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工程安全生产和工程技术协议(精选7篇)
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现中的有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
(姓名)(姓名)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一、合同双方
甲方(承包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施工方): (以下称乙方)
二、项目名称及工作范围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三、安全生产
第一条 协议约定
1、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确保外包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外包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
第二条 甲、乙方须知
1、为了加强承包工程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管理,明确安全责任,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甲、乙双方在签订外包工程合同前,必须先签订《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协议》。
2、《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协议》必须在甲方对乙方安全施工审查合合格之后签订,并作为安全生产协议的附件存档。
3、《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协议》未签订之前,禁止工程开工作业。
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到甲方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入厂手续。
5、乙方在安全方面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6、乙方施工责任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施工安全负全责。
7、乙方施工人员30人及以上应设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
8、专(兼)职安全员和其他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明显的标志。
9、甲方安全监察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乙方参加安全大检查活动,发现问题乙方积极组织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及时向甲方反馈。
10、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标准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应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18、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伤、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甲方应事先进行安全交底,乙方应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19、乙方每天在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应结合工作特点,有针对性的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安全员应坚持在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工作,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20、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应采取对相关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训诫或停止乙方的工作,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直至终止承包资格的措施。
21、施工期间发生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及其它安全规定,按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考核;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集团和个人,给予奖励。对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事件频发的工程单位,停工整顿,不再录用。
第三条 甲方应履行的安全职责
1、负责对乙方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内容包括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安全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3年安全施工记录。对承包特种作业工程(起重机械。电梯等)的承包单位还需审查特种作业许可证。对特种作业人员所持证件进行审查,确认有效。
2、监督检查乙方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满足安全施工需要。
3、负责对乙方人员入场安全教育,组织对《安规》相关内容进行学习,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4、负责对乙方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对乙方制度的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审核,确定外包工程项目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
5、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甲方责任事先进行特殊交待。
6、凡需办理工作票的工作项目,由甲方负责协助办理。
7、对现场安全措施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并视情节给予考核。
8、监督施工现场公共安全生产防护设施,确保其完好使用。
9、甲乙双方交叉施工作业时,由甲方负责进行协调指挥。
10、未经签订此协议,任何人不得批准乙方施工。甲方有关部门或施工管理单位负责人批准施工的,由批准人承担安全责任。
11、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甲方设备事故,由甲方责任内部调查、统计上报。
第四条 乙方应履行的安全职责
1、对承包的工程项目安全工作负全责。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安全责任分工,承担承包期内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甲方外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4、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5、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应当满足安全施工需要,并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使用有隐患的机械、工器具。
6、施工人员着装应符合《安规》的要求,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好工作服,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酒后作业。
7、复杂和较危险的工程项目,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措施,设专人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护。
8、脚手架必须按标准搭设,围栏齐全,跳板两端固定牢固,不许有探头跳板,搭设的脚手架应按照脚手架搭设技术规范进行验收。地面孔洞必须装设围栏,行走通道设安全隔离,禁止高处作业上下抛掷材料(或废料、垃圾)、工具等。
9、施工中,不得碰及工作范围内以外的其他设备,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拆、接水源、电源、气(汽)源等,负责对所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10、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使用,维护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工器具。
11、不得录用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高血压心脏病)等人员,新增补人员,应在上岗前报告甲方,履行安全管理程序,不得擅自派出上岗作业。
12、施工现场每天进行清扫,做到无杂物、无积油、无积水。设备、材料摆放整齐、严禁野蛮作业、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施工现场吸烟。
13、施工期间,发生的人身、设备及未遂事故、必须保护现场并立即汇报甲方、事后应向甲方提交分析报告。
14、施工期间,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设备损坏等不安全事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报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负全部责任:
(1)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或不执行安全措施所造成的不安全事件;
(2)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不安全事件;
(3)使用有隐患的工器具或不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造成的不安全事件;
(4)擅自损坏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造成的不安全事件;
(5)在生产区域内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类不安全事件。
16、考核管理标准
(1)发生人身重伤考核外包单位3-5万元
(2)发生人身轻伤考核外包单位1.5-3万元。
(3)发生人身不安全事件或破皮流血未构成轻伤考核责任单位3000-5000元。
(4)发生人身伤害未遂事件视情节考核责任单位20__-3000元。
(5)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1人次考核100元,不能正确佩戴安全帽,1人次考核50元。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一人次考核100元。
(7)高处作业随意抛扔工具、材料、垃圾等,没有发生险情一次考核200元;发生险情一次考核1000元。
(8)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一人次考核200元。
(9)需要办理工作票,而没有办理工作票便开始工作,没有造成后果,一次考核500元;造成后果的,由甲方安委会研究考核数额。
(10)氧、 乙炔 瓶混放,考核100元;使用中的氧、乙炔 瓶 没有垂直固定,距离不足8米,考核100元。
(11)容器内作业不按规定使用行灯,考核500元。
(12)酒后工作,停止其工作,考核200元。
(13)开关保险用铁丝、铜丝代替,考核200元;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接电源,考核500元。
(14)脚手架搭设不合格,跳板没有固定、作业平台无护栏,每项考核200元。
(15)使用电焊、气焊、砂轮、无齿锯等设备进行焊接、打磨、切割作业,没戴防护罩或眼镜,考核200元;使用电动设备没有按规定戴好防护手套,考核200元。
(16)违反消防条例规定,冒险作业,未造成后果,考核500元。
(17)非因火警、火灾挪用消防器材,考核200元。
(18)在规定办票动火区城内工作,未办理动火工作票私自动火,未造成后果,考核20__元。
(19)过失造成火警,视经济损失和影响情况,由甲方安委会研究考核数额。
(20)厂内吸烟,1人次考核100元。
(21)施工卫生责任区城发现烟头,每个考核50元。
(22)施工人员在工作场所肆意闹事,干扰正常生产秩序,停止其工作,未造成后果,考核1000元;造成后果的,由甲乙安委会研究考核数额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3)对所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和违章性质较严重的,将加倍给予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立即停工整顿,由甲方安委会决定终止合同。
(24)外来施工队伍入厂车辆司机、同乘人员及装、卸车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安全帽,违者一次考核100元。以上考核金额如与单位现有考核金额冲突,以最高额度为准确。
四、生产技术
第一条.总则
乙方负责本标段工程的管道、设备安装施工。应和本标段土建等相关施工单位相互协作,无条件服从监理工程师的调度。对施工图纸有争议的地方,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无条件实施,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另一承包商实施,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工程量从责任方的工程款中双倍扣回,阻挠工程实施者,视为不遵守合同而构成违约。
1.1实施的有关标准与法规
技术协议中指定的标准或法规为工程实施中实际采用的标准和法规,发包人提出采用的其他标准及规范,如能保证其达到与本技术协议所规定的标准及规范相同的质量或更高的质量,经总监理工程师事先审阅和书面批准方可采用。
本技术协议与图纸中明显地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任何条款的细节说明中有明显的遗漏,都应被认为指令人满意的管道安装工程和其它安装工程的习惯作法。
工程实施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应在各方面符合引用的标准规范。
在执行本技术协议中,某些条文如有不够明确之处,解释权属于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实施中采用图纸中指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如出现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以标准高者为准。
1.5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省级劳动部门授权的特种作业考试委员会或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的考试合格证。
第二条、工程序和管理
1.1 施工程序
1.1.1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服从工程师对土建、管道安装、接口保温和其它工程在内的统一协调安排。因工程交叉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应认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1.2乙方开工前应向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施工机构的建立和劳动力安排、材料、机械进场情况、水电供应、临时设施的修建、施工方案的准备情况,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安全保证体系及各种预案措施和工程师指定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报告。
1.1.3制定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乙方应该制定为工程师接受的施工部署、总体施工方案(含安全措施)、施工组织实施的形象进度表。
1.1.4乙方应该从有关部门申请到施工必要的许可证、执照和其他类似的证件。
1.1.5其它
管道焊接应完全符合质量标准(GB50236-98),由于不符合焊接要求而发生的复检费、误工费由施工方承担。电预热保温管两端的螺栓焊接由安装单位派人完成,至少在开始预热前3小时焊接完成。
1.2 施工方法
1.2.1 乙方应按施工图上的设计与施工总说明进行施工。
1.2.2 当工程师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尽快提供工程各部分的施工方法和说明。如果在规定和合理时间内没有提供施工方法说明或没有遵循工程师提供有关特殊详图的要求,工程师可以命令乙方暂时停止工作,直到合同条件被圆满地执行。提供方法说明的费用应认为已包含在相应的永久性工程项目内,不另支付。
1.2.3施工设备
所有用以完成施工的机械、焊接设备,必须类型齐全、配套、完整,机械状况能满足施工要求。如规范要求某项作业必须由某种施工设备完成,则必须使用该种施工设备,除工程师同意批准使用其他相应设备外。
1.2.4材料
本工程所用材料应向工程师提交计划购置材料的厂商一览表,并附厂商供应的材料、成品一览表,由工程师审批,乙方拟将自行采购、加工的材料的样品或当地购买的材料必须有说明书、材质报告等,并将这些书面材料提交工程师批准。
乙方向厂商订购材料、成品前,该厂商应取得工程师和业主同意。不准使用未经工程师和业主批准的材料料源。但对料源的认可并不意味着这一料源的所有材料都已批准合格。
1.2.5试验
所发生的材料标准的试验,都应由乙方委托工程师认为合格的试验室进行,试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以上所作的试验或试验结果均应报工程师审批后作为指导施工和验收的依据。
任何工程使用了未经工程师预先批准的材料,不论该工程正在进行或已完成,乙方均必须自己承担风险。
施工中控制工程质量的试验应由乙方在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或工程师另有准许,试验应在乙方的工地试验室进行,所有试验结果都应一式两份提交给工程师,原材料的标准试验,应由乙方在工程师在场情况下取样送交中心试验室或工程师承认合格的试验室委托试验。委托试验的费用以及为实验而采集样品和一切材料运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6抽检
如果工程的某一部位不符合规范要求或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不正常情况,工程师或业主有权指定其它单位用常规或无破损方法进行检验。
1.2.7 保护
乙方应自费保护原材料或成品、半成品构件,免受由自然条件或人为因素带来的损害。
1.2.8保管
乙方应保管好由业主提供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等,期间发生的损坏、丢失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施工要求
1.3.1 乙方应按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总说明进行施工。
1.3.2所有工作管的焊接方式必须采用氩电联焊,焊接不少于两遍,详见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说明”及《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20__。
1.3.3焊缝全部采用单面焊,双面成型工艺。
1.3.4钢管焊缝内部质量标准大部分应符合(GB50184-20__)的贰级规定,叁级不超过15%。
1.3.5全部焊口都应打上焊工钢印,每日填写焊接工艺卡,并做好检查工作记录,记入档案。
1.3.6管道焊口检验探伤射线应达到100%。
1.3.7热水管道所有焊缝由业主委托第三方进行无损检测,工作钢管采用X射线进行100%探伤检查,焊缝质量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金属熔化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3323-20__中的二级质量要求。受检焊口无损探伤一次合格率98%以上,满足合格率内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低于合格率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返修次数只允许一次。
1.3.8安装完毕后,工作钢管做水压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强度试验压力按《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20__)为1.5倍设计压力,即2.4MPa, 严密性试验压力为1.25倍设计压力,即2.0MPa。外护管焊接完毕后做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0.2MPa,管网整体水压试验后安装视为合格。
1.3.9主支干管安装工序包括内部清理,要求目测达到清净标准(附验收资料)。
1.3.10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环境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现场沿路封闭防护设施齐备、安全设施和制度完善、制定雨季焊接方案及防雨、防洪、防冻预案能有效防范长时间大雨量或大到暴雨(洪水)和暴雪措施等。
1.3.11施工单位应有相应的排水设备,以防雨季管沟积水漂管。
1.3.12施工机械设备的设置及使用必须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设置防护罩、漏电保护器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并按照各种施工和机械设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保养和维修。
1.4人员资质及上岗要求
焊工人数不低于10名,焊机数量不低于10台,根据工程进度适时增加焊工人员及设备。
1.5 临时工程设施及管理
1.5.1电讯设施
乙方应及时提供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通讯方式,并保持24小时畅通。
1.5.2维持交通
乙方在工程实施期间应设置安全标志、护栏、警示灯和警示装置,以及其他工程安全设施所需要的设备项目。
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对交通和人民生活有重大影响部位,充分做好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1.5.3文明施工
若乙方不能文明施工,造成甲方、业主被当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检查扣分一次,罚乙方五千元,若被报刊、电视曝光一次罚乙方壹万元。因乙方不文明施工造成的相关处罚,由乙方承担。
1.5.4公共设施
对不能迁移的但又影响工程或受其影响的公共设施,乙方应在工程实施期间对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以保护。在动工之前,乙方应取得有关授权机构的同意和工程师的批准,由于乙方自己活动造成一些公共设施和公用事业设施的破坏,乙方应用自己的费用加以赔偿。
1.5.5临时用地
临时用地,业主可协助乙方进行协调,在实施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报价之内,不另外单独支付。
1.5.6业主提供的施工用区域,由乙方负责管理。乙方不得擅自提供给其它与本工程无关的单位或个人使用。
1.6 工期的保证措施
1.6.1乙方项目部根据项目法实施要求,对本工程行使计划、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等职能,并在本公司选择有施工经验丰富,能打硬仗,技术过硬的施工人员承担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第三条、竣工资料及竣工图
当本工程完工并在工程师签发“工程竣工证书”之前,乙方应完整地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和竣工图一式四套,电子版一套,经工程师审核同意后交甲方保存和使用。
竣工资料和竣工图是工程真实情况的技术文件,是对工程进行交工验收、维护、管理、改造、扩建的依据。因此,乙方应及时组织完成这项工作。
为了完整和准确整理、编制竣工资料和竣工图,乙方应设置精干的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必须在施工过程中(而不是在竣工后)及时做好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各种实验数据、技术资料、设计变更文件等的汇集整理工作,以确保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的质量。
竣工资料和竣工图,乙方应首先进行自审,在自审无误的基础上,报送工程师进行审核批准。所有竣工资料一律为一式四套,其中至少一套为原始件,其余可为复印件。所有竣工图纸,一律为原图修改一套,重新绘制的晒蓝图三套。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若遇工程未移交,相应顺延。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不履行义务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其它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 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 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 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 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 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 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 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某工程安全生产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法人: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为了进一步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施工管理中体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基本原则,结合工程施工质量进度,“以人为本,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安全责任协议。
一、在施工中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进入工地之前,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证件齐全,身体健康,服从指挥,人品高尚才能进入工地工作。并且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劳动保险,无证件或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工地操作,进入工地必须配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上架前必须检验架子是否安全牢固,平稳等一切符合规范才能进行作业,谁违章谁负后果责任。
二、班组长经常贯通安全条例,按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统一标准即JG59-99的各项指标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三、甲、乙双方负责人对职员要经常进行贯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的教育,不断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水平和业务水平。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人员的安排指挥,认真完成甲方交给的各项安全生产的指标任务。
五、乙方在施工中,班组长为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有监督本班组长安全生产的责任。并按相关安全生产规定认真领导全班组工作人员在保证安全的同时按质按量的进行生产。
六、乙方在工程中,违规操作,不按安全规定执行或不慎所出现的伤亡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一概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即不承担误工费,医药费,营养费等一切费用。工地上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甲方按相关规定追究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甲、乙双方应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尽其职,认真管理好本职工作。
八、因建筑行业比较特殊,实属高空作业,机械劳力相互配合,室外每项工程都将安全列入首要位置,双方明确责任,按法制性管理生产。
九、以上各条款通过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自愿原则,并无副勒现象存在,经双方签字或手印盖章后无需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自行遵守。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手续经济了结后无相关责任自然失效。
甲方:建筑工程公司工程项目部
甲方代表(章):
乙方:砼工班组
乙方代表(章):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甲方(工程总包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工程分包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和项目工作秩序,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约束不安全状态的行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 安全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因工死亡责任指标为零。
2、杜绝重伤,轻伤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下。。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安全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在时限内达到100%。
5、不发生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
第二章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4、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三章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检查,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工程项目和施工现场规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
2、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全技术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4、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按名单对乙方负责项目级安全教育,乙方负责队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6、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严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及时清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9、发生安全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第四章 乙方的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按其职责分工认真执行。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北京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规章制度等。严格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标准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2、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检查制度,并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对于甲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乙方应在限期内改正。
3、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的人员和未满16岁的童工。乙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负责班前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的安全着装,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施工现象。
5、在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在有可能发生火灾、水灾、烫伤、雷击、触电、高空坠落、塌方、中毒等容易引起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区域内作业的,要制定安全防护措施,乙方由于未执行协议或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而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责任自负;造成设备损坏的,须负责赔偿。
6、乙方自备的机具、设备必须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防护要求,乙方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应进行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确保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乙方机械、电动工具使用过程中因设备缺陷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发生故障而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7、乙方自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起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由于安全措施或标志不利造成施工人员、社会行人及周边居民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乙方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9、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
10、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章 专项有限空间施工程序
1、作业申请
本工程所涉及的有限空间作业均必须按要求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具体的办理程序如下:
本班组根据施工安排向项目部安全副经理申请有限空间作业申请→项目部安全副经理核实后向业主提出有限空间作业申请→检验有限空间的氧气、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安全员根据施工情况确认安全措施→项目部安全副经理检验防护措施及应急措施是否合格→填写《有限空间作业记录表》。
2、作业方案
施工班组办理好《有限空间作业记录表》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还应遵循以下程序:
作业前项目部安全副经理及安全员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工作环境交底→检验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符合要求→作业人员作业。
第六章有限空间作业准备工作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需包括空间作业场所的名称、作业单位、作业的负责人及作业人员、监护人、签发的日期及作业时限、作业内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可能造成的危害、有限空间内的氧气、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和有限时限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防护和应急措施。
2、有限空间作业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确保出入口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3、作业环境内应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
4、每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对作业空间进行通风。但禁止用纯氧气对有限空间通风。
第七章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①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
②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③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④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⑤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识,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4、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部应急救援抢救医院为:医院
项 目 部、施工队主要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
技 术:
安 全:
材 料:
后 勤:
①作业负责人职责: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②作业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③监护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5、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承包管理,规范承包行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生产经营单位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时,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承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协议,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生产经营单位在有限空间实施临时作业时,应严格遵照本规范要求。如缺乏必备的检测、防护条件,不得自行组织施工作业,应与有关部门联系求助配合或采用委托形式进行。
7、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培训应有记录。培训结束后,应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没有条件开展培训的,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
8、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掌握事故处置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监护者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9、有限空间发生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所在区县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报告。
第八章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技术要求
1、检测
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最低限度应检测下列三项:氧浓度(应在19.5-23.5%范围内),易燃/可燃气体浓度(应< 最低爆炸极限的10%),一氧化碳浓度(应<25ppm)。未经检测合格,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2、危害评估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危害评估应依据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等标准进行。
3、通风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4、防护设备
生产经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
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5、呼吸防护用品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GB/T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要求。缺氧条件下,应符合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要求。
6、应急救援装备
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
第九章 协议有效期
1、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
2、此协议有效期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完工止。
补充条款
1、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必须听从甲方人员指挥。
2、施工人员严禁严禁喝酒闹事,严禁与村民发生纠纷,否则出现事件由乙方负责。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制”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 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甲方的具体责任
1. 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 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3. 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4. 对乙方现场员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 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6. 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7. 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 合同终止工程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9. 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0. 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员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 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12. 其他。
四、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的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 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定。
2. 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责任和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3. 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报甲方审批执行。
4. 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发生人员调整时,要迅速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童工。
5. 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50名施工人员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6. 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7. 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8. 设置必要的员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员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9. 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 监督甲方履行安全职责,对甲方违反责任造成的损失有权索赔。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11. 教育本单位员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12. 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否则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安全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体现一个单位的人文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市政工程项目安全郑重申明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有关费用计取和使用的通知》(渝建发〔 〕 号)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
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渝建发〔 〕 号)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定额费用,按时计算费用已在招投标时计取,进入标底),专项费用标准按其他市政工程标准取费,即为该标段工程总造价的0.6%取费,其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支持、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
2、随时郑重申明对乙方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现场记录。
3、督促乙方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时协调解决各工地之间、工地与周边群众之间的矛盾。
4、每季度末按国家建设部JGJ59—99标准和对乙方进行考核,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安全文明施工合格与不合格的依据,严禁借考核吃拿卡要。
5、每月召开一次有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文明生产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6、甲方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7、根据现场的检查记录,确定该标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否合格。根据有关规定,不合格者,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严格执行《重庆市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建议部JGJ59—99标准,并接受甲方和县建设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
3、乙方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专职安全人员,确保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费用发挥有效作用。
②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④及时如实向项目经理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4、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按照国家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乙方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但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6、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7、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9、料场需放炮作业的,必须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放炮作业,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确保《爆破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0、对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管理使用,必须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1、项目经理部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12、运输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车辆、行人、市政设施、专业管线及沿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防止污染城市,对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会议,自查自纠不安全因素及隐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会议记录上报项目经理部备案。
14、控制噪声,防止扰民。
15、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16、对整个工程中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按《忠县旧城功能恢复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承担违约责任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将按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处理。
2、竣工验收,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综合评定。评定不合格者,不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支付的该项费用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在工程结算中扣除。
3、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职责,按《××县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