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名称:
乙方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签。
二、工作内容 甲方招用乙方担任 工作。根据需要,甲方可调换乙方工作。
三、工资待遇 乙方工作期间月工资为 元。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给予适当补贴。甲方在每月10日前发放乙方上月的工资。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如无其他需要协商解决的问题,甲方在合同终止日的下月,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四、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擅自停工等严重违纪行为;
(2)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劳动教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不服从甲方正当工作安排的;
(5)严重违反甲方各种管理规定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10日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否则,甲方可扣除乙方当月工资。
5、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五、经济补偿和法律责任
1、因甲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公司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六、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方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方(甲方):
住 址:
联系电话:
服务方(乙方):
住 址: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签订本合同。
一、保安服务区域、服务内容
服务区域为:
二、合同期限及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为 年。自 201 年 月 日起至 201 年 月 日止。
2、合同到期日30日前,甲方若有意终止保安服务合同,须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 逾期未能书面告知乙方的,且乙方愿意继续提供服务的,保安服务合同自动延续前款约定的1个合同周期。
3、合同终止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终止日及以前所有未付的保安服务费。
三、保安服务人员定员及每日/班次人员配置
(一)保安服务人员配置人数为: 1 人。
(二)每日/工作时间为: 小时,月休 天。
(三)甲方若需要为服务项目增加保安服务人员,应提前 10 日以书面告知乙方。
四、保安服务费数额及构成
(一)保安劳务外包(代发工资)和服务费或管理费数额为:
保安月服务费总额为: 贰仟伍佰圆整(¥2500元)
保安年服务费总额为: 叁万圆整(¥30000元)
其中保安队员 2500 元/月/人。
(二)保安服务费构成:劳务外包(代发工资)和服务费或管理费(含保安员加班工资)、社会保险、保安器械(对讲机、橡皮棍、强光电筒、保安服装和标志标识等)。
五、服务费支付时间及收费凭证和支付方式
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服务费,每月15号前支付给乙方上月的保安服务费用,甲方以现金方式或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提供收据给甲方。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委派专职或兼职的专业人员协助乙方对派驻保安员进行管理。
2、监督、检查保安员的表现情况,对违纪的保安员,知会乙方主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工作,必要时通知乙方予以调换。
3、为乙方派驻的保安员提供执勤服务等履行保安服务合同约定的职责所需的相关设施及条件(电风扇、取暖器等),并确保服务区域内不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
4、提供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设施,制定需要乙方保安员执行的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其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员履行保安职责。
5、乙方人员提出的安全隐患,甲方有及时处理的义务。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
6、甲方安排乙方保安员从事双方约定的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保安员或其它第三方的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
7、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重点部位做到人防、技防相结合,确保财产安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培训派驻的保安员严格履行双方约定的岗位职责,并遵守甲方提交的书面的与履行保安服务职责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2、甲方要求调换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保安员的,乙方确认后在 3 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换。
3、培训派驻的保安员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和其他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甲方,并协助处理,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依法妥善处理发生在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4、为保安员配备全国统一的保安制服和基本的保安装备,负责保安员的工资、福利和相关保险。
5、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向甲方提供规范的保安服务。
6、根据管理保安队伍的需要,对保安员进行轮岗调换,但应征询甲方意见。
7、定期对甲方进行回访,了解甲方对保安服务的意见,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和合理建议,进行整改,将整改结果及时提供给甲方。
8、加强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向甲方提供规范的安防服务和秩序维护工作,预防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9、乙方人员应对各项工作记录完整有效;档案齐全。
10、乙方应当为派驻的保安员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工伤事故责任。
七、工作要求
1、派驻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政审合格,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受过正规训练,着装上岗,佩戴标志,按服务作业要求和标准按照甲方合理要求进行服务与管理。
2、区域内实行值班、登记、门禁、巡逻制度。
3、派驻的人员必须认真维护甲方管理区域内的正常公共秩序,运用各种合法手段保证秩序维护区域的财产安全。妥善处理管理区域内的其它突发事件,防范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
4、仪容、仪表、礼仪、着装、言谈和举止符合礼仪规范要求;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坚守岗位,文明执勤,礼貌服务,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依法办事。
5、维护消防设施、设备不发生损坏和丢失,性能良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设备。
6、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实施秩序维护管理工作。
7、制止捡、收垃圾人员、闲杂人员未经许可进入维护区域。
8、接到火警、警情后及时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现场,并报告管理处与警方。
八、其他约定
(一)在甲乙双方确认的《保安服务方案》所列的范围内,因乙方的保安员在履行保安服务合同职责过程中的故意或严重失职行为导致甲方财物损失,经司法机关依法认定,乙方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任何一方得知损害发生时,应立即报警并通知对方。警方未到现场勘察取证之前,不得任意移动和破坏现场。
(三)包括但不限于因下列情况造成甲方的财产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地震、战争、火灾、台风、暴雨、雷击、暴动、骚乱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财产损失的。
2、他人持枪支、刀和棍棒等凶器侵犯服务区域;甲方债务民事纠纷;甲方人员自盗造成的财产或经济损失。
3、无明显盗窃痕迹的盗窃事故;甲方自行盘点发现财物缺少等。
4、私人物品及财物保管不慎造成失窃或损失等。
(四)甲乙双方对在合作中获知对方的有关资料和信息,均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或有权机关、部门出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文书,不得向第三方泄漏、透露。
(五)甲乙双方人员离职,或双方合同到期(包含违约)对方公司六个月内不得录用该人员。
(七)向对方发送的与本合同约定、变动事项有关的书面文件、材料,须交对方办公室、综合部或财务部签收。书面文件、材料自签收日生效。
(八)甲乙双方住址或联系电话若有变更,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未通知对方变更信息导致另一方无法发送信函的,视为对方已知悉信函内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未尽信息变更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
九、合同变更及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一方需要修改、变更合同内容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协商一致所签订的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未按法定、约定事项履行义务或单方终止合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保安服务费总额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三)甲方逾期不支付保安服务费的,须按应付服务费总额每日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逾期30天未支付保安服务费的,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向乙方付清所欠服务费和滞纳金,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保安服务费总额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四)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仍履行职责时,合同条款仍然生效,但双方应及时协商订立新合同。
十、争议的解决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意协商的,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附则
(一)本合同若有任何条款与法律对照成为无效或不能执行时,本合同其余条款条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执行性不因此而受影响。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保安服务内容
1、 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员,对双方确认的目标、区域实施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防止侵害甲方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生,维护甲方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2、 乙方保安员的岗位和具体勤务:
二、甲方聘用保安员数量
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员 名,甲方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增减现有保安人员;
三、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
2、服务起止时间自月日起至年
四、服务地点:
服务地址:
五、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保安服务费
每月每人合计人民币:人合计元;人民币(大写)
2、 保安服费实行(预、后)付制按 支付一次,以 方式支付,支付日期 。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保安服务费,按正常服务费的百分之三百(含于工资中)支付:即每人人合计人民币(大写):
4、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保安人员保险费(工伤、医疗、意外):
每人元,元人民币(大写):
甲方首次支付服务费时,付清本合同期限内全部保险费,由乙方具体操作投保事宜;
5、遇有特殊情况,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合同约定范围之外工作的,由此造成人员伤亡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其经济赔偿不在本条款(4)保险赔付范围内;
六、工作时间
1、保安员每周工作时间和休假天数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需要保安人员加班,必须经乙方同意,且保安员加班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加班时间的规定,并依法支付加班加时工资或安排同等时间补休;
3、遇有抢险救灾的特殊情况不受本条款1、2款限制;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凡不直接参与乙方保安员内部管理、勤务安排兵力调配和探家休假的安排工作。
2、 因乙方保安员失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甲方有权依据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认定证明追究赔偿责任。
3、 甲方应为保安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免费提供保安员的食( )、宿( )。
4、 甲方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食宿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给乙方保安员食宿、交通费用,保安员食宿、交通费用由甲方每次支付服务费时同时支付:
5、 甲方协定保安员食宿、交通费用标准为:
住宿费:
每人每月 元, 人合计每月 元,人民币(大写) 伙食费:
每人每月 元, 人合计每月 元,人民币(大写) 交通费:每人每月 元, 人合计每月 元,人民币(大写)
6、 甲方应尊重保安员的工作,对保安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
7、 甲方因特殊工作需要,需乙方对保安员作保安业务常规培训外的业务培训或技能培训的应另外承担相应的培训费用。同时如造成保安员加班加时的应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8、 甲方应为乙方保安员提供勤务范围合法的,切实可行的工作执行制度;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派驻甲方的保安员必须是经过北京市公安机关认可的培训机构统一岗前培训,持有《保安人员资格证》的合格保安员;
2、 乙方负责替甲方支付保安员的工资和相关福利费用,配发北京市统一的保安制式服装。
3、 乙方负责保安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保安员违纪问题的处理;
4、 乙方负责保安员上岗时间、班次的安排和休假调配工作;
5、 乙方对保安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甲方应认真研究解决,甲方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6、 乙方保安员有权拒绝承担合同范围以外的其它勤务,有权拒绝甲方指定的安保工作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人员的直接指挥;
7、 乙方应及时撤换甲方提出的不称职的保安员;
8、 乙方应保证双方确定的保安勤务岗位不空岗;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
2、乙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经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违约方承担部分责任或全部免责;
3、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一方要求续订,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没有提出异议,视为本合同自动续延。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所聘保安员总数 人,一个月的服务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2、甲方延迟支付服务费和加班加时工资,每延迟一日,应按延迟支付部分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延迟支付服务费用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双方认定服务地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有关条款需修改、删除或形成附件,必须使用与填写本合同同色笔迹在以下补充条款填写处详细注明,否则无效(如无填写内容必须注明“无补充内容”字样);以下补充条款共计 条。
备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