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科技公司劳务合同(实用3篇)

高碑店市科技公司劳务合同(精选3篇)

高碑店市科技公司劳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名称及地点

一、工程名称:博爱县焦枝铁路月山编组站北侧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

二、工程地点:博爱县焦枝铁路月山编组站北侧

第二条 施工内容及承包方式

一、施工内容:

(1)危岩清除、排水沟、挡土墙、道路、广场、给排水、绿化工程。

二、施工承包方式:

施工费用按劳务总价承包(包工、包施工质量、包工期)。

三、劳务费用总价:

劳务费用总计大写人民币:¥2600000.00元(贰佰陆拾万元整)。本合同工程量如有增减,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认的补充合同为准。

第三条 工期和质保期

一、合同工期120日历天,工期以甲方项目经理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二、质保期

质保期一年。

第四条 工程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设计要求合格标准。

第五条 工程量计量和劳务费用支付

一、工程量计量

(1)第二条第一款的各项工程施工按照《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项目内容和数量进行施工。以验收的实际劳务量计量。

(2)施工中乙方材料现场二次倒运等有关作业,均作为乙方应做的附助工作,甲方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费用。

二、施工费支付及结算

工程劳务费随着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拨款进度而支付给乙方,待工程结束后,经监理工程师确认质量合格,留下10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15日内退还保证金。

第六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质量监控和管理。

2、负责工程施工测量放线并对其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

3、协助乙方工程竣工后的资料整理及竣工报告的编写工作。

4、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检查和督促。

5、协助乙方施工现场的对外关系协调工作。

6、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施工费用。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负责组织施工队伍和现场施工劳动力的组织管理工作。乙方应投入与本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劳动力和施工机械设备等,并负责现场施工劳动力管理和调配。

2、乙方所完成的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负责承担施工用水用电费用。

4、乙方应加强现场管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要驻在工地,随时与甲方现场项目部保持联系。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要求和国家颁发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凡因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必须进行返工并修复至合格标准,并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确认,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具备足够的运营资金,维持正常施工和保证劳务人员的日常生活费用,按时支付工人工资。乙方支付给工人的工资必须公平合理,保持施工队伍的稳定性,为按期和加快施工进度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7、乙方须设专职安全员。乙方必须按安全、文明和环保施工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所属劳动力负有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管理的责任。乙方所属劳务人员发生的工伤等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项目竣工验收后出现损毁或质量事故的(特大自然灾害或人为造成的除外),

在工程保修期内,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及时无偿完成修复任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返工至合格标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故终止或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不支付所完成工作量的劳务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拨付的全部劳务费。

3、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时,甲方有权停止拨付劳务费。且乙方每延误一天,承担每天不少于合同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二、甲方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按合同价格进行结算。

第八条其他约定

1、乙方跟任何第三方签订的经济及其它合同等,甲方均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甲、乙双方向对方提供的资料,未经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4、施工有风险,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即认同本合同的约定,并共同遵守,各自承担相应的风险。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施工工程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及结清施工费用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高碑店市科技公司劳务合同 篇2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

2、甲方输出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三、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劳务费(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社会保险费和输出劳务服务费。

2、劳务费用各项标准: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_元标准收取输出劳务服务费。

3、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帐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每月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四、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根据乙方的用工需求,天内提供合适人选供乙方考核,对乙方确定的用工对象,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

2、甲方每月日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3、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生育事宜,由甲方负责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

4、乙方辞退的劳务派遣人员由甲方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甲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6、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拖欠各类应付资金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五、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与其签订《上岗协议书》,明确劳务内容以及要求和工资(劳务费用)标准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要配合甲方处理,有关处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劳务派遣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终止上岗协议,并退还甲方,对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其赔偿。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六、劳动争议处理

与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均有权提起仲裁、诉讼。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

3、本协议一式___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高碑店市科技公司劳务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第六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第七条 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一、本协议期满的;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乙方在协议期间无条件服从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乙方除享受规定的酬劳外,不享受其它的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依据本协议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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