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数量和价款
供应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不定时、多批次向甲方采购钢材。每次用量计划乙方提前 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按用量计划约定数量、期限供货(未注明时间的,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小时内供货)。
二、质量标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GB1499.1-20xx、GB701-20xx、GB1499.2-20xx、GB6566-20xx及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二、质量标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GB153-95 及其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三、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规定执行,法律及规范没有规定的,按产品质量证明书的质量保证期限为准。
四、随货必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应提供产品质量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书面证明资料、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合格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加盖公章。
五、标的物所有权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转移:自标的送达乙方承建的 工程(以下均简称“乙方工程”)现场,经验收人验收合格,并由验收人完善签字手续后转移。
六、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实际验收合格数量。
七、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采用第( )项方式:
7.1甲方送货至乙方工程施工现场,费用甲方负责。
7.2乙方自提,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8.1货到现场5日内检验完毕,标准按合同第二条执行;
8.2乙方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有权将产品送国家相关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有关检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检验不合格,则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九、计量、结算方式、时间及付款
9.1钢材计量方式:
9.2钢材价格计算方式(该价格包含货款、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9.2.1 9.2.2
9.3 若所购货物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能够在签订本合同时确定详细数量和金额的,自货物按本合同约定交验给乙方后,选择下列第( )项执行:
9.3.1甲方供应货款垫资额达到 后,次月在从业主收取相应工程款后每月25日甲乙双方进行结算,办理结算后次月在从业主收取相应工程款后支付当月货款的 %,余款在乙方工程完工 个月内无息付清。
9.3.2双方其他约定: 。
9.4若所购货物甲乙双方约定按实际供货量结算的,自货物按本合同约定交验给乙方后,选择下列第( )项执行:
9.4.1甲方供应货款垫资额达到 后,每月25日甲方将实际供货量报送乙方核对,并出具要求付款的书面申请,乙方在双方对账确定具体结算金额后,次月25日内按双方结算金额 %安排资金支付,余款在乙方工程完工后 个月内无息付清;
9.4.2双方其他约定: 。
9.5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后,甲方在乙方付款前应首先向乙方开具本单位合法有效的等额税务发票和请求付款的书面申请。
9.6甲乙双方的材料结算书须加盖乙方或乙方授权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的公章才有效。
十、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反合同、报价表或投标书约定提供产品,或提供不合格产品的,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有权要求退货并收回已支付的货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10.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开具本单位合法有效的等额税务发票和请求付款的书面申请,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付款的,乙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0.3材料结算书须加盖乙方或乙方授权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的公章才有效,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0.4乙方接收甲方每次开具的等额货款发票和付款申请后,6个月内按时付款的,乙方不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0.5乙方接收甲方每次开具的等额货款发票和付款申请后,超过6个月支付货款的,从第7个月起乙方向甲方承担未付款额度每年4%的违约金。
10.6因业主拖欠乙方工程款导致乙方不能按约支付甲方货款,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追索业主拖欠工程款的工作并且不得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0.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或数量交货的,应向乙方支付 元/日或 元/次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乙方有权自货款中扣除;
十一、合同解除的条件:
11.1在合同履行中,乙方发现甲方供应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和供货时间等不符合合同规定以及乙方要求的,乙方享有合同单方解除权,并可继续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1.2甲方迟延15日仍不能交货或连续3次供货数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由重庆市 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三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未履行,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四、乙方指定收货人: ;结算人: 。如乙方内部人员变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完善有关手续。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15.1甲方保证对其所供应的材料不受任何第三人所有权、他物权和知识产权的追索,拥有合法的经销权或特许经销权,否则甲方将承担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15.2甲方声明:
本合同签订之时,甲方已经知悉本批货物将用于乙方承建的 工程项目,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给该乙方工程项目造成的损失、乙方对建设单位承担的赔偿金、因涉及诉讼或仲裁而支付的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等。
15.3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15.4本合同严格按照签订数量及金额执行,如增加量需另行签订合同。
15.5合同正本所有信息(除签字、盖章)一律电脑输入并用A4纸打印,字迹清晰,否则不予办理。
15.6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合同,须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乙方租赁材料物资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及担保单位证明到甲方办理物资租赁合同。
2、乙方在甲方处租赁物资,需先向甲方交纳押金,租赁物资退还手续完毕,租金结清,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3、租赁物资价格表:
4、租金结算依据和标准:
结算依据和标准,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依据,以甲方“租赁物资收发凭证、码单”并经双方指定经办人签字为准,并同时作为租金结算的有效凭据,以物资发出时日起,按每月日为租金结算日,每月结算一次,最迟不超过十天。
5、租赁时间:自年月日至日止,如期满,租赁物资还未还清,以乙方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6、乙方归还租赁物资,必须按乙方所租物资的“收发凭证原始码单”的规格型号,保持平整、干净、无损缺,修复完好后归还甲方库房验收,如物资无法修复则乙方按市场价赔偿甲方。
7、发货和退货地点:甲方仓库、提货和退货的运费、装卸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7.1发货和退货时需由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人验收对接,保证物资完好。
7.2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合格证、登记备案手续、检测报告等其他相关资料。
8、设备维护与修理
8.1设备的维护于修理由甲方负责,每台设备故障停机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超出时间由乙方从当月租赁款中扣除,扣款额按月租除以当月日历天数计算(备注:6小时未修复,扣除半天租金;12小时未修复扣除当天租金,设备修复期间,乙方应积极调整工作计划,因调整计划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9、违约责任:
9.1如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取同时承担材料总价值的 %违约金。
(1)、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规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及滞纳金;
(2)、擅自转卖或不按合同规定使用租赁物资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物资转租、转借他人的(如甲方同意转租第三者,必须有书面协议和负责人签字即生效)。
9.2如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材料给乙方造成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0、租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0.1、租赁期限届满,乙方继续使用租赁物的,应于期满前3日到甲方单位办理延期手续补签协议,并按约定继续交纳押金、租金。未按约定交纳押金的、租金的、遇有甲方上调租金调价标准的,执行甲方上调后对外公布实施的价格,不再另行通知。
10.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变卖、抵押租用材料或变更合同约定使用地址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10.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租赁物返还及各项费用结清之日终止。
11、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妥,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据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负责人协商作出补充条款与本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13、其它约定事宜:
1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单位盖章和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15、乙方指定经办人:(领料人)(如有变动乙方应向甲方书面通知,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章): 乙方(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卖方(甲方):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
第四条验收方法_________。
第五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
第六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
第七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八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____%的补偿金。
第十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一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共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