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年小额贷款字第 号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贷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维护各方利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贷款政策,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人民币¥: 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主要用于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共 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与利息
借款利率与计息方法; 本合同项下借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本合同签订时贷款月利率为 ‰.合同期内贷款利息利率不变动.甲方应每月 日支付当月利息,到期本息合计 元。
第五条 贷款的发放与划付
本合同签字当日乙方将贷款转账方式发放给甲方.
第六条 借款偿还
一,甲方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
二,甲方自付本合同项下借款产生的利息和罚息.到期按时去乙方业务办理处办理还息手续;
三,甲方如遇到资金周转问困难,可以向乙方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乙方应予以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四,甲方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对提前还款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该部分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 经乙方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甲方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五,甲方在借款到期时本金还不上.可以向乙方申请续约.经乙方审核,可以续约,具体约定双方可再协商。
第七条 罚息
甲方不能按规定支付到期借款本息又未申请续约或申请调整还款计划的,借款本息逾期部分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计收罚息.
第八条 甲方声明与承诺
一,甲方声明如下:
(一)甲方签署本合同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书面材料均为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
(三)甲方同意将本人的贷款信息及还款情况按国家有关法规使用.
二,甲方承诺如下:
(一)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接受乙方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
(三)保证在每次还息日前足额办理还息手续 ;
(四)当发生如下事件时,甲方保证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 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 出现失业,重大疾病等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 3. 甲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 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况.;
(五)如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应如实提供乙方要求的资料(包括对外所欠款项,新发生大额借款等),并配合乙方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个人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
(六)如实提供本合同要求的有关情况.;
(七)甲方咨询贷款业务时应直接登录乙方的官方网站而不要通过邮件或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登录.甲方在大陆地区办理业务,应直接拨打乙方代表的电话( )联系;
(八)甲方必须拥有不低于贷款额度20%以上的流动资金或存款。
第九条 乙方承诺
一,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二,对甲方的职业性质或变化情况,经济收入,开支等情况给予保密.但因甲方未按期还款,乙方为催收贷款而必须依本合同约定予以公布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违反借款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部分,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20%的违约金;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的,乙方作为逾期贷款处理,并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按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20%;
(三)甲方如违反在本合同第九条承诺的第四,五项规定的义务,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将甲方违约情况告知甲方所在单位(包括境内外工作单位等)或国家有关部门: 1. 甲方在有关合同中的陈述发生重大失实,或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2. 甲方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后30个工作日内未将变更后的工作单位和有效联系方式通知贷款人; 3. 甲方在借款期限内出国留学或移居海外而未偿清借款的; 4. 甲方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时;5.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监督检查其贷款使用情况;
(四)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乙方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甲方,乙方和贷款管理中心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五)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用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60天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除另有裁决外,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在裁决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 义务转让和权利保留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直系亲属) 乙方给予甲方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办理.
二,本合同经各方授权签字人签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特别提示
乙方已提请甲方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乙方已经应甲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出相应的说明.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
借 条
本人(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因(借款事由) 向(出借人姓名) (身份证号: )借款,现收到 (出借人姓名)现金/转账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该借款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1 月 日,借款利息额约定为 %每年/月,还款方式为: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每月支付定额本金及利息。/3、每月支付本金到期一次性支付利息。如到期未还清该借款,借款人愿意按全部借款本金月利息 %计付逾期利息,并同意债权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债务人、债务人配偶及保证人并主张借款本息、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
保证人同意就借款本息及实现债权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期间自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后二年,借贷双方、保证人、债务人配偶身份证为本《借条》附件,登记地址为法律文书送达地。
如发生争议,双方有权提交 人民法院管辖。
立此为据。
借款人(签字按手印):
借款人配偶(签字按手印):
连带保证人(签字按手印):
附:债务人、债务人配偶及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贰零 年 月 日
贷款方(以下称甲方)
姓名:
工作单位:
借款方(以下称乙方)
姓名:
工作单位:
乙方提出的创业方案和项目,甲方已经审查批准,同意给予创业基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发放给乙方,专用于帮助乙方创业。
第二条本款为无息贷款。
第三条贷款期限
乙方对贷款使用期限为_______年,贷款期限自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贷款本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到位,第二次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到位,每次发放金额各占贷款总额的50%.签订合同_______年之日归还贷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归还贷款本金,将由担保方即丙方负责还款。
第四条乙方保证将贷款用于
经甲方批准的创业项目(专款专用),在收到贷款_________个月内,开展项目运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实提供一次贷款使用情况报告或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可以委托项目所在地团委对项目进行监督、协调)乙方有按期归还贷款的义务,对项目运作经营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甲方应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个月内,按期按合同规定数额向乙方提供贷款
甲方有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丙方用其工资对乙方贷款进行担保,并对乙方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第七条罚则
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业务,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他资料不真实,或者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行为,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不能纠正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发放的全部贷款,并要求乙方按商业贷款计算利息(时间自收到贷款之日开始计),并收取每天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如乙方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拒不执行合同,甲方可依据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将由丙方承担归还贷款本金、商业利息和罚金,若丙方拒不执行,将接受经济、法律、行政的处罚。
第八条合同生效前提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认可的国家公务员或财政全额列支事业单位人员即丙方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经甲方批准,不可延长贷款期限和更改经营项目,如违反合同规定,将按照合同第七条处罚。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条款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和丙方,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和丙方,并就合同解除后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归还全部贷款本金。
(五)在规定贷款时间内,乙方因不可抗力发生改变经营方式、出兑或停业等情形时,乙方应归还贷款本金,若乙方不能还款,应由丙方负责还款,违约责任见第七条。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两方,否则将按恶意违约处理,按第七条罚则处理。
第十条本合同后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担保合同相抵触时,由甲方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