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授权许可协议实用三篇

技术授权许可协议(精选3篇)

技术授权许可协议 篇1

授权方:

合同双方:

被授权方: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授权方(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双方:

被授权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双方就甲方拥有版权之_________(作品)授予乙方_____(结合第二章写明授权)____权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作品

第一条授权作品

1、作品名称:

2、作品类型:(注:文字、摄影、计算机软件等,但应注明具体类型,如:论文、图书、照片、音像制品、电影、游戏软件等)

3、作品完成时间:

4、作品是否发表:

5、首次发表国:

6、作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受保护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7、版权登记证书号码:

第二条版权所有人

1、作者:

2、国籍:

3、版权所有人为:

①作者:

②职务作品所有人:

③经过转让后的版权所有人:

-注:需附:版权转让合同、版权转让登记

第三条甲方授权地位

甲方授权地位为:

1、版权所有人;

2、委托授权人;

-注:需附委托书

3、转授权人。

-注:需附授权书

第二章权利许可

第四条许可权利种类

-注:需根据具体情况写详细,

复制权、

发行权、

出租权、

展览权、

表演权、

放映权、

广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摄制权、

改编权、

翻译权、

汇编权。

第五条许可方式:

1、专有许可

-注:应写明是否排除甲方,否则视为排除甲方使用。

2、非专有许可

第六条许可使用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包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

第七条许可使用期限:

第八条授权语言:

第三章报酬

第九条本合同采取第________种方式

1、一次性支付版权费;

2、最低保证版权费+版税

最低保证版权费是指规定最低保证销售数量,不论乙方是否达到最低销售数量,皆应给付甲方之不可撤回保证金。

版税是指最低销售数量以外乙方根据:零售单价___版税率%___销售数量,的计算公式向甲方支付版权费。

-注:版税是图书出版常用语,是根据销售数量和单价按照比例支付版权费,这里使用比较贴切并可与最低保证版权费相区别

第十条如若采取上述第九条第1种方式,则

1、版权费为:人民币_____万元(:)。

2、版权费支付时间为:

第十一条如若采取上述第九条第2种方式,则

1、最低保证销售数量为:

2、零售价为:人民币_____元/件。

3、版税率为:______%。

4、最低保证版权费为:

-注:可约定一个固定金额;也可根据:零售价___版税率___最低保证销售数量,计算。

5、最低保证版权费的支付时间为:

6、版税的支付时间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之次月中旬前向甲方支付版税。如在授权期内最后一个周期不足三个月,则在授权期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版税。

第四章财务报告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每三个月为一周期,每个周期末10日内,乙方应提供给甲方一份完整、真实的财务报告,写明本周期的销售数量及库存情况。

第十三条甲方有权自己或自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乙方之账册,并核对上述财务报告之正确性,如发现财务报告有虚假,核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章知识产权约定

第十四条乙方仅以本合同约定行使授权,并不得再授权。

第十五条乙方行使授权时需注明授权方为甲方,包括产品、包装、广告、宣传品等。

第十六条作品的所有知识产权以及依据作品产生的知识产权皆归甲方所有。

第六章双方保证与承诺

第十七条甲方保证与承诺知识产权合同:版权贸易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1.甲方担保并声明甲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授权不含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其他权益的内容。乙方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经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在授权地区拥有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包括在本合同签定前,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与乙方相同的方式使用上述产品,也不在合同有效期内将本合同授予乙方的权利以与乙方相同的方式再授予任何第三方使用。

知识产权合同:版权贸易合同(著作权授权许可使用)

授权方:

合同双方:

被授权方: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技术授权许可协议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鉴于,甲方已经开发了一款大型角色扮演在线游戏,名称为____________;甲方与乙方希望开发一个本地化的游戏版本以便在授权区域内使用;乙方想要获得并且甲方愿意按照以下条件授予乙方在授权区域内运营、经销该游戏本地化版本的权利。因此,甲乙双方真诚合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一、许可授权

(一)授权。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授予乙方在授权区域的授权包括(“经销权”):

1、向最终用户提供在线服务;

2、在授权区域内销售、运营、维护、提供本地化游戏,并与之相关,复制使用本地化游戏的文字、声音和_____内容,包括市场宣传资料的故事和声音;

3、在授权区域内以运行,维护以及经销在线服务为目的,安装、复制、使用本地化游戏;

4、在授权区域内分授权最终用户使用本地化游戏的软件;

5、为提供在线服务(直接或是间接的通过)在授权区域内再生产或销售本地化客户端软件(仅以目标代码形式)给最终用户;

6、在授权区域内与本地化游戏的促销、推广、支持、提供、复制、分销、分授权有关的复制、使用和展示授权标志。

(二)甲方技术授权。

(三)后续版本。如果甲方决定开发一个原版游戏的后续版本并且在授权区域内授予该后续版本的运营权,甲方应该向乙方提供此决定的书面通知,并就该授权的条款与乙方善意协商。在乙方接到后续版本通知的_____天内,甲方不得将该后续版本在授权区域内的运营权授予任何第三方,也不能与任何第三方就授权的有关条款进行协商。无论如何,甲方不应在授权期限内授予任何第三方运营后续版本的权利。

二、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1、授权财产的所有权。乙方在此承认并同意甲方对其授权财产的所有权,并且在甲方与乙方之间,甲方保留了单独的权利及利益,包括但不限于这些财产中所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内容。乙方同意并不会做出任何的事情损害甲方的所有权。乙方同意无论是该协议,或是对于运营权的行使,都不会授予或者可能授予乙方对于甲方财产任何的所有权。除了本协议下授予的权利及其他明确规定,如果在授权范围内许可财产的任何知识产权权利和其他权利归乙方所有(由于法律规定或其他),乙方将向甲方转让所有的权利和利益,甲方无须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或提供文件以实现此项转让。

2、乙方财产所有权。甲方在此承认并同意乙方对其财产的所有权,并且在甲方与乙方之间,乙方保留了单独的权利,名称以及利益,其中包括但不局限于这些财产中所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内容。甲方同意并不会做出任何的事情损害乙方的所有权。甲方同意无论是该协议,或是对于经营权利的执行,都不会授予或者说明授予甲方对于乙方财产任何的所有权。除了本协议下授予的权利以及另有其他明确规定,如果在该授权范围内许可财产的任何知识产权权利和其他权利归甲方所有(由于法律规定或其他),甲方将向乙方转让所有的权利和利益,乙方无须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或提供文件以实现此项转让。

3、本地化游戏_____。甲方应该在授权区域内直接注册本地化游戏中文_____或者要求乙方以甲方的费用和名义注册中文游戏_____。中文游戏_____应视为授权游戏_____。中文游戏_____的权利属于授权方。

4、合作。一方同意一旦发现任何人侵害、非法使用或者错误使用对方的知识产权权利,并且可能对对方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时立即通知对方。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尽最大努力,包括采取所有必要的合法行动关闭非法第三方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软件的服务器(即私服),在授权区域内保护与本地化游戏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尽管有前述规定,乙方仍然有权利,而没有义务,采取其认为合理保护相关知识产权权利的行为。根据本条所产生的合理的支出和费用由乙方和甲方分摊承担,乙方承担_____%,甲方承担_____%。根据本条约定由乙方代为支付的甲方费用应该由乙方选择:

(1)从将来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分成费中扣除;

(2)由甲方向乙方偿还。

三、授权费和分成费

(一)许可费。

1、鉴于本协议下授予乙方的权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项不可返还的(除非协议中有明确规定)、____________美元授权费。

2、以下述两个日期中后一个日期为准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应支付授权费

(1)乙方获得合同登记;

(2)收到甲方的发票;

(二)分成费。

鉴于甲方授权乙方的经营权利及其相关权利的进一步考虑,乙方每季度将要支付甲方分成费,占总收入的_______%。

(三)支持费。

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支付支持费________美元。

(四)分成费报表。

本协议有效期内每个日历月的最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项分成费报表。甲方应在乙方的每一指定财政季度按照相关分成费报表中规定的分成费总数给乙方开具发票。

(五)税务。

如果授权区域内税务机关对于甲方有关授权费或者分成费收入征收税费,乙方或者进出口公司应以甲方的名义从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授权费或者分成费中扣除此项税款,并向甲方提供证明此项支付的缴税证明或其它官方证明。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每一方应以任何方式对于本协议下有关对于各自可支付的赔偿的所有税款承担责任。

(六)分成费支付。

所有分成费和支持费的支付,将由乙方每月结算,并在收到甲方发票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通过电汇向甲方指定的美元账户进行支付。根据当月最后一天北京时间中午12:00中国人民银行报出的中国银行人民币卖出汇率换算成美元。

(七)电汇费。

支付产生的所有费用(不包括代扣所得税,若有),包括但不限于电汇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八)审计权。

1、至12月31日乙方财政年度结束后至少六十(60)天,甲方可以至多每年一次指定_____会计师在至少提前十五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在乙方_____的办公地点审计与分成费有关的会计帐簿以确定分成费的准确性。此类审计只能在乙方正常的工作时间以不打扰乙方正常商业活动的方式进行。乙方会计帐簿和记录中的所有信息均应保密。如果审计结果发现分成费支付不足,乙方将有权利指定_____审计重新审核会计账簿。

2、如果双方的审计结果不符,乙方和甲方将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后无法解决,则双方共同指定一名_____的会计师检查双方审计结果,并做出最终决定。

3、如果乙方和甲方双方均认为或者最后审计结果表明分成费支付不足,则乙方将要在收到甲方发票的三十(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付出该笔不足分成费。如果乙方和甲方均认为或者最终审计结果表明分成费支付过多,那么,乙方有权选择在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收到最后审计结果之日起三十(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将多支付的分成费返还给乙方。或者乙方从以后支付给甲方的分成费中扣除。

(十)出口公司。

1、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都通过进出口公司支付。甲方承认并同意:根据乙方的指示,进出口公司代扣代缴所得税并向中国税务机关交纳税款后,负责向甲方支付授权费和分成费。并且,进出口公司在甲方和乙方的帮助下应尽力获得并保持游戏的政府审批。

2、甲方和乙方在此承认并同意进出口公司将不负责任何付款中的问题或者协议条款的争议,付款问题或争议由甲方和乙方双方进行解决。

3、根据本协议,进出口公司有权按照比从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款项中收取佣金。如果付款金额总计少于五百万美元,佣金的比例将是0.3%;如果付款金额等于或多于五百万美金,佣金的比例将是0.1%。进出口公司收取的佣金将由甲方负责支付,并由进出口公司从支付给甲方的款项中扣除。

四、保密。

(一)保密信息。书面指定保密的信息的均被视为保密信息,或者如果某信息被口头披露,信息披露方在披露后的三十天内书面通知保密,则该信息被视为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尽管如前所述,包括在或者与分成报表有关的所有信息、其他财务信息、乙方同时在线最高在线用户数量信息,无论此类信息是否标注为保密的,均视为乙方的保密信息。

(二)限制。除了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可披露,复制或使用另一方的保秘信息。一方应将另一方保密信息的获得及使用仅限于:

1、为履行本协议必要使其雇员使用或获得该保密信息;

2、双方某些人员(例如董事会成员、股东、当前或潜在的投资人以及股东、合伙人、法律顾问、会计以及其他顾问),他们均受到保密约束或者具有信用或道德上的义务来维持信息的保密性。

(三)例外。以下情况是保密义务的除外:

1、并非信息接收方的过失,而成为公开可得的信息;

2、接受方在收到该信息时,已经正当的获得该信息;

3、由信息批露方未加以约束透露给任何的第三方;

4、信息接受方_____开发获得,未使用信息批露方的保密信息(由书面记录证明);

5、应法律、政府、法庭命令的要求,或者遵照_____证券交易委员会(或类似的_____中介机构)的规则要求披露。

五、陈述与保证

1、合法成立。甲方是依照[国家名称]法律有效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

2、权威性及有效性。本协议由甲方权威认可,当双方签字交付后,对甲方构成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按照合同的条款和目的是可执行的。其有效性遵守破产、资不抵债、重组以及有关影响债权人权利和一般公平原则的类似法律的一般规定。本协议形式合法,其条款按照法律对于甲方是可执行的。甲方确保本协议合法性、有效性、可执行性或获得承认性,不需要任何法律或权威机关备案或登记,无需在提供本协议或任何其他文件的时候支付印花税或类似税费。

3、不冲突。依照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以及交易的完成将不会:

(1)与甲方已经签订的合同相冲突、造成甲方对已签订合同的违反或无法履行;

(2)违反甲方的文件条款;

(3)违反任何对甲方有管辖权的权威机关的任何法令、命令、规则、规章。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应签订任何与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相冲突的协议。

4、知识产权权利。甲方拥有、支配、授权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并有权授予乙方根据本协议关于授权财产的条款享有所有权利。没有任何授权权利是无法执行或无效的。甲方没有违反,并且在重要方面遵守甲方拥有、支配、或以其他方式持有的任何许可权利的合同或授权条款。任何由甲方分授权给乙方而并不是甲方直接拥有的授权权利,在第三方因任何原因终止该授权时,乙方仍然完全有效的享有授权权利。

5、无已知侵权。没有任何授权权利与其他人的权利相冲突或侵害其他人的权利。甲方从未收到过任何的书面通知,从而被告知授权权利侵犯了他人的法定权利。据甲方所知,没有任何未决的或_____行为、诉讼、或索赔主张授权权利侵犯了任何的专利、商业秘密、_____、服务标记、版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及其它所有权。在进行了足够调查后,就甲方所知没有未经授权的其他方正使用或以其它方式损害任何授权权利。

六、其他

(一)通知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需要发往协议各方的通知将必须是书面形式,并且如果按照以下的地址或传真号码或者另一方书面通知发送方发送的地址或传真号码发送给另一方将被认为是完全履行了发送和接收的责任

1、如果人工寄送,需要接收确认;

2、如果使用传真,需要接收确认;

3、在由知名的快递公司寄送后的五个工作日后。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转让。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可将本协议下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尽管有前述规定,在事先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将本协议转让给它的关联企业。根据在此规定的对于转让的限制,本协议将约束并对缔约方以及他们各自的继承者和受让人的利益生效。

(三)不可抗力。协议任何一方都不会对任何的,由“天灾”或其他不可抗力直接导致的执行延误或失败负有责任,例如,火灾、暴雨、地震、战争、_____、_____、国民骚动、国内突发状况以及任何法庭、政府或政府代理的行为或命令。主张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所发生的事件及其预计的持续期,并尽己方勤勉的努力来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对己方履行协议下的义务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执行和缓解的时间将被延长至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如果该类事件持续超过3个月,非主张不可抗力方可以终止本协议。

(四)争议和适用法律。本协议将按照中国法律解释,如果产生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向另一方提交书面的纠纷通知开始争议解决程序。争议通知发出后,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与争议有关的所有协商都应秘密进行,而且不能影响到双方在将来程序中的权利。如果争议在争议通知发出后三十(30)天内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那么,任何一方均可申请调解_____。

(五)副本。本协议可签订一份或多份副本,每一份均具有原件的效力,但是所有这些协议将被共同认为是一份法律文件。本协议可以签订后通过传真交付,传真发送将被认为是为合法合适的发送。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技术授权许可协议 篇3

许可人____________,是一家根据_________法律组建并存续的______________(许可人组织形式),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主要营业地点______________。与被许可人_____________,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并存续的 _____________(被许可人组织形式),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主要营业地点_______________。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前言

1.许可人是一家全球大型_________产品制造商。

2.被许可人是中国一家_________产品制造商。

3.被许可人希望从许可人获得许可证,而许可人愿意授予被许可人许可证,许可其制造_________产品(详见附件_________,以下简称产品)。

4.许可人同意按照有关部门法律和本协议条款的规定,向被许可人授予制造许可产品的许可证。

4.1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签署许可协议。双方特此协议如下:

4.2 年 月 日或 年 月 日的提成支付期开始,许可人应大体上按照本协议附件_________中规定的格式,向被许可人就上一提成支付期发出一份提成费的书面报告(提成费报告)。提成费报告应由(被许可人的授权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予以确认。提成费报告中所载数额不得由于被许可人对其买方的付款义务进行宽限、没有或者不能从许可产品买方或任何其他人收取欠款而进行扣减。为确定提成费的数额,许可人会不时要求被许可人提供有关信息,对于许可人的合理请求,被许可人应予以满足。

4.3提成费支付日期:在各提成支付期结束后六十(60)日内,被许可人应向许可人支付当期提成费报告中所载明的提成费数额。

4.4电汇提成费:根据许可人向被许可人不时发出的书面通知,被许可人应将本协议项下所有应付款项以电汇方式付至许可人的银行账户。

4.5税收支付:除对向许可人支付的款项中应付的税项代予扣缴外,被许可人应负责缴纳本协议签订与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税收。被许可人向许可人支付本协议项下的款项时应从中代予扣缴有关的税务预提,并在三十(30)日之内向许可人提供有关政府机关出具的关于税务预提已经及时缴纳的纳税凭证。为协助许可人在其本国就在中国支付的税务预提获得税收抵免或减让,被许可人应向许可人提供该外国税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据。

4.6迟延支付利息:如果被许可人没有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向许可人支付某一笔费用,被许可人应承担自该款项到期至该迟付款项足额支付之日的利息。相关利率(按照L1BOR美元六月期贷款利率加2%,逐日计算。)

4.7支付不能:如果被许可人没有在相关到期日或之前支付(并且在到期之后仍然没有支付)提成费的任何部分或其他到期款项,许可人则没有义务向被许可人提交任何其他技术资料、技术改进或工具,或者继续提供技术支持或培训。

4.8保存销售纪录:被许可人应就被许可产品的销售情况进行清晰准确的记录。许可人有权自付费用对与提成费计算有关的所有记录进行审计。许可人的该项审计应在被许可人的正常营业时间进行,每日历(季度)(年度)不超过(一)次,并且应至少提前两(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被许可人。如果通过审计发现任何提成支付期内的提成费计算有误,应对该期提成费进行相应的调整。如果通过审计发现在该提成支付期内有到期应付的其他款项,被许可人应在三十(30)日内向许可人支付。如果通过审计发现被许可人支付的款项超过当期应付的提成费,许可人应在三十(30)日内将超出部分退还给被许可人。

5.软件和固件

5.1操作软件许可:许可人特此授予被许可人使用操作软件的非排他性的权利,但是只能用于被许可产品且须遵守第 5.4条的规定。许可人及其每一份第三方软件的各提供商(各第三方软件提供商)保留被许可产品中所使用的操作软件的所有权利。许可人特此授权被许可人大体上根据附件_________所列格式制作的书面协议(软件分许可)的规定向被许可产品的买方授予使用操作软件的分许可。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被许可人不得拥有或者向被许可产品的买方或其他任何人许可或试图许可操作软件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权利。

5.2软件分许可:被许可人应对各软件分许可进行管理和监督,以确保各买方/分被许可人遵守有关规定。如果买方/分被许可人违反了软件分许可的规定,被许可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许可人(或其指定关联机构)并采取许可人不时要求采取的所有措施协助许可人(或者指定关联机构)行使作为分许可人的权利并采取救济措施,或者由许可人行使有关权利和采取救济措施。

5.3固件权利:对于固件,被许可人应根据有关法律和审慎的程序在该固件上表明版权标识和/或其他标志,告知被许可产品的买方及其他任何人,严格禁止对固件的复制、分拆或其他类似行为,以及许可人对该固件享有专有权等。

5.4被许可人自用产品:如果被许可人将协议产品或被许可产品用于自用,包括进行本协议允许或许可人另外书面批准的测试、培训或展示活动,被许可人在使用相关操作软件时,必须如同被许可产品的买方/分被许可人一样遵守分许可协议的规定。

5.5第三方软件许可授权:就操作软件中构成与之不可分离的、被许可人不能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第三方软件,如果许可人有该软件向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的法定和协议权利,则应被许可人的申请,许可人应向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专门用于本协议项下目的。进行分许可时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协议中包括以下条款和条件以及许可人合理要求的其他内容:

(A)被许可人应遵守许可人与每一第三方软件提供商之间签订的许可协议的所有有关条款和条件;

(B)被许可人应就使用和经允许对该第三方软件进行分许可及时向许可人进行报告并支付费用,以使许可人能够满足其对第三方软件提供商的协议义务;被许可人向许可人的付款中应包括许可人就被许可人使用该第三方软件所应支付的全部费用,以及许可人为使被许可人使用该第三方软件所进行的复制和其他行为的合理收费及相关管理成本;以及

(C)被许可人应就其使用或经允许对该第三方软件进行分许可所产生的损害、损失、费用或开销的索赔和责任(包括律师费和开销)向许可人及其关联机构进行补偿并使其免受损害。

5.6第三方软件许可请求:对于并非操作软件有机组成部分的第三方软件,如果被许可人不能及时获得,而许可人有将该软件向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的法定或协议权利,则应被许可人的请求,许可人应遵从并按照第5.5条的规定合理考虑向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

5.7第三方软件许可帮助:对于许可人没有法定或协议权利对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的第三方软件,许可人应当应被许可人的请求,进行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协助被许可人从第三方软件供应商处获得该第三方软件的相关许可,被许可人承担相应成本和费用支出。

5.8第三方软件修改:如果许可人对第三方软件进行了修改,许可人应在其法定或协议权利范围内将这种修改结果提供给被许可人。

5.9相关源代码转让就第三方软件源代码而言,许可人无义务向被许可人授予任何性质的分许可。

6.技术资料和工具的交付

6.1许可人的交付:许可人应协议生效日后三十(30)日内开始向被许可人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工具。

6.2首次交付的形式:包含本协议项下初次提交内容的技术资料和工具应采用许可人于协议生效日在其_______________(地点)的厂房中所采取的形式。(在协议期限内,如果许可人对技术资料进行任何改进,用于许可人在其于_______________(地点)的厂房内进行制造的任何正常用途,许可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通知被许可人。)

6.3视为交付:被许可人应指定一名普通承运人并组织技术资料和工具的运送工作,费用由_____________支付。许可人在其厂房内向被许可人指定并安排的普通承运人提交技术资料和工具后,视为完成交付。

6.4被许可人对工具的使用:在任何情况下,许可人都没有任何义务就工具、操作软件或涉及第三方软件的任何技术资料或软件向被许可人提供源代码。被许可人不得对工具进行拷贝、反向工程、分解或修订,不得将工具用于制造被许可产品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也不得允许对于制造许可产品不属于合理必要的其他人使用或者接触工具。

6.5被许可人接入设置:被许可人确认其未因本协议取得以下行为的任何权利:接入被置于由许可人或其关联机构运营的各个主机电脑系统、局域网、广域网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站及与之相连的个人电脑)之上或者构成其一部分的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或

服务

6.6资料返还:本协议终止后,或者被许可人停止使用任何工具或技术资料的任何部分后,被许可人应立即(1)根据许可人的指示,向许可人归还并/或销毁(包括从其控制的

计算机

存储器中删除)位于任何介质中的所有体现该技术资料和/或工具的资料(包括原件和复件);并且(2)在许可人提出请求后的十(10)天内向许可人书面确认,所有上述材料已经归还或者销毁。

7.技术支持和培训

7.1许可人培训义务许可人应向被许可人提供附件_________中规定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7.2额外培训和支持:应被许可人的请求,许可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按照许可人的收费标准向被许可人提供额外的技术支持和培训。这种收费应包括基于所使用人员的相关成本得出的按日给予的津贴(包括工资或薪金、额外福利和管理费用)以及上述人员的差旅、起居和有关的费用开销(例如对有关设施的使用、获得外部资源、服务和材料所产生的费用等)。被许可人应在许可人就上述费用发出付款通知后三十(30)日内足额支付所有相关费用。

8.部件采购、分包

8.1许可人部件供应被许可人应按照部件供应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从许可人处购买许可人部件。

8.2第三方部件供应:被许可人应有权根据(经批准的条款)(被许可人和经批准的提供商共同商定的条款)从(第三方供应商)(经批准的供应商)处购买第三方部件。

8.3分许可技术资料:被许可人(应有权)(不得)向(分包商)(按照经批准的条款确定的分包商)进行技术资料的分许可,(但需经)(毋需)(据另行订立的书面协议取得被许可人的书面许可。分许可的唯一目的是为了制造被许可产品中的组件或元素)

8.4被许可人的义务尽管本协议可能有其他规定:

(A)被许可人应对本协议项下所有(第三方供应商)(经批准的供应商)(和)(分包商)(经批准的分包商)的行为承担完全责任,以确保本协议项下的要求得到遵守。

(B)应许可人的请求,被许可人应将其与(第三方供应商)(经批准的供应商)(以及)(分包商)(经批准的分包商)之间的协议权利转让给许可人。如果被许可人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主张其在与(第三方供应商)(经批准的供应商)(以及)(分包商)(经批准的分包商)之间的协议项下的权利,许可人有权采取法律或协议规定的所有措施,确保本协议规定得到履行并保护许可人的合法权利。

8.5被许可人披露技术资料:根据本协议上述规定,在采购第三方部件(以及就被许可产品的组件或元素进行分包)过程中,被许可人应有权将技术资料向该(第三方供应商)(经批准的供应商)(以及)(分包商)(经批准的分包商)进行披露。但是被许可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A)不对某一供应商披露技术资料的主要内容:

(B)对任何供应商只披露与其提供该第三方部件(或组件或元素)必需的那部分技术资料:并且

(C)在提交有关技术资料前,应从该供应商处获得下列具有约束力的书面承诺:

(1)遵守不低于本协议项下被许可人承担的保密义务;

(2)遵守该部分技术资料的相关标准;

(3)对于获得的技术资料在任何时候只能用于制造和/或向被许可人提供第三方部件(或者组件或元素)的目的;并且

(4)接受8.4和8.5条规定的义务,但被许可人不能因此免除第8.4条规定的义务。

8.6被许可人的确认:被许可人确认并同意本第8条对于确保被许可产品的质量达到许可人的质量标准以及保护许可人技术资料的合法权利是合理必要的。

9.质量保证

9.1被许可人的质量保证:被许可人承认达到并保持许可人在制造中通常达到的高标准非常重要。以此为目标,被许可人承诺被许可产品的制造必须严格遵守:

(A)技术资料和相关制造程序;和

(B)技术规格。

9.2被许可人修改的通知:如果被许可人拟对制造被许可产品过程中所采用的方法、程序和设备进行重大修改,应书面通知许可人。拟进行修改的书面通知应至少在拟进行改动的日期前六十(60)天内提供给许可人,以使许可人得以评估该修改是否会对被许可人按照技术规格制造被许可产品的能力产生任何负面影响。只有获得许可人书面认可后,被许可人才可根据该书面认可进行相关改动。

9.3设施检查:许可人可以自负费用,对经批准的设施和被许可人的其他设施进行现场检查,以确认被许可产品的制造是否符合技术规格,以及被许可人是否遵守本协议项下义务。对经批准的设施和被许可人的其他设施进行检查可以在被许可人的正常营业时间之内的任何时间进行,而无论是否给予事先通知,但许可人应遵守被许可人合理的保密、保安和/或安全规定。

9.4修正被许可产品:如果许可人对上述检查不满意,许可人应将其检查意见书面通知被许可人,被许可人应在该书面通知发出后的六十(60)日内按照许可人的建议采取所有适当的修正措施以改进被许可产品的制造。

10.技术改进

10.1由许可人开发的技术改进

(A)在协议期限终止前,许可人对于其在制造协议产品中采用的任何技术加以改进(不论这种改进是否获得了专利),应提前(最长一年)通知被许可人。这种通知和建议应于许可人在自己的协议产品制造过程中开始使用该技术改进后的合理时间内做出,最长不超过(一年)。

(B)在遵守第10.1(C)条规定的前提下,被许可人应被授权使用并且许可人应将技术改进的有关技术资料提交给被许可人,被许可人有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使用这种技术资料,专门用于被许可产品的制造。

(C)除非满足下列规定,许可人没有义务提交本第10.1条项下的技术资料,被许可人也无权使用这种技术改进:

(1)双方就实施计划和时间表达成一致;

(2)被许可人已经就许可人以前提交的技术资料成功的进行了被许可产品的制造;且

(3)被许可人已经获得并在经批准的设施中安装了全部制造设备以及其他事项和设施,或者己经在经批准的设施中采用了其他对于成功实施这种技术改进来说是必要的改动或改进。

10.2由被许可人开发的技术改进

(A)被许可人应将其开发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任何技术改进信息立刻披露给许可人。如果许可人经研究认为这种技术改进将提高被许可产品的技术性能和商业潜力,可以授权被许可人使用该授权技术改进制造被许可产品。在收到许可人发出的书面授权通知书前,被许可人不得使用任何被许可人开发的技术改进用于制造被许可产品。

(B)在收到许可人发出的授权通知书后,被许可人可以免费将授权技术改进用于被许可产品的制造,许可人应被授予非排他性的、免费的权利实施以下行为:

(1)在全球范围内使用这种技术改进,无论其是否获得了专利保护;并且

(2)允许许可人的其他被许可人在全球范围内使用这种技术改进。

(C)被许可人有权以自己名义并承担费用就该开发的技术改进在其选择的任何国家申请专利,并且授予许可人非排他性、免费的权利实施以下行为:

(1)在该专利有效期内在全球范围内使用该专利;并且

(2)允许许可人的其他被许可人在全球范围内使用该专利。

(D)如果被许可人无论出于任何原因没有申请或保持第10.2(C)条规定的专利,应及时通知许可人,并应许可人请求,全权授予许可人以自己名义申请和保持该专利的权利,相关费用由许可人支付。在这种情况下,许可人放弃在专利有效期内对被许可人提起侵权之诉的任何权利。

11.被许可产品的销售与营销

11.1许可人采购被许可产品(许可人有权根据(产品供应协议)(和)(经销协议)的规定收购被许可产品。)

11.2被许可人销售被许可产品的权利:被许可人在第2条项下的出售被许可产品的权利包括将被许可产品中的硬件部分直接或者通过经销商或转售商出售或出租给买方的权利,以及按照第5.1条规定将操作软件分许可给被许可产品买方的权利。

11.3营销支持:应被许可人的请求,许可人可以自行决定按照另行达成的书面协议的条款向被许可人提供营销支持和培训。

11.4被许可人权利的限制被许可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在许可人的独占区域内或向许可人的独占客户营销被许可产品。

11.5许可人在被许可人独占区域内的销售:根据产品供应协议,许可人不得在被许可人的独占区域内销售其制造的协议产品或者销售从被许可人处购买的被许可产品,但下列情形除外:

(A)在销售发生时,由于不可归责于许可人的原因,被许可人没有进行制造并且没有在要求的交付时间内交付订购的被许可产品;或者

(B)被许可人独占区域内的客户或任何相关部门对被许可产品的质量不予认可,或者要求得到许可人或其其他授权分包商制造的协议产品;或者

(C)被许可人向许可人书面通知或确认,其出于任何原因,不愿意向被许可人独占区域内的客户报价或者销售被许可产品。

12.商标

12.1无商标许可: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被理解为授予被许可人使用许可人的(商标名称)商标、其他任何商标或商号的权利。使用(商标名称)需另外签订许可协议。为避免歧义,本协议没有授予被许可人使用许可人商标的权利。

12.2对许可人商标的使用:许可人特此授权被许可人只能根据包装和标签规格在被许可产品上或有关情况下使用许可人的商标。被许可人不得在被许可产品、任何竞争性的产品或者被许可人或任何其他主体制造的产品上或在有关情况下使用许可人商标或容易造成混淆的类似商标。被许可人没有因本协议取得任何有关商标的权利。被许可人不得在任何被许可产品上歪曲、遮掩或改变任何许可人商标。被许可人不得在被许可产品上放置被许可人或其在世界各地的关联机构所开发或使用的商标。

12.3被许可产品使用的字样:在本协议期限内,被许可人应在被许可产品的文书和广告中使用(许可人名称)授权许可字样或其相应外文翻译,并在被许可产品上固定载有上述字样的铭牌。如果被许可人没有遵守许可人提供的技术规格、技术性能指标、包装和标签规格以及技术资料,许可人可以撤销合本许可协议项下授权。

13.不竞争

13.1禁止竞争性产品:被许可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制造、营销或者销售任何竞争性产品,不得发出要约或与他人达成协议(无论是书面协议还是口头协议)从事上述行为。

13.2许可人的竞争者:被许可人不得与许可人的竞争者就与被许可产品属于同一种类的其他产品的制造、营销或销售达成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

13.3对许可人权利无限制:在协议期限内,无论许可人在世界任何地方正在制造的现有产品是否构成本协议项下的竞争性产品,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解释为以任何形式对许可人上述产品的制造或营销的权利进行直接或间接限制。

14.商业行为政策

14.1禁止的开支或支出:许可人有一项商业政策,除了公开支付并足额记账的小额的社交礼仪以及约定俗成的合法的商业费用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客户的雇员或其他人提供金钱、实物或服务,以影响某购买协议产品的决策的做出:当许可人知悉有上述给付行为发生或将要发生,亦不得签署或完成任何交易。被许可人同意不要求或允许其雇员或代理人为被许可产品的销售或潜在销售机会进行上述给付行为。(被许可人应遵守有关美国反国外腐败行为法。)

14.2遵守相关法律: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同意遵守中国的所有有关法律规定,以实施适当的和合法的商业行为。

14.3独立审计师的报告:应许可人的要求,被许可人应向许可人提供一份由独立审计师出具的报告,确认被许可人遵守本条上述规定。

15.知识产权侵权赔偿

15.1许可人的补偿:就针对被许可人提起的,指控被许可人使用技术材料、操作软件或工具的行为侵犯了在中国注册的任何专利权或者著作权的任何诉讼、索赔或程序(侵权指控),许可人同意根据本第15条规定对被许可人进行补偿。

15.2赔偿的范围:许可人同意在发生侵权指控时为被许可人进行辩护,并支付所有诉讼费、合理的律师费、和解费以及该侵权指控终局判决中确定的损害赔偿。

15.3赔偿的先决条件许可人履行本第15条下的赔偿义务有以下先决条件:

(A)被许可人应该将任何侵权指控及时通知许可人;

(B)被许可人应在处理该侵权指控过程中与许可人进行充分合作;

(C)被许可人应允许许可人对该侵权指控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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