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劳务安全协议(精选3篇)
发包人:
承包人:
______小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是区政府______年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和安置项目,该项目由徐州飞腾房地产公司负责建设,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安置房未能如期交房,给拆迁户生活带来不便。为尽快解决该问题,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后续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补充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小区后续分项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小区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小区后续工程模板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年12月23日
四、付款方式
支付23680万元,承包方正常供应工程所需模板。
五、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工程量有增减变化,由承包方提出申请,监理和发包方确认后,报政府批准后实施,据实结算。
六、工程质量安全等要求按原合同执行
七、违约、索赔和争议
1、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款,承包人承诺模板供应不间断,经承包人书面催告后在30日内,仍未支付的,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项的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直到按合同规定应付工程款支付为止。
2、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首付工程款后,承包人三天内仍不正常供应模板的,发包人停止支付后续工程款并不予进行工程核量审计结算且飞腾公司也不予进行结算。
八、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协议双方发生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诉讼解决。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1月28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订后生效。
承包人:(签章)发包人:(签章)
身份证号:
银行卡号:
联系方式: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
一、承包内容:经甲方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吉绅汽车配件厂一期道路施工中的雨、污水管铺设、路基路床平整、水泥路面浇筑、路牙安装要求承包给乙方施工、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按规范施工。
二、价格:
1、雨污水管铺设φ200—φ300的每米12元,φ400—φ600的每米15元(包括平整、运沙、填沙、安装)。
2、砌筑污水圆井02S515-19每座450元,02S515-20每座650元,污水方井02S515-99、100每座200元。
3、砌筑雨水圆井02S515-10每座450元,02S515-11每座650元,砌筑雨水小边井每座80元。
4、筑40公分灰土每平方米13元,平整路基路床每平方米2元,浇筑22cm厚混凝土路面自拌料每平方米18元,若用商品混凝土每平方米16元(包刻纹、切缝、灌沥青、路面养护)。
5、路牙安装每米8元(包括护牙、扣缝),过路管安装每米10元。
三、所有款项安装结束后付给。
四、施工质量要求:按图纸要求及国际建筑标准设计图集规范施工,
五、工程进度:本期工程施工进度要求为一个月,乙方必须满足甲方进度要求,确保作业人员数量,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造成业主对我方罚款等,我方将按同样比例对乙方进行处罚。
六、施工安全: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工程项目部及甲方的指挥、领导与管理,如不服从,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乙方自负。
2、乙方进场人员确保身体健康,所有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及酒后上班,严禁在操作过程中嬉笑打闹。材料、工具不得乱抛乱扔,吊运材料、工具时其下方均不准站人,乙方因违反操作规定而发生的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
七、施工现场作业人员遇到施工中各类问题,应积极会同甲方共同协调处理,并服从甲方施工人员安排,若未服从施工人员安排,施工人员有权对其处50-20xx元罚款。严禁同现场其他人员发生打架斗殴及随意拉电等现象,如有发生,按发生一次罚款1000元。
八、甲方提供挖机,乙方人员自备生产中所需要的工具。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双方: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1. 主旨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主体政策、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保障工程安全顺利的开展;保护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设备财产安全,项目部制定本协议。
2. 主题内容
凡承包本工程的分包商,必须服从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必须遵守项目部为安全施工而制定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定和操作规程,若是由于分包商不服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或是由于不遵守项目部为安全施工所制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而导致的安全事故,一律有分包商承担全部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分包商作业人员在进场开工前必须向项目部进行申报,不申报或者是先进厂后申报的,一律不允许开工。
分包商必须向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分包商自行采购或是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分包商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及工作服。
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分包商应积极认真的组织作业人员接受项目部对其相关工作的施工技术交底和施工安全交底。
电工、焊工、起重工司机、架子工和场内机动车辆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评审考核取证后,方准上岗工作。
对于火、电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材料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项目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使用和处理。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设备、材料。
分包商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
分包商必须对本单位从事高空作业人员按照国家的是相关规定,组织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严禁进行高空作业。
分包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若违反以上任意一条要求条款,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 说明
本协议为工程分包合同的附加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合法代表签章后生效。
本协议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截止分包工程结束。
项 目 部 经 理: 年 月 日
承包单位责任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