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建筑工程合同书(精选22篇)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已在_________________开立期货账户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账户委托乙方进行国内期货买卖操作。具体委托期限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乙方将以自己的专业技能、信息优势、特定的技术及理论以及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职业规范为甲方买卖国内期货合约。
4.在委托期内,为增强双方的透明度,甲方有权随时查询上述账户的交易情况,但不得干扰乙方操作,不得擅自改变乙方正常的交易。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5.当亏损超过资金的_________%时乙方必须通过电话或mail的方式通知甲方,此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6.盈利分配:为保障双方的利益,以期货交易结算单为准,每达到盈利_________%以上(含_________%),双方结算一次。甲乙双方按盈利额_________的比例分配(即:甲方获取盈利部分的_________%;乙方获取盈利部分的_________%)。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8.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br>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
二、工程造价:经双方协商定为竣工后双方清算实际工程量做出决算。
三、乙方负责为甲方设计绿化平面图,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必须严格按效果图施工。
四、乙方按设计的苗木种类,即甲方要求进行采购(苗木米径、地径、树冠、高度等)。苗木进场后,甲方派人进行验收。
五、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六、施工过程中,如遇图纸变更、苗木种类变更、苗木规格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认可方能更换。
七、乙方应保证所栽培苗木的成活率达90%以上,并平时提供苗木养护技术指导和服务;________年内非人为因素死亡的苗木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包栽包活。(养护期________年)
八、甲方提供树苗,乙方负责移植栽培养护,甲方按50元棵的费用付给乙方。
九、甲方负责平整所栽花木场地,做好场地通水工作。乙方所用工具,由乙方自己负责。
十、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合同签订后,待乙方工程完成一半时甲方付给乙方核实工程量50%的工程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量价款的90%,余款在保修养护期后付清。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期间,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诚信、公平、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可诉至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给甲方后条款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塑料管材管件(以下简称为货物)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使用货物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使用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货物的基本情况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增加采购量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数量为准,并按照本条约定的单价执行
第三条技术质量要求
1.货物质量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2.货物性能的其他技术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对货物原材料的技术要求是:符合相关原材料标准的要求,并通过“静液压状态下热稳定性(8760h)检验”
4.对货物生产工艺的技术要求是: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生产
5.货物的质保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物的提供、包装标准及费用承担
1.包装物由□乙方提供并承担费用/□甲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2.包装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方式付款:
(1)按月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元的预付款,每月日前支付上月供货货款的________%,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________%,余款于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2)按供货量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计______________元的预付款,乙方每供货达到后__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________%,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________%,余款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2.甲方无正当理由超过约定的交(提)货最后时限日仍未通知乙方交付剩余货物的,应当在日内按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总量办理结算支付货款
第六条交(提)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1.交(提)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提)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交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甲方指定的货物签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货物的验收及检测
1.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提供原材料质量检测报告,具体检测项目应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2.甲方应当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品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3.甲方有权要求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
4.双方对于封样以及复检的办法,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没有相关规定的,复检的项目与检测方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样品采集与封样的方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复检检测鉴定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测费由甲方承担;但经检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5.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已对货物实际使用的,视为对货物的认可。
第八条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提前____日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示的方法,对货物妥善保管、搬运、使用。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损毁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2)乙方应当对货物的保管及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3)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付款的千分之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暂停供货;逾期付款达到应付货款的____%以上并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提)货的,应当比照乙方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包装物造成交货迟延的,应当比照乙方逾期交货支付违约金,交货期限顺延。
(4)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货物交接地点或收货人错误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交货期限顺延。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交货价款的千分之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交货后被甲方依合同约定拒收或退货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请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自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以快递签收、公证送达等方式通知对方,否则丧失解除权。
第十一条通知与送达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文件、资料,均按下列地址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变更地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原地址为准。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寄件人应当在邮寄详情单上注明文件名称及简要内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向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3.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出示各自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将复印件交付对方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____日内提供书面证明。
5.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人:劳务承包人: 承 包 合 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工程承包人:劳务承包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与工程承包人所在公司(山东XX公司)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本工程的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承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1.
1、工程名称:1.
2、工程地点:1.
3、承包范围:1.
4、劳务承包内容:1.
5、辅助材料及工具:
二、承包工作期限及工作进度
三、质量要求工程质量: 确保所承担的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5%。确保验收达到优良。每层达不到优良,结算时扣结算总值的10%。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损失有劳务承包人承担。
四、标准规范执行本工程总包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亦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4.
1、二标五规范及康居标准
4.
2、省市施工工艺标准及各项规程
4.
3、质量安全环保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4.
4、发包人、监理管理办法及工地各项规章制度
五、工程承包人义务
5.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要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5.2 工程承包人提供工具房间,作为劳务承包人办公及小型工具存放之用。
5.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承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5.5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承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5.6负责与发包人(即甲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5.7 负责劳务承包人在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5.8 负责提供本合同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设备等。
六、劳务承包人义务
6.1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并在数量上能满足工程进度要求的员工队伍,全面履行本合同。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向工程承包人负责。
6.2负责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质量、操作技能等教育培训交底工作。全面负责承包范围内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直至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完结。
6.3负责向项目部提供在施工现场内所使用的39;安全防护用品计划,并负责使用、发放和完工后交回。
6.4负责在接到图纸(或技术交底)后10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周转工具等供应计划,并负责验收(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保管、使用、维护。工程承包人的设备在使用完后负责向工程承包人交回。需要劳务承包人进行装卸的,劳务承包人必须及时执行(费用另行约定)。
6.5对经验收的材料与机具应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
6.6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进行生活区的管理,并负责自身责____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6.7负责对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
6.8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它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6.9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应承担的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以上特殊行业操作人员须持证作业。
七、劳务承包人的工作职责
7.
1、质量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并按照总包合同的保修时间对工程保修。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发包人代表及监理的管理,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的统一调度。听从指挥、搞好协调,积极配合工作,对所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停工令等必须无条件执行。严禁与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发生争执,严禁与管理人员争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根据工程进度及各方面需要,合理调配组织。在施工中严把质量关,建立健全自检交检互检的三检制。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严格按施工图、规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
7.
2、安全劳务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承包人现场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违章操作、野蛮施工等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编号: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8.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四.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条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物资供应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____________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万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____,金额_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三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三.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九条.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办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工程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质量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承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总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七条工程包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人供应材料总值)。
第八条付款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条的工程范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中间开工
本工程范围内的______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条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关于工程保密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特殊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六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总承包人收执______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______份。
总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雇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工程项目及相关文件:_______
上述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共同条件
定义与解释
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按下文规定的定义)中的下列词和用语,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此处为其所规定的含义:
(1)“雇主”是指合同条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装或交付进行招标并将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继续人,但不包括(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让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标已被雇主接受的个人或多人、商号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3)“工程师”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师,或由雇主随时指派并书面通知承包人要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师以工程师身份行事的工程师。
(4)“工程师的代表”是指驻工地工程师或工程师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师随时派来履行本文件第二条所规定的职责的工程建筑管理员,其职权应由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应进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条件、说明书、图纸、经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费率与价格表(如果有的话)、投标书和合同协议。
(7)“合同价格”是指投标书所列明的,但经根据下文所载规定予以增减的金额。
(8)“施工设施”是指为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按本条下述定义)的进行、建成或维护方面所需的一切设备器械或诸如此类性质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临时工程”是指为本工程的进行、建成或维护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种临时工程。
(10)“图纸”是指说明书中所提到的图纸和任何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对这类图纸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可的其它图纸。
(11)“现畅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进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场所,以及任何由雇主为本合同的目的而连同本合同中特别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场所。
(12)“经认可”是指业经书面认可,包括对先前的口头认可所作的随后的书面确认;而“认可”是指书面认可,包括上述情况。
单数与复数
视文中需要,仅表明单数的词也包括复数在内,反之亦然。
页旁小标题或注释
这些一般条件中的页旁小标题或注释均不得被认为是本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也不得作为解释本合同条件或本合同时的考虑因素。
工程师的代表
工程师的代表的责任和权力
第二条工程师的代表的责任是视察和监督本工程,并试验与检查有关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与做工。他无权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规定者外,他无权命令进行任何会引起迟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额外支付,也不能对本工程作任何变更。
工程师可以随时以书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师的任何权力和授权委托给工程师的代表,并应将所有这种权力和授权的书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工程师的代表在这种委托范围之内(但不是委托范围之外)给予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示或认可,应如同工程师所作出的指示或认可一样,对承包人与雇主具有约束力。但是必须以下述为条件:
1.工程师的代表对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认可,并不损害工程师日后不认可该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毁的权力。
2.如果承包人对于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任何决定感到不满意,他应有权把此问题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随即对该决定予以确认、撤销或更改。
转让与转包
1.转让
第三条承包人未经雇主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处或利益(付给承包人银行的任何根据本合同到期应付的款项不在此列)。
2.转包
第四条承包人不得把整个工程转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未经工程师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无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组成部分转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人对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动、违约和疏忽,就如同对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动、违约或疏忽一样,应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按计件方式提供劳动力,不应认为是本条所说的转包。
合同的范围
第五条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还包括提供经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的一切劳力、材料、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不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语言
(1)制订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语言应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说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种语言写成,则还应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释本合同所据以为准的该种语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语言”。
文件互相解释
(2)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共同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的各项条款规定,应成为任何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的主导。在上述条件下,构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应视为是彼此相互解释的,如有意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应由工程师对之作出解释和调处,工程师应即为此向承包人发出指示,指导应按何种方式完成该项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师认为,遵照任何这种指示执行而为承包人带来的任何费用,由于文件的这种意义不明确或不一致,并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预计之列,则工程师应予证明,而雇主应按可以合理负担此项费用的金额支付这笔额外款项。
7.图纸的保管
(1)图纸应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副本两份。承包人如还需要更多的副本,应由承包人自费提供和制作。在本合同履行完毕时,承包人应把所有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图纸退还给工程师。
承包人应就执行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项所进一步需要的任何图纸或说明书,给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以适当的书面通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现甲方区村大街巷号原有____层楼房,委托乙方施工承建。甲方以大包干的形式,即包工包建筑材料。为了保证质量,能按时完成任务,甲方与乙方就有关具体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本合同条款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甲方私人住宅加建。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限期:从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共_____天。
四、工程议价:人民币____万元整。
五、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建甲方的楼面加建工程,乙方全包工包料,包括模板、顶架、外墙排栅及施工机械、铁钉、铁线、扎带、四周彩条布、其它细节工具及一切建筑材料。
六、工程内容:按照甲方要求和现有模型修建,在____楼加建____层楼房。
建房水泥采用______,楼面用钢筋混凝土,室内倒____条横梁,位置由房东安排。楼层高3米。采用____砖,墙面扇灰二遍,贴________砖。东面留______窗____个,具_____置由房东安排。厕所、厨房、阳台墙面贴200_________300瓷片到墙顶,地面贴300_________300防滑砖。厕所、厨房安装不锈钢门,各留一窗,建厕所位和不锈钢洗手盆,做好排水排污管道,水管材料用联塑。窗材料为东江铝,防盗网为远航不锈钢,飘____cm。
七、乙方在建房施工时,一定要保证质量。如有不符合质量问题,要求翻工,造成的浪费由乙方自己负责,并负责翻工费用。
八、乙方在施工期间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费用;若造成邻居房屋损坏,由乙方负责。
九、若遭受城管干扰,影响乙方施工,当中损坏的建筑材料,按当时造价由甲方负责。另外,如需修改施工内容,增加工程项目必须与甲方商量,双方达成一致,做到互相尊重、顺利完成本次施工任务。
十、乙方进场后,施工用水用电由甲方负责,保证施工场地通水通电。房子建好后水电安装包括水电材料全部由甲方负责。
十一、付款方式:完工后一周内全部付清。
十二、本合同书经双方确认后,即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十三、本合同共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后可作补充条文。结算付清工程款项后,本合同书自然终止无效。
发包方:
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平方米,二层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_________________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施工范围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浆抹面的墙体。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预付30%,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到50%,完成第二层以及屋顶付到75%付款八仟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0%,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甲方: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水利用、污水回送专用管线规划设计项目 的管道工程规划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名称: 水利用、污水回送专用管线规划设计项目工程地点为:从先污水处理厂开始下穿高速公路至北太阳能发电厂南端,沿北西侧向北至甲方,自来水从东环与北一环垃圾中转站接入,沿东环至北下穿高速公路后与中水利用、污水回送专用管线汇集并排铺设至甲方。具体详见附件一《项目示意图》。设计内容:乙方应严格执行部、省、集团等相关工程规划标准、设计规范及甲方对工程设计的特殊要求,完成甲方水利用、污水回送及自来水专用管线建设的现场测绘及施工设计。
第三条、设计进度
1、 根据“设计委托书”中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经过相关部门审查合格的3套完整施工设计图)。
2、 设计文件交付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第四条、合同价款
1、本合同规划、使用设计费合计为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经包含乙方所有费用,费用为含税金价格,乙方不得另行要求其他费用。
2、支付办法:施工设计通过会审、设计图纸交付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的100%。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1、甲方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1.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1.
3、签订本合同作为乙方设计开工的标志。
1.
4、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
1.
5、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便利。
2、乙方责任
2.
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
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2.
3、负责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2.
4、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2.
5、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2.
6、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的合同设计费金额。
2.
7、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有关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发包人:(称甲方)承包人:(称乙方)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劳务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嘉源新城二期工程工程地点:____市新城西七号区建设单位:建筑结构:楼幢的编号自西至东编定楼号:A幢32层框剪、B1幢28层框剪、B2幢28层框剪、C1幢29层框剪、C2幢31层框剪、C3幢31层框剪、C4幢29层框剪、,建筑投影面积约13万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按毛坯房标准),按施工图纸说明施工的土建工程,具体内容为:
1.1 包人工、包质量、包施工放线(仅指边线)、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1.2 木工班: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模板制作与安装(脚手架、模板、方木及配套材料均为乙供);
1.3 铁工班:钢筋制作与安装、电渣压力焊(钢材为甲供、铁线及焊条为乙供),并负责提供各分部分项钢筋焊接交甲方送检测站检测;
1.4 水工班:混凝土浇注、砖砌体工程、内抹灰工程、外墙批荡挂网及贴砖工程、公共部分贴地板砖、防水找平层、防水保护层、天面隔热层等工程(材料均为甲供);
1.5 排栅工班:外墙综合脚手架、卸料平台、安全挡板、临边围护、电梯井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材料为乙供);
1.6 工程施工的一切机械设备(但不包含混凝土泵车及泵管)
2、 不在乙方承包范围的工程:
2.1 土方开挖、基坑四周回填及截桩头;
2.2 塔吊基础;
2.3 水、电、消防、防雷等所有安装工程及预埋;
2.4 地下室底板、顶板、屋面、厕所、厨房等所有防水工程;
2.5 门窗工程;
2.6 楼梯与阳台栏杆扶手及预埋件;
2.7 油漆、扇灰;
2.8 止水螺杆、止水带及止水钢板等材料费用。
3、承包方式:
①乙方责任:按设计施工图及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方案,实行施工总体承包,包人工、包质量、包施工放线(仅指边线)、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工程项目内容包括:、包木工使用的建筑模板材料、包铁工扎线、包电渣压力焊、方木、脚手架、铁钉、包工程施工的一切机械设备(但不包含混凝土泵车及泵管)。包施工用电设施(指二级电箱以下部分),包室内外排架和所需的安全挡板材料。甲方必须在工地范围内主供水管、主电线及配电箱负责安装到位。乙方负责地下室施工期间的排水工作。
②甲方责任:工程材料的采购供应,乙工人生活住宿所需的临时设施的搭建,承担施工所产生用水用电费用及生活住宿水电费用,各种材料检测费用,因材料不合格造成返工的相关费用,编制各专项施工方案并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因建设单位和设计院要求变更及增加的工程量的费用签证。并须提供图纸四套给乙方。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以监理工程师或建设方批准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竣工报告或实际完工日期计算总工期日每天数及顺延工期报告批复计算)。合同工期总日每天数: 天(以实际施工日每天计算,不包括增加工程、顺延工期)。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五、结算方式: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按建筑面积计算。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施工单价为人民币 元(不含税金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费用)。
六、工程款支付比例和方式:
1、乙方按图纸设计内容施工带资从地下室到11层框架楼板,甲方按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的40%付款给乙方,结构施工到21层时,甲方按乙方所完成的所有工程量的80%付款给乙方,以后按每月进度的85%支付工程款,工程完成至外排架拆完,甲方支付整个工程款的90%,达到初验时甲方支付到97%,余下3%工程验收合格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工程款。
2、工程款支付比例:
(1)基础地下室底板占总工程款的5%。
(2)框架工程占总工程款的60%。
(3)砌砖工程占总工程款的11%。
(4)内墙、天花批荡占总工程款的10%。
(5)外墙批荡及贴砖占总工程款的11%。
(6)楼地面及其它收尾占总工程款的3%。甲方应按以上工程款比例进行每次的进度款计算。
3、此工程全部完成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组织安排在15天内进行验收,甲方在以上时间内未组织验收,乙方视为甲方验收通过,此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甲方应在工程验收后,甲方应在30天内全部付清,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应按每日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收取工程款均以收款收据为准不开发票(无税务发票)。
七、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500万元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工人进场开始基础施工后五天内交清。缴纳保证金开出的收据,收款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本工程建筑公司项目负责人开具的收据(并加盖公司公章)。
2、保证金返还方式:工程框架结构施工到正负零时,甲方返还给乙方200万元,工程框架结构施工到11层时,甲方返还给乙方100万元,工程框架结构施工到21层时,甲方返还给乙方余下200万元。
3、如不按第1点的约定交清履约保证金,本合同自行失效。
八、其它事项
1、因甲方材料供应不足造成停工5天以外,甲方按乙方在场人员每人每天150元作停工工人工资及伙食补偿。
2、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中途退场 ,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所有的损失。
3、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一律不准外面闲杂人员留住工棚。
4、工人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负责。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总承包单位二份,劳务方单位二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按本合同约定条款,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工程竣工交付后工程结算经双方确认,工程款全部结清本合同所有条款即告终止。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工程分承包合作事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工程概况、承包内容及方式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内容及方式
1、 承包工作内容及范围:基础砼(包括放线,钢筋安装,钉板、打混凝土到成品);主体工程:框架造型和斜板、砌砖墙,甲方提供三通一平。
2、 承包方式:包工,施工机具由乙方提供。
三、工期
1、 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 增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给予乙方工期顺延,乙方要会同项目经理办理延误手续,因乙方原因照成的工期延误,甲方不予工期延误。
四、合同价款
1、本合同单价为固定价格,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在杜绝一定的风险范围合同价款不再调整,按建筑板面积计算,其中基础工程砼___________元/立方米,主体工程以板面平方__________元计标,斜板以板面平方计标含砌砖。
2、所有造形用到铁模费用由甲方自付,
3、无包安装石窗、门,外架,碰焊。
五、 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施工,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事故,特别是人身伤亡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给所有现场施工人员购买保险。、
六、工程质量标准、验收
1、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乙方必须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和约定标准,进行施工。
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质量标准按期完成全部施工项目。
3、乙方未达到质量要求、未按图纸设计要求,甲方有权加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不予结算工程款或移交相关部门解决。
七、付款方式
甲方应按进度支付每板的进度款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款必须在验收后付清。
八、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雇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工程项目及相关文件:_______
第一部分?共同条件
定义与解释
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按下文规定的定义)中的下列词和用语,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此处为其所规定的含义:
(1)“雇主”是指合同条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装或交付进行招标并将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继续人,但不包括(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让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标已被雇主接受的个人或多人、商号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4)“工程师的代表”是指驻工地工程师或工程师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师随时派来履行本文件第二条所规定的职责的工程建筑管理员,其职权应由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应进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条件、说明书、图纸、经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费率与价格表(如果有的话)、投标书和合同协议。
(7)“合同价格”是指投标书所列明的,但经根据下文所载规定予以增减的金额。
(8)“施工设施”是指为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按本条下述定义)的进行、建成或维护方面所需的一切设备器械或诸如此类性质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临时工程”是指为本工程的进行、建成或维护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种临时工程。
(10)“图纸”是指说明书中所提到的图纸和任何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对这类图纸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可的其它图纸。
(11)“现场”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进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场所,以及任何由雇主为本合同的目的而连同本合同_____别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场所。
单数与复数
视文中需要,仅表明单数的词也包括复数在内,反之亦然。
页旁小标题或注释
这些一般条件中的页旁小标题或注释均不得被认为是本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也不得作为解释本合同条件或本合同时的考虑因素。
工程师的代表
工程师的代表的责任和权力
第二条?工程师的代表的责任是视察和监督本工程,并试验与检查有关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与做工。他无权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规定者外,他无权命令进行任何会引起迟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额外支付,也不能对本工程作任何变更。
工程师可以随时以书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师的任何权力和授权委托给工程师的代表,并应将所有这种权力和授权的书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工程师的代表在这种委托范围之内(但不是委托范围之外)给予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示或认可,应如同工程师所作出的指示或认可一样,对承包人与雇主具有约束力。但是必须以下述为条件:
1.工程师的代表对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认可,并不损害工程师日后不认可该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毁的权力。
2.如果承包人对于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任何决定感到不满意,他应有权把此问题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随即对该决定予以确认、撤销或更改。
转让与转包
1.转让
第三条?承包人未经雇主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处或利益(付给承包人银行的任何根据本合同到期应付的款项不在此列)。
2.转包
第四条?承包人不得把整个工程转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未经工程师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无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组成部分转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人对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动、违约和疏忽,就如同对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动、违约或疏忽一样,应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按计件方式提供劳动力,不应认为是本条所说的转包。
合同的范围
第五条?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还包括提供经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的一切劳力、材料、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不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语言
(1)制订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语言应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说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种语言写成,则还应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释本合同所据以为准的该种语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语言”。
文件互相解释
7.图纸的保管
承包人应就执行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项所进一步需要的任何图纸或说明书,给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以适当的书面通知。
图纸副本应有一份保存在现场
8.进一步提供的图纸和指示
工程师应完全有权在本工程进行过程中,随时向承包人提供为了本工程的正确和适当的进行和维护的目的而必须进一步提供的图纸和指示,承包人应予执行并受其约束。
一般义务
9.合同协议
承包人应邀立约时,应按附件所列并视情况经过必要修改的格式签订合同协议(由雇主承担费用制订)。
10.履约保证书
如果投标书中载明,承包人承诺在需要时取得一家_____公司或银行的担保或是提供两名合适而殷实的担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负有连带责任地向雇主承担义务,按不超过投标金额10%的金额根据保证书的条件担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则该_____公司或银行或担保人以及该保证书,均应是须经雇主认可的,而取得这种担保或提供这种担保人以及所要订立的这种保证书的费用,应统由承包人承担,但本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11.现场检查
投标书应认为是根据雇主在其为投标的目的提交给承包人的文件中所应提供的有关水文、气候和自然条件的数据资料所制订的。但是承包人应检查和考察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并应在提交投标书以前(尽可能)确实弄清现场的形状与性质、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数量与性质进入现场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设备,总之,他应亲自取得一切有关风险、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响其投标的各种情况的必要资料(按上所述)。
投标的充分条件
不利的自然条件和人为的障碍
12.承包人应被认为在投标以前,已确实弄清他对于本工程的投标以及在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和费率与价格表(如有的话)中所列的费率与价格都是正确和充分的。此费率与价格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应包括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一切义务和为本工程的正确建成与维护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进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条件或人为的障碍,而此种条件或障碍并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应能合理预见的,则承包人应立即将此书面通知工程师的代表。如果工程师认为,此种条件或人为障碍并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应能合理预见的,则工程师应予证明,而雇主则应支付由于此种条件而加给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包括由于遇到此种条件或障碍而引起的以下适当而合理的费用:
①遵照工程师在与此有关情况下向承包人所发出的任何指示执行需引起的适当而合理的费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师具体指示情况下,可采取的任何经工程师认可的正当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适当而合理的费用。
13.工作必须使工程师满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实际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进行,建成和维护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师满意,并应执行和严格遵循工程师对于涉及或有关本工程的任何事项(不论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导。承包人只领受工程师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条所提到的限制条件下)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导。
14.应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标被接受以后,承包人如经要求应当尽快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议本工程进行的步骤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请工程师认可,并凡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提出要求时,应向他们书面提供关于承包人对进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视情况而定)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所作安排的详细资料。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提交这种方案并经他们认可,或者向其提供这种详细资料,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5.承包人的监督权
承包人应本工程进行中,并在其后工程师认为是正当履行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承担的义务所必需的期间,给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该认可随时可予撤销)一名有法定资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应当常驻本工程,并应把他的全部时间专用于本工程的监督。如果工程师撤销此项认可,承包人应在接到撤销此项认可的书面通知以后,尽快(在考虑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换他的情况下)将该处理人撤离现场,而且日后不得再雇用他担任现场任何工作,并应由经工程师认可的其它代理人来替换他。这种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应代表承包人领受工程师或(在按本文件第2条规定的限制条件下)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指导和指示。
16.承包人的雇员
(1)承包人有关本工程的进行和维护应在现场提供和雇用:
仅属具有各该行业的熟练技能与经验的技术能手,和能对要求他们监督的工作进行适当监督的助副代理人、领班和工长,以及为本工程的正确而及时的进行和维护所必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2)承包人为了或关于本工程的进行或维护而雇用的任何人员,如果工程师认为其行为不当或不称职或玩忽职守,或者工程师另外认为雇用该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将该人撤离本工程,而且非经工程师书面允许,不得再雇用该人从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离本工程的人员应尽快地由经工程师认可的称职的替换人员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应负责按工程师书面规定的原始基准点、线和高程对本工程进行准确和正确的定位,负责本工程所有各个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线正确无误(按上所述),并负责提供与此有关的一切必需的仪表器具和劳动力。如果在本工程进展中的任何时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线上出现或发生任何错误,承包人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要求,应自行承担费用纠正此种错误,使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满意,除非此种错误是由于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书面提供的不正确的数据资料所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纠正此种错误的费用应当由雇主承担。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对任何定位或任何线或高程所作的检查决不应免除承包人对此项定位的准确性所承担的责任,因此,承包人应当仔细保护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准基点、龙门板、标桩和其它各物。
18.钻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进行中的任何时候,工程师要求承包人进行钻孔或进行勘探挖掘,应以书面命令提出此项要求,而且除非建筑工程清单中已列有关于这种预期的工作的临时金额,否则应被认为是根据本文件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所命令的一项追加的要求。
19.守卫与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者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或者经合法当局提出要求时,应自行承担费用为有关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卫、围栏和看守,以保护本工程或保障公众或其它人员的安全和方便。
20.对工程的照管
(1)从本工程开始到完成,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临时工程,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本条第(2)款所规定的例外风险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临时工程遭受任何损坏、灭失或伤害,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予以修理和弥补,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时处于良好的状态,并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果任何这种损坏、灭失或伤害,是由于任何例外风险引起的,承包人在经工程师要求并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情况下,应予以修理和弥补,如上所述,其费用则由雇主承担。承包人还应对他在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义务而进行的任何作业过程中所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任何损害负责。
例外风险
“例外风险”有:战争、战争行动(不论是否已经宣战)、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判乱、_____、_____或者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员之间的)_____、骚动或骚扰,或者是雇主使用或占有已经对之出具竣工证书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于工程师对本工程的设计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于并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预见性和能力所能预见或合理预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这些,在此都统称为“例外风险”)。
21.工程的_____等
承包人在其根据本文件第20条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不受限制的情况下,应以雇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对他根据本合同条款应予负责的由于任何原因(非例外风险)所引起的一切灭失或损坏按下述方式投保,使雇主和承包人得到_____的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间,也包括维护期间由于维护期开始以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引起的灭失或损坏以及承包人在为了履行其根据本文件第49条所承担的义务而进行任何作业的过程中所引起的任何灭失或损坏:
(1)对本工程和临时工程按随时所进行的这种工程的全部价值_____。
(2)对材料、施工设备和承包人运至现场的其它各物,按这处材料、施工设备和其它各物的全部价值_____。
22.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
(1)承包人(除说明书另有规定者外)应就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和维护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对任何人身或任何财产所受伤害或损害(并非承租人或占用人所遭受的对现场的土地或庄稼的表面或其它损害)的权利主张,并就任何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但是,此处的任何规定都不得被认为使承包人应有责任就对下列情况的任何补偿或损害赔偿费给雇主以补偿: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占用或者(除下文规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损害;
②雇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对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进行施工的权利;
③由于按照本合同进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对照明、空中航线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权或准地役权等任何权利的临时或永久性妨碍;
④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员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雇用的)在本合同期间的任何行为或疏忽所造成的对人身或财产的伤害或损害,或者与此有关的任何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
但是还必须规定:为了本条的目的,“现场”一词应认为只限于说明书中规定的或图纸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庄稼由于进行本工程而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碍或损害的范围。
23.由雇主给以赔偿
(2)雇主应就有关本条第(1)款限制性条款中所提到的事项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损失,并给承包人以补偿。
第三方_____
(1)承包人在开始进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据本文件第二十二条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的情况下)应为防止并非由于本文件第二十二(1)条限制性条款中提到的事项所引起的、在进行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对任何财产(包括雇主的财产)或对任何人身(包括雇主的任何雇员)的任何损害、灭失或伤害进行_____。
第三方_____的最低金额
(2)此项_____应按雇主认可的条件(不得无理拒绝认可)并应至少按投标书中所列金额,向_____人投保、承包人凡经要求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_____单和支付本工期_____费的收据。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为工人遭受工伤事故_____
25.对承包人没有投保的补救办法
26.发通知和付费
承包人应按有关进行本工程或任何临时工程的任何国家的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当局或其它合法当局的规章条例或细则的要求并按其财产或权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临时工程影响的一切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则和规章条例的要求,发出一切应发的通知和支付一切应付的费用。
遵守法规、规章等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现场发现的一切化石、硬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筑物以及其它在地质学或考古学方面有价值的遗物或物品,应在雇主与承包人之间认为是雇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这种物品,并应在这种物品发现之时和移动之前立即将此项发现通知工程师的代表,并按工程师的代表的指示处理这种物品,其费用由雇主负担。
28.专利权和使用费
承包人应就对于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设备、机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_____或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处提出的一切权利主张和诉讼,并就任何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雇主免受损害并给雇主以补偿。除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应为取得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头、沙子、砾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吨位税和其它使用费、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补偿(如果有的话)。
29.妨碍交通和毗邻的财产
为进行本工程和任何临时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业,应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适当地妨碍公众方便或妨碍进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论雇主或任何其它人员拥有的财产,承包人应就由于或有关任何这种只要是承包人应对之承担责任的事项所引起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雇主免受损害,并给雇主以补偿。
30.临时运输
(1)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运输损坏或伤害连接现场的或在通往现场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桥梁,尤其应选择路线,选择和使用_____并限制和分配装载量,以便尽可能合理地限制这种由于把设备和材料运出入现场而不可避免地产生的临时运输,并使该公路和桥梁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损坏或伤害。
特殊的负载
对临时运输索赔要求的处理
水路运输
31.给予其他承包人的机会
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要求,为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并为雇主和任何其他合法当局所雇用的在现场上或现场附近进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内的工作或执行雇主签订的任何有关或附属于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进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但是,如果承包人应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的书面请求,向任何这种其他承包人或雇主或任何这种当局提供由承包人负责维护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许他们使用现场上的承包人的脚手架或其它设备,或向他们提供任何性质的其它服务,则雇主应就这种使用或服务按工程师认为合理的金额支付给承包人。
32.设备、材料和劳动力的供应
除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供应和提供一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临时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劳动力(包括其监督)、往来现场和在本工程内和周围的运输,以及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要的各类其它物品。
33.竣工现场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应从现场清除或撤离一切施工设备、剩余物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使整个现场和工程清洁并处于良好状况,使工程师满意。
劳动力
34.劳动力的雇用
(1)承包人应自行安排雇用一切当地的或外地的劳动力,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并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给工资。
供水
(2)承包人应在合理可行情况下,根据当地条件,对现场供应充足的饮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职员及工人们使用,使工程师的代表感到满意。
酒类或药物
(3)承包人不得违反现行的法规法令和政府规章或命令而进口、出售、赠送、实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处理任何酒类或药物,或允许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进口、出售、赠送、实物交易或处理这类物品。
武器和弹药
节日和宗教习惯
(5)承包人对待他所雇用的一切工人,应适当尊重一切公认的休息节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习惯。
流行病
(6)如果发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当局为处理和扑灭此种疾病而制定的条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为等
分包人遵守事项
(9)任何有关工人和工资的其它条件,应视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条第(9)(10)等款所列。
35.关于工人等情况的申报
承包人如经工程师要求:应按工程师规定的格式和间隔时间向工程师的代表或其办事处提交详细报告书,说明承包人各个时候在现场上雇用的管理人员和各级工人的数目,以及工程师的代表要求有关施工设备的资料。
材料与做工
36.材料与做工的质量和试验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应属于合同规定的各该种类并符合工程师的指示,并应不时接受工程师在制造或制作地点或在现场或在所有任何这类地点指导进行的试验。承包人应提供为检查、测量和试验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所通常需要的协助、仪器、机械、劳力和材料,并应按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样品供试验。
样品费用
(2)如果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明确意指或规定提供样品,则全部样品的提供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否则应由雇主承担费用。
试验费用
(3)进行任何试验的费用,如果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明确意指或规定进行这种试验,并且(在仅仅做负荷试验或者为了确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设计是否适合于旨在达到的目的而做试验的情况下)这种试验在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已详细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标中予以定价或估算在内,则应由承包人负担。
未规定的试验等的费用
(4)如果工程师命令进行的任何试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
①并非意指或规定进行的试验,或
③虽意指或规定进行,但工程师命令,要由一名_____的人员在除了现场或受试验材料的制造或制作地点以外的任何地点进行试验。
如果试验结果表明,该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或工程师的指示,则此项试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否则由雇主负担。
37.进入现场
工程师和他所授权的任何人应能随时进入本工程和现场,以及进入正在为本工程进行工作或提供材料、制成品或机械的一切车间和地方,承包人应为他们进入这些地方或获得进入的权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协助。
38.在覆盖以前对工程的检查
(1)任何工作未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认可不得予以覆盖或置于视线之外,承包人应提供充分机会由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检查和测量任何将要覆盖或置于视线之外的工作,并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检查其基础。承包人应在任何这种工程或基础准备就绪或即将准备就绪以供检查时,及时通知工程师的代表,而工程师的代表除非认为此项检查没有必要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否则应为检查和测量该工程或检查该基础的目的而出席,不得无理拖延。
移动覆盖物和打开
39.清除不适当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师在本工程进行过程中应有权随时发出书面命令:
①在该命令规定的时间内从现场清除工程师认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适当的和合适的材料,并
③拆除工程师认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并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试验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违约
40.工程暂停
(1)承包人应在接到工程师的书面命令时,按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和方式,暂停进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并应在暂停时间,在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情况下适当地保护本工程并保证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据本条规定执行工程师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额外费用,包括所有现场应支付的日常工资、薪水、设备的折旧和保养、现场的杂费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费,均应由雇主负担和支付,除非这种暂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规定者,或
②为适当进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于天气条件影响本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或由于承包人方面的违约,或
③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师的命令后的28天内将其索赔意向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否则承包人将无权索还任何此种额外费用。工程师应就其认为是公平合理的“索赔要求”,解决和决定应付给承包人的这种额外款项。
暂停持续超过90天
开工时间和迟延
41.工程的开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师有关开工的书面命令后,应在投标书指定的期限内,在现场开始本工程,并应以应有的速度进行,不得迟延,但如有工程师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完全属于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现场的占用
道路通行权等
(2)承包人应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关进入现场的特别或临时的道路通行权负担一切开支和费用。承包人还应自费提供他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现场以外的任何附加设施。
43.竣工的时间
在遵照说明书中有关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应在整个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条件下,本工程应在投标书所指定的时间内全部竣工,从投标中所指定的开工期限的最后一天起算,或根据本文件第44条允许的延长时间计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长
如果任何额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发生的不论何种其它特殊情况,使承包人有正当权利延长竣工时间,工程师应确定这种延长时日。但是,工程师并无义务要考虑任何额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况,除非承包人在这种工作开始后或这种情况出现后的28天内,或其后尽快地向工程师的代表递交有关他认为自己有权延长时间的任何权利主张的充分而详细的材料,以便当时能对该权利主张作出调查。
45.夜间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载的相反规定的条件下,任何长久性工作,除下文规定者外,非经工程师的代表书面许可不得在夜间或星期日(如果当地公认休息日)或当地公认的休息日进行,为拯救人命或财产或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绝对必需的工作除外,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的代表。但是,本条规定不适用于任何通常采用轮班制或两班制进行的工作。
46.进度
承包人根据文件第五条所提供的全部资料、设备和工人,以及本工程进行和维护的方式、方法与速度,应是同一种类的,并应按使工程师满意的方式进行。如果任何时候工程师认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太慢,不能保证本工程在规定的或延长的竣工时间内完成,工程师应将此以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采取他认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师则可同意加快进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规定的或延长的竣工时间内完成。如果此项工作未在夜间进行,承包人应请求许可在夜间和白天一样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师这种许可,承包人应无权因这样而获得任何额外支付,但是,如果这种请求遭到拒绝,而又没有相当的、切实可行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方法,则竣工的时间应延长仅由于这种拒绝所致的一段时间。进行夜间作业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扰。承包人应就由于在进行作业时所产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扰而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与此赔偿责任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
47.对延期规定的违约偿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时间或延长的时间内完成本工程,承包人应向雇主支付投标中规定的金额,作为对这种违约规定的违约偿金,而_____对本工程竣工时期按本文件第43条规定的时间或延长的时间(视情况而定)所超过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罚款。雇主在不妨碍其它补偿方法的情况下可以从他手头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该项违约偿金的金额,支付或扣除该违约偿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义务,或免除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其它义务与责任。
规定的违约偿金的削减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业经工程师按本文件第48条出具竣工证书,并已由雇主占有或使用,则对延期规定的违约偿金,有关出具该竣工证书以后的任何延迟时间应按业经证明已竣工部分的价值占整个工程的价值的比例予以削减。
对提前竣工的奖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规定对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奖金,应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条中予以规定。
48.竣工证书
维护和缺陷
49.“维护期”的定义
(1)本条件中,“维护期”一词应指投标中指定的维护期限,从工程师按照本文件第48条证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或者如果工程师根据第四十八条出具不止一份证书时,则从各该证书出具之日起分别计算,而与维护期有关的“本工程”一词则应作相应的解释。
进行修理工作等
(2)为了使本工程在维护期满之时或期满之后尽快交付给雇主时,处于维护期开始时的同样完好状态(正常的磨损除外)使工程师感到满意,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在维护期间或在维护期满后14天内根据工程师或以工程师外义在维护期满之前所进行检验的结果可能以书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对缺陷、不完善之处、收缩或其它缺点进行修理、改正、重建、矫正和弥补等一切工作。
进行修理工作等的费用
(3)如果工程师认为之所以需要进行这种修理工作是由于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或者由于承包人方面忽视或没有遵照履行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义务所致,则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进行所有这种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师认为之所以必需进行修理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则应作为追加工作确定这种修理工作的价值并予以付款。
对承包人不进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补救办法
50.承包人进行调查
修改、增补与删除
51.变动
(1)工程师应对于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状、质量或数量作出他认为可能是必要的变动,并且为此目的或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认为可取,应有权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项,而承包人应照办:
①增加或减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
②删除任何此类工作,
③改变任何此类工作的性质或质量或种类,
④改变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线、方位和大小,
⑤进行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种类的追加工作,所有这种变动决不应使本合同无效,但是所有这些变动的价值(如果有的话)在确定本合同价格的金额时,应予以考虑。
有关各项变动的命令应是书面的
(2)承包人没有工程师的书面命令,不得作任何变动。但是,如果当任何工作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并非由于根据本条发出命令的结果,而是由于其数量超过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单所规定的数量,则对这种工作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不应要求有任何书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工程师认为任何这种命令以口头方式发出是可取的,承包人应遵照执行这种命令,而工程师不论在该命令执行之前或之后对这种口头命令所作的任何书面确认,均应认为是属于本条所指的书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师的任何口头命令,向工程师作出书面确认,而此项确认未遭工程师的书面否认,则此项确认即应认为是工程师的书面命令。
52.变动的估价
(1)工程师应就其命令进行的任何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删除的工作确定他认为应对投标中指定的金额予以增加或减去的金额(如果有的话)。所有这些工作均应按工程师如果认为适用的本合同所规定的费率估价。如果本合同没有载明任何适用于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费率,则应由工程师与承包人商定合适的价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由工程师确定他认为合理而适当的价格。
工程师确定费率的权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删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质或工作量都同整个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质或工作量有关,工程师认为由于这种删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对本工程任何项目所规定的费率或价格变得不合理或不适用,则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商定一个合适的费率或价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由工程师在考虑到各种情况之后另外确定他认为合理适当的费率或价格。
但是还必须规定,除非在该命令发出之日以后(而在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况下,则在此项工作开始之前或在其后)已尽快地发出书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师关于他要求额外付款或变动费率的意图,或
②由工程师通知承包人关于他准备视情况变动费率或价格的意见,否则就不得按本条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价格,或按本条第(2)款变动费率或价格。
变动超过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时,发现各项变动(由于任何有关改变材料和(或)劳动力价格的条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后结果,较投标所指定的金额增加或减少15%以上,则本合同价格的金额应按工程师和承包人双方商定的金额进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由工程师在考虑到一切实质性的和有关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杂费和管理费)之后,确定在他认为是合理而适当的金额。
计日工作
(4)工程师如果认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时,可以书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应按计日工作进行。这样,对这种工作应根据建筑工程清单内的计日工作表所规定的条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标中确定的费率与价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收据或其它凭证以证明所付金额,并应在定购物料以前先把关于该物料的报价单提请工程师认可。
权利主张
(5)承包人应每月一次向工程师的代表递交一份账目单,详细列举(尽可能详尽)承包人认为自己有权提出的对任何增加的费用的各项权利主张,以及承包人根据工程师的命令已在当月进行的一切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没有列入此项详细账目单内的对任何这类工作索取偿付的要求,将一概不予考虑。但是尽管承包人没有遵守此项条件,如果他已在尽早的时机,通知工程师关于他打算就这类工作提出权利主张,则工程师仍有权批准对任何这类工作付款。
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专用的设备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一经携入现场就应当认为是专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无理拒绝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为了将其从现场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设备的撤离等
雇主对设备等损坏不承担责任
设备的再输出
海关放行
(5)雇主在需要时将协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设备、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关的放行。
(6)任何涉及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条件,包括有关支付或减免关税或其它进口税、港口费、码头费、卸货费、引水费和任何其它费用或应付款的各项条件,视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条第(6)、(7)等项中予以规定。
54.对材料等的认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条的实施,不得被认为是默示工程师对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项的任何认可,也不得妨碍工程师在任何时候拒绝任何这种材料。
测量
55.数量
建筑工程清单中所列出的数量是对工作的估计数量,不能作为承包人为履行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义务时应进行的本工程的实际的和准确的数量。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三、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范围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承包方式承包方式(请在方框内打勾):□包工包料□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工期
一、本合同工期为____日,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乙方接到甲方书面进场通知后____日内进场施工。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一)因甲方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而影响正常工期的。
(二)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施工图、材料、设备的。所供材料、设备不符合施工需要的。所供材料、设备在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的。
(三)因甲方未具备进场条件,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场地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等,影响进场施工的。
(四)在施工中如因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影响正常施工的。
(五)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前道工序没有完成,影响本工程进度的。
(六)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没有验收的。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双方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工程价款,并附《预算单》,价款不含消防检测费:_____________。合同价款的形成:以________年《________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_________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及相应的费用定额为依据,结合设计图纸形成预算造价,经甲方审定后形成工程价款。如有增项,结算方式执行上述同等标准。
1、暂定价格。工程价款暂定,双方在结算时确定最终工程价款。
(1)工程价款暂定为:(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
(2)工程价格调整计算方法:___________。
(3)结算依据:定额范围内的项目依据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定额。定额规定范围以外的材料及设备费用依据供应厂家发票或相关依据。施工工程量以甲方现场工程师签证为依据。
2、固定价格。工程价款固定,根据图纸及综合单价确定,仅在下列第
(2)项情况出现的,调整工程价款。
(1)工程价款为:(大写)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
(2)在合同履行中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调整本工程的工程价款:
①乙方承包的材料市场价格变动或者工程价款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双方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__。
②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③甲方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的。
④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__________。
⑤工程价格调整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价款支付
1、工程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预付工程价款的________%。
2、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根据工程价款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双方确定的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结算与支付、工程量的计算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工程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合格或消防备案后____日内,甲方付至工程价款的______%。
4、本工程需要结算的,经双方确认完工结算报告后____日内,甲方付至经结算后的工程价款的_______%。
5、本工程质保金为本工程经结算后的工程价款的_______%,待质保期满后____日内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工程结算
一、本工程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或消防备案后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本工程完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二、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完工结算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在____日内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第八条 工程质量
1、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____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____套,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乙方向甲方出具总工期进度计划,甲方可以提出修改意见。
2、乙方按照工程图纸、施工说明、组织计划、进度计划等组织施工,上述约定的事项变更的,双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涉及隐蔽工程的,在工程隐蔽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甲方没有验收的,乙方可以停止该隐蔽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整改后重新验收。
4、乙方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5、本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使用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的,须经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
第九条 调试与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日内组织自行验收。
2、自行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施工:
一、承包项目概况及名称:
1、建设单位:永州市九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古丈县分公司
2、项目名称:古丈县太阳城蓝庭国际竹溪苑4#商住楼
3、建设地点:古丈县太阳城
二、承包方式:分项包工
1、外墙抹灰3单元按外墙面积不除洞按每平方米计算单价18元/m不包放线、打灰、定点、上料、拉网。只粉天沟之外以下的。
2、粉完1跑结80%,2跑按100%,以次类推,全部完工以后,5天内全部付清以上工程款。
3、质量问题,横平竖直、阴阳角垂直,当场施工员看好为准,过后概不负责。
①立面垂直度误差每10米超过5毫米。
②表面平整度误差每10米不超过5毫米。
③阴阳角方正误差每10米不超过5毫米。
4、乙方按照甲方已定好的点放好的线施工,否则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任。
5、滴水线(槽)、外檐、门窗、洞口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 )、窗台板,空调板。
6、人员进场按每人每天100元计算,3天一次预支伙食费。
7、如中途预支工程款不到位,乙方有权停工,后果甲方自负。
8、乙方人员到位后甲方付乙方人员来时车费(每人100元)按排住宿。
9工地使用的所有工具都由甲方提供(铝合金、铁锹、钯子、斗车、夹板、沙板、灰桶、铁锤、凿子。)
10、乙方不负责施工洞及其它扫尾工程能做的必须做。墙壁开凿和补砖乙方不负责。
11、完工后,乙方不负责清扫场地。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最新建筑工程技术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政府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__年____月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计委颁发试行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____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交付甲方后__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__元。
第四条 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支付违约金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___%收费。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数罚款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甲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人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其他。
本合同一经签订后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别交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建委、____等单位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
卖方:
买卖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之 (合同编号:_ __)(以下简称原合同)。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事项,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合同价款:原合同价为:人民币 (¥ 元),上述价款均为含税价。
二、货款支付类型:分期付款,付款具体以货物送达后,买方签收及原合同约定为准。
三、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四、付款时间:卖方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买方后的15个工作日内。
五、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发票税率 17 % 。
六、发票开具时间:买方确认付款前的5个工作日内。
七、提供增值税发票时间:卖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3个工作日内送达买方财务部。
八、买卖双方开票信息:详见下表,增值税发票信息必须与下表一致,否则为不合规发票。
合同双方买方卖方单位名称(全称)纳税人性质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公司注册地址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开户行帐号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保持平整,不得折压和出现污点。
九、付款条件:
①买方支付的前提是收到建设单位相应的工程款。由于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不及时造成的本工程采购货款支付不到位,卖方应积极配合买方向建设单位追收工程款,并应充分理解和不追究买方任何经济、法律责任,不提起诉讼。
②按国家针对增值税的四流合一(合同流、物流、发票流、资金流)征管稽查体系要求,卖方在向买方申请付款前,须向买方提供实际货物交付的物流单据,且物流单据的货物名称与累计数量总额与发票一致,发票信息中的收付款单位与合同一致,发票金额与物流单据的货物金额一致,资金流向与合同、发票信息一致。具备上述条件后,买方才可付款,卖方无异议。
十、其他约定:
①卖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买方开具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卖方向买方支付等同发票税额的违约金。
②卖方因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等原因送达买方,若导致买方不能及时足额抵扣进项税,卖方向买方赔偿损失。
③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除要承担赔偿买方损失责任外,卖方仍需履行向买方开具规范、合法可抵扣进项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保留追究的权力。
④卖方的发票作废前须提前书面通知买方,否则除要承担赔偿买方损失责任外,还要承担税局处罚的1.5倍款项,买方保留追究的权力。
⑤卖方声明并承诺原合同中发往买方的货物的发货人是卖方的长期合作的货源供应商。
十一、本协议作为原合同的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十二、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买方执叁份,卖方执壹份。本协议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买方(公章):
签约代表:
日期:
卖方(公章):
签约代表:
日期:
雇主: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工程项目及相关文件:_________
上述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本合同(按下文规定的定义)中的下列词和用语,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此处为其所规定的含义:
(1)“雇主”是指合同条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装或交付进行招标并将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继续人,但不包括(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让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标已被雇主接受的个人或多人、商号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3)“工程师”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师,或由雇主随时指派并书面通知承包人要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师以工程师身份行事的工程师。
(4)“工程师的代表”是指驻工地工程师或工程师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师随时派来履行本文件第二条所规定的职责的工程建筑管理员,其职权应由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应进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条件、说明书、图纸、经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费率与价格表(如果有的话)、投标书和合同协议。
(7)“合同价格”是指投标书所列明的,但经根据下文所载规定予以增减的金额。
(8)“施工设施”是指为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按本条下述定义)的进行、建成或维护方面所需的一切设备器械或诸如此类性质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临时工程”是指为本工程的进行、建成或维护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种临时工程。
(10)“图纸”是指说明书中所提到的图纸和任何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对这类图纸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可的其它图纸。
(11)“现场”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进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场所,以及任何由雇主为本合同的目的而连同本合同中特别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场所。
(12)“经认可”是指业经书面认可,包括对先前的口头认可所作的随后的书面确认;而“认可”是指书面认可,包括上述情况。
2.工程师的代表的责任是视察和监督本工程,并试验与检查有关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与做工。他无权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规定者外,他无权命令进行任何会引起迟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额外支付,也不能对本工程作任何变更。
工程师可以随时以书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师的任何权力和授权委托给工程师的代表,并应将所有这种权力和授权的书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工程师的代表在这种委托范围之内(但不是委托范围之外)给予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示或认可,应如同工程师所作出的指示或认可一样,对承包人与雇主具有约束力。但是必须以下述为条件:
(1)工程师的代表对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认可,并不损害工程师日后不认可该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毁的权力。
(2)如果承包人对于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任何决定感到不满意,他应有权把此问题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随即对该决定予以确认、撤销或更改。
3.承包人未经雇主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处或利益(付给承包人银行的任何根据本合同到期应付的款项不在此列)。
4.承包人不得把整个工程转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未经工程师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无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组成部分转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人对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动、违约和疏忽,就如同对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动、违约或疏忽一样,应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按计件方式提供劳动力,不应认为是本条所说的转包。
5.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还包括提供经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的一切劳力、材料、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不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6.语言
(1)制订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语言应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说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种语言写成,则还应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释本合同所据以为准的该种语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语言”。文件互相解释
(2)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共同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的各项条款规定,应成为任何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的主导。在上述条件下,构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应视为是彼此相互解释的,如有意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应由工程师对之作出解释和调处,工程师应即为此向承包人发出指示,指导应按何种方式完成该项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师认为,遵照任何这种指示执行而为承包人带来的任何费用,由于文件的这种意义不明确或不一致,并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预计之列,则工程师应予证明,而雇主应按可以合理负担此项费用的金额支付这笔额外款项。
7.图纸的保管
(1)图纸应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副本两份。承包人如还需要更多的副本,应由承包人自费提供和制作。在本合同履行完毕时,承包人应把所有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图纸退还给工程师。承包人应就执行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项所进一步需要的任何图纸或说明书,给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以适当的书面通知。
(2)上述提供给承包人图纸副本中一份,应由承包人保存在现场,该分图纸应供工程师、工程师的代表和经工程师书面授权的任何其它人员在一切适当时间检查和使用。
8.进一步提供的图纸和指示
工程师应完全有权在本工程进行过程中,随时向承包人提供为了本工程的正确和适当的进行和维护的目的而必须进一步提供的图纸和指示,承包人应予执行并受其约束。
9.合同协议
承包人应邀立约时,应按附件所列并视情况经过必要修改的格式签订合同协议(由雇主承担费用制订)。
10.履约保证书
如果投标书中载明,承包人承诺在需要时取得一家保险公司或银行的担保或是提供两名合适而殷实的担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负有连带责任地向雇主承担义务,按不超过投标金额10%的金额根据保证书的条件担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则该保险公司或银行或担保人以及该保证书,均应是须经雇主认可的,而取得这种担保或提供这种担保人以及所要订立的这种保证书的费用,应统由承包人承担,但本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
11.现场检查
投标书应认为是根据雇主在其为投标的目的提交给承包人的文件中所应提供的有关水文、气候和自然条件的数据资料所制订的。但是承包人应检查和考察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并应在提交投标书以前(尽可能)确实弄清现场的形状与性质、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数量与性质进入现场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设备,总之,他应亲自取得一切有关风险、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响其投标的各种情况的必要资料(按上所述)。
12.承包人应被认为在投标以前,已确实弄清他对于本工程的投标以及在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和费率与价格表(如有的话)中所列的费率与价格都是正确和充分的。此费率与价格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应包括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一切义务和为本工程的正确建成与维护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进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条件或人为的障碍,而此种条件或障碍并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应能合理预见的,则承包人应立即将此书面通知工程师的代表。如果工程师认为,此种条件或人为障碍并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应能合理预见的,则工程师应予证明,而雇主则应支付由于此种条件而加给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包括由于遇到此种条件或障碍而引起的以下适当而合理的费用:
(1)遵照工程师在与此有关情况下向承包人所发出的任何指示执行需引起的适当而合理的费用,以及
(2)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师具体指示情况下,可采取的任何经工程师认可的正当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适当而合理的费用。
13.工作必须使工程师满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实际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进行,建成和维护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师满意,并应执行和严格遵循工程师对于涉及或有关本工程的任何事项(不论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导。承包人只领受工程师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条所提到的限制条件下)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导。
14.应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标被接受以后,承包人如经要求应当尽快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议本工程进行的步骤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请工程师认可,并凡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提出要求时,应向他们书面提供关于承包人对进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视情况而定)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所作安排的详细资料。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提交这种方案并经他们认可,或者向其提供这种详细资料,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5.承包人的监督权
承包人应本工程进行中,并在其后工程师认为是正当履行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承担的义务所必需的期间,给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该认可随时可予撤销)一名有法定资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应当常驻本工程,并应把他的全部时间专用于本工程的监督。如果工程师撤销此项认可,承包人应在接到撤销此项认可的书面通知以后,尽快(在考虑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换他的情况下)将该处理人撤离现场,而且日后不得再雇用他担任现场任何工作,并应由经工程师认可的其它代理人来替换他。这种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应代表承包人领受工程师或(在按本文件第2条规定的限制条件下)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指导和指示。
16.承包人的雇员
(1)承包人有关本工程的进行和维护应在现场提供和雇用:仅属具有各该行业的熟练技能与经验的技术能手,和能对要求他们监督的工作进行适当监督的助副代理人、领班和工长,以及为本工程的正确而及时的进行和维护所必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2)承包人为了或关于本工程的进行或维护而雇用的任何人员,如果工程师认为其行为不当或不称职或玩忽职守,或者工程师另外认为雇用该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将该人撤离本工程,而且非经工程师书面允许,不得再雇用该人从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离本工程的人员应尽快地由经工程师认可的称职的替换人员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应负责按工程师书面规定的原始基准点、线和高程对本工程进行准确和正确的定位,负责本工程所有各个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线正确无误(按上所述),并负责提供与此有关的一切必需的仪表器具和劳动力。如果在本工程进展中的任何时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线上出现或发生任何错误,承包人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要求,应自行承担费用纠正此种错误,使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满意,除非此种错误是由于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书面提供的不正确的数据资料所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纠正此种错误的费用应当由雇主承担。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对任何定位或任何线或高程所作的检查决不应免除承包人对此项定位的准确性所承担的责任,因此,承包人应当仔细保护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准基点、龙门板、标桩和其它各物。
18.钻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进行中的任何时候,工程师要求承包人进行钻孔或进行勘探挖掘,应以书面命令提出此项要求,而且除非建筑工程清单中已列有关于这种预期的工作的临时金额,否则应被认为是根据本文件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所命令的一项追加的要求。
19.守卫与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者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或者经合法当局提出要求时,应自行承担费用为有关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卫、围栏和看守,以保护本工程或保障公众或其它人员的安全和方便。
20.对工程的照管
(1)从本工程开始到完成,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临时工程,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本条第(2)款所规定的例外风险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临时工程遭受任何损坏、灭失或伤害,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予以修理和弥补,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时处于良好的状态,并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果任何这种损坏、灭失或伤害,是由于任何例外风险引起的,承包人在经工程师要求并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情况下,应予以修理和弥补,如上所述,其费用则由雇主承担。承包人还应对他在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义务而进行的任何作业过程中所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任何损害负责。
(2)“例外风险”有:战争、战争行动(不论是否已经宣战)、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判乱、革命、暴动或者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员之间的)动乱、骚动或骚扰,或者是雇主使用或占有已经对之出具竣工证书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于工程师对本工程的设计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于并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预见性和能力所能预见或合理预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这些,在此都统称为“例外风险”)。
21.工程的保险
承包人在其根据本文件第20条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不受限制的情况下,应以雇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对他根据本合同条款应予负责的由于任何原因(非例外风险)所引起的一切灭失或损坏按下述方式投保,使雇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险的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间,也包括维护期间由于维护期开始以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引起的灭失或损坏以及承包人在为了履行其根据本文件第49条所承担的义务而进行任何作业的过程中所引起的任何灭失或损坏:
(1)对本工程和临时工程按随时所进行的这种工程的全部价值保险。
(2)对材料、施工设备和承包人运至现场的其它各物,按这处材料、施工设备和其它各物的全部价值保险。这种保险应按雇主认可的条件(不得无理拒绝认可)向保险人投保,承包人凡经要求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本期保险费的收据。但是,在承包人上述义务与责任不受限制的情况下,本条所载任何规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责任对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
承包人(除说明书另有规定者外)应就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和维护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对任何人身或任何财产所受伤害或损害(并非承租人或占用人所遭受的对现场的土地或庄稼的表面或其它损害)的权利主张,并就任何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但是,此处的任何规定都不得被认为使承包人应有责任就对下列情况的任何补偿或损害赔偿费给雇主以补偿:
(1)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占用或者(除下文规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损害;
(2)雇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对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进行施工的权利;
(3)由于按照本合同进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对照明、空中航线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权或准地役权等任何权利的临时或永久性妨碍;
(4)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员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雇用的)在本合同期间的任何行为或疏忽所造成的对人身或财产的伤害或损害,或者与此有关的任何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但是还必须规定:为了本条的目的,“现场”一词应认为只限于说明书中规定的或图纸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庄稼由于进行本工程而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碍或损害的范围。
23.由雇主给以赔偿
雇主应就有关限制性条款中所提到的事项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损失,并给承包人以补偿。
(1)承包人在开始进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据本文件第二十二条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的情况下)应为防止并非由于本文件第二十二(1)条限制性条款中提到的事项所引起的、在进行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对任何财产(包括雇主的财产)或对任何人身(包括雇主的任何雇员)的任何损害、灭失或伤害进行保险。
(2)此项保险应按雇主认可的条件(不得无理拒绝认可)并应至少按投标书中所列金额,向保险人投保、承包人凡经要求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本工期保险费的收据。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1)对于由于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任何工人或其它人员遭受任何工伤事故而应依法支付的任何损害赔偿费或补偿,除了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员的任何行为或违约所造成的工伤事故者外,雇主均不应承担责任,而承包人应就所有这种损害赔偿费和补偿(上述例外情况除外)并就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
(2)承包人应把此项赔偿责任向经雇主认可的(不得无理拒绝认可)保险人投保,并应在他雇用任何人员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间继续此项保险,如经要求,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该保险单和支付本期保险费的收据。但是,对于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任何人员,如果分包人已就对这些人员的赔偿责任,按照使雇主能根据保险单得到补偿方式进行保险,则承包人根据本款承担的进行上述保险的义务应属已经履行,但承包人应要求该分包人凡经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此项保险单和支付本期保险费的收据。
25.对承包人没有投保的补救办法
如果承包人未就本文件第21、23和24条中提到的各项保险或根据本合同条款应由他投保的任何其它项保险进行保险和使之保持有效,则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可以就任何此类保险项目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并支付为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险费,并随时从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上述雇主所支付的金额,或以此作为到期债务向承包人索还。
26.发通知和付费
承包人应按有关进行本工程或任何临时工程的任何国家的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当局或其它合法当局的规章条例或细则的要求并按其财产或权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临时工程影响的一切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则和规章条例的要求,发出一切应发的通知和支付一切应付的费用。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现场发现的一切化石、硬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筑物以及其它在地质学或考古学方面有价值的遗物或物品,应在雇主与承包人之间认为是雇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这种物品,并应在这种物品发现之时和移动之前立即将此项发现通知工程师的代表,并按工程师的代表的指示处理这种物品,其费用由雇主负担。
28.专利权和使用费
承包人应就对于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设备、机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处提出的一切权利主张和诉讼,并就任何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雇主免受损害并给雇主以补偿。除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应为取得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头、沙子、砾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吨位税和其它使用费、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补偿(如果有的话)。
29.妨碍交通和毗邻的财产
为进行本工程和任何临时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业,应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适当地妨碍公众方便或妨碍进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论雇主或任何其它人员拥有的财产,承包人应就由于或有关任何这种只要是承包人应对之承担责任的事项所引起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雇主免受损害,并给雇主以补偿。
30.临时运输
(1)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运输损坏或伤害连接现场的或在通往现场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桥梁,尤其应选择路线,选择和使用车辆并限制和分配装载量,以便尽可能合理地限制这种由于把设备和材料运出入现场而不可避免地产生的临时运输,并使该公路和桥梁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损坏或伤害。
(2)如果承包人认为有必要搬运一车或数车施工设备机械或预制件或工作部件经过部分公路或桥梁,而这种搬动很可能会损坏公路或桥梁,除非对公路或桥梁进行特别保护或加固,则承包人应在这种载运车辆开上公路或桥梁以前,把要载运的重量和其它细则以及他对保护或加固上述公路或桥梁的建议,通知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如果工程师在接到此项通知后十四天内没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项保护或加固是不必要的,则承包人就可以实行此项建议或工程师对此所提出的修改,并且,除非上述保护或加固所必需的各项工作已列入承包人所提出的供定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否则其费用或开支应由雇主付给承包人。
(3)如果在本工程进行期间或在其后的任何时间,承包人收到由于进行本工程而引起的有关对公路或桥梁的损坏和伤害的任何索赔要求,应当立即将此报告工程师,其后,雇主应就此项索赔要求谈判解决办法并支付一切应付款项,并应就此和与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给承包人以补偿。但是,如果工程师认为任何这种索赔要求或其中的一部分是由于承包人方面没有遵守和履行其根据本条第(1)和(2)款所承担的义务而造成的,则经工程师证明由于承包人没有遵守或履行上述义务而所应赔偿的金额,应由承包人付给雇主。
(4)如果由于本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采用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公路”包括水闸、码头、防波堤或与水路有联系的其它建筑物,而“车辆”则包括船只,并应具有相应效力。
31.给予其他承包人的机会
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要求,为雇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并为雇主和任何其他合法当局所雇用的在现场上或现场附近进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内的工作或执行雇主签订的任何有关或附属于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进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但是,如果承包人应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的书面请求,向任何这种其他承包人或雇主或任何这种当局提供由承包人负责维护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许他们使用现场上的承包人的脚手架或其它设备,或向他们提供任何性质的其它服务,则雇主应就这种使用或服务按工程师认为合理的金额支付给承包人。
32.设备、材料和劳动力的供应
除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供应和提供一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临时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劳动力(包括其监督)、往来现场和在本工程内和周围的运输,以及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要的各类其它物品。
33.竣工现场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应从现场清除或撤离一切施工设备、剩余物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使整个现场和工程清洁并处于良好状况,使工程师满意。
34.劳动力的雇用
(1)承包人应自行安排雇用一切当地的或外地的劳动力,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并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给工资。
(2)承包人应在合理可行情况下,根据当地条件,对现场供应充足的饮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职员及工人们使用,使工程师的代表感到满意。
(3)承包人不得违反现行的法规法令和政府规章或命令而进口、出售、赠送、实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处理任何酒类或药物,或允许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进口、出售、赠送、实物交易或处理这类物品。
(4)承包人不得同任何人员交换任何武器或任何种弹药或作其它的处理,或允许或容忍上述这种交换或处理。
(5)承包人对待他所雇用的一切工人,应适当尊重一切公认的休息节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习惯。
(6)如果发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当局为处理和扑灭此种疾病而制定的条例、命令和要求。
(7)承包人应随时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雇员出现任何非法的动乱或妨害治安行为,以维持治安和保护本工程邻近的人员和财产免遭上述动乱或行为的妨害。
(8)承包人应对其分包人遵守上述各项规定承担责任。
(9)任何有关工人和工资的其它条件,应视需要。
35.关于工人等情况的申报
承包人如经工程师要求:应按工程师规定的格式和间隔时间向工程师的代表或其办事处提交详细报告书,说明承包人各个时候在现场上雇用的管理人员和各级工人的数目,以及工程师的代表要求有关施工设备的资料。
36.材料与做工的质量和试验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应属于合同规定的各该种类并符合工程师的指示,并应不时接受工程师在制造或制作地点或在现场或在所有任何这类地点指导进行的试验。承包人应提供为检查、测量和试验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所通常需要的协助、仪器、机械、劳力和材料,并应按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样品供试验。
(2)如果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明确意指或规定提供样品,则全部样品的提供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否则应由雇主承担费用。
(3)进行任何试验的费用,如果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明确意指或规定进行这种试验,并且(在仅仅做负荷试验或者为了确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设计是否适合于旨在达到的目的而做试验的情况下)这种试验在说明书或建筑工程清单中已详细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标中予以定价或估算在内,则应由承包人负担。
(4)如果工程师命令进行的任何试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①并非意指或规定进行的试验,或②(在上述情况下)未详细列出的试验,或③虽意指或规定进行,但工程师命令,要由一名独立的人员在除了现场或受试验材料的制造或制作地点以外的任何地点进行试验。如果试验结果表明,该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或工程师的指示,则此项试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否则由雇主负担。
37.进入现场
工程师和他所授权的任何人应能随时进入本工程和现场,以及进入正在为本工程进行工作或提供材料、制成品或机械的一切车间和地方,承包人应为他们进入这些地方或获得进入的权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协助。
38.在覆盖以前对工程的检查
(1)任何工作未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认可不得予以覆盖或置于视线之外,承包人应提供充分机会由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检查和测量任何将要覆盖或置于视线之外的工作,并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检查其基础。承包人应在任何这种工程或基础准备就绪或即将准备就绪以供检查时,及时通知工程师的代表,而工程师的代表除非认为此项检查没有必要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否则应为检查和测量该工程或检查该基础的目的而出席,不得无理拖延。
(2)承包人应按工程师不时作出的指示,将本工程任何部分移去覆盖物或从中打开,并应使各该部分恢复原状和修补好,使工程师满意。如果任何各该部分是在依照本条第(1)款的要求执行后予以覆盖或置于视线之外的,并经认为是按照本合同进行的,则将其移去覆盖物、从中打开、恢复原状和修补等各项费用均应由雇主负担,但在任何其它情况下,所有上述各项费用均应由承包人负担,并应由雇主向承包人索还或可由雇主从任何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予以扣除。
39.清除不适当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师在本工程进行过程中应有权随时发出书面命令:①在该命令规定的时间内从现场清除工程师认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②代之以适当的和合适的材料,并③拆除工程师认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并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试验或中期付款)。
(2)如果承包人拖欠不执行上述命令,雇主有权雇用其他人员进行此项工作并付给工资,由此产生的或伴随而来的一切费用开支均应由承包人负担,并应由雇主向承包人索还或可由雇主从任何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予以扣除。
40.工程暂停
(1)承包人应在接到工程师的书面命令时,按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和方式,暂停进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并应在暂停时间,在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情况下适当地保护本工程并保证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据本条规定执行工程师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额外费用,包括所有现场应支付的日常工资、薪水、设备的折旧和保养、现场的杂费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费,均应由雇主负担和支付,除非这种暂停是:①本合同另有规定者,或②为适当进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于天气条件影响本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或由于承包人方面的违约,或③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2)如果根据工程师书面命令(本款称之为“暂停命令”)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进展暂停一段时期或连续几段时间总计达90天,或者如果工程师在先前已发出为期不到90天的暂停命令以后,又在这一暂停期限届满时起不到90天以内,再次发出不论是关于整个工程的或是(如果先前的暂停命令仅影响本工程的一个部分)影响或包括本工程的该一部分的暂停命令,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承包人可以送交工程师一份书面通知,要求工程师在接到此通知后的28天内许可继续进行已暂停进行的本工程或其中的该一部分。如果未在上述时间内给予这种许可,承包人通过再送一份书面通知,可以(但并非必须)选择如下:如果此项暂停仅影响本程的一部分,则按根据本文件第51条的规定删除该部分对待;如果此项暂停涉及整个工程,则按雇主放弃本合同对待。
41.工程的开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师有关开工的书面命令后,应在投标书指定的期限内,在现场开始本工程,并应以应有的速度进行,不得迟延,但如有工程师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完全属于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现场的占用
(1)除本合同可规定应让承包人随时占有的现场各部分的范围和各该部分应向承包人提供的顺序以外,在遵照本合同关于本工程进行顺序的任何要求的条件下,雇主将随着工程师发出开始本工程的书面命令,让承包人占有为使承包人能按照文件第14条所提到的方案(如果有的话)或者按照承包人应以书面通知向工程师提出的合理建议,开始和继续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现场各部分,并将随着工程的进展,随时让承包人占有为使承包人能按照上述方案或建议(视情况而定)以应有的速度进行本工程施工所进一步需要的现场各部分。如果由于雇方方面没有按照本条规定让承包人占有现场各部分而使承包人招致迟延或费用开支,工程师应准许延长工程完成时间,并证明他认为是公平合理的对所招致开支的偿付金额,该金额应由雇主支付。
(2)承包人应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关进入现场的特别或临时的道路通行权负担一切开支和费用。承包人还应自费提供他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现场以外的任何附加设施。
43.竣工的时间
在遵照说明书中有关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应在整个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条件下,本工程应在投标书所指定的时间内全部竣工,从投标中所指定的开工期限的最后一天起算,或根据本文件第44条允许的延长时间计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长
如果任何额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发生的不论何种其它特殊情况,使承包人有正当权利延长竣工时间,工程师应确定这种延长时日。但是,工程师并无义务要考虑任何额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况,除非承包人在这种工作开始后或这种情况出现后的28天内,或其后尽快地向工程师的代表递交有关他认为自己有权延长时间的任何权利主张的充分而详细的材料,以便当时能对该权利主张作出调查。
45.夜间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载的相反规定的条件下,任何长久性工作,除下文规定者外,非经工程师的代表书面许可不得在夜间或星期日(如果当地公认休息日)或当地公认的休息日进行,为拯救人命或财产或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绝对必需的工作除外,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的代表。但是,本条规定不适用于任何通常采用轮班制或两班制进行的工作。
46.进度
承包人根据文件第五条所提供的全部资料、设备和工人,以及本工程进行和维护的方式、方法与速度,应是同一种类的,并应按使工程师满意的方式进行。如果任何时候工程师认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太慢,不能保证本工程在规定的或延长的竣工时间内完成,工程师应将此以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采取他认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师则可同意加快进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规定的或延长的竣工时间内完成。如果此项工作未在夜间进行,承包人应请求许可在夜间和白天一样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师这种许可,承包人应无权因这样而获得任何额外支付,但是,如果这种请求遭到拒绝,而又没有相当的、切实可行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方法,则竣工的时间应延长仅由于这种拒绝所致的一段时间。进行夜间作业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扰。承包人应就由于在进行作业时所产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扰而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与此赔偿责任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
47.对延期规定的违约偿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时间或延长的时间内完成本工程,承包人应向雇主支付投标中规定的金额,作为对这种违约规定的违约偿金,而不作为对本工程竣工时期按本文件第43条规定的时间或延长的时间(视情况而定)所超过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罚款。雇主在不妨碍其它补偿方法的情况下可以从他手头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该项违约偿金的金额,支付或扣除该违约偿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义务,或免除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其它义务与责任。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业经工程师按本文件第48条出具竣工证书,并已由雇主占有或使用,则对延期规定的违约偿金,有关出具该竣工证书以后的任何延迟时间应按业经证明已竣工部分的价值占整个工程的价值的比例予以削减。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规定对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奖金,应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条中予以规定。
48.竣工证书
工程师认为本工程已基本竣工并已令人满意地通过本合同规定的最后试验时,工程师应在接到承包人关于将在维护期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的书面保证后,对本工程出具竣工证书,本工程的维护期应从出具此项证书之日开始。但是,工程师可以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对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出具这种证书,并应根据承包人的书面申请对业已竣工使工程师感到满意而且已经为雇主占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出具这种证书。当给予本工程的一部分以这种证书时,应当认为该部分已经竣工,而且该部分的维护期应从出具这种证书之日开始。但是,按上述规定对上述被占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所出具的竣工证书,不得认为是证明任何需要恢复原状的地面或表面工程的竣工,除非这种证书明确如此说明。
49.“维护期”的定义
(1)本条件中,“维护期”一词应指投标中指定的维护期限,从工程师按照本文件第48条证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或者如果工程师根据第四十八条出具不止一份证书时,则从各该证书出具之日起分别计算,而与维护期有关的“本工程”一词则应作相应的解释。
(2)为了使本工程在维护期满之时或期满之后尽快交付给雇主时,处于维护期开始时的同样完好状态(正常的磨损除外)使工程师感到满意,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在维护期间或在维护期满后14天内根据工程师或以工程师外义在维护期满之前所进行检验的结果可能以书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对缺陷、不完善之处、收缩或其它缺点进行修理、改正、重建、矫正和弥补等一切工作。
(3)如果工程师认为之所以需要进行这种修理工作是由于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或者由于承包人方面忽视或没有遵照履行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义务所致,则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进行所有这种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师认为之所以必需进行修理是由于任何其它原因,则应作为追加工作确定这种修理工作的价值并予以付款。
(4)如果承包人不进行上述工程师要求他做的任何工作,雇主有权用他自己的工人或请其它承包人进行此项工作,如果此项工作是属于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进行的工作,雇主应有权向承包人索回此项费用,或可从任何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此项费用。
50.承包人进行调查
承包人如经工程师书面要求,应根据工程师的指示,调查造成任何缺陷、不完善之处或缺点的原因。如果此种缺陷、不完善之处或缺点不是属于承包人根据本合同应予负责之列者,承包人在上述调查中所进行的工作的费用应由雇主承担。但是,如果此种缺陷、不完善之处或缺点是属于上述承包人应予负责之列者,进行上述调查工作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应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自行承担费用对此种缺陷、不完善之处或缺点进行修理、矫正和补救。
51.变动
(1)工程师应对于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状、质量或数量作出他认为可能是必要的变动,并且为此目的或由于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认为可取,应有权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项,而承包人应照办:_________。
(2)承包人没有工程师的书面命令,不得作任何变动。但是,如果当任何工作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并非由于根据本条发出命令的结果,而是由于其数量超过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单所规定的数量,则对这种工作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不应要求有任何书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工程师认为任何这种命令以口头方式发出是可取的,承包人应遵照执行这种命令,而工程师不论在该命令执行之前或之后对这种口头命令所作的任何书面确认,均应认为是属于本条所指的书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师的任何口头命令,向工程师作出书面确认,而此项确认未遭工程师的书面否认,则此项确认即应认为是工程师的书面命令。
52.变动的估价
(1)工程师应就其命令进行的任何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删除的工作确定他认为应对投标中指定的金额予以增加或减去的金额(如果有的话)。所有这些工作均应按工程师如果认为适用的本合同所规定的费率估价。如果本合同没有载明任何适用于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费率,则应由工程师与承包人商定合适的价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由工程师确定他认为合理而适当的价格。
(2)但是,如果任何删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质或工作量都同整个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质或工作量有关,工程师认为由于这种删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对本工程任何项目所规定的费率或价格变得不合理或不适用,则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商定一个合适的费率或价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由工程师在考虑到各种情况之后另外确定他认为合理适当的费率或价格。但是还必须规定,除非在该命令发出之日以后(而在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况下,则在此项工作开始之前或在其后)已尽快地发出书面通知: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师关于他要求额外付款或变动费率的意图,或②由工程师通知承包人关于他准备视情况变动费率或价格的意见,否则就不得按本条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价格,或按本条第(2)款变动费率或价格。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时,发现各项变动(由于任何有关改变材料和(或)劳动力价格的条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后结果,较投标所指定的金额增加或减少15%以上,则本合同价格的金额应按工程师和承包人双方商定的金额进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应由工程师在考虑到一切实质性的和有关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杂费和管理费)之后,确定在他认为是合理而适当的金额。
(4)工程师如果认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时,可以书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应按计日工作进行。这样,对这种工作应根据建筑工程清单内的计日工作表所规定的条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标中确定的费率与价格支付承包人。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收据或其它凭证以证明所付金额,并应在定购物料以前先把关于该物料的报价单提请工程师认可。对于所有按计日工作进行的工作,承包人应在此种工作持续进行期间,每天向工程师的代表提交此种工作所雇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种和时间的准确清单一式两份,以及列明此种工作所用的全部物料与设备(已按照本文件上面提到的表计入百分比增加的设备除外)的品名及数量的报表也一式两份。每份清单和报表如果或经认为正确无误,其中一份将由工程师的代表签字后退还承包人。每个月终,承包人应向工程师的代表提交一份关于所使用的劳动力、材料和设备(上述例外除外)的价格报表,这种清单和报表如果没有全部和准时提交,承包人就无权得到任何支付。但是如果工程师认为由于任何原因,要承包人按上述规定送交这种清单或报表并非切实可行的,则工程师应有权批准对此种工作按计日工作(在对此种工作所用的时间和设备及材料感到满意时)或是按他认为是公平合理的价格付款。
(5)承包人应每月一次向工程师的代表递交一份账目单,详细列举(尽可能详尽)承包人认为自己有权提出的对任何增加的费用的各项权利主张,以及承包人根据工程师的命令已在当月进行的一切额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没有列入此项详细账目单内的对任何这类工作索取偿付的要求,将一概不予考虑。但是尽管承包人没有遵守此项条件,如果他已在尽早的时机,通知工程师关于他打算就这类工作提出权利主张,则工程师仍有权批准对任何这类工作付款。
53.本工程专用的设备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一经携入现场就应当认为是专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无理拒绝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为了将其从现场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2)在本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应把他所提供的留在现场的所有上述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以及任何未使用的材料撤离现场。
(3)除本文件第20条和第65条有规定者外,雇主在任何时候对上述任何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所受的损失或伤害概不负责。
(4)对于承包人为本工程的目的而输入的任何施工设备,在按上述规定撤离现场后,雇主将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协助承包人就承包人再输出这种施工设备获得必要的政府的批准同意。
(5)雇主在需要时将协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设备、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关的放行。
(6)任何涉及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条件,包括有关支付或减免关税或其它进口税、港口费、码头费、卸货费、引水费和任何其它费用或应付款的各项条件,视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条第(6)、(7)等项中予以规定。
54.对材料等的认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条的实施,不得被认为是默示工程师对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项的任何认可,也不得妨碍工程师在任何时候拒绝任何这种材料。
55.数量
建筑工程清单中所列出的数量是对工作的估计数量,不能作为承包人为履行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义务时应进行的本工程的实际的和准确的数量。
56.应予测量的工程
除另有规定者外,工程师应按照本合同通过测量查明和确定按本合同完成的工作的价值。当工程师要求对本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测量时,他应通知承包人的指定代理人或代表,承包人应立即参加或派一名职称的代理人协助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进行此项测量,并应提供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详细资料。如果承包人不参加或者忽略或遗漏派代理人参加,则由工程师所作的或认可的测量应被认为是对工作的正确的测量。为了测量要用记录和图纸进行测量的长久性工作的目的,工程师的代表应对这种工作逐月作出记录和图纸,承包人在得到书面邀请参加检查时,应在14天内参加与工程师的代表一道检查并同意这些记录和图纸,并应在业经同意的记录和图纸上签字,如果承包人不参加检查和同意任何这种记录和图纸,则这些记录和图纸就应被认为是正确的。如果承包人在检查这些记录和图纸以后,同意这些记录和图纸或同意后不在其上签字,除非承包人在进行此项检查后的14天内向工程师的代表递交书面通知,提出他声称这些记录和图纸是不正确的各个方面,请工程师决定,否则这些记录和图纸仍应被认为是正确的。
57.测量方法
除本合同另有特别说明或规定者外,不论任何一般的或当地的习惯,本工程仍应_________。
58.各项临时金额
(1)在建筑工程清单中(不论是在签订本合同时未作详细规定而应由承包人进行的工作,还是应由按下文规定的指定的分包人进行的工作)列出的每一项临时金额(非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直接成本价格)连同承包人已经计入此项金额的费用和利润(如果有的话)均应从本合同价格中予以扣除,并应代之以下列各项计入本合同价格;①与该临时金额有关的工作系经工程师命令并由承包人进行的情况下,对这样进行的工作按本文件第52条所估定的价值。②与该临时金额有关的工作系经工程师命令并由指定的分包人(定义见下文)进行的情况下,承包人按工程师的指示所实际支付给该分包人的金额(但是必须遵照本条第(5)款的规定),以及(如果承包人已把关于费用和利润的任何金额计入与该工作有关的临时金额)一项金额其所占实际支付金额的比例与上述费用和利润占上述临时金额的比例相同者。
(2)建筑工程清单中的每一项金额其中包括(占该金额的全部或部分)应为本工程提供的或用于本工程的货物或材料的直接成本价格者,应由以承包人根据工程师的指示为该货物或材料所支付的实际价格(但是必须遵照本条第(2)款的规定)代替直接成本价格而变动,同时本合同价格则应按照建筑工程清单中的金额由于此种代替所增加或减少的金额而予以增减(视情况而定)。对于列入直接成本价格的关于劳动力的任何金额,不得由于上述实际价格高于或低于直接成本价格而变动。但是,对于所有其它费用和利润,则应按照根据建筑工程清单中所规定的有关直接成本的该一具体项目的百分比或者(如果无此种百分比时)根据承包人列入投标书作为调整直接成本金额的百分比而得出的金额,予以增加或减少(视情况而定)。
(3)在建筑工程清单中所列的各项经规定为临时或应急的款项,只能凭工程师的指示和决定动用。如果该款项全部或部分未经动用,则应从本合同价格中减去未动用的金额。
(4)承包人如经工程师要求应出示全部有关临时项目或直接成本项目开支的报价单、发票、证件以及帐目或收据。
(5)承包人根据本条第(1)款(1)项或第(2)款的规定,按工程师的指示付给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义)的任何金额,只要是在承包人收到雇主该项付款之前支付的,为了根据本条第(1)或(2)款(视情况而定)调整本合同价格的目的,应在上述承包人实际支付的金额上增加这一实际付款额的_________%,而与此有关的任何现金折扣的好处,均应转给雇主。
(6)如果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义)已就他所进行的工程或他所供应的货物或材料和承包人承担任何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维护期一段期间的持续义务,承包人应在维护期满后的任何时候应雇主的请求并由雇主承担费用把此项义务尚未届满期间的好处转让给雇主。
59.指定的分包人
(1)可能经雇主或工程师指定或选定或认可的一切专家、商人和其它人员,其所进行的任何工作或供应的任何货物的临时或直接成本金额已列入建筑工程清单者以及根据建筑工程清单或说明书的规定要求承包人把任何工作转包给他并正在进行此种工作和供应此种货物的一切人员,均应被认为是承包人所雇用的分包人,并在下文称之为“指定的分包人”,但是,雇主或工程师不得要求承包人、或认为承包人有义务雇用任何不愿意同承包人签订含有如下条款的分包合同的指定的分包人:①指定的分包人将就作为分包合同主题的工作或货物向承包人承担如同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条款向雇主所承担的同样的义务和责任,并将就此并就凡是由此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或是由于未履行这种义务或责任所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损害并给承包人以补偿。②指定的分包人将就其本人、其代理人、工人及雇员的任何疏忽,就其本人或其人员对承包人为本合同的目的所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工程的任何滥用,并就上述一切权利主张,保障承包人免受损害并给承包人以补偿。
(2)工程师在根据本文件第六十条出具其中包括对任何指定的分包人所完成的工作或所提供的货物付款的任何证书以前,应有权要求承包人提出适当证据证明,先前证书中所包括的对该指定的分包人的工作或货物的一切付款(减去保留额),已由承包人如数支付或清偿;如未支付或清偿,除非承包人。①以书面通知工程师,说明他有正当理由扣留或拒绝此项支付,并且②向工程师出示适当证据,证明他已将此以书面通知该指定的分包人,否则雇主应有权根据工程师的证书把承包人未付给指定的分包人的一切款项(减去保留额)直接付给该指定的分包人,并从雇主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金额中用抵销雇主为此所付的金额的方式予以扣除。但是,如果按上所述工程师已经出具证书而雇主已直接付款,则工程师在再出具任何一份以承包人为受款人的证书时应从其金额中扣除上述由雇主直接支付的金额,但是不得扣留或迟延发给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应当出具的证书本身。
60.证书和支付
(1)除另有规定者外,应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条所提出的条件,每月支付。对施工设备和材料的预付款
(2)如果雇主应就施工设备和材料向承包人预付款,其支付和偿还的条件将如第二部分第六十条所列。
(3)如果进行本工程需要从本工程所在国以外的国家进口材料、设备或装备,或者如果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须由从任何其它国家进口的劳动力来进行,或者由于任何其它情况使其有必要或有需要,则根据本合同所应支付的款项的一部分应以适当的外币支付,各该外币支付部分和其适用的汇率以及支付条件均应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条中予以规定。
61.仅由维护证书认可
本文件第六十二条所提到的维护证书以外的任何证书都不得被认为是对任何工作或为之出具证书的其它事宜的认可,也不得作为对正当履行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承认或对承包人所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或要求的准确性或工程师所命令增加或变动的工作的准确性的承认,也无任何其它证书能终止或妨碍工程师的任何权力。
62.维护证书
(1)本合同应在工程师签署并向雇主递交维护证书,说明本工程业已竣工并使他满意以后,才能被认为已经履行完毕。维护证书应由工程师在维护期满(如果本工程的不同部分适用不同的维护期限,则应在最后的维护期届满)后28天,或在其后一俟维护期间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条和五十条所命令进行的任何工程业已完成并使工程师满意之时发出,即使雇主在此以前已进入本工程或已占有、运用或使用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本条仍具有充分效力。但是,不得以出具维护证书作为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条中所规定的条件向承包人支付第二部分保留金的前提条件。
(2)雇主对由于本合同或进行本工程所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事宜。均不再向承包人承担责任,除非承包人在根据本条规定的维护证书发出以前已经书面提出与之有关的权利主张。
(3)即使发出维护证书,承包人和(遵照本条第(2)款的条件下)雇主对于在维护证书发出以前根据本合同条款产生的而在此项证书发出时尚未履行的任何义务的履行依然承担责任,并且为了确定任何这类义务的性质和范围,应认为本合同在合同缔约双方之间仍然有效。
63.没收
(1)如果承包人破产或已就其发出法院委派破产者产业管理人的委任书,或者承包人已提出申请宣布破产的请求书,或者已经同其债权人作出安排或已向其债权人进行转让,或者同意在其债权人检查委员会监督下执行本合同,或者(作为法人)停业清理(并非为合并或改组而自动停业清理),或者承包人未经首先取得雇主的书面同意而转让本合同,或者承包人的货物已被依法扣押,或者工程师用书面向雇主证明他认为承包人:①已放弃本合同,或②在接到工程师关于继续进行工程的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而不开始进行本工程或中止进行本工程达28天之久,或③在接到工程师关于材料或工作已由工程师根据本条件宣告不适用并予以拒收的书面通知后达28天,仍未从现场撤走该材料或拆除和更换该工作,或④未按本合同进行本工程,或持续地或公然地忽视履行其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义务,或⑤已将本合同的任何一部分转包出去,有损于良好的做工或无视工程师的相反指示,则雇主可在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14天后进入现场和本工程,并把承包人驱逐出现场和本工程,而并不由此废止本合同或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或影响本合同所授予雇主或工程师的权利与权力,雇主可以自行完成本工程,或雇用任何其它承包人完成本工程,而雇主或该其它承包人可以为完成本工程而使用根据本合同规定认为是专供本工程施工和建成之用的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中他们认为合适的部分,雇主可以在任何时候出售上述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未经使用的材料,并把出售所得用作抵偿承包人根据合同应付给他的任何款项。
(2)工程师应在任何上述雇主进入现场并驱逐承包人之后尽快单方面地或通过向各方了解情况以后,或在进行他认为适宜进行的调查或询问以后,确定并证明在雇主进入现场并驱逐承包人之时承包人对于其根据本合同已于当时实际完成的工作所已合理得到的或将合理归于其的金额(如果有的话),以及任何上述未经使用或经部分使用的材料、任何施工设备和任何临时工程的价值。
(3)如果雇主根据本条规定进入现场并驱逐承包人,则在维护期满以前以及其后在竣工与维护费用、延迟竣工(如果有此情况的话)的损害赔偿费和雇主所招致的一切其它开支业经工程师确定并证明其金额之前,雇主并无责任由于本合同而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项。承包人此时只有权接受经工程师证明根据他适当完成的工作并扣除上述金额之后应当付给他的款项(如果有的话)。但是如果上述金额超过了根据承包人适当完成的工作所应付给他的金额,则该超过部分的款项应由承包人在雇主提出要求时向雇主支付,并应被认为是承包人对雇主的到期债务,应据以偿还。
64.紧急修理
如果由于在本工程进行期间或者在维护期间,对于或有关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发生任何意外事故或失败或其它事件,如有任何补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是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认为为了安全所紧急必需的,而承包人不能或不愿立即进行这种工作或修理时,雇主可以派他自己的工人或其它工人来进行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所认为必要的工作或修理。如果工程师认为雇主按此进行的工作或修理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属承包人有责任自行承担费用进行者,则雇主在进行这种工作或修理时所正当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应由承包人在雇主提出要求时支付给雇主,或可由雇主从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但是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视情况而定)在任何这种紧急情况发生之后,应合理地尽可能快地将此情况以书面通知承包人。
65.不管本合同载有任何规定对战争等风险概不负责
(1)对于直接或间接地由于战争、战争行动(不论是否已经宣战)、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判乱、革命、暴动、或者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员之间的)动乱、骚乱或骚扰(以下统称为“上述特殊风险”)所造成的对本工程(在上述任何特别风险发生以前已按本文件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被宣告为不适用的工作除外)或临时工程或对不论雇主或第三方的财产的破坏或损害,或人身伤亡,承包人概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或其它责任,雇主应就此并就任何由此引起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开支和费用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损害并给承包人以补偿,并应对由于上述特别风险所直接或间接地引起的对承包人用于或打算用于本工程的财产(包括正在运往现场的财产)的任何灭失或损害,给承包人以赔偿。
(2)如果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在现场上的、或靠近现场的、或正在运住现场途中的任何材料(不论是供前者使用还是供后者使用的)由于任何上述特别风险而遭到破坏或损害,承包人仍有权得到对于任何永久性工程和任何由此遭到破坏或损害的材料的付款,而且承包人也有权得到雇主就修理受到破坏或损害的本工程或临时工程和更换或修复工程师所要求的或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材料等项费用,根据直接成本加上经工程师证明为合理的利润给承包人的付款。
(3)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由于发生任何地雷、炸弹、炮弹、手榴弹、或其它发射弹药或军火炸药的爆炸或撞击所造成的破坏、损害或伤亡,都应认为是上述特别风险的后果。
(4)任何归因于或由于产生于或以任何方式有关于任何特别风险(但在遵照本条下文所载有关爆发战争的规定的条件下)的、在进行本工程中或伴随而来的所增加的费用(不属于在发生上述特别风险以前已根据本文件第39条被宣告为不适用的工程的重建费用),应由雇主付还给承包人,但承包人应在一获悉任何这种增加的费用时,立即将此以书面通知工程师。
(5)如果在本合同期间,世界上任何地方爆发战争(无论是否已经宣战),不论其财务方面还是在其它方面严重影响本工程的进行,承包人应以最大努力来完成工程,直至本合同根据本条规定终止为止,但是,雇主应有权在这种战争爆发以后的任何时候通过给承包人以书面通知而终止本合同。在给以该通知之时,本合同应(立约各方根据本条所享有的权利和本文件第六十七条的实施除外)即予终止,但不使任何一方对于以前发生的违反合同行为所享有的权利受到损害。
(6)如果本合同根据本条上款的规定予以终止,承包人应以合理的速度从现场撤离一切施工设备,并应为其分包人这样做提供类似的方便。
(7)如果本合同已按上述终止,雇主应(就已支付给承包人的部分付款中未包括的金额或项目而言)对于终止之日以前所进行的一切工作按本合同规定的费率和价格并加上以下各项支付承包人:①对于任何预备项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劳务已经实施或履行者所应付给的金额,以及对于任何这类项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劳务已经部分实施或履行者按工程师所证明的适当比例所应付给的金额。②为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所合理地定购的并已向承包人交货或是承包人在法律上有义务接受交货的材料或货物的费用(这种材料或货物一经雇主付款即成为雇主所有的财产)。③须经工程师证明的承包人为指望完成全部工程所合理招致的凡未包括在本款前面所提到的各项付款之内的任何开支总额。
66.在落空情况下的支付
如果本合同不论由于战争或不论任何其它原因而落空,雇主对所已经进行的工作所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应与如果本合同已根据本文件第65条的规定予以终止时根据本文第65条所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相同。
67.争端的解决
如果在雇主或工程师与承包人之间关于或由于本合同或进行本工程(不论是在本工程进行中或在其竣工之后,也不论是在本合同终止、放弃或撕毁之前或之后)发生任何争端或不论任何性质的分歧,应首先提交工程师解决,工程师应在经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后的90天内将其决定以书面通知雇主和承包人。除下文有规定者外,工程师对于提交他的各个事项所作的决定,应是终局的,并对雇主和承包人都具有约束力,直至该项工作完成为止,并应对承包人立即生效,不论承包人或雇主是否按下文的规定要求仲裁,承包人应以应有的注意继续进行本工程。如果工程师已将其决定以书面通知雇主和承包人,而雇主或承包人在接到该通知后的90天内未将提交仲裁的要求通知工程师,则上述决定应仍然是终局的,并对雇主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如果工程师未能在上述要求提出后的90天内就其上述决定发出通知,或者如果雇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对任何这种决定感到不满意,则在任何这种情况下,雇主或承包人可在接到关于该决定的通知后的90天内,或者在第一个90天期限届满后的90天内(视情况而定),要求把争端事项按下文规定提交仲裁。一切争端或分歧凡工程师对之所作的决定(如果有的话)未加上述成为终局的并具有约束力者,应根据国际商会调解和仲裁规则,由按照该规则所指定的一名或数名仲裁员予以最后解决。上述仲裁员完全有权审查和修改工程师的任何决定、意见、指示、证书或估价,在仲裁程序中任何一方都不应限于向仲裁员提出为取得工程师的上述决定而曾向工程师提出的证据或论据。工程师按以上规定所作的任何决定都不得剥夺他被作为证人传讯并就不论任何与上述提交仲裁员的争端或分歧有关的任何事故向仲裁员提供证据的资格。除非有雇主和承包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在本工程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仲裁员不得开始执行其职权,但是:(i)对于工程师扣发任何证书或扣留承包人认为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条规定的条件有权得到的保留金中的任何部分,或对于工程师根据本文件第六十三(1)条行使其出具证书的权力或根据本文件第七十一条所发生的争端,仲裁员在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即可行使其职权;(ii)根据本文件第四十八条出具竣工证书不应成为仲裁员开始执行其职权的先决条件。
68.把通知送达承包人
(1)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应给承包人的任何通知,应通过邮寄送达或交到承包人的主要营业地点(或者如果承包人是一家公司则寄到或交到其注册登记的办事处)。
(2)根据本合同条款应给雇主的任何通知通过邮寄送达或交到雇主的最新地址(或者如果雇主是一家公司则应寄到或交到其注册登记的办事处)。
69.雇主违约
(1)如果雇主:①对于根据工程师的任何证书证明所应付的金额,未能在根据本合同条款规定这种金额已到期后的30天内付给承包人,或②干扰或阻碍任何这种证书的发给,或③处于破产或(作为一家公司)并非由于改组或合并目的而停业清理,则承包人有权通过向雇主发出书面通知,在不使任何其它权利或补救方法受到损害的情况下,终止根据本合同对承包人雇用。
(2)在发出上述通知后,承包人应(尽管有本文件第五十三(1)条的规定),以合理的速度把他带到现场的一切施工设备撤离现场。
(3)如果发生这种终止合同的情况,雇主对承包人承担的支付义务,应如同本合同根据本文件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予以终止时一样,但是除第六十五(7)条规定的付款外,雇主还应按承包人由于或有关或因为这种终止合同而受到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金额支付承包人。
(4)本条所载各点都不得损害承包人关于行使其有权享有的任何其它权利或补救办法来替代或附加于本条所规定的权利或补救办法的权利。
70.费用的增减
如果要就工资的升降并对材料或任何影响本工程进行费用的其它各项作调整时,应按第二部分第70条所列。
71.重大的经济失调
如果在投标之日以后,本工程进行施工所在国家由于该国政府施工加货币限制或由于该国货币贬值而发生重大的经济失调时,雇主应向承包人支付进行本工程的或其附带的任何属于或由于发生此种经济失调而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与之有关的所增加的费用,但是,本条的任何规定都不得损害承包人关于行使其在此种情况下可享有的任何其它权利或补救方法的权利。
72.纳税_________。
73.其他约定_________。
74.本合同依据_________国法律进行解释。
雇主(盖章):_________承包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全称):______(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简称承包人)
依照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二期项目
工程地点:大武86号
工程内容:厂房及仓库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临发改证[20]49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内除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分包项目外的全部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预埋工程的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和服务等全部内容(其中部分材料和钢结构由发包人提供)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计划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开工令日期加本合同总日历天数,计划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其中主体为优质结构)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预算价约计万元
六、组成合同文件
本合同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确定基准价款和材料供应数量的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______年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满足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各项条款之规定并无任何纠纷后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部分
本合同协议通用条款除在专用条款中另有说明外,以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为准。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通用条款;3.本合同专用条款;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6确定基准价款和材料供应数量的工程预算书;7.______项目施工的补充协议。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语言仅适用汉语。
2.2适用法律及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2.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国家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及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及市、地质监部门的有关规定。
3、图纸
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7天内提供施工图三套,工程竣工后3天内向发包人返回竣工图一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收到的施工图仅用于本工程施工,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工程师职权:依照本合同,全面负责工程的协调事宜。
在本合同范围内,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监理规范50319-20》以及发包人的合理要求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面管理及项目内部各方面关系的协调。
具体为:1)初步确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2)监督工程施工进度;
3)负责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隐蔽工程的验收;4)对入场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进行确认;5)负责对现场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6)初步审核工程款的支付;7)初步审核设计变更;8)组织工程例会;9)主持有关协作单位的协调配合;10)发包人在监理合同中授予的其他职权。
4.2发包人派驻工程师
姓名:,职务:职权:依照本合同,全面负责工程的协调事宜。
在本合同范围内,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监理规范50319-20》以及发包人的合理要求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面管理及项目内部各方面关系的协调。
具体为:1)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确认;2)审核工程款的拨付;3)对入场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进行确认;4落实开工条件,审批开工报告;5)确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6)负责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隐蔽工程的验收;7)负责对现场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8)组织工程例会;9)主持有关协作单位的协调配合;10)发包人赋予的其他职权。
5、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项目经理(附证书复印件)
6、发包人工作
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和完成时间:开工前施工现场完成“三通一平”,具备开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开工前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接至单位工程中心50米范围内,并确保施工
八、模版按使用说明使用,周转4次,质量按国家标准,起层、脱胶率3%,如超出3%,货到
工地后,30日内免费更换,过期不负责.如乙方人为损坏,甲方概不负责.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
九、乙方指定收料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法律效益,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签字盖章
经手人:联系电话:
乙方单位签字盖章:
经手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商量而订立。
第一条 合同目的经双方商量,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币_____万元整,作为管理服务费。
(2)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则乙方需向甲方缴纳面值金额的百分之___。
(3)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停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经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充分甲方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经营事件的合法性,对发生的产品问题和违法事件乙方负完全责任。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6)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四条 乙方经营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五条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付清管理服务费。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________年,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量解决。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____县XX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家庭地址 身份证号码因工程施工的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单位所属的工地进行包干,为了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明确和完善甲、乙双方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同意,特签定此协议书,希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____县XX公司。
二、 工程幢号:6、7厂房
三、 分项承包的工程名称:。
四、 承包形式、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1)、承包方式:本工程乙方包工不包料,乙方包人工、(乙方负责按图向甲方提供材料清单)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含现场临时用电、供水管线安装与维护工作)。
2)承包范围:包所有基础、主体结构、装饰结构、维护性结构、各种构筑体;零星构件、雨棚、女儿墙、各种预留洞孔;室内等所有一切给排水和强弱电预留预埋与安装工作。
3)、承包内容:包施工图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内工程,包括室内外排水、电器、消防、弱电、防雷等的全部安装工程。具体如下:A)、给排水部分:给水部分:接口起至所有用水末端的给水工程安装及系统试压。排水部分:自室内排水起端至现场排水管网第一个排水检查井处所有排水工程安装及排水实验。B)、电气部分:从现场低压配电柜至所有桥架、配管、电缆、配线等按图施工及电器元件的安装,以及从弱电井总箱出口后到灯具(含户箱、开关、插座、电线、弱电井、和强电井、线槽)安装结束,避雷带,避雷网的施工:施工图中从现场低压配电柜至配电强电井、总箱等所有的钢管、电线、电缆的预埋安装,包括从进入第一个配电箱后的电缆敷设;弱电(包括电视电话、智能化、)依设计图纸安装到位,乙方施工班组自带工具及小型施工机具和所有检验试验设备;桥架、电线电缆、排气扇、灯具、阀门、水龙头、卫生洁具及其它电动设备均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安装.C)、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具
五、工程量计算方法:按工程施工图纸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计算。如乙方延工期按每平方米 元计算。如再延期超30天按照每平方米 元计算。注:如由甲方材料供应不上的,与乙方无关工期要求: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总体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按时完成各部位施工任务,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或故意拖延工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工期提前和延迟的奖罚标准为500元天,因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项目部签证,工期可顺延;总工期为7个月,自开工之日算起至竣工验收止。
六、 工程质量要求:确保各分项工程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1)、严格按照施工要求和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2)、建筑产品安装质量必须控制在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之内。(
3)、因分项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管理人员对乙方处以的罚款在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因乙方不按要求施工而造成返工,乙方承担其全部损失和费用,结算时在工程款中扣除。(
4)、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质量保证金30000元;如质量达不到标准,质保金作赔偿金扣除;如验收不能一次性通过,扣除质保金10%后整改完毕,验收后或结算时返还。在施工过程中不听工地管理人员指挥认真整改,如出现安全事故质保金不退还外,还有追究造成事故的赔偿责任。
七、承包款的支付和结算:(工程款经工程部、施工员、安全员签证后发放)
1)、付款及结算:混凝土预埋完成后支付到工程款的 %,砖墙预埋完成后支付到工程款的%,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工程款的95%。剩余5%待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2)、乙方每月按时发放工人工资,必须制作工资表。工资表必须有工人签字及工人本人银行卡账号,自行复印一份交由甲方。甲方凭工资表提供账号及金额发放到工人账户,各项罚款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扣除以上款项后剩余工程款另行打入乙方账户。
八、工程安全责任、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乙方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不准及十项安全措施。甲方提供的电源至各层配电箱,班组的材料设备,要定人定机,按规范操作,严禁带病操作;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得穿拖鞋、打赤膊上班;严禁往下乱抛建筑垃圾及杂物,地管理人员有权处以100元以上罚款。如乙若班组工人违反上述条例,不听纠正,乙方未按安全操作规程而引起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全部费用,影响公司声誉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如有多工种作业引起的安全事故,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不在工地的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一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招用的工人上岗前要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必须提供工人本人身份证,并要求其复印件交由项目部存档),并要签订安全协议及劳动用工协议书,每天上岗前要进行质量及安全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乙方要经常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搞好与其他工种团结协作关系,不得出现打架及偷盗行为,如发现打架斗殴行为,参与者每人罚款200—500元,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众闹事、罢工的扣除工程款5000元。不同工种工序交接班,交接前必须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做好本职的质量和卫生工作,明确各自的责任分工;交接后施工方应对现场卫生及因施工导致的质量问题进行返工或整改。项目部有权对交接班产生的纠纷进行裁定,并予以处罚。
九、劳动用工管理:根据有关单位的`规定和要求,乙方在组织人员施工时,严禁招用童工,无身份证的不准进驻工地。
十、现场环境及卫生: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卫生,因施工需要凿除废渣及时清理;材料堆放必须根据现场负责人员指定位置堆放整齐。现场不得随地大小便,否则处以罚款。十
一、其他事项:
1)、此工程严禁转包,如发现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承诺,并扣除工程款作为违约金,
2)、乙方如不能及时完成甲方的进度计划,工程质量低劣粗糙,管理混乱,经甲方多次提出整改措施不力的,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款10%的违约金。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工完款清失效。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5)、甲方有权指派乙方做点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否则以违约处理。
6)、若产生计时工,大工按时,普X按元时。
7)、双方签字盖X保证金到位后本合同生效后,工完清帐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盖X) (盖X)法人代表: 身份号码 :电话号码 : 电话号码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木建筑工程投标书
注:① 本投标书系国际顾问工程师联合会会同国际建筑与公共土木工程联合会拟定。致:____
先生们:
1.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收到投标之日起的____天内遵守本投标,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2.直到制订并签署了一项正式协议为止,本投标连同你们对其的书面接受,将成为我们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3.我们理解,你们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价格最低的或其它任何投标
____年____月____日签
签名____以____资格经正式授权并代表____签署投标
(用印刷体大写)
证人____地址____
地址____
职业____
附录①
保单的金额(如果有)____英镑
第三方_____的最低金额____英镑
开工期限(从工程师的命令到开工)____天
竣工时间____天
规定的违约偿金款项____每天____英镑
奖励金额(如果有)______
维护期____天
对直接成本金额调整的百分比____百分之____
保留额的百分比____百分之____
保留金的限额____英镑
中期证书最低金额____英镑
出具证书后的支付期限____天
注:
①附录为投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填写此投标书和附录里的所有空白。
②此处填写借款人的姓名__称借款人为政府可能是不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