖淫、容留卖淫人员;赌博或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为犯罪嫌疑人或罪犯提供庇护;从事危害国家或国防安全的间谍活动;迷信活动、传播邪教及其他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9、乙方应当遵守甲方规定和文明规范,具体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善意与邻里相处;不大声喧哗、不制造噪音或影响他人安定居住的声响;爱护区域内的公共财产或共有部分,如不破坏共用设施、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不恶意占用或堵塞通道、不任意涂画等;爱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如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等;按照公共财产或共有部分的性质合理使用该等部位;不非法设置影响校容和美观的广告、横幅等。
10、乙方对承租房屋不享有处分权。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租房屋及属于甲方所有的家具、水电煤气设备、管线、仪表及其他物品。乙方不得为承租房屋设定抵押或为前述家具、电器煤气设备、管线、仪表及其他物品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
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房屋内外的水、电、煤气仪表及管线。甲方同意迁移的,双方应当严格遵照有关机关的规定及要求,迁移后的仪表及管线应符合安全规范。
12、乙方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应当注意自己的不当行为可能对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如乙方不得在阳台、窗台上搁置、悬挂易坠落的物品;不得高空抛物等。
13、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自杀、相约自杀或因自己原因造成他人自杀。
14、不得进行其他未在上述规定中的会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不得配置有安全隐患的设施。
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经发现将被处于罚款;造成事故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第五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年 月日,共计年。
(二)租赁期满,乙方应无条件交还甲方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双方经协商后可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六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按全县公租房价格进行支付
(二)租金支付时间:
第七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元房屋租赁保证金。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在乙方结清水、电、物
业管理等费用后如数返还乙方。
第八条 其他费用
乙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规费。卫生局委托卫生监督所对公租房进行管理并收取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第九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1日内交付给乙方用于使用。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并经甲方验收认可,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返还房屋时,乙方添置的新物可自行收回,但不得作破坏性拆除。
第十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房屋的供水、供电部分从水、电表至房屋的部分由乙方负责保护和维修。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转租、退租
(一)乙方严禁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如出现类似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租金按乙方实际租期(整月)计算,余额退还乙方。
(三)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第十二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年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1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年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不按约定支付租金超期达15日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或者把房屋转让给不符合本单位公租房使用人员资格人员使用的。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一)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字: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经办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_________先生(女士)是我单位职工,工作年限_________年,在我单位_________工作年,职务为__________________,岗位为,工作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__(正式制;合同制;临时制;其他),职称为__________________,该员工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_________(有;无)。
其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
其平均月收入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
填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证明单位(盖公章)
单位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承诺该职工的收入证明真实。
本收入证明仅限于该职工办理贷记卡用途,我公司并不对该职工使用贷记卡可能造成的欠款承担任何责任。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甲方将自己的商服楼出租给乙方开饭店,现双方就有关事宜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服楼位于肇源镇政府大街工会东富士祥和小区西厢房楼北数第七至第十二门、一二层,建筑面积820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6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赁费及给付方式:前三年租赁费一次性交齐17万元,后三年的租赁费每年一交(如房租上调每年不能超2万元)。
四、合同到期后,乙方对房屋进行的装饰、装修,如果与房屋结合为一体或者拆除对房屋造成损害,乙方应当保持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拆除,乙方自行购置的可以移动的物品,合同到期后乙方可以自行拿走。
五、在租赁期限内如果甲方的房屋发生纠纷,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当全额赔偿。
六、甲方保证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后的第一年冬季能按时供暖、供电,如发生不能及时供暖、供电的情况,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有权要求甲方退还租赁费并赔偿乙方因装修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取暖费、有线电视费由乙方负责(各项入网费由甲方负责)。
八、在租赁期间内,如乙方饭店出兑,乙方可以将该房屋民转租,甲方不得阻止。
九、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房管所(以下简称出租方)管理的上列房屋租给____商店(以下简称承租方)使用,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条款如下:
1.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房屋法律、政策、法令的义务。
2.房屋租金数额,由出租方根据本市现行租金标准核定。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承租方应于当月15日前交清。
3.甲方根据本市公房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使用安全和正常使用。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承租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出租方负责赔偿。
4.出租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承租方应按期迁出。
5.承租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因照管不周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时,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6.承租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确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出租方的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承租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7.承租方退租房屋时,应于七日前通知出租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暖气费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租约交清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8.承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出租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出租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延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9.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0.本租约自立约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立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承租方家庭成员姓名:
为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公租房基本情况
平方米,配租方式。
该房屋仅限乙方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不能给予亲戚朋友单独居住,违者按双倍押金或租金收取,卫生院有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
第二条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年,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标准
未交住房押金者按建筑面积计算缴交租金,租金标准为人民币2元/平方米〃月,按月收取。
第四条租金缴纳
未交住房押金者在租赁期内,不足半个月退租的,租金按半个月收取;满半个月不足一个月退租的,租金按一个月收取。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缴交住房押金者,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到期或乙方中途退出租赁,甲方应全额退回乙方押金。
第六条房屋维修
1、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居住用途,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擅自装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因乙方使用不甲方同意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当或人为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原样修复或赔偿实际损失。
2、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以及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乙方承担维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3、甲方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为原则,定期对房屋实施检查维修养护,乙方应对房屋维修养护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及附属设施不能及时维修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一)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交付逾期30日以上的。
2、甲方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或在房屋使用期间未尽约定的修缮义务,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书面确认严重影响居住的。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造成的损失。
1、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
2、因就业、房产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逾期不退出的;
3、将房屋转让、转租、出借、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或者用于违法活动的;
4、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
5、累计3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
7、违反房屋使用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其它行为。
第八条房屋腾退
(一)乙方应自合同解除或终止后5日内腾空该房屋,并结清租金、水、电、有线(数字)电视、垃圾清运等费用。
(二)乙方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可以给予1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租房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租金。
(三)乙方不再符合租住条件,拒不腾退住屋的,按公租房租金标准2倍计收租金。甲方有权提起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间,为维护公共租赁住房的清洁,建议住户厨房安装抽油烟机。闭路电视安装由甲方统一安装,费用为甲乙双方各出一半,如乙方不出安装费用,不能享用闭路电视资源。
2、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因城市建设需要征收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规执行。
4、租赁期间,乙方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时,可提前向甲方申请终止本合同,双方据实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
5、乙方在公共租赁房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应在一个月内腾退该房屋,并通知甲方验房,经验房合格后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乙方需按规定重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续租手续,否则到期日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法规政策调整,本合同与之有抵触的部分,以调整后的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 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座落于 区 路(街、巷) 号 栋 单元 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及共同承租人居住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权威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算报告书为准),建筑结构 ,户型 。房屋设施设备见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并保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 年 个月,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需继续租住,应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标准
该房屋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租金标准为 元/平方米〃月,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角 分)。租赁期内,按照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相关规定调整租金标准的,乙方承诺按照调整后的标准缴纳租金。
第五条 租金缴纳
租金按月缴纳,乙方于每月20日前(含本日)缴纳当月租金。租赁期内,不足月的承租时间按实际天数计收租金(日租金按照月租金除以30天计算)。
乙方可将租金缴纳至公共租赁住房汇缴专户,账户名称 账号 。也可将租金缴纳至小区房屋管理中心。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按3个月的租金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 : 元(大写: )。合同期满或终止,乙方无违约事项和其他损害事由的,自乙方腾退出房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
第七条 物业管理
乙方应当与甲方选聘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约》,遵守《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约》的规定,并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租赁期内,不足月的按实际天数计收物业服务费用(日物业服务费用按照月物业服务费用除以30天计算)。
第八条 房屋维修
(一)租赁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确保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安全状态。
(二)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
(三)灯泡、水龙头、淋浴混合龙头、室内开关、插座及其他日常使用的易损易耗品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
(四)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以及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的,乙方承担维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五)甲方如需要对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检查或维修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房屋及附属设施不能及时维修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交付逾期30日以上的。
2、甲方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或在房屋使用期间未尽约定的修缮义务,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书面确认严重影响居住的。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并将有关情况记入乙方信用档案,相关规定按照《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1、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转租、出借的;
3、改变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4、无正当理由连续空臵6个月以上的;
5、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三)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四)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后合同解除。
(五)租赁期间,乙方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地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应退出该房屋,本合同终止。
(六)租赁期间,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和造成损失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房屋腾退
(一)乙方应自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腾空该房屋, 并结清租金、物管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还甲方。
(二)乙方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可以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租金。
(三)乙方不再符合租住条件,拒不腾退住房的,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2倍计收租金。甲方有权提起诉讼,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前款第九条(一)项情形,甲方负责提供同区域同户型房屋供乙方租住,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该房屋月租金标准的2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房屋给乙方,合同继续履行的,甲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月租金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至交房。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甲方应按该房屋租金标准的2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租金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有前款第九条第(二)款第2、6项情形之一的,按违约行为持续期间累计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并依法追究责任。
(三)乙方有前款第九条第(二)款第1项情形的,按承租期间累计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并依法追究责任。
(四)乙方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全部损失;改变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性质的,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按违约行为持续期间累计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乙方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也可以通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乙方或其共同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中直接划扣。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可从其履约保证金中直接划扣。
(二)租赁期间,由乙方承担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收视费、物业服务等费用。
(三)乙方行为致甲方物业公共区域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四)甲方委托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对该房屋进行管理,代为履行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人,员工编号,身份证号,在房源网站公司部门,任职位。现因预办理事由,特申请开据个人收入证明,按照本人实际月工资收入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元整)。
特此申请。望批。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部门负责人确认: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