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承运合同(实用三篇)

建筑垃圾承运合同(精选3篇)

建筑垃圾承运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为促进甲乙双方经营业务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物流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服务内容及合作关系

1.1 协议标的物:本协议主要标的物为甲方委托给乙方并由乙方进行快递、快运或其它物流服务的所有货物(以下简称“货物”);货物的计量单位为立方米、件数或者公斤;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具体签订的运单确定。

1.2 在乙方确保为甲方提供满意服务的前提下,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快件或其它货物进行承运服务,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运单为依据。

1.3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信函及费用结算,均只能使用本协议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名称、地址和开户银行帐号。以上若有变更,变更一方应至少提前_______天以书面文件通知另一方,该书面通知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人员签字方为有效。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权利与义务

2.1.1 甲方交付给乙方的快件或其它货物必须保证其外包装盒完好无损,且均贴有甲方指定封签。

2.1.2 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时间)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将有关的作业指示通知乙方,作业指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货物名称、数量或件数、收货人姓名、联系电话、收货详细地址等。

2.1.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承运过程进行监督、指导,随时向乙方查询货物信息并获得货运中的相关票据。

2.2 乙方权利与义务

2.2.1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承运通知后,应安排车辆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时间)到甲方指定时间和地点提货,并按照甲方的指令要求进行货件的准时运输递送。

2.2.2 乙方承运门到门的货件必须向甲方提供客户签收回执单原件;签收回执单原件使用甲方货运单,(签收回执返回给甲方的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自行商定)如因签收回执遗失、无效、效力瑕疵等原因造成甲方与客户或收货方的货物交接纠纷,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签收回执要求按照甲方指定的签收人签收或加盖公章。

2.2.3 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准确、随时的查询服务;并定期向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流向数据等相关信息的汇报;如因交通堵塞、查罚超载等特殊情况导致运输时效发生变化,乙方须在第一时间将变化后的相关信息告知甲方,否则因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4 对甲方委托乙方承运递送的货品,在未将货物交付甲方指定的收件人之前,若出现货物丢失、损坏、遭受盗窃、抢劫等任何异常情况,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的要求行事。

2.2.5 乙方保证在为甲方提供运输服务的过程中,不从事与甲方利益相抵触的业务,特别是乙方将不能与甲方客户直接或间接发生业务利益关系。

2.2.6 乙方在此同意并完全承认甲方及甲方货主对合同项下货物的所有合法权利,并不可撤销地放弃对合同项下任何货物的留置权。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供应商对任何货物没有也将不会有任何权利。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

3.1 协议价格: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支付,费用结算以不同地区,货物重量进行计算。

3.2 本协议涉及的所有费用采用______结(月/周)方式结算,乙方于在每月______号前向甲方提供上月费用结算清单。甲方如对该清单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结算清单的______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3.3 甲乙双方对审定的当月结算清单无异议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出正规的运输发票。

第四条:违约与赔偿

4.1 甲方委托乙方的货物乙方如发现发寄信息出现问题(例如货物发寄信息不准确、不详细或错误等)应在发寄之前及时反馈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仍出现货物误运、逾期投送,乙方不负责赔偿。

4.2 货件异常情况的赔偿

4.2.1 对甲方委托乙方运送的物品,在未将货物交付甲方指定的收件人之前,因乙方自身的原因(如:内部员工偷盗、内部管理不善造成丢失、内部交接等)使得甲方遭受货物损失,乙方必须承担甲方全部的实际损失。在事故发生之日起_______日内按照货物损失的实际价值向甲方全额赔偿。

4.2.2 对于乙方控制范围以外因素造成甲方货物损失,乙方亦应承担甲方的损失,(如:运输途中遭到抢劫、运输途中发生车辆事故等)并且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在事发之日起______日内提供事故现场照片、事故签证、报警受理回执、公安机关出具的盗、抢证明原件或交通、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若产生保险免赔额,乙方必须承担保险免赔额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提供上述甲方认可的相关资料,所有甲方的实际损失必须由乙方承担。对于事故中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按照货物损失的实际价值向甲方全额赔偿。

4.3 由于甲方匿报危险品或禁运品致使乙方车辆损坏、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及其它直接损失和费用,应由甲方负责赔偿。

4.4 乙方必须保管好甲方货物的外包装,在乙方将货物交付甲方指定的收件人之前,如出现因野蛮装卸、打包、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外包装箱(盒)变形、受损,乙方应按照甲方货物外包装的实际价值赔偿。

第五条:保密

5.1 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包括商业、技术、公司政策、运价、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5.2 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双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双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为止。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 “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动乱、扣押、罢工、空中飞行物坠落以及地震、洪水、台风、海啸等人力不可控制的自然灾害。

6.2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另一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程度。

6.3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时终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须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影响。

第七条:生效和终止

7.1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7.2 如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出现下列任何情形,另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7.2.1 一方违约,并且在守约方依本协议有关条款发出书面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或未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7.2.2 一方申请破产或被他人申请破产。

7.2.3 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履行义务的状况持续______天以上。

7.3 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但不可抗力除外。

第八条: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8.1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提起诉讼,由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2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8.3 本协议作为双方合作的唯一协议版本,其它协议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皆以本协议为准。

第九条:其他

9.1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根据业务进展情况随时增加补充条款,该协议的补充条款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筑垃圾承运合同 篇2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位于 因建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有建筑垃圾_______立方米需要运输。甲乙双方秉着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合作方式

1、甲方将该工程项目的建筑垃圾全部委托乙方承运。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建筑垃圾处置审批核准手续;乙方负责办理参与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渣土运输核准证,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2、乙方应按甲方工程施工要求提供有资质的密闭专用车辆和足够的车辆运力投入运输,确保工程施工进度。

3、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运输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工期约为_______天。

二、运价及运费结算方式

1、建筑垃圾运输价格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商定每车每趟(_____公里)运价:________吨位车为_______元,___________吨位车为___________元(因工地卸区改变,而造成的运价变化,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再施工。)

2、运费结算方式

(1)乙方以甲方发出的运土票为依据进行运费结算。甲方必须在建筑垃圾票上完整填写承运日期、建筑垃圾消纳场点,签发人签名。建筑垃圾票必须字迹清晰,不得涂改、伪造。有回程票的,两票必须相符,否则,票据无效。

(2)从开工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乙方每天与甲方结清前一个工作日的建筑垃圾运费。双方当面验证点清建筑垃圾票后,甲方如数足额以现金支付运费。

(3)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运输完工后次日甲方一次性付清剩余未结建筑垃圾运费,并退还结算保证金。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国家建设部和长沙市建筑垃圾管理的有关法规,不得雇用无牌无证等无资质的非专用车辆参运建筑垃圾。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建筑垃圾承运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货物运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运形式

1、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国内货物运输,运输方式汽运

2、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货物运输的运输方式,到达城市、运价。

3、约定价格因市场变化需要变动,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书面认可后执行。

4、甲方指定为乙方货运代理联系代表,协助甲方处理与乙方之间一切相关货运事宜,包括有效单证签收、货物保管、运输过程监控、赔付的处理等,该代表变更时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从乙方指定地点提货或接收乙方货物并派送至指定地点。

2、甲方不得擅自改动乙方包装标准,零散货物甲方负责协助乙方进行发货前的打包、装散等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包装材料,人工费。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指定的运输方式(即汽运方式)托运,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改变。

4、发运大量货物或乙方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货物启运后甲方负责将发运情况通知乙方。

5、甲方负责对乙方出发货物的运行状况进行全程跟踪,应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货物到达情况。

6、因天气及不抗拒因素影响造成公路、铁路无法正常运行,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调整运输方案。

7、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甲方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现场配合收货人员核实数量并按照送货单签单确认,并反馈收货信息于乙方。

8、装车时甲方必须派人现场监督和跟踪货物的装车质量、清点货物的数量,如实的运送到乙方指定的工地收货点清点准确的数量,若因运输缺失甲方应照损失货物全额赔偿。

9、甲方必须严格按照乙方的运输要求运输,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配货运输,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及时通知甲方装货,告知甲方货物名称、数量、装货时间、地点、大票货物要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提前安排车辆。

2、乙方应准确书写《货运单》或《货物托运书》,乙方提供托运货物所必须的相关文件、单位。

3、乙方有权获知货物在运输途中情况和预计到达时间。

4、乙方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有权随时改变到货地点及收货人,但应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它费用。

5、乙方货物在投保后出险,乙方必须提供相关证据,主动配合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6、乙方有权对甲方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

7、乙方货物货在运输途中,如出现恶性抢劫,整车神秘丢失,甲方负责货物价值全额进行赔偿。

8、乙方不得以隐瞒的形式委托运输禁运物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保密条款:

1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乙方提供经甲方或甲方从乙方获取的资料和相关商业秘密,甲方负有保密的义务。甲方需采取一切措施使上述资料免于被无关人员接触,要求参与本合同工作的雇员遵守本合同规定。

2甲方给予乙方的各种优惠,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密,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使其成为与甲方谈价的筹码;

五、委托运输费用计算及结算方式:

运输费用计算:以甲、乙双方核定之《承运合同到达城市运价表》和双方商谈价格为准;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乙方运输费用付款采用:回单付款或者月结;

六、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到期如双方均无意终止,本合同自动以年为单位延长有效期。

2、任何一方终止合同,均以书面形式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通知对方。

3、本合同终止后,若费用没有结清,一方须在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结算单证,另一方则按照本合同之结算约定核对、付款。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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