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经营美容美发店合同(通用3篇)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 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及项目(详见附件1:产品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
二、产品的交货时间、地点和运费:
1、乙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将上述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为:
3、交货验收前的一切费用(包括包装、运输、保险、入关事宜、安装调试等)、风险(包括损坏、灭失等)均由乙方承担,但甲方每次订购量低于10台的,则由甲方承担运费。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上述货物到货并经甲方清点无误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须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预付款,共计: 元整(大写 );上述货物经安装调试正常,完全达到合同要求,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须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货款,共计: 元整(大写 )。
甲方扣留合同总金 %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共计: 元整(大写 );若乙方在质保期内(亦称免费售后服务期)未违反合同约定,该质量保证金在最长期限的质保期届满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不计利息),否则甲方有权予以扣留。
3、乙方账户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帐户:
四、产品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满足合同配置的全新产品。国产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口产品必须符合产品的原厂标准及有关的国际标准并配海关通关文书等,否则视为不合格。
五、产品验收:
1、乙方完成全部项目的安装调试并通过自验和试运行测试后,由甲方组织人员的验收。
2、乙方完成产品交付,在自验、试运行正常后,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经一个月试运行无异常,应在乙方出具的验收或安装调试报告上签字确认(该确认书由乙方自行制作)。
3、验收时甲乙双方应于现场依据本合同规定的验收依据共同对商品的数量、型号规格、技术性能指标进行验证。
六、验收的特殊要求
特殊标准:
七、验收依据
验收依照如下的文件、标准和要求进行。
1、合同中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地、数量等款项和相关的配置情况文件(附件1),以及相关的产品质量、技术性能要求文件,
2、生产厂的出厂标准;
3、本合同规定的验收的特殊要求。
八、保修和服务保障(详见附件1:售后服务及培训承诺)
1、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未使用的原厂商产品,并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问题负责包修,质保期以附件一为准,从甲方对验收或安装调试报告签字确认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担。
2、乙方对其所供产品应能提供质保期外的原厂商技术服务支持,负责维护维修。
3、乙方对其所供产品负责安装调试并保证能正常运行使用,应对需方的使用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4、乙方所供产品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的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
5、乙方须随产品向需方提供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和相关的资料。如所供说明书和资料是外文的,供方应为需方提供中文版或译成中文文件。
九、违约责任
1、货到并试运行一个月后,甲方应及时对产品开展验收,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验收应向乙方说明情况,与乙方友好协商适当顺延。
2、甲方应按期如数支付货款,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支付应与乙方友好协商延期支付,但须得到乙方的同意。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产品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随时收回全部产品并向甲方索赔。
3、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产地、质量、性能指标、配置与本合同及所附附件不符或安装调试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或拒绝在验收/安装调试报告上签字。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存在的问题给予及时的圆满的解决,原则上须在贰个月内给予解决,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如期解决的应及时与甲方友好协商并须得到甲方的认同。
4、乙方对所供产品存在的问题不能如期解决,应给予换货或退货。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补偿。
5、乙方过期或不能交付(过期达60天即视为不能交付)本合同所订产品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乙方须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为,过期:每过一天乙方偿付甲方该项合同总价款的0.5%,但累计偿付金额按惯例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50%;经双方协商不能交付的,供货方除偿付过期违约金外,还要按合同法相关条例解决。
6、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和正常使用。乙方应对所供产品的安装、使用所需的条件和环境要求等事项须事前向甲方说明。因未说明而造成本合同的产品不能安装调试、正常使用,乙方应承担责任并给予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须保证该设备配套的完整,货到既能正常安装调试使用,如发生因缺少附备件或因配套不完整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须负全部责任,应完全给予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供方承担。
十、争议的解决
1、出现问题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提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法解决。
十一、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
2、本合同未作明确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二、其他
1、本合同(包括附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叁 份,乙方 壹 份。
2、本合同以下所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正式签署时须加盖骑缝章方为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 ,: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合同如下: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各自愿出资 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租下 铺面,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以前交清,从事美发业务。出资比例为甲方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乙方为__________%、丙方为__________%。租该铺面所有资产均属三方共同出资,共同所有,共有比例为各方出资比例。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二条:本合伙门面经营期限,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共 ________年。起始时间自与房东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到期后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一个月重新签订合伙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到期后没有重新签订合伙合同或补充合同但继续经营的,各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伙合同为准。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合伙各方在合作经营期间,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经营盈余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原则上按季度小结,年底十二月按出资比列核算分配;
3.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出资比例承担。在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不受出资比例限制;
2.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各方共有比例为各方的出资比例;
3.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责任比例按出资比例计算。
第五条:禁止合伙人以下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合伙协议无约定或者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3.除已有业务之外,不得经营或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4.无正当理由强制退伙;
5.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私自调整员工的薪资;私自提干;私自任免员工。
6.其他损害本合伙利益的一切行为。
第六条:甲、乙、丙各方对合伙事务享有以下执行权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招揽工程装修,因工程装修所需进行的行为;
3.支付合伙债务;
4.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5.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6.策划人可由全体合伙人推举能力稍强、经验稍丰富的合伙人担任,其他所有合伙人享有决定权。实行"多一票通过,少一票否决"制度。
第七条:合伙人作为工作人员的权利
1.合伙人自愿担任管理人员,并得到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有权获得相应岗位工资报酬;
2、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男员工享受30天的护理假,女员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享受一年年假,在这期间合伙人享受店面所有权益以及盈利收入的10%的提成分配,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男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第八条:新合伙人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合同;
3.除入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门面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与新合伙人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新合伙人入伙前需评估门面市值,按股数认购;
6.新合伙人入伙所出资额,由原合伙人按原出资额比例分配;原合伙人剩余资金为现出资额,折算现在所持股数。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____________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4.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二)合伙终止后的事项:____________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如果合伙人对清算人达不成合意,自合伙解散后十五日内共同指定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及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____________
(1)合伙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所欠税款;
(3)合伙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且在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条:合伙人退伙事项
1.合伙存续期间的前二年内不得退伙,不得转让出资。如合伙人无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可避免事由退出,除不退出资额以外,还必须向其余合伙人支付违约金 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 整)。
2.门面经营期限开始之日起二年以后各合伙人可转让自己的出资,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征求全体原合伙人同意且第三人应同意按入伙对待,否则视为退伙。
3.合伙人退伙或转让自己的出资后三年之内不得在合伙门面方圆十公里之内从事相关行业,不得利用熟悉的员工套取合伙门面商业机密,不得招用曾在合伙门面的员工共事。
第十一条:合伙门面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门面名称继续经营原门面事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经其余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否则按出资比例退给其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行为的,应按下列规定承担责任:____________
(1)将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上缴合伙门面;
(2)经劝阻,拒不改正者,可由其余合伙人决定除名,同时向未违约的合伙人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 整);
2.合伙人有本合同第十条第3款规定行为之一的,违约方应将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赔偿给其他合伙人,同时向门面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 整)。
第十三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四条:____________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共同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 三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____________本合同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美容美发店事务。
第二条合伙企业概况
名称:
经营场所: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3.丙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
甲:
乙:
丙: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