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资助和支持下出国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为满足我省人才培养计划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乙方由甲方派遣,赴 (国家)接受培训,期限为 个月。
第二条 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专业,并同意乙方的计划。
第三条 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对乙方的出国给予必要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有关出国培训的咨询和服务。
2、为乙方办理出国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
3、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获得资助的形式:由甲方直接提供80%的资助(出国前提供60%,如期回国后再提供20%),培训人员所在单位提供20%的资助。
4、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获得如下具体经费资助:
(1)出国和按本协议规定完成培训计划按期回国的国际机票(或火车票);
(2)确定的培训期限内在国外生活和学习的费用;
(3)其它有关费用。
5、加强与乙方国内工作单位的联系,采取多种适当形式将培训人员的培训情况通知其国内工作单位。
第四条 乙方承担的义务:
1、保证完成第二条所规定的培训计划,并保证在第一条确定的培训期限内学成回国工作至少两年。在规定的回国工作两年内,不得因私长期(三个月以上)出国;如因公出国,需经所在单位正式同意。
2、保证遵守甲方关于乙方不得延长培训期限的规定。未经派出机构同意,不得更改本协议确定的国家和培训计划。
3、保证抵达培训所在国后20日内向甲方和国内派出单位报告。
4、在培训期间,保证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5、在国外期间保持与国内工作单位的定期联系。
6、培训结束时应及时作出书面学术成果报告和培训总结。
7、培训期满回国后的15日内向工作单位报到,汇报培训情况。1个月内向省人事厅报到。
第五条 乙方为保证履行其承诺和义务,同意出国前按《河北省资助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向甲方交存保证金。如果乙方发生违约,违约金从保证金中扣除。
乙方办理提取保证金手续前,应向省人事厅提交《出国培训人员提取保证金证明表》,国内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回国入境日期证明(护照第1页和入境盖章页的复印件),保证金收款凭据及培训总结和学术成果报告,经省人事厅确认后,将乙方出国前交存保证金本金和利息(利息率按国家规定的确定)按《河北省资助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和方式由甲方退还本人。
第六条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按照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具体情节,扣除相应的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资助出国的全部费用。
第七条 甲方同意乙方为保证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确定丙方为乙方的保证人。丙方同意认真协助甲方督促乙方履行协议并按期回国服务。
第八条 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丙方将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责任。丙方同意在乙方违约而又未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第六条规定的经济责任的情况下,作为保证人愿承担赔偿责任。为此,丙方第一保证人愿以 作为担保,丙方第二保证人愿以 作为担保。丙方第一保证人和第二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两方承担赔偿责任,有权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 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培训期满前,如丙方因故需要变更,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 因乙方违反本协议而应由乙方或丙方支付的赔偿费、违约金,用人民币或自由外汇支付;非货币性财产,应由资产评估机构按现行重置市价折算成人民币;自由外汇与人民币汇率按违约确定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十一条 在乙方不履行回国服务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决定本协议书的副本提交乙方培训所在国的有关单位或个人。
第十二条 甲、乙、丙三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按协议进行仲裁。
第十三条 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十四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乙方各一份,丙方保证人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丙方第一保证人(签字) 丙方第二保证人(签字)
甲方(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
乙方(研修人员):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就派遣乙方赴______________研修一事,经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派遣国家、地区、企业名称
一、派遣国家:______________
二、派遣地区:______________
三、接收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研修内容
从事工作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派遣时间
合同期为_________________年,自乙方离开____________之日起。
第四条 乙方待遇
一、在_____________期间,乙方每月应得研修津贴__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_津贴由_________企业直接付给乙方,余额和加班费则由___________企业存入乙方银行帐户,归国前一次性发放。
二、乙方赴______________企业的国际间旅费由甲方承担,圆满完成合同后回国旅费由承担。如因乙方个人原因提前回国,回国路费由乙方负担。
三、由________________企业按照其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向乙方无偿提供劳动保护用品、住宿、炊事用具和一定的文化生活条件。
四、由________________企业依其本国政府的规定为乙方办理研修生综合保险(慢性病、牙病治疗费、妊娠治疗费不予承保,乙方自行负担,休息期间无工资),税金、上下班交通费均由_______________或甲方负担。
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作致病、残、亡所发生的医疗费、补偿费、回国的国际旅费、丧葬费及抚恤金由__________企业依保险合同的规定及____________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办理,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但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交涉救治伤者并负责将因工死亡者的遗物运回国内,连同赔偿金或抚恤金一并付给乙方家属。乙方非因工所致病、残、亡,如在承保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依保险科目赔付医疗费、赔偿金;如不在承保范围内,其医疗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但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交涉救治伤者并负责将死亡者的遗物运回国内交付乙方家属,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其家属支付。如因个人原因致病、残,乙方需提前回国,其旅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乙方在合同期内,若发生自伤、自杀,保险公司(含________企业)不予赔付时,由此发生的医疗费、提前回国旅费、丧葬费、运费等均由乙方或其家属自行负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如甲方为协助乙方和外国有关方面先行垫付了上述有关费用,甲方有权通过_________从乙方的研修津贴中直接抵扣。)
第五条 各方责任
1、甲方责任、负责对外签订劳务合同,并向乙方如实介绍劳务项目的有关情况。
2、办理乙方出国前的培训和各项出国手续。
3、落实_________国当地的接收企业,在乙方抵达____________国时的接站、住宿和工作安排等。
4、负责乙方在国外期间的管理工作,随时与________企业联系,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5、处理乙方在国外期间伤亡的善后事宜。
6、负责乙方行为担保交付的房屋产权证或缴纳的行为保证金的管理和返还。如乙方圆满完成研修任务,甲方应在一周内将行为保证金本息全额返还给乙方。
二、乙方责任
出国前:
(1)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个人简历、政审材料及与所在工作单位签署的合同。
(2)到指定部门进行出国前体检,费用自负。
(3)向甲方交付办理出国护照、签证手续费、培训费及其它甲方为乙方出国先行垫付的费用,此费包含在25%的管理费中。
(4)向甲方缴纳行为保证金万元人民币或提供履约抵押保证有效的房屋产权证。
(5)负担出入境的行李超重费。
出国后:
(1)遵守外事纪律,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领导和管理,严格遵守外派人员守则,维护国家声誉。
(2)遵守______国的法律、法令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3)服从________企业对乙方工作的分配和指导,按______________企业的要求认真完成自己承担的工作,遵守______________企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对个别人员因劳动态度恶劣、违法违纪,______________有权做好记录,终止其合同提前送回中国,乙方需向甲方和______________企业赔偿经济损失。
(4)不得因任何原因和为任何目的聚众闹事、参加罢工等政治活动、工人运动及宗教活动。
(5)合同期满或需提前回国时,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准时回国,不得前往第三国或在当地滞留不归。回国后7日内将护照交还甲方,甲方返还护照押金,否则超期一天,罚扣押金金额的______________%(按市外办和财政局的要求办理)。
第六条 违约与索赔
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视为乙方违约。根据甲方与__________所签合同规定,除乙方须负担其往返国际旅费外,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向乙方索赔损失。
(1)故意隐瞒或虚报自己的劳动技能及健康状况,导致不能胜任工作而在工作期满前回国者。
(2)不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严重侵犯当地的风俗和宗教习惯者;不遵守外事纪律,造成严重后果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盗窃企业或他人财物者;参与、组织、煽动罢工、示威等政治活动或宗教活动者。
(3)不服从______________企业的管理,不遵守______________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听从______________企业的工作安排和指导者;擅自在业余时间打工者,或在合同期内私自出走,或合同期满不按时回国者。
(4)拒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威胁、恐吓、骚扰甲方管理人员者。
(5)因个人原因造成自身或她人怀孕以及造成其它身心精神损害或不良影响者。
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损失。
(1)甲方与______________所签合同有损于研修人员合法权益。
(2)甲方向乙方变相超标准收取费用。
(3)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书中第五条第一款所列的相关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和我国与派驻国家关系恶化及两国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派驻国家治安及经济情况严重恶化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同意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仲裁
如在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产生异议或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有权将未能协商解决的异议或纠纷提交合同履行地_________市的有关司法机关裁决,适应法律为中国法律。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址:_________丙方(担保方):_________住址:_________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_________政府资助出国进修访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为满足自身人才培养计划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乙方享受_________政府资助,以甲方访问学者身份赴_________进修访问,期限为_________个月。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的进修访问专业和进修访问计划。
第三条甲方承担的义务:
1.对乙方的出国进修访问给予必要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有关咨询和服务。
2.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出国进修访问手续。
3.协助乙方办理_________政府资助手续。
第四条乙方承担的义务:
1.保证完成第二条所规定的进修访问专业和计划,并保证按
第一条确定的期限回国服务。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改本协议确定的进修访问国别、身份和计划。
2.在进修访问期间,保证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3.进修访问期满回国后,应自入境之日起的_________个月内向甲方报告入境日期(交送护照上边防入境印章的复印件),并向甲方提交书面的进修访问总结、学术成果报告。
4.在国外期间应与学校保持定期联系。
第五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国外进修访问期间擅自变更进修访问身份、研究计划或从事协议规定以外的工作,甲方经核实即建议_________政府停发其奖助费用,并要求其向_________偿还已领取的全部费用。
2.乙方不按本协议规定履行回校服务的义务,应在甲方要求的必要期限内向_________政府偿还所得到的全部奖助。
乙方如不按期偿还,或偿还金额不足,甲方将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丙方同意认真协助甲方督促乙方履行按期回校服务的义务。
1.如乙方违约逾期不归,丙方将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
2.在乙方违约而又未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第五条规定的经济责任的情况下,由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为此,丙方第一担保人愿以自己拥有所有权的房屋一间(房产证号:_________)作为担保条件,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丙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向乙方追偿。
3.在
第一条规定的留学期满前,如丙方因故需要变更主体,应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第七条因乙方违反本协议而应由乙方或丙方支付的赔偿费,用人民币或自由外汇支付;抵押赔偿的非货币性财产,应由资产评估机构按现行重置市价折算成人民币;自由外汇与人民币汇率按违约确定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八条在乙方不履行回校服务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决定将本协议书的副本提交乙方访问进修所在国的有关单位或个人。
第九条甲、乙、丙三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十一条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三份。
甲、乙方各一份,丙方担保人各一份。
必要时,经甲、乙、丙三方协议一致后,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丙方(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