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下,双方协商一致,将甲方一栋以全带资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双方利益,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工程结构:
1、工程地点:通羊镇洋都村九组前与鑫达建材市场之间的菜园地。
2、工程结构:一层空架,层高内空4.2米,二至七层砖混节后住宅,层高3米(具体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
二、承包范围:
1、建筑承包期工程范围为设计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及相关建筑规范作规定的要求施工,包括房屋一面贴外墙砖,正面贴砖,东面压光,西北面水泥磨砂。如达不到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质量标准,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空架卷闸门、入户门、塑钢窗等选用中等材料,乙方负责购买材料,制作、安装,水电由甲方负责。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场地及进场路面平整,水、电、路三通。尽可能地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
2、乙方负责路面施工时损坏的维修工作。甲方负责做好与当地组民的关系,不得与组民发生任何影响双边关系的纠纷。
3、本栋因暂无证件建筑,如有执法部门要求拆除,所有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本工程及工程款结算方式:
1、本工程按包工包料每平方700元人民币价格与乙方结算工程款。包括化粪池、水沟,上面楼梯房每一个补壹万元给乙方。
2、工程面积计算,整栋房屋为一层空架,二至七层砖混结构,按实做面积计算。
3、房屋漏水及立体质量在三年保证期内,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范围不包括用房户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损坏问题)。
4、甲方可用房屋抵现金付给乙方,甲方将四至七层按单元均价每平方米人民币2180元计价抵工程款给乙方,由西边往东边顺序。
五、工程工期交付使用期限:
1、延期:原则上乙方不得延期开工,如遇政策调整因素,计划重大变更不可抗力因素,可延期开工(一个月)。工期从开基到完成为(拾个月时间日)迟一天罚款贰佰元。
2、停工:甲方确有必要,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工,并妥善保护已建工程,停工期间的工期相应顺延,如有部门干涉等因素,甲方要求乙方停工,每次不得超过15天。
3、工程因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停工的,并办理现场签证后,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顺延工期,非以上因素,工程不能按约定工程交付,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损失。
六、工程材料进场:
为保证工程质量,严禁禁止不合格材料进入工地,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必须有生产厂家的出厂合格证,甲方对进场材料存在质量怀疑,乙方必须和甲方共同在现场取样送检测部门检测,检测合格后才能用于本工程。
七、乙方应经常教育工人遵章守规,文明安全地进行施工,进工地必须配带安全帽,酒后严禁进工地,对新进工地工人必须达到培训合格后再上岗施工,要做好班前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1、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绳,如果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所参与本工程施工的人员,乙方必须为工人办理2份,意外事故保险投保,费用由乙方处理,保单送乙方备份。
3、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若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处理。
4、本合同签字生效,如有一方违约赔偿对方叁拾万元整,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结算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名称、住所)(发包方)
乙方:×(名称、住所)(承包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的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内容)
第二条图纸(写明图纸提供的日期、套数、保密要求以及图纸的解释等)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职责划分工作
第四条工程进度计划
第五条工程监督(包括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等)
第六条人事同价款及其调整
第七条工程预付款及工程价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第八条工程验收
第九条保修
第十条争议处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份,当事人各执__份。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写明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示范文本)(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年三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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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
|序号|分项目名称|-----|--------|估算总投资|费|估算设计费|
||||建筑面积|||(万元)|率|(元)|
|||层数|2|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
||||(m)|||||||
|--|-----|--|----|--|----|---|-----|-|-----|
|||||||||||
|--|-----|--|----|--|----|---|-----|-|-----|
|||||||||||
|--|---------------------------------------|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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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
||||||
|--|-------|--|----||
||||||
|--|-------|--|----||
||||||
-------------------------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
||||||
|--|-------|--|----||
||||||
|--|-------|--|----||
||||||
-------------------------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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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总设计费|付费额|付费时间|
|付费次序||||
||%|(元)|(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
|第一次付费|20%定金||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
|第二次付费||||
|------|-----|---|------------|
|第三次付费||||
|------|-----|---|------------|
|第四次付费||||
|------|-----|---|------------|
|第五次付费||||
-------------------------------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
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发包人_____份,设计人_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住所: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__________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鉴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房屋修建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私人住宅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建筑项目: 私房建设工程
第二条、建设地点:
第三条、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将其住宅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2、乙方应提前 天,将工程建设所需材料告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工程所需全部材料。
3、乙方自带建筑工程所需的一切机械设备及工具和安全设施设备;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下雨影响工程质量。
第四条、建房工期
乙方承建的该房屋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工期 天。
第五条、建设工程承包单价及建设内容
1、整体建筑包工费,按照建筑面积定价,本房屋修建的包工费每平方米 元(包括人工工资、施工工具和安全设施、安全设备费、水电工资)。
2、整体建筑建设内容
房建工程规范中所指的主体工程的全部土建工程,含上下水管的孔洞预留,电路、闭路电视线、电话线、管线路的预埋和安装,瓷砖粘贴、内外墙粉敷、 等。
第六条、承建工程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第一次:待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预付 元做启动金。
第二次:基础工程按合同和设计保质保量完成后预付 元。
第三次:主体工程按合同和设计保质保量完成后预付 元。
第七条、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所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乙方必须重点抓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施工,严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设标准》建房,在施工期间,以确保工程质量和人员及房屋安全,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
3、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建筑工人及第三者发生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责任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果发生安全事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工程质量。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由乙方确定施工图纸,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建房后的墙体、门窗洞口等要做到平整、光滑、无空鼓,墙砖、地面砖做到平整,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甲方如未按照乙方的工程进度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造成乙方待料停工所受损失,均由甲方负责承担赔偿。
2、乙方承揽建设工程的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提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三份, 人民政府 社区、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另纸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