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协议(精选32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实习生):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短期工管理的相关规定,聘用并派遣乙方到甲方指定的部门工作,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聘用,并保证完成本岗位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身份信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甲方派遣单位的领导,服从甲方和甲方派遣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2、乙方须遵守甲方派遣单位的安全操作规范,做到吃苦耐劳并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3、乙方享有按甲方规定的工资标准获得劳动报酬。
4、乙方须在工作期限满的前5日告知甲方。
5、乙方对甲方及其派遣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6、 乙方工作时间不满十五天或者不领工资卡的,工资概不发放。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工作性质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有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2、甲方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换乙方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务服从安排。
3、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有权对乙方予以奖惩,并于每月____号前支付乙方上个月工资。
4、甲方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五、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1)严重违反甲方或者甲方派遣单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或者甲方派遣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2)应聘时向甲方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一月内累计病休三天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协议达成一致的。
3、乙方可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续强迫劳动的;
(2)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协议,并按甲方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六、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时,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违约金。若给对方造成损失,还应支付赔偿金。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办理。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不遵守工作制度,擅自离岗;在厂外发生的一切违章事故,责任自负(甲方只负责协助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重要提示:协议当事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法律文本,并请专业法律人士把关,以免产生法律风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书甲方(姓名或名称): 乙方(姓名或名称): 丙方 (姓名或名称)
重要提示:协议当事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法律文本,并请专业法律人士把关,以免产生法律风险。此文提供的文本仅供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书
甲方(姓名或名称):
乙方(姓名或名称):
丙方(姓名或名称):
本协议书由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就成立“×有限公司”达成一致,并特订立本股东协议书。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 ,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二条 经营范围及住所地
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具体经营范围为 。公司住所地拟设在: 。以上内容如与工商行政局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不一致的,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第三条 公司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共 个,其中自然人 个,企业法人 个,社会团体 个,事业法人 个,国家授权的部门 个。各股东的基本情况分别为:
自然人股东 ,住所地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企业法人股东 公司,住所地为 ,法定代表人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联系电话: 。
社会团体法人股东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团体法人编号为 ,住所地为 ,联系电话: 。
事业单位法人股东 ,住所地为 ,法定代表人为: ,联系电话: 。
第四条 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各股东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为:
甲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万元,甲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
乙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万元,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
丙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万元,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 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 、 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在公司预先核准登记后 天内,依照法律法规完成对实物 、 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作价评估以及财产权的转移。
第六条 转让出资和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
股东向另一股东转让出资时应通知其他股东,向股东外的组织、个人等转让出资应得到公司过半数的股东的同意, 股东不同意的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资额内变更注册资本。
第 七条 组织管理体制
公司成立后,不设董事会,由 担任执行董事,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总经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后,不设监事会,由 担任监事,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
第八条 公司的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接受执行董事、总经理领导,接受监事监督。
第九条 股东权利与义务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依据其出资比例行使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依据其出资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红以及亏损。
第十条 违约责任
股东未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责令其及时补足,未能补足或不与补足的,依据其实际出资重新确定出资比例,同时应要求其赔偿因为其违约导致其他股东的损失,并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支付违约金 元。
第 十一条 授权委托
全体股东同意指 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关于公司成立费用的分担
申请设立公司过程中各种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在公司成立后予以报销,列为成本支出。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各股东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股东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附则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 份,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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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北京市签订: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甲方、乙方、丙方合称"各方"。
鉴于:__________
(1) 各方共同认同甲方、乙方、丙方为公司创业合伙人,各方之间理应具有同等的合伙人地位;
(2) 为设立公司,并让各方分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各方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分配公司股权。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会随公司未来增资或减资行为做相应调整,
因此,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协议条款如下:__________
第一章 股权分配与预留
第一条 股权结构安排
1. 经过协商,各方同意在公司注册后,各方的出资及占股比例等信息如下:__________
2. 对于上述工商登记信息,本协议各方确认的内部约定如下:__________
2.1 关于股权比例确定的依据:__________
2.1.1 是否综合考虑了实际控制人、资金、技术等问题。
2.2 关于各方实际出资金额之安排:__________
2.2.1 是否考虑了非货币出资、资本公积金等问题。
2.2.2 资金筹措说明:__________
2.3 实际控制人的确定:__________
2.4 实际控制的确保手段:__________
2.5 关于预设期权池的说明:__________
2.5.1 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取出资组成"合伙人股权激励期权池",该股权激励期权池拥有出资额为__________万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 】%),专项用于向待引进的合伙人分配股权。
2.5.2 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取出资组成"员工股权激励期权池",该股权激励期权池拥有出资额为__________万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 】%),,专项用于向待激励的员工分配股权。
2.5.3 各方同意签订期权池协议,约定各方配合设立期权池的义务。主要内容是甲方同意代持该两项期权池的股权,各方按照约定向甲方出让相应的出资额。甲方负责按照各方共同确认的期权实施方案配合实施。
2.5.4 对于甲方代持的期权池股权,在相应股权未分配之前,由各贡献方按照各自贡献出资比例享有分红收益,并由甲方获得后按照该原则进行二次分配,但投票权归__________行使。
2.6 如存在股东间代持,则代持情况及 权利和义务约定如下:__________
2.7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公司实际股权权益情况如下表:__________
第二条 分红权与表决权
1. 各方按第一条2.2及2.3的约定获得公司的股息红利及相应的其他现金收益权。
2. 表决权
2.1 由于甲方替丙方各方代持股权,因此甲方与丙方各方之间达成一致行动协议如下:__________
第三条 承诺和保证
各方的承诺和保证
(1)各方具有订立及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与能力。
(2)各方的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及时缴付本协议所述的价款。
(3)各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规定。
第二章 各方股权的权利限制
基于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会持续服务于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务获得公司相应股权。据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设立日起,即对各方享有的股权根据本协议第二章的规定进行相应权利限制。
第四条 退出事件
在本协议中,"退出事件"是指:__________
(1)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公司申请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3)全体股东出售公司全部股权;
(4)公司出售其全部资产;
(5)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第五条 股权的成熟
1.为保证创始人团队及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__________各方在本协议约定及工商登记的股权均为限制性股权,自本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年后成熟。
2.无论股权是否成熟,股东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非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除了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让、设定他项权、接受任何形式或内容的约束等。
3.如果公司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约定退出事件任意之一项,则在退出事件发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标的股权均立即成熟。
4.若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的退出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若发生本协议第四条退出事件以外的其他事件,则有权根据其届时在公司中持有的,按照本协议约定已成熟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分配权。
第六条 回购股权
(一)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现下述任何过错行为之一的,其他方有权按照届时持有实缴出资之比例,以法律许可的最低价格,如1元人民币,回购过错方所持有的全部股权权益(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且该过错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无过错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过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或寻求任何规避相应义务的借口或救济手段。无过错方应按照参加回购方的届时所持实缴出资比例行使回购权。
该等过错行为包括:__________
(1)严重违反保密或非竞争协议的约定;
(2) 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导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3)触犯刑法导致受到刑事处罚的;
(4)未履行劳动合同或未履行承诺的服务或贡献的;
(5)其他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终止劳动关系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一方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者服务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主动离职,该方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或服务关系,或该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义务,则其他方有权按照届时持有的实缴出资之比例,以如下约定之价格或方式行使回购权:__________回购价格及回购标的具体约定如下:__________
(1) 对于该方尚未成熟的权益及授予的未行权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 约定权益范围 】),自关系终止之日起,该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其他方有权回购该方所持有的未成熟的股权或其他任何权益,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收购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该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强化回购条款得以实际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加强违约成本】。收购方应按照【 约定各方之间实施的方法 】行使回购权。
(2) 对于该方已成熟的权益或已经享有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 约定权益范围 】),其他方有权回购该方所持有的任何权益,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收购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该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强化回购条款得以实际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加强违约成本 】。收购方应按照【 约定各方之间实施的方法 】行使回购权。价格约定如下:__________
A. 尚未获得融资前,回购价格为: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总额____该方实缴出资额/届时公司所有股东实缴出资额+央行公布当期一年期存款定期利息______________(系数)。
B. 若已获得融资,回购价格为:__________股权对应的公司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的【 】%(计算公式:__________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____股权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标的股权转让限制
(一) 限制转让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或公司获得投资机构或其他类型的投资人的融资额度达【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估】万元之前,除非股东会另行决定,各方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二) 优先受让权
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转让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果一方向他方(包含本协议的其他方及任何第三方)转让股权,该方应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其他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控股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方有权以与第三方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的股权,如其他方同时行使优先共购买权的,则按比例购买拟转让股权。
第八条 竞业禁止与禁止劝诱
(一) 竞业禁止
各方承诺,其在本协议签订后至离职后两(2)年内,非经其他股东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二) 禁止劝诱
各方承诺,非经公司书面同意,各方不会直接或间接聘用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前述行为。
第三章 其他
第九条 增资
在公司存续期间需要增资或减资得以继续发展的,各方按照第一条所列股权比例增资或减资。
第十条 保密
各方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与内容。各方的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终止或失效的影响。
第十一条 修订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对某条款的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本协议各方签字方才生效。
第十二条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第十三条 效力优先
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本协议效力应被优先使用。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未能向股权回购方或权利行使方转让全部或部分权益或配合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则违约方应向其他守约方承担人民币【 可以用约定较大金额的方式加重违约责任,或约定其他方式 】万元的违约责任。不论实际经济损失如何确定,违约方均承认该等违约行为会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该损失金额与本条款约定之违约金金额相若,即违约方不得以违约金过高为由主张调整违约金金额。如果股权回购方或公司因此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全额赔偿股权回购方或公司的其他任何损失。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对其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通知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
丙方1: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
丙方2: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
丙方3: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
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发生变化(以下简称"变动方"),变动方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七(7)日内通知其他方。变动方未按约定及时通知的,变动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起草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七条 份数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份,各方各持一份,一份由公司存档,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 】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之签字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
股东协议
甲方股东:
股东性质:(企业/个人),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公司及项目概况
1、公司名称为,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大写:),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2、本公司项目为,是一个致力于,发展愿景是成为。
第二条 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1、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股东:以出资,认缴注册资本元人民币(大写:),持有公司%股权
2、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3、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已经出资到位的股东有权要求以零元的价格,收购未出资股东未出资部分的股权,并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未被收购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金的比例,如未实际出资的,则公司及股东会有权依法予以除名。
4、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 股权稀释
1、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2、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 分工
协议各方经协商,分工如下:
股东:,出任,主要负责。
第五条 表决
1、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2、除下述须经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公司的其他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以上通过后做出决议。
(1) 修改公司章程;
(2)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3)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第六条 财务及盈亏承担
1、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2、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3、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 股权兑现(限制性股权)及股东权利
1、为保证创始人团队及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各自在本协议约定及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股权均为限制性股权,分期兑现。
2、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本协议所称的限制性股权兑现期为个月,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个月兑现%,满兑现期兑换100%。
3、虽有股权分期兑现的限制,但无论股权是否100%兑现,股东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非经得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第八条 回购及程序
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限制性股权100%兑现完毕前,任一股东主动从公司离职的,或因全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劳动能力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公司股东权利义务的,则其限制性股权按如下方式处理:
(一)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对于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公司有权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予以回购;如公司不予回购的,其余股东有权按照各自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亦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予以回购。
(二)已兑现的股权。对于已兑现的股权,其余股东有权按各自股权比例以回购情形发生当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的价格(如未融资的,则按公司届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对象确定的股权价值)进行回购。
2、过错性回购的情形: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限制性股权100%兑现完毕前,任一股东出现下列之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回购其全部股权(包括已兑现的股权及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如公司不予回购的,则其余股东有权按照各自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予以回购:
(1)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造成公司的重大经济损失及声誉损害;
(2) 违反本协议关于“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约定之任一情形;
(3) 实质违反与公司之间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未履行或拒绝履行股东权利义务;
(4) 从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3、发生上述任一情形的,其全部股权(包括已兑现的股权及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的回购价格为其实际到位的资金(包括注册资本金)或公司届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对象确定的股权价值(两者以最低者为准)。
4、发生本协议约定的回购情形的,公司或其余股东有权向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发出书面通知,相关各方应在书面通知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办理股权转让等相关必要的法律手续,并最终促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妥善办理。
第九条 股权锁定、处分和变动
1、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2、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兑现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3、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兑现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兑现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如上述规定不能得以履行的,则参照本协议的过错性回购的约定处理。
4、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公司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兑现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未兑现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8条第1款"离职及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受限回购"的约定处理。
第十条 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二)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三)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四)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十一条 股东退出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兑现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8条第1款第2项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二条 一致行动
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全体股东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
(1) 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2) 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3)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4) 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5) 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6) 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7) 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8) 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三条 全职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四条 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或持有任何权益。
2、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五条 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2、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3、 本协议终止后:
(一)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二)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三)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六条 效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通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二十条 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约定被法律认定为无效或因外部原因无法执行的,全体股东应通力配合,进行相应修订或变通,以实现条款或约定的本意。
3、本协议之签署,即取代各方在签署前就本协议所涉事项所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约定、协议、承诺。
4、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持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释本协议。
甲方签名:
签约日期:
第一条 公司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为。
2、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
3、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4、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5、公司的一切活动以及各方依据本协议从事的行为应受中国法律法规、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的约束和保护。
第二条 注册资本
1、本次增资完成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原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__________
2、投资人同意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以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的价格(以下称"增资价款")认购公司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的新增注册资本(以下称"增资额")。投资人应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将增资价款付至公司的账户。【投资人向公司支付的增资价款中超出增资额的部分应被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在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各方认缴的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__________
第三条 声明和保证
1、原股东向投资人同意和承诺,只要原股东是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股东、董事或雇员,原股东应当投入其大部分时间、精力、技能及努力以发展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在原股东是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股东、董事或雇员的期间,以及原股东不再是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股东、董事或雇员之后的________年内,原股东不得从事任何与公司、公司的关联公司、投资人的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也不得在与上述业务相竞争的实体中担任董事、高管、雇员、合伙人、投资人、股东、代理等职务。公司和原股东同时向投资人承诺,不论原股东或其关联方,均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促使公司或公司的任何关联公司的任何员工解除或终止其与公司或该关联公司的劳动关系,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地雇佣公司或公司的任何关联公司的任何员工。
2、每一方特此向其他各方中的每一方声明并保证,在该一方签署本协议之日:__________
该一方系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该一方拥有完全的权利和能力,以签订和履行本协议,并完成本协议所拟议的交易。该一方有权利,且已经采取所有必要行动并获得了全部授权,以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及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交易。本协议在经该一方签署后将构成该一方合法、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按照其条款对该一方强制执行(但必须服从普遍影响到债权人权利的破产法及类似法律所规定的各项限制,且必须遵守一般公平原则)。
3、每一方特此向其他各方中的每一方声明并保证,在该一方签署本协议之日:__________
该一方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不会:__________导致违反该一方的章程或组织文件中的任何规定(仅就法人而言);导致违反该一方作为签署方的、或其任何业务、资产或财产受其约束的任何协议、合同、执照、许可、批准、承诺或其他有约束力的文件或安排,或构成上述文件或安排下的违约,或根据该等文件或安排需要任何同意或授权,或授予他人任何终止、修改、加速还款、中止、撤销或取消该等文件或安排的任何权利,或导致根据该等文件或安排在公司的股权或资产上设置任何负担;或导致违反适用于该一方的任何法律法规或政府指令。
4、除已经取得的任何同意和授权,以及未来因按照本协议规定进行股权转让、增资、清算而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外,该一方签署本协议或完成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交易不要求该一方做出或从任何政府部门或第三方取得任何同意、弃权、批准、授权、豁免、登记、许可或宣告。
第四条 股权转让的限制和权利
1、优先购买权
任何股东向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任何股东(下称"转让股东")计划向任何主体(以下称"受让方")转让、出售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股东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股东("非转让股东"),如实告知拟转让的股权份额、价格和主要条件。非转让股东有权按照受让方向转让股东提出的条款和条件,或转让股东向受让方提出的条款和条件,优先购买转让股东拟转让的公司股权,但非转让股东应在收到转让股东的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转让股东其是否行使前述权利。如果非转让股东在收到转让股东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未书面回复转让股东,则视为放弃本款所赋予的优先购买权。
2、任何股东不得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直接或间接转让予公司的竞争对手(公司的竞争对手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3、转让股东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时,其应负责确保:__________
受让该等股权的主体将会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以使该受让方享有并承担转让股东原来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项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以及受本协议和公司章程(经各方不时修改)条款的约束;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因为股权转让而遭受重大不利影响。
第五条 优先认购权
1、股东的优先认购权
如果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或发行新股,任何股东享有按照其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或新发股权的优先权(以下称"优先认购权")。股东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或新发股权的价格、条款和条件应与其他股东或潜在认购方的认购价格、条款和条件实质相同。
优先认购权不适用于公司发行的以下股权或股份:__________I按照董事会批准的员工期权计划发行的激励期权、股权或股份;II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或上市时发行的股份;III因股票分拆、股息支付、资本重组及类似交易而发行的股权或股份;或者IV因收购其他实体作为对价而发行的股份。
2、如果一个或多个股东未认购或放弃认购其在公司新增注册资本/股权中有优先认购权的部分,则其他股东有权优先认购该部分未被认购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权。
第六条 股东会会议及表决
1、股东会会议基本情况如下:__________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召开定期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________日前通知各方。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临时股东会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____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各方可通过电话或视频会议或其他任何同步通讯手段参加股东会会议;但前提是参加会议的每一股东均能听到其他每一股东的意见;此外,每一股东必须确认其身份,包括但不限于在现场出席时向公司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在通过电话或视频会议或其他任何同步通讯手段参加时事先向公司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授权委托书,未进行确认的股东无权于会上发言或表决。
有关股东会会议的其他规则在公司章程里进一步规定。
2、股东会由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以下事项必须经代表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方可通过:__________
修改公司章程;
增加或者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的合并、分立、股权出售、核心资产出售、并购和重组行为;
公司清算、解散、终止;
变更公司形式。
第七条 董事、监事、经理
1、任命_______为公司的执行董事,任期为________年。
2、公司不设监事会,任命_______为公司的监事。
3、聘任_______为公司经理。
第八条 利润分配
1、关于公司分红的基本情况规定如下:__________
若董事会决定对公司利润进行分红,则所有的税后可分配利润应当在各股东之间按照_______的比例分配。如果董事会决定不分配任何利润,则税后利润由公司存留。
公司上一年财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财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财务年度利润后进行分配。
2、公司应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公司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除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外,提取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九条 财务制度
1、关于公司的基本财务制度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财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_______起至_______止为一个财务年度。
公司的财务会计应采用人民币作为记帐本位币。现金、银行存款、外币贷款以及债权、债务、收支等,凡以不同于记账本位币的货币计算的,应以实际收付货币记账。由于汇率差异而引起的汇兑损益应按中国财政部、外汇管理局和其他政府部门颁布的外汇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处理。
公司的一切凭证、账簿、报表均需专人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销毁。
董事会应聘请一家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查及审核公司的财务会计文件。审计师的审核结果应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2、董事会有权委任首席财务官,如公司不设首席财务官,则董事会有权委任具有同等职权的财务负责人到公司任职。财务总监或者财务负责人应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汇报工作。公司采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程序由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在总经理的监督下编制并呈交董事会批准。
3、公司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国家和政府部门给予从事主营业务的公司的各种优惠税收待遇纳税。公司应尽其最大努力取得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最优惠税收待遇。
第十条 劳动管理
1、公司须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每位员工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并签署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和知识产权转让协议。
2、劳动制度
公司应在各方面遵守中国有关劳动和福利方面的法律法规。
关于公司员工的招聘、雇用、解聘、辞职、工资、福利和纪律的各项计划,由总经理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制订,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招聘职工,按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职工进入公司要有试用期进行考察,试用期间要订立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转为正式雇佣,劳动合同应包括工资待遇、应遵守的事项和雇佣双方签名等内容。
第十一条 协议效力
1、本协议经各方正式签署之后即生效且对各签署方具有约束力。为便于办理相关政府程序,各方应按照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另行签订与本协议项下事项有关的其他任何合同、协议或文件,但该等合同、协议或文件与本协议有任何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应于签署之时开始,于公司期限届满或公司解散时结束(除非按照本协议提前终止)。
第十二条 解散和清算
1、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事件,任何股东可以要求召开股东会会议讨论提前解散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而不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实质性义务,且该不可抗力事件持续________年或以上而导致本协议解除的;
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一方按本协议的规定终止本协议;
发生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或者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公司解散或提前终止的情况。
如出现第上述列举的任何事件,股东会应于收到一方召开会议的要求后的______________日之内召开该会议讨论公司的解散事宜。各方应在该会议上讨论并尽最大努力达成各方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如各方无法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则各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清算。
2、若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或各方约定的应当对公司予以清算的任何事由,公司将按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清算。
3、股东会做出公司清算决议后应制定清算程序和原则并按照中国有关清算的法律法规成立清算委员会(以下称"清算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有关清算的其他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委员会应对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的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提出财产作价和计算依据,并编制公司的清算计划,以及履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可能要求的其他职责。
4、清算委员会应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优先顺序以公司的资产支付清算费用和偿还公司的债务。在公司依法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和清偿公司债务后,公司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向各股东分配。
5、公司清算完成后,清算委员会应立即将一份清算报告提交股东会,由股东会确认后,清算委员会应将该报告连同解散申请文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上报有关政府部门,在获得批准后,完成向公司登记机关缴回营业执照和公司注销程序。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项下的义务,或其在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项下的任何陈述或保证不真实或不准确,则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该方为"违约方")。在此情况下,守约一方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其对本协议的违约,并且违约方应在通知发出之日起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其违约予以补救。
如果该期间届满时违约方仍未对违约予以补救,则守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如果一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已经明确表示(通过口头、书面或行为)其将不履行本协议下的主要义务,或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包括因不可抗力造成)已经致使各方不能实现本协议的基本目的,则守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在违反本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的情况下,违约方应对由于其违约所引起的守约一方的直接损失负责。本协议下适用于守约一方的提前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应是其可获得的任何其他补救之外的权利,并且该终止不应免除至本协议终止日所产生的违约方的任何义务,也不能免除违约方因违反本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而对守约一方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协议终止
1、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可在交割前的任何时间终止:____________________如果发生本协议规定的违约情形,非违约方可经书面通知违约方后终止本协议;
如果公司宣告破产,或进行解散、清算、结业,则各股东可以终止本协议;
如任何政府部门颁布任何法律法规,或者发布任何命令、法令或裁定、或采取任何其他法律行动,以限制、阻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本协议下的交易,或者使得本协议下的交易变成不合法或者不可能完成,而且该等命令、法令、裁定或其他法律行动均为最终的并且不可申请复议、起诉或上诉,则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可经书面通知对方后终止本协议;
各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形式同意终止。
2、如果根据规定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即告终止,本协议对任何一方均不再具有约束力,但是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而且本协议任何规定均不免除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下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1、各方确认有关本协议、本协议内容及项下的交易,以及彼此就准备或履行本协议而交换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商业、财务、法律、市场、客户、技术、财产等资料均被视为保密信息。
2、各方同意,其应并应确保其关联方以及其各自的及其关联方的高级职员、董事、雇员、代理人、代表、会计和法律顾问将其收到或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作为机密资料处理,予以保密,除非得到其他各方的事先书面允许,或者根据司法或行政程序或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
3、本章之保密义务不适用以下信息:__________(i)根据本协议允许披露的任何信息;(ii)在披露之时已经可公开获得的、且非因任何一方或其关联方或其各自的或其关联方的高级职员、董事、雇员、代理人、代表人、会计和法律顾问违反本协议而披露的任何信息;或(iii)一方从无保密义务的善意第三方处获得的信息;(v)在各方共同同意的范围内进行披露的信息。并且,一方可以为履行本协议的目的将前述信息在必要的范围内向其关联方以及其各自的及其关联方的投资方、高级职员、董事、雇员、合伙人、股东、代理人、代表、会计和法律顾问进行披露,但应确保上述人员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另外,为明确起见,各方同意,一方及其各自的关联方(包括其各自及其关联方的高级职员、董事、雇员、合伙人、成员、股东、代理人、代表、会计师、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可以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政府机关、司法机关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向该机关或部门披露保密信息,但被要求披露的一方应在上述要求的范围内披露,且在该等披露作出前向其他各方发出书面通知。
4、从本协议签署至本协议终止后________年内。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其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的解决应适用并遵守中国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他
1、本协议项下要求或发出的所有通知和其他通信应通过专人递送、挂号邮寄、邮资预付或商业快递服务或传真的方式发到该方下列地址。每一通知还应再以电子邮件送达。该等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如下方式确定。通知如果是以专人递送、快递服务或挂号邮寄、邮资预付发出的,则以于设定为通知的地址在发送或拒收之日为有效送达日。通知如果是以传真发出的,则以成功传送之日为有效送达日(应以自动生成的传送确认信息为证)。为通知的目的,各方的联系方式如下:__________
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投资人联系方式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2、每一方特此向其他各方中的每一方声明并保证其在增资协议项下所做出的声明与保证是真实且准确的。每一方特此向其他各方中的每一方承诺其将全面遵守其在增资协议项下所有的义务。
3、各方承诺和保证,各股东应享有中国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协议规定的股东权利。各方有义务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或不禁止的范围内采取必要行动、签署必要文件、或采取其他由各股东同意的方式,以保障和确保各股东享有上述股东权利或取得与上述股东权利同样的经济效果和法律保护效果。
4、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或经各方另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因任何原因转让本协议或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转让,本协议应对本协议各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为本协议各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的利益而存在。
5、若根据任何法律法规或公共政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其他规定被认定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只要本协议拟议交易的经济或法律实质未受到对任何一方任何形式的严重不利影响,本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和规定仍应保持其全部效力。在任何条款或其他规定被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时,本协议各方应进行诚信谈判,对本协议进行修订,按照可接受的方式尽可能近似地实现各方的原有意图,以尽量最大限度地按原先的筹划完成本协议拟议之交易。
6、本协议规定了各方就本协议所预期交易达成的全部谅解和协议,并取代各方在签署日之前就本协议所拟议之交易所达成的所有书面及口头协议和承诺。
7、本协议任何一方可以:__________
延长任何其他方履行任何义务或采取任何行动的时间,放弃追究任何其他方在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中作出的声明和保证之任何不准确之处,或放弃要求任何其他方遵守本协议所包含的任何约定或须遵守的条件。任何该等延期或放弃仅在受约束的一方签署书面文件说明该延期或放弃后有效。任何一方对任何违反本协议条款行为的弃权,不应作为或解释为对该违约行为的进一步弃权或继续弃权,或对任何其他违约或后续违约的弃权。
除本协议中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或以其他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可以行使的任何权利、权力或救济,不应作为对该等权利、权力或救济的放弃;该方单一或部分行使该等权利、权力或救济,不应排除对该等权利、权力或救济的任何其他或进一步行使,或对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救济的行使。
8、除非由各方签署书面文件,否则不得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修订。
9、本协议以中文签署。
10、本协议可分别签署和交付(包括通过传真)一份或多份副本,并由本协议各方分别签署。每一副本一经签署即应被视为正本。
11、经任何一方合理要求,无需进一步对价,每一其他方均应签署并交付必要或所需的额外文书,及采取必要或所需的进一步合法行动,以使本协议所预期的各项交易,尽可能以最为迅速的方式完成并生效。对于每一方就本协议和本协议所预期各项交易,向任何政府部门提交的所有文件,该方应及时与其他方协商,并提供任何必要信息和资料,具体而言(但不限于)各方应尽合理最大努力,并相互合作,以取得实施本协议所预期各项交易要求的所有同意。
目标公司盖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投资人盖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股东签名: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股东各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己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庚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经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停驻休闲娱乐有限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2 、经营范围:书籍、快餐、 KTV
3 、注册资本:___________万元
4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5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
丁方以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
戊方以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
己方以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
庚方以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
三、股东约定
1 、以人民币出资的出资方应在公司注册成立时,资金全部到位。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 、如在经营过程中需追加投资的,各方所需资金在应到位时必须同时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资金,否则作自动退股处理,其原有所投资金将没收 50% ,另 50% 一年后退还。
3 、以信息资源为出资方式的出资方,所提供的信息必须对项目开发或客户关系确定起直接或间接作用,不提倡第三方或三方以上的复杂关系,以免投入成本过大。按其可提供的资源结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按要求有计划的开发使用。
4 、以管理作为出资的出资方,必须对公司的管理及可持续发展提供可行性报告,制定战略目标和管理制度。对公司的盈利亏损负责。
5 、合伙出资的人民币及信息资源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私自藏匿。
6 、除经公司会议同意在公司内部任职的人员外,股东的其他家属不得参与公司事务处理。
7 、各股东按股份共同承担经营盈亏责任。各股东在本公司以外的债权、债务自行负责,一切与公司无关。
8 、各股东均有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办事,且应奉公守法,廉洁自律。
四、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 、盈余分配在公司未转入净利润时,不予分配。
2 、盈余分配最短每季度进行一次、最长每年进行一次。
3 、盈余分配比例按出资投入的比例分配。
4 、协议终止,债务由公共财产偿还,公共财产不足清偿时,按投入比例的比例承担债务偿还。
五、入股、退股、出资转让
1 、入股:
1 )需承认本合同;
2 )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3 )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 、退股:
1 )需要有正当的理由方可退股,如夫妻离异,夫妻一方要求分割本协议股份,或股东之一身故其合法继承人要求持股的,以退股为首选;
2 )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股;
3 )退股需提前两个月告知其它众股东;
4 )退股时不论何种出资方式均以人民币结算,所提供的信息和管理资源属公司所有,不予退还。
5 )未经全体股东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公司造成的损失需进行赔偿。
3 、出资转让
1 )允许各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转让时其它股东有优先权,如转让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时,第三人按股东对待,否则以退股对待转让人。
2 )不同意一方股东将自己的股份转让时,反对方的股东须出资受让转让人的全部股份。
六、股东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对公司的战略规划和财务管理有决策权,但需全体股东表决批准方能执行。
乙方权利:监管公司财务。对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合理化建议,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丙方权利:参与日常管理,对外开展业务,听取管理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共同决定重大事项。
丁方权利:日常管理,业务拓展,出售产品,订立合同,建立服务体系和公司管理体系。
七、禁止行为
1 、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禁止股东经营与本公司竞争的业务。
3 、禁止股东泄露公司任何信息。
4 、禁止股东将信息资源提供给本公司以外的任何企业或个人重复使用。
5 、禁止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禁止贪污腐败等对公司不利的一切行为。
6 、股东违反上述各条,按实际损失赔偿。如发现股东有作弊或贪污行为的,将开除其本人职务,并处予贪污总额十倍的罚款,但可保留其在公司的部分股东权利。如后果严重的,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
八、本协议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本协议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 、合伙期届满,全体股东不再续约;
2 、全体股东同意终止本协议;
3 、本协议因股东之一身故或病重,不能履行股东责任;
4 、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或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而判决解散。
本协议终止后事项:
1 、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固定资产不可分物,可折价卖给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出资多少,先以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九、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法院。
十、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全体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正本一式___ 份,各股东各执一份。
十三、如股东之间的股份、权利或义务等事项产生实质性变化而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执行的,经股东大会同意后可另行签订新的协议,新协议签订后本协议即行作废。
十四、股东签字 :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己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庚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自愿和协商一致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_____法人资格的餐饮公司。
第二章?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加盟店中文名称: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中文地址:
电话:
编码:
第三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西餐、中式快餐、冷热饮料制售。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年,自公司批准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公司投资资本为__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出资额和所占注册资本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甲方:
____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出资额:_________,占注册资本比例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具有_____法人资格,出资额:____________,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
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具有_____法人资格,出资额:____________,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
丁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具有_____法人资格,出资额:____________,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
第四章?出资人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不得抽回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五章?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第九条:
(一)第一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于《投资预算》制订后____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____%金额汇至__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二)第二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第一次次资金到位后____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之营运日前____日,按投资比例该投资预算之总投资____%金___额汇入__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条: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总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六章?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好本店,在与甲方互相协商的基础上,就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___店。
第十二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_____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第十五条:聘请甲方对其经营成果进行月度核算,并根据具体经营业绩情况,向出资方收取一定的经营管理费用及给予经营成效奖励,具体按下列方法计算并___支付:
(一)甲方每月纯利润的____%作为甲方的经营管理费用;
(二)当本店的纯利润在____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时,甲方除了收取当月利润____%的经营管理费用外,超出金额按利润____%作为经营成效___奖励给甲方;
(三)经营管理费用计入当月份之营运成本。
第十六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均按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八章?其他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十九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______________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______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楼______室。公司的经营宗旨是______,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
三、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共______个,其中自然人______个,企业法人______个,分别为:
______,现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现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现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现住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1、______出资___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______万元。
2、______出资___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______万元。
3、______出资___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______万元。
4、______出资______万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______万元。
(注:______________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_。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五、公司的组织机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并运行。
2、公司董事会由______名董事组成,每届任期为______年。
董事分别为______、______,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______担任。
3、公司设监事1名,由______担任,每届任期为______年。
4、首任总经理1名,由______担任,由公司董事会聘任。首届经理班子任期为______年,任期届满,可续聘连任或由公司董事会公开向社会招聘产生。
5、在公司成立后,按照公司章程有关的规定,组织机构行使其权利及义务。
六、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七、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______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______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实物出资的,须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各方均承诺《出资协议》项下的资产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或第三者权益,办理产权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八、股东不按协议缴纳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九、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十、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损失。
十一、股东的权利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
注:______________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股东另有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除外。
十二、股东的义务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十三、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各股东对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当责任。
十四、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参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执行。
十五、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______办法承担。
十六、违约责任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违约
(1)不按本协议约定出资。
(2)股东中途抽回出资。
(3)因股东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
(4)任何股东有实质性内容未予披露或披露不实,或违反承诺和保证,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均被视作违约。
2、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限期予以修正或补救,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七、争议的解决
1、友好协商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任何争议、争辩或索赔,各股东首先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诉讼
(1)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在诉讼过程中,出争议部分外,本协议其余条款应继续履行。
十八、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______份,公司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全体股东: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东协议(样式二)
第一条?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__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六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
第八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丁方: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九条?甲方委托_________代行其在公司中的股东权益。
第十条?合同各方应保证其出资或提供的设备为企业或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不存在任何保证、抵押、质押及其他法律上的权利瑕疵,对_________的投资不存在任何障碍。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十二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十三条?各方的全部出资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各方共同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构申请设立登记。
第十四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缴纳出资并经工商登记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_________。(该条约定风险投资的收回:一般风险投资的收回有三种方式:公司股权回购,股权转让)
第十六条?合同各方应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因一方未按期或未足额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时,该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各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如合同一方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行为,侵害了合同他方的正当权益造成损失的,合同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的设立费用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公司依法成立后,该设立费用经公司股东会确认后由公司承担。公司因故未能设立时,应于该事实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返还合同各方已缴纳的全部出资,已支付的设立费用由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责任方承担或合同各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因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三)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各方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之争议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方各持_________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丁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股东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住所地为:____________
第二章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
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万元。
第七条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_____%,出资方式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乙方_____%,出资方式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丙方_____%,出资方式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丁方_____%,出资方式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_____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六)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保守公司秘密。
(八)《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股东会
第十一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
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十七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加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第十九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配置;
(九)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宜。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说明
(十二)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适当时候及时向股东会报告。
第七章监事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乙方担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及经理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对其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丙方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主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章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
第二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十章公司增资以及增加股东
第二十八条公司允许按照《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交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一章财务核算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条公司依法建立财会制度。具体制度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表决通过。第三十二条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得随意撤回投资。
第三十三条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注册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第三十四条利润分配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由董事长于每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第三十六条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现金流量表
(五)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亏损原因说明书。
第十二章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十三章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条公司营业期限为年,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股东会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条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并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章争议解决
第四十二条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第九章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十五章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经股东共同协商订立,股东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自公司依法核准注册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第四十七条本协议一式六份,各股东一份,如增加股东,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另两份由见证人留存。
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各方在中国______市签署:
a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和存续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其注册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和存续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其注册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与存续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其注册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
d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和存续的公司,其注册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d公司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惟一出资者,其合法拥有公司的所有股权;
2.经批准单位、批准编号[ ]____号文批准,公司拟实施债转股;
3.根据a公司、b公司、c公司(以下合称“资产管理公司”)与公司及d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股权协议》和《债转股方案》,公司拟增资扩股,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将在剥离相关非经营性资产及不良资产后核定为d公司对公司持有的股权,资产管理公司对公司的债权将转变为其对公司持有的股权;
故此,各方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各方之间的债权转股权协议,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
1.1 公司的名称及住所
(1)公司的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英文名称:
(2)公司的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公司的组织形式:。
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股东
2.1 公司由以下各方作为股东出资设立:
(1)a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c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d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3.1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___,并确保公司债转股股东之股权依照《债权转股权协议》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从公司退出。
3.2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股东出资
4.1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4.2 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a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c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d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股东的出资方式
(1)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将评估后的资产在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及不良资产后作为d公司对公司的出资,其出资额共计人民币___万元;
(2)资产管理公司享有的对公司的债权转变为其对公司的出资,其出资额共计人民币______万元;
(3)各方同意,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的确认值与上述评估值有差别,则各方的实际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值进行相应调整。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5.1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其所持有的出资额享有股权;
(2)依法获取股利/股息及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权;
(3)参加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的权利;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债权转股权协议书》的规定转让、赠与、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5)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6)或规定的其他权利。
5.2a公司、b公司和c公司除享有上述股东权利外,还有权要求公司依照《债权转股权协议书》及本协议的规定按期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或向任何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其他股东放弃就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5.3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出资;
(3)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在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5)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5.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有其他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行为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未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公司股东有权要求公司经营管理机构执行;对于因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不执行前款规定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d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5 在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全部回购完毕之前,a公司、b公司和c公司依然就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权(包括已回购的和尚未回购的)享有上述股东权益,但其享有的分红权应于公司每次回购完成后相应递减。
第六章股权的转让和/或回购
6.1 公司将自成立之日起______年内分批回购d公司持有的公司股权,各年回购股权的比例及金额为:
年份〖〗回购股权比例〖〗回购金额(万元)第一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年〖〗________%〖〗__________第三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 公司回购上述股权的资金来源为:
(一)公司的全部税费减免和/或与其等额的财政补贴;
(二)d公司应从公司获取的全部红利;
(三)公司每年提取的折旧费的________%。
上述回购资金于每年3月31日和9月30日分两期支付。
6.3 公司在全部回购a公司、b公司及c公司持有的公司股权后,应一次性注销已被回购的股权。
6.4 若公司未能如期回购任何一期股权,资产管理公司可在通知公司和d公司的前提下,向第三人转让公司未能回购的股权,d公司承诺放弃对该等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6.5 在回购期限内,未经a公司、b公司和c公司一致同意,d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第七章承诺和保证
7.1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债转股完成日止的期间内,d公司保证:
(1)公司将按照正常及合理方式维持并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的所有资产处于良好状态;
(2)公司的经营活动将不会对今后公司的业务及资产产生不利影响;
(3)除已向资产管理公司披露的负债以外,公司不存在任何的其他经营性或非经营性负债以及引起该等负债之威胁;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不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
(5)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资产管理公司将向d公司提供一切合理必要的支持和便利,并协助办理必要的审批、登记手续;
(6)公司财务及经营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如有可能发生此类情况,d公司将在此做出声明,或在事发后三日内书面通知资产管理公司;
(7)公司未经资产管理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将不会自行出售、出租、转让其任何资产,也不会将任何资产和权益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或保证;
(8)d公司将及时通知资产管理公司任何可能对公司资产和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活动或事件,其中属于公司拟实施的举措将事先征得资产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公司的财务及经营若发生重大变化,或任何不利变化,d公司将及时通知资产管理公司并提出解决或处理的方案或措施。
(9)及时处理除上述条款所述之外的公司的一切历史遗留问题,并保证不会因这些问题对公司的设立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7.2 为保证公司的有效运营及资源的合理配置,d公司应协助公司将公司的非经营性资产从公司资产中剥离,而不作为其对公司的出资。
在债转股完成日,如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尚未完全剥离,则d公司应协助公司于债转股完成日后______年内将未能剥离的非经营性资产从公司全部剥离出去。
在上述期限届满时,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产未能全部剥离,则应相应核减d公司在公司的股权份额,核减的份额应等值于未剥离的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7.3 d公司应协助公司于债转股完成日后______年内全额收回由公司持有并被计入d公司出资资产的应收账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如上述应收账款届时未能全部收回,则应相应核减d公司在公司的股权份额,核减的份额应等值于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的价值。
第八章公司的组织机构
8.1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依出资比例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公司设董事会,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设监事会,监事分别由股东会及公司职工选举产生。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组成及其议事规则依照及公司章程确定。
第九章公司的财务与分配
9.1 公司执行国家工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9.2利润分配
公司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按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章公司的筹建及费用
10.1授权
各方在此共同授权______办理公司增资扩股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的变更登记、准备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并获取所有必要的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等。
10.2 各方承诺:
(1)为公司债转股及之目的,将向相对方提供一切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在公司增资扩股过程中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致使公司或其他方利益受损的,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争议解决
11.1 各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相关争议提交______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解决。
仲裁裁决对各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12.1 因d公司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义务致使公司债转股未能完成或在公司债转股完成后对资产管理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d公司应负责赔偿资产管理公司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12.2 若任何一方违反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则违约方应对其违约行为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上述违约行为遭受的任何损失。
第十三章其他
13.1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协议修改
未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变更、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
13.3 如果由于不可归则于d公司的原因致使债转股未能完成,则资产管理公司对公司的原有债权保持不变,资产管理公司有权对公司依据原贷款协议或贷款合同对其承担的涉及债转股部分的债务和义务进行追索。
13.4未尽事宜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其他未尽事宜,由各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解决。
13.5文本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6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
b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c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
d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投资各方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公司投资入股,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拟成立公司基本情况
1.1 各方共同成立的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____________”)。
1.2 公司的住所为:_______________ 。
1.3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 。
1.4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_____ 。
1.5 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信息为准。
1.6 公司股东: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注册资本
2.1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2.2 出资人认缴出资数额和持股比例如下:
2.2.1 甲方认缴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2.2.2乙方认缴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第三条收款账户
户 名: _______________
账 号: 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 _______________
(三)本公司注册资本共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 元。经营期间各股东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终止后,各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未按时出资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履行出资责任。
第四条公司设立及费用承担
1、公司的设立事宜由全体股东共同进行,在设立期间各股东应根据情况合理分工,以保证设立工作的顺利进行。设立期间全体股东进行设立事宜不计报酬。
2、各方同意,公司设立成功后,为设立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下简称“设立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上述设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代理机构代办公司注册的费用、租赁办公场地的费用等。公司不能成立时,上述设立费用按各股东的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3、经上方协商,各股东同意,甲乙双方先行投入 _______________ 元作为公司运营启动成本费用,按照 _______________ 和 _______________ 比例投入运营成本,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_______________ 日内缴清。
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
各股东一致同意由 _______________ 担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外承担责任。由 _______________ 作为公司监事,有权对公司运营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 利润分配:利润按照占股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
1、因股东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由股东个人技术问题引发的纠纷、表见代理引起的债务纠纷)导致债务,由该股东个人承担,与其他股东和公司无关,其他股东承担后,有权向该股东追偿。
2、除因股东个人员原因导致的债务外,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七条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依法设股东会,如遇下列重大事项,须经公司股东达成一致意见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吸收新的股东入股;
4、变更经营范围、营业地址等;
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经各股东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第八条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交相关报表交各股东签字认可。
第九条股东工资
工资从 年 月开始发放,股东工资根据在公司职务进行设置,基本工资按照如下标准设置。其他岗位工资根据公司管理制度执行。
项目管理工资:5000元/月
项目主管工资:5000元/月
第十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 公司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的行使,由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2. 股东享有利益的分配权;
3.股东分配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公司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全体股东共有;
4. 股东有退股的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1. 按照股东协议的约定维护公司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公司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第十一条转股或退股、股权分割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 3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4 年起,经其他股东同意,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其他股东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
若一方股东将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资金、管理能力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其他全部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
公司若无盈利,则公司现有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有投资。
(3)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变化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股权继承与分割
3.1各方同意: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成熟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回购,多位股东要求回购的,回购比例由各方协商回购比例,协商不一致的,按照各方持股比例受让。
3.2各方同意,任一股东离婚,若其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其配偶应得的财产份额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回购其配偶的股权,回购比例各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按照各方持股比例回购。
3.3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任意一方在任职期间所进行的开发、研发、创新所产生的各项技术、知识产权、代码或解决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未经公司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其他用途。
第十二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股东书面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非经全部股东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三) 除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股东同意外,股东不得同本公司进行交易;
(四) 股东不得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五) 若股东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向公司赔偿违约金万元。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公司损失的,还应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1、勤勉工作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各方承诺,尽最大勤勉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提供资源支持,不损害公司的利益。
2、公司涉诉责任承担
如因股东个人原因导致公司涉诉,一切诉讼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赔偿因涉诉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等。
第十四条声明和保证
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自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五条保密
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任何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号码、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一) 同等条件下,股权需先对内转让,其他股东不愿接受,方可对第三方转让。公司股东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股权的,该转让行为视为无效,该无效行为若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出让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就股权受让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二)股东私自以其在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其出质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股东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相关法律而导致新公司解散的,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如出现上述违约情形及协议任一条规定时,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按照出资总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实际损失大于出资总额的20%的,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股东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各股东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___份,各股东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三)本合同经各股东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字按手印):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按手印):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年__月__日 签约时间:__年__月__日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附:各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丁X: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现有甲、乙、丙、丁合股(合伙)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四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四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
甲方占公司股份_______%,出资的形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占公司股份_______%,出资的形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公司股份_______%,出资的形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公司股份_______%,出资的形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甲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四方同意,并由甲方同时进行。
三、合作期限
1、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如公司正常经营,各方无意退,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四、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 需承认本合同;
(2) 需经甲方同意;
(3)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_______%退出。非经双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_______%进行赔偿。
(2)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五、合同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六、纠纷的解决
1、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七、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甲方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两万元人民币。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丙方按所占股份比例进行出资。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丁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酒吧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酒吧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酒吧,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酒吧名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烟酒销售、中西式简餐、棋牌等。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实际投资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系甲方之父,因客观原因甲方借用乙方名义成立,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避免乙方其他法定继承人侵害甲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共同作出以下约定:
一、 系 年 月 v日在 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为 元,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中记载的股东为: ,占公司 %的股权, 占公司 %的股权。乙方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二、乙方的名义出资 万元全部由甲方实际出资。甲方的出资在 年 月 日全部到位并经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证明。
三、甲方以实际出资比例享有对公司管理参与权、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权益,并承担投资风险。乙方虽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也不享有股息及其他股份财产权益的分配,不承担投资风险。
四、乙方向公司及其他股东、其他法定继承人披露甲方及本协议的存在,使公司及乙方其他法定继承人认可甲方的实际股东身份,并行使权利。
五、若公司与第三人出现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实际的股东责任,乙方不承担实际股东责任。
六、本协议正本 份,全体股东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v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公司其他股东签字: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
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
1、兹有合伙投资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资万元,乙方:_________________出资万,共筹资金万元。并由甲方的名义投资注册,该公司共投资万元。投资后甲方占该公司%的股份,乙方占该公司%的股份。经其他股东同意,甲方为该公司的正式股东。
2、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该公司、共担该公司投资风险、共负盈亏,投资过程中的盈亏,按投资股份分摊。
3、根据公司的股东协议和章程,甲方获该公司的分红或所得各项利益,甲方须依照股份额及时与乙方分配。
4、甲方应将该公司的经营,财务,资金运作状况告知乙方。
4、股权转让,需甲乙双方同意,不可单方面转让股权,如果单方面转让,接收方接受股权无效。因股权转让所获收益,也按股份份额分配。
6、本协议一式三份,投资公司备存一份,签字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同意受其约束。违约者承担违约法律责任。如果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经营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只接向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本协议书于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签订。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 _________________
隐名合伙人(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
第一条 甲方开设专营x x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x x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x x元整外,余人民币x x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 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x x元整后,即为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 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 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 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 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 关于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 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九条 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方为一的比例如遇亏蚀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 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 x年x月x日起至 x年x月x日止共为x年x月。
第十一条 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契约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契约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担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契约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 甲方如中途欲将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十五条 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丰契约终止之日。
第十六条 甲方在契约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十七条 本契约未订明事项依民法或有关半规办理。
本契约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h省地方经济的发展,扩大境内外经济合作和交流,加快j市2100mw级机组热电联产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j市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与亚能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资各方
第二条本协议的合资各方为:
1.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2.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三章建设规模
第三条本期工程建设为2 100mw级抽汽供热机组。
第四章合资公司
第四条甲、乙双方以中外合资经营方式成立合资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 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地在 市。
第六条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第七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出资比例
第八条公司本期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9361万元人民币(投资总额以最终审定的工程决算为准)。
第十条甲、乙双方的资本金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为:
甲方出资额为7936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金的40%
乙方出资额为11904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金的60%。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认缴的资本金应按照合资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到位,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验并出具出资证明。
第十二条注册资本金甲方以人民币投入,乙方以美元或等值的人民币投入。
第十三条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金的差额,由公司向商业银行融资解决,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分别承担相应融资担保义务。
第六章利润分配与外汇平衡
第十四条公司税后利润,在扣除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后,所余利润由甲、(来自房地产e网)乙双方按注册资本金的比例分配。
第十五条公司支付给乙方的投资收益,由乙方按照中国有关外汇管理规定自行换汇。
第七章组织形式、经营机制
第十六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八条公司负责电厂的建设和经营。
第八章电价、电量销售
第十九条公司与h省电力公司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电量购销协议》,明确并网调度和电量销售有关事宜。
第二十条公司的上网电价按有物价管辖权的部门批准的电价执行。
第九章合资经营期限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合资经营期限为20年,自营业执照批准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二条合资期满,双方可提前商定延长合资经营期限或进行清算。
第十章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正式签字后,甲、乙双方应尽快成立项目筹备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等有关事宜。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正式签字后,甲方不能再与第三方就该项目的投资等事宜进行洽谈。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于 年月日由甲、乙双方在 市签署。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3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第一章 总 则
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受原则,甲乙同意出资成立 上海某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双方: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三章 成立的公司
第二条 合作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同意在 上海市共同出资设立。
第三 设立的上海某公司法定地址为上海市 。
第四条 出资设立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其保护。
第五条 新设立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
资产承担有限责任,出资各方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四章 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的宗旨是: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
第九条 认缴注册资本:
甲方对公司的资本认缴的出资额为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1%。甲方的出资形式为货币资金。
乙方对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出资额为 :万元整,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0%。乙方的出资形式为货币资金。
丙方对公司的资本认缴的出资额为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甲方的出资形式为货币资金。
第十条 出资各方应当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第十一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股东有责任与义务对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增资扩股与资本运作。
第十二条 为确保投资项目成功,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项目基地设立于上海。
第十三条 经股东会批准,新设立公司可以通过贷款或海外上市形式从境内外获得超过注册资本的额外投资或合资公司额外需要的流动资金。
第十四条 鉴于本项目高科技特性,为鼓励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双方同意在合资公司股份中出让一定的股份给主要的技术人员和经营人员。具体操作方案有股东会研究确定。
第六章 出资各方的责任
第十五条 出资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1、按本合同规定,认缴公司注册本中相应比例的出资;
2、负责公司的注册登记等事宜及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合资公司适用的各项优惠政策;
3、配合公司的融资活动;
4、负责办理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第十七条 股东会、监事会相关规定见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第十八条 董事会由三人组成,甲、乙、丙三方各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监事会仅设监事一人由丙方委派。
第十九条 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向股东会负责。
第二十条 副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的,可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在一定期限内行使职权。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经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或由董事长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或电话会议。董事会应有全体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由全体董事成员一致通过生效。会议记录经到会董事签名确认后归档保存。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二名,由乙、丙方推荐,董事会聘任。
第二十四条 财务总监由乙方推荐,董事会聘任。
第二十五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由董事长兼任。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其他严重行为时,经董事会作出决议,可以随时解聘。如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追究其责任。
第九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职工的录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法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经董事会批准后由总经理代表公司与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职工个人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
第二十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三十条 公司的职工有权依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权益。公司应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 公司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二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报经股东会审查。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十四条 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长和总经理。出资各方有权自费聘请会计师对合资公司帐务进行审计。
第三十五条 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及主要股东报送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第三十六条 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借贷给第三方,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为第三方担保。
第十一章 利润分配
第三十七条 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利润分配方案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的三个月内作出。
第三十八条 公司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可全部用于分配。
第三十九条 甲、乙双方及其它股东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承担风险和亏损。
第十二章 经营期限
第四十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二十年,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出资任何一方提议,公司股东会一致通过,可以在注册期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期限。
第十三章 期满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公司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经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偿后的财产根据合资公司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四章 保险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当地的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种、保期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及公司章程、附件的重大修改、公司转产、扩大经营范围、合资、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应由各方签署书面协议。
第四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由于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各方协商同意,可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提前终止合作。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五条 由于出资人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及其补充协议书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及其补充协议书,造成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终止合资合同,如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还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合资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六条 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书规定按时缴足出资额时,从逾期当日算起,每逾期一日应向守约方缴纳出资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七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国家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通知对方,并应在事发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其有效证明文件。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适用法律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与附件不可分割,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条 凡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资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一条 在处理争议过程中,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 合同效力及其他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于20__年 月 日由各方在上海签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声明:_______________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您的决定或行为的支持依据,使用前与律师协商,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电邮: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电邮: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电邮:_______________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公司及项目概况
1.1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_______________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1.2 项目概况
项目是一个,致力于,发展愿景是成为。
第二条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2.1 股权比例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_________%股权。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_________%股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_________%股权。
2.2 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2.3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其股权比例自动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比例。
2.4 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股权稀释
3.1 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3.2 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分工
甲方:_______________出任,主要负责。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任,主要负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任,主要负责。
第五条表决
5.1 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2 公司重大事项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占公司以上表决权的创始股东一致同意后做出决议。
第六条财务及盈亏承担
6.1 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6.2 盈亏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6.3 亏损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股权成熟及回购
7.1 全体股东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分年按月成熟,每月成熟 _________%,满年成熟100%。
7.2 未成熟的股权,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7.3 任一股东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将其未成熟的股权依其余股东各自持股比例转让给其余股东:_______________
7.3.1主动从公司离职的;
7.3.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
7.3.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被解职;
7.3.4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7.4 任一股东的股权在未成熟前,发生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导致股权分割,或股权继承,或被认定为丧失行为能力的,参照上述第7.3款执行。
7.5 回购
如发生上述第7.3款任一约定情形的,其余股东有权要求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的价格,将已成熟的股权按其余股东各自股权比例进行转让。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决定行使本条款权利的,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并无条件予以配合。
第八条股权锁定和处分
8.1 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_______________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8.2 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成熟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8.3 股权分割
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成熟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成熟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 股权继承
8.4.1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_______________创业项目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成熟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2 未成熟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7.3款约定处理。
第九条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_______________
(1)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2)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3)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4)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十条股东退出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7.5款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条一致行动
11.1 在公司引入投资人股东后,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协议各方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_______________
11.1.1 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11.1.2 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11.1.3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11.1.4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11.1.5 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11.1.6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11.1.7 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11.1.8 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11.2 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二条全职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三条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3.1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_______________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13.2 任一股东,如违反上述约定,所获得的利益无偿归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权的,应将已成熟的股权,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让给其余股东。
13.3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_______________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四条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4.1 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2 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3 本协议终止后:_______________
14.3.1 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14.3.2 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14.3.3 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五条拘束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通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_______________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十九条生效及其他
19.1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19.2 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 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为签章栏,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股东:__________,
股东性质:__________(企业/个人),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公司及项目概况
1、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2、本公司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是一个致力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展愿景是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1、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资,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持有公司_________%股权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资,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持有公司_________%股权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资,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持有公司_________%股权
2、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3、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已经出资到位的股东有权要求以零元的价格,收购未出资股东未出资部分的股权,并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未被收购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金的比例,如未实际出资的,则公司及股东会有权依法予以除名。
4、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 股权稀释
1、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2、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 分工
协议各方经协商,分工如下:
股东:_________________,出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___,出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___,出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表决
1、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2、除下述须经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公司的其他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_______%以上通过后做出决议。
(1) 修改公司章程;
(2)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3)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第六条 财务及盈亏承担
1、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2、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3、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 股权兑现(限制性股权)及股东权利
1、为保证创始人团队及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__________各自在本协议约定及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股权均为限制性股权,分期兑现。
2、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本协议所称的限制性股权兑现期为_______个月,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个月兑现______%,满兑现期兑换_______%。
3、虽有股权分期兑现的限制,但无论股权是否_______%兑现,股东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非经得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第八条 回购及程序
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限制性股权_______%兑现完毕前,任一股东主动从公司离职的,或因全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劳动能力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公司股东权利义务的,则其限制性股权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
(一)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对于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公司有权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予以回购;如公司不予回购的,其余股东有权按照各自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亦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予以回购。
(二)已兑现的股权。对于已兑现的股权,其余股东有权按各自股权比例以回购情形发生当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______%的价格(如未融资的,则按公司届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对象确定的股权价值)进行回购。
2、过错性回购的情形:__________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限制性股权_______%兑现完毕前,任一股东出现下列之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回购其全部股权(包括已兑现的股权及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如公司不予回购的,则其余股东有权按照各自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予以回购:__________
(1)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造成公司的重大经济损失及声誉损害;
(2) 违反本协议关于“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约定之任一情形;
(3) 实质违反与公司之间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未履行或拒绝履行股东权利义务;
(4) 从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3、发生上述任一情形的,其全部股权(包括已兑现的股权及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的回购价格为其实际到位的资金(包括注册资本金)或公司届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对象确定的股权价值(两者以最低者为准)。
4、发生本协议约定的回购情形的,公司或其余股东有权向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发出书面通知,相关各方应在书面通知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办理股权转让等相关必要的法律手续,并最终促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妥善办理。
第九条 股权锁定、处分和变动
1、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2、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兑现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3、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兑现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兑现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如上述规定不能得以履行的,则参照本协议的过错性回购的约定处理。
4、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公司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兑现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未兑现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8条第1款"离职及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受限回购"的约定处理。
第十条 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__________
(一)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二)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三)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四)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十一条 股东退出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兑现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8条第1款第2项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二条 一致行动
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全体股东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__________
(1) 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2) 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3)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4) 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5) 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6) 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7) 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8) 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三条 全职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四条 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协议各方相互保证:__________在职期间及离职后______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或持有任何权益。
2、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五条 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2、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3、 本协议终止后:__________
(一)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二)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三)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六条 效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通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__________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二十条 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约定被法律认定为无效或因外部原因无法执行的,全体股东应通力配合,进行相应修订或变通,以实现条款或约定的本意。
3、本协议之签署,即取代各方在签署前就本协议所涉事项所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约定、协议、承诺。
4、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协议各方各持_______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释本协议。
甲方签名: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股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 ,电邮: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 ,电邮:
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 ,电邮: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公司及项目概况
1.1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 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1.2 项目概况
项目是一个 ,致力于 ,发展愿景是成为 。
第二条 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2.1 股权比例
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2.2 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2.3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已经出资到位的股东有权要求以零元的价格,收购未出资股东未出资部分的股权,并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未被收购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金的比例,如未实际出资的,则公司及股东会有权依法予以除名。
2.4 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 股权稀释
3.1 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3.2 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 分工
4.1 甲方:出任 ,主要负责 。
4.2 乙方:出任 ,主要负责 。
4.3 丙方:出任 ,主要负责 。
第五条 表决
5.1 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2 公司重大事项
除下述须经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公司的其他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以上通过后做出决议。
5.2.1 修改公司章程
5.2.2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5.2.3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六条 财务及盈亏承担
6.1 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6.2 盈余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6.3 亏损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 股权兑现(限制性股权)及股东权利
7.1 为保证创始人团队及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各自在本协议约定及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股权均为限制性股权,分期兑现。
7.2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本协议所称的限制性股权兑现期为48个月,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个月兑现2.083%,满48个月兑现100%。
7.3 虽有股权分期兑现的限制,但无论股权是否100%兑现,股东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非经得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第八条 回购及程序
8.1 离职及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受限回购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限制性股权100%兑现完毕前,任一股东主动从公司离职的,或因全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劳动能力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公司股东权利义务的,则其限制性股权按如下方式处理:
8.1.1 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对于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公司有权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予以回购;如公司不予回购的,其余股东有权按照各自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亦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予以回购。
8.1.2 已兑现的股权。对于已兑现的股权,其余股东有权按各自股权比例以回购情形发生当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 %的价格(如未融资的,则按公司届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对象确定的股权价值)进行回购。
8.2 过错性回购
8.2.1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限制性股权100%兑现完毕前,任一股东出现下列之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回购其全部股权(包括已兑现的股权及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如公司不予回购的,则其余股东有权按照各自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予以回购:
8.2.1.1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造成公司的重大经济损失及声誉损害。
8.2.1.2 违反本协议第十四条“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约定之任一情形。
8.2.1.3 实质违反与公司之间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未履行或拒绝履行股东权利义务。
8.2.1.4 从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8.2.2 回购价格
发生上述第8.2.1项之任一情形的,其全部股权(包括已兑现的股权及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的回购价格为其实际到位的资金(包括注册资本金)或公司届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对象确定的股权价值(两者以最低者为准)。
8.3 回购程序
发生本协议约定的回购情形的,公司或其余股东有权向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发出书面通知,相关各方应在书面通知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办理股权转让等相关必要的法律手续,并最终促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妥善办理。
第九条 股权锁定、处分和变动
9.1 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9.2 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兑现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9.3 股权离婚分割
9.3.1 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兑现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兑现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9.3.2 如本协议第9.3.1项不能得以履行的,则参照本协议第8.2款约定处理。
9.4 股权继承
9.4.1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公司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兑现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9.4.2 未兑现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8.1.1项约定处理。
第十条 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10.1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0.1.1 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10.1.2 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10.1.3 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10.1.4 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十一条 股东退出
11.1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兑现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8.1.2项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二条 一致行动
12.1 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全体股东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
12.1.1 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12.1.2 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12.1.3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12.1.4 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12.1.5 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12.1.6 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12.1.7 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12.1.8 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12.2 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三条 全职工作
13.1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四条 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4.1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 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或持有任何权益。
14.2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五条 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5.1 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5.2 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5.3 本协议终止后:
15.3.1 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15.3.2 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15.3.3 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六条 效力
16.1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7.1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18.1 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通知
19.1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二十条 生效及其他
20.1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20.2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约定被法律认定为无效或因外部原因无法执行的,全体股东应通力配合,进行相应修订或变通,以实现条款或约定的本意。
20.3 本协议之签署,即取代各方在签署前就本协议所涉事项所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约定、协议、承诺。
20.4 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5 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6 本协议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释本协议。
(本页以下为签章栏,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购买甲方在长沙市芙蓉区就投资设立天津滨城置地有限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3、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4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40 % ;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1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0 % ;
3、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3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0 % ;
4、丁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20xx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 。 新组建的公司注册资金 万元,先期各股东约定按照20%实际投入,其余资金按照公司需要在两年内注入。
三、企业的经营宗旨:
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原则,促使东丽区经济发展能更适应市场需求,充分发挥现代企业的优势,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四、共守原则
(一)企业坚持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二)企业的股本总额为全体股东认缴股本的总和,股东一经入股,在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退股。
(三)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后向股东签发记名的出资证明书,作为股东的入股证明和分红依据。
五、股东的出资额按下列原则提交到位:
(一)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 7日内,必须按协议向企业筹备组办理入股资产移交和认缴出资的手续。移交、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企业法人所有。
(二)企业正式设立后,一年内股东不得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份,一年后需转让股份的,按企业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股东各方应完成组建企业的以下有关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负责办理组建企业的申请手续,并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组建企业筹备工作机构及配备工作人员;
(2)向有权审批企业的部门申报企业组建的有关申请报告及文件资料;
(3)负责向全体股东办理出资清缴手续;
(4)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开业登记注册,并负责办理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手续;
(5)负责企业筹备过程中全体股东委托的其它事宜;
(6)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其他股东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各自认缴的出资额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到位;
(2)提供工商登记的有关资料,协助办理工商登记;
(3)负责企业筹建工作机构委托的其它事宜。
七、公司股东会
股东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的权利和义务在企业章程中另行规定。
八、公司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三名,董事长为公司的法人代表,由甲方推荐产生。董事会的权利和义务在企业章程中另行规定。
九、公司经理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经理的权利和义务在企业章程中另行规定。
十、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一)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公司应当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现金流量表;
4、财务情况说明表;
5、利润分配表。
(三)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十五日内,报送公司全体股东。
(四)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5%至10%列入公司法定的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五)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 在依照前条现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六)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七)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十一、公司的清算
(一)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1、营业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4、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二)公司依照第十一条第(一)款第1、2项规定解散的,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会确定;依照第十一条第(一)款第4、5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清算组的权利和义务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
十二、违约责任
(一)任何股东未按协议规定如期缴纳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违约股东应向企业缴付认股额的5%作为违约金。
(二)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赔偿企业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退出企业。
(三)任何股东不得用企业的名义进行违法活动。如发生,该股东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三、其他事项
(一)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企业设立失败,任何股东均不负违约责任,企业筹备组应负责退还股东的全部出资。创立过程中已开支的费用,由全体股东按其股份比例分摊。
(二)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全体股东协商解决。
(三)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企业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四)本协议经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并经审批部门审核后生效。
(五)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补充协议限于企业创立会召开之前。
(六)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8 份,各方股东各执两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丁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订立协议人(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为推广 教育科研成果,开发教育产业,促进儿童健康和谐发展,协议订立人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人合作成立 教育实业公司,以进行教育产业开发,开展幼儿园、小学、中学、高等教育的开发和办学。
二、 教育实业公司注册地点在________。
三、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
四、股东每人出资 元,每人占公司总股份的___分之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以教育科研成果支持公司工作,其他人以资金支持公司工作。
六、公司的盈余在提取10%的公积金和10%的公益金后,按出资比例分配,________年分配一次,公司的债务依此法执行。
七、股东的股份转让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执行。
八、公司的法人代表由股东选举。
九、股东有以下权利:(略)
十、股东发生纠纷时可向________地区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一式七份,股东各执一份为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生效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投资成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作为挂名股东,是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出资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作为公司实际出资人,享有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二、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出资人,没有实际出资,承认在公司验资报告中的资金及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有投入的资金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主张权利。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四、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享有知情权。
六、公司需要变更股东时,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支付乙方因此产生的劳务费用。
七、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签字,见证后生效。
八、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手机号码: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手机号码: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丙方:
手机号码: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公司及项目概况
1.1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1.2 项目概况
项目是一个,致力于,发展愿景是成为。
第二条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2.1 股权比例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 %股权。
2.2 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2.3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其股权比例自动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比例。
2.4 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股权稀释
3.1 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3.2 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分工
甲方:出任,主要负责。
乙方:出任,主要负责。
:出任,主要负责。
第五条表决
5.1 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2 公司重大事项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占公司以上表决权的创始股东一致同意后做出决议。
第六条财务及盈亏承担
6.1 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6.2 盈亏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6.3 亏损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股权成熟及回购
7.1 全体股东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分年按月成熟,每月成熟 %,满年成熟100%。
7.2 未成熟的股权,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7.3 任一股东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将其未成熟的股权依其余股东各自持股比例转让给其余股东:
7.3.1主动从公司离职的;
7.3.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
7.3.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被解职;
7.3.4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7.4 任一股东的股权在未成熟前,发生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导致股权分割,或股权继承,或被认定为丧失行为能力的,参照上述第7.3款执行。
7.5 回购
如发生上述第7.3款任一约定情形的,其余股东有权要求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的价格,将已成熟的股权按其余股东各自股权比例进行转让。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决定行使本条款权利的,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并无条件予以配合。
第八条股权锁定和处分
8.1 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8.2 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成熟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8.3 股权分割
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成熟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成熟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 股权继承
8.4.1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创业项目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成熟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2 未成熟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7.3款约定处理。
第九条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2)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3)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4)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十条股东退出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7.5款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条一致行动
11.1 在公司引入投资人股东后,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协议各方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
11.1.1 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11.1.2 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11.1.3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11.1.4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11.1.5 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11.1.6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11.1.7 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11.1.8 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11.2 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二条全职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三条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3.1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13.2 任一股东,如违反上述约定,所获得的利益无偿归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权的,应将已成熟的股权,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让给其余股东。
13.3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四条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4.1 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2 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3 本协议终止后:
14.3.1 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14.3.2 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14.3.3 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五条拘束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通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十九条生效及其他
19.1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19.2 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 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为签章栏,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署日期:20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以及工商登记
每次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本次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三方共同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甲____________(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姓名)以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______。
2.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
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经营方式,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甲乙丙直接参与日常工作,开三份合理工资。
2.盈余分配,以个人占有合伙股份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
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4.?如出现亏损时,也按照占有合伙股份比例承担风险。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
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合伙企业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合伙企业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合伙企业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合伙企业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三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三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乙、丙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乙、丙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
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合伙企业的股份;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第十三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其他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住所地为:
第二章 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 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七条 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乙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丙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丁X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 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六)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股东会
第十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九)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 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 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 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
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 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 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加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加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第十九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 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配置;
(九) 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宜。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说明
(十二) 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适当时候及时向股东会报告。
第七章 监事制度
第二十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乙方担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一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及经理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对其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 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丙方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
(一)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 主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
(三)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 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 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 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
(九)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章 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第二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
第二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十章 公司增资以及增加股东
第二十八条 公司允许按照《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 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交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一章 财务核算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条 公司依法建立财会制度。具体制度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 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 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
第三十二条 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得随意撤回投资。
第三十三条 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注册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第三十四条 利润分配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由董事长于每年 月 日之前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第三十六条 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 资产负债表
(二) 损益表
(三) 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 现金流量表
(五) 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 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 亏损原因说明书。
第十二章 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条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十三章 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 年,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 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 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 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股东会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 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条 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一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并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章 争议解决
第四十二条 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 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第九章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十五章 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经股东共同协商订立,股东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自公司依法核准注册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 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守。
第四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股东各执一份,如增加股东,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另两份由见证人留存 。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丁方:
代表人: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年 月 日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北京市签订: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丙方合称"各方"。
鉴于:_______________
(1) 各方共同认同甲方、乙方、丙方为公司创业合伙人,各方之间理应具有同等的合伙人地位;
(2) 为设立公司,并让各方分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各方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分配公司股权。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会随公司未来增资或减资行为做相应调整,
因此,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协议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股权分配与预留
第一条 股权结构安排
1. 经过协商,各方同意在公司注册后,各方的出资及占股比例等信息如下:_______________
2. 对于上述工商登记信息,本协议各方确认的内部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2.1 关于股权比例确定的依据:_______________
2.1.1 是否综合考虑了实际控制人、资金、技术等问题。
2.2 关于各方实际出资金额之安排:_______________
2.2.1 是否考虑了非货币出资、资本公积金等问题。
2.2.2 资金筹措说明:_______________
2.3 实际控制人的确定:_______________
2.4 实际控制的确保手段:_______________
2.5 关于预设期权池的说明:_______________
2.5.1 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取出资组成"合伙人股权激励期权池",该股权激励期权池拥有出资额为【 】万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 】%),专项用于向待引进的合伙人分配股权。
2.5.2 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取出资组成"员工股权激励期权池",该股权激励期权池拥有出资额为【 】万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 】%),,专项用于向待激励的员工分配股权。
2.5.3 各方同意签订期权池协议,约定各方配合设立期权池的义务。主要内容是甲方同意代持该两项期权池的股权,各方按照约定向甲方出让相应的出资额。甲方负责按照各方共同确认的期权实施方案配合实施。
2.5.4 对于甲方代持的期权池股权,在相应股权未分配之前,由各贡献方按照各自贡献出资比例享有分红收益,并由甲方获得后按照该原则进行二次分配,但投票权归【 】行使。
2.6 如存在股东间代持,则代持情况及 权利和义务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2.7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公司实际股权权益情况如下表: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分红权与表决权
1. 各方按第一条2.2及2.3的约定获得公司的股息红利及相应的其他现金收益权。
2. 表决权
2.1 由于甲方替丙方各方代持股权,因此甲方与丙方各方之间达成一致行动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承诺和保证
各方的承诺和保证
(1)各方具有订立及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与能力。
(2)各方的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及时缴付本协议所述的价款。
(3)各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规定。
第二章 各方股权的权利限制
基于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会持续服务于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务获得公司相应股权。据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设立日起,即对各方享有的股权根据本协议第二章的规定进行相应权利限制。
第四条 退出事件
在本协议中,"退出事件"是指:_______________
(1)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公司申请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3)全体股东出售公司全部股权;
(4)公司出售其全部资产;
(5)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第五条 股权的成熟
1.为保证创始人团队及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_______________各方在本协议约定及工商登记的股权均为限制性股权,自本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 】年后成熟。
2.无论股权是否成熟,股东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非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除了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让、设定他项权、接受任何形式或内容的约束等。
3.如果公司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约定退出事件任意之一项,则在退出事件发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标的股权均立即成熟。
4.若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的退出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若发生本协议第四条退出事件以外的其他事件,则有权根据其届时在公司中持有的,按照本协议约定已成熟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分配权。
第六条 回购股权
(一)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现下述任何过错行为之一的,其他方有权按照届时持有实缴出资之比例,以法律许可的最低价格,如1元人民币,回购过错方所持有的全部股权权益(包括:_______________【 】),且该过错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无过错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过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或寻求任何规避相应义务的借口或救济手段。无过错方应按照参加回购方的届时所持实缴出资比例行使回购权。
该等过错行为包括:_______________
(1)严重违反保密或非竞争协议的约定;
(2) 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导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3)触犯刑法导致受到刑事处罚的;
(4)未履行劳动合同或未履行承诺的服务或贡献的;
(5)其他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终止劳动关系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一方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者服务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主动离职,该方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或服务关系,或该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义务,则其他方有权按照届时持有的实缴出资之比例,以如下约定之价格或方式行使回购权:_______________回购价格及回购标的具体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1) 对于该方尚未成熟的权益及授予的未行权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 约定权益范围 】),自关系终止之日起,该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其他方有权回购该方所持有的未成熟的股权或其他任何权益,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收购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该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强化回购条款得以实际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加强违约成本】。收购方应按照【 约定各方之间实施的方法 】行使回购权。
(2) 对于该方已成熟的权益或已经享有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 约定权益范围 】),其他方有权回购该方所持有的任何权益,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收购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该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强化回购条款得以实际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加强违约成本 】。收购方应按照【 约定各方之间实施的方法 】行使回购权。价格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A. 尚未获得融资前,回购价格为: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总额___该方实缴出资额/届时公司所有股东实缴出资额+央行公布当期一年期存款定期利息___(系数)。
B. 若已获得融资,回购价格为:_______________股权对应的公司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的【 】%(计算公式:_______________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___股权___【 】%)。
第七条 标的股权转让限制
(一) 限制转让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或公司获得投资机构或其他类型的投资人的融资额度达【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估】万元之前,除非股东会另行决定,各方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二) 优先受让权
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转让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果一方向他方(包含本协议的其他方及任何第三方)转让股权,该方应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其他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控股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方有权以与第三方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的股权,如其他方同时行使优先共购买权的,则按比例购买拟转让股权。
第八条 竞业禁止与禁止劝诱
(一) 竞业禁止
各方承诺,其在本协议签订后至离职后两(2)年内,非经其他股东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二) 禁止劝诱
各方承诺,非经公司书面同意,各方不会直接或间接聘用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前述行为。
第三章 其他
第九条 增资
在公司存续期间需要增资或减资得以继续发展的,各方按照第一条所列股权比例增资或减资。
第十条 保密
各方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与内容。各方的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终止或失效的影响。
第十一条 修订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对某条款的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本协议各方签字方才生效。
第十二条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第十三条 效力优先
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本协议效力应被优先使用。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未能向股权回购方或权利行使方转让全部或部分权益或配合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则违约方应向其他守约方承担人民币【 可以用约定较大金额的方式加重违约责任,或约定其他方式 】万元的违约责任。不论实际经济损失如何确定,违约方均承认该等违约行为会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该损失金额与本条款约定之违约金金额相若,即违约方不得以违约金过高为由主张调整违约金金额。如果股权回购方或公司因此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全额赔偿股权回购方或公司的其他任何损失。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对其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通知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丙方1: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丙方2: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丙方3: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公司(甲):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持股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
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同创业、共发展的自愿原则,经经过协商达成如下个人持股协议,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公司,总投资为________万元,乙方持/入股____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
注:乙方持股形式。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企业管理事宜由董事会进行商议后确定。
第三条、本协议期限为五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本协议目的为达成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即:
1、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2、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他人申请入股时,须经甲乙双方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二方就投资合作经营餐厅达成如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原资产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原应收、应付由甲方负责结算清楚。
二、甲、乙二方在投入资本金后各追加投入资金_______________元,追加投入的_______________元用于改造及流动资金备用。
三、由于原实际投入资本远远超过协议折合资产,故在甲、乙二方合作经营期间,分红总红利超过_______________万后,再次分红前先按分红总红利的_______________%抽出甲方损失(抽出损失不超过_______________万)。
四、年月日起由甲、乙二方合作投资经营,作为股东各投入资本金_______________万元,各占股份比例的_______________%。其中甲方名下有小股东和,乙方名下有小股东和,餐厅_______________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及较大方案和决策,甲、乙双方及甲、乙双方名下的小股东都有发言权和知情权。
五、甲、乙二方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
六、甲、乙两方经营餐厅期间的收益、亏损以二方实际投资比例予以分配(收益、亏损分配从年月号开始核算)。
七、未尽事宜二方共同协商,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自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二方及餐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北京市签订: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丙方合称"各方"。
鉴于:_______________
(1) 各方共同认同甲方、乙方、丙方为公司创业合伙人,各方之间理应具有同等的合伙人地位;
(2) 为设立公司,并让各方分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各方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分配公司股权。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会随公司未来增资或减资行为做相应调整,
因此,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协议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股权分配与预留
第一条 股权结构安排
1. 经过协商,各方同意在公司注册后,各方的出资及占股比例等信息如下:_______________
2. 对于上述工商登记信息,本协议各方确认的内部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2.1 关于股权比例确定的依据:_______________
2.1.1 是否综合考虑了实际控制人、资金、技术等问题。
2.2 关于各方实际出资金额之安排:_______________
2.2.1 是否考虑了非货币出资、资本公积金等问题。
2.2.2 资金筹措说明:_______________
2.3 实际控制人的确定:_______________
2.4 实际控制的确保手段:_______________
2.5 关于预设期权池的说明:_______________
2.5.1 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取出资组成"合伙人股权激励期权池",该股权激励期权池拥有出资额为__________万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__________%),专项用于向待引进的合伙人分配股权。
2.5.2 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取出资组成"员工股权激励期权池",该股权激励期权池拥有出资额为__________万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__________%),,专项用于向待激励的员工分配股权。
2.5.3 各方同意签订期权池协议,约定各方配合设立期权池的义务。主要内容是甲方同意代持该两项期权池的股权,各方按照约定向甲方出让相应的出资额。甲方负责按照各方共同确认的期权实施方案配合实施。
2.5.4 对于甲方代持的期权池股权,在相应股权未分配之前,由各贡献方按照各自贡献出资比例享有分红收益,并由甲方获得后按照该原则进行二次分配,但投票权归__________行使。
2.6 如存在股东间代持,则代持情况及 权利和义务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2.7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公司实际股权权益情况如下表: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分红权与表决权
1. 各方按第一条2.2及2.3的约定获得公司的股息红利及相应的其他现金收益权。
2. 表决权
2.1 由于甲方替丙方各方代持股权,因此甲方与丙方各方之间达成一致行动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承诺和保证
各方的承诺和保证
(1)各方具有订立及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与能力。
(2)各方的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及时缴付本协议所述的价款。
(3)各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规定。
第二章 各方股权的权利限制
基于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会持续服务于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务获得公司相应股权。据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设立日起,即对各方享有的股权根据本协议第二章的规定进行相应权利限制。
第四条 退出事件
在本协议中,"退出事件"是指:_______________
(1)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公司申请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3)全体股东出售公司全部股权;
(4)公司出售其全部资产;
(5)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第五条 股权的成熟
1.为保证创始人团队及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_______________各方在本协议约定及工商登记的股权均为限制性股权,自本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 】年后成熟。
2.无论股权是否成熟,股东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非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除了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让、设定他项权、接受任何形式或内容的约束等。
3.如果公司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约定退出事件任意之一项,则在退出事件发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标的股权均立即成熟。
4.若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的退出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若发生本协议第四条退出事件以外的其他事件,则有权根据其届时在公司中持有的,按照本协议约定已成熟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分配权。
第六条 回购股权
(一)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现下述任何过错行为之一的,其他方有权按照届时持有实缴出资之比例,以法律许可的最低价格,如1元人民币,回购过错方所持有的全部股权权益(包括:_______________【 】),且该过错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无过错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过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或寻求任何规避相应义务的借口或救济手段。无过错方应按照参加回购方的届时所持实缴出资比例行使回购权。
该等过错行为包括:_______________
(1)严重违反保密或非竞争协议的约定;
(2) 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导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3)触犯刑法导致受到刑事处罚的;
(4)未履行劳动合同或未履行承诺的服务或贡献的;
(5)其他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终止劳动关系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一方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者服务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主动离职,该方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或服务关系,或该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义务,则其他方有权按照届时持有的实缴出资之比例,以如下约定之价格或方式行使回购权:_______________回购价格及回购标的具体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1) 对于该方尚未成熟的权益及授予的未行权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 约定权益范围 】),自关系终止之日起,该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其他方有权回购该方所持有的未成熟的股权或其他任何权益,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收购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该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强化回购条款得以实际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加强违约成本】。收购方应按照【 约定各方之间实施的方法 】行使回购权。
(2) 对于该方已成熟的权益或已经享有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 约定权益范围 】),其他方有权回购该方所持有的任何权益,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收购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该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强化回购条款得以实际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加强违约成本 】。收购方应按照【 约定各方之间实施的方法 】行使回购权。价格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A. 尚未获得融资前,回购价格为: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该方实缴出资额/届时公司所有股东实缴出资额+央行公布当期一年期存款定期利息×(系数)。
B. 若已获得融资,回购价格为:_______________股权对应的公司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的【 】%(计算公式:_______________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股权×【 】%)。
第七条 标的股权转让限制
(一) 限制转让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或公司获得投资机构或其他类型的投资人的融资额度达【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估】万元之前,除非股东会另行决定,各方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二) 优先受让权
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转让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果一方向他方(包含本协议的其他方及任何第三方)转让股权,该方应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其他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控股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方有权以与第三方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的股权,如其他方同时行使优先共购买权的,则按比例购买拟转让股权。
第八条 竞业禁止与禁止劝诱
(一) 竞业禁止
各方承诺,其在本协议签订后至离职后两(2)年内,非经其他股东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二) 禁止劝诱
各方承诺,非经公司书面同意,各方不会直接或间接聘用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前述行为。
第三章 其他
第九条 增资
在公司存续期间需要增资或减资得以继续发展的,各方按照第一条所列股权比例增资或减资。
第十条 保密
各方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与内容。各方的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终止或失效的影响。
第十一条 修订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对某条款的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本协议各方签字方才生效。
第十二条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第十三条 效力优先
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本协议效力应被优先使用。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未能向股权回购方或权利行使方转让全部或部分权益或配合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则违约方应向其他守约方承担人民币【 可以用约定较大金额的方式加重违约责任,或约定其他方式 】万元的违约责任。不论实际经济损失如何确定,违约方均承认该等违约行为会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该损失金额与本条款约定之违约金金额相若,即违约方不得以违约金过高为由主张调整违约金金额。如果股权回购方或公司因此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全额赔偿股权回购方或公司的其他任何损失。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对其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通知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欲与之唯一淘宝店铺,其余均为盗版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丙方1: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丙方2: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丙方3: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发生变化(以下简称"变动方"),变动方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七(7)日内通知其他方。变动方未按约定及时通知的,变动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起草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七条 份数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份,各方各持一份,一份由公司存档,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之签字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