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修工程合作合同(精选3篇)
定作人(甲方): 合同编号:
承揽方(乙方): 签订地点:
承揽人测绘资质等级: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第二条 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地形图测绘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序号标 准 名 称标准代号标准等级
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__国标
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__国标
3、城市测量规范CJJ8-20__行标
4、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__国标其他技术要求:
第四条 测绘工程费:
1、取费依据: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
2、取费项目及预算工程总价款:
3、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测绘工作量核计实际工程价款。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2、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3、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4、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测绘成果。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提交有关资料之日起 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2、乙方应当根据合同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3、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
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第七条 测绘项目完成工期:序号测 绘 项 目完成时间备注全部测绘成果应于 年 月 日前交甲方验收。
第八条 乙方应当于工程完工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乙方所完工的测绘工程完成验收,并出具测绘成果验收报告书。对乙方所提供的测绘成果的质量有争议的,由测区所在地的省级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裁决。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
第十条 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万元。
2、乙方自工程完成之日起 日内,根据实际工作量编制工程结算书,经甲、乙双方共同审定后,做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自测绘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根据工程结算结果向乙方结清工程价款。
第十一条
1、自测绘工程费全部结清之日起 日内,乙方根据合同书的要求向甲方交付全部测绘成果。(见下表)序号项 目 名 称规格数量备注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测绘成果 份。甲方如需增加测绘成果份数,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每份工本费 元。
第十二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2、乙方进场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影响工程进度的,甲方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并根据本条第二项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停窝工费。
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要求甲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并且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预算工程总价款的 %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影响测绘作业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由甲方自己负责)。返工周期为
天,到 年 月 日完成,并向甲方提供测绘成果。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预算工程费30%(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书面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委托方单位名称: 承接方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电 传: 收款单位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备 注: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挥双方的优势,共谋发展,并为今后逐步向组成集团公司过渡,双方经过充分友好的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1、建立密切的技术合作关系,今后凡甲方承接的工程,装修设计任务均交给乙方承担。
2、乙方保证,在接到任务后,将立即组织以高级工程师为领导的精干设计队伍,在10日提出设计方案,并在方案认可后一个月内完成全部设计图纸。
3、为保证设计的质量,甲方将毫无保留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一切建筑技术资料。
4、装修施工队伍由甲方组织,装修工程的施工由甲方组织实施。施工期间,乙方派出高级工程师监督施工,以保证工程的质量。
5、甲方按装修工程总费用的千分之×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建筑装修工程集团公司组建意向书》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承包工程协议合伙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合伙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伙承包________________工程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合伙项目以________________公司中标合同确认的项目内容及范围为准;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的项目,对外以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义出现。
三、合伙期限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四、出资额、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万元。该款为起动项目的前期费用,占全部出资比例_____________%。
2、乙方以设备出资(含当地协调社会关系),占_____________%。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六、退伙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合伙期间的财务负责人,合伙项目的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均需经甲方同意方可支出与进帐;同时,甲方参与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
2、乙方负责项目的工程管理、设备维护及当地社会关系的协调,并参与日常管理;
3、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八、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九、合伙期满合伙期满,双方按合伙协议进行结算,盈亏均按比例承担、分配。
十、纠纷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十一、生效及补充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各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补充协议。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