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装修工程合同(精选3篇)
投标须知
一、 建设单位(招标单位):中山市建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二、 工程项目:中山市建华花园中和庭会所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三、 工程地点:中山市小榄镇北区
四、 招标内容: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方案招标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方案五、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六、 邀请投标单位:
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验、有志参与中山建设的以下设计单位。(排名
不分先后)
1. 马斯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2. 广州市方日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3. 广州卓艺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4. 深圳海大装饰公司
七、 工程概况及设计基本内容:
见所附(设计任务书)
八、 设计依据:
1. 设计任务书
2. 大楼土建施工图
3. 本招标文件
4. 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范及中山市的有关规定
九、 日程安排:
1. 于20xx年8月16日下午3时在中山市建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内进行招标答疑。各投标单位须将疑问形成书面材料,并于招标答疑会召开前1天内将材料提供到中山市建华房地产发展限公司内。
2. 各投标单位20xx年8月17日下午5时半前到中山市建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领取招标答疑文件。
3. 各投标单位携带标函于20xx年9月7 日下午5时前到中山市建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将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内部开标评标会议,迟到30分钟以上者作弃权处理。
4. 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有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5. 在评标工作结束确定中标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日期内签定中标承包合同。
十、标函内容:
1. 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1份,采用A4型纸)
2. 设计文件:
(1)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说明书:(1式4份,A3型纸)
A.室内装饰装修说明书封面,列明该册内容目录,在封面上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B.设计概念说明:装饰设计思路及方案特点等。
C.综合说明:总体平面布置、功能分析、局部构思、主要材料及设备的选择以及对消防、环保、卫生、劳保等方面的要求和采取的措施等的说明。
D.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E.工程投资估(概)算。
本工程采用限额设计,工程内容及总体造价要求如下:
①设计范围 (详见设计任务书)
整个会所的室内环境部分。(除底层停车场、底层商店、设备房、走火梯、三楼美容、茶室、棋牌室、夹层宫廷养身馆以外)
②总体造价要求:(已包括给排水、强弱电、消防设备及含家具、摆设)总体平均造价约1500元/M²以下。具体细分如下:
1)首层恒温泳池区域:中高档~高档
2)二层一般办公区:700~800元/M2
3)二层经理室、会议室、总经理办公室:1000~1200元/M2
4)售楼区及室外门厅部分:2500~3000元/M2
5)中空厅大堂部分:2500~3000元/M2
以上造价均包括给排水、强弱电、消防设备及含家具、摆设 F.施工技术的简要说明。
G.承诺书,至少承诺以下三方面:
①保证施工图的设计进度应能满足建设周期要求,保证设计质量措施的落实,配合现场施工服务措施的落实情况。
②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对于设计变更(不论是建设单位提出或设计单位考虑的原因),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重大问题需要设计方配合时,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积极配合。
③本次设计费报价应考虑到以后可能发生的情况(如优化设计、设计变更、配合施工等),本次设计费报价即为设计承包合同造价,中标后设计单位不得对设计费用提出任何增加要求。
(2)设计图纸要求:(1式4份、A3型纸)
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构思、建筑声学、视线设计、空调、供电、消防、经济技术指标等。
2)各层室内设计总平面图布置方案(标明材料、颜色、规格)
3)各室内设计平面、立面、剖面图
4)室内设计主要区域的透视效果图
①大堂 (2~3张、A2图幅)
②售楼区及门厅 (共3张、A2图幅)
③恒温泳池大堂 (1张 A2图幅)
④二层办公区的董事长办公室、经理室、会议室 各1张 (A2图幅)
⑤西餐厅 (1张 A2图幅)
5)主要材料样板及其等级、市场价格
3. 设计费报价(按建筑设计平面面积计算)
设计费由投标单位自行报价,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用小信封单独密封并加盖骑缝章装入标函内。
4. 标函内容装订成册一起装入大文件袋密封,所有密封处均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骑缝章(1式4份,A3纸)。主要设计效果图均要求用展板装裱,可不用密封。
十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
(1)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持有效证明证件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盖章、签名的
(4)投标文件内容不齐全的
(5)投标承诺内容不全面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文件图文和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十二、补偿及投标资料归属问题金为肆万元。并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领取保底金。对中标设计方案不再支付此项费用,中标单位将取得本工程后续设计权。 2. 所有投标单位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属招标单位中山市建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3. 《中标通知书》发出14天内,若中标单位拒绝签订合同,招标单位有权废止《中标通知书》,双方均不追究责任,但其设计方案招标单位有权使用。
十三、拟签订设计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
1. 本工程设计出图(包括中标后优化设计方案、装修施工图制作等)工作必须于20xx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时间延长不得超过三天,否则建设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设计方负责。
2. 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对于设计变更(不论是建设单位提出或设计单位考虑的原因),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重大问题需要设计方配合时,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积极配合。时间延长不得超过三天,否则建设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设计方负责。
3. 按中标单位设计费用报价总额计,设计承包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付款20%:施工图出齐后十日内付款40%:,余款40%待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中山市建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0xx年8月10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家庭居室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 工程质量保证金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就________________项目,乙方作为施工单位,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将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共计________元存入甲方账户,甲方收到该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条。
3、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如乙方在接到相关通知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但甲方委托的单位进行维修后的工程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再承担责任。
4、工程质保期满后3日内,甲方应将已收取的质量保证金扣除合理支付(如有)部分后的余额返还乙方。
5、甲方挪用该质量保证金、管理质量保证金不当,或逾期不返还质量保证金的,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6、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存在争议,经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
三、第一条 开、竣工日期必须明确,这关系到违约责任的认定。
四、第五条 工程款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分阶段付款,甲、乙双方如另有协商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五、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结束都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需在验收单上签字后方能交付使用。如某项工程不能达标,乙方应予整改,直到达标为止。
六、工程竣工,通过验收交付使用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限不低于二年。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仅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七、甲、乙双方经济来往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余款时,乙方必须开具税务统一发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
2、区 单元 室。
3、住房结构:房型:套内施工面积平方米。
4、承包方式:。
5、总价款:¥: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时上下增减的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结算价的5%。
双方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际计算。
6、工期:自年 月 日开工,至年 月 日竣工,工期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有权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本合同工程主材料报价单的规定。如果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应按材料和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6、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它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5、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
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工程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第四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工程款付款方式: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甲方所属物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或其所属物业部门应书面告之乙方施工人员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召集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5、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6、工程竣工后,甲方如未按约定对整体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元,工期顺延。
8、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该工程成品或自行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0、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过程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和装饰材料的,甲方应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潍坊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或潍坊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1)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成都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住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