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汇总六篇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通用6篇)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篇1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如下维修保养任务,根据“民法典”,结合本系统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系统名称及内容

1、系统名称:(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自动喷水系统(3)消火栓系统(4)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5)防排烟系统(6)气体灭火系统(7)防火分隔设施保养要求之有关内容。

第二条:维修保养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甲方现场布置的所有报警探测器、所有报警控制器、警铃及手动报警按钮、报警模块、隔离模块及监视模块、整套监视联动控制系统及报警系统布设的信号线路、声光报警器等相关设备。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定期检查消防泵房的工作环境、喷淋泵、稳压设备、喷淋泵控制柜、湿式报警阀、管网、阀门、洒水喷头、水力警铃、水流指示器、末端放水装置、水泵接合器、储水设备是否正常完好状态。

(2)消防泵房现场手动启动、停止喷淋主、备泵及稳压泵,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观察其运行、停止反馈信号,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3)消防控制中心远程手动启动、停止喷淋主、备泵及稳压泵,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观察其运行、停止反馈信号,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4)用末端放水装置进行放水试验,启动自动稳压泵及喷淋主、备泵,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观察其运行反馈信号,同时观察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水力警铃报警功能是否正常,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5)检查喷淋泵接合器外观、周围等否处于完好状态,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3、消火栓系统

(1)定期检查消防泵房的工作环境、消防栓泵、稳压设备、消火栓泵控柜、管网、阀门、水泵接合器、室内外消火栓、储水设施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消防泵房现场手动启动、停止消火栓主、备泵及稳压泵,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观察其运行、停止反馈信号,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3)消防控制中心远程手动启动、停止消火栓主、备泵及稳压泵,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观察其运行、停止反馈信号,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4)利用消火栓箱内的消火栓按钮远程联运启动、停止消火栓主、备泵及稳压泵,并在消防控制中心观察其运行、停止反馈信号,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6)用最不利点消火栓放水启动消火栓稳压泵,检查管网压力和水质,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7)检查室内消火栓箱及内部配件情况,每月按安装总量30%抽样,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8)检查室外消火栓安装、外观是否完好,定期进行全样检测。

4、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1)定期对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灯进行一次充放电,并做好记录。

5、防排烟系统

(1)查看风机控制箱是否在自动控制位置

(2)手动启动风机看工作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

(3)检查板式排烟口及百叶窗是否能灵活开启,有问题的及时加油或更换。

6、气体灭火系统

(1)灭火器贮存容器表面防腐层是否完好,如脱落及时做好防腐处理。

(2)检查灭火剂容器压力,如有不足通知甲方进行填充。

7、防火分隔设施

(1)检查防火卷帘门两侧手动机构功能是否正常,有无卡死活停顿现象。

(2)用烟或温测试烟温感报警该区的防火卷帘门是否正常

第三条:维修保养要求

1、每月15日前,对消防控制室工作环境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监视控制器、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和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报警及控制线路;消防联动控制的指示灯、启动按钮、声光报警装置;联动控制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包括《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方案》中所列有关内容等进行检测。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修复,使灭火系统始终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2、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用专用检测设备对探测器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试验,检测数量不得少于总量的30%。按安装总量的50%进行手动报警按钮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试验;对警铃及声光报警器进行模拟火灾状态下的响应试验;对手动或自动试验相关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和显示功能;对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各项联动功能入联动系统的动作和回答功能等相关设备进行检测,使之处于正常完好的工作状态。

3、甲方如发现有关系统出现故障或损坏,应用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在维修和保养过程中,因乙方责任而造成系统设备损坏的,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4、合同期内,乙方应确保甲方消防系统始终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并且确保通过消防部门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年检并达到优良标准,如因乙方未按合同正常维护,年检不符合标准,维护、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合同款的30%给甲方(在本年度合同款项中扣除)。

5、乙方在合同期内的正常维护保养,对损坏的部件应及时(通知原工程施工方进行)修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果原工程施工方不能及时到场。)损坏部件由乙方负责购买,购买前将两家以上部件价格报甲方负责人,由甲方决定购买哪一家的产品,损坏部件安装调试合格后,甲方将部件款项及时付给乙方(此费用原则由原工程施工方付)

6、维修保养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施工现场管理

1、乙方应派一名素质高、业务精、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为甲方做好维护保养,甲方应派一名人员陪同,因施工现场是甲方的重要部门,也是消防的重点部位,所以,乙方人员要严格按甲方的有关规定登记,凭单位介绍信等有关证件进行甲方施工现场。

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工作情况,安排好施工时间。为确保甲方办公场所和其他工作的正常运行。乙方应在施工前3天与甲方联系,确定工作时间,凡可能影响甲方工作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3、甲方原则上不为乙方提供任何施工维护保养工具。如乙方要向甲方借用有关工具,必须经甲方使用管理部门同意后,否则,责任自负。

第五条:质量验收

1、乙方按约定范围和要求组织维修和保养。

2、乙方每次维修保养后,都应出具书面检测材料给甲方职能部门认可存档。

3、甲方有权对维修和保养品质提出质疑,乙方应予改进。

4、因乙方责任而?斐傻姆倒し延眉霸斐傻募追剿鹗В由乙方全额承

5、质量应符合国家消防管理部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规定。验收检查中,如质量存在问题,乙方应该无条件进行整改。

第六条:商务条款

1、合同总额: 万元整(含年检费用)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完成壹年维保任务时支付合同总价的'60%,剩余款项在合同结束期(20__年9月底前)付清。

第七条:其它条款

1、乙方必须文明维修和保养,并做到竣工清场向甲方移交。

2、乙方必须做到安全施工,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佩戴安全帽、登高作业系好安全带事项等,若在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电焊、气焊、起重、电气等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并把上岗证的复印件交甲方备案,特殊工种的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4、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安全规定。如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必须办理申请许可,经批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开始施工。

5、乙方在合同期内若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要求,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有权拒绝付款。

6、乙方需确保该系统正常运行,若因该系统未能正常工作,如遇误报或漏报、失效等而给甲方造成的人员经济损失和其它损失,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并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7、本协议未及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8、本协议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年。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八条:附件

1、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及系统图;(甲方提供)

2、消防设施清单;(甲方提供)

3、设备厂商相关资质及产品资料;(甲方提供)

4、补充条款:无

委托方:承揽方: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_中学(盖章)

乙方: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签署本维修保养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中学

乙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二条:合同对象

(具体工程名称和甲方报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或已经投入运行的建筑消防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冷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讯设备□移动灭火系统□其它消防设施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没有的打“×”。

第三条: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合同范围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提供合同范围内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全部施工安装竣工图纸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合格手续;承担因合同对象本身的质量问题或使用过程中产生价值100元以上的维修费用以及元器件更换费用(第一年保修期内的除外);负责消防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发现问题及立即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

乙方责任: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共同责任: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共同商定并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守则》;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第五条: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执行自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六条: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费,大写人民币:伍仟捌佰伍拾元整(5850.00元)。在工程承包款中预留。

付款方式: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后,由甲方在合同第一年第七月第一周之内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维修保养费的50%(2925.00元);第二年度第七个月的第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另外50%(2925.00元)。

□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托收□电汇

第七条: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按未执行部份合同金额的5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修保养费用,按合同总金额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维保养职责,按合同总金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应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影印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双方签章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时间: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_中学(盖章)

乙方: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签署本维修保养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中学

乙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二条:合同对象

(具体工程名称和甲方报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或已经投入运行的建筑消防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冷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讯设备□移动灭火系统□其它消防设施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没有的打“×”。

第三条: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合同范围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提供合同范围内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全部施工安装竣工图纸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合格手续;承担因合同对象本身的质量问题或使用过程中产生价值100元以上的维修费用以及元器件更换费用(第一年保修期内的除外);负责消防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发现问题及立即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

乙方责任: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共同责任: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共同商定并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守则》;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第五条: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执行自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六条: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费,大写人民币:伍仟捌佰伍拾元整(5850.00元)。在工程承包款中预留。

付款方式: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后,由甲方在合同第一年第七月第一周之内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维修保养费的50%(2925.00元);第二年度第七个月的第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另外50%(2925.00元)。

□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托收□电汇

第七条: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按未执行部份合同金额的5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修保养费用,按合同总金额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维保养职责,按合同总金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应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影印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双方签章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托修、托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修、承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建筑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维修保养范围:

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中的第_______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

1.建筑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给水设施;

4.消火栓系统;

5.消防水炮系统;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

8.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

9.泡沫灭火系统;

10.防烟、排烟设施;

11.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

12.消防电梯;

13.干粉灭火设施;

14.移动式灭火器材;

15.其他设施。(详见建筑消防设施名录)

三、维修保养期限: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起至____年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止。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_____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维修保养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认真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归口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制度;

2.制定消防设施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负责消防设施操作的人员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3.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少于6人,每班工作时间不大于8小时,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且均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4.按照有关规定对消防设施进行值班检查、巡查、检测,每年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对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5.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及时通知乙方修复,并承担违规操作造成故障和不及时通知维修发生的责任;

6.不应擅自关停消防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需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并有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

7.储备一定数量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根据需要及时更换配件,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8.乙方不按规定履行维修保养职责、出具虚假维修保养报告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并保证合同期内资质的有效性;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遵守科学和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业务,保证维修保养后的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3.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派遣已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保养人员(每次至少2人)每月定期维护保养本合同约定的建筑消防设施,如实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并抄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4.接到甲方故障报告后,派遣已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技师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人员(每次至少2人)24小时内到现场修复存在问题和故障的消防设施,并承担不及时维修发生的责任;

5.维修期间确需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必须报经甲方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故障排除后要进行相应功能试验并报经甲方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要如实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6.对消防设施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

7.对甲方值班检查、巡查或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六、酬金和付款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_______解决。

1.由____________仲裁机关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篇5

山东省公安厅

制定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托修、托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修、承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条例》,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建筑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维修保养范围: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中的第_______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

1.建筑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消防给水设施;4.消火栓系统;5.消防水炮系统;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7.气体灭火系统;8.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9.泡沫灭火系统;10.防烟、排烟设施;11.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12.消防电梯;13.干粉灭火设施;14.移动式灭火器材;15.其他设施。(详见建筑消防设施名录)

三、维修保养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起至____年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止。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_____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维修保养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认真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归口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制度;

2.制定消防设施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负责消防设施操作的人员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3.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少于6人,每班工作时间不大于8小时,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且均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4.按照有关规定对消防设施进行值班检查、巡查、检测,每年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对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5.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及时通知乙方修复,并承担违规操作造成故障和不及时通知维修发生的责任;

6.不应擅自关停消防设施。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需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并有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

7.储备一定数量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根据需要及时更换配件,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8.乙方不按规定履行维修保养职责、出具虚假维修保养报告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并保证合同期内资质的有效性;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遵守科学和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业务,保证维修保养后的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3.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派遣已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保养人员(每次至少2人)每月定期维护保养本合同约定的建筑消防设施,如实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并抄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4.接到甲方故障报告后,派遣已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技师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维修人员(每次至少2人)24小时内到现场修复存在问题和故障的消防设施,并承担不及时维修发生的责任;

5.维修期间确需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必须报经甲方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故障排除后要进行相应功能试验并报经甲方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要如实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6.对消防设施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

7.对甲方值班检查、巡查或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六、酬金和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_______解决。

1.由____________仲裁机关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一份。

附:《建筑消防设施名录》。

附件:

建筑消防设施名录

一、建筑防火分隔及安全疏散设施

1.防火门(包括自行关闭、顺序关闭设施,反馈信号)

2.防火窗

3.防火卷帘(包括手动、自动控制装置)

4.防火阀

5.推闩式外开门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各类报警触发器件

2.各级报警控制器

3.各种警报装置

4.系统接线装置

5.系统接地装置

三、消防给水设施

1.消防水池(包括取水口、取水井)

2.消防水箱

3.消防水泵(包括试验和检查用压力表、放水阀门)

4.稳压泵、增压泵、气压水罐等

5.水泵接合器

6.管网及阀门

四、消火栓系统

1.室外消火栓(包括标志)

2.室内消火栓(包括消防水枪、水带)

3.启动按钮

4.管网及阀门

5.消防卷盘(包括胶带和喷嘴)

五、消防水炮系统

1.消防水炮及控制装置

2.管网及阀门

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水源及供水装置(水池、水泵、增压设施、水泵接合器等)

2.各类喷头

3.报警阀

4.控制阀

5.水力警铃

6.末端试水装置

7.压力表

8.水流指示器

9.充气、排气装置

10.管道及阀门

七、气体灭火系统

1.喷嘴

2.气体灭火控制盘

3.贮存装置

4.选择装置

5.管道及附件

6.防护区门、窗、洞口自动关闭装置

7.防护区通风装置

8.紧急控制装置

9.喷洒警示装置

10.部分系统的冷却装置

八、水喷雾自动灭火系统

1.水雾喷头

2.雨淋阀组(雨淋阀、电磁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压力表和通用阀门)

3.过滤器

4.传动管

5.水源和供水装置

九、泡沫灭火系统

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1)泡沫消防泵

(2)泡沫比例混合器

(3)泡沫液压力储罐

(4)泡沫产生器

(5)控制阀

(6)固定泡沫灭火设备

(7)泡沫钩管

(8)泡沫枪

(9)泡沫喷淋头

2.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1)水泵

(2)泡沫液泵

(3)控制箱

(4)泡沫发生器

(5)比例混合器

(6)泡沫液储罐

(7)压力开关

(8)管道过滤器

(9)导泡筒

十、防烟、排烟设施

1.排烟窗控制装置(自动或手动)

2.挡烟垂壁

3.机械防烟设施

(1)送风口

(2)压差自动调节装置

(3)机械加压送风机

(4)风道

(5)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2.机械排烟设施

(1)排烟风机

(2)排烟口(包括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

(3)排烟防火阀

(4)排烟道

(5)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十一、消防电气和通讯设施

1.消防电源

2.自备发电机

3.应急照明

4.疏散指示标志

5.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

6.消防专线电话

7.火灾事故广播扬声器

8.火灾事故广播扩音机

十二、消防电梯

1.轿厢内的专用电话

2.首层消防专用操作按钮

3.消防电梯井底排水设施

4.手动或自动控制装置

十三、干粉灭火系统

1.喷头

2.贮存装置

3.选择装置

4.管道及附件

5.防护区通风装置

6.控制装置

十四、移动式灭火器材

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第二条:合同对象

(具体工程名称和甲方报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或已经投入运行的建筑消防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消火栓系统

□喷淋冷却系统 □泡沫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防火分隔系统 □防排烟系统 □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消防通讯设备 □移动灭火系统 □其它消防设施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没有的打“”。

第三条: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合同范围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提供合同范围内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全套施工安装竣工图纸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合格手续;承担因合同对象本身的质量问题或使用过程中产生价值100元以上的维修费用以及元器件更换费用(第一年保修期内的除外);负责消防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管

乙方责任: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共同责任: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共同商定并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守则》;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第五条: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执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合同金额:每年的消防维修保养费为(人民币大写)

付款方式: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后,由甲方在合同年度的第一年第一月第一周之内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维修保养费的 %( .00元);在合同年度的第一年第七个月的第一周之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本年度另外的维修保养费 %( .00元);合同年度的第二年和第三年以此类推。

□现金 □转帐支票 □银行托收 □电汇

第七条: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按未执行部份合同金额的5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修保养费用,按合同总金额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维修保养职责,按合同总金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应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影印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双方签章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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