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程师岗位安全责任状(推荐3篇)

总工程师岗位安全责任状(精选3篇)

总工程师岗位安全责任状 篇1

学校安全管理应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和逐级安全责任制。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责任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普及师生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学校各级人员安全责任。

一、 校长职责:

学校的法人或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一级安全责任人,对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由本人任组长的本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党政工领导,安全、保卫、后勤等管理干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至少二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本单位安全工作;

2、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4、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制订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包括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安排资金,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6、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根据季节和节假,安排好防汛、防台、防暑、防寒、防病、防火、防盗、食品卫生、值班保卫等各类事故防范工作;

8、及时、如实地向局安全办报告安全事故、重大险肇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

9、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本年度安全事故和安全工作情况;

10、把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给与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制度和严重失职的给与处罚。

二、总务主任是学校二级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将安全工作融入本部门的各项工作中;实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开展安全责任签约活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稳妥地解决影响安全的重大问题;

3、制订学校应急疏散与灭火预案等安全预案,积极组织演练,配合教导处提高师生遭遇重大安全事故时的自救和逃生能力;

4、二级安全责任人应及时向一级安全责任人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和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完成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所属部门、组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6、实施所属部门、组室的安全检查,督促和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7、定期向上一级安全责任人报告安全工作。

总务主任 校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总工程师岗位安全责任状 篇2

为贯彻公司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国家《消防法》和消防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名员工,确实做到"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不发生火灾事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消防操作规程,不发生火灾、工伤等责任事故,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二、督察各管理部门设立义务消防安全员,部门负责人与义务消防安全员坚持每天对自己工作责任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三、确保本区域内的消防器材符合要求,确保消防通道、消防门畅通无阻,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喷淋系统能正常工作。四、对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存放、使用符合消防安全准则,对存放大量物品、材料的仓库,消防状况符合仓库的消防安全制度要求。

五、生产、工作结束时,关闭本工作区域内的电源,认真检查是否有可燃物等不安全因素,发现后要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岗。

六、安全用电,生产区域内不违章动用明火,不乱扔可燃物。

七、不准安装、拆改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开关,不准在电源线路上乱加负载,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各种电器设备。

八、未经过上岗培训的人员或未取得上岗证人员,或非本岗位操作人员的,不得擅自操作专业电气设备。

九、认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懂得基本的防火安全知识、逃生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确保有效期),会组织员工疏散,能做到扑救初起火灾。

十、按照规定必须将报警电话、火灾突发事件处理小组的联系方式等资料,张贴在各部门明显的位置。

十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接受各级消防安全检查,对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十二、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员工,上报主管领导进行表扬或奖励。对违反本协议书和有关安全消防规章制度的员工,照章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行政部自存,一份存安技部备查。

安全主管:责任人:

年月日

总工程师岗位安全责任状 篇3

甲方:项目经理部

乙方:项目总工程师

1、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全面负责,接受总公司和项目的安全管理,组织编制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计划,对桩基(含挖孔桩等)、基坑、装吊、填方、挖方、水上、水下、高空作业、交叉作业、爆破作业等主要分项工程或工序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计划。

2、组织并参加技术较复杂的脚手架、井架、龙门吊,以及塔吊、围堰等设施的检查验收工作,凡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3、检查、督促工程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要求。

4、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制止或要求有关人员抓紧纠正。

5、解决复杂工作(如装吊起重、高空作业、爆破作业、交叉作业等)中的施工安全技术问题。

6、对于不能独立解决的特殊安全技术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总工程师报告,并聘请有关专家研究解决。

7、对因安全技术问题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负管理责任并愿意接受有关处罚;对项目总工的个人处罚,不能免除或者减轻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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