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_________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程、工龄和月工资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_________国国境的签证和在_______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
月工资 不满一个月的工资=______×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0天
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_国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_国之日止计算。
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帐户,并按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___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甲方将乙方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_______国____________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_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__________银行_______帐户。
第四条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__________________返回_________,由甲方通过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期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甲方为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_________(货币及数量)。
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乙方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
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
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_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十七天。
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
月工资 ______×假期工作天数。
30天
第八条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_________的机票。
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它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_________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_________的旅费和替换者来_________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_________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种措施。
在_________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和骨灰运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乙方人员在_________服务期间,应遵守_________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员应尊重_________当地的风俗习惯。
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服务期为_________年,从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_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满后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_________年后,月工资增长15%。
第十三条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员,不享受从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费。
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乙方人员抵达_________后,_________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它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市签字。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国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
电传:________
乙方:中国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
电传:________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______国工作。
具体人数、工程、工龄和月工资见本合同附件(略)。
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______国国境的签证和在______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______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
月工资不满一个月的工资=______×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______国之日起到离开______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______公司________账户,并按______国______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
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方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______国______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______银行________账户。
第四条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________到________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账户。
乙方人员从________返回________,由甲方通过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
在工作期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
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______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
其保险费每人为________(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
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
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______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十七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
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月工资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______×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
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________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
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它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
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______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
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________的旅费和替换者来________的旅费。
同样,甲方将根据______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种措施。
2.在________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和骨灰运回________的一切善后费用。
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________服务期间,应遵守______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员应尊重________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____年,从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______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
期满后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____年后,月工资增长15%。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________的人员,不享受从________到________的机票。
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________至________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______后,______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它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
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
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
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_____国______市签字。
甲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
职务:________
签字: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
职务:________
签字: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________(签字)
协议编号:
甲方: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17号
联系电话: 027—83510888
乙方:匡源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1、合作内容
为了促进公司工程市场的发展,利用公司资源,借助合作资源的本土化优势,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并获取一定收益。
2、合作区域
本协议合作的区域界定在 湖南联通株洲分公司 。
3、合作方式
乙方协助甲方签订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和收取企业管理费。
4、甲方职责
4.1、提供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专业施工的业绩等必要的资质证明文件;在上述经营区域内承揽工程项目、签订施工合同、收取工程款;
4.2、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及技能方面的支持或培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3、按照甲方内部要求对乙方工程进度、施工质量进行有效监督检查;
4.4、乙方项目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及侵权他方权益的事件,概由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的经济赔付甲方有权在乙方工程款中预支。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后果;
4.5、及时办理合同的签订、工程审计与结算手续并支付乙方工程款;
4.6、合作项目所发生的民商事纠纷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职责
5.1、负责开展市场活动,努力协助甲方承揽工程业务,并及时反映工程建设项
目、投资情况等信息;
5.2、负责协助甲方与建设方按时签订施工合同,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催收工程应收款;
5.3、按协议与工程要求确保施工队伍与装备到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工程设计、部颁标准与验收规范标准精心组织、文明施工,做到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负责施工现场的工程管理、各方协调、安全监督、规范督导;工程质量等级保证在合格以上;
5.4、加强自身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负责并承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如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安全事故等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5.5、积极配合各类工程抽查;参加建设方要求的工程协调会议;负责工程初验、终验, 并按照要求及时整改验收遗留问题;
5.6、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方案;工程完工后,负责及时清退建设方的工程余料;上报工程现场原始资料及建设方要求的其它技术文件。工程决算需经甲方审查后上报;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代表甲方办理工程审计签证;
5.7、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并按甲方工程管理要求,按月报送工程进度信息等报表;
5. 8、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信誉的事情,为甲方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6、合作保证金
6.1、乙方应向甲方交付 5 万元协议保证金,用于本协议执行结果的保证,协议签订后,乙方在7日内将协议保证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内;
6.2、本协议解除后,甲方确认乙方没有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工程遗留问题、没有对甲方的品牌及信誉产生不良影响后办理协议终止手续,并于7日内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6.3、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除直接扣除工程款外,不足的将扣除保证金。
7、费用结算与支付
7.1、所有工程合同款收入直接进甲方指定账户;
7. 2、甲方按照乙方年度完成合同额收取 20%管理费。
7.3、所有回款乙方不提供成本发票给我方,业主发票由我方开具。
7.4、以上付款甲方按照回款的比例扣除相关费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乙
方指定的账户上。
7.6、乙方本年度在建设方后评估排名倒数第一的或者影响到甲方在该运营商或
者是该区域内投标的将按照合同额的千分之伍的金额作为处罚;当合作方在该地区施工拿到可以帮助甲方在该运营商或者是该区域内投标可以加分的荣誉证书,甲方给予乙方合同额的千分之伍的金额作为奖励。
8、合同与项目管理
8.1、乙方须按月上报工程进度情况,建立合同台账与收款信息,按月与甲方工程管理部或分公司核对台账。
8.2、乙方须根据本协议与实际工程项目进度按时与甲方签订合同。
8.3、乙方须按月提交工程项目收款等相关信息,以便甲方提前开具外出经营证明;乙方须按甲方外出经营证明文件按批次办理缴税事务。
8.4、发生安全或质量事故时乙方须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并立即采取应急抢险方案组织实施,尽量将损失与影响控制在最低范围内;甲方有关抢救的要求乙方须立即有效得到执行。
8.5、业主或建设单位投诉的,乙方须立即无条件按照甲方对投诉的处理要求组织有效实施。
8.6、乙方须按要求上报工程竣工资料。
9、违约与责任处罚
9.1、乙方如擅自以甲方名义签署无甲方合同专用章的合同,一切责任与损失由乙方承担。
9.2、乙方在使用甲方相关的资格文件进行经营活动时,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不得私自以甲方名义在任何区域内注册分支机构或开设账户。
9.3、乙方违犯8.1或者是8.2条款除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外,甲方还按次处以乙方10-20万元经济处罚。
9.4、如因乙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材料等方面未达到合同造成建设单位投诉的每次处以3-5千元处罚;造成建设单位对甲方进行处罚的,除费用由乙方承担外,同时甲方按次处以5千-1万元经济处罚;
9.5、乙方发生其他严重违反本协议或损害甲方利益情形的,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立即终止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倍对乙方进行处罚。
9.6、乙方不得在协议指定的合作区域范围内与第三方签订类似合作协议;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一切工程款以示处罚,并终止一切合作。
10、其它约定
10.1、本协议有效期1年,自20xx年4月 1日至20xx年4 月30日止,协议到期甲方在每年度将根据业主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与评估结果组织评审;评审合格的经乙方同意可以续签;评审不合格的终止协议。
10.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代表签署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0.3、乙方所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乙方证照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部分。
10.4、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甲方: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匡源
地址: 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17号 地址:醴陵市板衫乡流碧桥村
滋冲组13号
联系方式: 027—83510888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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