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委托乙方承担施工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见附件《房屋租赁合同》。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施工(详见工程报价单项目备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工程报价单项目备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工程报价单项目备注);
1.4 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工程施工内容及施工费用以本工程报价单为准。工程完工后若需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税费按实际发生的工程总金额6%计算,加入原工程总造价。
1.5工程期限:双方商定本工程期限共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乙方须按时按质完成施工项目任务,因特殊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误工期,双方另行商议协调处理。
第二条 甲方义务
2.1 开工前 天,为乙方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杂物,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若甲方对不易搬动的物品、陈设进行必要的保护措施,因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2 提供施工期间乙方所需的现场临时办公场所; 2.3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2.4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5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缴纳物业管理处报批所需的一切费用。 2.6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地的,须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2.7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变更项目事宜。 2.8 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需用的自购材料。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 指派公司员工 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合同履行。
3.2 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人生、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4 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3.5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按甲方小区物业管理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影响邻居及污染小区居住环境。 3.6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元整。
4.2 泥、木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 元整;工程进行至木工工程基本完成时,油漆工进场时,甲方再支付乙方工程款 元整;工程竣工验收柒日前甲方再支付乙方工程款 元整。
4.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送交工程结算资料(含工程报价结算表),甲方收到结算资料在_7_天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4.4 工程质保金双方约定为总工程款的 3 %,即 元整,工程质量保证期满后七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第五条 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
5.1 甲方因下列原因影响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A、不能按期供水供电;
B、不能保证每天10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C、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D、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
E、因甲方原因至使工程量变更、设计变更及造成材料、人工的浪费; F、逾期验收;
5.2 乙方因下列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A. 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B. 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12个月内发现的证实属于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返修; C. 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给予修复或赔偿;
D. 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罚款或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赔偿。
E. 乙方如没有征得甲方同意而未按图纸或预算表项目要求施工,甲方有权责令整改和扣除相应的费用。
第六条 附则
6.1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2 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他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如有不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委托方):
甲方代表:
办公地点: 电 话: 传 真: 附 件: 乙方(承建单位):
乙方代表: 办公地点:
电 话: 传 真: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地址: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工程监理及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以下均以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及面积 ;
1.2 工程造价:¥ 元,大写(人民币): ;
(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1.3 工程承包方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全包。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半包。乙方包工、部分包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整装。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有效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第三方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3.1如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 年 月 日,图纸为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图纸);
3.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前 天内,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自行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开工前应将原有的电话等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物业、邻里等之间的关系;
4.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确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道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执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资料。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谨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5.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住宅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住宅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与乙方的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项目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货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费;
6.3甲方第二、三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项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他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由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7.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 %)+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在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7.4除合同中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 %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方案变更;
(2)不可抗力因素(国家法定假日、物业规定、停水停电、恶劣气候及自然灾害);
(3)甲方未按时参加各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要求增项或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以及乙方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了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 GB50210-20__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 GB50325-20__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3)其它规定:
9.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侧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交易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乙方水电改造伍年,其它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部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支付金额(元)
第一次
合同签订之日
第二次
隐蔽工程验收后3日内
第三次
工程中期验收后4日内
(2)其他支付方式: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单,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 %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2.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及未移交,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工期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 ‰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约定
14.1 工程地在市区以外的客户,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3 %-10%的远程施工费;
14.2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物业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4.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 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4.4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
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5.3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5.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5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套房装饰装修工程合同
甲 方:
乙 方: 装饰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 套房装饰装修 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项目及内容:
铺贴地板、油墙、做柜、线路新装 等工程,详细内容见乙方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及工程预算书。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价(¥——元)
为人民币 ————
四、工程款项结算方法:
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50%工程款即(人民币——元),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元整)。
五、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和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如属乙方因材料质量或不按图纸施工,而造成施工项目不合格的,乙方要自行返工,返工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在施工期间,甲方提出更改正在进行或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更改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如在施工期间提出增加施工项目或更改使用材料的,必须经甲方负责人或技术员签字认可。
七、交付使用日期:
总施工期为 天,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逾期乙方每日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赔款给甲方。如甲方因某种原因令乙方不能进行正常施工的所误日期顺延。
八、其它约定事项:
九、本合同连同乙方提供给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和工程预算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各执为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装饰公司
代 表:
代 表: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____室_____厅____厨_____卫。
3、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施工工期
总工期:_______天;
工程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三条:工程价格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
第四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家居装饰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五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六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报告,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三、工程范围:
1、承包范围:室内各厅房的天、地、墙装潢、门及门锁等;约定的由乙方设计的室内各种柜、台面、洁具、灯具等。
2、非承包范围:
2-1、电器类:全场空调、电视、电脑、音箱、点歌系统、控制面板、频闪、花灯、台灯、落地灯;
2-2、家具类:沙发、软包凳、KTV茶几等可移动家具类;
2-3、装饰类:全场装饰画、油画、装饰物、花草、纱幔、窗帘、摆件台、装饰柜、珠帘、雕像、字牌、台牌、门牌、指示牌、消防指示牌等;
2-4、弱电系统类:全场呼叫系统、录像监控系统、程控电话系统、网络系统等;
2-5、现代消防系统及普消设施、清风系统、强排烟系统等;
2-6、强弱电布线类:主电源布线、中央空调电源布线、强排烟布线、清风布线、呼叫系统、监控系统、程控电话系统、闭路电视系统、网络系统布线;
2-7、厨房设备设施及烟道;
2-8、用品类:酒店用品及设施设备、酒具果盘、烟缸等;
2-9、所有行政职能部门的报建、报检及费用;
2-10、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及费用;
2-11、其它约定项目:如防盗门、卷帘门、防护栏、防火门、电梯(电梯基础设施)。
四、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五、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__天。
2、甲方要求乙方提前竣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措施的费用,同时每提前一天支付乙方赶工费_______元。
六、工程款和报价单
工程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双方指派人员
1、甲方指派_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甲方授权的其他事宜。
2、乙方指派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在乙方授权范围内处理本工程相关事宜。
3、任何乙方更换指派代表,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开工三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腾空房间,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对只能部分腾空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3、向乙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电、气及电讯设备,说明注意事项并承担相应费用。
4、办理施工所涉及的消防、环保、建委、税收等各种申请、批准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及税费。
5、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负责处理因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邻里关系。
6、负责保护好周围的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7、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如确需折改原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1、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2、甲方私自与工地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延误工期的,并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六条 材料供应
1、按照合同附表,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并事先通知乙方,双方对所供应材料的数量及外观进行共同验收合格后使用。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所供的材料明细表中的品种、规格、型号、品种、等级、质量、计量标准及数量相符,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
3、材料验收合格的标准:
4、材料验收质量异议:
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第七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第八条 质量标准
1、本工程执行的质量标准: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公共场合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予以认定;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工程验收及质量保修期
1、工程验收分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三部分:
(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应由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以便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甲方如不能按通知时间到现场视为验收合格。
(2)竣工验收: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因故不能验收,应在收到验收通知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验收合格签字后,结清工程余款,工程保修单即行生效。甲方另定的验收时间不得超过竣工后7个工作日,否则视为承认工程产品竣工验收合格。
2、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或经营使用,如甲方擅自使用视同验收合格,甲方不得以未在验收资料上签字认可为由拒绝乙方后期工程款项的收取,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在收到资料三天内审核完毕,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并支付工程尾款。甲方应在审核完毕2日内付清合同约定的款项,否则乙方有权采取措施以甲方财产抵扣相应工程款。
(2)在工程价格(合同总价)中对应缴纳的税费,甲方从合同总价款中已扣除,由乙方委托甲方缴纳税费,(由甲方代扣、代办税费)乙方不再承担任何税费,由此产生的税费以及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甲方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进场施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并承担经济损失。
(2)因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供材料、设备及安装(如空调预埋、消防管道预埋),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赔偿乙方停窝工损失。按照每日_____元计算。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的规格差异、安装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响工程质量或造成损失,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每期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工程停工、窝工等延误工期和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5)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原告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12272.00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盖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装修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修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内容: 1.4承包方式: 1.5工程质量: 1.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
第2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2.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等设施,施工期间水费、电费由甲方负责。 2.3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4 指派负责材料进场和竣工验收,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开工前
3.2开工前 天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以后按月、周提供月、周进度计划。 3.3指派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并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的关系。
3.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7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项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施工垃圾集中到甲方指定地点。
3.8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的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由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工程变更
5.1 合同签定后,甲乙方中一方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合同额的百分之十赔付对方违约金。
5.2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合同履行中的各项协商事宜、项目变更等均须由乙方设计师或巡减员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商均无效。发生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总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更改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
第6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6.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300-20xx)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6.2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2)、 (3)、 (4)、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6.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6.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及损害,其返工费用及赔偿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5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不予验收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6 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天内乙方应无条件撤场交付甲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结算及支付尾款。
第7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7.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7.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报告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乙方提供资料不全或者双方有争议的,期限顺延;在竣工验收且结算审核完毕后 天内,双方在资料审查无异议的情况下,甲方结清工程总价 %尾款。
第8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8.1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且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8.2 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按甲方具体的要求采购(合同附件,全国品牌的按要求采购,地方品牌的按相关参数采购),并做好材料设备进场的报验工作。应由乙方购买的主要施工材料,在工程进行中,甲方如需变更,双方须先填写“变更洽商单”,确认品牌及价格后,乙方方可购买,任何口头承诺无效,如发现违规操作的,甲方有权责令其退货并按此材料设备的10倍市场价格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第9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9.火设计规范。
9.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9.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9.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10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0.1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构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
10.2 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
10.3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0.4 因甲方或乙方其他情况的需延期开工、停建或缓建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11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11.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付款额的 %支付违约金。
11.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另行协商)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11.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1.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应照价赔偿。
11.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1.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11.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后,办理合同终止协议,
第12条 保修
12.1本合同保修期为竣工之日算起,为期 包的项目及内容。
12.2因不可抗力,人为损坏及使用期自然折旧等原因,不包含在保修范围内。 12.3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 天内结算,将剩余 %保修金退还乙方。
第13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3.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3.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14条 其他约定
第15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协议条款;
2、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3、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4、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
第16条 附则
16.1本合同正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16.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6.3附件资料
1、全部施工图(合同正本由此附件)
2、工程量清单预算表(合同正本由此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电话: 电话:传真:开户银行:户名:帐号:年 月 日 传真: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承包给乙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百隆购物
3、工程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完工。
4、工程价款:人民币:元,大写。
二、双方责任
1、甲方及时办理乙方向其申报的关于装饰装修的相关手续,并负责监督执行。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效果图、施工图,经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施工制作。
3、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尺寸、材料、质量要求制作,确保运输中安全,安装到位。
4、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安全施工、防火、防盗、防伤亡,如果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在甲方按合同付款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制作完成。延误一天扣除工程款的3‰。
6、在工程进行中,如果甲方再进行图纸设计修改,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开工15日内,甲方向乙方首次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5% 人民币 。大写: 。
2、乙方制作安装完成后,甲方验收合格,支付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60%。人民币。大写:。
3、甲方将剩余工程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一次结清。 人民币 。大写: 。
4、售后服务。装修保修期一年,乙方须定期回访,随叫随到,保证甲方正常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扣掉保证金。
四、其它事宜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一份。
3、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待施工完成验收后自行解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协作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装修任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地点:
二、工程内容:
三、合同价款:
四、工程期限:
五、甲方要求:
1、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其他公司。
2、乙方提供的材料要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六、 施工内容
1、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坚持“顾客至上,质量第一”的方针,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施工质量严格把关。
2、在组织施工中,严格按图纸施工,在设计方案总体效果不变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只可以对设计进行微调。(以预算单价为依据,设计变更时,增减部分经双方认可,最后按实际工程量列为决算)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为甲方设想,尽量不为甲方增加麻烦。
4、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工程预算单价与决算中的单价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更改。
5、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增减项目,按预算单价、实际工程量列入决算。
七、 工程验收
1、整体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应在三天内移交接管完毕,乙方应提供所有竣工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逾期验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时间,待甲方会同设计、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等进行验收,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后,视为竣工验收完毕。
2、依据所附图纸和预算。
八、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给乙方工程款的20%用于材料进场,即人民币(大写)----整。在工程过大半(即泥工、木工结束,油漆开工),甲方再付工程款的30%,即人民币(大写)-----整。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的40%,即人民币(大写)---整。剩余10%的价款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内,工程无质量问题,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再行支付给乙方。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拖欠相应款项,如逾期不付,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 工程质量
1、乙方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在工程保修单上签字之日开始起算。遇有工程需要维修,甲方电话通知,乙方在接到电话后五个小时内赶至现场进行维修,没有及时进行维修的,甲方可另行找他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七日之内进行修理或者返工,修理费或者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叁仟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或者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或者中途停工,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
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款项,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同期贷款利息的双倍进行赔偿,工期相应顺延。
7、工程为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乙方有任何违约行为,甲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在三日内加以改正,乙方不改正的,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十一、纠纷处理及合同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者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共同遵守。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5%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15%赔偿,解除本合同。
4、如在施工过程中有国家政策性条款的变更,即本合同相应的发生变更。
十二、其他事项
1、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包括施工员及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和设备必须在七日内撤离施工现场。乙方应对该单位工程的产品负责,应做好设备、器材的防盗、防窃及产品保护工作至验收交付甲方时为止。
2、本合同附件含:预算一份、效果图一份和施工图一套,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在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 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 方: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南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
(1) 项目地址:
(2) 项目内容及做法(详见附件)
(3) 项目承包方式: (半包/硬装/整装), (是否样板房)。半包指瓷砖卫浴等主材业主自购,乙方包手工和辅材;硬装指公司硬装单页所包项目;整装指公司整装单页所包项目。
(4)※ 项目期限 个工作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确认单》为准。
(首付款到帐后七天后可安排开工)。
(5) 样板参观期为三个月:开工90个工作日后再加90天参观期(免费提供给乙方)。
(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 )(详见附件:预算单)如是只做硬装+水电的(整装的水电按协议里规定设计施工)水电按实际量为准(预算单里的金额为预收款),如甲方觉得数量和预算单出入较大,应当天复核并签字,如拒签字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条、甲方义务
甲方装饰装修的住房应合法拥有或经所有权人同意。
(1) 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如甲方不采取保护措施的,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 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 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5) 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乙方义务
(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2) 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3)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 负责项目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第四条、工程变更
(1)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填写《装修项目变更单》,由甲方确认签名后进行项目变更,同时调整相关项目费用及周期。未经乙方签字盖章的变更内容,乙方不承担后果。
(2) 本合同所述及的“工程内容变更”,不仅指具体的项目,也指某具体项目中的具体数量变化。
(3)硬装包干外项目:如水电、厨房推拉门、排水、防水、卫生间架空回填、基础打墙、砌墙、打磨阳台挡水边等属甲方自做项目。因基础、水电或特殊要求造成铺砖的厚度大于5公分的,甲方自行补齐水泥沙材料。自做项目不能按乙方规定的工期内完成(自做部份工期填写在开工确认单上并签字,水电工期不能超过10天)。造成乙方工程延误的,应该赔偿乙方 50 元/每天,并顺延相应工期。
(4)包干内项目:如瓷砖客户自购,铺砖也由甲方自找工人铺贴,乙方补贴手工沙水泥45元/平方。
第五条、工期延误
(一) 下列情况工期可顺延:
(1)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
(2)甲方原因造成材料延期进场的,后期工序及终验延误的所有责任由甲方负责。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的。
(4)因天气等原因确实不适合施工的。
(5)因甲方自做项目造成工期延期的。
(6)因甲方原因未能协调物业、邻居关系,未能按时相关手续造成的延期。
(7)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时间付款造成的延期,后期工序及终验延误的所有责任由甲方负责。
(8)如是房门、柜子、橱柜、卫浴等定制品因物流问题损坏属于不可抗拒的造成工期延误的可以工期顺延。
(二)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生产或施工原因造成项目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项目验收和保修
(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按照《装修手册》的内容组织联合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并
经甲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验收不合格之处,乙方无条件整改。
(2) 项目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填写好验收时间和签字。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在三日内不验收或换了装修钥匙或经乙方通知验收时间内不配合验自行入住的视同验收合格,甲方必须按照约定付清全部合同价款,如甲方在三日内不付清合同尾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欠款的千分之五(5‰)赔偿给乙方;乙方有权拆卸并收回所有安装的项目物品。
(3) 如因定制品已安装主体,但门板附件需更换的,不影响终验尾款可在安装完门板配件后三天内结清尾款。
(4) ※本项目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项目保修期承诺:水路保修 伍 年,电路保修 伍 年,防水保修 叁 年,门锁、水龙头、花洒保修 叁 年,其它保修 壹 年;吊顶不做双层板(9厘板+艾特板)不保修;煤气管道不保修;卫生间改动不保修;卫生间防水为业主自做项目的,验收后墙面瓷砖空鼓的不保修;乙方所砌的新墙体在完工验收后开裂的不做保修(具体以竣工验收保修卡填写的项目和时间为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
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
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违约,乙方不退还已交付的款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合同签订后并开始施工,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并按合同总价款30%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违约,乙方不退还已交付的款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200元,并停止施工,工期顺延;如尾款逾期15天未付,视同甲方放弃售后服务。
(4)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
方应拒绝施工。
(5)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
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项目日期。
(6) 项目进行施工后,该设计板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更改需经甲方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
(7) 如乙方无故停工造成工期延期的,超过工期部分用样板房参观期来抵消,如不够抵消超出部分工期的应赔偿甲方50元/天;因停水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停工的,应该及时通知甲方,并让甲方签名确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计入工期天数)。
(8)如一方违约的,守约方为维护自身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 、 安全生产 劳动力管理
(1) 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工作和乙方施工人员进出小区证件费由甲方办理和支付。
(2) 施工期间,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火、防盗,严格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工地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工地堆放的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
(3)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4)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
(5)此项目不含消防审批、整改及安装等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第九条、合同款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下表方式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按合同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元)
第一次首付款(签订合同之日)50%
第二次中期款(铺砖开始三天内)45% +变更款
第三次尾款(终验后三天内)5% +变更款
备注:有水电的项目的中期款在铺砖开始三天内交完,没水电的项目的中期款在铺砖验收后三天内交完。
合同款转入以下指定任一银行账户:
银行开户行户名卡号
第十条、通知与送达
甲方在本合同首页列明的通信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作为乙方送达催款函、工程联系单、对账单、确认单、验收通知等文件的地址或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同时作为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者未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件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受的、邮寄送达的,或甲方故意拒收的,相关文件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如不能协商不能一致的,应向乙方住所地法院即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附则
(一)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支付首付款后生效。
(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
(三)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门、窗、厨柜、衣柜、家具等属于大件定制品,不能重复使用,在运输过程中会有可能碰撞摩擦,一米外看不清楚表面有凹凸或小地方有花都属于正常现象,不能退换
合同附件:《预算单》《装修手册》《包干项目附件》《速算单》《宣传单张》
《活动协议》《定金协议》《主材单》《施工图纸》
甲方(户主): 乙方:
现住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 箱:
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
1.4工程期限_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_____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9.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9.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9.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0.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__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1.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1.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签章)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工程装修内容
三、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 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 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 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盖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发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
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施工内容
第五条该房屋属______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______房___________厅___________厨______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______房___________厅___________厨______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_________________
(一)厅:_________________地面部分___________,墙面部分___________,天棚部分___________,门窗部分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
(二)房:_________________地面部分___________,墙面部分___________,天棚部分___________,门窗部分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
(三)厨:_________________地面部分___________,墙面部分___________,天棚部分___________,门窗部分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
(四)卫:_________________地面部分___________,墙面部分___________,天棚部分___________,门窗部分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地面部分___________,墙面部分___________,天棚部分___________,门窗部分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
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5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6工程内容及做法。
第二条施工单位资格
2.1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2.3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____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2.4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四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4.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4.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设计费由甲方支付
4.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5.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__或部分__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__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__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5.2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5.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5.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5.7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5.8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5.9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10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5.11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12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5.13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5.14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6.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6.2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6.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6.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6.5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6.6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7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6.8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6.9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6.10乙方不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
6.11乙方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和商标
6.12乙方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
6.13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第七条工程变更
7.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7.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7.3甲方
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八条材料的提供
8.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8.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8.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运输费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8.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_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九条工期延误
9.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9.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质量标准
10.1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10.2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验收:
《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_________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
10.3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可向_________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_____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2保修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____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2.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_________至____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完成_________%的工程量之日后的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竣工验收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竣工验收合格________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2.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2.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2.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__%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3.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3.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3.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____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3.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____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4.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2向人民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具体规定
5.1工程地在_____________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5.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_________元,
5.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5.4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六条附则
6.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6.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6.3凡在_________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6.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6.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6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
承包人: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话:
bp机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元
第二次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元
第三次开工前三日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双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12.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下午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附则
16.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
16.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发包人 (签字):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日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甲方:
乙方:
现有 装饰工程委托乙方进行装饰设计及施工,在甲乙双方友 好协商的基础上,结合本装饰工程的具体情况,就本工程项目的承包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施工内容:以预算上所列项目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程工期:工程自年年 月 日竣工。
6、合同价款:项目另做变更。
7、付款方式:
A、合同签订当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水电工、泥工基本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0% 。木工基本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币。
B、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付清余额。 甲方责任:
1、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工程开工前向乙方确认该工程的项目内容及作法说明,购买材料。
3、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乙方施工所必需的水、电,保证乙方施工所需的日工作时。
4、甲方负责办理物业管理处、城管、消防等部门的一切手续和相应费用,确保乙方进场时间。
5、根据甲方实际需要自购的施工材料、设备、设施等,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一天内采购供应至工地现场。
6、保证按期支付工程款。
7、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材料、人工的相应增加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指派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单,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并指派人员协助甲方选购材料,确保所购材料质量。)
2、严格执行篱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对施工中项目变更、更改设计的施工做法,事先交甲方审定、批准后方可施工。
3、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等工作。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毁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施工过程中在工地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质量、工期、保修:
1、本工程以(湖南地区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为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原因临时更改图纸、或其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非乙方造成的停水停电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工程的质量、工期,工期须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施工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按每天150元/天/人补偿乙方。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欠一天,按付款额的2%支付滞纳金。
5、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约金。
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乙方包工包料施工的项目保修:工程验收后贰年内免费,贰年后维修只收取成本费。
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双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附则:
1、本协议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全部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3、本协议之未涉及或未详款部分,以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所规定为准。
4、凡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5、本协议之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另议所形成之书面文件,为协议之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装修工程款汇入长沙市芙蓉区家辉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账号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