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精选三篇】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用3篇)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篇1

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

各股东:

本股东拟将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_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___________。

请各股东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在同等条件下,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股东(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篇2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4号

13.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劳办发[1997]88号

二、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双方自行协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对于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可以补贴也可以不补贴,根据企业情况自己决定,返聘人员贡献大,企业离不开就协商补贴一些,返聘人员可有可无,当初返聘协议没有这些补贴内容的,也可以拒绝补贴.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篇3

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致:

因您未按与(以下简称“我公司”)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所签署的《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约定:

现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以面呈方式提交本通知视为送达;任何以信件、特快专递发出的通知,自信件或特快专递邮寄至租用合同留存地址三日内视为送达;任何以传真、电话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实际发出时视为送达。

若您对本解除合同通知有异议,您可以在收到或该通知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公司提出书面异议,并同我公司达成书面处理协议。否则,视为您已放弃异议权,认可该解除合同通知,我公司将根据租用合同之有关约定对处理,并对您进行违约索赔。

特此通知

解除人: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